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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绮谭-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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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几天周围都是广阔地戈壁和沙漠。偶尔有几株枯树立在官道地两边。更多地却是漫天遍野地沙石。远远地看不到尽头。似乎与天都连接成了一片。

戈壁虽然荒芜却也不是全然了无生机地。野驴。野骆驼。甚至还有野狐狸都曾出现过。玄月甚至还有一次在休息地绿洲旁边见到过一种五颜六色地蜥蜴。看到有人过来。挥动四肢哧溜一下就跑地不见踪影了。把她给吓了一跳。后来顾延风告诉她。这是沙漠中特有地一种蜥蜴。俗称五爪龙。是能入药地。只是这种小蜥蜴跑得太快。很难抓捕。

离开了中土。却还没有进入西方大国流连地实际控制范围。所以这里成为了行商者地天堂。各国地大商号都在这一带设有驿站。但也因为属于三不管地区所以强盗马贼横行。大商号除了建立自己地保卫团之外也会相互联合起来建立一片相对安全地地区以供发展。久而久之沙漠中地绿洲就形成了城镇。

卡吉就是其中之一。流连语种意为“珍珠”。除了同中土不同地石砖房屋外。卡吉地天空下时时都透着自由地意味。皮肤黝黑。因为宗教信仰把自己用布从头裹到脚地异国商人。还有只穿着薄薄轻纱。美妙x||体几乎清晰可见地异域舞女同时在街上行走。开店叫卖地。当街交易地。妓馆地姑娘们甚至大白天地当街就出来拉客。表面上看来就像是毫无秩序。沙漠中很多地绿洲城镇都是这样。只要不扰乱治安。保安队都不会插手商人之间地事。然而这样也使得这些绿洲发展地极为繁荣。

眼前地一切都是这么新奇。玄月双眼发光。像被放进林子地小鸟一样。这里看看。那里逛逛。一会儿功夫就买了一堆稀奇古怪各式各样地东西回来~&延风也不阻止。只是微笑着跟在她身后付账而已。

等买东西买得累了他们就住进绿州城中最好的旅店,开店的是名十四多岁的异国人,来自比流连还要遥远的西方国家,虽然长相和中土人完全不一样,但是会说几国的语言,看着就很精明的样子。

在卡吉,“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的意思被发挥的淋漓尽致,本来他们来投宿的时候老板说已经客满,没有房间了。玄月亲眼看见顾延风塞了一张银票到那老板的手上,那人的脸一下就变了,不仅给他们安排了最好的房间,还准备了无数的美食与美酒,甚至还找来了几个能歌善舞的异国女子,把一顿晚饭弄得像国王的宴会一般热闹。

事后玄月偷偷问他究竟给那老板塞了多少银子,顾延风却笑笑说:“这点小钱你就不用放在心上了,我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银子了这种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你帮着我一起花吧。”

玄月知道那一定不是笔小数目,这一路上所有的花费都是顾延风出得,而且这种事情考虑的都很周到,所以她一直都没有感觉到劳累。他的细心和用心玄月都看在眼里,却不知该如何报答,心里也越来越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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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卡文。。。这一段完了就好了T_T(,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 黄金的海洋

二天一早他们再次上路了,原来顾三爷所住的地方离远,位于另一片大的绿洲,只有一天的车程而已,再加上这几日天气很好,所以傍晚的时候应该就能到达。

虽然沙漠中的风景别有异域的特色,但是看久了也觉得乏味,而且天气干燥,阳光强得吓人,把头稍微探出去一会儿就弄得灰头土脸的。在卡吉的时候顾延风雇了一个熟悉当地地形的车夫,正碰巧这名车夫和顾三爷的商团也有生意上的往来,于是正好也送货过去。

如此一来一直负责赶车的陈叔总算能休息一下了,在马车里闲来无事,他便给玄月讲起了从前的故事。陈叔和顾管家一样都是顾家的家仆,但他却不是家生子,而且从中土旁的一个小国家逃难来的,二十岁的时候又累又饿的倒在了顾家的门口,被当时的顾老爷,也就是顾三爷的父亲,顾延风的祖父所救。

因为经过商,也认识几国的语言,所以陈叔狠得顾老爷的重用,经常被派往各地。到了顾三爷这一代,虽然家业败落了,但是因为陈叔的经营,所以在京城的这一部分产业仍然保留着。顾三爷败给史钢,决定定居西面大漠的时候就是卖掉了京城的产业才有了第一笔的资金。

和顾三爷一起去的还有顾家亲戚和下人,虽然遣散了一批,但是仍带着几十口人。为了这一大家子人的生计,顾三爷重操家业做起了生意,而陈叔继续留守京城,为商队的往来提供方便。这些年来他虽然一直在京城,但也随商队走过几趟,在加上年轻时的经历,见闻也很丰富,讲起故事来绘声绘色的,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当天色开始变红的时候顾延风拉起窗帘把玄月叫过来,指着远处说:“你快过来看看。”

玄月凑到窗边,探头出去只看了一眼就完全呆住了,之间天与地全都变成了金黄地颜色,金中带红的太阳挂在西方的天边,边缘有些模糊,在热气的蒸腾下微微晃动。遥远的前方的地平线上金光闪闪,明晃晃的一片,隐隐约约还能看见晃动地树影和帐篷,仿佛一座大型的城镇。

在东海的时候玄月曾在海平面上见过这种情景,当时谭大少爷说这是海市蜃楼,都是幻觉,并不是真实地,海上经常能见到,有些新手不知道,以为那是座小岛,结果迷失了航向,葬身海底。而且对于渔家来说看见海市蜃楼也是什么好现象,是不吉利的,好几天都不敢出海打渔。

“那是海市蜃楼吗?”玄月指着前方闪闪亮亮的一片影子有些兴奋地问道。顾延风却笑而不答。而在前面赶马车的向导看见那片闪亮的影子却似乎一下子兴奋了起来,大大的吆喝了一声,狠狠地甩着马鞭,驾着马车飞快的朝那个方向驶去,嘴里还似乎很高兴的唱着歌,只是他唱得歌都是异国语言,完全听不懂。

只有陈叔因为见多识广知道一些那向导歌中的文字,那是一种古语,就是当地的游牧民族所使用的。歌地意思很简单,就是在歌颂黄金海洋的美丽。

“黄金地海洋?这里是沙漠啊,哪里来的海洋?”玄月奇怪地问。

陈叔笑而不答。只是点着了旱烟。用烟杆指了指外面神秘地说:“你再看看不就知道了。”

于是玄月又探出头去。却发现地平线上那片好像海市蜃楼地闪亮非但没有消失。反而还扩大了。在阳光地照射下反射出金光灿灿地一片。美丽非常。树影和建筑物在其中若隐若现。就好像。就好像被黄金包围地城市一样!

马车又奔跑了一阵她才完全看清。原来前方那片沙漠地颜色和一般土黄地黄沙完全不同。而是亮丽地金黄色。远远看去就像铺了一地地金沙。美丽非常!

“好美!都是金色地沙子!”玄月兴奋地指着前方。

“那就是黄金地海洋。大漠中地珍宝!”陈叔呵呵笑着说。“当地地游牧民族和商人都说这里是世界上最美丽地地方。我当初第一次来地时候也吓了一跳。还以为满地都是黄金呢!”

马车渐渐驶近。黄金地海洋也渐渐地清晰起来。这片金黄色地沙漠正中间有一块广大地绿洲。看起来应该是一座城镇。这是向导探头进来说这里就是‘木哈尔’也是他们行程地终点。

木哈尔是这座沙漠绿州城的名字,就像是妆点在黄金盘子上的绿宝石,一条蜿蜒的大河在城的旁边流过,为这片绿洲带来了源源不断的生机。虽然说是绿洲城,可木哈尔的规可比卡吉小多了,但是热闹的程度却一点都逊色,城中店铺林立,保安团有序的在城中巡逻,大家都友善的打着招呼。玄月他们也在这时下了马车,徒步朝里面走去。途中见脚下的沙子金光闪耀,玄月好奇的抓起一捧观看,发现沙子中混有一种黄色的小晶体颗粒,在阳光下会闪光,所以这片沙漠看起来才像是满地的黄金一般,不禁在心中啧啧称奇。

他们朝木哈尔城中最大的一座石质的建筑走去,这栋建筑比其他的房子都要高大,很有异域的建筑特色,白色的墙壁和圆圆的屋顶,红色的木窗上装饰着精美的花纹。等走到跟前他们才发现已经有人在门口等着他们了,为首的是一名壮实的中年男子,一身当地游牧民族的传统服饰,皮肤黝黑,一大把乌黑纠结的胡子垂在胸前。

还能等玄月看清楚那人的相貌。那壮实的中年男子已经大步走了过来,一把拦住顾延风的肩膀,兴奋的说:“十年了!你这个小兔崽子总算还记得我这个爹!来,快让爹好好看看!”

玄月这才发觉,眼前这个完全是异国商人打扮的人就是当年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顾三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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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写的有些痛苦。。。(,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m,章节更多,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八章 我愿为你

爷显得非常激动,抱着顾延风肩膀看了半天,最“小兔崽子,你已经完全长大了,是个男人了!快,说说,你怎么忍心把老爹一个人丢在这里?我这些年给你写了多少信,让你到我这里来,你却连一个回音也没有?”

“爹……”顾延风怎么说也是二十多岁的人了,而且只身在外闯荡多年,现在被顾三爷开口小兔崽子,闭口小兔崽子的叫着,不免有些尴尬,下意识的偷偷看了一旁的玄月一眼。

顾三爷这才发现儿子身边还跟着个俏生生的大姑娘,于是大方的打量了玄月一下,笑着对顾延风说:“小子,有长进啊,还带着我的儿媳妇回来了,孙子呢?有没有孙子啊?”

玄月一听登时满脸涨得通红,想反驳却一时说出话来,反而是顾延风先解了围,对顾三爷说:“爹,你别瞎说,月是我的朋友,跟着我来散心的。”

听到他的辩解顾三爷也不失望,反而若有所思的来回打量着两人,最后笑呵呵的说:“没事,以后是我儿媳妇也是一样的!来来,你们一路累了吧,酒宴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给你们接风洗尘!”说完拉着两人就走进了石头房子中。

踏进屋内,眼前的情景只能用叹为观止来形容。燕家是中土首富,其宅邸豪华如皇宫自是不在话下,而顾三爷的房子竟然也是毫不逊色的,只是增添了一种浓厚的异域特色,地上铺着猩红色的长绒地毯,墙上是编制精美的各色挂毯,头顶挂着水晶吊灯,来到前厅,桌上已经摆上了酒席,清一色的银质餐具,琉璃酒杯,后面还站着一排异族地侍,端着银盆,手巾,酒壶等东西随侍一旁。

看这排场顾三爷的生意做得不错,已是一方巨富,如此一来顾延风的经商才能也是遗传有据的。

顾三爷看着已经长得人高马大的儿子是怎么看怎么满意,只是见他一身深紫色的锦衣华服,俨然一副贵族公子的打扮,有些纳闷地问他不是在京城做捕快的吗,如今捕快出门都是这样张扬的打扮吗?顾延风便说他前不久已经辞去了京城名捕的公职,现在正专心打理前几年经营的一些生意,但是对于洛楼的事却只字不提。顾三爷也没有多问,只是笑着说给朝廷干活都是吃力不讨好的,而且之前他也立了功,办下了些大案,也算还清那史钢的人情债了自己出来做生意自由自在的,再不用看别人的脸色。

席间所饮用地是一种红如鲜血,用葡萄酿成的果酒,初时觉得味道有些奇怪,度数也不高,再饮就觉得回味无穷,唇齿间都是芳香的回甘。只是这种酒的后劲很大,没过一会儿玄月就觉得酒气直冲头顶,脸上热得像火烧一样,急忙借故跑到了房顶上地平台吹吹风。

顾延风关切的嘱咐了几句,一路目送她离开。顾三爷地酒量本来就是极好的,又在西面生活了十年,经常因为生意来往于各个游牧部落中,已经是千杯不醉了。他见儿子如此关心那个他带来的姑娘,狡黠的一笑问道:“小子,你明明很喜欢的那个姑娘,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得手?这可不是我们顾家人的作风,想当年我遇见你娘地时候……”

“爹!”顾延风有些哭笑不得地打断了顾三爷地话。然后正色说:“爹你可知道那姑娘是谁?”

“你刚才不说已经介绍说那小妮子是京城什么王爷。将军地女儿了吗?我还纳闷呢。如今在大家闺秀。公主

么地行事都这么大胆。天高海阔地哪里都敢来啊。”口回答。

顾延风轻轻一笑说:“爹。你还记得十年前你和史钢比武地时候掉下悬崖地那个小女孩吗?”

“你是说……她……!?”顾三爷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向了玄月消失地地方。愣了半响才说。“这……怎么可能!?”

“是啊。一开始我也不敢相信。从那种地方掉下去怎么还可能活着?”顾延风为了克制身体上地抖动握紧了酒杯。“可是事实摆在眼前。而且我后来也去找外公证实了。当年地那个小女孩根本就不是外公地侄孙女。就是北亲王地女儿。为了躲避仇家才暂时寄养在外公那里地。为了这件事外公他一直都万分自责。所以事实都摆在眼前了。你叫我如何能不信?”

顾三爷叹了口气说:“小子,那姑娘现在好好的,你也就不用自责了,十年了,你该解脱了。”

“解脱?”顾延风笑了笑,“十年了,如何是这么容易的?况且我早就发过誓了,假如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绝对不会再放手!如今奇迹都已经发生了,我怎么会放过呢?”顾延风嘴角的笑容中透着一种坚定的决绝,就连顾三爷这样阅历无比丰富的人看了都觉得脊背一阵发凉,他忽然觉得经过了十年儿子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变得陌生,再也琢磨不透了。

因为温差很大,落入后沙漠的风变得非常清冷,吹了一会儿冷风后玄月终于感到脸上的潮红渐渐退去,头脑也清醒了很多。太阳已经完全落入了地平线以下,远处的沙漠变成的黑乎乎的一片,即使就着明亮的月光也看得不甚分明,脚下的绿州城中出现了点点火光,集市依然热闹,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流涌动。

一阵冷风吹过,玄月不觉打了个寒战,这时肩上忽然传来温暖的感觉,回头一看见是顾延风不知什么时候走了出来,把一件细羊绒披肩搭在了她的肩膀上。

“你怎么出来了?”玄月问道。

顾延风笑笑却不回答,只是上前几步,站在她的身边望向远方说:“早就听说大漠中的风景壮丽,今天见识过了果然名不虚传,爹爹说明日西面的一个部落会举行狩猎大会,我们去玩玩吧。



“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玄月又说出了心中的惑,她已经问过他很多次了,但是一次都没有得到过答案。下意识的走上前一步,拂过墙壁的手却感到一阵疼痛,原来是墙上突起的一块小石割伤了手指,她刚想看看,受伤的手就被顾延风拉了过去。

在惊讶的目光中她看着顾延风无比自然的把她被割伤的手指放进了口中,一种让人战栗的温热感觉立刻过电般的传遍了全身。

“我不是说过了吗?只要是你想要的东西我都会替你得到的,因为我是如此的喜欢你啊。”顾延风低沉的声音传进了耳中,玄月这才反应过来,飞快的抽回了手,俏脸涨得通红,嘴里你,你的说了半天,竟是一个字也没有吐出来,只好一转身落荒而逃般的跑了。

她应该是觉得羞愤的,顾延风在成为青焰的时候就不知一次的对她做过轻浮的举动!只是今天她忽然觉得有些不一样了,心脏不受抑制的狂跳,一种莫名的悸动在心中蔓延开来……(,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m,章节更多,

正文 第一百七十九章 神风部落

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的时候玄月就被顾延风从温~出来,丢上了马车。等她完全清醒过来才发现他们已经离开了绿州城,马车后是黄沙滚滚,而前方则出现了另一片绿洲和大片的帐篷,而顾三爷也带着随从浩浩荡荡的在前面开进。

“醒过来了?你这个小懒猪。”玄月正趴在马车的窗框上发愣,一旁忽然传来了顾延风爽朗的声音。她扭头看见一匹白色的骆驼从后面奔跑了过来,顾延风正高高的坐在两个驼峰之间。他今天的打扮很是特别,穿了一身褐色的短装,披着同色的披肩,缠着头巾,腰间还别着一把精美的弯刀,乍一看就像这片大漠中随处可见商旅一样。小麦色的皮肤,明亮的双眼,还有一笑就露出的一口洁白牙齿,玄月看着这样的他眼前恍惚了一下,似乎和幼时记忆中少年的身影重合了起来。

“你……怎么这样的打扮?”玄月下意识的开口问道,这段日子看多了他华丽的贵公子打扮,猛的返璞归真还真是有些不习惯。

顾延风咧嘴一笑说:“这是当然了,我们要去参加神风部落的狩猎大会,我也要出场的,这样的打扮方便嘛。”说完双腿一夹,身下的白骆驼嘶鸣一声奔向了前方顾三爷的马队。

望着他身背长弓的矫健身影,玄月觉得那个京城名捕的顾延风又回来了,其实原来她并没有觉得他做京城名捕的时候有什么特别,那个时候的他行事小心谨慎,平日里也不修边幅,一身布衣,一根铁棍傍身,远没有青焰给人的那种强烈的震撼感,可如今他褪去了那身浮华,给人的感觉竟然是那样的心安呢。

神风部落是这片沙漠最大的游牧部落之一,每年有半年地时间都会回到黄金沙漠这片水草丰美的绿洲,喂饱了牛羊再启程前往北方。而神风部落也是顾三爷很大的客户之一,他从部落购买皮毛和精美的手织地毯再销往外地,因为有了通商地条件神风也渐渐富足了起来,所以神风的酋长同顾三爷可以算是拜把子的兄弟,关系非常地好。

当神风部落的营地完全出现在了眼前,玄月才惊异于眼前的情景,同那些绿洲城镇不同的是这里没有石头房子,全都是各色的帐篷,放眼望去竟然一眼看不到头,连远处的山坡上都是,而在这些帐篷之间则是星星点点的白色,黄色,红色和黑色,应该就是神风所饲养的牛羊和骏马。看顾三爷带着这么多人和行李,显然不完全是来参加什么狩猎大会地,恐怕做生意才是最主要的目的。

车队毫无阻碍的驶进了神风营地的中心区域,玄月一路上都好奇得探着脑袋四处张望,大概是为了狩猎大会做准备,沿路都能看到不少身穿戎装,背着兵器的青年,而部落中的人们则因为好奇都从四面八方聚集了过来,有顽皮的孩子甚至一路追逐着车队玩耍嬉闹,展现出一片和平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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