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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要趁早-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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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序:一场虚构的对话

  如果不是作家,你还会写作吗?
  我想质疑为什么这样问,但随即想起我的前同事,也曾经是乒乓球国手,退役,安分守己在机关当打字员,结婚,生子。除非有高级别的领导找她对局,否则她从来不碰球拍,连报纸的体育版都不看。
  呃,呃,还是会的吧。
  为什么?
  因为——也没别的什么事要做。当然了,肯定要上班,还要做家务,还要谈恋爱、结婚、生子,但是……哪怕我的生活结实紧密如长城,在青砖甲与青砖乙之间,还是需要糯米汁来填补一些空缺吧。
  写作令你快乐吗?
  啊,啊,如果我的阅读止于义务教育,也许我会比现在快乐。我如常上班,下班时分的超市,没有什么标签是我不认识的;晚上我看那些永远没有止境的韩剧,手里打件毛衣,手机短消息一波一波,我聊得不亦乐乎。没什么不好,也许我会成为一个人情烂熟、世事洞明的女子,比现在的我,深通所有世俗的智慧。
  你喜欢写什么?
  我什么都写,我写小说、散文,我也写不赚钱的诗,我也写博客。我也雄心勃勃地想写编年史,私人的或者国家的。我也想写传奇小说,如《你往何处去》《虎魄》,我也经常看旧笔记会看得颇得动笔的念头,《剪灯新话》《北里志》,我甚至想过写黄色小说——插话,为什么?不干嘛,写作本身是娱乐。我在枕上车上厕上乱想,在电脑前面写,一种私人且缱绻的姿态。
  写作有用吗?哪怕一点点——如果不考虑到它已经给你带来了稿费。
  我不知道。当然是有的,泡妞要写情书,打仗要写国书,打官司还要写个状子吧,其他的……都说文如其人,我读了这么多书,写了这么多书,仍然没有从外型上把自己写成林黛玉——这个,大概全世界最好的整形医生都无能为力。
  那么到底为什么要写作?
  大概就等于在问,为什么要恋爱?一种出于肺腑的欲念,希望多知道一些,希望能够领会感情或者物质;深陷其中的快乐,如恋如慕;百思不得其解时像一场单想思;有好故事然而写失败了,也是一种遇人不淑。这写作有时候甚至是伤害,懂得太多,无法不寂寞。
  所有女子都知道,最好的爱情不见得会通向婚姻。但我们还是宁愿无怨无悔、热烈地爱一场,因此,写作。
  2007年3月

  乔叶序:倾城,倾情,倾心

  今年春节,我和家人自驾游,大年初二栖在武汉。过长江大桥的时候,看着两岸璀璨的灯火,我突然想起了叶倾城。这个在江城最高的政府机关里曾经浸泡过多年的女子,现在已经移居北京。长江妖娆绚丽的夜景,是她看过无数次的吧?她在简历中曾言:“长江的水,浣过我的发,也濯过我的足。”
  和她始终未曾谋面,但有过一段比较频繁的电话联络。起源不记得了,只记得若是她打给我,她只吐一个字我便知是她:语速快捷,清脆悦耳,如叮咚泉水。而在闪珠抛玉中又自有一种天真稚气的底性,如照片上她圆圆的苹果脸。若是我打给她,问:“我找叶倾城。”她便答:“是,我是胡庆云。”胡庆云是她的本名,最家常的女孩儿的名字,温婉敦厚。这种身份证上的生活姓名,对于政府机关的环境是适宜的。但她还有叶倾城这样一个张扬狂纵的文字姓名,越过世事的重重帷幕,化蛹为蝶。如她所言:“幸而心灵有翅,可以自由翱翔,稿纸便是我无边的天空。如果一只恐龙可以变成一只鸟,那么,谁说一片绿叶不可以倾城?”
  她是该有这份质询的骄傲,因她写得确实好。我们经常在同一本期刊或者同一本书中撞文,互相读读是很自然的事。不看也躲不开,如陷狭小的舞场,前后左右都可见彼此——简直就是编辑们的无意强迫。且也知道写得还都过得去,看看也不算污了眼。电话里也聊,免不了彼此吹捧一番,间或谈些意见,然后共同羡叹嫉妒写得好的人。最后互相勉励:“好好写下去吧。”
  那大约是十年前了。是啊,不写下去又能干什么呢?既然当时还都那么年轻,且又都对文字上了瘾。不写是不甘心的,也是舍不得的。亦如她所言:“只因为一点梦想的束系,让我心甘情愿,在灯火落尽后的初夜,将日里的发生与夜里的梦绘一一炼就。仿佛粗糙的砾石,以烈焰将它熔炼成沸腾的河流,再用疾风鼓吹使它渐渐冷凝,终于成就一片片文字的玻璃。”
  后来音讯渐少至无,但看到报纸上有她的文章也还是会留心。对她的文字,也许还是用她自己的话来形容才最为契合:
  “——又能舞到哪里去呢?
  虽然是如此的华美,如此的玲珑,光影里有我飞旋放纵的身姿,我的欢悦与悲伤,透明地呈放在众人的面前。
  ……我是吐玻璃丝的蚕,我的杯是我的玻璃城堡。我自己筑的城,只束缚我自己。那锋利的边缘让我的脚心流血了啊。我心却狂喜且颤栗。而我,是在玻璃里跳舞的天使。”
  这般纤敏,这般细锐,这般明悟,这般决绝,这般伤痛。而回过身来,她又这般低谦:
  “从来没有写得很好过,也终生不可能写得非常好。但若这世界恒久是淡蔷色的秋,只希望我的文章可以是一场桂花雨,一小朵一小朵,芳香沁人地滴落,令世界也温柔可亲。”
  是,当然是温柔可亲的,尤其对于我。我和她年龄相仿,虽然渠路不同,有些流水的根源却往往如出一体。都写到过因矜持而错失爱,都主张过尽兴而为且不后悔。都听到过雪落的声音,甚至都被一种叫苍耳的植物打动……但是,又决不仅仅是温柔可亲。在我们那拨后来被传媒统一命名为所谓“青春美文作家”的写手中,我始终认为,她是最灵异的小狐仙。她自有她的千娇百媚,万种风情,然而更有她的毒辣,凌厉,驳杂,丰饶,厚道以及苍冷。所以后来看到她一气儿出版了三部长篇小说,我有惊喜,却没有诧异。仅有散文是盛不下她的,她必得找个更广阔的地方去撒欢儿。
  相信她还写会下去,无论写什么。上帝给了她这种才华,她没有理由暴殄天物。这让我觉得安慰,虽然她的写和我没什么关系——不,不能说没关系。她的稿费是和我没关系,她的心却和我有关。因为,她的文字不是倾城,而是倾情——倾尽了她的情,更是倾心——倾尽了她的心。而这人间,情和情,心和心,总是有关。在茫茫尘世里,我愿意多一些这样的文字,让我感知,让我意会,让我停顿,让我在享受中难过,在酸辛中甜美。
  我确定,这样想的,决不仅仅是我。
  2007年4月

  第一辑 爱得像一颗猕猴桃

  气都气饱了

  早上八九点钟,天色正青,街头小牛肉面馆里,她坐我对面。
  牛肉面热腾腾端上来,可是她不肯吃,年轻红润的脸蛋,犹自气鼓鼓的,嘟着嘴,双手合抱胸前,那姿态,是赫然横着一句话:“我在生气。”
  她身边的女友劝她:“再生气,饭还是要吃的。”
  她自鼻腔里“哼”一声,万般哀怨,“气都气饱了,哪里还吃得下”。“哗”抽一根方便筷,“啪”地掰开,“的的笃笃”在桌上点来点去,又“吱吱纽纽”挪椅子——她的气,生得有声有色。
  女友不大在意:“没什么的,算了。”
  她双手一摊,惊叫起来:“还没什么?”眼睛瞪圆了,“我打电话给他,说‘喂’,他居然问我‘哪个’,我就啪一声挂了。还有蛮多个女的,给他打电话不成?”咦,这一记反问,的确很有道理啊。
  连说带比画,一手指向那个不在现场的“他”,是讨伐,也是委屈,一腔自怜,说也说不尽。
  我低头强忍笑,只心道:可怜了这小子。
  是在梦中被电话吵醒吧,懵头懵脑一句“哪个”,惹下大祸也不知觉,大约只当电话断了,倒头复又呼呼大睡。
  哪儿知道这一端,她的心都碎了。
  她还年轻呢,再扮酷也是粉面桃腮的婴儿吧,此刻满心醋意也是婴儿式的:妈妈一时有点心不在焉,便不依,哇哇大哭着,一边扑上去抱妈妈的腿一边打妈妈。
  有时候,情人约等于妈妈:照顾我,体谅我,我哭急得一头汗,我笑则心花怒放。我是你唯一的小太阳,心里眼里只有我,生命里再容不得任何一个人、一件事。
  这样横蛮的,婴儿的逻辑。
  还是,恋爱中的女子,都是唯我独尊的?
  而后来,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
  每一个婴儿都会长大,而每一个爱过的女子,都会在某一个时分,落下泪来。

  不要脸要趁早

  女友的男人,最近被一个女孩抢了。
  他们双进双出好些年了,所有朋友都是共同的,包括她,这小精豆一般的女孩子,猫脸,娇憨,笑容甜如QQ糖,如一捧火烧在男人身上。男人很快变得痴迷,与女孩儿彻夜赛车,逛街,看电影——竟然重复早恋中学生的爱情步骤。
  女友的隐忍与其说是为了男友,勿宁说是为了这小自己七岁的女孩儿,或者是年纪的缘故,对女孩儿,她总带着一种私密的宠爱,像怜惜自己的小妹妹。
  到底忍无可忍,跟女孩儿明示,女孩儿微吃一惊,便问:“那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分手呢?”
  女友猝不及防。五年的感情便一朝断了。
  再痛,三十岁的读书女子,与前男友不得不以礼相待,又在同一个系统工作,来往是少不了的。
  不料一日,女孩儿便上了门。亲亲热热叫她“姐姐”,然后问:“我知道这不合情理,但你和他的来往尽量少一点儿好不好?”
  女友解释道:“我们有工作关系。”
  女孩儿迅雷不及掩耳地打断她:“那你换一个工作不行吗?”
  女友呆住,半晌失笑:“这怎么可能?”——这简直是最庸俗港片都听不到的精彩对白。
  女孩儿却不笑:“那你就是放不下他了,可是你要为我着想呀,你经常打电话给他,害我打过去总是占线。还有,他老是忙你的事,我的事就没时间忙了。难道你要做第三者?”
  女友浊血上头,喝道:“谁他妈是谁的第三者啊?”
  女孩儿惊奇地退了一步,脸上露出害怕神气:“姐姐,你不会恨我吧?不是吧。我年纪小不懂事的,我做错了什么你也不能跟我计较呀。你是成年人啊,就像《射雕英雄传》里的欧阳锋,他都要自重身份,不跟晚辈动手呀。”忽然莞尔一笑,小猫似偎过来,在女友怀里挨蹭,嗲声嗲气如小丸子:“姐姐你答应我嘛。”——我都叫你姐姐了,你还能不把我当妹妹,妹妹的要求,你还能不满足?
  女友看着她:年轻无耻而理直气壮,近乎无邪的脸,几乎当场横刀自尽。
  女孩儿意犹未尽,回去发电子邮件给她,女友苦笑给我看,那是一首歌,歌名叫《THE BOY IS MINE》(这男孩是我的)。
  是什么叫这女孩儿如此嚣张?大约只是知道自己太年轻吧,知道无论做了什么坏事,都可以用无知掩盖,世人会忙不迭原谅自己,因而,所有的任性、伤人、放肆、冷血,都这般心安理得。
  年轻不是罪,恃年轻而任意而为,便是了。
  是谁说的,不要脸,也要趁早。

  暗恋四人行

  他们是阿甲、阿乙、阿丙与阿丁,他们的故事,不知道谁先起意,谁会最早决定退出。
  某男阿甲在各大论坛上鬼混、发贴、吵架,渐渐地发现每一天,不离不弃有一个“ALAJ”的ID在跟贴,文字里的细腻和一丝不明所以然的哀怨,注解了她的女性身份。阿甲忽然会意过来,那分明是“暗恋阿甲”的首字母。论坛上荒人谬事见得多了,阿甲遂也不动声色。
  过段日子,阿甲换到一家公司工作,有时与各地同行交换宣传画册。其中某女阿乙寄来的那一本,有异:不是夹了几只蝴蝶标本,就是附了密密小字的信——竟然是一笔闺阁体的好簪花小楷。字里行间对应,阿甲知道了,阿乙就是“ALAJ”。正在不知所措,阿乙在信里说:夏天有休假,她想到阿甲的城市来玩。阿甲想了想,回信道:“你来,本公司所有同仁都会愿意招待。只是很不巧,我将赴欧洲半月游。”
  而他是如何招惹上某女阿丙的,他都不知道。大约是从他的博客开始。阿甲苦笑着对我说:阿丙日复一日,回复着他的博客,内容尽是:“我看央视的天气预报,你那儿又变天了。我记得你有鼻炎的,要小心不要犯呀,我很心疼的。”阿甲看着,只觉得背上的鸡皮疙瘩,海浪般一层层浮现,他没法不毛骨悚然。他几时、什么情况下、对谁提过自己的这小恙?网络时代,即使对于陌生人,他也沦为罗马不设防。
  更离谱的是,阿丙还建了一个自己的博客,名字就叫“狂爱阿甲”,一会儿写:我今天过得很愉快,我决定忘了他;明天又写:我恨他,他为什么能这样漠视我;一时狂暴起来,把上面所有内容删除,立誓重新做人。我跑去恭喜阿甲,他苦着脸说:已经好多次了。果然,三天之后,一切重新开始。阿甲坚决不理会她,她便自导自演自吹自弹自唱整出戏。
  前段日子,有一位朋友某男阿丁找我合作,我没时间,就推荐了阿甲给他。第二天,阿甲的电话把我从梦中吵醒——不是他在错误的时间打来,是我起得太晚。他问:阿丁是谁?到底是谁?他与他只在QQ上聊了半小时,他却不能控制身体里欲念的大潮。他说:我想同阿丁啥啥啥。很多年前,阿Q就是这样向吴妈表白的。
  他很诗意很谦卑地拜托我,他说请你,请你在百忙之中约阿丁吃一次饭,请你手持DV,拍下他的音容笑貌,或者至少用你的眼睛你的心,感知这个人的存在,再对阿甲原声再现——餐费他会给我报销的。
  下午在网上遇见阿丁,我不能不嘴快,我说:“有人暗恋你呢。”阿丁很高兴,说:“啊,太好了。替我谢谢那位姐姐。”我忍住笑:“不是姐姐呢。”阿丁更高兴:“是妹妹?那更好了。感谢她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
  我再也不能自控,伏在电脑上爆笑十分钟。
  一切都是误会,这所有的爱情。他们妄说什么爱呢?不了解、不认识,甚至没有能力认出他来,阿甲天天都在哭都在喊,在寻找戈多,她们还去欣赏他的起转承合。而阿丁那蓬勃的喜悦又置于何处,当他面临禁色之爱,那是黑夜里不辨方向的渡轮。不了解才能够爱吧?才能把放荡当做狂野,把羞处视为桃花,把莫名的恐惧与诱惑,用爱之名来定义。
  没有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们所有的爱与等待都是虚空。这爱情全是笑柄。
  或者,世上每一桩爱情都如是。

  来迟了一天的玫瑰

  她一直觉得眼睛胀痛。有一种张力在牵她的眼眶,泪水在眼里打转着,如洪水与水坝抗衡,蓄势待扑。但她其实并没有要哭的意思,倒像是酒店有装修污染,或者邻桌有人抽烟。
  五年前他们相识,三年前他们分开。无数次记忆回想,最后她渐渐怀疑,他从来没有存在过,一切不过是她的虚构。却突然收到他的电话——她已经换了工作换了城市甚至换了配偶,他是怎么查到她的号码?他说:“当初的事……是我年轻不懂事。”
  她答:“不,我也有错。”
  这么客气,恰如一部优雅的欧片。但她不曾踢他打他,暴力相向吗?他不曾咬牙切齿对人说过“我不原谅,永远不”吗?
  他们真的不再相爱了。
  他说:“不如出来坐坐。”她想有什么可坐的,却还是答应了,他说的时间和地点。
  他们踩着新年的残雪,去吃一顿饭,其实已无话可说。饭后,他送她回家,在湿滑的人行道上被卖花小孩儿抱腿,她脱了身他却被绊住,过一会儿才讪讪地追上来,递她一朵玫瑰:“不买简直脱不了身,送你吧——正好昨天是情人节。”
  这一朵晚了一天的玫瑰,灰土土地低着头,颜色微微黯淡,花瓣的边缘像老烟鬼的牙齿。她笑得很尴尬:“呵……谢谢你,”不是不感慨地,“是你第二次送我花呢。”
  第一次,他记得她也记得。他们在入夜后的街上静静走,脚步声一呼一应,街市略略凄清,霓虹却仍旧妖娆。他忽然问:“你喜欢这些花儿草儿吗?”她没听清:“什么?”他已经泄了气:“算了算了。”她是著名的大糊涂,那一刻却灵光一现,远远看到人行道上有个卖花摊子。“好呀。”
  只剩下最后两束,一束是黄玫瑰,在夜色里也明艳如新,像牙雕一样昂贵。她却去抚弄另一束,粉红色一小朵一小朵的康乃馨,他就对老板说:“要这个。”康乃馨真是像粉红皱纹纸,她的心也一小团一小团皱起来。
  错过是如何发生?就像这一刻的阴错阳差吗?她不知道,她只是,拿着一支,来迟了一天的玫瑰。
  在她家楼下,他们分手。她摸索了很久楼门的钥匙,身后一无响动,她用力地忍着,不让自己回头。她知道他一直在楼下,看着一层一层的声控灯,亮了,又灭,五楼的,亮了两次,熄了两次,终于不再燃起。是她进了家门。
  迟就是迟。一天或者五年,没有区别。

  饕餮

  她不知道他爱不爱她,但她爱他。这爱情,从最开始,就带着灵魂的微微痛楚。
  他在众多女伴之间驰走,没在她身上下什么工夫,因为太了解她的死心塌地。偶尔挂了单,带她出去吃饭,她受宠若惊。主菜是香辣虾,他低头大吃大喝,漫不经心一抬头,“你怎么不吃?”她就夹一只来,她没告诉他,她对虾过敏。
  瘙痒,比什么都难忍的瘙痒。那晚她在银色月光下,明明白白地,看到自己手臂上的疹子烈士一般前仆后继地涌出,不是不恐怖的,像周星驰电影里最恶心的镜头。然而她忍耐着,带着奇异的喜悦,这是他给她的礼物,无论多么痛苦,她都愿意接受。她身体里的骚动,以这样诡异的方式释放。
  他们后来还是住在了一起。她搬进去的前一天,朋友们半正式地约她出来,才问了一句:“你了解他吗?”她只一口一口吃提拉米苏,半晌抬头,淡淡回应:“爱他,就要爱他的一切。”嘴角还粘着淡黑的咖啡渍。
  是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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