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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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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在一起,也该有个正式仪式,而不是在电话里草草率率便打发了我们的几年的缘份。那阵子很忙,我实在脱不开身,但是有一天我们的考察车绕经K县时,我看着路标,知道距你只有100公里,于是下了车,请附近村落的果农送我一程。我等你整晚,结果并未如我愿。”
  “什么时候?”沈安若有一丝恍惚。
  “我们分手的那个周五,我就在你楼下,终于见你回来,与别人一起。安若,那时我只站在离你十米远的地方,而你并没有看见我。”
  “你明明来了,却没让我知道?”
  “你当时朝程少臣招手,目送他离开,直到回头时,嘴角仍含着笑意。我本想出现在你面前,却在那一瞬间失了勇气。我突然觉得,如果你就此离开,会不会更幸福。安若,我已经许久未见你那样的笑过。你决然地要离开,想必也下了极大的决心。既然你快乐,我为何要再度搅乱一池已经澄清的春水?所以那天我离开,没有再惊扰你。”
  “你是怕……”沈安若生生地把即将出口的话咽下,再说不出一句话。她觉得嘴角微微泛苦,心头涌起怪异的情绪,伤感,可笑,郁闷,不甘,混杂在一起,五味杂陈。这个男人,他可以将这么诗意的语言用作报告式的语调一板一眼地念出来,他可以将这样煽情的剧情掌控得如此淡漠清冷,她永远都不是他的对手,所以才失了安全感,拼命地想要逃,偏偏又觉得不舍。而自己,其实也早已成为他甩之而后快的鸡肋。无论如何要感激他,如今她终于可以释然了。
  “都过去了。”沈安若轻弱地说。
  “是啊,过去了,以后不会再提了。”江浩洋的声音比刚才更加的平静无波。
  他的车子开得不快,但终究还是到了。
  “谢谢你。”
  “我送你上楼,你一个人不安全。”
  “真的不用了。”
  天色诡谲,明明是黑夜,却异常的亮,云层低垂,空气潮湿而压抑。

()
  “大概要下雨了,天气预报说有暴雨,你早些回去吧,开车小心。”
  “我送你进楼道。”
  沈安若不再出声,低头默默地走,感觉得到江浩洋就在她的五步之外。他的呼吸与脚步一向极轻,几乎没有声响。
  她拿了钥匙开门,在门打开的一霎那,听得江浩洋在身后轻声说:“安若,保护好你自己。”
  混乱(2)
  沈安若进屋后,竟失了力气,腿脚绵软,索性坐到地上。她怔怔地在地上坐了很久,觉得大脑乱哄哄吵作一团,心跳失序,而胸口空空荡荡,后来便开始头痛。她一向不愿意去思考无谓的过程与结果,宁可逃避,挣扎着站起,从厨房里翻出一瓶白酒,开了盖子便灌下去几大口,被辣得直咳嗽,眼泪都掉下来,但酒劲渐渐涌上时,大脑却渐渐澄明,心跳也渐渐平缓,于是自己对自己笑。
  那日做鱼,没有料酒,便打发程少臣去买一瓶,结果他在超市转了一大圈,竟买回精装的五粮液,当时沈安若将他一顿嘲笑,倒酒的时候直心疼。不过好酒毕竟是好酒,入口虽难受,下咽却并不费力,转眼又灌下几口,瓶里已经只剩1/3了,自己都觉得骇然,想起儿时读《飘》时,郝思嘉总是偷偷喝了白兰地又用香水漱口,或许自己也要成为那样的酒鬼,于是趁着清醒拖了凳子,将酒瓶塞到厨柜的最高处。
  她第一次喝白酒便是江浩洋教的,那时候她大一,他也没毕业,一大群人相约周末去泰山看日出,他拖上了她,下午匆匆地乘了火车,傍晚从岱庙出发,一直徒步爬到了玉皇顶。凌晨时分,气温骤降,山顶的灯光远得遥不可及。她又冷又饿,体力透支,江浩洋搀了她一把,递过小小的瓶子:“喝一口,会暖和,也会有力气。”她灌下一小口,辣味刺到头顶,果然一股暖意顺着脉络流向四肢百胲,看一眼,竟是近40度的白酒。江浩洋后来便一直跟在她身边,后来爬十八盘时,几乎把她架起来走,将她一路拖上去。那时他们还不算特别熟,可在那种情形下,无论谁向她伸出手,她都会感激涕零地接受。日出前寒气逼人,她穿了租来的军大衣,仍是瑟瑟发抖。江浩洋又递酒给她,这次她整整灌下小半瓶,惊得他赶紧拿回:“你不觉得晕吗?”“没有。”“沈学妹,你有做酒鬼的潜质。”他将他的那一件大衣也脱给她。头顶是完全没被污染过的夜空,繁星璀璨,她一生中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多那样亮的星星,而江浩洋就在星光下微笑。那日清晨,恰在日出前东方天空堆积了厚厚云层,他们到底没看得成日出,但沈安若的记忆里始终有一片耀眼的星空,那样闪亮的星空,即使几年后她又去泰山,都再也看不见。
  多悲哀,果真有做酒鬼的潜质,连灌下半瓶五粮液,脑子都清醒到可以写回忆录。
  第一道闪电亮起时,屋里的照明系统便突然灭掉,四下里一片漆黑,身手不见五指。沈安若在黑暗里屏住呼吸,恐惧得想尖叫,最终只能死死地捂住耳朵,但几秒钟后那连绵不绝的闷雷,即使她蒙上耳朵也仍是抵挡不住。她一向怕黑又怕雷雨天,小时候每当雷雨天气,爷爷便堵了她的耳朵,蒙了她的眼睛,背着她在屋里转来转去,免得她在第一道闪电亮起时便吓到大哭。她永远不能忘记多年前那个夜晚,同样的雷雨夜,她或许是被雷声惊醒,或许是因疼痛而醒,当她从床上爬起时,见到了白色床单上鲜血淋漓。她恐惧得连叫都叫不出来,惊慌地冲到父母的房间,却发现房里空无一人。窗外雷声炸开,几乎要把窗子都震破,几秒钟后,屋内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刚才的巨雷炸断了那一带的电缆。无边的黑暗时时被破空的光芒与炸雷劈裂,她就那样裹着被子,缩在地上发着抖,连哭都哭不出来,一直挨到天蒙蒙亮,父母才红肿着眼睛回到家里,原来正是这一夜,最疼她的爷爷,已经离她而去。她的成|人式,就这样伴随着雷鸣,电闪,黑暗,鲜血,以及死亡,令她永生难忘。
  而如今,又是这样的黑暗,她似乎又陷入与当年一样的无助境地。沈安若贴着墙角慢慢地摸索,每一秒都是煎熬,她记得包里便有一枚小手电,偏偏那仅仅几米的路,她似乎总也走不到。又一道闪电劈过,她觉得心脏要脱落,却终于借着那光看清了路,跌跌撞撞地跑到门口,摸到扔在地上的手袋。明明要找手电,却掏出了手机,手机那点微光终于稍稍拯救了她,她觉得需要听到别人的声音,以证明自己并没有被上天遗弃在这个孤岛。手机拨出去,才看清是程少臣的电话,她并不打算找他,但她顺手按了通话键,上一个电话恰是他打来的。她匆匆地要挂断,程少臣却已经接起。当他的声音从遥远的另一端传来时,沈安若觉得恐惧减轻了许多。
  “……”
  “沈安若,你在吗?怎么不说话?”
  “……”
  “雷雨天不要打电话,很危险,以后记住。”
  “……”
  “你怎么不说话?你喝酒了吗?”
  “……你怎么知道?”沈安若终于找回自己的语言能力。
  “我闻到很浓的酒味。”程少臣轻笑起来,沈安若突然觉得安心。
  “你找我什么事?”
  “没事,我打错电话了,挂了吧。”
  “你有文件袋忘了我车上了,要我给你送过去吗?”
  “不用,不是急用的文件。你公司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么?”
  “嗯。”
  话题告一段落,突然便陷入一片寂静。又一个闪电劈过,沈安若本能地把手机移得远一些,正要关掉通话,听得程少臣的声音隐隐地传来:“沈安若,你在哭吗?”
  她呆了一呆,刚才她的确抽泣了一下,但连她自己都几乎听不见,她几乎疑心程少臣就站在她对面的黑暗里,而她却什么也看不见,突然又害怕起来。“这一片楼停电了,我怕黑。”仿佛这样说可以给自己挽回一点面子。
  程少臣在电话那边笑了起来:“没停电,只有你的屋子是黑的,大概跳闸了。”
  电源总控就在玄关处,她此刻的头顶上。她摸出包里的手电,原来真的跳闸了。屋内又大亮,晃得眼睛都睁不开,沈安若渐渐地找回呼吸、心跳,以及冷静自持,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连底气都足了,脑子也开始灵光起来:“程少臣,你怎么知道只有我的屋里是黑的?你在哪里?”程少臣那边静默了片刻,手机里传来嘟嘟的断线音。
  刚才又有闪电劈过,而他似乎在户外。沈安若突然觉得担心,立即又拨了回去,还好仍是正常的拨号音,不紧不慢地拖着长音,她有点焦虑起来,足足响了六七下,电话终于又被接起,她急急地问:“你在哪里?你没事吧?”
  电话那一头仍是静默,但听得到呼吸声。大约过了很久,或许也没有多久,程少臣的声音悠悠地传来,听不出任何的情绪:“沈安若,我突然记起我们在酒吧遇见的那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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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安若也沉默,似乎在等待,又不知在等些什么,心底有隐隐的惶恐。
  “我很想知道,那一天你的邀请,是否还在有效期内?”
  沈安若听到心里有东西崩塌的声音。她喝了许多的酒,虽然仍是清醒,却足以令她反应比平时迟顿,妨碍她的思考。或者她根本不想思考,只是继续执着地问:“你在哪里?”这一回电话并没有挂掉,却又没有了回应。
  沈安若捏着电话发了几秒钟的呆,觉得头脑渐渐浑沌,有自己也不明了的情绪,突然便似乎有所顿悟,站起来猛地拉开门。她打开得过于使劲,走廊里的声控灯瞬间也亮起,程少臣就闲散地倚在一米外的楼梯扶手上,身上和头发都有点湿,表情似乎很郑重,却酒窝深抿,眼底含着笑意,见她立在门口,他的嘴角微微地弯起浅浅的弧度:“你这是在以实际行动表达对我的欢迎吗?”他的声音有些暖昧不明,有点沙哑,不复以住的清朗。
  沈安若很快地意识到自己再度被戏弄,转身就要甩门而去,但程少臣的动作比她快许多,在她的门要关掉之前抓住了门缘。她怕挤伤他的手,于是顿住动作,有些气闷地咬住唇,却不想程少臣下一个动作已将她推进门里,踢上门,落锁,顺手将她按在门边的墙上,动作一气呵成,唇亦同时覆上,技巧地吮吻,夺走她的全部呼吸。沈安若始料未及,慌乱地将手抵到他胸口,限制他进一步的贴近,但双手立即被他用一只手抓牢,固定到身后,他的另一只手,紧紧扣住她的腰。沈安若失了自由,力气也仿佛消失怠尽,突然便失了反抗的念头,任由他巧取豪夺,攻城掠地,直至将她打横抱起,平放到床上。她顿时天旋地转,神志都渐渐不清,只感到他的指尖与唇舌无处不在,在她全身四处游走,所经之处便燃起一簇簇小小的火苗。夏日衣衫本来就穿得不多,此刻更是形同虚设。她在身体迷乱之际,在心里轻轻叹一口气,意志力此刻悄然退席,身体本能占了上风。而程少臣却在此刻停了下来,在离她不过几寸的上方,直直地望进她的眼睛:“你认得我是谁吗?”他的眼睛深邃又清澈,而此刻里面藏了暖昧不清的情绪,似乎如她现在的身体一样迷乱。沈安若没有回答,伸出双臂勾下他的脖子,倾身凑上自己发凉的唇,下一瞬间,他便进入了她的身体,将她的痛呼一同融化进唇齿间。
  雷电已经消停,雨势却越来越大,噼里啪啦地敲在窗户上,十分的响;几乎盖住两人低抑隐忍的喘息声。屋内十分闷热,空调或风扇都没有打开。她透不过气,又觉得全身不适,出了一层又一层的汗,只觉得这屋里屋外,还有她的身体内外,都已经被水浸透,于是眼泪也静静地流下来。她的泪流了很久,直到夜深人静,连雨都停下,仍在黑暗里静静地流泪,仿佛要将很多年积攒的眼泪一起流尽。沈安若不想吵醒了程少臣,安静地蜷在床沿上,离他很远,并没有声音。突然程少臣在她背后翻了身,胸口便贴近了她的背,伸手绕过她,顺着她的腰渐渐地上滑。她抑住呼吸,连泪都止住,结果他只是一直将手抚到她的脸上,把她的泪一点点地抹去。她继续不作声,却憋气太久很难受,当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后,听得背后程少臣低低地说:“你这样令我觉得罪孽深重,并且感到十分的挫败。”
  她翻过身子,便枕在他伸出的手臂上,然后被他揽入怀。沈安若拖过薄被蒙住头,闷声闷气地说:“我只是想起了我的爷爷,很多年前,他就是在这样的雨夜里过世的。”
  纠缠(1)
  FROM:沈安若的BLOG 访问权限:不公开
  当一些事情正式成为过往,才有勇气去正视。或许我真的很爱江浩洋,曾经,或者直到现在,比我愿意承认的更多一些,所以才要锱铢必较,时时提醒自己不要低到了泥里去,尊严都不留,连他告别的方式都介怀。终于都过去了,还好,还好。
  人与人之间,总要寻找到某个平衡点,才能够平和地相处。比如程少臣,我利用了他,所以也心甘情愿地被他利用,并不想去探究他意欲何为,何时又是他的游戏的尽头,也并不在意。
  有时候,坚守与堕落,或许就在这不经意的一念之间。难得糊涂一场,不如就这么着吧。
  *
  沈安若本以为会与程少臣的关系会渐渐淡去,但事实证明其实一切都照旧,间歇地约会,一起吃饭,偶尔斗斗嘴,吵个小架,没有更热烈,也没有更疏远。到了那些相聚的晚上,他便顺理成章地留在她家,或者把她留在他家。男女的相处一旦扯上身体的牵绊,便多了一些理不清的暖昧纠缠,沈安若起初十分不适应,渐渐就习以为常。她睡眠质量并不好,多梦,极易被惊醒,醒来便再也睡不着。但在程少臣的怀里,她竟能觅得一夜无梦的好眠,偶尔被梦境惊扰,醒来后听着他平稳的呼吸或心跳,或者在他的轻声安抚下,便能安心地再度入眠。有时她忍不住想一下当这种关系终究要结束的时候自己究竟会不会留恋。她觉得自己会努力做到不留恋以及不沉溺,但偶尔怅然一下倒是难免。
  某个周末,程少臣又连哄带骗地拖了她去他的公寓包饺子,他明明并不爱吃饺子,那天又不是任何的节日。沈安若其实从没亲手完整地做过一次水饺,本想去买了现成的皮与馅,程少臣非要说那样太没劲,算不得真正地包饺子,一定要她和了面,调了馅,最后弄得一身狼狈,他就在一边窃窃地笑,偶尔也过来帮忙,越帮越忙,尽添乱,沈安若疑心他根本是故意整她。
  他有一位手艺十分地道的钟点工阿姨,每到周末就过来帮忙打扫,顺便做两顿饭,结果程少臣常常放那位阿姨的假,又每每给沈安若出难题,找了奇怪菜谱让她在厨房里做实验。沈安若一般不理他,不过也常常上当。本来沈安若也算难得的手巧贤惠型女子,结果被他层出不穷的花样害得总是出糗,常常把厨房折腾得乱七八糟,有时那些菜做出来都没法吃,他还在一边偷着乐,沈安若就挖了那些难看又难吃的菜硬塞到他的嘴里去。
  她最怕撖饺子皮,儿时奶奶的家法就是用撖面杖打手心,给她留了心理阴影,总也玩不转那东西,弄出来的饺子皮奇形怪状丑陋不堪,完全是她的大污点。程少臣一边嘲笑她,一边去洗了手来帮忙,没想到他竟然会做这个,那饺子皮撖得十分的漂亮,令沈安若很是刮目相看。
  “这有什么奇怪的。很小的时候我跟外婆一起住,每次都是我撖皮,然后等她全包好了,再一只只沾了面粉放到篦子上。我还会蒸馒头呢,外婆腰不好,我都先把面揉得差不多了再给她,咳,你别不信,我连那种过年时的枣馒头都会做。”
  “你快看外面,好像有一只牛在天上飞。”
  “你这人特不谦虚,看我比你更聪明,觉得惭愧了吧。你笨点没关系,我不介意。”
  沈安若被他气得没话讲,就把他推出去,不许他再进厨房。她在居家服外面系了碎花拼布的围裙,又将头发用棉布头巾包起来,被程少臣笑称是来年最流行的“村姑装”,直称她有时尚的前瞻性,还用手机替她拍了照片。
  简直就是在玩过家家游戏一般。沈安若觉得这男人想必儿时看着女孩子们玩过家家游戏十分眼馋又碍着性别与面子无法参与,所以长大后这样的变态,不禁也觉得十分的好笑。
  饭菜快要做好时,屋内电话突然铃声大作,程少臣的声音从客厅传来,似乎并不高兴:“对,我在家。……不用上来,你们到时给我电话,我下去拿。……好,知道了。”
  沈安若探出头来:“有客人?”
  “没事。快递公司,有包裹。”
  几分钟后门铃响起,沈安若感觉半天都没动静,忍不住出来一探究竟,却见程少臣与一老人僵持在门口,沉默着。见到她,那老人笑了笑,朝向程少臣:“不请我进去坐坐?你这是什么待客之道?”
  程少臣侧了下身,让他进来。
  “拖鞋呢?”
  “不用换了。”
  “地都是你在拖啊?”场面又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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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安若觉得十分尴尬,进退不得,结果那老人朝向她:“姑娘,给我找双拖鞋来。”她看程少臣一眼,见他没反应,于是照办。
  老人环视了四周一眼,大方地挑了沙发主座坐下,指了指程少臣:“你也坐下。”
  沈安若认识程少臣也算不少时间了,他的各种反应也算都见过不少,却从未见他像现在这样僵硬,那表情根本就是皮笑肉不笑。老人也不理他,扬脸看向程安若:“这位小姐是……”
  程少臣抿紧了唇,根本不回话,而老人只看她。沈安若觉得头皮都发麻,老人与程少臣相貌气质皆有几分相似,而举止则与传说中很是一致,她已经知道他是谁。程少臣可以不理他,她却不能不理,只好硬着头皮回答:“钟点工。”
  老人笑出声来:“小二还真有创意,找这么个年轻姑娘。去帮我泡杯茶来吧。”见她还立在原地,欲言又止,于是补充,“绿茶,随便什么品种都行,如果没有,白开水也可以。”
  沈安若泡了茶,顺便给程少臣倒了杯白开水,他很少喝茶。老人似乎在训话,声音很低,见她进来,便打住话头,向她慈祥地笑,只是那笑里也透着一种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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