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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情撒旦:蜜月下堂妻-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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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点,是他唯一不受林海海影响的地方。

    林海海很明显的一个标志就是她说话不紧不慢,十分有节奏,而且她的笑容十分明亮,是那种让人一看就十分开心十分信赖的人。

    但是,显然,这一次是例外。

    女儿出嫁在即,作为母亲的,多少也要买些首饰的。女儿不甚喜爱金器,对钻石也无爱,唯独喜欢翡翠玉器。

    她个人也觉得玉是有灵性之物,她自己也十分喜爱。有时候不一定买,单纯欣赏一下已经很不错了。

    珠光宝气城,三层环绕都是卖珠宝首饰的。前列有店铺,而里面则是一个大堂式,分开一个个大小不一的柜台,每个柜台专属的公司都不一样。但是彼此可以看着,店铺和店铺之间互相监督,因为在行家竞争对手面前,卖假货是一样很愚蠢的行为,所以,这里倒也没有出过卖假货的事情。

    之前是打算先上去买衣服,但是胡锦明委婉地说明了情况,她也就不再为他担当形象顾问,她想起了结婚戒指,问道:“你们买结婚戒指没有?”

    胡锦明点点头:“买了!”

    “在这里?”

    “不是的,我让一个朋友亲手做的,他是做这行的!”胡锦明微笑道。

    “哦,那就好!”朋友亲手做,想必是按照他的意思和构思去做,定是有意义之物了。

    两人走到其中一家珠宝店的柜台前,林海海看着柜台里的玉镯,对那一脸倨傲的老板娘问道:“您好,请把这个玉镯拿出来给我看看行吗?”

    老板娘瞟了林海海的衣着,其实也不怪她狗眼看人低。因为林海海看的玉镯旁边标价是三十万。一个身穿陈旧T恤牛仔裤,不修边幅的女子,即便身边带着一个看似很帅的男子,但是却察觉不到一点富贵的意味。

    这只玉镯整只都很通透,在灯光的照射下发出柔和的光线。老坑荧光冰种全粉紫罗兰,种非常老,水头十足,质地非常细腻,整体粉紫色,略略飘蓝绿花,正装厚条,无纹无裂。紫罗兰无裂痕无瑕疵的翡翠实在少见,而且价格也非常的昂贵,林海海曾经见过太后有一只紫色冰种的戒面,喜爱得不得了,后来太后转送给她,她视若珍宝。

    如今,她很想送给女儿一份礼物,一份她会很喜欢的礼物。

    其实买翡翠可以算是一种投资,因为翡翠甚至比钻石黄金还保值。缅甸的翡翠越来愈少,尤其是老坑的,每年出产已经限量了,新坑的翡翠质地软,不坚硬,得不到大众的喜爱,弥补不了玉石市场的缺口。

    林海海一个比较保守的做法是,她想给女儿留一样很有价值的纪念品。

    所以,她才会一来就看贵的翡翠。

    那老板娘淡淡地道:“这样看就行了,拿出来容易损坏,你要是真很要,我才给你取出来吧!”

    林海海点点头,“好!”她十分淡然,没有一丝受辱的感觉,老板娘的做法是对的,如此近乎完美的玉镯,不该随便取出来让一些一眼看起来就买不起的人试戴。以前林海海在网上看到过一个人摔破了一只几十万的玉镯,她觉得很心痛,虽然不是她的,但是那一种爱玉的心态是不会管那玉是不是自己的,总之损坏了就是心痛。

    胡锦明对翡翠无爱,所以也只是在柜台一搜而过。老板娘的话让他有一丝不悦,不过他没有发火。

    老板娘见他们的目光还停留在最昂贵的一系列上,便道:“右边有些实惠一点的,水头和种地都不错,去看看吧!”

    林海海摇摇头,“不了,你这个,真不能取出来看看么?”

    老板娘犹豫了一下,重新打量了一下他们的衣着,淡淡地道:“实在抱歉,我们这边一般只给VIP!”得谨慎点,翡翠和金饰不一样,翡翠是一不小心落地就没有了。老板娘卖玉器这么久,但凡买得起贵东西的,都是一些富婆,以来就颐指气使,拿这个,拿哪个,手上脖子上耳朵上,都是闪亮亮的钻石。

    但是林海海手上,只带着一枚看起来像是猫眼石装饰品的戒指。看起来像是古董,但是这些东西街边一般十块钱就有一个。

    她哪里知道林海海这个还真是古董,是杨绍伦年少的时候指定给自己皇后的戒指,是皇室之物。这个也并非是猫眼石,而是一种非常罕见的宝石。

    站在老板娘的立场,谁会愿意随便把一个价值三十万的翡翠随便取出来给一个一看就知道是穷鬼的人看?

    胡锦明正想发怒,林海海淡淡地瞧了他一眼道:“既然老板娘不肯拿出来看,那我们就到那边走走!”

    老板娘淡漠地点点头,机械式地道:“慢走!”

    本是最简单不过的交会,本以为不会再相见了。

    林海海和胡锦明在商场转了一圈,胡锦明之前不怎么看翡翠,但是听了林海海的一句话后现在已经是聚精会神地看。她说,杨如海没有什么爱好,唯独最爱收藏玉石。

    所以,现在他比林海海还更加的兴致勃勃。

    林海海最后买了一只价格十分高昂的手镯,玻璃种的,晶莹剔透,让她自己本人都爱不释手。

    而胡锦明研究了好一阵的翡翠玉石,也开始有了兴致,并向林海海请教看翡翠的门道。

    两人一边交谈一边走出去,经过方才那倨傲老板娘的柜台时,忽然听到一声尖叫:“抢劫了!”

    林海海和胡锦明连忙看过去,只见两名穿着十分贵气的女人傻乎乎地站在柜台前,眸光瞧着门口看,门口处,一个身穿蓝色T恤的矮身男子正撒腿跑出去。手里依稀可见拿着一只手镯,看样子应该是两名贵妇人在看的时候,这个男子冲过来抢夺而去。

    这里的保安很严密,一般偷东西的都出不去。但是这个人身形很快,转眼便去到了门口,看样子是个练家子。

    那老板娘扶住心脏,脸呈青紫,林海海连忙跳过柜台扶住她,对胡锦明道:“追!”

    她眸光扫过那两个夫人,她们的原先惊吓的目光在看到蓝T男子消失在门口的时候,都不约而同发出一丝会心的笑,她心中有数,但是此刻还是救人要紧。

    她从老板娘身上摸出了舌底丸,放入老板娘口中,让她平躺在地上,开始施针。几名职员围了上来,林海海道:“别让她们两个走!”

    职员不明所以,但是见林海海一脸的严厉,也都不敢反驳,正想上前围住那两名贵妇人,但是两人马上离开,脚步十分的紧迫。

    这一下,便不需要林海海再说什么了。

    老板娘是心脏病发,林海海急救之后,已经打了电话叫救护车,老板娘睁开眼睛看到林海海,微微一愣,艰难地道:“是你?”

    林海海点点头,“别担心,你的镯子能追回来的!”

    老板娘心急地想起身,林海海严肃地道:“不能动,救护车在赶过来。”

    老板娘颓然地垂下头,“抓不到的,那是个惯偷,听说都偷了很多家,每次都不一样的面目,专向贵的东西下手,潜逃很快,想不到今天被我遇上了,真是倒霉啊。”老板娘只差点没哭出来。

    林海海道:“放心吧,你的手镯能追回来的!”

    这边话音刚落,便看到胡锦明揪住一个眉目猥琐的男子进来,那玉镯已经安然无恙地放在胡锦明手上。

    老板娘激动不已,林海海道:“不可激动,放松,放松一点!”

    老板娘感激地看着林海海,“谢谢,谢谢,那可是我最喜欢的一只手镯啊!”

    也是爱玉之人!林海海浅笑道,“嗯,我也很喜欢。”

    很快便有警察来了,那两个所谓的贵妇人和蓝T男子全部被带走了。有警员问了胡锦明口供,胡锦明简单扼要地说明了事情的经过,警察便走了。

    老板娘情况已经好很多了,救护车也在这个时候来到,老板娘躺在救护车上,静静地看着林海海,许是出于报恩的心理还是什么,让职员给她拿了一只五千元的镯子,“送给你吧,谢谢你救了我!”

    林海海笑着摇头,“救你不是为了这些,而且,这份礼物送给我最爱的人,我已经挑选好了,不需要多一个!”

    老板娘有些讶异,“你在别家买了?我们这里也有便宜的啊,你是不是觉得我刚才的语气很差,所以不在我店里买!”

    林海海摇摇头:“不,我要的,只是我要的,你没有给我看罢了。”

    老板娘开始是疑惑,后来读懂她的意思顿时一愣,“能把你买的镯子给我看吗?”

    她不相信她真的是买那么昂贵翡翠的人,她不信她真的买得起,做生意这些年,她觉得自己看人还是不会错的,眼前这个,绝对不会是有钱人。

    但是,当她看到林海海取出的手镯时,她彻底震惊了,面如死灰地道:“是我狗眼看人低了!”

    林海海淡淡柔柔地笑了,抬头对胡锦明道:“这个镯子,让你送给她吧!”

    “是您买的,应当您送啊!”胡锦明不明所以。

    林海海道:“我相信,若是你送的,她会更开心。”女儿一直和自己不甚亲密,若是说自己送的,她未必会那么高兴的吧?

    而她不知道的是,今天这件在她看来十分等闲甚至有些装13的救人事件,会是女儿心中的骄傲~(虽然是一更,但是和两更的分别不大,字数差不多的,但是因为忙,我不分开了更新)

第一百二十一章

    林海海和胡锦明的事迹上了电视。在当晚的热线节目上播了约莫十分钟。杨如海一直盯着电视看,一个瞬间都没有放过,她看着林海海施救的场面,觉得热血沸腾。第一次见妈咪在古代救人,是她年少的时候,那时候林海海刚回来不久,她还不是很喜爱这个陌生的妈妈。

    有一次,临海医院里来了一个心肌梗塞的病人,看样子已经快不行了,那时候,她亲眼看见林海海把病人救活,她觉得很神奇,觉得自己的妈妈可以和死神抢人,这是多么威风凛凛的事情啊!从那时候起,其实妈妈就是她心中的偶像。

    后来被送到现代来,再被送到未来去学医,渐渐地疏远了她,和她其实也没有相处过多少时间,但是她救人的一幕一直都在心头重播。虽然她一直不爱和她十分亲密,但是那正正是对偶像的一种敬畏。

    得到她的认同,是她最开心的事情。

    她的性子其实年少的时候很顽皮,但是因为林海海一直都是柔善和蔼,所以她也不知不觉中向她学习,外人看她十分温婉文雅,都是她学林海海文静的时候。

    “老婆,你眼圈红了!”胡锦明端着一碟西瓜走过来,放在杨如海的面前的小茶几上,又看了一眼电视,有些了然地道,“岳母很厉害的!”杨如海偷偷地瞄了看了一眼,淡淡地说:“什么时候跟她混得这么熟?你们还一起出去买东西,买了什么?”

    胡锦明从口袋里取出一只木盒,递给杨如海,“岳母买的,她让我说是我送的,我不敢居功。”

    杨如海把木盒取过来,慢慢地打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只玻璃种翡翠手镯,质地细腻,几欲透明。

    她伸手摸了一下,指尖微颤,然后合上木盒,珍而重之地走到抽屉里放进去,上锁。

    “她送的?”回头没有看着胡锦明,只是依旧坐在榻上,然后淡淡地喝茶淡淡地问,仿佛不甚在意他的回答。可她的耳朵到底还是出卖了她,她只恨不得把全身的精力都凝聚起来听他的回答。

    “是的,她亲手挑的,说你和她一样,都会喜欢玉石,是吗?”胡锦明俯身问道。

    杨如海忽然抱住他,把头埋进他的胸前,哽咽道:“老公,我很开心!”

    胡锦明笑了,抚着她的后背道:“傻瓜,不就是送你一个手镯吗?至于激动成这样吗?”

    杨如海摇摇头,鼻子闷闷地道:“她竟然知道我喜欢什么,我一直都没有告诉过她的。”

    “你是她生出来的,她当然知道。”胡锦明用力抱住她,其实她就是一个很渴望父母疼爱的孩子,但是因为这些年都习惯了一个人,所以习惯把事情藏在心底。

    “老公,我爱她!”杨如海叹息道。

    “她也很爱你。其实从你之前对我说的关于她的事迹,我可以读懂一些事情,在她心里,救人永远比一切都重要,她很爱你,很爱你的父亲,但是相对来说她更爱她的病人,她一直觉得你们足够坚强,足够强大,所以不需要她的保护。所以,她学以致用,在一方天空下发挥她的作用。你曾经告诉我,说她是很多人心中的女菩萨,一个人,要做了多少好事才会被人称为菩萨?”胡锦明若有所思地道。

    真心佩服这些不计较付出的人,在他们的生命中,无论多么疲惫,多么困倦,都似乎没有想过放弃,这份坚持到底是为了什么?肯定不是为自己的,因为在整个付出的过程中,他们都没有任何的得益。或许有的,一种心灵上的富足。

    宝裕的婚礼之后,是杨如海正式的婚礼,虽然这一次的婚礼很庞大,但是她觉得还是那个只有三人参加的婚礼比较温馨。

    结婚前的几天,他们都不能相见。胡锦明呆在别墅里,想着这一次不通知兄弟们是不是有些不对呢?上一次他回来的时候,好几个小子偷偷地收拾包袱跟着回来,以为他会不知道。幸好他把他们都轰走了,不然这段感情被他们折腾一下,不知道要兜几个圈子!

    他拿出手机,想着到底应不应该打这通电话,公告整个青竹帮,帮主大喜的消息呢?虽然杨如海不在意,但是无端端做了青竹帮帮主的夫人,这总要交代一声吧。

    他想了一会,发下指令,让青竹帮头目们都来参见婚礼,见过帮主夫人。

    青竹帮成立多年,从来没见过帮主和哪位女子有过纠缠,这一次,竟然一来就是结婚。真是太震惊了,之前还以为他玩玩调剂一下生活,想不到竟然如此快捷要娶美娇娘。

    只是,要做他们的帮主夫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若胡锦明不发指令过来说见过帮主夫人,大家兴许不是太在意。但是这一次,显然不是胡锦明的老婆这么简单,青竹帮虽然是胡锦明一手创立的,但是都占着兄弟们的热血,打江山容易,坐江山难,若不是有一群良将在,青竹帮也不能在短时间便傲视全球的帮派。

    所以,要做青竹帮帮主的女人,可以,但是要做帮主夫人,可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这日中午,离婚礼还有两天的时间,可人带着杨如海去采购一些婚礼的小东西。胡锦明之前也看过,但是都不是很合心意。一向大气的他,在这个问题上显得特别的谨慎,而且一点小事不满意也要人家重做,这一批回礼的小礼物,是他亲自下单要定做的,但是做出来的效果不满意,已经修改了一次,这一次人家不敢给他打电话,直接打给杨如海,杨如海便正好和可人一同过去看看,所以说在这些问题上,一向只懂得做大事的他,却一点小事都做不好了。

    杨如海只得自己出马,免得惊动了这位大少爷,又要动怒生气的。

    处理好小礼物的事情,杨如海和可人去了咖啡厅,这里便是常丽君的咖啡厅。咖啡厅的生意一直很好,但是中午时分反而没有什么人,一般这个时候大家都去了吃饭,咖啡是下午的消遣!

    两人刚坐下,还没开始叫东西喝,便见常丽君捧着一份礼物走来,在杨如海脸上亲了一下笑道:“本想去找你的,你却自己来了!”

    “这么客气?送的什么东西啊?这么大一份!”杨如海笑着道谢,“先谢谢你啊,但是回礼未必有这么贵重的!”

    常丽君笑着坐下下来,命人取来咖啡,笑着道:“回礼可不能随便,必须要有心意在,因为这也是我的心意,仅仅是心意而已!”

    “看得出是心意,但凡说心意的,就不是什么贵重的物品。因为贵重的东西都没有这么大一份!”可人在一旁取笑道。

    (昨晚一直登不上后台,今天会补回来的,抱歉抱歉!)

第一百二十二章

    三人在说着话,便有侍应生端着咖啡过来,杨如海喝了一口,舒适地道:“现在休婚假确实很自由,不上班的日子其实很轻松啊!”

    “你是轻松了,我可受苦受难!”可人叹息道。

    常丽君接口了,“你别傻了,她哪里能闲得下来,估计婚礼刚过,她蜜月都不度就要回去上班了!”

    杨如海只笑不语,因为他们已经选好了地方去度蜜月。当然不可能立刻上班的。

    三人正说着话,便见两名男子走了过来。他们一个长得凶神恶煞,满脸戾气,另一个则温文尔雅,面容淡定,这本来是极度不协调的组合,但是走在一起却又觉得顺眼无比。

    两人直直往杨如海的方向走来,杨如海端着咖啡慢慢地饮了一口,然后抬头看着两人。从他们的眼光中,她可以明显看到他们的目的是她。

    “你就是杨如海?”那个凶神恶煞般的男子瞪着杨如海问道。

    杨如海微微点头,“我是,你是哪位?”

    凶神冷冷地道:“你不用管我们是谁,这一次来是想看看你有什么能耐可以做我们老大的女人!”

    “你们老大,是胡锦明?”杨如海似乎有些明白了。来找麻烦的?不像,要试探她?也不可能如此大张旗鼓。

    “看你的样子,也不笨!”凶神哼哼道。

    那斯文男子则笑着问杨如海,“敢问贵姓名!”

    “杨如海!”杨如海淡淡地道,方才一来就问她是不是杨如海,如今又问她的姓名,不知道是什么居心。

    可人有些不悦地说:“刚才你们不是知道她的名字吗?还问什么啊?你们到底是谁?找小如什么事情?”

    是啊,任何人听到这样滑稽的问法都难免要生气或者是不悦的。即便是旁人也看不过去,更何况当事人。只是瞧杨如海像是没有什么反应一般,人家问,她便说。

    “小如!”正当凶神想骂可人的时候,听到一声清朗的男声响起,杨如海抬头去看,竟然发现时周公子。微微一愣,这位主已经消失了约莫半年的时间,怎么忽然间冒出来了。

    “周公子!”杨如海笑道,只和周公子打招呼,视那两人如无物,“许久不见了,最近去了哪里?”

    “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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