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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德鲁伊就是最合适一个人进行冒险的职业之一。而斯达赫宾塞派德鲁伊又比一般的德鲁伊更为强大。
因为,一般来说,一支冒险小队至少需要战士(可用野蛮人,圣武士,游侠,等替代),牧师(可用德鲁伊,吟游诗人等替代,但效果不是很好),法师(可用术士替代)这三种不同力量的存在才能有足够的战斗力,即所谓的战牧法铁三角。而视情况而定则加入游荡者等特殊职业做一些特殊事情。
而德鲁伊,一个人就能完成战士,牧师,法师的工作!
当然,这不是指的同时完成。而是德鲁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这三位的工作。
虽然一般来说,因为要修炼自然神术等缘故,德鲁伊的近战能力肯定是比不上同等的战士的。但是让德鲁伊从事战士的工作进行近战却也是没有问题的,毕竟他们也要花费很多时间学习弯刀等武器的使用。况且德鲁伊还有一项特殊能力:野性变身。变成大白熊来一个熊抱或者熊掌十八拍的话,是颇具威胁的。而虽然德鲁伊的医疗能力比不上牧师,但是作为能够施展治疗法术的存在,德鲁伊在一些时候确实是勉强可以替代牧师的角色的。至于法师那一套,德鲁伊在输出,控场等方面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但是同样可以取代一部分的法师工作。
也就是说,德鲁伊有一种万金油的意思。就好像自然界中的鼯鼠,很多东西都会点,却都不专精。
但是,在团队中,德鲁伊是战士、牧师、法师的极好补充。而如果是单人冒险的话,德鲁伊则一跃成为最合适的角色。暂且不提野外生存之类的事情。但说战斗,他就比其他职业更合适一个人冒险。例如,他不需要队友充当肉盾,他自己就是一线的能打角色。他也不需要有一个牧师队友,他自身就有医疗能力。同理,在遇上免疫物理攻击的特殊怪物的时候,他也不会像战士一样束手无策。他自身就能召唤火焰或者闪电来攻击对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德鲁伊本身就有一个动物伙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队友的作用。而又可以召唤自然盟友。一个德鲁伊领着一群暴怒的野兽作战的场面,能够成为敌人挥之不去的噩梦。
所以马丁并不是特别担心队友的问题。特别是眼下的他,比当初进攻黑袍布尔的城堡时的实力又上了一个台阶。现在,他已经能够施展六级神术了。他将唯一的一个六级神术位置准备了一个木遁术。一旦情况不妙,可以立刻以此传送到安全地带。有了这个保命神术,马丁才不会畏惧一个人在严酷的北地冒险的。
眼下他正在盘点自己的装备问题。虽然在实力差别太大的情况下,装备再好也只能是给敌人送战利品,例如说即使给地精神器,地精也无法屠龙。但是在同等级别的情况下,装备则有可能左右战局,例如给一条银龙一件神器,那么他就能轻松殴打红龙。
马丁眼下的装备不但不差,相反,因为他的师父欧内斯特给的那些魔法物品,再加上击败黑袍布尔后获得的红利,让坎尼安都有些担心别人因为眼红马丁那身装备而谋财害命。尽管这样,考虑到这次冒险的困难,坎尼安还是将自己的一部分装备,以及从别人处借来的一部分装备交给了马丁使用。
在当初怕连累翠丝忒而离开的那段日子里,马丁已经花钱重新打造了他的弯刀,眼下他的弯刀除了具备以前的品质之外,还附加上了力场法术。每次成功的击中敌人的话,都能造成足以击倒一个成年男子的力场伤害。而那身龙鳞甲自不必多说,性能优越到了马丁有些觉得受之有愧的程度。当然,在后来知道那次冒险的收益的时候,他就比较心理平衡了——因为除了一把乱舞魔剑和一把乱寇刀损伤较小修复回来之外,剩下的几件蛇魔的武器因为破损严重无法修复,于是就索性融化打造了一件锁子甲,其品质不比马丁穿的龙鳞甲差。而那条倒霉的蛇魔的鳞片也被做成了一件恶魔鳞甲,品质和马丁那件同样是一个级别的。
此外,马丁一身穿戴也都是魔法物品。食人魔之力手套,剑圣护腕,跑跳靴,感知护符,次级位移斗篷眼下,马丁的富裕程度或许赶不上一个国王,但是在身上堆积的魔法物品的质量却超过了某些大领主的程度。
现在,就连马丁骑着的那匹马,其实都是魔法物品——平时,它只是一个能够拿在手里的石质战马雕塑,而一旦说出指令便会成了一匹活生生的战马,而且永远不会累,也不需要休息或喂食。这件方便旅行的魔法物品乃是当年诺玛禁卫骑兵的装备之一,是坎尼安从神殿里借出来给马丁用的——即便有那件能够探测到圣物的魔法物品,依然需要进行周密的搜索的,所以必须给马丁配齐交通工具。如果不是马丁说不用,恐怕坎尼安会想尽办法借来折叠船等水上魔法物品交通工具的。
就在石马上,马丁琢磨着对于各种敌人的战术。人永远是威胁之一,不过对于那些凶名在外的北地海盗,马丁并不是太在乎。而此地的蛮荒还给马丁带来了一个好处;让他那斯达赫宾塞派德鲁伊的身份不易被戳穿,而即便戳穿也不容易遭到有组织的追杀。
至于各种怪物,北地出产寒系怪物。例如龙的话,就是白龙。魔法兽的话,就是冬狼。对于这些寒系的怪物,马丁准备了充足的火焰类法术。从1级的燃火术到2级的炽焰法球再到高等级的焰击术。马丁的大多数攻击法术都准备成了火焰类的。再加上雷击术的辅助,召唤自然盟友做肉盾。只要不碰上超出能力的怪物,马丁都有一套方案对付。即便是碰到了特别恐怖的存在,马丁也有把握至少能够逃走。
各项备案都准备好之后,马丁开始有功夫胡思乱想了。
他在想柳克丽霞。
马丁是一名斯达赫宾塞派德鲁伊。按照他们的一贯思想,他们的恋爱对象最好也是优秀的人,这是出于一种朴素的优生优育思想而确定的。马丁虽然是一个缺乏阅历的青年,接触到的异性有限——但不是没有。事实上,例如黑暗精灵术士萨丝丽,翠丝忒女士等都是很优秀的异性,而且也都漂亮。但从没有一个人让马丁在见到第一面的时候就觉得心脏在怦怦跳动——马丁认为,对于柳克丽霞,他是有点一见钟情的感觉的。
但是感情这种事情,一厢情愿是不成的。柳克丽霞眼中,马丁究竟是什么样的?马丁不知道。
而且,越想,马丁就越觉得没谱。
大概是因为出身自农奴的缘故,在马丁坚强的表面背后,其实是相当自卑的。
没错,以马丁的实力来讲,已经是相当不错了。特别是在考虑年龄的话,简直可以说是天才了。
但是那又如何?比起来那种不世出的豪杰来说,还是差的太多。在马丁这个年纪,那位大帝不是已经成为世界征服者了吗?与他相比,马丁可谓是一无是处。
而血统方面的事情也让马丁自卑。他没有一个显赫的出身,柳克丽霞能够接受的了他这个缺陷吗?毕竟这个世界的人们是很喜欢盯着血统的。有时候仅仅拥有高贵的血脉就足以解决很多事情。
还有相貌,说实话,马丁长的并不差,充满阳刚之气,肌肉发达,但又不至于变成那种魔鬼肌肉人。不过,那又如何?万一柳克丽霞喜欢的偏偏是那种线条柔和的小白脸呢?早年的农奴生活再加上后来的艰苦修炼让马丁的脸永远失去了那种柔和。
还有身家财产的事情。马丁认为,按照柳克丽霞的性格,并不是那种嫌贫爱富,耽于享乐的女性。不然她早就可以有一桩不错的婚姻,嫁入豪门,而不是和一群臭烘烘的冒险者在危险的战场上摸爬滚打。但是,考虑到目前出现的竞争者的身份,马丁还是觉得没有把握。
如此种种的事情,让马丁觉得越来越没把握。
不知不觉的,他忽然想起来了斯诺瑞的胡诌来。
似乎,有一种所谓群体无意识理论。而斯诺瑞不知道从哪里零星的了解到了那么一点。
由遗传保留的无数同类型经验在心理最深层积淀的人类普遍性精神祖先生命的残留
那些理论让斯诺瑞指出来了这么一件事,那就是,马丁对柳克丽霞的喜欢,则是出于所谓的一种代代相传的无数同类经验在拓曼族全体成员心理上的沉淀物。
也就是说,那是一种具备金发碧眼特征的蛮族拓曼族男子,对于黑发黑眼的文明种族诺玛人女子的爱。
是可以上溯多少多少年的一种神秘而又悠久的存在。
按照斯诺瑞的说法是群体无意识影响着马丁对柳克丽霞的感情。
也就是说那些列祖列宗造成的共同记忆促使马丁对柳克丽霞又那种感情。
那么,那些列祖列宗是怎么获得诺玛女人的呢?
是暴力
于是斯诺瑞指出来,爱情不是请客吃饭,不是花前月下,不是吟诗作画。爱情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爱情是战争;是一个人攻陷另一个人内心的暴烈的行动。
所以,斯诺瑞建议说,干脆抽空一棒子从背后打昏柳克丽霞,然后抓住她那精巧的脚踝,将她拖走。斯诺瑞特别指出,那是很美的场景。拖腿很美的,因为在那时可以充分显示出小腿的线条与那份修长。
据他说,其实女人们也喜欢被那样对待,那是自穴居人时代流传下的记忆。因为在那个时代,被一个强壮的男性打昏抢走,乃是大好事,意味着以后可以获得足够的食物抚养后代。所以她们喜欢被强壮的男人扛在肩上。
不过马丁只是瞎想了一下,没有真的打算那么做。
毕竟再怎么着,马丁也不打算退化到穴居人的时代。
他继续纵马疾驰,向北,再向北。
向着那片出产蜂蜜酒和小熊的土地进发。
————————————————————————————————————————————————————————————————————————————————————————————————————————————————————————————————————————————————恩,到底是完成了这章。对于对之前小说进行修改的事情,我打算仅仅将语句整的更流畅。不加入过多的情节。而让我很遗憾,忘了写的情节。则考虑再之后的章节中采用回忆之类的方式补上。
其实在大概一年多以前,偶然看到了三个黑化版的格林童话的动画片,其中蓝胡子那集,有拖腿的镜头,真的很美。一直想要用上,写到如今终于加上了。
荣格那套学说我看不懂弗洛伊德的还好理解,荣格的就真需要下力气研究了。
穴居人那个貌似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有很多那类的描写。加拿大作家李珂克还专门讽刺过。
再次给自己的那篇邪恶者的面具打一下广告,写的比这篇好。那段爱情不是请客吃饭就是在那篇里先用到的。从正文上面就可以找到那篇。
忽然发现,有种在每篇最后记日记的感觉
第八章 封建采邑制与比武大会()
因为牵挂柳克丽霞的缘故,在传送到悍堡的之后,马丁没有停下脚步参观那座城市。虽然它有着悠久的历史,是北地的明珠之一。
但是当他在经过这个在外人眼里看来平淡无奇的小村庄的时候,却不得不停了下来。
因为,这个小村庄是他成长的地方。
他的整个童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这个小村庄,有着他太多太多的记忆。
他松开缰绳,任凭坐骑带他在这个村庄中缓缓行进。他饱含深情的看着这座破落的村庄,以至于使动作就像梦游一样。
那个池塘,他就是在那里学会了游泳。
那颗大树,多少个夜晚他在那下面听老人讲古论今。
而那个谷仓,就是在那里,13岁的马丁模仿着看到的景象,和一个同阶级的小姑娘第一次的做出那种事情
还有那篇麦田,那里曾经洒下他的汗水。
还有面前的那座小屋,当年,那个善良,随和的老神甫就住在那里,虽然他连一个1级神术都放不出来,但是他尽职尽责。不光将他本身的工作做得很好,更是给了村民们很多额外的东西。马丁就是从他那里学会了拼写。
现在,那个老神甫恐怕已经离开人世了吧。马丁一面这样想着,一面听凭坐骑继续将他带走。
仿佛坐骑知道他的心思一般,它将马丁带到了那座茅屋之前。就是马丁当年和养父一直居住的那座茅屋。
那时,那座茅屋就已经很旧了。现在,虽然经历了新主人辛勤的修补,但是茅屋依然显示出了一副破败不堪的样子。不过,从里面传出来了一阵很有生气的欢声笑语。
自己的养父,就因为一只猎物而在领主们的斗殴之中白白丧命了,但是这座破旧的茅屋反而顽强的支撑下来,也许,它还将见证更多的出生,成长,还有死亡
“先生,请问你有什么事情吗?”稚嫩的童声打断了马丁的思索。
原来,是这间茅屋的新主人的孩子跑了出来,好奇的打量着他。
正当马丁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时候,屋子里的女主人已经跑了出来,向马丁陪笑脸。
她一眼就从马丁的衣着打扮,形态举止中看出来马丁和他们并非同一阶层的人。“至少是个骑士老爷。”她一面这样想着,一面担心自己的孩子在刚才作出了什么不礼貌的行为。
但马丁只是微微一笑,接着向她说道“你们穿成这样的盛装是打算去哪?今天似乎不是什么节庆的日子。”
“哎呀,老爷,您不知道吗?就在不远的镇子边上,要召开比武大会呢!听说连老远之外的骑士都赶来参加这一盛会了。这不?我们全家老小也打算去看热闹。”
马丁听完她的回答,略一点头,接着就纵马离开了那间小屋。那里已经是别人的家了
“骑士们的比武大会吗?真是有趣,在诺玛时代,是贵人们强迫奴隶们在角斗场里厮杀,供他们观看取乐。而如今,却变成是贵人们在场中厮杀,而被他们认为是低贱的农奴阶层以此取乐了。如果这也算是时代带来的进步,那倒真是莫大的讽刺了。”马丁自言自语到。
村子不大,不一会马丁就逛完了。一时间,马丁居然想不出自己该做点什么了。
当年,刚刚成为斯达赫宾塞派德鲁伊的时候,马丁曾有很多畅想。其中之一就是日后的衣锦还乡。在当年的伙伴面前炫耀。
可是到了如今,他却发现,那种一天只睡4个小时,除了吃饭等时间都用来学习的生活所带来的知识与力量,已经将他和那些过去的同伴彻底隔开了。他清楚的知道,他和那些人已经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了。他们不再是一个阶层的人了。事实上,马丁不认为自己还能将他们认出来。包括,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也是如此。大概,农奴的辛劳生活已经让她显得衰老了吧
而马丁又曾希望,在自己拥有力量之后,回到家乡,为自己的养父报仇。毕竟,自己的养父是因为领主的猎物争夺问题而丧命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随着认识的逐步加深,马丁的仇恨反而淡化了
马丁在年少,是农奴的时候就已经由那个老神甫开了蒙,识文断字。或许和这点有关,马丁对于领主在很早以前就是敌视的态度,认为他是个坏人。
但是当他成为斯达赫宾塞派德鲁伊,长了知识之后,他猛然发现,领主并不是什么坏人,他只是做了他那个阶层都会做的事情。甚至,如果将他与同阶层的人做对比,他还更好一些呢。这位领主并不以别人的痛苦为乐。他不喜欢让猎狗撕咬农奴,也不喜欢用比如地牢,站笼等工具折磨农奴。如果有谁犯下比如说抗税的过失,他都只是抽一顿皮鞭了事。他也不曾带着手下劫掠路过的商队。他还慷慨的给予农民权力,让他们捕猎田中糟蹋庄稼的野兔——要知道,在别的领主的土地上,农民是没有狩猎哪怕野兔这种小东西的权力的。而舍伍德森林里的那群好汉,在贵族们眼中的罪行之一就是偷猎林中的野鹿。
坏的不是领主,而是世界。
随着封建制度的建立,他们从自由民变成了农奴,于是就受尽剥削。农奴们同时忍受着国王,领主的剥削。至于那些所谓的善神的教会,他们能做的也只是调和,让贵族们给农奴的重担稍轻一点,不至于压死农奴。那些所谓的善神的教会,实质是维护封建剥削制度,麻痹农奴们的斗志。绝大多数的善神教会是不曾鼓动农奴们起来反抗封建**的。
如果说直接杀死马丁养父的是对方领主手下的佣人,而正是因为两位领主的争夺猎物才导致马丁的养父被对方领主的佣人杀死的话。那么,再推演一步,害死马丁养父的,不正是那个封建制度吗?
现在,以马丁实力,如果作出缜密的计划的话,那么凭借武力还是可以杀掉那个领主的。但是马丁却生不出那样的心思。如果他的养父是被领主亲手或者下令杀死,那么即便时隔这么多年,马丁也会拼命去杀死他。但是,马丁养父的死,是因为他为领主争夺猎物
至于反抗这个不公正的制度,马丁现在没有这个心思。他清楚的知道以现在的农民的觉悟,是决不能指望他们的。以现在农奴们的觉悟,起事只会取得一时的胜利,终究会被其他领主联合起来绞杀的。不说多年之前的“牧童帮”“乡巴佬”“赤脚汉”这些最终失败的起义。最近若望修士领导的雅克团的失败,就足以说明农奴的局限性使得不能依靠他们获取胜利了。
况且,如果真要是起事,也不过是让那些赤胸裸背,衣不遮体的大汉们变成野兽,用贵族杀戮和毁灭他们的方式去杀戮贵族,毁灭贵族。经过师父欧内斯特的教导,马丁不认为一个领主霸占农奴的妻女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是反过来,马丁也不觉得一个暴起的庄稼汉反过来蹂躏领主的妻女是一件好事。
“哈!那会我还对坎尼安说什么要成为“超人”,可如今居然如此的寡断优柔。莫非,合适我的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