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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是“世外桃源”,一片净土。人们疑惑了,为什么境外的黄土,一本万利,身价百倍;而境内的黄土地却黯然失色,贱如粪草。
在旧中国,土地也不是一片净土,房地产业,也是大财团、大资本家所关注的,是为他们赚大钱的行当,在广州、上海、天津,房地产业的巨大收入,占了当局财政收入的40%。
其实,共和国成立几十年在这片寂寞的土地上,土地的身价,土地的地位,早已渗透着马克思的价值论学说。马克思的“级差地租论”,也早就写入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并喋喋不休地灌输给青年学生。学生仿效老师,咿哩哇啦,背得滚瓜烂熟。
然而,一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中国人,自从土地收归国有之后,半个世纪以来,却打不好这张牌。在思想意识中,没有一根空音的弦,也没有一种准确的说法,不承认脚下的土地具有价值属性,更不愿实施到土地中去。人们将这一观念束之高阁,死守着“人口众多,地大物博”的说法,甚至自我陶醉,自欺欺人!
多年来,在神州弥漫着这样的国情,一面是“人口众多”,人均占有土地面积越来越少;一面是欣赏“地大物博”,任意浪费宝贵的土地资源。这一自相矛盾的理论和作法,如同绳索自缚。在行政的干预下,“寸土寸金”的黄土地,沉睡了四五十年。土地成了一个禁区!
长期以来,在中国大陆,在单一的行政调拨,无偿、无期、无流动的“三无”土地使用制度的绳索捆绑下,使寸土寸金的黄土地,流失、浪费、锐减,却无动于衷。有了这种观念的人,他们似乎觉得很“方便”,领导一挥手,一签字,一块土地被划拨,从此,土地被判了“死刑”,十年、二十年,乃至百年,再也不会动起来,流起来,这是一种“神调”。在这种体制干预下,无偿使用,挥金如土,国土大片大片地被占、被毁、撂荒。在上海的黄金地段淮海中路,一块15亩的临街土地,闲置30年而不足为奇;在成都市中区的盐市口,一块6亩土地被荒废七八年,至今未有效地利用,无人痛心;在南京某校,1953年建校,调拨数千亩土地,直至1986年,大部分土地还荒着,无人问津这样的典型太多太多了!
中国在1949年巨大的社会变革之后,农村土地通过土地改革,由私有制演变成集体所有制;城市的土地收归国有。实际上,农村的土地也属国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国家随时可以支配。一旦被征用,农民所得到的仅仅是有限的土地补偿费。
土地的无偿调拨,导致城市的土地浪费也十分严重。兴修机关、创办学校、筑公路、建铁路,以及城市建设,缺乏价值的观念,缺乏精打细算、节约用地的概念,不珍惜土地的现象举目可见。前几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对部分大城市用地状况调查表明,闲置地约占15%。倘若以1990年城市建设用面积1935万亩来计算,则闲置土地达289.3万亩。
毛泽东曾说过:“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可以说,几十年来,土地的浪费是共和国最大的损失,最大的失误!
怪谁呢?不怨天,不怨地,只因畸形的体制,脱离现实的幻想,盲目乐观,造成精神麻木、呆滞,导致对土地的蹂躏和践踏。
一个惊人的现象出现了!从1953至1966年,仅仅12年间,全国耕地就减少了2.6亿亩。12年,在历史上不过一瞬间,就是说,一刹那之间,中国的版图上,便抹去三个江苏省,两个广东省。这种情况,能不叫人吃惊吗?
由于大地的失宠,也就没有什么“土地卫士”,“土地爷爷”,土地既洒脱,自由自在,无人看管,也十分悲哀,像失去了“爱”的孩子,孤苦伶仃,任人欺诈勒索。倒也方便,政府部门没有专管国土的机构,更没有正式行使的法律法规,人们爱怎么就怎么,似乎土地成为毫无价值的“废物”。
历史教训,给当权者们作出这样的结论:土地无偿使用的弊端,导致土地锐减,资源浪费,经济发展缓慢,行政也罢,法律也罢,对此弊端无能为力!
这口气,在明眼的中国人心中,已经憋了数十年,是悔恨?是长叹?铁的事实教育了一批人,启发了一批人!中国人的心理出现不平衡,渐渐地鼓起勇气,大声疾呼:“再不让土地沉睡!”
于是,从神经末梢的躁动,发展到大刀阔斧的变革开始了:
于是,一场新时期的“土地革命”,从平原到山川,从神州的东部到西部,拉开了帷幕;于是,形势的急转、市场的飞跃,促使一系列属于土地的法律法规,接踵而来。
星移斗转。20世纪80年代,冲破层层禁锢的陈腐观念,被誉为新时期的“土地革命”,在中国大陆上,出现了惊天动地的场面。其时,崭露头角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从无偿行政划拨到有偿转让批租。
一种崭新的观念,土地有偿使用的观念,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一系列改革开放政策的出台,开始在中国这片沉睡的土地上萌发了,确立了!
1979年,是人们难以忘怀的一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们举手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萌发出一个令人振奋的概念,“与中国合营者,所占有的土地,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尽管在这个文件中,仍然是碍口失羞,遮遮掩掩地提出了一个“缴纳使用费”的新名词,但应该肯定,这是共和国诞生30年来,破天荒第一次推出“使用费”这个新名词。难能可贵啊!它表明中国人的观念,有了质的飞跃。
形势发展是令人叹服的,事隔一年之后的12月9日,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纪录》一文中,明确提出:“实行综合开发和征收城镇土地使用费的政策,是用经济办法管理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它有利于按照城市规划配套进行建设,节约用地,充分发挥投资效果;有利于控制大城市规模,鼓励建设单位到小城市去;有利于合理解决城市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来源。”
从观念上和理论上来看,都是十分鲜明而又有说服力的,三个“有利于”的提法,把土地的地位,土地的价值,明明白白地摆了出来。
国外的学者惊呼:“中国人觉醒了!”
是的,中国人终于认识了“级差地租”的概念,认识到土地有价值,继而要对土地实行有偿使用了!
随即,在一些城市陆续开始征收土地使用费。
随即,在深圳特区出现了土地市场的雏形。
那么,深圳是如何起步的呢?那是一段十分有趣的历史。
1980年,在中国南部边陲,诞生了深圳经济特区,中央拨资3000万元贷款,作为起动经费。规模是宏大的,港商、台商一个劲儿涌来。然而自身的经济实力薄弱,缺乏搏击长空的活力。
路在何方呢?人们如同“芝麻开门”一般,突然发现了财源:“卖”地!这并非他们的主观臆断,从理论上也找到了依据,列宁的著作中明确写着:“不怕租出格罗兹尼的四分之一和巴库的四分之一,我们就利用它来使其余的四分之三赶上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国务院已出台的上述两个文件中,也明确了“土地有偿使用”的政策。
深圳人有胆有识!他们沿着深圳湾,划出一大片土地,招商、引资、合办轰轰烈烈,拉开了改革的序幕。
资金滚滚而来!
深圳开了先河!他们率先改革土地使用制度,试行土地有偿使用。1982年,旗开得胜,使用费收入1000万元。尔后,深圳人总结了经验,提出三种形式:协议、招标、拍卖。
“拍卖”,这一新名词儿提出之后,令人咂舌,在国外“拍卖”是家常便饭,在国内却像个古老的传说。
一千九百八十七年十二月一日下午,在深圳会堂门前,升起了一面拍卖的旌旗,鲜红的旗织上写着:
面积:8588平方米;
出让期:50年;
用途:商品住宅;
底价:200万元;
那情景热闹非凡,堂内堂外,挤得水泄不通,中央领导、企业家、经济学家深圳、上海、广州、重庆、武汉等市的市长,还有外商和中外记者,蜂拥而至。
在众目睽睽之下,经过17分钟的角逐,最后深圳市房地产公司力挫群雄,击败了42家竞争对手,以525万元夺得这块土地的使用权。
乌拉!人们欢呼雀跃,神州敲响土地拍卖的第一槌!
很快,改革的热浪,由南向北涌去,北京、上海、天津、广州、重庆等20多个大城市开始征收土地使用费。
从此,在神州冲破了土地不能批租的禁区,逐渐向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迈进。
应该说,这是第二个飞跃。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数千名代表举手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草案》,将宪法第10条第4款中,把禁止出租的“出租”二字抹去,添了新的条文“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同年12月29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在修改中,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制的土地的使用可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这些决定,表明中国人的观念彻底转变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已用法律的形势固定下来;表明人们对土地从野蛮的践踏,走向了文明、合理的利用这一发展方向。
土地使用制度的变革,是我国历史上破天荒的巨大变革。变革的突破点选择在“两权分离”,即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这一变革的重大意义是不可低估的,它不仅给国家带来经济效益,还改变了人们的陈腐观念:土地不仅仅是一种资源,有其不可代替的使用价值;土地更是一笔巨大的资产,有交换价值。
土地的变革,这几年确实为国家创造了财富,自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据悉,截至1994年末,全国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4.4万宗,合计118万多亩,各地政府共收回土地出让金1231亿元。一部分城市和地区,出让土地使用权所获取的收入相当于自身财政收入的1/4,多则占一半左右,给地方经济建设确实带来了极大的活力。
黄金产业 一本万利
雄狮猛醒:土地就是钞票!
渴望金钱又缺少金钱的人,忽然间发现踩在脚下的这块普普通通的土地,就是硕大的“聚宝盆”、“摇钱树”,顿时地产热发烧了、疯狂了!
席卷全国的“房地产热”,应该说是从1992年的春天开始的。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邓小平南巡之后,“房地产热”遍布中华。
忆起当初的“房地产热”,似乎一股热浪扑面而来,波澜壮阔,势不可挡。
炒!炒!炒!火爆的中国房地产,如狂风,似洪水,一拉开序幕就呈现出一往直前的势头。
短短的几个月时间,便结束了“萌芽期”,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飞跃期,呼啦啦地直往上窜。时至1992年底,已是炙手可热,成为经济活动中备受青睐的“明星”产业。一时间,“房地产热”超越了“股票热”、“出国热”、“边贸热”,独领风骚。
房地产热,似乎没有波折,没有风浪。人们有种说法:
“小款”炒股票,“大款”炒房地产,使许多人如痴如醉!“炒楼花”、“炒地皮”,随之掀起的“房地产热”,遍布神州大地。无论是漫步大都市,在街头留心一瞥;或去中小城市;或在党政机关,乡村小道都可以听到人们高谈阔论的中心议题:土地、开发区、房地产。房地产公司如雨后春笋,齐刷刷地倏然冒了出来;房地产广告充斥了大街小巷,门窗屋顶,公共汽车上,甚至别出心裁,向空中发展。
你若打开每天的报纸,无论是国家级几十家大报,还是地方小报,头版的显著位置上无不写的是有关房地产业的起步、发展、竞争新闻记者们加大马力四处奔波,穿梭于房地产业,为其声嘶力竭地呐喊,一时间闹得天翻地覆,人喜人欢!
不到一年工夫,国内房地产企业由3000家发展到近万家,增长两三倍。到1993年6月,增长近10倍。
“下海”的名人要人都明白,房地产业系黄金产业,一本万利。他们炒了地皮,炒楼花;炒了现屋,炒期房。房地产价格像燃烧的火箭,直线上升,许多地方上涨几十倍,甚至上百倍。1992年,海南头4个月房地产价格平均上涨50%,相当于上年全年涨幅的2.5倍。内地更有甚者,炒家东倒西倒,几易其主,使价格扶摇直上,涨到数十倍。每平方米地皮,上海逼近5000元,深圳突破5000元,重庆达到4500元,北京冲至5500元,王府井地价每平方米卖到4万元。
在神州的大地上,究竟升温到了何种程度呢?不妨让我们看一看全国的形势。
也许是基于房地产业的“龙头”作用,深圳效法香港,全国学习深圳,从1992年开始迅猛发展以来,如火如荼,不出数月,已是燎原之势。继深圳之后,上海、广州、福州、海南等沿海地区,房地产业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而且推动了城市建设、工业发展和其他各行各业的发展,并与各项经济建设事业浑然一体,共同前进。房地产业牛气冲天,举足轻重,成了“龙头”。
三套模式
在分析发展的可喜局势时,鉴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经济、地形等条件的悬殊,将发展的势头和走向,大体分为三类:
“龙头”深圳、珠海、海口等新兴沿海城市。在开放之前,这些城市经济发展几乎是一片空白。然而房地产业一旦崛起,基于它们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优惠政策,又是大陆通往海外的桥梁,因此,“龙头”一旦昂起,房地产业便如虎添翼,同时,对各项经济建设,起着巨大的驱动作用。
“龙身”上海、天津、大连、北京等市,既是一批政治文化中心,又是一批工业基地,有实力,有胆略,它们有“龙头”的携身带尾,指点江山,全盘皆活。事实正是如此,这些城市的房地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势头很好,而且正在稳步前进。
“龙尾”大都属于内陆城市,既缺乏深圳那样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创业机会,也不具备上海、天津那样的先天优势。也就是说,这些地区,先天缺氧,后天缺血。然而,情况是变化的,这些地区的条件也是千差万别,部分城市挖空心思,为房地产业创造条件,大开绿灯,利用它们巨大的消费市场和现有的工业基础,也拓出了一片新天地。
房地产业,这条巨龙,起初“龙头”、“龙身”配合默契,“龙尾”窥测方向,步步紧跟,这一新兴产业由南到北,由东到西,高潮迭起,势头强劲,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遍地黄土变成金
现在,让我们看一看东、西、南、北、中的繁荣景象吧。
东---“东进序曲”,高潮迭起!
说来是笑话,但它是历史。
上海,曾几何时是我国房地产业最发达的城市。但在相当一个时期,寸土寸金的上海竟然到了城市建设资金匮乏、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地步,城市面貌几十年依旧。多年来,市民盼望着一座现代化的新上海屹立在太平洋西岸。
春风乍起,万木复苏。1992年春,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的南巡讲话一经发表,已经开发开放近两年的浦东,如同新添了核燃料一般,忽地燃烧起来,沸腾起来。
言必称浦东,争相到浦东。这一年,成百成千的海内外企业界、商界人士,怀揣着巨款,高唱着“东进序曲”,浩浩荡荡,向浦东挺进。在浩瀚长江和东海交汇处的这片热土上,房地产开发的热浪,比起10年前的深圳开发潮有过之而无不及。
浦东房地产市场迅速升温,顷刻火爆,许多盛况,足以令人叹服。和平公园建信大楼,诚然算黄金口岸,可她的变化如梦一般。1990年2月每平方米900元,次年5月,竟然涨到2400元,到了1992年8月,升到3000元。两年涨了3.3倍。
最早踏进浦东的外国人,是日本孙氏企业有限公司,1988年8月,上海放开胆量,给该公司批出了第一宗地。“领航者”起了先头部队的作用,随后,两年之间,批出了80宗地。
这一举措,很快引起了国际舆论的关注。日本《朝日新闻》社、英国路透社、美国《纽约时报》对浦东首次批租成功,啧啧称赞,纷纷发出评论,称:
“这是伟大的突破!”
“中国真正出现了地产市场!”
心有灵犀一点通!
内地人妩媚地向东一瞥,地价猛涨,黄土变成金。浦东吸引了内地人,于是中央直属机关,各省市富有远见的当权者,企业界的先知先觉,纷纷挥师向浦东进抵。
一路顺风!
浦东,创造性的伟业,必然会引来无数英雄豪杰;在艰苦跋涉的进程中,造就出一批风流人物。开发5年来,海内外的开发者,气贯长虹,各显神通。他们中不乏佼佼者,一流的浦东人在浦东这片土地上,付出了艰辛,洒下了智慧,传播着融通中西方文化的超前意识,创造意识,竞争意识!
就是这些浦东人,创造了奇迹,在不太长的时间里,使一座崭新的现代化都市矗立在长江口。
这座新城市的创建,为房地产业谱写了城市建设的新篇章。
速度十分惊人:房地产业在浦东已粗具框架,房地产企业达1000家,批租土地280幅,面积达80平方公里,施工建设房屋面积达2000万平方米。1994年房地产增加值31亿元,引起了国内外广泛的关注,其速度和规模超过了深圳。浦东的房地产业的发展已载入了中国城市建设的史册!
与上海遥遥相望的杭州、苏州、无锡、镇江,以及南京各大城市,也“大开土戒”,迎头赶上。
长江三角洲,中华民族的摇篮,也是外商投资的重点区。杭州,由香港、日本、新加坡和台湾企业家参股的香港金马集团,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