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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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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时间下午1时30分离刺杀现场半里路上

1981年3月30日,一个金发青年欣克利从国心酒店走向希尔顿酒店途中。他怀里有一柄手枪,他的心情既紧张又刺激,但又有极大的惊恐与不安。他不喜欢这种心情,他一直反复的告诉自己欣克利,你下一刻起,就是一个举世闻名,人所皆知的英雄了,欣克利,你是20世纪末最伟大的悲剧英雄之一,你完全不是为了私仇,而是为了使这衰败沉寂、不公平不美丽的世界里,做一件惊天动地的事。

谋杀总统!

想到这件事的名号,今日人造卫星争相传播电视的新闻,明日变成皆知巷闻的标题:

神秘男子枪击总统

列根遇刺中弹身亡

他想:最好,“神秘男子”间还加“金发”,他一直对他一头金发很荣耀,金发显示出高贵,纯粹的民族血统,是太阳的眷顾、神的荣耀,不像列根总统那一头不银不灰的稀发,怎有资格当国家领袖!

他自小就觉得,有一种激荡不安,因为他生下来就是上帝赋予他要干一番大事业的;而这番大事业,除了他自己以外,别人干不出来的。可是他一直没有机会,他家庭那么安稳,那么富裕,越南战争又结束得那么快,苏美核子战又始终没打起来,谁都不敢先去按那公事袋里的核战纽扣。也许……也许在他枪击成功之后,波兰局势无法控制,掀起世界大战,这无趣的地球才又活泼热闹起来,他倒还居功不少哩。……若苏俄入侵美国,他仍在监禁之中,那定必获得释放,而且还是万民敬仰的英雄……

想到这里,他不禁得意地微笑起来。

枪杀,好一场枪杀!

手枪真是精彩的东西!

他要用这柄点二二卡轮证明给别人看,他约翰·欣克利,跟别人是不一样的。勇气和成就都是超人的,不是昔日那些嘲笑他无所事事,一无所成连苦都念不下去的同学所能达到的,他那时没有表现,是因为他不要表现而已,现在他表现了,哪个不感到震讶,哪个不觉到惊骇。

“瞧,我们的总统遇刺身亡!上帝啊!”

“凶手竟是欣克利!”(好一个“竟是”!)

“看不出欣克利……”

看不出吧?我欣克利的才华和目的,在一夕间成名,而不像你们忙忙碌碌如蚂蚁般无聊又无谓地努力,那在世界上而言,只不过是徒劳无功而已。看!我只要一个人,一支枪,就举世闻名,这就是勇气,这就是胆魄,你们所不了解的。以前你们言语中有意无意的表露,说我是仗着家族的钱势才能活得那么好,今天我就会让你们看到,我没有靠任何人,就成了世界著名的人。

我只靠我自己!

他迎着希尔敦酒店的路上走去,有很多车辆、行人、行人的脸也是木然的,匆匆的低头赶路,或与同伴高声谈笑着走,车子一部接一部,像火车厢一节紧接一节。这世界沉寂,枯燥,没有新鲜的事。为什么不来一场战争,改变这一切?永远只是几次小型暴动,流点血,焚烧几部车子就了事,要是他领导的“暴动”,就是“革命”,才不会这样子!革命是要流血的,要牺牲的,要出人命的,如果列根像林肯像华盛顿,来场英美战争,南北战争的话,他才不杀总统!那个杀林肯的人太傻了。一个使平静安详变成大时代的总统,我都找不到,杀了太愚蠢!要是他,他才不杀,他会支持他!他深信如果他生长在那个时代,他会是英雄。现在他也是英雄,因为他的枪声会结束了这个时代的静默。他想到枪,不禁又摸摸袋里的手枪:幸好:还在。

欣克利,你是个冷静的杀手,你不去害怕的。

害怕的是那些猪猡的事!

不久之后,连总统也会怕我,那些警察也敬畏我,保安人员和特工,更佩服我!我是什么人:我才不隐瞒,我会大声说。

我是欣克利!

我要改变这世界!为什么街上老是那么规矩?为什么不走着些坦克?让飞机到这些花钱的马路上来降落好了!为什么一定要穿衣服笔挺才走在街上?脱光衣服吧!如果我当总统,我要这样呼吁,不管震动了全世界所有的道学家!为什么一部车子稍微超速,警车就来干涉?这是民主、自由吗?为什么警车总是“呜呜”的声音,为什么不改变一下,改放的士高音乐?为什么荷李活的女星,交的总是那一小撮上流社会的成功人士……

想到这里,他有些痛心,马上禁止自己再想下去。但那大眼小嘴性感的腰身还是在他的眼前晃了一阵。噢,茱迪,他心里哀痛地喊了一声。

他停下来,手插在裤袋里,挺胸,深呼吸了一口气,再走。

有几个行人,大概看到他脸上疯狂的脸色,有些诧异的看看他。看吧!他心里残酷地喊着:很快我就是个大人物,大英雄了!看看要成为英雄前一刻的我吧!看到是你们的幸运……

大概是因为在华盛顿的街头上,常有疯狂的人,但很少有他脸上的焦灼,残狠、毒辣、不安、紧张、彷徨的综合成的脸容,所以有几个迎面而来的人,都抬头看了他一眼。

他忽然一惊醒:看什么!我杀了你!他的手抓住了手枪,可是马上又想到:

不,我是大人物,杀你们太没意思,我杀的是总统!

他马上又抑制下来了:太冲动。会让保安人员发现的,情形更不好,事情没干成,反而被逮捕,那时他可以抵口不认,家里自然有办法把他保释出去,但他是个未来的英雄,怎能有被捕的丢人记录?

他冷静了下来,尽量装得沉着。

这时一个步履已紧跟他的身后,愈来愈响,他心中很紧张,奇怪那紧张倒类似他跟女人造爱时他要射精而对方才刚有快感时一般……他不晓得自己为何想到这种窝囊的臭事!

那步履很响亮,很明健,已到了他背后;他抓紧了手枪,因为抓得太紧,手心冒汗,使得枪身有些湿滑。

如果他来查探,我要不要掏出手枪,杀了他!

砰!

杀了他!

不会的,没有人知道我要杀总统,又怎么来查询。我事先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啊,有的。对,就是他们俩…可是,他们也不知道我动手的时间和地点,况且,他们也不会出卖我的,出卖我干什么?……啊,对了,难道是我留在酒店房间里的那封未寄的信……?

他心中一阵懊侮,那人已越过了他,他的手已将枪嘴顶着裤袋,对着那人。那是一个穿笔挺西装的高大年轻人,只倒头看了他一眼,就越他而去。

他好像被一盆热水当头淋下去后,慢慢又能适应了,在等待那热水在身上转冷。他抓枪的手慢慢放松了,在心里转成了一个狠毒的咒语:

操他的!一会儿教你知道我是世界上最出名的大人物!

他当然不知道那相貌堂堂、步履快速的年青人是谁。可是他被那曾锐利浮沉的{奇书qisuu手机电子书}眼神看得很有一种不舒服。

他现在还不知道,他不久之后就再面对这个人。那时候他也是拿着枪,但没有隔着衣裤。

下午1时45分,离刺杀现场1/4里路上

那高大英俊的男于叫莫加泰。他是美国总统的特工保镖,隶属于“白宫安全组”40名队员之一。

由于美国是自由民主的国家,其国家首长多与民众直接接触,所以“保镖”是必须的事。英国皇室家族虽更为开放,出外时通常只有两个便衣护卫,但在美国枪火是自由贩卖的,十元美金左右就可以买到手枪,而且手续简便,平均每四人就有一柄枪的情形下,这四十名保安特工,责任就更形重要。

诸如西德总理的保安人员,除经过严格训练外,执行任务时还佩备手枪及轻机关枪,甚至手榴弹,苏联主席的保安工作更严密,他所有出外的行程绝对保密,而且坐在避弹车内行走在专供高层人士使用的行车线上,至于日本首相所任用的保安警察成员,除了神射手外,还精通中国功夫、柔道、空中道及剑道与忍术。

“白宫安全组”的四十名特工,是直属于美国财政部的“秘密工作局”,每个队员要品格高尚、身手不凡,并要符合八个条件:(一)待人温文有礼;(二)外表英俊堂皇;(三)学历大学以上;(四)射击技巧出色;(五)搏击,游泳皆能;(六)懂得驾驶各种陆、海,空代步工具,(七)要有舍命护主,视死如归的精神;(八)行动要敏捷,反应要快速,随时准备以血肉之躯,抵挡刺客的刀枪。

莫加泰都具备了这些条件,也具备了作为总统护卫的两种心理特点:(一)作为总统保镖,要是一直太平无事,那他们所学的就无所用,徒具保卫安全的名称,但一身所学,不能发挥,如此度过了他们陪衬的岁月。(二)万一发生的事情,对方的目标就算是总统,但他们既然身为总统的护卫,刺客对他们也绝不会客气,他们随时可能因而殉职,受伤,遭遇危险,也许他们本来是没有树敌或遇险的理由的,一切都是为了总统——如果总统70岁,他们才27岁,在发生情况的一刹那,都是应该倒转来,27的该尽本份殉职,只要能保卫7o岁老人的安全——而且,当他们保护失败时,还会遭受到人们和有关单位的遣责和处罚。

当然,如果保驾成功,任务顺利。就是英国情报员007的故事,身价大增,如果失败,死了活该。

所以作为“总统护卫”,实是一件看似光荣,轻松,但负担沉重,没有什么指定的工作——除非他们希望总统遇刺,而又能让他们完满发挥,化险为夷。

在现代的枪械下,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莫加泰等头痛的不是刺客、杀手、滋事及恐怖份子,他们最头痛的是总统。

因为通常作为一个众望所归的总统,都常在群众喝彩声中失去了理性——至少在特工的眼中看来是如此——他们会走向群众,伸出了友谊之手,握着热情和欢腾,但也可能换来是一枪或一颗手榴弹。

但是作为一个总统,往往忽视了他们自身的安全,这在一个民主的领袖来说,是必需具备的勇气,胆色和风度,固然谁也不喜欢一个整天关在避弹车里穿避弹衣的政要,他们会把他当作一个暴发富石油商来唾骂。他们喜欢一个英朗、明快且与群众不分离的总统,至少他们所选举出来的候选人本来是这样想的,现在当选的总统不能一反常态:不管他还要不要争取连任这职位。

故此作为一个总统而言,不听保安人员的话,在危险处闯,争回来热诚的支持,是一个不顾自身安全接近人们的好总统才做的事。

因此总统常有理由觉得太多的护卫是多余的。

而且特工的身材,总要能遮挡总统身躯才算,这更是在群众中能显示出力量和光芒的领袖所不喜欢的。

然而总统的话,又不能不听。

当一个总统在群众面前,握拳大声呼喊口号,人们如痴如醉时,正是莫加泰这些特工们最头痛的时刻:他们忙于兼顾,甚至脸部表情不及来调整总统“伟大的讲话”,这会使总统,人民都感到他们的存在碍手碍脚——可是当这时刻,他们都深知,群众喧嚣中难以辩认一声现代文明中微弱的枪声,但如果他们听得到,作鸟兽散的场面远比枪声所造成的流血更可怖。

莫加泰想着事,一面匆匆到希尔顿酒店,来接另一伙伴的班;他本可以驾车子去,但心血来潮,想一路看着有什么可疑的,一面思索着一个问题,所以一路行将过去。

他是在想:他在保护总统,总统是个“人权至尚”的可敬的人,可是他也是人,年轻、有为,未来无可限量。但他的生命就是为了保护这维持“人权”的人而活的,这就他的任务,站在这一点上,他自己的“人格”是可笑的。他也有妻儿,有父母,抚养他长大,为他艰辛流汗,而今在电视前在指点着。

“那,他是吾儿.”

别人是在看总统的伟大,他老爸老妈是看站在总统身边随时准备替人挨子弹的他。还有他的五岁小孩子,由于他妻子常指给他看,那是爸爸,他也学会问一句:为什么常常说话那个不是?

他不享有些微苦笑。他妻子后来跟他说,就因为不是,所以你爱我,而我爱你。这就是答案了。有一部流行的电影,一个大企业的老板,不喜欢公司的烦闷、无生气的办公室工作,而喜欢赛跑,结果他就去跑马拉松了,他妻子反对他,他父母反对他,甚至全世界的人都反对也,但他意志坚定,努力不辍,凭了过人的毅力和决心,长久的训练和尝试,甚至牺牲了公司,但他终于成功了,马拉松跑出骄人的成绩来。去他的——他看完后心里想:我要的就是那座办公室。

但是他想到了那白发的、风头健人开朗而慈蔼温和的总统,心中一阵温暖,就算他为他挨了弹,全世界的人都庆幸总统无恙而他却躺在医院里妻儿哭肿了眼时,他还是想,那个人,他值得为他挨了弹。记得有一天他稍微有些不开心,总统马上便看得出来,拍着他肩膀低声道:

“哎莫,如果我现在有你的年龄身手和相貌,我会离开那老头子到荷李活去报考。”

总统,唉,总统大人——他心中一阵温暖:去他的可真的爱他。

他意识到自己,“去他的”在心里想得太多:总统保镖,可不能说粗口……你的名誉事小,总统声誉事关重大!他自嘲地笑笑。

他也同时意识到自己走得太快。他望望手表,才刚过正午1点45分、总统大概刚到希尔顿酒店吧,他的责任是总统演讲出来后,接替另一名特工,保护总统到另一个地方去,以及晚上7时出席奥斯卡奖第53届的颁奖典礼。

他刚看完了手表,便已越过了一人。他忽然感觉到,他走得越快,那人也走得更快,如今他已越过这个人了,便不由回头来看了他一眼,只见他穿得恤衫,金发而骄气,眼里却有一种凌厉的恨意和阴毒,莫加泰曾为这眼色一怔:他不认得此人,不知何故此人眼中有恨意?但他又想不出什么理由来查问他,只是在匆匆一瞥时看见他的手插在裤袋里,心里掠过一个念头:

要是他谋杀总统怎么办?

但想过就算,只见眼前耸天而立的希尔顿酒店,壮丽堂皇的在眼前,他深吸一口气,继续向前行去。

他没有再回头看那金发青年。

下午2时以后刺杀现场

欣克利很快就了解前面走着的人是名特工。他看见他进入希尔顿后,用通话机与人对话,拍拍保安警察的肩膀,熟络的笑着,而且绝对是处于同一种职位上的望切,这人不是记者,而是特工!欣克利看着他的背影,瞳孔收缩:

看你那么高壮,其实都是替人卖命的猪猡,等一会儿,就让你失惊于我枪下的火光!

想到刚才这人掠过他身边时他心中一阵狂跳,欣克利又气愤又沮丧:不,我是杀手:他喃喃道,“我是电影里的杀手,“砰”“砰”“砰”,杀死全世界最出名的领袖,而他自己一跃而升为世界性的人物。

就像“taxitrauer”那部电影里,那男主角的手法一样,但罗校狄尼路是失败的,因他打扮得古灵精怪,自己却一定会成功的,他才不会那么笨,化妆那么难看,像个在三藩市街道卖假宝石的西藏佬,一个心理变态的人行动古怪,不容易获得成功:而他是个正常的人,但不是平凡人,只要再过一会、枪声一响,他就是全世界都公认的不平凡的人。

那时候,他想,茱迪就会改变了心意,后悔为何不回信给我

他一直写了很多情信给茱迪霍士达,也就是在《的士司机》里演雏妓的女星,他想,这部片子里的她真精灵,而她却去念什么鬼耶鲁大学,那些大学,他根本就不要念,他是聪明人,在那种学校制度出来,只怕变成一个木头人,依从已定的社会规则、永远不能做出些大事业来,不受环境制度所限,希特勒,拿破仑、阿力山大,这些人都不在了,否则他还有个追逐的对象。今日他便要杀了列根总统让全世界的人,尤其是美国人,来作个总体的反省,我们要暴烈,不要温和!

想到这里,他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他要为茱迪做的事,是从来没有人为茱迪做过的,他已留下了信,虽然没有寄出,但因为这件事太轰动,一定会传开出去,茱迪会知道的,茱迪会在广播中听到的,那时她会为他哭泣吗?他心中哼着一首老歌:jadyjadyiloveyou……他想到她一面看着他的信,一面为他替她做的深撼行动而落泪在美丽的颊上。

“……亲爱的茱迪,我极可能在企图于掉列根时以身相殉……”他的信最后这样写。

“……这封信是我在前在希尔顿酒店前一个小时写的。茱迪,求你凭心自问,至少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拿这历史性的行动,来赢取你的爱。”

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恋情,比他还真?比他还深?看了一部片,就爱了她,一封信又一封信,一通电话又一通电话、便都没有对方的青睐。所以他矢志要为她做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他立志要做一件让她后悔从前为何不把握他的爱情——省悟时他已为情殉身或身在监中无可弥补了。在20世纪末,他为他的纯情而感动。茱迪,茱迪…我本可以跟踪你,然后绑架你,然后强奸你,或者诱惑你跟我在一起,最后心甘情愿跟我上床,像“thecollector”,像“thesummertimekiller”,但我都没有这样做,我不忍把你像一只蝴蝶一般钉死,失去光彩的生命没有活着的鲜亮:我跟你也没有恩仇和杀机。虽然我的笑和金发,就跟《夏日杀手》里最后赢得奥丽薇荷西的男主角完全一样。但是这些你不久就要失去,在报上看到我照片时,你会感到后悔的摧心之痛的。

欣克利徘徊在希尔顿,很多人都看见这金发青年忽喜忽怒的神情。欣克利在想着什么,他们不知道,但有人在看到他之后想过:

“若这人向总统开枪怎么办?”

想到这样的事件的人,包括有:警察、路人、记者以及私家侦探,但是他们都没有进一步查问或采取行动。

然而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欣克利大概是记者。他很快的找到一处红线拦住的地方,该处是在,贵宾离通道大约20余尺,在门口伸展的一堵石壁拐弯处,从那里可以看见酒店大堂主门口,并有一道三合土帘篷以及对掩的铜门。欣克利很快便知道那是记者阵地,而且他觉得从此处将是射击的最好角度。

他开始尝试挤进去——实际上,因为总统还未步出酒店;尚在礼堂演说,这个地点并没有什么拥挤的情形。他探身过去,看看那略作四十五度的位置,心中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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