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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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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车里沉默。太过安静了,几乎令人昏昏欲睡,沈安若开了音乐,放的喜多郎的《古事记》。一遍结束,沈安若又重播,程少臣忍不住出声:“换一张。听这么别扭的音乐,怪不得你越来越别扭。”
  “这音乐哪里别扭了?你就喜欢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
  “旋律看起来平静,但编曲很狂躁,节奏太压抑,总之不适合你。春天容易上火,我建议你还是多听听巴赫吧。”
  “谢啦,我更喜欢贝多芬。”
  于是话题又卡住。
  沈安若顺从地换上又一张碟,《花季王朝》,嘻唰唰呀嘻唰唰,吵死他好了。
  终于进了城市的主干道。天色已晚,路灯一盏盏亮起来。
  “没想到你真的恐婴,竟吓成那个样子。我之前还以为你只是说着玩儿。”
  “我也没想到你竟然有恋婴癖。”
  程少臣忽略她的用词:“嗳,那么小的小孩子,跟玩具似的,抱在手里那么软,”他用手比划了一下,“我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常常抱流浪猫回家,然后被我妈训。”
  “什么小动物都喜欢?那你喜欢老鼠和壁虎吗?”
  程少臣无视她的挑衅,片刻后又说:“咱们养一只狗吧。”
  “你想干嘛?”
  “迷你狗,长不大的那一种,你逛街的时候都可以塞进包里,我回家晚时还可以跟你作个伴儿,顺便培养一下你对小动物的爱心。如何?”
  “程少臣,你觉得养狗会比养我更有成就感吗?”
  “……沈安若,你最好抽空去趟医院,看看你是不是更年期提前了。”
  )))))))))))))))))))))))))))
  沈安若这阵子几乎要将行政中心当作第二办公室,结果总能遇上熟人,开会时有一面之缘的A公司甲某,一起吃过一顿饭的B公司乙某,同事的家属C公司的丙某,这世界小的时候真如一个村落。只不过,她却没有想到竟然能够在这种地方遇上秦紫烟,这里人人行色匆匆情绪抓狂,烟火气息沉重,完全与她格格不入。
  沈安若看见她时,秦紫烟正从复印中心捧了一堆文件出来,结果为躲一个冒失的人,文件从手中落掉了一半。那人连连道歉,称自己赶时间便走掉,连善后工作都不做。
  沈安若还没想明白之前,就已经蹲下去帮她一起捡。说到动机,其一毕竟算是熟人;其二她的事情已经顺利地解决,就算是陌生人,也会忍不住上前帮一把;何况,大美女的魅力,女人也很难抵挡。秦紫烟今日穿得素淡又半休闲,头发都扎起来,但仍是横看竖看都不像职业女性的样子。
  沈安若替她捡材料时顺便瞥了她的材料一眼,于是便发现问题:“这一张要这两份材料印到一张纸上才可以。”又发现一处,“这份少盖了一个章。”
  “对啊,怎么会这样?谢谢你,不然今天又要白排一上午的长队。”
  “不客气,举手之劳。”
  秦紫烟因为审批程序无法继续办理,于是跟她一起走出行政大楼。
  “安若是吧。你穿这样正式,和上回的样子很不一样。‘安之若素’,你的名字很容易记住。”
  “是吗?紫烟,是‘炊烟袅袅’那个‘烟’吧。”
  “嗳,对,不过大多数人都会直觉是‘姹紫妍红’的‘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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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现在这样比较有诗意。”
  “你觉得像琼瑶小说的名字吗?”
  “没,我觉得像武侠小说里的名字。”
  “其实是因为我父母,他们在庐山认识的,所以这名字是来自‘日照香炉生紫烟’。”
  “你父母很相爱。”
  “对啊,永远相爱着。他们十几年前就过世了。”
  沈安若静默片刻:“对不起。”
  “没关系,已经过了那么久。我曾经想过改名字,因为这名字总会被人笑,不过想到它的来源,于是就犹豫。”
  世界多么奇妙,她们竟然在聊天,在外人眼里只怕仿如多年老友。楼外正下着很大的雨,很多人被困在楼里。
  她们在楼檐下站了一会儿,等雨势变小。秦紫烟小心地将纸文件袋抱在怀里,怕被雨淋到:“我没有想到,在国内办一份登记要这样的麻烦。”
  “其实你可以请一家代理机构来做。”
  “嗯,对啊。我一个朋友说凭我的丢三落四,肯定要折腾至少两星期才办得出来,我不信,就决定自己来试试,早知道真是这样,就不赌这一口气了。”
  “你朋友是为了你好。”
  “嗯,应该是吧。”
  雨势终于小了。沈安若问:“你要去哪里?我送你一程吧。”
  “谢谢,不用了。我等车来接我。”
  沈安若小跑着到了停车场,等将车开出来时,却见秦紫烟正站在路边,于是她又停下来,摇下车窗。
  “车一时来不了。如果你不赶时间,请送我到最近的车站吧。”
  秦紫烟要去的地方与她公司顺路。没有程少臣在旁边,其实她的车开得还不坏。
  秦紫烟偶尔地说一两句话,她的声音很好听,长得固然美,但并不冷,有一种柔和的气质,沈安若对她讨厌不起来。
  “我几乎忘了自己也考过驾照,倒桩还有上路都是考了两回才通过的,还是教练看我练的太辛苦,决定放我一马,上路时给我安排了最简单的路段。”当沈安若急刹车躲过一辆违章车时,秦紫烟说,“所以为了别人的安全,我还是不要开车比较好。”
  “怎么会?”
  “我完全没有运动细胞。”
  “国外考驾照比较难。”
  “在国内考的。”
  “你不是刚从国外回来?”
  “嗯,德国,在那边住了几年,有时候也在法国。不过也常常回来。”
  交通电台正在播一支曲子,Somewhere in Time,《时光倒流七十年》的主旋律,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秦紫烟听得入神,直到曲子结束,才轻轻叹一口气说:“我讨厌这部电影,但偏偏喜欢这支曲子,每次都听到想要落泪。”
  “这部电影怎么了?”
  “那名女子太无望,只能等待,等了一辈子。后来她唯一的一次主动,真的等到了,却是将那名前途大好的青年从他自己的世界里害死了。我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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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美疲劳(4)
  那日沈安若同事聚会,都是当年同时进入正洋的应届毕业生,一起参加过漫长的入司培训,年龄相仿,经历相似,又多年没有这样齐聚过了,一时大家都感慨万千。其实几年来,他们这批人早已离开了大半,当时他们这批应届实习生的男女比例为3/1,如今却成了1/1。当年的新鲜菜鸟们,如今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话题说着说着难免就转到了柴米油盐上。林某男抱怨自儿子出世后他在家中地位便一落千丈,蒋某女哀叹与婆婆相处得纠纠结结郁闷至极,孙某女大骂老公与初恋情人藕断丝连,新婚的高某男则每过半小时准时接到老婆的查岗电话……也讲别人的八卦,公司内的某某某,与老婆相恋十年才结婚,结果老婆一怀孕就外遇,孩子生下来就离婚了,感情这东西简直比电视广告更不可靠,还有公司内的某某某,马上要结婚了结果发现老婆与前男友私混,于是婚也没结成……沈安若安静地听,心里默念上帝啊,这男人们认真八起卦来完全比女人更胜一筹。终于有人发现沈安若在摸鱼,于是大声说:“你们这些女人都学学安若,从来也不见人家抱怨过老公,或者拿着婆婆说三道四。”目光齐刷刷射过来,各种情绪都有,沈安若在心里怨念了一句,脸上瞬时挂上最无辜无害的笑:“嗳,大家喝酒。请检查一下,我真的干了。”恰逢周末,吃饱喝足又去KTV,闹腾到很晚,回家已经凌晨一点。
  门只上了一道锁,开了门屋里却是黑的,想来是程少臣早晨离家时没落锁,反正小区治安很好。
  她习惯于走到哪里都随手开灯,结果进了客厅,灯却先她一步亮了,程少臣竟然比她更早回家,倚在沙发上懒懒散散地抽着烟,腿交叉着搭在矮几上,就在先前的黑暗里。
  她看他一眼,绕过他,去把窗子都打开。她一向讨厌烟的味道。
  “去哪儿了?”程少臣漫不经心地问。
  “同事聚会。”
  “玩的很开心吗,连我的电话都不接。”
  “手机没电了。”发现手机没电时她也没着急,因为他极少给她打电话,而且他已经连续两周都是在她入睡后才回家,周五的晚上应该会更晚,因为他周六通常是中午才起床。不过,至少他每天无论多晚都回家,从未夜不归宿,所以沈安若也从未发表过什么意见。
  “我觉得累,要去睡了。你怎么不去睡觉?”
  她都走到了楼梯转角,结果听到背后程少臣不紧不慢,淡淡悠悠地说:“程太太,以后不要这么晚。”
  这句话的内容还有他那副腔调真是惹恼了她。沈安若回过头,吸口气,免得失了风度,然后也学他的腔调说:“程先生,你快天亮才回家的时候,我从来说过什么吗?你自己也是连续两星期都凌晨以后才回家的,怎么就忘了呢?”
  “沈安若,男人跟女人一样么?而且,我那是工作好不好。”
  “知道了,下回我注意。”沈安若偃旗息鼓,继续往楼上走。
  “沈安若,过来陪我坐一会,我们好像很久没有面对面说过话了。”
  “程总您今天特意早回家,就是为了跟我开恳谈会啊?”沈安若没有服从他的指挥,而是倚在楼梯扶手上,与他隔了几米的距离,比他高出很多,这个位置令她觉得有些许的优势感。
  “其实我们是很久没见面了对不对,我回家时你已经睡了,等我起床时你又走了。”程少臣无视她的无理。
  “你是不是希望我,每天等你到凌晨两点,跪在门口给你第一时间送上拖鞋,然后早晨坐在你床头等你醒过来给你递毛巾擦脸。”
  “虽然没有必要,不过你若真想那么做,我也没意见。”
  沈安若口才比他差许多,于是再度投降,不理他,准备撤离。但程少臣显然今天晚上真的很有谈话的兴致。
  “你最近脾气真大。你有怨气吗?”
  “怎么会。程先生你辛苦工作养家糊口为了我的舒适生活,我把你当神像一样供奉还来不及呢。”
  “你对神像就这种恶劣的态度啊。”
  “拜托你,我困了,想睡觉。程先生您下回想半夜找人聊天的话,请提前通知我,好让我养足精神。”
  “沈安若你真别扭,没法跟你沟通。”
  “我又不是今天才别扭。你还是反思一下自己当初干嘛要娶我好了。”
  “我脑子有病,我就喜欢你这别扭劲,我就喜欢看你不待见我的样子。”程少臣又点上一枝烟,淡淡地瞥着她,用一副事不关己的调调,悠悠地说。
  沈安若用最快的速度洗了澡,然后钻进被子里。她是真的困了,很快睡着了,但又没有睡沉,总是做梦,梦里乱哄哄,后来还醒了,觉得口干。醒来才发现程少臣竟然是睡在她身边的,她根本没察觉他何时进来。她跟他吵完嘴,是进了自己的房间。
  程少臣睡觉不算老实,有时他们俩人明明是各自背向远远地躺着,结果他睡熟了的时候,便常常把腿搭到她的身上,又用胳膊环住她的腰,有时候连额头都抵到她的脖子上,跟一只树熊一样,比如现在。沈安若轻轻地移开他的手,小心地不惊动他,下床去倒水喝。她喝了两大杯才觉得口干的感觉渐渐消除,发了一会儿呆,还是回到床前。
  窗帘没拉严,月光恰好透进来,照在程少臣的脸上。她一直觉得他睡着的样子像小孩子,睫毛很长,嘴唇微抿,表情纯真。已经入春,但天气还是很凉,她离开时明明还好好的,一会儿功夫,他已经将手脚都露在被子的外面。她轻轻叹气,替他重新盖好,再躺回去时,发现他已经被吵醒,含含糊糊地问她:“你又失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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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喝了很多茶水。”
  “总是不长记性。”程少臣翻了身继续睡,“你数绵羊好了。”
  他那副贪睡以及没有同情心的样子令她嫉妒又生气,于是又起了坏心,推他一把:“今天晚上我们一直讨论,大家为什么要结婚。”
  “嗯,怎么啦?”
  “你为什么要结婚?”
  “不知道。好像就是突然间想结婚了。”
  “那你为什么娶我?”
  “沈安若,你有完没完啊。”程少臣用被子蒙住耳朵,不再甩她。
  周末沈安若正在往旅行箱里装衣服,听得有人敲了敲门。门明明没有关,抬头时,见程少臣倚着门框饶有兴致地在看她忙碌:“怎么,你打算离家出走?”
  “我出差,明天下午出发。”
  “怎么不早说?”
  “比起你总是登机前才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我这够早的了,至少比你提前了24小时。”
  “去哪儿?出差多久?”
  “云南。大概一星期。”她看了看程少臣的脸色很平静,于是又补充,“但我又请了一周的带薪假,打算在那边多待些日子。”
  “我本打算……算了,等你回来再说吧。”程少臣兴致缺缺地准备转身离开,“祝你玩得愉快。”
  他们距离隔得远一些反而能好好说话。程少臣很反常地每晚打电话给她,并且时间很早,按说这个时间他通常都在外面吃饭。话不太多,通常沈安若都在做日程汇报。
  “今天上了一整天的课,那个讲师说话带乡音,听得好累。”
  “今天的讲师非常帅,声音也好听。”
  “今天去XX集团参观,走了一整天,早知道要走那么多路,我就不穿高跟鞋了。”
  ……
  会议结束后,她到大理和西双版纳玩了一圈儿,最后去了丽江,白天的时候找一支旅行团跟着出去游玩,晚上住在古城里。所谓的丽江古城,早就成了一个打着民俗幌子的购物城,木质的建筑,纸质的灯笼,卖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她一个人在一排排店铺间闲逛,买了大堆没用的物品,银茶壶啊扎染布啊,沉得要命,想想自己根本没法带回去,于是第二天到邮局去寄包裹。真是精神空虚的表现,沈安若不免自嘲。
  第九天的时候程少臣在电话里说:“你这么久不回来,我开始有点不适应。”
  “少来了。你自己总出差在外,不出差时也总是晚回家,现在装什么装。”
  “那不一样,那时候我知道你在家里。”
  晚上沈安若照例在丽江古城的各家小商铺间闲逛,累了就找一家小店点一客特色小吃,时间打发得很快。谁料突然来了一阵急雨,她只好躲进一家针织小铺。那小铺面的老板是一名纳西族的摩梭女,黑黑瘦瘦,极为纯朴的样子,用最原始的木质织布梭子织了棉线的披肩卖。她在店里驻留了很久,买了三条披肩,但雨仍是不停,最后跟摩梭老板开始聊天,听她讲走婚的民俗,原来与她想像中的极不一样,反而像都市里最时髦的周末婚。老板说:“你们汉人多好,可以与自己的阿黑哥每天在一起。”沈安若笑而不语,老板又说,“不过距离才能产生美,像我们这样,很长时间才见一回,很珍惜,所以一辈子都不会觉得厌烦。”
  她的话与人一样纯朴,仿佛蕴着大道理。沈安若正待回应几句,手机却响起。
  “你现在在做什么?”
  “跟帅哥喝茶呢。”
  “到那里去猎艳的人那样多,你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
  “我这等姿色,还不至于被觊觎,你以前说过的。”


  “但是天色太暗,难免有人眼神不好啊。”
  沈安若忍不住笑,见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于是向老板告了别,继续闲逛。
  程少臣的电话没有挂,与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一边敷衍着他,一边眼睛也没闲着。因为那些小店卖的东西都还蛮有趣,她又有的是时间,便排雷一般的,挨家挨户地看光景,倒有些贺秋雁逛街的风采了。
  刚下过雨的空气有点凉,她穿的又单薄,于是从袋里子抽了一条刚买的披肩出来,像包棕子一般缠到身上,果然暖和了很多。她一只手拿手机跟程少臣说着话,袋子挂在手腕上,另一只手系披肩,而且丝毫不乱,她自己都觉得很佩服自己。走了几步路,她突然觉得这条浅桔色披肩与衣服搭配起来怪怪的样子,虽然天黑,但家家店铺的灯光还是很明亮,人也多,何况她有三条不同颜色的披肩,于是又换上一条素色的。还好路人们只顾着赶路与逛街,若有谁在看她,想必要被她逗到发笑。
  手机那端的程少臣突然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很奇怪。
  “你笑什么?”沈安若被他笑得直发毛。
  “还是刚才那条更配一些。”
  沈安若仿佛被电流击中一般颤粟了一下,急急地回头张望。正是人流极多的时段,到处都是游人,家家店铺灯火通明,她只觉得眼花缭乱,并且有点晕眩。
  沈安若定定地站在原地,无数人从她身边或行色匆匆或不急不缓地擦肩而过,川流不息。最后她终于在不远处的那家茶楼下看见程少臣,他站在茶楼门口那一长串一长串羊皮灯笼组成的灯帘前,那些柔和的光线映在他的身上和脸上,使他全身泛着一层光晕,几乎不真实。
  见她终于看见他,程少臣脸上浮出笑容,唇角微扬,酒窝深抿,很柔和,又显得淘气,他这样笑的时候十分好看,他很少笑的这样纯粹。即使隔着一段距离,她仍能看得真切。
  那一瞬间沈安若的大脑晕眩而恍惚,仿佛空白一片,只有一句被流传到滥俗的古老词句在脑里忽隐忽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岁月静好(1)
  程少臣在丽江逗留了三天,然后带了沈安若一起回家。
  第二天他们去爬雪山。明明有索道,程少臣偏偏拖了她一路走上去,直害得她死死的抱着他的胳膊,把全身重量架到他的身上,每登几十级台阶便要赖在原地休息一阵子。
  “为什么不坐索道?”沈安若气喘吁吁之余仍是咬牙切齿。
  “你体质太弱,需要加强锻炼。”
  “你去死。为什么不坐索道上山?”
  “你真的要听实话?太有损我形象了。好吧,我恐高。”
  到了山顶,林间的小路变平,直通向大草甸。两只灰色的松鼠蹦蹦跳跳地从他们面前跃过,一转眼钻入树林深处。
  “你也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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