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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老爷子呵呵一笑:“小伙子你和那些人不一样,你的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我能看出来你并没有盲目而疯狂地信仰神明……其实吧,再跟你说个事,其实光之神的神位是在太阳神之下的,甚至还不如黎明女神呢,我就跟你讲,你可千万不要传出去,不然你会被他们烧死哦。”
“大爷你就跟我指一个方向就行了,求求你别再跑题啦……”唐辕真跪了。
“哦,那好,阿拉克姆山脉啊,就在这个方向。”老大爷往东北方一指,“这个方向过去走个差不多十来天的样子就能够找到一条大路,是你们人类修的,通往距离阿拉克姆山脉最近的城市,好像是叫……嗯?叫啥来着?我就只记得那个城市里有个挺出名的老家族,好像姓氏是叫‘格鲁沃尔’什么的。”
唐辕眼前一亮,格鲁沃尔家族,前不久凯亚斯还和自己说过,那家伙之所以会和自家小姐姐浪迹天涯就是拜那个格鲁沃尔家族所赐。
而且这也是唐辕接下来的行动目标……反正也是闲着,干脆就帮那个德鲁伊一个小忙,唐辕一开始就是在打算去那什么什么城里,见识一下格鲁沃尔家族能有多大的本事。
【未完待续】
这章满满的全是彩蛋……知道的都知道,不知道的想查也查不出来,反正这些全是我的黑历史也许是未来某些小说的伏笔也说不定哦。
第一百六十章…卖冰棍嘞
第一百六十章…卖冰棍嘞
于是照着树精灵老大爷指的方向,唐辕面朝东北方,继续自己的旅程。
不过也不至于走了十来天,因为这家伙还不至于傻到真的徒步走过去,他兑换了一辆小三轮,看着如今这炎炎夏日,沿途卖起冰棍来……
虽然这荒郊野外的也没什么人类居住的地方吧,不过偶尔还是能遇上一些旅行者啊商队啊强盗啊什么的,这些就是唐辕的主要客源了强盗们都会被唐辕揍一顿,然后一支冰棍价格翻倍,不买还得挨揍。
旅行者和商队就好说话多了,毕竟是遵纪守法的好人嘛不是?
谁不想在这大太阳底下走得满头大汗的时候来上一支从头凉到脚的冰棍呢?更别说这个世界里面,冰棍绝对是个新奇玩意,这些旅行的冒险家和跑商的生意人还以为唐辕这家伙是个闲得没事干(或者穷疯了)的魔法师,卖冰棍赚钱呢,于是不管是真的想吃冰棍还是单纯的想结交这个魔法师,所有人都大大方方地买了一根冰棍塞嘴里吸溜着,你还别说,这东西还真的很受欢迎,唐辕感觉自己要是有这个想法的话,可能真的能够在这大陆上兴起一个食品企业……
不过估计也不可能会有魔法师自降身份跑去生产冰棍吧,毕竟魔法师全都是以探寻真理为目标什么?人类的高端战力?魔法师的战斗力确实很高,但是他们可不愿意牺牲自己做研究的时间跑去战斗,要知道,魔法这种东西,可不是盘腿打坐吸收元素就能学会的(龙傲天表示脸疼),你需要通过特定的咒语去和元素沟通,亲和力什么的根本就是个笑话,元素之间如何排列?公式?各个公式与咒语之间的转换?转换期间产生的损耗?很多魔法师将自己一生的时间投入到对元素的研究,最后也就只是得出一个更加简便快捷高效的驱使元素的咒语,就这样,他们都还欣喜若狂感觉自己这一辈子的研究非常值得。
以上是指元素师,除此以外还有其他的魔法师分支,真要说商业化的话,符文师倒是愿意去卖冰棍……因为符文算是所有魔法里面最容易学会。但也最难精通的一门学问了,很多半吊子的符文师最后只能跑到大街上去卖一些低端符文,像是野外生火用的火焰符文、夏天室内降温用的寒霜符文(由此可见,已经有人发明出“空调”了,想卖冰棍的得赶快抓紧时间)、还有最近新兴起来的闪电符文,据说可以用来驱动一些炼金术师做出来的小玩意。
以上全是唐辕从旅行者和商队的人那里听到的,他感觉这个大陆好像很有意思的样子,有一种在这个大陆好好游历一番的冲动。
于是这一路上,他就蹬着个小三轮,吆喝着:“卖冰棍嘞……凉津津的冰棍嘞……大热天来一支,包你像寒冬腊月一样凉爽嘞……一支冰棍一个银币嘞……”
得,这下子又转职成卖冰棍的小贩了。
不过唐辕还是低估了这玩意的魅力,没过几天,自己刚到达一个小镇子,就被一群小屁孩围了起来……看样子是已经有旅行者先一步到过这里,散播了关于冰棍的传闻。
一个银币哦,一个银币可就是一百铜币,猪肉都才二十铜币一斤啊,算一算这个大陆上的物价,一个银币可就是五十块钱呐,难怪这些想买冰棍的小屁孩都穿得光鲜的很,看来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顺便说一句超级狗血的:金币和银币的兑换率存在上下浮动,但一般都是1:10左右浮动值不超过2,所以一个普通家庭一年的开销大概也就二十个金币……我不给你说时代背景,你自己看看能不能算出个所以然来。
传说在金币之上还有一种更高端的货币被称作圣币……(被拖走打死,明天断更)
唐辕才不管这些小孩子家里有没有钱,反正一支冰棍一个银币,于是很快他的腰包就鼓了起来,虽然对他来说没什么意义。
这个大陆上可没什么“知识产权”的说法,所以事情的发展很有意思,那就是在半个月后,“冰棍”这种东西开始火了起来,而又过了一个月,这玩意彻底风靡了全大陆,大街上那些卖冰棍的符文师构成了一道漂亮的风景线……也对,冰棍这东西,生产的流程只要稍微有点脑子就能想清楚,他们只是在这之前从未有过这个创意罢了,很多发明都是这样,在它出现在世界上之前,谁都没有产生过关于它的灵感,而在它出现之后,很多人就迅速想通这玩意是怎么个原理,并广泛传播开来……
虽然没有专利保护,但是所有符文师都一口咬定:最先发明出冰棍的是一个叫做托恩(唐辕)的冒险家,他是冰棍界的始祖!符文师们在互相传播冰棍技术的同时都要义正言辞地声明“这是一个叫托恩的人发明的”。
于是唐辕就这么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火了……
嗯,冰棍大师…唐辕,听上去好厉害的样子。
这时候的唐辕在哪?他一路蹬着小三轮,终于来到了自己此行的目的地一路上他不断打听那个格鲁沃尔家族的消息,最后终于搞清楚了格鲁沃尔大本营所在的城市叫什么名字,埃米尔城。
传说在几百年前,那时候,埃米尔城是属于一个家族的私有领地,那个家族曾经在玛卡唯诺入侵大陆的时候站到了某个类人形种族泽卓的阵营。
貌似是因为那个“纳法”家族遭到过教会的迫害,所以在仇恨的驱使下,他们选择与非人类种族合作,而玛卡唯诺那边,泽卓们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竟然真的接受了纳法家族作为战友,在这么一个人类盟友的帮助下,泽卓们掌握了很多人类的弱点,一路打到当时的圣城,把教会碾成了渣……不过出人意料的,这群入侵大陆的异族貌似没怎么伤害平民,人类的受害者也就只有神职人员。
但是,纳法家族背叛了教会,而且在当时人类对光之神的疯狂信仰下,纳法家族直接背上了背叛人类的罪名,然后……当愤怒的人群冲进埃米尔城,冲进城主宅邸的时候,却发现这里面空无一人。
纳法家族就这样神秘消失了,谁都不知道他们去了哪。
唐辕表示自己听到这些的时候就像是在看小说一样,简直太给力了,他甚至还很想知道在那之后发生了什么,不过这毕竟是从别人那儿听来的传说和自己在一些小图书馆里查阅到的史料,关于纳法家族的故事到这里就戛然而止。
如今这埃米尔城早已成为另一个小家族的领地,历代城主都是这个家族的一员,但是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几十年来逐渐垄断了埃米尔城的魔兽素材生意同时也是这个偏远城市的绝大部分收入来源的家族,也就是格鲁沃尔。
前阵子格鲁沃尔家族的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也就是大少爷和二少爷,两兄弟带着十几个护卫一起外出打猎,然后就再也没回来……后来有人在城外很远的地方找到了大量魔兽出没过的痕迹,顺便找回来一把大少爷阿西斯的佩剑,看来他们遭遇了什么也不用细说了。
不过这并不影响格鲁沃尔家族在埃米尔城的势力,说到底,这一次的损失也就是两个继承人和十几个护卫而已。
但是这城市里还是有很多人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格鲁沃尔兄弟的遭遇并不只是个意外,这事如果要细说的话,得牵扯到一个女人。
一个曾经在城南的老房子里开着花店的年轻女人。
【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一章…不是会飞就叫剑圣
第一百六十一章…不是会飞就叫剑圣
由于埃米尔城临近阿拉克姆山脉,算得上是一个比较危险的地方,也许如果不是因为魔兽们没什么侵略性的话,这里会被国家给修建成一个要塞也说不定。
但是这座城市从很久以前就是猎人和冒险家的天堂猎人还好说,一般都是当地的猎户,知根知底,你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今天出门穿没穿内裤大家都知道,所以如果仅仅是猎人的话这地方还算是安详和谐。
不过问题就出在冒险家身上了……要知道,出来冒险的家伙们都是玩命的,他们也许是为了探寻古代遗迹,为了寻找前人宝藏,甚至仅仅是单纯的为了玩命,反正这全是一群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随时准备丢掉的家伙,也有着在自己国家犯了大事被通缉而浪迹天涯的亡命徒,如果哪天你在酒馆里听到有人说自己强x了哪个国家的公主,你可别忙着笑话他,因为那家伙有可能是说真的……
所以埃米尔城既然要接纳这个鱼龙混杂的大群体,就必须做出一定的妥协,冒险家们虽然在这个城市里要稍微收敛一些,但总的来说,这个城市的总体氛围还是要比内地城市混乱很多,至少城内的守卫不会过多干涉冒险家之间的事,大街上总能看见一言不合直接动刀子的外地人,除非波及到本地居民了,不然守卫们都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让这些大爷很大程度上养活了咱们城市呢?要是冒险家们都不来这里了,那么埃米尔城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萧条下来,毕竟这里甚至都没几个种田的,粮食都是从外地进货,要是没了经济来源,不出半个月,居民就得搬家大半。
也正是因为这种混乱的管理,唐辕走进这大城门的时候,守卫看都没看他一眼,只是出于职业习惯,对他飘过来一句:“安分点,进去后别惹事。”
嗯?你问小三轮?丢了;反正就只是用来赶路顺便路上打发一点时间所以卖冰棍而已,都到目的地了,还蹬着个小三轮,难道这是真的要把冰棍事业在这个异界发扬光大么?
所以唐辕如今这一身行头给人一种若有若无的违和感。
破旧的黑色大衣,这个很正常,大部分冒险家都懒得买新衣服,因为没准过几天就又坏了,所以看见那些穿着破衣服的家伙你可别忙着笑,可能人家能用金币把你活活砸死。
衣服上各种各样的挂件,像是肩上斜挂下来、带着很多环扣、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用来挂一些小东西的皮带,临时绑在左肩膀上的皮护肩,固定在左胸位置的小块皮甲,这些轻便的装备并不会过多拖累你的行动,但能让你出门在外拥有更大的生存率。
但问题就出在这上面了,唐辕身上那些装备的造型也许和这个世界上的主流稍有差异,但还不至于让人搞不懂这是什么东西,也不至于被当成奇装异服,但是他身上什么都没带……像什么水囊、草药袋、钱袋、医疗包之类的,都没有,环扣上空空如也,甚至这家伙连武器都没有(在外人看来)。
呵,就你这熊样还好意思说是出来冒险的?丢人呐。
唐辕也很疑惑,为啥一路走过来那些人都盯着自己看呢?难道脸上有什么东西?不可能啊,他低头往自己身上看了个来回,也没找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直到他看了看周围那些和他差不多打扮的人,才注意到自己身上少了那些挂件……这就很尴尬了,于是他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从兑换列表里面摸了一堆东西往身上点缀了一下,看上去正常了很多,甚至腰上还大刀长剑挂了好几把,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家伙是某个剑圣呢。
说到剑圣,唐辕一路上倒是知道了这个世界的所谓修炼体系没有体系!什么分级分段再点缀个好几星,最后算一个前中后三期什么的,不存在!
高手可以仅凭自己眼光确定对手的实力如何,要是看不出来,那就大概是与自己实力平齐甚至强于自己,到底有多大本事只有手底下见真章了,而那些一般人可能没有高手的那种眼光,于是战斗的时候就更加简单粗暴:拔刀子上,看看谁力气大,反应快,没有所谓的斗气,只有不存在限制、能够通过锻炼而无限变强的身体。
要说剑圣的话,这大陆上倒是有好几个,不过并不是那种没事干就飘在天上,斗气四溢,兴致上来了就ruarua叫两声,大喝一句“贼子安敢!!”的那种剑圣,这里所说的剑圣是指那种拔剑的瞬间立刻收剑,然后几米外的对手突然裂开成好几十块……的那种剑圣。
唐辕表示就凭自己现在的基本属性,冒充一下剑圣什么的还是没什么问题,就像阿修罗独角仙对琦玉的评价说的:“明明全身都是破绽,但就是有一种‘要是真的出手了自己绝对会死’的感觉。”唐辕大概也能做到那种程度。
于是再次来到大街上,周围的人那些奇怪的眼神总算是消失了,你看看,这才是一个合格的冒险家该有的样子嘛,这些东西就该好好的挂在身上,什么?空间戒指?拜托啊老哥,你真以为空间技术要是被研究出来了的话,就只能做出一两个戒指么?魔法师们呕心沥血研究了大半辈子都还只能和元素打交道,“空间”这种东西甚至都还没有被提出个基本的概念呢。
不,也许已经有“空间”这个概念了据说有个剑圣能够一剑把空间划破,不过那也只是强大到某种程度的攻击力而已,真要说对空间展开研究并加以利用的话,可能还得等上个千百年吧。
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唐辕抬头看了看,看见了一块大木牌在那儿挂着,似乎是酒馆招牌的样子不管怎样,酒馆永远是人员最丰富的地方,想要打听一些消息的话果然还是得去酒馆。
“黄金酒桶……嘿嘿,听上去还挺带感的,行,就这家了。”自言自语着,他踱步走了进去,准备打听一下关于格鲁沃尔家族的事。
【未完待续】
我很短,但是我会对你负责的……
第一百六十二章…赏金
第一百六十二章…赏金
一走进酒馆,迎面而来的就是一股燥热的气息,各种各样或好闻或难闻的气味冲进鼻孔里,汇合成一股难以言明的气味,而耳边则是充满了推杯交盏声、餐具碰撞声、“老板再来一份蹄筋”的叫唤声、大老爷们高谈阔论声、女服务员的惊叫声、猥琐的笑声、耳光声。
唐辕一走进这里面,靠近酒馆大门的人就条件反射般朝他这边看了一眼,然后又回过了头,继续喝酒打屁吹牛逼。
他挤过密密麻麻或站或坐的人群,期间不小心摸了一下服务员小妹妹的屁股,被回了一耳光,径直来到柜台处,然后柜台里面也不知道是老板还是酒保的络腮胡大叔凑了过来。
唐辕先是笑了笑,指着那个金发服务员小妹妹说了一句:“那妹子不错嘿。”
于是络腮胡大叔就板着脸,像是念课本一样,不知道说过多少次了似的声明道:“她只是个服务员,别想太多。”
“是你自己想太多了……”唐辕回了一句,“蜂蜜酒,直接来一桶,没有的话就啤酒也行,你这儿有鱿鱼么?”
“鱿鱼要到沿海的城市里才有新鲜的,这地方只有鱿鱼干。”
“那算了,来份牛排,几成熟你看着办,推荐一下。”
“行,小桶的蜂蜜酒和一份牛排,五个银币。”
他从口袋里数了五个银币摸出来,在柜台上一字排开,络腮胡子抓起五个银币在手上掂了掂,点点头,转身朝着后面的大帘子里吼了一声:“一份牛排,半熟!”然后从柜台下面抱出一个小木桶,又端出来一盘切成碎块的肉干。
“消费满一个银币送的,你可以先将就着下酒。”
“哦。”
唐辕回头看了看酒馆全场,见人山人海的也没什么能坐下去的位置,又看见这长长的柜台前面有着一排钉在地上的椅子,已经坐了好几个人,便就直接坐到了这络腮胡子对面不远处,朝他敲了敲柜台:“我就坐在这儿呢。”
络腮胡子点点头,没再理会他,而是捧着手立在柜台后面,手放在台面上,一动不动,看着好似一尊雕像一般。
喝了点酒,唐辕估摸着这一会儿牛排也该差不多了,果然这时候络腮胡子端着一块两个巴掌大的牛排走过来放到他面前,盘子两边是两把餐刀听说叉子是只有吃碎菜叶(沙拉)的时候才会给你送上来,不然就只有两把餐刀,貌似还分左手刀和右手刀的,一般来说右手刀更锋利一些,稍微有点吃西餐经验的话,要想掌握两把餐刀的用法并不是很难,所以他也没表现出什么异常。
牛排的味道还算中规中矩,如果不是上面抹了一层奶油果酱的话就更好了……异界人真是奇葩。
处理掉大半块牛排后,唐辕才慢慢放下餐刀,正准备找络腮胡子问话的时候就看见那家伙用一种难以言明的表情看着自己,于是愣了愣,问道:“怎么了?”
络腮胡子幽幽地说:“像你这样规规矩矩用餐的家伙我已经很久没见到过了……那些粗人都是直接用一把刀吃的,仿佛是想表现出自己刀法有多好、为人多么豪放一样。”
“哦,这个啊?习惯而已,表现自己也不是通过这些途径,你说是不?”唐辕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