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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头总是在找死-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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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通常都不会意识到自己有什么改变,因为人生是第一人称,人的心理活动太复杂,可能一个晚餐吃什么的问题就足够思考信马由缰地放飞天际,绕上十万八千个弯子还是得不到答案。因为人实在是过于丰富了,而“性格”这东西,又根本不可能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只不过会有不同时期所作出的不同选择。

    一个人不会改变本性,只会露出本性。

    换句话说,谁心里都有小天使和小恶魔在打架,只不过有时候小天使赢了,有时候小恶魔赢了。

    而我的最大问题在于心里没有两个声音。

    我心里的小天使睡着了,小恶魔在一旁耀武扬威得意洋洋,挥着叉子哈哈大笑,没准儿还会甩甩有倒钩的尾巴。

    糟了,居然还有一点萌,会觉得小恶魔萌的我是不是没救了,要知道它每天都在我的脑子里叫嚣不要怂就是干,谁谁谁就是该杀。

    我怀着忧虑的心情在家里等待我的父母,决定等他们回来之后好好聊一聊。虽然我们不常见面,但可能是母女天性,我和我妈的关系非常好,我和她分享我的所有心事,她对我千依百顺满怀骄傲。我时常觉得妈妈像普通的妈妈一样时时刻刻都看着我,每一个我微小的进步在她心里都是不亚于取得诺贝尔奖的壮举。

    至于我爸……虽然他在我心里的存在感也很强吧……我老感觉我就没怎么见过他……

    然后我就被惊魂从无尽海拽出来了。

    没错,我被他从无尽海拽、出、来、了。

    第一,我以为我死了,结果我没有;第二,我马上就能见我爸妈了,结果没见到。

    而这都是惊魂或间接或直接导致的结果。

    讲道理,我就是实战出来的经验,能感觉不到背后的动作?我的男孩能刺中纯粹是我没躲,我们对这个都心知肚明。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那时候我在想什么,可能我就是一念之差,可能我还是对养了那么久的男孩想要杀我耿耿于怀,甚至可能我就是……就是活不下去了。

    可能我到底还是有一点难过。

    这天晚上我拒绝了仰令同行的提议,慢悠悠地晃到公交站台上等公交。人不多,我拿出手机玩了一会儿消除游戏,突然想起仰令说“要嫁给高富帅”的表情,饱含快乐和希望。

    她始终是包含快乐和希望的那一个,像个非现实的人物,有一个非现实的梦想。有那么一刹那我甚至认可这个非现实的梦想会像热血漫画里的一恶俗桥段一样,经过努力和拼搏之后,以一个大家都喜闻乐见的方式实现。

    我想了一会儿,打开通讯录翻了一遍。

    上面只存了十几个号码,真的对仰令有帮助的仅是其中的三个,李衿、赵漫沙、楚博雅。

    李衿排除,她自己的脚跟都还没站稳呢,要提携别人太让人不喜了。赵漫沙也排除,虽然她看似是最合适的一个,但我敢肯定她那样的人绝对看不起仰令,毕竟仰令要出生没出生,要本事好像也没什么本事,除了开脑洞。楚博雅也排除,这大神每个月都用转账短信刷存在感,但我压根儿没和他说过话见过面,关系不好,不太合适。

    所以除了李衿我都问问吧。

    我编辑短信,“怎么能让朋友嫁给高富帅?”然后点击发送。

    不一会儿就有短信进来。

    是赵漫沙发来的,“嫁给我儿子啊!!”

    我后知后觉地想到,根据江湖规矩,一般用“我朋友”做主人公问一个比较尴尬的事情,都是在暗示这就是问话的人身上发生的事。这么理解的话,就好像是我自己在问要怎么嫁给高富帅。

    楚博雅的短信也来了,他说,“嫁给我朋友。”

    ……好像又被撩了。

    虽然我早就意识到他对我有点想法,不过这个一直没来认识我的男人仿佛有点闷骚。这个隔鞋搔痒的调调和仰令打直球的爽快比起来不那么磊落,不过我要更正,这才真是让人印象深刻的教科书一般的撩妹。

    反正他在我这儿的好感度涨了,涨了大概两分吧。

    毕竟不熟,总分两分很了不起了。

    我难得有了点兴趣,又发短信过去问他,“你朋友帅吗?”

    你帅吗?虽然肯定比不上修。真。界的开挂一般的外表,不过我们可以见一面嘛。你要是合我眼缘的话我就和你结婚得啦,没事就睡你,而且这样你的钱就能合法地变成我的了,还省得给我打过来。

    他给我发来一张图片……图片发送失败。

    仿佛有什么力量阻碍我们见面一样。

    天道爸爸你最爱的不是我了吗?你这么保护他是为什么?毕竟我所有的情人的结局都不太好,就没有和平分手的,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最多在一起近百年吧,然后他们就会惹我生气,最后被我杀了。

    海明只不过死得最惨烈而已,我将他活生生抽干了灵力。那种痛苦我不知道有多强,大抵还是要比人间皮肉骨髓里的酷刑来得剧烈。现在想起来,我又何必这么做呢?杀了就杀了吧,还要彻底毁掉他的神魂,让他不得轮回转生。

    那是我第一次这么做。

    我避免去回想,因为诚实地说,不留一丝痕迹地毁掉什么的感觉……实在是太愉快了。

    我一边觉得畅快,一边觉得恐惧,或者是我自己要我自己恐惧。

    真有意思,我这样的人为什么还有人来爱呢?他们一定是瞎了眼。

    又是接近期末,每到期末就是我最有空的日子,因为我的课总是集中在上半学期。明天没课,我要出去,也懒得再回寝室,就近找了个宾馆住下。

    这宾馆就开在十字路口的街道旁,来往车流量大,吵得厉害,住的人应该也不多。牌子破破烂烂的,积了很厚一层灰,廉价感特别强。我也没打算睡这里的床,就是找个地方充满手机和充电宝的电,也避免遇见大半夜在外游荡的人。

    毕竟我一个女的,看起来柔柔弱弱,万一有人想要占便宜抢钱,我杀了之后还要想办法解决录像搞定现场,水杏肯定又要打电话过来苦口婆心劝我收敛些低调些。也就她敢这么干了,换别人谁能这么烦我啊。

    而且天道爸爸最爱的不是我了。我要杀什么人居然不给我杀。我才感觉我是亲生的爸爸就不对我好了。

    楚博雅谁啊,位面之子吗?这个世界是末法时代,他又有钱又有权,人设完美符合位面之子,这么想没准他还真是。

    有没有可能以前天道对我这么好就是要把我养成总裁最爱的那一款傻白甜啊,毕竟虽然对我好,但是完全就是被宠的人生,也特别擅长被宠,以后安排好的生活就是甜甜甜宠宠宠,赵漫沙对我这么好也是天道爸爸的意思,给它亲儿子养的媳妇什么的……这么一来楚博雅才是亲生的了。

    天道爸爸默默地装死,对我的想法毫无反应。

    好不爽啊,被自己的脑洞气到了。

    我进了房间,给充电宝充上电,然后握着手机打对战游戏,虐了一会儿对面的手残后火气不降反升。也没有多生气,就是很不爽,很不爽。

    你们猜之后发生了什么?

    半夜三更,有人摸进来了诶。

    而且不是提供运动服务的女人,是几个又丑又猥琐的中年男人。

    我用神识扫了一圈,发现总台上这条走廊的监视器是坏的,于是默默掏出了兜里的……钓鱼线。

第72章() 
翻书太快的时候,被书页割伤是一件还算寻常的事情。

    不止是书页,还有过薄的勺子可能会弄疼嘴唇,有人会在经过草丛时被叶片割伤……摘花飞叶皆可伤人一直都代表着武学修行到极致的境界,但实际上,我认为,这句话还可以延伸出另一种意思——任何东西只要使用得当,都能够成为杀人的武器。

    风筝线是我经过考量后选择的常备武器。

    人们时常忽略这种韧性和强度都很高的胶质线,不过常常放风筝的人知道,它能轻易切开血肉,速度稍快一点,切断骨骼也不在话下。再加上用处多、杀伤范围广、大量购买不惹人生疑的特点,风筝线实属杀人越货必备之物。

    而且尽管我惯用刀,但杀鸡焉用牛刀的道理我还是很赞同的。

    偷偷摸进来的一共有四个人,一个高壮的大汉,三个瘦瘦的小个子,其中一个小个子用什么工具开了锁,留在门外断后,另外几人打开手电筒,特别嚣张的就进来了。

    惯犯?这么明目张胆。

    我没吭声,先把风筝线钉进墙面,等他们把电筒的光照在床尾迅速包抄过来之后才冷不丁一收线,把他们绊倒在地上,然后一甩手,勾着门外站岗那人的脖子,把他拖了进来。

    门“啪”地锁上了,我没做什么动作,但灯光亮起,照在这四个人疼得龇牙咧嘴的脸上。他们张着嘴嚎叫,最壮实的那一个还死死掐着脖子,整脸带脖子涨得通红,耳下的青筋崩炸鼓起,却只能发出“嗬嗬”的气声,像上了岸垂死的鱼一般徒劳地张合着嘴。

    他们的惨状像是默剧里的夸张动作一样,激烈的冲突在无声中迸发,几乎充满了艺术性的幽默和魅力。

    我见过太多次类似的场面了,偶尔我会为此发笑,生命的脆弱和卑微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假如我手上有一部摄影机,那么这个画面应该足够让我跻身世界一流导演的行列。

    可我并不感到开心,正确地说,我从来不会因为折磨他人感到开心。

    “我以前住客栈的时候,也遇到过你们这样的人。”我靠在背后的软垫上和他们说话,像很多很多年前,我心如止水地和那些将要死在我手上的人聊天那样,“半夜过来,商量着先抢了我的财物,再把我卖给窑窝。”

    那是一个懒洋洋的季节,我在某个临时洞府中疗伤后出来,所以也说不清是春天还是秋天。

    我随意进了一个城镇,乔装作单身上路的大家小姐。这不是我第一次扮成这种身份,也不是最后一次,扮成不好惹的壮汉或者和尚、道士的次数最少——我走江湖又不是为了避开麻烦,恰好相反,我通常都是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那一个,我自己的热闹也算。

    有钱、天真又孤身在外的女人,总会惹来各方觊觎。

    其实我就是勾。引别人来找我麻烦。我一向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要是一直没人来犯我,那我就想办法招惹人来犯我;要是还没人来犯我,那我也不知道我会再做出什么事来。

    修仙啊,一人功成赤地万里,而我功成又岂止是赤地万里?我的功成是踩着整个修真。界上位,是无数个功成的修士堆砌而成,我每杀死一个都能隐隐感觉到灵气的分解和世界的欢快,那些白骨累累、血肉重重,不知能不能填满不能望到彼岸的无尽海。

    我一再告诫自己说谨守底线。可是谨守底线个鬼啊,我还有底线这玩意儿吗?我自己都搞不清楚。

    “活得清醒可真累,真的。”我对他们说,“要是做个糊涂鬼,那我多开心啊。想睡就睡想杀就杀,爱干嘛干嘛,活得痛快——虽然我现在也挺痛快的,可是这种痛快真他妈难过。”

    我又停了一会儿,看着他们在恐惧中渐渐冷静下来的眼神,忽然又笑了,轻轻一弹手指,用四条风筝线勒紧他们的脖子。我勒得那么紧,就好像砍柴的老妇人拼尽全力系上尽可能多的柴火,而他们就是那些柴火,不能说、不能动,只有恶鬼般狰狞的面孔能够显示他们的痛苦。

    我的手坚若磐石。

    “其实也没多难过。”我轻轻地说。

    只是他们有力的脉搏顺着线延伸到我的手心,又从我的手心渗进我的鲜血,从我的鲜血经由我的心脏。

    四张大小不一、各不相同的脸,却都是相同的酱紫色,目眦俱裂,凸出眼眶的眼球上血丝遍布,瞳孔里时如出一辙的仿佛逃脱地狱后才有的诅咒和怨恨。我看着他们出神,却好像感受到遥远的、遥远的,充盈着灵气和桐油特殊香味的风,还有青衣上淡淡的苦香。

    “你们知道为什么大家都怕我吗?”我问他们,但我知道他们没法给出回答,因为我根本不需要回答。我只是略微留出一段时间的空隙,然后自己接话说,“我杀了好多人,好多好多人。”

    “你们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吗?”

    我看着他们,精确地控制着力道,让折磨有片刻的松懈,好恢复他们的神智,听我把话讲完。

    “其实我也没有数,大概当时年青一代的修士都被我杀得七七八八吧,到最后逃回去的十不存一。那才是我第二次开荤呢……不,也不对,算是头回开荤。”

    那次是正道的低阶修士不知从哪儿得到的消息,找到了一个小型的魔修窝点。坐镇的没什么高手,一群修士仗着人多势众,而且修为差距也不大,就雄赳赳气昂昂地过来除魔卫道,刚巧我和我的前主人就在那里修整。

    扯你妈的刚巧。

    刚巧那群修士就和另一行修士汇聚,刚巧事情就越闹越大,赶来的魔修正道越来越多,刚巧我的前主人就为了保护我而受伤,刚巧到最后不知是谁泄露消息,他们找到了一部上古的功法——上古,谁都知道上古时期得道升仙就跟啃白菜一样容易,资源大把神功遍地——一团混乱,我趁机杀了我的前主人。

    真是有意思,一个个刚巧都是几千年出一回的事情,那一天里头给凑齐活了,唱了一曲乌烟瘴气的大戏,云里雾里,讳莫如深,一些人冷眼旁观一些人高坐钓鱼台,兜兜转转,稀里糊涂,功法就到了我的手上。

    你们猜怎么回事?就在杀了我的前主人那一刻,我忽然就明白了这部功法。

    是前主人临死给我的。以他的死亡为契机,以我的刀为载体,他死去的同时所有他原有的灵气汹涌地注入我的身体,然后我的心中忽然涌上无边无际的杀意。

    我所见过的黑暗,就是这些魔修缔造的。他们是魔修之中烂得恶臭扑鼻的那一群,每一个人的脸都是我的噩梦。所有的在我前主人手下的忍耐、屈辱,突然有了一个突破口,为了泄愤,为了灼烧我心口的感情,或者也有别的什么原因,我大开杀戒——

    和杀死一条鱼、一只鸡,没有什么区别。

    但他们的血液里,都是剔透的被灵气冲刷洗涤之后沁人心脾的香气,像极了穿着一身青衣。

    正道,魔修,皆是如此。

    为什么要杀正道修士是个好问题,我后来也思考过,得出的唯一一个答案是我不在乎,我不在乎死的人是谁,我只是想要有人去死。

    于是我就一直杀一直杀,杀到最后连绵不断赶来的修士出现断流,杀到疲惫和倦怠。

    “他们赶过来的架势就像自杀的旅鼠……我当时真该穿白衣服。”我最后下了结语,“用他们的血染红,那件衣服一定会很美。”

    听起来很厉害对吧?其实不是的。凡间永远有想要踏上仙途的小儿和少年,条件放宽一点,愿意用一生搏一个机会的青年也大有人在。低阶的修士无论杀多少都不算什么,大概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他们都确定我是个魔修。

    我是魔修吗?也许吧,我从来都分不清。

    对另一个世界的憎恶始终在我心里,正如同对前主人的憎恶我从未忘记。我和这个世界不熟,这当然不是我杀人的借口,我杀人根本不要借口,所有的道德规范在我这里都不复存在,我只是一次次提醒自己,记忆那些感情的记忆,像是运动员用成千上万次的训练养成一种条件反射。

    我杀了人,然后我感到痛苦。

    因为我撕裂了,依然想要寻求完整。

    这四个男人在死亡面前终于顺服。我看了他们一会儿,看见他们的憎恶、怨恨逐渐转变为卑微的祈求。我杀了无数人,却忽然束手无策,不知如何是好。

    回来之后真的发生了很多很好的事情,所有我想要的都唾手可得,友谊,亲情,爱情,这很好,我牢记我所有的憧憬,我消耗殆尽的热情。

    但我这个人呢其实一直都蛮神经病,不是穿越之后才这样。

    我很爱我的前主人啊真的,你们知道那种感觉吗,全世界只有他可以相信,除他以外全世界都不会伤害你。都两百年了,我一个凡人,活两百年够意思了,多少人求都求不来,老实说他真的没折磨我,他只是要我听话,吓吓我罢了,当时觉得吓得太狠,现在也就那样而已。

    但我还是杀他。

    我看了他们一会儿,收紧了线,越收越紧,四个脑袋便像熟透了的水果一样掉下来,砸出鲜红的汁水。

    这也很好。

    路是我走的,命是我活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可我做什么要成佛?改邪归正大团圆结局,可是大团圆结局总是无趣。

    既然天堂我去得,那地狱我也去得。

    作者有话要说:  ……大纲有四个结局线,有两个的路已经堵死了。

    最好的两个结局,但不是最合适的。

    虽然我行我素但是还是挺忐忑。

    其实这四个线都是he信我!!只不过,嗯,在女主眼里都是he,可能不太符合主流……

    管它呢反正我也不是为了红写这个。

第73章() 
大清早的我就下楼退房,前台的小姑娘还是昨晚给我办手续的那个,正对着镜子悉心描眉,精神十足,一点儿也不像是值夜班之后的状态。

    我把钥匙还过去,顺口问她:“你们这个宾馆以前是不是出过事啊?”

    她矢口否认:“没有,您放心好了,我们店里做好了安全防范措施的,每个房间只有一把钥匙,连打扫清洁的阿姨都没有备用的。”

    我笑起来,一只手肘撑在柜子上,凑近她,悄声询问:“真的?”

    “……其实出过事。”她神情恍了一恍,然后迅速同样压低头凑近我,悄悄说,“出过好几起呢,凡是单身来玩的,十个里有八个丢钱丢手机。”

    “没死过人?”

    “您担心这个啊,没有,肯定没有。”她说,“我们这种小店,死一个人还能继续开啊?没有的事。”

    我也就没再问下去,带着包离开了。

    如果没有死过人,不知道清洁阿姨对地上的血有什么看法,那四个家伙的尸体我收起来了,大晚上的也懒得打扫血迹,或者说我忽然不太想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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