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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卢泰愚被送上法庭之后,紧接着另一位总统全斗焕又出庭受审。
在意大利,对反贪问题,自从1993年拉开帷幕,频频爆出惊人新闻之后,震惊世界的贪污丑闻,已成滚雪球之势。一大批政治家、企业家卷入腐败的浊水之中,致使民众几乎对所有政党,都失去了信任。
在中国,自古人民对腐败行为就深恶痛绝。大凡为官者都懂得“公生明,廉生威”的道理,众多的清官,留下了不少拒腐的传闻和典故。
春秋战国时期,刘向在《说苑·反质》一书中,写下了齐桓公和管仲的一段精彩的对白,一段留芳千古的故事。
齐桓公严肃地说:“我们的国家很小,可供使用的财物也很少,而群臣们穿的衣服,乘的车马却奢侈过分,我想禁止这些行为,可以吗?”
管仲沉思片刻之后,笑道:“我听说,国君尝一下味道,臣子们便大吃大喝;国君喜欢穿好衣服,臣子们便盛行起来。现在你吃的是桂花调制的汤,穿的是纯紫色的衣服,冬天穿白狐狸皮做的皮袄,这是群臣奢侈过分的原因。《诗经》上说:
‘不亲自履行,百姓不相信。’你如果想禁止奢侈,为什么自己不先禁止呢?”
管仲语重心长,齐桓公始而吃惊,继而觉醒。他思索再三,觉得管仲言简意深,很有道理。于是不由自主地说:“很好,很好!”
倘若只要求臣
齐桓公想得周到,“己不正,焉能正人?”节俭,而君自已仍然奢侈不止,权势再大,也不会树起威信。于是他率先垂范,重新制定了政策,做了纯布衣服、白色帽子。他穿着普通的衣服上朝理政。君节俭,臣廉洁,齐国兴旺,百姓平安。
古人廉政的故事颇多。《玉堂丛语》卷五载,明代书吏王公不满贿赂之风,拟一简明告示:“宋有人言,受任于朝者,以馈及门为耻;受任于外者,以苞苴人都为羞。今动曰贽仪,而不羞于人,我宁不自羞哉!”
这一告示,一经发出,廉政之风大兴,正气高昂,而那些行贿受贿者望而生畏。
古代为官者,如此廉政、俭节,治国安民,兴盛民富。今人呢?在神州,不近人情,违背民意的腐败现象时有发生。
近几年来,由于改革开放的步子加大,经济异常活跃,而一些规章制度跟不上形势的发展。随着对外交往的频繁,“社会热点”的勃起,滋生出一批“蛀虫”、“硕鼠”。据观察,每个社会热点的涌现,都具有其特殊的原因,人们称之为“功利性”。简言之,社会热点与一些社会群体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有着密切关系。不同社会群体和社会职业集团,都会根据自己的利益选择社会热点,通过某种方式获取利益。
于是,一个严重问题产生了。社会热点中的利益倾斜,极其自然地向一些持有权力的个人或集团进行利益倾斜,必然出现社会上的热点和党内的腐败行为挂上钩。
不是吗?前些年,猛然席卷神州的“房地产热”,随之而涌现的腐败现象,大量出现在土地的批租,房地产的兴建与销售中,一批“蛀虫”削尖脑袋,挖空心思,钻进了黄土地。
房地产开发的盛行,大量货币的流通,这就有了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与“温床”。他们为谋取个人名利,进行权钱交易,大肆挥霍和侵吞国家的财产。
在东海边,那座大都市里,不知是从海底还是黄浦江中,忽然冒出了一伙“蛀虫”。这群“蛀虫”,一窝四人,旗号是“美联”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1994年8月,上海市检察院明察秋毫,查实了案情,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司庞大,受贿数目惊人。四个案犯,嘴大肚阔,一举侵吞国家财产200万元。
这四个罪犯的手伸得长长的,他们利用手中权力,利用业务之便,收受贿赂。
董事长姚某,利用职权,在与香港某公司以及江苏、浙江等地的两家建筑公司、工程队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收支往来,承包项目的业务中,非法收受钱物共计价人民币54万元。
总经理诸某,是一位讲究“实惠”的财迷,在与港商洽谈开发房地产经营的业务中,他始终没有忘记“我”字、“钱”字,收受他人钱财计价人民币51万余元。
副董事长瞿某、副经理王某携手共营,顺手牵羊。仅两年间,他们在进行涉外的房地产开发中,明知故犯,违背有关“外商不能经营内销商品房”的规定,将“虹光小区动迁房”等7项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与港商合作,从中受贿。前者受贿47万元,后者受贿43万元。
这伙败类,钞票到了手,自鸣得意,“胜利”冲昏了头脑,忘记了自身的职责,自身的人格,爱财如命。而命呢?他们抛至九霄,抛进了东海。大凡这种人,有一种侥幸心理,他们自信做得巧妙。然而巧妙之中,却露了马脚,不到一年,案情得以暴露,一个个都难逃法网。
干蠢事的人,都是一门心思寻找缝隙,伺机钻营。
钞票与罪恶往往是难分难舍。在东海岸有人想钱而犯了法。同一个时期,在南海也有一伙“蛀虫”,大口大口地吞噬国家的钱财,而落得一样的下场。
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那里的房地产“炒”得火爆,价格猛涨,人心滚烫,因而价格乱,市场乱,人心乱。少数人利用职权在乱中索取贿赂。
某厅一位大官---厅长姜某,便是这个特区受贿的大虫,共收受人民币12.3万元,美元1000元。他是专管土地规划、房地产开发的干部。长期以来,他的鹰钩鼻十分锐敏,鹞子眼极其贪馋。他曾为几家公司介绍业务,招揽工程,推销房地产,审批专项贷款。在他手上溜过的工程一项又一项,款项巨大。五彩缤纷的钞票使他眼花缭乱,既熏红了他的眼睛,也调动了他吃、喝、贪、拿、占的胃口。渐渐地,他的肚皮越来越大,手越伸越长。
不见棺材不流泪。似乎这种贪婪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金手表”没戴在手腕上之前,他们是没有畏惧心和警惕性的。一旦丧钟敲响,他们才痛哭流涕。
前不久,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挖出一条“蛀虫”,也是那样的人。范某官职不大,仅是一位村支部书记,可他心狠,贪财的手段极为卑劣。他竟然在贫困的农民身上剐肉吃。那些年,该村的用地费本身就不多,而层层剐油,落到农民手上已寥寥无几。这位村支书,也许是想贪而无处寻觅,便向准了农民,既贿赂又贪污,双管齐下,剐去村民头上的占地补助款1.2万元。
在古代中国,每段历史上的君王是明君还是昏君,人民是幸福还是悲凉,都成了一代王朝廉正还是腐败的佐证。《周礼》中的“六廉”是我国最早评价官吏廉正的准则。“六廉”要求官吏廉善,善于行事;廉能,能获得群众的好评;廉敬,能行各项政令,尽职尽责:廉正,不信邪,品行为政;廉法,奉公守法;廉辨,临事分明。
中国共产党人早些年,已确立了拒腐蚀的格言警句和一整套纪律,来束缚每个党员干部。老一代领导干部在廉洁方面严格自律,50年代的“三反”、“五反”更是刀悬头上,若有谁贪污腐化,格杀勿论。
人们这样说:“黄金之所以不易变质,是因为它抗腐耐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什么能永葆革命青春呢,是因为他们谱写了一曲曲抗腐的赞歌。”
目前,中国正经受一场严峻的考验。贪污受贿现象在侵吞着改革的成果。腐败,若不清除,它会侵蚀着健康的政治机体;它会破坏国家的建设,危及人们的信念,遏制经济的发展,导致国库空虚,人民贫困,乃至政局动荡不稳。
惩治腐败,加强廉政!这是来自社会深处的呼喊。
一串“硕鼠”
沸沸扬扬的卖地、炒地中,“蛀虫”挖空心思,如苍蝇逐臭一般钻进了黄土地。
这些“虫”,并非一般的甲壳虫,而是舞着指挥棒,带着金色桂冠的掌权者。
这类“蛀虫”贪婪,好色,且无孔不入。虽然他们没有贪污受贿犯王宝森那么大的胃口,但也是一方之王,可左右一方之土,横吃一方的傣禄。
讨厌!对这类戴着官帽,行使职权干罪恶勾当的不法分子,百姓恨之切切。
这类专“吃”土地的“蛀虫”,在全国究竟有多少?没有统计过,在此,只挑出几位代表:科长、局长、市长,且看看他们的祸心祸水,就一目了然了!
科长家藏百万金
贪官徐阁聪入狱了,100多万元贿金,许多来历不明的巨额财富,是他锒铛入狱成死囚的罪证。
他的官有多大呢?科长,北海市某局用地科科长,一位官谱中最小的官。
这位“暴发户”全靠卖土地,勒索他人,吞噬巨金,一夜之间成了百万“富翁”。真快呀!仅仅当了7个月科长,就吞噬财富100万元。
这是一个“团伙”,本案涉及到的还有几个小官,一位副区长被清除出党,判刑一年。他的罪行是介绍某房地产公司行贿徐阁聪50万元支票、3万元现款、100万元存折和一辆台湾产的豪华型摩托车,收取“中介费”50万元的支票。
受贿的金额巨大,实属罕见!
钱权交易,也属罕见!
行贿者说:“我们是被迫的!”
这话有几分真实!某公司,在北海搞了一个项目,要征地,资金到了位,项目也经主管部门考核审批,下一步就是要土地,实施方案。
用地,政府也批了,随即,顺顺当当,闯过了一个又一个关口。然而到了用地科却卡了壳,科长总是抛出那句老话:“别急,我们顾不上来。”
公司经理、副经理,轮流跑得脚板朝天,那科长就是不画押。时间过了几个月,他们跑了数十趟,仍然遥遥无期。
症结何在呢?
有一天,徐科长突然提出要借钱,说他家要修房子,缺现钞。这一回经理似乎搞懂了。他万般无奈,只好照此办理,可这位科长“借钱”不打借款凭证。
徐科长的胃口越来越大,吃了这家吃那家。老板手中有钱,他手中有权,在他看来,这“钱”与“权”交易,是“公平”的。所以,他肆无忌惮,仅仅7个月,受贿百万元。
局长坠落成囚犯。
深圳市近年来,挖出了一个比一个肥大的“蛀虫”,但他们中最“显赫”的囚犯,要数原深圳市房管局局长陈炳根。
他比“七品官”仅高一级,可他的权力却大得多,也厉害得多,也就贪婪得多。
捞油水,得好处,他似乎比别人更方便。这些年,他管房屋,管地皮这一黄金产业。钞票大把大把地花,他一点不在乎,那是国家和集体的钱。吃、喝、玩、拿,他学会了一整套贪婪的手腕,令人惊叹!
1989年,他任局长以后,仅仅三四年功夫,就把自己的腰包装满了。
年过半百的陈炳根,真有点树大根深。他的经历非同一般,进过大学的门,扛过枪,当过首长的秘书,搞过经济管理,说起来,他算个全才。所以,他到了特区,在人才紧张的年月,他平步青云。1985年去闯深圳,不几日就当上了深圳市基建办临时负责人。岁末,市里决定组建房管局,像神话一般,他迷迷瞪瞪地爬上了局长的宝座。
在官场上,他并不迷糊。他大智若愚,决心大干一番,取得领导和群众的信任。
英雄难过美人关,局长难过金钱关。他大权在握时,像发现“新大陆”一般,发现权与钱是如此相近,如此有“缘分”,“权”可以换“钱”。
陈局长正在做“金钱梦”的时候,机会果然来了。他任局长的第三个春天,局下属的房屋修建眼务公司黄经理,领来某县政协的一位领导,磋商向银行贷款,共同开发“威威花园”住宅区。陈局长赓即派人请来建设银行管业务的两个头,设宴款待,决定贷款300万元。陈炳根早有预谋,贷款搞地产赚的钱公、私各得其所,他还暗示,开发所得钱除一半交修建服务公司外,所剩一半四人平分。钱,谁不喜欢呢?银行的头,一签字贷款很快到了位。经过一年的努力,第二年的12月,“威威花园”竣工了。陈局长迫不及待请来银行两位领导,共庆胜利的同时发话了:工程进行得顺利,利润丰厚,该拿一部分慰劳大家。黄经理按照陈局长的“指示”,从工程的利润中提出35万元,其中11万元交给了陈炳根。
陈局长抱着大袋钞票,高兴得彻夜难眠。他尝到了“甜头”,从此便一步一步向深渊滑去。
继“威威花园”工程之后,有位港商杨某,想来深圳炒房地产,苦于无钱,便找到陈炳根。陈将杨老板介绍给银行的张、梁二人,很快贷款600万元。杨老板购得商品房2.5万平方米进行倒卖,很快赚回280万元。因此,杨老板给了陈局长“好处费”6万元,另外,还“奖”给局长价值50万元的一套住宅。
陈炳根无孔不入,无钱不贪。他发得快,倒得也快。
经深圳市法院查明,陈炳根一伙人共贪污受贿85万元,他一人就独吞23万元。
1993年8月9日,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处陈炳根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对其非法所得继续追缴。
市长锒铛人狱
论职务,似乎科长、局长都只不过是小官,芝麻官。在厦门捉住的一位“州官”比他们的架子、面子大得多。
原厦门市副市长陈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犯了大案。当初,这在全国也是少见的“州官”犯罪的奇案。
厦门,是一座举世闻名的花园城市。我1993年去采访得知厦门的城市建设、工业、科技开发虽然起步较晚,但其一划为特区,就像点燃的火箭,直往上窜。
同时,厦门处在重要的地理位置,政治、经济、文化各行的发展,是一日千里。作为这个市管理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的一个头,手中的权可大啰!
“有权不用,过时作废。”这句“格言”被陈某用上了。他自从1988年任副市长以后,在兼任市城市建设委员会主任的日子里,他把那双带点“书生气”的手直接伸到土地规划、基础建设,以及审批外商生产用地等领域,一个个项目、一宗宗土地的划拨,他都管,而且几乎达到细枝末节的程度。
法院在审理他的案件之中,发现一个特点。陈某的心“不狠”,不像那些“蛀虫”胆大心厚,一口吃个大胖子。而他像蚂蚁啃骨头,一口一口,长年不止,利大利小都不论,只要有油水,他决不放过。
他所收受的贿赂数额和房地产领域中的其他“硕鼠”相比,他算一只小鼠。但手段“高明”,情节恶劣。他首次直接伸手收受外商的贿赂是港币6000元、美元1000元。
另一个特点是,这位“书生”深知牢房森严,于是他利用“迂回战术”,自己退居二线,让老婆去周旋。
有些企业也清楚,不好“直来直去”,便绕着弯道走。为了“感谢”陈副市长的“帮助”,那些外商一次又一次,登门拜访,送给他妻子“拜年费”、“好处费”港币5000余元,高档“礼品”彩色电视机、电子微波炉、录像机一类的礼物。
这些事,陈某知道吗?知道。他俩一唱一和,共同策划。若要记功,当然应记在陈某的“功劳簿”上,妻子有“自知之明”,决不会“贪天之功为己有”!
法律是公正的。有一笔应记在他妻子的“功劳簿”上。她在任市土地局会计期间,正是“炒地皮”火爆的好年头。她伙同他人,以外商用地的名义,向市土地局申请到16块地皮,非法倒卖,从中渔利2.5万元。
这位副市长夫人,深知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在从事这项非法活动中,她与同伙先后向有关部门行贿港币1万元、美元600元,还有一台录像机。
1993年12月23日,厦门市法院以受贿罪判陈某有期徒刑6年;其妻犯有受贿罪和行贿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他俩不服判决,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高院很郑重,终审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堂堂的副市长,为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旁观者清,一位香港同胞一针见血:“政企不分,实行的是‘权力经济,,权力要你富,你马上可以富起来。既然权力能直接产生利润,收买权力,以争取优惠政策的行贿进贡,‘烧香拜佛’一类的腐败行为必然盛行。”
蜀中有群“土耗子”
“蜀国”,在中国历史上,虽有名却无实力,若概述成一个字,就是“穷”!
那山高而险,北有秦岭,南有南岭,东有巫山,西有川藏高原,四道天然屏障,严严实实,围成一块盆地---成都平原。
按历史兵家的战略思维,似乎这是好事,四条天然防线,给帝王将相们带来无数好事妙事。他们只需寥寥兵马,即可御敌于门外,英雄可高枕无忧。
这一没有通衢走向世界的内陆省,犹如笼中鸟,圈中羊,赶不上潮流。蜀中男儿急如星火呀!
巴蜀大地经济落后,钞票奇缺,经济举步维艰。在“炒地”、“炒楼花”的热潮中,也热闹了一个时辰,就哑声了。那是“虚火”、“虚热”,属于“打摆子”,为不正常状态。这一躁动,正好调动了一些人的胃口。因此,在房产、地产市场的交易中,少数“土地爷”、“地老虎”、“房老板”眼馋、心毒,个别人甚至贪得无厌。从而在蜀中滋生出一群“土耗子”。
这是一起难办的案子,在众多的办案人员手上,已经搓来搓去,内查外调,上下求索,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磨了两年时光,这个“堡垒”依然没有攻破。
怎么办?群众急,干警急,检察官更急!
1993年4月11日,绵阳市检察院再次将被告廖某推进审讯室。
这是一个十分狡猾又十分虚弱的家伙。在一个日落西山,华灯初上,人们纷纷归家的傍晚,检察院灯火通明。
这场漫长的舌战,从早上9时,一直持续到晚上8点,是场“马拉松式”的审讯。
“你已是穷途末路了,还不老实交待!”检察官一双如刀似箭的目光,又一次扫过案犯的面颊。
“嘻嘻,我没啥交待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