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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金身-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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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诚惶诚恐,低声回了句:“在皇兄面前献丑了”。

    子孤熙没在宋王身上多费精力。等回到贺仙宫后,他解下腰牌,换下朝服后就一路赶来偏室。

    “怎么了?”子孤熙伸出手,在霍萨兹尔的额头上轻轻一点,“过生辰的时候开心些。”

    霍萨兹尔随口一句:“有人陪我就很开心。”

    子孤熙知道对方自从来到平朝后一直闷闷不乐。

    子孤熙想把生辰办得稍微热闹些,干脆把他自己生辰也提前了一天。

    可惜太急太赶,未免有不周到的地方。

    子孤熙搀着霍萨兹尔回到了内殿——本来他看对方走得慢吞吞,想着干脆横抱起来更快些,但霍萨兹尔拍掉了他的手,仍坚持着自己走回去。

    午休也是在内殿,霍萨兹尔睡得很快:病中本来就消耗体力,加上来回折腾,他倒头就睡。

    本来子孤熙也跟着他一起躺在床上,偶尔伸出手试试体温,好在霍萨兹尔烧退的蛮快。

    直到一封信件到来,也让子孤熙从床上倏地起身,根本来不及把心情放在其它事情上。

    他离开了寝室,来到了距离寝室仅推门之隔的左侧书房。

    子孤熙一共有两个书房:左侧门扉上是金雕的地涌金莲,右侧则是一副山水的凤头燕鸥。

    他的右侧书房霍萨兹尔大可随便进,里面全是他珍藏的一些名家字画,史学书籍。

    但子孤熙对于文学方面的兴趣爱好不多,倒是霍萨兹尔这一个月里常常光临,有时候临摹一些字帖,有时候钻研一下平朝的水墨与工笔画。

    可以说——右侧书房是属于霍萨兹尔的。

    左侧就相当避讳,是霍萨兹尔去不得的地方:那是子孤熙处理密函,批改公文,存放东宫奏章的机密重地。

    子孤熙本来与心腹商讨要事时,习惯性在左侧书房。

    直到霍萨兹尔搬入正殿后,他便换了个场地——但今日霍萨兹尔睡下了。

    加上此事虽然关系重大,但和霍萨兹尔的确没什么关系,就懒得换地。

    他把管事领进了左书房。

    “你确定?”子孤熙拆开了信件,盯着那封信很久后才问管事,“子孤晧的舅舅涉嫌贪污?”

    “是。”管事回应,“来自于您的心腹密报,精准消息都写在第二封信上。宋王殿下的娘舅——也就是即墨令大人,涉嫌包庇市场,与商人勾结走私。”

    子孤熙被这位“国舅”弄得哑然无语:宋王这几日刚刚推行新市商法,这舅舅反倒赶着给侄儿使绊子。

    子孤熙把信件装回去:“让他们继续探,别打草惊蛇。”

    半个时辰的商议后,子孤熙让管事下去,按照他的意思办。

    他回到了寝室,发现霍萨兹尔已经醒了。

    霍萨兹尔坐在餐桌上,拿起蒸得粉扑扑的荷叶糕咬了一口,关注力好像只在饮食上。

    “睡好了没有?”

    “还好,就是做了个噩梦。”霍萨兹尔看了他一眼,沉默了好一会儿后,他轻声说,“我有件事情想求你。”

    “什么?”

    霍萨兹尔想了想:“二月廿三那日,我想出席公主们的婚宴”

    子孤熙在他的荷叶糕上揪下来一块儿,刚放到嘴里就听到这个要求,他瞥了对方一眼,冷笑:“想去见舍脂?”

    霍萨兹尔问他:“你紧张什么?”

    子孤熙淡淡回答:“你是个有前科的人,我当然担心你会不会把我妹妹从婚礼上拐走。”

    “我说的是艳山公主的那一场。”霍萨兹尔睨了他一眼,“你犯不着吃醋,酸里酸气。”

    子孤熙一来疑惑于他居然关心素未谋面的艳山,但也说得通——毕竟是嫁到西域的新娘。

    二来,子孤熙惊讶霍萨兹尔从哪儿学来的新词:酸里酸气?

    这个词让他后来琢磨了整整七天,他终于想起来宫娥们形容步金台“妖里妖气”这个原词。

    搞得他不尴不尬,笑了好几天——

    妖里妖气的某良媛和酸里酸气的某郑王,是蛮登对的。

    二月廿三,春。

    迎春花季,樱花烂漫。

    “满城金迎春,遍地红樱锦——”

    这是即墨城这段时间流行的新雅曲。

    平朝的婚服是红霞帔,西域的婚服是金阳裙。

    这首雅歌里的“红缨锦”是子舍脂,“金迎春”自然指的是子艳山。

    两架婚车的流程差不多,只不过一辆从即墨城的正西出发,直到出城;一辆从东门始发,通向城东的弋家。

    “我眉头直跳。”

    彼时婚车还在等待新娘,子艳山坐在妆台镜前,看着自己画上并不适合的西域浓妆。

    而且她从醒后,就一直眉头直跳,隐约不详。

    “婚礼这日,跳财跳福。”侍女们安慰着,给公主戴上金色的耳铛。

    平朝嫁女儿时需要有父兄送迎,所以按照惯例,皇帝该出席子艳山的送迎仪式。

    但同一天嫁出去两位公主的情况实属少见,且月泉公主与西庭公主的婚时差不多,皇帝很难同时参与两位女儿的婚礼。

    于是西庭公主的嫁送仪仗,由郑王以兄长的身份负责。

    “愿如你说的那样。”子艳山回答,然后抬起手看着自己手腕上沉重的金链,“二哥怎么还没到场,是不打算来了吗?”

    她话音刚落,就听到兄长铿锵有力的声音:“怎会,我可不能让阿妹等急了。”

    往手腕上套金镯子的动作稍稍一停。

    子艳山深吸一口气,等定下心神后,她回头:“二哥你”

    话语卡在一半,子艳山直愣愣地盯着那个从兄长身后走出来的人。

    “步金台”戴着一套祖母绿的首饰,穿着洁白长裙从子孤熙背后缓缓走出。

    他看着眼前那位惊愕表情的公主,抬手摸向自己的额发,做了个西域本土为新娘祈福的手势。

【第十八章】() 
那个“祖母绿女人”走进来的那一刻,子艳山的眼睛就没从他的身上离开。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步金台。

    宫中早就上下流言——郑王从西域带回来了一个女人,千娇百宠羡煞贺仙宫的其余佳人。

    子孤熙也有专宠美色的一日?若对步金台没有丝毫好奇心,那是不可能的。

    但是子孤熙对步金台保护的格外周到。郑王归朝快两个月了,这还是步良媛第一次走出贺仙宫。

    贺仙宫人们对这位美人有些刻薄,对外形容她的词也不是什么好话:妖冶、独宠、天天与郑王闹脾气,还得让殿下宠着她。

    可是——

    子艳山再看到步金台的那一刻,有种异样的熟悉感。

    就像是别人迎面扔来一枚沉甸甸的黄金首饰,蓦地砸在自己脸上。

    “黄金首饰”当然是美的,可他伤到了自己,就没那么值得喜爱了。

    子艳山愣了一下。

    她上一次有这种感觉的时候,还是天安十九年。

    那位霍萨兹尔大祭司站在宫宴上,也是“黄金掷面”般的刺眼美丽。

    子艳山用戒备和防范的眼神看向这个“外来者”。

    察觉到妹妹不安表情的子孤熙走上前,拍了拍妹妹的肩膀:“你穿金色很好看。”

    “好看在哪儿?”子艳山问他,但眼睛仍盯着步金台。

    对面的“祖母绿女人”察觉到了西庭公主的冷漠视线,他轻轻歪头朝着子艳山微笑,然后微微眨眼。

    子艳山立马警觉到:这是一张美则美矣,但不协调的脸。

    一个妖艳厚重的西域女人,居然有双小鹿般纯然的少年眼睛?

    步金台的容貌和神情完全剥离,像是不同的两个人拼接而成。

    但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子艳山的心神被一句话给拉回去了。

    “素衣时潜龙,金羽则成凤。”

    子孤熙以兄长的身份替她盖上新娘的金头纱:“我的阿妹即将登龙化凤,母仪天下。”

    子艳山突然觉得鼻子一酸,她哑了半晌,才把那种苦酸的感觉从心中压下去。

    “阿月,过来。”子孤熙朝着步金台伸出手,把他缓缓拉到子艳山面前,“你不是想要为艳山做新婚祈福么?”

    “祈福?”子艳山看向步金台,“你一带她进来的时候,我就猜到了。这一定是那位久负盛名的步良媛。”

    子艳山学着礼官教给自己的西域礼节,向步金台微笑着行了个姊妹礼:“阿月?这个小字真是可爱。今日第一次见嫂嫂,恐怕也是最后一次见。”

    对方也用同样的礼仪回敬。

    为这位即将成为西域皇后的新娘涂上藏红花粉时,霍萨兹尔忍不住抬头。

    试探。

    霍萨兹尔信不过子孤熙。他只所以来为子艳山祈福,只是想看看平朝究竟送给西域什么样的“大礼”。

    可是,霍萨兹尔发现对方也在试探他。

    子艳山的个子偏高,身为少女竟然和霍萨兹尔差不了多少。

    她的长相温婉,但看向步金台的眼神尖锐,就像是打量着一把双刃剑。

    沉默过后,霍萨兹尔为子艳山点缀上最后一粒眉间红。

    出嫁的吉时已到。

    婚车准备就绪,正停在华霜殿外。

    这是子艳山在即墨城徒步的最后一段路,子孤熙则负责陪同,直到把她送上婚车,交给夫家。

    “在这儿等我。”替妹妹挽起了金阳裙如凤尾般的裙摆,子孤熙在送迎子艳山的时候,朝着霍萨兹尔示意,“别乱走,我回城后就接你。”

    霍萨兹尔伸出手,做了个“我知道”的手势。

    在两个人交流的时候,子艳山在等待途中稍稍侧了侧身。

    金箔红粉的眼妆从她眼尾挑开,艳光熠熠。

    这一段路上,有一些平朝的小婚俗。

    路上洒满了红椒油,途中还有个小火盆。

    椒油椒子象征着多子多福,迈过火盆象征着婚后夫妻生活能一帆风顺。

    隔壁半个时辰后才开始的月泉公主婚礼上,也准备了同样的东西。

    “二哥,挽住我的裙摆。别让我的身后燃了火。”在迈过火盆的时候,子艳山话中有话,“人的视野有限,很难顾及到身后,所以得找个可靠的人。”

    “自然。”子孤熙不动声色回答。

    子艳山微微一笑,她看向前方:椒油从华霜殿开始,洒满延伸向西域的婚车。

    “瞻前顾后并不可耻,如果身后起火,那烈火就会从平朝一直烧到西域。”子艳山话锋一转:“只不过椒油虽然象征吉利,但性子太烈了。把椒油和火盆放在一起,岂不是玩火自焚?”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但凡燎原业火,没有一个不是烈性的!”子孤熙向子艳山投以欣赏的目光,“而且,你不是会玩火自焚的人。”

    “哦?”子艳山捕捉到了一丝不详,“那就是说玩火自焚的,另有其人咯。”

    子孤熙牵引着裙摆的手微微僵硬,但很快风淡云轻。

    路已经走了一半。

    “二哥。”子艳山突然发问,“说到玩火自焚;你还记不记得道三复?”

    “谁?”这是个很熟悉的名字,但子孤熙还是下意识地询问。

    “就是那个说你‘天命之主,终将陨落极西’的观星士啊。”子艳山觉得好笑,“他不就是那玩火自焚的第一人吗,满口胡言乱语。”

    子孤熙只觉得脑中“轰”得一下。

    “郑王乃天命之主,可惜命运多舛。东君高阳虽鼎盛,但终会陨落极西!”

    这句话是他上辈子觉得最好笑的一个笑话。

    也是他这辈子觉得最坐立不安的判词。

    道三复乃平朝最盛名的观星士。但子孤熙八岁的时候,他的父皇杀了那位素来信任的近臣。

    子孤熙记得自己五岁曾和那位观星士做了一番辩论。

    年幼的郑王听到那句话时不以为然:“陨落?可太阳明日还会从东方升起。”

    “然后再从西方坠落,周而复始。”道三复彼时正和他的父皇下棋。

    生来多疑的皇帝听到别人对爱子肆意评判,居然没有动怒。

    但子孤熙小小年纪,就察觉那正下棋的两个人之间,有种微妙的暧昧气氛。

    道三复看了郑王一眼:“阿熙,收敛你的傲慢。这刚烈性子,未来必把你逼得走投无路,引剑自刎。”

    “二哥?怎么了。”子艳山疑惑于对方的沉默。

    “没事”子孤熙牵强一笑,但挽着子艳山长裙的指腹早就起了一层冷汗,冰冰凉凉。

    他上辈子真的陨落极西,死不瞑目。

    但对子孤熙而言,更可怕的是那句:太阳东升之后,再从西方坠落,周而复始。

    “你还记得吗,道三复不止为你一个人算过”子艳山有些嫌厌,“还为舍脂皇妹算过。也就是那一次让他送了命。”

    那位名叫舍脂的公主,冠着他们皇室高贵的“子”姓。

    父皇给她取了一个梵文中的名字——“舍脂”。含义是月亮,也是佛经中阿修罗王毗摩质多最珍爱的小女儿:阿修罗界公主,帝释天妃,神王因陀罗之妻。

    子舍脂出生的那一年,距离子孤熙与道三复评论太阳时,正好过了三年。

    三年时间足够一次政治洗牌,起码道三复与皇帝这对君臣之间的氛围,正从亲密无间开始转变复杂。

    子舍脂出生时,道三复应邀前来,为子舍脂的星相盘做番陈词。

    然而星相刚刚解读出来,道三复突然起身,将星盘打翻在地。

    他看着正在爱女百日宴上自饮自酌的皇帝,也不知道为何气得浑身发抖,冷冷道:“舍脂是月亮之意,乃天空至上。可你这女儿妖星降世,荧惑逼近,折煞了平朝百年的福祉。真是糟蹋了月亮的美名!”

    彼时这位观星士早已权势滔天,位极人臣。

    看着那位最受宠的宠臣向陛下发难,口出狂言。宴会上其余大臣和命妇们不知所以,惶惶地看向陛下。

    皇帝慢悠悠地用筷子夹起爱女百日宴上的一道名菜,不再纵容昔日爱卿的言说:“忤逆犯上,妖言惑众。近卫兵!还不速速砍下这妖道的头!”

    于是堂堂的平朝第一圣人,成了登高跌重,玩火自焚的一个代名。

    子孤熙也曾把他当做一个笑料。

    可这一世,只有子孤熙知道:道三复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都在自己上辈子死后的三年内全部应验。

    这一段路走得很慢。

    被子孤熙迎送着走向婚车的那一刻,看到西域的礼官们恭敬拜服,子艳山在心中冷笑——

    她和自己的兄长是一样的人啊。

    都是平朝的盛国瑰宝,西域的灭国之刀!

    临上婚车之前,一道火光冲天而起,夺走了这对兄妹的目光。

    兄妹二人的瞳孔倏地缩小,被突发的情况惊得失语。

    他们刚刚还当做玩笑的“玩火自焚”和“身后起火”,此刻一语成谶。

    火光正席卷着即墨城的东方,宛如太阳的二次升起。

    那是——子舍脂婚礼的方向!

【第十九章】() 
两刻钟前。

    象征性的嘱托完了西域使节后,皇帝赶来子舍脂的婚礼。

    就连子艳山出行西域的政治和亲,皇帝也选择让郑王代为送迎,而不是亲自挽起子艳山的金阳裙摆。

    因为子舍脂宠冠诸女,所有的皇子公主里只有她一人称呼皇帝为“阿爹。”

    她是即墨城的掌上明珠。

    但子舍脂这一年来,无数次把父皇拒之千里。

    从皇帝迈入华霜殿另一座宫殿时,子舍脂坐在妆台前看了父亲一眼,然后不动声色躲过父亲想要爱抚自己头顶的手。

    这是子孤晧求而不得的殊荣,这是子艳山望尘莫及的恩宠。

    但在子舍脂眼里,“父亲的爱”还不如霍萨兹尔的轻拥。

    今日是她出嫁之日,她看着镜子里那个朱砂红的自己:朱砂色的嫁衣,朱砂色的红唇,朱砂色的玛瑙石,朱砂色的

    她做过很多次噩梦,梦见她的男孩尸首分离,朱砂红滴滴答答血溅一地——

    子舍脂面无表情。

    而皇帝坐在她的身畔,从侍女手里接过那一串玛瑙耳环,亲自替女儿佩戴:“开心些。”

    “开心?阿爹很希望我开心?”子舍脂问。

    “阿爹希望你能喜笑颜开地出嫁。”皇帝回答:“弋家的三公子无论出身、相貌、能力都出类拔萃,性情也谦恭有礼,足以配得上你了。”

    子舍脂看向父亲:父皇和郑王有着一张酷似的脸,世人都说郑王子孤熙是今帝子冲的传承,这话一点也不假。

    她亲近兄长,爱戴父皇,可是呢

    这两个大言不惭说爱她的男人,杀她所爱之人时毫不手软。

    是啊,这两个男人给了她很多:金枝玉叶的出身,秀色绝伦的样貌,为所欲为的人生。

    即墨城女孩们朝思暮想的男人,她可以随意挑选,就像是挑选今日吃什么菜一样简单。

    直到霍萨兹尔驾着驼铃车来到她的面前。

    一开始子舍脂以为他是来进贡的使臣,并没有在意。

    她娇纵地倚靠在父皇身上,名震天下的哥哥子孤熙坐在一旁,和她玩着牵金链的游戏,眼里满是放纵和宠溺。

    但沙国所有的臣子,包括他们的国王都跪在平朝至尊的脚下时,却见霍萨兹尔白纱蒙面,一双眼睛清傲高华,不卑不亢。

    “沙漠玫瑰”、“月泉祭司”、“红尘之神”

    子舍脂听到关于这个男孩子的所有封号,不屑一顾:就算是月泉国的大祭司,西域人民们心中的神,那也配不上在她面前趾高气昂。

    十四岁的她,冠着第一美人的称号。

    她从父皇膝盖上下来,手腕上还系着那条从郑王腰间解下来玩耍的金链子。

    她一步步走到对方面前,抚摸着霍萨兹尔的金银太阳:“原来您就是大漠诸国里人尽谈论的金玫瑰?而本公主乃东极之女,亦是东极宫最耀眼的花。”

    而霍萨兹尔表情淡淡,唯独被遮住了一半的脸让人不由得心弦一颤。

    他解下了自己耳垂上挂着的一枚金玫瑰,放在子舍脂的手心里:“那东极宫的太阳之花,感谢您的招待。”

    小鹿乱撞。

    她握住了手里的金玫瑰,仿佛这玫瑰正在手心里发光。

    她心想:这才是配得上她的男人。

    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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