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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男人爱我,必因为我的好处,他的爱里,有宠溺也有尊重。当我不过是他的附属,家里的另一件家具,他的爱,还能剩下多少?而我若仰仗他的爱,此刻便是我的悬崖了。
他的真心
这故事不是我编的。
在常去的论坛上看到一个帖子:“年前被GF敲诈——五百元的圣诞礼物。”帖主的女朋友看上一双五百多块钱的鞋,要他送她。他不肯,因为“五百块钱够一个农村孩子上完初中的三年学费”。他义正辞严地说:虽然他非常珍惜这段感情,还是决定分手,他不是缺钱,也不是吝啬,但“如果感情要靠金钱来维持,我不会珍惜”。最有趣的是,他的ID叫做:真心总是会受伤,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真心,连一双鞋也承不起。
离乱尚没有发生,红颜也不曾早逝,不关国恨家仇,盛世之爱却软弱如豆腐渣,经不起人事的轻轻调戏。
她真的那么想要这双鞋吗?这物质泛滥的时代,难有什么能令人魂牵梦萦,矢志得之。也许她只是要他慷慨付账的姿态,那种“只要你要,只要我有”的爱宠,把他送的鞋欢喜地套在脚上,皮的柔软与暖,便是他心室的温度。从此她生命的每一步,都踏在春天里。
他真的是顶级小气鬼吗?五百元不过是三朋四友的一顿饭钱。他不见得给不起,但拒绝被索取,他不欠她什么。忽然间心生警惕,她会不会是个拜金女郎?一个男人,不因为自己而因为钱被爱,是莫大的羞耻。
一切拿捏不准,像京剧《三岔口》里,两人黑暗中的摸索斗争,偶有触碰,都心惊肉跳。但这惊怕与猜测,足够杀死一段稚嫩的爱。
我说人家,是站着说话不腰痛,轮到自己,照样看不开。有男人自称暗恋我良久,从美国回来看我,却双手空空。我立时觉得该人无味得很,干脆懒得搭理他——哪怕在机场随便买一瓶免税的香水呢。
你说你爱我,这不过是一句甜言蜜语,也就是英文所说“SWEETNOTHING”——甜而一无所有。怎么才能让男人知道?对女人来说,礼物是男人甘愿的付出,是他仔细地揣测女子的心思,是他在柜台上与服务员词不达意地表达,是他送出去那一刻的惴惴不安,手心微湿……礼物至少是实物,即使爱情去了,它还遵循物质不灭的原理,是确凿的凭据。
而打动女人的,常常是那些愿意为她们花钱的男人。民国时代,有个热血女青年,以色为诱饵杀某权奸,行刺地点在珠宝行。男人浑然不知,只笑道:“我们不是要买个戒指作纪念吗?就是钻戒好不好?要好点儿的。”装在深蓝丝绒小盒子里,是粉红钻石,有豌豆大。她把那粉红钻戒戴在手上侧过来侧过去地看,与她玫瑰红的指甲油一比,其实不过微红,也不太大,但是光头极足,亮闪闪的,异星一样,红得有种神秘感。值十一根金条。“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轰然一声。”一念之差,她放过他,白白搭上了自己的性命。这是张爱玲的小说《色·戒》。
她是爱上钻石吗?不,她是爱上她自以为的爱情。而这一切,仍然是误会。
别让我看见你的衣柜
一对小恋人,都是我的熟人,吵过架纷纷前来哭诉。我就当口述实录来听。这一次,是女孩儿把男孩儿手机的短信息查个遍,立马逼他交代都是谁与谁与谁,上言啥意思,下句又从何说起。男孩儿抵死不从,向我说起还愤愤不休:她为什么这样幼稚?爱人之间,应该有一个锁着的衣柜。
他说的没错。年华至此,人人都是老房子,不见得五条人命在身,至少心底有一个隐约的、叫不出口的名字吧?生命里太多用不着却也扔不得的事物。收在衣柜里倒也干净。敢说“事无不可告人者”,多半人生极乏味,追着告人,人还不愿意听。
只是,既然要上锁,何不将衣柜一并藏好?
爱情的空间极其狭窄,情人眼里容不下一粒沙,更何况衣柜这种大家具。我知道这是你的隐私,并且你不准备与我分享,我不能不猜测:是很多钱?旧爱的痕迹?护照机票?你有两个娃在乡下……秘密就是诱惑,黯黑的,淡血红的,难推难挡。猜测是人之常情,不疑不问,毫无醋意,像《金瓶梅》里的月娘,那是因为她对西门庆毫无爱意。有爱,就必定有疑虑,这是爱的折磨人处。
也许可以矜持地小心绕行,假装视而不见,是视野里一块盲区,然而从此所有你的行径,都在盲区里了。你不曾与我交心,让我如何坦诚相待?故而绝口不提,沉默如黑屏,想象力却肆意如传奇,这是一种暗刑。每一抱一吻即想起:衣柜、秘密与疏离,相亲相爱的心,三鼓而绝。
而如果我无法抗拒,誓要打开衣柜,恐怕我就得面对真相的伤害。有些错,是小疵还是大碍,实在要因情而异。而你,像正在卫生间方便的人,门被突地打开,那一刻尊严扫地的感受,会否成为终身伤害?你最不可窥见处,被人擅闯。
河东女史柳如是这样骂老公的:“娶过门去就得离了我的眼,别让我再看见,看见一根头发影子,你马上给我滚出去。”多爽利明白,旧式女子的智慧,真不可小觑。
因此我对男孩儿说:可以和MM交往,但事后最好连痕迹都坚壁清野。如老僧背美女过河,上岸之后随即放手。本来无一物,留一个上锁的衣柜干嘛?总读过《新概念英语》,听说过一句英谚:衣柜里的骷髅——家家户户都有见不得光之处。夜半无人,屋里有一个锁死的衣柜,再说是空的,也架不住浮想联翩:呀,里头说不定有……你怕也不怕?何况她。
没本事把衣柜藏好,还聒噪抱怨女人幼稚,啊呸,笨。
相亲这样庸俗的事
这段日子,相熟的小美眉不太开心,问她,说是被逼婚。我倒吃一惊。原来她母亲的同事给她介绍男朋友,她一听这么老土的事情居然找上她,当即回绝,那位阿姨不气馁,又打了一次电话给她,把男人说得天上有地下无,小美眉一动心——随即把自己斥回去,回绝得更干脆。
我听后简直是捶胸顿足,比她还着急:这是一个机会呀,怎么可以放弃。阿姨替你做媒,当然是觉得你宜室宜家,才隆重推出,难道你没有被猎头公司看中的惊喜?猎头铁律,一定是撬到待遇更好的地方,一样的,从小看你长大的阿姨,难道会给你挑差男人?你在外面自己遇到的,还不见得如这个呢。
说着说着,我自己都觉得有张媒婆或者李妈妈之风。钱钟书说:做媒和做母亲是女人的两个基本欲望,看来不差。
男女相悦,为性为钱,另当别论。若为婚姻……人人的生活圈子都有限,自己认识异性的途径屈指可数:同学、同事、邂逅而已,再加一个新起之秀——网恋。
理论上来说,读书时代男女朝夕相处,梁祝之遇应该比比皆是,事实上人人回想自己的高中大学时代——初中以下还蒙昧未开,不消提起——觉得青蛙恐龙比比皆是,《流星花园》里一校园满满的帅哥美女我从来没遇到过。
同事更不消说。公司里照例会有整天讨论老公小孩儿的八婆,到处吃女孩儿豆腐的中年帅哥,偶尔遇到几个适龄未婚的,可是这么个竞争社会,凤辣子说得好:谁不是乌眼鸡似的。乌眼鸡没有性别,当然更不能恋爱。
在街角与谁一撞,当然撞得电光石火,一部长篇都市言情剧开麦拉……但我只被自行车撞过,并且撞了我的人,迅速逃逸,我追他不上,徒呼奈何。
网恋呢?最糟糕的情况,就是那和你谈情说爱的,不是人,只是一只坏脾气的狐狸——还没来得及变成人样。
这样看来,相亲好处千百般:相亲双方都很清楚自己来做什么,已经保证了是有效交流;相亲既然是人介绍的,不见得都知根知底,多少也知道一点儿,信用门槛已经被人为提高,当事人设防度数可以降低一点儿;介绍人也不会失心疯,把条件极不般配的男女扯到一起,交易平台相当,交易成功率提高;约会强暴的危险仍然有,但绝对降到最低,他不给你面子,难道不给张姨王姐一个面子……
咦,我在做什么?我在谈论相亲,像讨论银行最新推出的一款信用卡。但其实有什么不同?婚姻,也无非是我们人生的一桩投资项目,而相亲,绝对是低成本高效率。
庸俗吧?但那没有人生质地的浪漫,不过是轻浮。
我的俊冤家
当你冷静地说:他很成熟,可以包容我;他收入不错,我不用承担供房的压力了;他是金老公,我是女白领,我们会成为超白金组合……这没什么不好。你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任何事业,哪怕仅仅是男女相悦,都需要这样清醒的头脑、明晰的理智和决断力。
但,如果我们在讨论爱,我必得承认,爱是一桩情不自禁的事。
我的爱,常常从肉身开始。我一向爱美丽的脸孔,爱他在烈日下挥汗如雨如黄金珠链坠地,爱他在游泳池浮沉的后背是鱼强健的鳍,爱他年轻的、永不疲惫的身体。
我也爱性感的头脑。学识非常打动我,我自己喜欢闲来抛书三千卷,也乐于聆听有趣的、有见地的谈话。哪怕无知,哪怕非常幼稚,但里面藏着智慧的火,如钻石睡在煤脉里。我会温柔地伏下身去,以我单薄的双手来发掘,不介意指甲会裂开。
而更多的爱,以基因的神秘驱使。生命中有些注定的人,蓦然遇见,忽然嗅到灵魂深处海的气息,那是醚的香。荷尔蒙替我作出了决定,而我无能为力。
像所有人一样,我试图爱得理智不悔,年纪、金钱或者地位,对我都是吸引,我承认我不是所谓的性情中人,我也永远在衡量比较。但说到爱,爱是另一件事。而我也从来没遇到过大富或者大儒,他某一方面的所有,已经敌过他一切的所无。
这样,我就想起了潘金莲。她不过是一个有口皆碑的荡妇,初为小家恶妇——杀夫,再为大家恶妾——仍是间接地杀夫。可是她对西门庆是有过真心的。
月娘、玉楼、李瓶儿……西门庆的女人们,围绕在男人身边,为钱财、生活或者一世的安稳。只有金莲不注视男人的钱财、滔天势焰,她的爱以最平实的身体、性、雪夜他能懂得的琵琶声。他伤害侮辱她,她却真心尽力地叫过他一声:“我的俊冤家。”
我相信,这五个字就是爱。
而太多的人,甚至没有机会,遇到自己心坎上的俊冤家。
对他说不
我蛮能理解所谓的“三不男人”。就像我一向只买固定口味的酸奶,对其他牌子看都不看一眼。但超市搞促销,送我一杯新品牌酸奶,我也不会拒绝;喝了就喝了,这会儿超市再揪着我说,你得负责,你必须买一瓶呀——我会认这账吗?提得起、放得下,掉头而去的姿态里有一种残忍的优雅。
我也蛮能理解爱上他们的女人。有资格三不,显然不是过幸福生活的贫嘴张大民或者两鬓苍苍十指黑的卖炭翁,经济上过得去,外貌气质有可观之处,对于女子的美和智慧,懂得适度地表现赞赏倾倒。他们当然不会缺女人,越不缺,越淡然,越显得镇定沉着,决胜于千里之外。这一切,对于女人都是诱惑,不致命,但已经值得情不自禁蠢蠢欲动。
……多半无一例外,女人们惨败下来。我的女友,遇到过三不男人之后,满面泪痕地对我说:“我觉得他是骗子。他……他最后还要说‘我们还是做朋友吧’。”骗?谈不上。他不曾承诺给她一座玫瑰园,对于自己的立场,暗示得很明白;法律不会追究他,因为她并没有财物损失;舆论也不甚同情她,何苦来,明明是您自找的。
而她的受伤,大概只缘于自大。人人都觉得自己是山鲁佐德,其他女人被抬进皇宫,都逃不过一夕欢爱后的被杀被弃,她却格外美丽聪慧纯真,韩剧日剧台剧里,鲁男子们不都向天真的女子投降吗,何况一个三不四不的男人。然而全世界只有一部《一千零一夜》,其他故事,男人听了二十分钟就不耐烦地换台,她满肚子花团锦绣就此没有问世的机会。
所以,虽然很冷酷,我还要对我的女友说:不,他没有骗你,是你——自欺,你对一个不想主动不想拒绝不想负责的男人要主动要拒绝要负责,就仿佛向着一条标明“此路不通”的荒废高速公路去,难道你希望路的那端直通伊甸园?
遇到三不的男人,怎么办?南希·里根曾经去一所学校作演讲,学生问她:“如果有人拉自己去吸毒,怎么办?”南希答:“JUST SAYNO。”真理,总是又简单又明确。
自己烤的蛋糕最香甜
在餐厅东张西望的人,肯定不止我一个。菜谱上的活色,绝对比不上邻桌的生香,就好像广告上的丽人,也没有隔窗那若隐若现的裸背会令人喉头一紧。同一道酸汤鱼,奇怪,好像每一桌都比我的新鲜,颜色更丰饶,热热的辣油香扑过来。看他们狼吞虎咽,我瞅瞅属于自己的这一盘,找不到下箸处。
我们就是这样,会爱上人家的爱人吧?尤其是年轻得半透明的女孩子们。
她们所爱的,不一定是人家的丈夫。已婚男人,像被咬过一口的荷包蛋,半生的蛋黄溢出来,垢了雪白餐巾。再完美的蛋上,也有牙印半圆——昨晚那人刷牙了吗?想到食或者性,都有一种肉身的不洁,即使用真爱作抵挡,也有饿狼口中挖脆骨、乞儿碗底挖残羹的苍凉。
可是她们也不会去爱那青涩的少年。都娇生惯养,十指不沾阳春水,偶尔帮妈妈提篮逛菜场,满眼都是烂菜叶、臭鱼、血淋淋的肉,她只想赶快闪,她不知道那是青翠的小白菜、鲜甜的清蒸鱼和丰美的牛肉萝卜煲。她有时候像《红楼梦》里头的贾雨村,只认得那翻过跟头的,却认不出那翻跟头之前的。而她的男同学、男同事、从小一起长大的男孩子,穿大短裤、凉鞋,流鼻涕的时候拿手背揩揩,抢过她的书包,大声取笑过她曾经新买的一双水晶塑料凉 鞋……
但此刻她坐在人生的盛宴前,满眼色香味,她想:我要一个善良聪慧高贵的男人,像某某或者某某某的男人一样。她不谙厨艺,她不知道去哪里寻找善良,如何发现聪慧,怎么糅合发酵,静静待他们醒来,如烙一张玉米饼。她习惯购买像所有逛惯超市的人,心仪的货品上贴了标签:已订。可是毕竟不是“售出”对不对。而“已订品”仍然停留在市场上,也无非是寻找出价更高的买家。这是她的强词夺理,带着少女的稚气。
一定有难堪、争斗、伤害以及眼泪,才能得到。而狂喜地到手之后,原来——肉太老、鱼太死、咸和淡总和她的需求背道而驰、比萨十分香,入口才两分半。难以下咽,看着它渐渐放凉。
这一段爱情,只有一盘面包新鲜出炉到“下午五点后全场半价”这么久。
伤痛之后,有些女孩儿会学着入厨,宁可被滚油烫到、被刀尖划破手指,她知道,自己烤的蛋糕最香甜。有些,也许永远学不会了。
她只看自己想看的
西德尼·谢尔顿的小说《假如明天来临》,女主人公特蕾西是清白无邪的小银行职员,却遭人陷害,入狱、判重刑、受尽侮辱虐待,出狱之后是又一个女版基督山,干掉所有仇人后,最后一个目标是曾经的恋人。
然而有一天,她在皇家饭店遇到他与妻子在一起,“脸色灰黄,憔悴不堪,快要秃顶”,他太太也“满脸沮丧的神情”。两个人呆呆地坐在那里,一句话也没有。特蕾西想:“摆在他们面前的将是那度日如年的漫长岁月。没有爱情,没有欢乐。”心里一阵释然,放过了他。
在陌生人看来,他在豪华饭店与太太而不是艳妆女郎共进晚餐,经济过得去,夫妻感情也过得去。有点儿疲惫,是都市中人的常态,老夫老妻了,不说话也是一种默契。他不见得幸福,却未必有她想象的那般不幸福。
只是,她爱过他,也许至今还爱他,因为爱,所有刀锋般的恨都钝了。一个念头是复仇,必伴生另一个念头——不舍。她早下定决心要原谅他吧?于是千方百计、火眼金睛地在他身上寻找情有可原处。这世上从不缺少“不得已”,只缺肯接受借口的人。而她,接受了。
这样的女人,故事里、电影里、生活里……都多的是。男人负情背义,她说:爱他,就给他自由;男人不负责不养家,她说:他是个长不大的小孩儿;男人暴力相向,她说:他下次会改的。女友的女友,遇人不淑,十几年来被同一个男人打骂、遗弃、伤害,却痴心不改。男人病了,她忠心耿耿随侍在侧,男人躺在病床上还要用短消息与外头的女人谈情说爱。人人替她不值,她说:“他是担心自己不会好了拖累我,所以故意让我抓到他把柄好死心——他还是爱我的。”
她们是被爱情蒙了心吗?小时候,课堂上做过实验,汤匙插进半杯水里,看着就好像弯曲了。爱情也有这折光能力,一花一叶都带上了圣洁的光圈。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可是那缘故,当事人自己也厘不清。也许是一点点不甘心——已经付出了那么多,现在放手就亏定了;或者基于恐惧——男人是不是都这样,下一个也许会更差;甚至是肉身的贪溺,记忆里他的抚触,仍令她喉头一紧。
于是拼命地,在他身上寻找可爱之处。他是一个毒蘑菇?她抱着爱不释手:“你看这颜色多绚烂,这菇伞多华丽,连每个皱褶都精致……”他坏得头顶长疮、脚后跟流脓?她拿显微镜一毫米一毫米找一小块干净的皮肤。实在找不到,她拿胭脂水粉也画出来,画不了他,就画自己的眼睛。
谁说眼见为实?有些人,只看自己想看的,而如果因此与幸福失之交臂——活该。
而我仍在等待竟然
大学同学致电我:“Z离婚了。”我答:“果然。”
陷入这不祥恋情之前,Z几乎夜夜给我打电话,话筒里全是海的呜咽。那男人花心、轻薄,一屁股没擦净的陈年旧事,我听着万里之外她的浊浪滔天,无能为力,只能叹息:“一切都是果然律。”
所谓“果然律”,是我胡诌的。
婚变的女子,“果然”要养一堆猫狗,称它们是儿子、女儿,天天幽怨地表示:狗好过家人,猫远胜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