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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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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评价烂才要看啊,评价好咱还不看呢。走啦,几个亿砸出来的电影,再烂也值回票价啊,越烂越值,这叫奢侈的行为艺术。”
  “你这什么心态啊?”
  片子并没有传说中那样的差,安若觉得谢无欢十分的讨人喜欢,除了最后的死相不好看。
  “网评真是无良。多好看啊,科幻片,史诗片,战争片,宫庭片,爱情片,悬疑片,悲情片,传记片……对了还有喜剧片,这样的N合1,真不容易啊。”
  “是啊是啊,你毁了我做好人的机会。哈哈哈。还有,我被你感动了。哈哈哈哈哈,笑死了。”贺秋雁完全不顾淑女气质大笑,引路人侧目。
  她俩穿过娱乐城的停车场去等出租车,突然秋雁停下脚步,指着几米外的一辆车:“哎,你看那辆车……”
  “走啦。”
  “哎,真的,后面那抱枕好眼熟。”
  “你不要对人家的车指指划划,小心触动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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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安若,你真该去认识下这车主,好像真的跟你蛮有缘的……”
  沈安若对这位朋友的穷追不舍十分无奈。不过,那车的确是程少臣的。
  本来黑夜里也不很容易辨认,程少臣的车一向低调,混在车堆里并不显眼。而安若是车盲,只识品牌不懂型号,甚至连他的车牌号也背不全。
  不过,那两只抱枕她是认识的,那是上个月她去参加了一阵子布艺手工作坊课,做的两只拼花布的懒猫枕,后来扔在程少臣的新车上一直没拿走,没想到他竟然还摆在那里。那样随兴的拼贴,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安若曾很得意地把所有手工作品都用手机拍了传给秋雁看,所以她也认得。
  其实还有那车牌号,虽然背不全,不过最后两位总是会记得。程少臣十分执着于“99”这个数字,他的手机,车牌,家里的固话,尾数都是99。
  “嗯,你不是说他明天回来?”
  “提前回来也有可能吧。或者,别人借他的车开。”
  “他提前回来却没通知你?还有,你那有洁癖的老公,竟然让别人开他的新车?”
  “贺秋雁,你怎么对我老公比我还上心呢,莫非你暗恋他很久了。”
  “啊呸,沈安若你这笨蛋,我只是替你不值而已。程少臣养你这老婆,倒是跟养二奶差不多。”
  沈安若本来被秋雁戳穿还有点尴尬,这下倒忍不住笑了。
  其实还真的有点像,虽然沈安若不是很清楚二奶的职责与待遇。
  比如说,她不清楚程少臣到底做什么,赚多少钱,认识他时似乎在一家外企工作,后来便自己开了公司。他不在她面前谈公事,也不会过问她的。
  但他会清楚记得应该记住的每一个纪念日,登记、结婚、生日、情人节甚至三八妇女节,鲜花、礼物总是准时到达。还有每月定期打到安若帐户上的一笔钱作为生活费,或许不算多,但已是安若月薪的两倍。
  还有,有时安若会给家里添置些大件东西,比如两个月前她在原来很空的阁楼里加了一套布沙发,前阵子她发现帐户里上个月竟然多了两万块,差不多是那套沙发价格的双倍,简直有点哭笑不得。安若觉得自己的薪水其实还算可以,倒是没想到,当程少臣的老婆赚得更多。
  当程少臣的妻子不是件很难的事情。他出差时候多,平常也很少回家吃饭。家里开伙的次数寥寥,而且他吃得清淡,只爱家常菜,很好应付。
  大多数程少臣没有应酬的周末,两人都是在外面吃饭。安若最喜欢程少臣带她去的那些犄角旮旯里的小店,味道令人难忘。那车子七转八拐令人彻底转了向,后来带了同事去重温美味,却怎样也找不到。程少臣那样好吃,倒是不明白,他为何总也不胖。
  同事大姐们总说:“安若好福气,结婚都要一年了,老公待她还是像热恋时。”
  当然也有刻薄的:“这夫妻若处得跟恋人一般,根本就不像是过日子的两口子。”
  不过大多数的人总是羡慕的,除了贺秋雁,她一向不待见程少臣,认定安若嫁他实在便宜了他。
  “秋雁,程少臣对我很好,你也看得到。不是所有男人都能这样对待妻子。我若说不知足,你难道不觉得我太矫情?
  “哼,程少臣除了比江浩洋有钱,还有哪里比他强?”
  贺秋雁终于找到机会第二回提起江浩洋。
  FROM:沈安若的BLOG 访问权限:不公开
  贺秋雁今天说,作为一名洋梨,她打算永远都不待见程少臣。
  原来去年的那场选秀的后作用力这样大,不只全体娱乐FANS一夜间全成了食物和生活用品,连江浩洋当年的崇拜者,都变身作“洋梨”。
  世事总是这样的怪。江浩洋在学校时,粉丝真是不少,偏偏曾经不待见他的我,却成为他的女友。
  紫霞仙子说她猜出了故事的开头,却猜不到故事的结局,我们又何尝不是。最初时,我没想过我们会在一起,后来时,我没想过我们会分开。
  但是从来都与程少臣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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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当年到现在,秋雁很多次地问:你们之间为什么会分开?是不是有误会?
  可“误会”是一件多么奢侈装饰品,即使会令人受伤,仍将“爱情”装点得无比美丽。
  那样的美丽,只属于文学而已。而现实里的爱情,多半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磨蚀里褪尽光鲜,磨尽棱角,已不复当年的模样。只有现实,没有误会。
  有人接受现状,选择平淡,甘愿变成那抹蚊子血,或者饭粘子。
  也有人终于有机会成为明月光与朱砂痣,其实不过是为着赌口气而已。
  曾经以为我是第一种人,没想到我终究成为第二种。
  明月光与朱砂痣也只是“也许”而已,更多的人不过成为一阵云烟,或者一名匆匆的过客。我并不期望江浩洋挂念我,我希望他过得比我好。
  也许是因为江浩洋太笃定我永远都不会离开,那样的高枕无忧,才令我下定决心要离开。
  总是我在让步,总是我认输,曾经以为一辈子都要这样了。
  没想到,终于还是赢了他一局。
  这样的胜利,我为什么都没有高兴地笑过。
  江浩洋不会很难过吧,他那样的人。
  如果他难过,也许只因为竟然是我先把他甩掉,而决不是因为失去我。
  秋雁说:江浩洋总比程少臣更爱你。
  我想她说的对。
  但是,我们都是这样的自私,分分厘厘地计较着自己的得失。
  江浩洋或许爱我,可我更爱他,这样的落差,令我失去自我,彷徨不安,伤心总比快乐更多。
  而程少臣或许从来不爱我,但我也不爱他。所以跟他在一起,我快乐、安心而宁静。
  也许对于自私的我来说,安全感远比被爱的感觉更重要。
  别扭的夫妻
  回到家已是11点。
  因是周末,沈安若还是回了东区的家,在小区内的24小时超市买了大包的生活必需品。程少臣出差后,她自己也只回去了一次,现在想必到处积满灰尘。
  偌大的房间只一个人,空荡荡,安静的让人心发慌。沈安若掏出手机,拨了几个数字,尚未接通,又挂掉。有什么好说呢。你已经回来了吧,我看见你的车了。很像妒妻查岗,定要遭他嘲笑。或者假装问,你什么时候回来?沈安若并没自信,万一他回答,明天。这样的试探未免自讨无趣。
  于是像往常一样在常去的论坛灌水,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多奇怪,你跟现实里的同事朋友,反而不如屏幕背面一个很虚幻的ID符号来得坦诚,就好比《花样年华》里闷骚一辈子的梁朝伟,最终的心事只吐露给一个树洞。直到大家都睡去,安若一遍遍刷新仍只见得到每个贴的最后发表人栏里都飘着自己的ID,不得不面对一个人的孤单,发了一会儿呆,终于关机。看看时间,已经凌晨两点。
  她从浴室出来时,发现手机忘在了客厅里,于是去取。刚进客厅便闻见一缕淡淡的烟味,只觉得心脏骤然收缩,后背涌起一股寒意。屋里一片漆黑,只有月光从没拉实的窗帘里透出一点微光,那沙发上可不正坐着一人?安若大脑一片空白,呼吸也停顿了几秒,还没作出下一步的反应,沙发那边突然传来一声轻咳,安若大大地松口气,几乎瘫软下来,立即摸到开关把全部的灯打开,屋内一片光华。
  此刻慵懒地斜倚在沙发上的可不正是程少臣,此时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半遮住被突亮的灯光刺到的眼睛。
  沈安若被惊吓之后只觉气结郁闷,努力抑着声音说:“半夜三更的,你装神弄鬼打算吓唬谁?”
  程少臣从指缝里睁开一只眼,半眯着瞅了她一会儿,又闭上,有些含糊地说:“咦,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才装神弄鬼,我也被你吓到。”
  沈安若走近时闻到他一身酒气,醉意熏然,想来是喝多了。
  她一向最服气他这点,即便喝得再多,仍是衣冠楚楚,连头发都不乱,完全不似她的男同事们一喝高便邋遢失态,原形毕露。不过此刻他穿着一身正装,如此没气质地瘫在沙发里,还作一副可爱表情,沈安若极少见他这完全不设防的一面,觉得十分有趣,于是心软,起身去帮他调一杯兑醋的蜂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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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到程少臣身边时,见他微微皱着眉,跟自己的领带较劲,于是坐到他身边,伸手帮忙替他解开,又松开衬衣的纽扣。她专注于此时,只觉得他的手指抚上她的耳垂,顺着脖子、锁骨一路摸下,十分轻柔。安若感到诧异,呼吸窒了窒,却见程少臣表情若有所思,目光迷离,似乎越过她的身体看向了不知名的别处。他的手很冷,安若轻轻扯开他的手,把蜂蜜水送到他唇边。程少臣喝了几口后便不肯再喝,如小孩子般又固执地将手重新探进她的衣领。
  沈安若刚洗完澡,只披了一件裕袍便出来,被他一拉扯便滑下大半,于是边往回扯边推他:“很晚了,快睡吧。唉,你身上酒味真大,脏死了……”不想却被程少臣整个人半压到沙发上,动弹不得,只感到他的呼吸每一下都掠过她的耳朵和脖子,引得全身阵阵发痒。
  安若心想算了算了由他去吧,却不见程少臣再行动,而他的呼吸却渐渐沉稳,原来竟然睡着了。
  这家伙酒品倒是好极,喝成这样也不闹,基本算是很乖。安若觉得无奈又好笑,费劲地将自己挣脱出来,推了半天也未将他推醒,只好从卧室拿来被子和枕头,替他脱掉外衣与袜子,又用温水湿了毛巾替他擦过脸和手,把手机替他掏出来放到他身边。安顿好程少臣,安若坐在客厅里又发了半天的呆,终于熄了灯,回到卧室。她一向入眠慢,大概因为累,又实在太晚了,很快睡着。
  早晨醒来时,只听厨房里乒乒乓乓。没想到程少臣已经起来,正在冰箱里翻来找去,看见安若穿着睡衣呆呆地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于是送她一个很是迷人的笑容,露出一边深深的酒窝:“总算起来了,真是懒。快弄点吃的,我饿了。”
  他穿一身浅灰蓝色睡衣睡裤,赤着脚,头发湿漉漉,还滴着水,刘海贴在额头上,此刻面容带着分稚气,抿着嘴露出一边脸的酒窝,好像突然年轻了几岁,倒像个大学生。
  安若回过神,心想莫非太久没看见程少臣,竟然觉得陌生。
  还好昨夜去购了足够的食物。用微波炉热了烤饼,从中间剖开,煎一个鸡蛋,切一片火腿,再夹上切片的西红柿与苦菊菜,抹一点酱,先递过去一个,又做第二个。还有麦片粥,里面放了切成丁的新鲜水果。安若觉得这样的吃法十分不科学,但程少臣提过一次应该这样吃,索性依他。
  程少臣将那改良式的汉堡捏在手里观察了半天,忍不住问:“你发明的新吃法?”
  “中式汉堡啊,我们念书那阵子,早晨实在吃腻了学校食堂的喂猪食,便早操后出来排队买这个吃,一周至少吃两次,整整吃了四年。程少爷,你真没见过啊?”
  “我们那时候只有烧饼油条稀饭咸菜,哪比得你们这一代年轻人。”
  沈安若嗤他一声。他只比她大四岁,却常常充长辈,动辄“你们这些年轻人”。
  程少臣又说:“看见这东西就想起当年在德国念书的那些日子,又苦又累不堪回首,我以前跟你说过么?汉堡大学,汉堡,真是。”然后使劲咬一口手里的烤饼,仿佛跟它有仇,结果把酱都挤出来,流到手上。安若递过去面纸,忍不住笑。他吃东西一向斯文,从不会这样狼狈。
  关于德国求学,他以前还真没说过。沈安若隐约记得他曾出国,总以为留学经历只是有钱人家少爷出门镀金兼游玩,所以连他自己都不怎么提,不想原来真是正经出去念书,于是把笑容稍稍收敛,加上几分敬意,但仍觉得有趣。程少臣每次见她去肯德基吃汉堡便称她崇洋媚外兼恶俗,不想原有这样的典故。
  他们很少一起吃早餐。程少臣上班比她晚半小时,公司又比她近,所以总是沈安若出门了,他还赖在床上继续睡或者装睡。
  最初时安若出门前会帮他把早餐准备好,晚上会发现他根本不曾动过。安若疑心他根本不吃早饭,念过几回,程少臣只说到公司楼下吃,后来便不再管他。
  然后又是沉默。他们俩的话题不是太多,卡住了便接不上,于是自顾吃自己的饭。程少臣几口便吞掉所谓的中式汉堡,喝几口麦片粥后说:“味道还可以,再来一个。”
  于是安若起身去做,蛋要现煎,火腿也要重新切,她本以为程少臣会吃很少。待做好后回身递给他,却见他已经拿起安若已经吃了一小半的那一个,若无其事地吃下去。
  安若刚洗好碗,只听程少臣声音远远传来:“你见我那套新的网球衣了么?”
  “晚上再找好不好,我上班要迟到了。”
  “今天不是星期六?”安若回头看,程少臣已站到她身后不远处。
  “嗯,今天我值班。真要走了,今天路上车少,班车比平常早,我大概已经赶不上了。”安若擦了手,急急走上楼准备换衣服,身后传来程少臣的声音:“你不用那么急,我送你。”
  “不用了,赶不上车的话,我可以打车。”
  换好衣服下来,却见程少臣已经穿戴整齐拿了车钥匙在门口等她。安若说:“不用那么麻烦,今天不刷卡,去晚点大概没关系。”
  “走吧,我也想出去走走。”
  一路也是无言,程少臣开车时并不怎么讲话,所以安若也很少主动跟他讲。但后来想想,两人不多的对话,又几乎都是在车上进行。
  安若打开车内的CD,里面原来放了一张罗大佑的CD,老罗用那副破锣嗓子千年不变。终于放到《时光在慢慢消失》,罗大师荒腔走板地唱“眼光在慢慢的飘逝瞳孔在慢慢飘逝,走向在茫茫的未知走向在茫茫未知……”那背景配乐是滴滴嗒嗒的钟摆声,一下一下地敲,直听得安若胸闷气短,索性关掉。
  程少臣终于发话:“关掉干嘛,不喜欢么?这张碟我最喜欢这一首。”
  其实安若也喜欢,只是这歌总让她有些呼吸不畅而已。“我都不知道,你竟然是他的歌迷。你不是一向远离愤青的么?”
  “他早就不是愤青了,是愤中。”


  安若扯一下嘴角回应他的冷幽默,笑一下后才想起他开车又看不到。只听他又说:“大概是98年,为了要攒钱去看他的纽约演唱会,咬着牙打了半个学期的工,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最疯狂的事吧。”
  “他第二年不就回台湾了?最近几年在内地的时间也多,你想看他演唱会,机会有的是。”
  “当年哪里知道,以为错过机会,就再见不着了。前年他在香港开演唱会时我恰好也在那边,离我住的地方只有二十分钟车程,结果却在宾馆里睡了整晚的觉。想来真是感慨,还是年轻岁月比较好,虽然想要的总是很难得到,却每天都怀着希望。”
  “你昨晚是不是没睡好所以才这么有诗兴?你都快成哲理诗人了。”
  程少臣板着脸说:“难得有诗意一回,你就不能假装捧一回场?”
  “那好,给我一点时间细细咀嚼体味以及酝酿情绪。”程少臣板着脸时;右脸上的酒窝反倒越发的深;安若也忍不住笑了,“你昨晚喝成那样,还自己开车回家?太没公德心了吧。”
  “我没那么勇敢。谈芬帮我开回来的。”
  “你带女秘书去夜总会?不是吧,你这老板是不是做得太无良了?”
  “我们是去正经谈生意好不好,程夫人。你干嘛要把事情往龌龊的方向想?……咦,你怎知我们昨天是去的夜总会?”
  “我从白发女巫的水晶球里看见的。”不想竟说漏了嘴,安若懒得多解释,想尽早结束话题。
  “你昨天看见我了?”
  “看见你的车。回来了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几乎把我吓出心脏病。”
  “我打过电话,你没接。”
  安若翻出手机,真有一个未接电话,时间显示在晚上11点15分,看电影时将手机静音,一直没调回来,想来是没听见。
  “你前阵子不是去学车?拿到驾照没?”
  “已经拿到了。”其实是三个月前就拿到。
  “这么厉害?我认识一位女士,倒桩上路各考了两回才过。”
  “教练也赞我头脑灵活,协调性好。”
  “你实在没有谦虚美德。”程少臣停顿片刻,“甲壳虫适合女士开,MINI也行。你喜欢哪一个牌子?我让司机老王陪你去车行看一下。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明天?”
  “我不要,公司有班车和公务车,平时打车也方便。”
  “出租车多危险,何况最需要时总打不着。
  “你忘了,我有惧车症。”
  “自己开就不会怕了。你不是乘出租车也很害怕?”
  “总之就是不要,我不想开车,你别费心了。”
  “不要算了,没见过像你这样别扭的。”程少臣也觉得无趣。
  转眼到了正洋集团的门口。安若费力地解着安全带,总也解不开。程少臣也不帮她,只顾在置物柜里翻来翻去。
  安若想,真是小气,这样容易生气。终于解开,打开车门正准备走,不想程少臣伸手递过一个盒子,甚是精美。
  又来这一套,安若瞅一眼盒上的LOGO,兴致缺缺;挤一个笑容给他看:“其实不用麻烦,你何不直接折合现金给我。还有,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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