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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要趁早-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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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一切。
  比如,他的软弱。他彻夜不归,却在午夜打电话回来,在人群的喧嚣里声音低微:“我没钱结账了,你来接我回家吧。”口气像一个已经哭过的孩子。
  还有,旧爱的痕迹。她从床下扫出半截断了的红发夹,一条旧丝袜,还有,用过的安全套。黑塑料垃圾袋张着大口,接受这垃圾的洪流,吃饱了,“嗒”一声闭上嘴,被扔出去。
  还有,他的暴躁。他们因为细故争执,她还带笑解释,一个巴掌掼在她脸上。来不及知觉痛,已经羞愤交集,这一次,她终于下定决心离开。
  然而,他在她楼下等,什么也不说,只带了一个小小的玉米巧克力蛋糕,说祝她生日快乐。她说:“还有半年呢。”他苦笑:“半年后还有我什么事。”她沉默地,在巧克力的苦里吃出另一种,她只是,很努力很努力地吃。他大概是爱她的吧?只是他管不住自己,也没打算管。金棕色的蛋糕在她手里瑟瑟发抖,她连蛋糕屑都吃得干干净净。
  出货时节,她在公司几天几夜没有合眼,终于有一天,晚上十一点下班回家。怕惊醒他,没有开灯,摸黑在玄关换鞋,忽然听到几句幽微的蜜语,袅娜的、带着醚香,那是另一个女人。
  她什么都接受,他的好他的坏他的恶毒他的冷血,她来者不拒,他们都说,要爱就应该爱他的一切。然而为什么这一刻,她跪倒在地,无声地呕吐?

  懒惰

  他觉得他的人生都在影碟里了。
  每天下班后都去相熟的碟店,挑拣的手势像君王翻妃嫔的水牌,懒洋洋的。晚饭后必定看一两部,最诡谲的乱伦悬疑之后,就是温情到了滥情的生活片。渐渐听到他的鼾声,头从沙发背上滑下去。同居三年的女友也习惯了,给他搭一床旧毯子。
  她不知道他颠颠倒倒的乱梦:午后,他站在窗前,喝一杯很健康的无糖黑豆浆,忽然依稀听见女子的声音:“你骗人……根本不是这样的……你,我……”失控却又极力控制。他一惊,探头是办公室新来的女实习生,拿着手机在走廊的另一端。他与好奇心斗争了一会儿,毅然关上窗,砰一声的同时,他窥见她掩住了脸,立刻觉得全世界都是无声的哭泣。这一段,他想他是刘青云,有种商业化的朴质。
  再一段,有美国大片的清教徒和纯真气息,正是暮霭时分,车四面急驶如乱云飞渡,他在人行横道上,忽然很想握一下女实习生的手。她的手却先握过来:“咦,你很瘦哪。”随即放开,仿佛是无意。他觉得自己是列昂纳多,俊美得异于人间。
  音乐起,居然是巴赫,庄严而靡靡,红橙色块处处,镜头模糊分明是部小电影,他丑陋不堪,赤裸、猥琐而强大,发出古怪的笑声,他知道他是最低级色情片的男主角……他被自己吓醒了。
  碟已经放完了,屏幕上静静一片空白,女友歪在沙发的另一端,呼噜呼噜正睡。他不用看表,知道自己已经错过了与女实习生的约会,一次完美的约会可以导向恋情、床、所谓的红颜知己,但他终于承认,他不要。
  他懒得再认识什么人,要打扮得无比光鲜,喷一点儿须后水,关注时事,寻找话题。这年头一切都快餐了,快,不意味着程序被废除,良家女子断不能一次到位。所有的恋情大概都不过是一次冗长的性事,在最后的高潮之前,都必须有漫长、无味到几乎荒谬的前戏。
  而他懒,就像他老去同一家店吃饭,还永远不换菜式;他经常同一款的衣服买六件,因为懒得挑。因此他怎能对女友不忠贞呢?当背叛要付出力气和时间,他于是选择继续爱女友。他的爱,是银行里的定期存款,分明存在,却静静地,毫无用处。
  电影里的人都很激烈,他们的人生才完整,有头有尾,而他,他懒。
  他换一个姿势,终于沉沉睡去。

  从郎索双钏

  那时他刚离婚,还年轻,却觉得半辈子都耗完了。怕静却也懒得说话,每晚都和朋友出去泡吧,挑一个最爱说话的女孩子坐隔壁。十次有八次,他身边是她,第十一次,她主动说:“你开车来的吧?待会儿捎我一程。”
  他会永远记得她的大笑,像七十只烟花同时绽放在夜空;也记得她的裙,随着她的一蹦一跳,是飞扬的梦。他有时会取笑她的没心眼儿,却真心实意地觉得舒服,舒服得让人想打个盹——却总是霎时间惊醒。爱情之于他,仍然是在柬埔寨的地雷田里种小麦,经久不成穗。
  认识大半年后,他去香港出差。她高高兴兴送他,在机场顺手买本杂志,指给他看:“这款巴基斯坦手工金镯好好看,呀,有店铺地址呢。”一把撕下那一页给他,“帮我带一个回来。”
  ……真的是顺手吗?在飞机上,他头疼得像要裂开。就像刚离婚那会儿,他躺在黑暗的床上,脑海里反反复复只有两句话: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是傻子。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是傻子……空姐在他身边关切地俯下身来:“先生,您不舒服吗?”他想:真的是顺手吗?
  在中环,他的手机丢了,没有手机里的通讯簿,他发现自己记不起她的电话了。忘就忘了吧,像从手腕上揭掉一张创可贴,轻微一撕的痛。
  他们后来还是见过。四五年后,在异乡,不知道谁先看到谁:“咦,你也在这里。”两人都很高兴,便去吃个饭,饭桌上她一如既往,滔滔不绝,忽然插播一则简讯:“哦,我结婚了。你呢?”一道菜正在这时上了桌,堵了他的嘴。
  饭后,他们抢了一会儿账单,他抢赢了。看他从钱包里掏钱,她蓦地说:“你知道吗?有一段时间,我真的很喜欢你。”这一刻的安静,像闪电一样劈过。她的手机,大叫起来,她一看,“我老公。”
  “喂,我在和朋友吃饭……镯子给我买了没?……不,我要,我就要。浪费我也不管。呜呜呜,”她模拟出童声的哭泣,“你对我不好……”她腕上的一堆手镯,叮铃铃撞起来,她转眼又笑起来,“讨厌。”
  从郎索双钏,是一个多么妩媚的姿态,却与他永远无关了。机场的那一刻,是她最真情流露的刹那吧?有人说过,能够爱一个人爱到向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最严格的考验。
  他终于承认,这比骆驼穿针眼更艰难的考验,他没有通过。

  爱得像一颗猕猴桃

  她在夜里,被热烈而奇异的果香惊醒。她想起来,那是猕猴桃。傍晚时,她掰开来,尝了一口,“很甜呀。”递给男人。男人微微笑,眼角未经修饰的皱纹像复瓣石榴花,就着她的手,也尝一口。她突然意识到这举动的不妥当。
  原来果香也可以是诱惑,尤其是熟透到即将烂醉如酒。隔着黑暗,她仿佛看见猕猴桃上的噬痕,她的,以及他的。她曾经在他肩上留下那么多咬,他承接,偶尔轻轻呜咽一声。
  他对她,很好,带她经过脏乱差的街道,去城中的桃花源,多半都叫会所或者俱乐部。他给她买钻戒,笔记本电脑,GUCCI的裙绿如九寨沟的水。男人刷卡的时候,脸上常有一个恍惚的笑:我知道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我只能指望你爱上我的钱,看在钱的份上给我一点儿幸福的幻象。她有时候想象自己是一个清纯善良、视金钱为粪土的女子,有如所有口袋爱情小说的女主角,但她不是。她因为知道他的诚实,而万箭穿心。
  他们去洗桑拿,坐在休息室里,她眼睛避免看他的肉体,白、松弛、有很多不必要的褶皱。这时她嗅到浓烈的果香,是浴室一角,放了一篮猕猴桃,已经快蒸熟了,香得接近一种肉欲。水果,她,一样丰艳,一样正在迅速消耗……这一刻的联想,简直让她发了狂。
  她从此不碰猕猴桃。下班后匆忙拎几个水果,对她来说,超市货架上永远有一块空白。而他,也再没找到过她——不,他只是放弃,一看出她的决心,就以残余的尊严退后。
  有一次她患重感冒,正是过年,附近所有大小超市杂货店都早早关了张,她靠几包方便面以及一个不知何时送来的果篮苟延残喘,最后是四颗猕猴桃。她不想吃,但她的身体容不得她这么清高。桃皮已经皱缩得像一块抹布,果肉却还是翡翠绿,小小的黑籽嵌着,像一些玉之瑕点……她不爱吃,却借此活下来。她忽然间,原谅了自己的青春,以及与青春伴生的贪婪。
  于是她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还好吗……”要说什么她并没想好。他温和地打断她的为难:“吃个饭吧。”她笑起来,成年男女最庸俗的重逢,无非是吃饭:“我减肥呢。”
  他们就去水果捞坐一坐,他替她跑前跑后几百次,拿各种水果,然后就着她的手,尝了一口猕猴桃。而她举着手,半天回不过神来,这一口甜,是她能给他的,全部吗?
  他只微笑:“谢谢。”
  这一刻,她被果香吵醒,摸黑,把那一颗带回家的猕猴桃吃完了,甜蜜的汁液治愈了她喉管的一丝干涸。而她在暗夜里,懂得了他说谢谢时的真诚。他老衰,她有她的自私残忍,他们都不完美,这一段过往有些丑陋,人的小奸小坏,像猕猴桃多多的黑籽。
  但,她想她也许爱过他,只要爱情,不仅仅是口袋书那一种。而所有爱欲的甜,他们都曾经共同尝过。

  灰鸟之死

  她只说:“来不及了。”
  他们在网上相识,她不屑于相信这缥缈恋情,却感觉了那静悄悄空洞洞的吸力。每天看到他MSN上日新月异的名字,像一扇一扇门轰然打开,一定有一扇,是不可开启的。她想退后,却把椅子又离电脑拉近了一点儿。
  他们聊得散漫,话头像两匹闲荡的马,不离不弃,却没说过爱,这个词早已被败坏。这是四月,她忘了关窗,丁香碎的雨雾淋湿了她的手指,她没去过他的城市,却知道那里葡萄不胜重负,枫树燃烧如维纳斯的红发,信天翁展翅飞过,像突然经过的乌云。她的四月不是他的四月,她不能不了解,时间与空间的隐喻。
  而他的南半球,天已经全黑了,手边一杯咖啡,来不及在正热时一饮而尽,此时地狱那么黑,北极那么冷。他几乎绝望地想到,她那边,才是黄昏之后,日落之前。他对她的爱,比她对他的,早了四个小时。
  已经来不及了。这是他们之间永恒的和弦,仿佛幕后的歌队,在一咏三叹。她有婚约在身,也不准备背盟。他负笈万里,要回国不是容易的事。
  她几天没上网,他只觉得电脑是永远的黑屏,听她叮一声出现,问得很焦急:“你哪里去了?”她的手停在键盘上,每一个键都成为刺莓,刺痛她,她很艰难地打出来:“赤峰。”他和她,同时想起,很久之前,她在论坛上兴奋地发过贴,她说她要在草原,在夕照、驼与羊之间,拍一组婚纱照,风吹草低,繁花似锦。
  他说:“你花嫁那日,我去看你。”
  键盘上的针刺穿透了她的手指,流出白色的血。她狠狠心,打出一行字:“来不及了。”婚期就在三天后。
  她一定是,最心不在焉的新娘。婚礼那么嘈杂,她满脸笑容迎向每一个宾客,寒暄、退回、再迎向下一个,这像是一个游戏的死循环,她是被卡死的灵魂。
  那日靡靡有雨,婚礼长得仿佛永远不会结束。巴赫的音乐声中,忽然闯进一只受伤的灰鸽,在教堂里乱撞乱飞。“我愿意”三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已经被打断。灰鸽惊惶地乱飞,一头扑向她怀里,片羽与血滴,缓缓落在,她无瑕如雪的婚纱上……
  是他来了。
  在等待婚礼开始的无聊间隙,她用手机上网,看到论坛上,他的室友发了一个惊惶失措的贴,说他三天前昏迷,至今不曾醒来。而他的电脑屏幕上,还是她那一句永恒的话:“来不及了。”
  从南半球,到北半球,从他的城,到她的城,有多少距离?她深深体会,他甘愿死在她怀里的决心。

  卡桑德拉的眼泪

  这么相爱的两个人,为什么还不能相守?她不明白,他也不明白。
  最山穷水尽的时候,他突然宣布自己的婚讯,对方是他的初中同学,没太读过书,然而清秀温婉。他说他的心已经死了,化为尘土归为石,他愿意凿成千片万片筑巢,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在巢里坐镇,贤妻良母更好。
  她挣扎着问:“你爱她吗?”
  他咬牙切齿:“爱情?狗屁。”
  她哗哗泪下:“你不会幸福的。”
  他倒笑了,那笑容里全是对自己的狞恶:“是吗?不如你等着瞧瞧。”
  她此后一直单身。陷身时间的斗兽场,一寸寸被逼向墙边,她有时也会心灰意懒,想随便嫁谁也好,爱情是狗屁。一念至此,她顿时有一种寻死的绝望,她仍然不相信,人可以活在感情的真空里,像一粒放在太空的种子,没有空气、阳光、水和食物,而继续开花。有好几年,她的MSN名字都是:“爱情与钱,都在来我家的路上。”她愿意做树边寂寞的猎手,一直等,等着瞧瞧。
  她结婚结得很晚,感情,性,临睡前无止无休的闲谈,日子像一方薄田,耕三锄停两锄,慢慢也整出一片蒲公英。蜜月里,她偶然说起他,说起待结的发,说起不得已、爱别离、舍不下,仍然说出一片泪光。温柔的夫君不出声,只是用尽全副力气揽她入怀,她刷刷泪下,知道自己等着了。
  再遇到他,是很自然的事。大学同学聚会,最后似有意又无意撇下他们俩。都是成年人了,未必还谈那些缠缠绵绵的话,她遂兴致勃勃给他看儿子的照片,也看他女儿的,表示要结儿女亲家:“哪一天,带我儿媳妇来一起吃个饭。”“归她妈了,等我探视的时候吧。”她懔了一下,才彻底地明白他在说什么。
  “发生了什么?”她明白不该问,但管不住自己的嘴。
  他苦笑:“过不下去了……整天没话说。白天上班,吃饭时也没话,做爱时也没话,本来也做得很少。后来她怀孕,从那时起就是无性婚姻……”他嘴边,多了一道细长的纹,是岁月的刀劈斧凿。“我曾经以为爱情不重要,我忘了我是人,有人的情欲,我真的不是猪,吃睡就可以过一生。”沉默很久,他忽然说:“我还记得你说过,说我不会幸福。”
  “我不是这个意思。”她惊呼。
  这是诅咒吗?不,这只是卡桑德拉的预言。卡桑德拉是希腊神话里蒙受诅咒的女子,有预言的能力,却不能改变未来发生的事,她将眼睁睁看着死亡、杀戮、痛苦一件件发生。而最凄凉的是,无论她怎么呼喊得声嘶力竭,都没有人相信她的预言,从来都没有。
  她坐在肯德基的塑料座椅上,觉得自己就是卡桑德拉,在血洗过后的白色石头上沉坐。黑披肩在她脸上一扑一扑,奇怪,有一点儿湿,原来是她脸上的泪。
  如果有机会,她宁愿自己曾经高贵大度地说:“我祝你幸福。”但卡桑德拉,永远只说真实的预言。

  大风之约

  火车刚刚入境,就满是台风消息,风灌进来灌出去,气势汹汹。她却干干地笑。十年了,台风一样来,满城樟树被吹得摇摆不定。原来什么都没有改变。
  左手是机票,右手是签证,全套LV皮箱里有旅行支票,明天就要走了,今天她却一定要赴这一场大风之约。甚至全程去换了崭新一沓百元纸币,被那锐利的边缘割了手。要拿来干什么她没想过,只是她能预想到这痛快。十年了。
  司机不知道她说的地址:“哪样走?”极年轻的脸,一口软糯的本地口音,“姐姐,我土生土长二十多岁都不晓得。”她吃了一惊,她居然是外地人了?有一点儿隐隐的慌。幸好樟香一如旧日,在风中哗啦啦,给她安慰。
  看到牌坊她大声叫停,叫完之后不自觉“呀”一声,眼前分明是一座新建的小区。原来的小径呢?她的初夜就在小径的尽头,他把她的手膀捏得好痛。裙上的青草渍永远洗不掉。记得那天便是台风天气,樟树香得令人落泪。她跌跌撞撞向附近的小店打听,店主是外地口音:“我去年才来的。”而她,离开了十年。
  打了114,绕了无数的冤枉路,单位早就迁到遥远的一座大厦。到底找到了,她拖着行李下车,想象里她将直入他的办公室,定格一刻将闪耀如钻石,如她裙上绣着的火凤凰。他却一定老去、秃顶、大了肚腩,是那些她从小见惯了的小城男人。是否要像滥俗的电视剧,掼他一耳光?
  她被保安挡在了前台:“你找谁?”连连报出几个名字投石问路,保安一律摇头,“没这个人呀。”终于她犹犹豫豫,说出了他,保安把电话推过来,“你打个电话让他带你进去吧。”她手握着话筒愣住了。
  门开处,门外的风声呼啸而来。大楼里却是清寂的,芳香剂味道全天下写字楼共有,与她的记忆冲突。不断有人来来去去,谁来交一封快递,谁来打一杯开水,脸孔都很陌生。
  她轻轻闭了闭眼睛,说什么?谁还记得她,记得十年前的一段丑闻?太多嘴脸在闪回,他怯懦躲闪的,他老婆穷凶极恶的,同事快意的……她远走他乡,怀着一定归来复仇的决心。
  她没忘。可是,没忘的,大约也只剩她一个人了。
  她转身推开门,大风呼一声涌上来,她的长发掩了一脸,像一个女鬼,所有的恩怨已经被时间的大风,一扫而光。
  雅歌
  我的爱人喜欢喝热茶,赤脚立在厨房里煮开水,把叫嚣的沸水冲入杯中,干燥几乎蒙尘的茶叶,魂魄来归,冉冉开放,复有柔嫩面容。很渴的话,她会要冰水,“谢谢。”微带南方口音,婉转有致如琴音。她不喝可乐或者白水。我的爱人,要至热或者至冷,斩截的爱恨分明,却难能承载平凡的温柔。
  我的爱人爱洗澡,不知名字的精油滴落水面,腾起草木香的雾,像深秋黄水仙的幻觉。她享受浴缸时间,如鲸渴望南海的浩瀚,微微盹着之际,手机却突然惊起,她叹一口气,接起,“喂……”我从那声音了解疲惫、沉重及人生的不得已。
  我的爱人也曾带着酒意前来,双颊红绯,任何声音,她都以极大的热情聆听,脸上挂着笑,恍惚的,殷勤的,人是沉在应酬的全副武装里一时回不来。抱着马桶吐得呕心沥血,喝一杯冰水她便被唤醒,“不好意思弄脏了卫生间。”像政客说,“I’M SORRY”,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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