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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脸拯救世界-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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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卡莱斯绝望地向自己的好友求救,奈何蒙哈马与吉蒂相谈甚欢,压根儿就不记得自己的好哥们了。

    于是,当蒙哈马与吉蒂说完了话,当天色已晚两人不得不启程时,塔卡莱斯发型凌乱衣衫不整一副遭人强|暴的熊样就能让人理解了。

    二人再度挥别了来送行的人,碰了一次拳,义无反顾的走上了属于他们的道路。

    那时的他们并不知晓,在未来他们的佣兵团会在这片大路上掀起多大的风浪,创造多么辉煌的成就!

Chapter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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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朗镇是个与约克镇差不多的小镇,靠近大海,人们大多以捕鱼为生。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行走在约克镇的大街上,与路边相识的人打着招呼——两个小镇间每一个月会有一次共同举办的集市,贩卖在平日里难以买到的物品,因此,小镇的人们总是会为了买到稀有物定期到隔壁小镇去一次,一来二去的,镇子与镇子之间多了几分亲厚,有认识的人也就不奇怪了。

    两人到布朗镇时是傍晚了,他们算了下时间,想要在天黑之前赶到下一个镇子去是不现实的,只得找了一处便宜的旅店,租了一个房间休息一夜。

    二人赶了两天的路,都累着了,他们把包袱往各自的床上一扔,就趴床上了。

    蒙哈马说:“真累,我们要是有马匹就好了。”

    塔卡莱斯说:“我们才没有钱买马呢,一匹最普通的做农活的马就得花七十枚银币,租马车的话最廉价的一次也得十银币呢,够我们吃好几顿了。”

    蒙哈马说:“天啊,快让我当上佣兵吧,我迫不及待地要挣钱了。”

    塔卡莱斯捶捶自己的腰背,说:“对了,我记得布朗镇上有个武器店,咱们该去买两把武器才是,哪儿有赤手空拳的佣兵呢。”

    蒙哈马说:“你说得对,我要买一把帅气的剑!”

    塔卡莱斯说:“哈哈,我也要买剑,我要当一名骑士。”

    蒙哈马说:“我觉得骑士也很适合我。”

    两人说到此处,都神情古怪地顿住了。

    如今登记在案的佣兵职业共有七种:骑士、盗贼、弓箭手、魔法师、巫师、召唤师和药剂师。其中骑士、盗贼和弓箭手是最普遍的职业,无论是谁,只要他拥有强健的体格和灵活的应变能力,那么都有资格到对应的职业公会去参加考核;魔法师、巫师和召唤师属于稀有职业,因为有魔法天赋的人在日渐减少,而更多的人即使有些微的天赋却也不足够成为这三者之一;药剂师则是一个人人都能学习的职业,但这个职业入门容易上手难,许多人学一辈子也就是当个打杂的学徒,连初级药剂师都混不到,因此,药剂师也算得上是个稀缺职业了。

    组建一个小型佣兵团最基本的要求是,凑齐十个人,而且这十个人得囊括四个职业。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统共就两个人,在人数上就已经很令人忧愁了,若再选同一个职业的话,要再拉三个别的职业入伙那更是一件不好办的事。

    塔卡莱斯说:“阿蒙,我们选同一个职业不大好吧。”

    蒙哈马说:“你适合当弓箭手,弓箭手长得都不错。”

    塔卡莱斯说:“脸又不是选择职业的标准!”

    蒙哈马说:“我不管,我要当骑士,我根本就不会射箭,咱们跟着托比大叔学习时不也是学的剑术么!”

    塔卡莱斯说:“托卡大叔在当佣兵时就是骑士,他只会剑术,那我也只学过剑术,对射箭什么的是一窍不通的。”

    于是,两个人都沉默了。

    良久,蒙哈马提议道:“不如我们假装一个是骑士另一个是弓箭手?只要佣兵团能成功登记上就好了。”

    塔卡莱斯说:“不行,我读过佣兵法则,在申请组建佣兵团时,第一批成员的姓名,年龄,职业等都是要记下来的,而在佣兵团成立的一年内,这一批成员中没有拿到职业证书的必须考取证书再到佣兵公会去登记,如果届时拿到的证书与登记在案的职业不相符的话,那会被视为欺诈,佣兵团会被强制解散的。当然,这一批的成员若在任务中丧生或转去别的佣兵团那就不算在内了。我们俩是肯定不能谎报职业的,否则一年后就要倒大霉了。”

    蒙哈马说:“那也许我们能让别的人去谎报职业呢?”

    塔卡莱斯说:“进了佣兵团就是伙伴了,我们总不能盼着自己的伙伴出意外或者离弃我们吧。”

    蒙哈马蒙头大喊:“破规矩真多!”

    两人商量了一晚也没商议出个头绪来,后来就迷迷糊糊地都睡了。

    到次日起床后,塔卡莱斯忽然想通了一般,对蒙哈马说:“既然我们都想要当骑士那就都当骑士吧,毕竟我们没有魔法天赋,而无论是盗贼或是弓箭手也都不是我们所擅长的,贸然转职反而不好。”

    蒙哈马说:“那职业组成的问题怎么办呢?”

    塔卡莱斯说:“我相信我们能再找到三种其他职业的同伴的!”

    蒙哈马大笑道:“哈哈哈,说得对,我们要乐观点!”

    塔卡莱斯说:“对啊,咱们还没到马里恩城呢,谁知道在这一路上会发生点什么呢。”

    塔卡莱斯所谓的发生点什么是指好的事,却不想,好事没发生,坏事倒是有一件——他们的钱袋丢了!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在旅店用完早餐后就往武器店去了,这是一家很小的武器店,装修陈旧,空间狭小,他们两个小伙儿一挤进去,连走动都困难了。

    武器店里贩卖的武器都是最低端的,一把把的铁剑堆在墙角,毫无光泽,甚至有部分都生锈了。

    蒙哈马拿起一把剑比划着,他在比划时塔卡莱斯不得不半蹲着,谨防对方打到他的头。

    蒙哈马说:“我真怀疑这剑能不能劈开一根木头。”

    塔卡莱斯说:“没有那么糟糕,用磨刀石磨一磨就好了。”

    蒙哈马说:“是啊,好的剑我们也买不起。”

    两个穷光蛋顿觉有点心酸。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各挑选了一把后向店铺老板结账。

    老板在喝粥,那是他的早饭,他连扫都没扫一下两人,说:“一把铁剑一个金币,两把铁剑两个金币。”

    “什么?这破铜烂铁要一个金币?!”蒙哈马难以置信,“嘿,老板,我们就是隔壁约克镇的,大家都是邻居,你可不能给我们高价。”

    老板说:“这就是市场价,你要更低价格的剑,也有。”他用脚尖指向一个方向,说,“啰,一把木剑七十个银币。”

    那些木剑相较铁剑而言短小许多,一瞧就是小孩儿在初学剑术时所使用的,塔卡莱斯和蒙哈马再落魄也不至于要用木剑去与人比拼,那不是闹笑话么。

    塔卡莱斯问道:“老板,就不能便宜一点么?”

    老板的粥喝完,瞅了瞅塔卡莱斯,说:“看在你长得这么好看的份上,我收你们一金币九十五银币。”

    塔卡莱斯笑得灿烂,说道:“谢谢老板。”

    虽然只少了五个银币,但塔卡莱斯和蒙哈马也很知足了,这是好几天的饭钱呢!

    塔卡莱斯去摸腰间的钱袋——他保管着两个人的钱,可他这一摸,却是摸空了,钱袋没了!

    塔卡莱斯不信邪地在自己腰上乱摸一气,什么也没摸到。

    蒙哈马纳闷道:“你在摸什么?”

    塔卡莱斯说:“钱袋不见了。”

    蒙哈马说:“会不会是落在旅店里了?”

    塔卡莱斯说:“不会,出门时我确认过的!”

    蒙哈马急了,“那会在哪儿?在来的路上掉了?”

    塔卡莱斯说:“我捆得很紧,不应该会掉啊。”他忽的恍然大悟般叫道,“啊,咱们来时,有个穿黑色衣服的人和我们擦肩而过,你记得吗?”

    蒙哈马想了想,说:“有点印象。”

    塔卡莱斯说:“他好像碰了我一下!”

    塔卡莱斯在脑海中回忆着画面,当时街上行人很多,但那个黑衣人就像是在游离在世界之外,自有一种冷冰冰与他人格格不入的气质,那个人在经过他时,轻轻地碰了下他,他只当对方不是故意的,却不想……塔卡莱斯越回忆越笃定,他说,“就是那个人,一定是那个人,是他偷了我们的钱!”

    蒙哈马说:“那里边可有我们全部的费用!我们得抓住他!”

    塔卡莱斯说:“对,我们要抢回我们的钱。”

    两个少年人越想越是愤怒,那一袋子钱对他们多么重要啊!那不仅是他们的积蓄和生活费,也是约克镇的各位送给他们的祝福!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转身就往店外走,可他们才跨过门槛,就被武器店老板给叫住了。

    老板慢悠悠地说:“即使你长得比我家肥胖的婆娘美上一千万倍,你也不能免费拿走我的商品。”

    经老板这一说,二人才想起他们仍拿着人家剑呢,顿时就不好意思了,忙说着抱歉的话语把铁剑给归还原位。

    两个人义愤填膺热血冲头地跑到了大街上,置身于熙熙攘攘的人流之中,而后,他们就傻眼了。

    布朗镇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从最东边走到最西边以成年男子的速度来算恰恰是一轮日升日落,而这个镇子里的居民大约有二三万,他们要如何从这么多人里寻到一个他们连面貌也不太记得清的人呢?

Chapter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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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卡拉斯会一点绘画的技巧,他与蒙哈马二人厚着脸皮在一家文具店里用别人的纸笔画了一幅人像画,正是画的那个小偷。可惜他们谁也没能看清黑衣人的脸,只得囫囵的画个身形。

    蒙哈马忧心道:“能有人认出这是谁吗?”

    塔卡莱斯说:“我们只能碰碰运气了。”

    两个人拿着一副简笔画,到街上到处去问人是否有见过画中的黑衣人,但问到的人全都是摇头。过了正午,两人都没得饭吃,饿得前胸贴后背,仍是没搜集到半点有用的情报。

    塔卡莱斯说:“这人会不会偷了钱就出镇了啊。”

    蒙哈马说:“这也说不定,哎,咱们就别漫无目的的找了,先回旅店去向老板娘讨要两个面包吧。”

    塔卡莱斯说:“我们分文没有啊。”

    蒙哈马嘿嘿地笑了笑,他说:“靠你了塔卡,用你的色|诱术让老板娘发发善心吧。”

    塔卡莱斯说:“阿蒙,我们是要当佣兵的人,沦落到用美色来骗取食物那也太没自尊心了。”

    蒙哈马不在意地说:“那自尊重要还是肚子重要呢?我们挣钱后能还钱给老板娘嘛。”

    塔卡莱斯默默比较了会儿,说:“好吧,你是对的,饿肚子的佣兵是不能战斗的。”

    塔卡莱斯这张脸男女老少通杀,下至八岁,上至八十岁,没有人能逃过他刻意的诱|惑,因此,在旅店的老板娘因塔卡莱斯说了两句俏皮话就大方地给了他们两个面包和两杯牛奶时,这也是能够让人理解的了。

    蒙哈马对塔卡莱斯竖起了大拇指,塔卡莱斯毫不谦虚地受了。

    吃饱喝足,二人又到街上遛弯去了,他们必须得在天黑前抓住小偷,否则可就真得饿肚子了——连续两顿饭都去请求别人的施舍也的确是太过于丢人了。

    蒙哈马说:“万一真的找不到人要怎么办呢?”

    塔卡莱斯说:“那我们只好去接任务挣我们的路费和饭钱了。”

    蒙哈马说:“在约克镇大家熟悉我们才会把任务给我们,在布朗镇……哎,虽然也有认识我们的人,可要接到任务会很难吧。”

    塔卡拉斯勾住蒙哈马的肩,用力地拍了拍,说:“兄弟,别泄气,这是上天给予我们的考验!你看,每一本佣兵小说的起始,主角总是会遇到千难万阻的,可挫折越多,说明我们将来就会越厉害。”

    蒙哈马豪爽地大笑着说:“你说得对!”

    说来这二人运气也挺好,当他们在炙热的阳光下来回烤了三个多小时后,他们真的问到了黑衣人的线索。

    一个小个子男人说:“啊,这个人是镇子里来的新人,深居简出的,不爱与人来往,所以认识他的人不多,他就住在镇子的最东边。”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对指路的人千恩万谢,风一般地奔向了目的地。

    布朗镇的最东边靠近一片树林,这林子里偶尔会有野兽出没,除了猎户外,很少有人会来这边,至于会把最东边选择为居住地的,那是少之又少了。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很快就在零星的几幢房子里选定了目标,但凡长期在一个小镇里安居的人,他的院子里必定会种点什么,比如花草,比如果树,可是,偏有那么一幢房子与众不同,它的墙砖漆黑,院子里寸草不生,像是一座废弃的荒宅,但屋顶烟囱冒出的炊烟却是能证明这屋子里是有人住的,这说明这间屋子的主人一定是才搬来不久来不及收拾打理院子的。

    塔卡莱斯二人分别折了一截粗壮的树枝握在手中,权当这就是武器了。

    塔卡莱斯说:“我去叫门,你隐藏在旁边,待我打手势时咱们就把他拿下。”

    蒙哈马说:“好。”

    塔卡莱斯背着手,把树枝藏好,礼貌地在门板上敲了三下。

    屋里的人问道:“谁?”这声音出奇的冷,恰像是冬日里冻结的雪花,让人在这炎炎夏日也有了丝寒意。

    塔卡莱斯说:“你好,我是住在附近的人,你是新来布朗镇的吧,我给你送来了水果,希望你能收下。”

    塔卡莱斯这谎话信手拈来,说得顺溜无比,怕是别人与他面对面也识不破他在说谎。屋里的人显然也信了,不大一会儿,门后就有了脚步声,他来开门了。

    这屋中住的人果然就是偷走钱袋的黑衣人,他仍是在街上时的装束,他打量了一番塔卡莱斯,笃定地说:“你不是附近的人,也不是来送水果的。”

    塔卡莱斯说:“你说得对,你猜我是来做什么的呢?”

    黑衣人勾了勾唇角,估计是想扯出一个笑容来,但他做得并不成功,只起到了皮笑肉不笑的效果,他从腰间掏出一个钱带来,抛上抛下的,说:“是为了这个钱袋吧。”

    他玩耍的钱袋正是塔卡莱斯丢失的!

    塔卡莱斯向黑衣人伸出手,说:“把钱袋还给我,那是我和我朋友全部的钱了。”

    黑衣人说:“哦。”他顿了顿,说,“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塔卡莱斯说:“你最好把钱袋还给我们,否则就要受罪了!”

    黑衣人轻蔑地笑了,他说:“呵呵。”

    黑衣人的态度和拒绝归还钱袋的行为惹怒了塔卡莱斯,塔卡莱斯“刷”地把树枝横到胸前,对黑衣人下最后通牒,“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谁想黑衣人非但不领情,反而抢先出手攻击了!

    黑衣人的动作很快,他一拳就挥向了塔卡莱斯的面门,塔卡莱斯向后一躲,打个响指发出了信号,躲藏着的蒙哈马从墙后一跃而出,与塔卡莱斯并肩站立,齐齐将树枝刺向黑衣人。黑衣人一弯腰,在避过的树枝的同时从靴子里抽出一把匕首来,那匕首的手柄镶嵌了蓝宝石,刀刃则是锋利得闪烁着寒光!

    黑衣人的身手非常好,在面对二人的联攻时亦是游刃有余,他轻巧地跳到塔卡莱斯和蒙哈马的中间,也不知是如何做的,在那二人反应过来之前竟是把他们的树枝都给削断了!

    树枝断掉的截面相当靠近二人的手指,他们冷汗蹭蹭地想,这黑衣人再多砍两厘米的话他们的手就得废了!

    塔卡拉斯和蒙哈马被黑衣人这一手给震住了,一时回不过神,黑衣人把握住时机,他在塔卡莱斯的膝盖上一踹,又用匕首背面猛敲蒙哈马的手肘,再从侧面横空扫来一记飞腿,把两人給一齐踹飞了!

    塔卡莱斯二人落地后滚了老远,被无数的石子儿给硌得背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等他们停下再爬起时,俱是灰头土脸的了。

    黑衣人并不趁胜追击,他在原地站着,微扬着头,冰冷而倨傲,他说:“钱袋是我的了。”

    塔卡莱斯不服气地说:“钱袋是我们的,你不能这样做。”

    塔卡莱斯不死心地冲上去与黑衣人拼抢,可他的实力与黑衣人相去甚远,又加上受了伤,三两招就被撂倒了,他一倒下,蒙哈马接着上,结果更不济,被黑衣人一脚踢中腹部飞出老远。

    黑衣人轻松地解决了两个人,拍拍手,像是才做完一场大扫除,回屋了,留下塔卡莱斯和蒙哈马这对难兄难弟大眼瞪小眼。

    蒙哈马问:“怎么办?”他愁苦地说,“钱被人偷了不说,咱们还被偷钱的小偷给修理了一顿,这要传出去,别说是当佣兵了,就连上街都是抬不起头来的。”

    塔卡莱斯说:“我们不能就这么算了。”

    蒙哈马说:“那我们能做什么呢?那个黑衣人比我们强太多了。”

    塔卡莱斯说:“哎,走一步算一步吧,当务之急是先凑点钱。”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凑钱的办法就是到布朗镇最人来人往的中心广场拉客,但凡有人从他们面前走过,他们就会热情地迎上去问对方有没有什么事情是需要别人的帮助才能完成的,他们的底价是一银币,比起城中正规的佣兵团便宜了非常多,是很划算的。

    塔卡莱斯仗着一张漂亮的脸蛋,即使被拉住的路人不耐烦但也不会对他恶言相向,可蒙哈马就没这待遇了,他被好些路人给骂了。

    蒙哈马伤心地蹲在街边画圈圈,他说:“我长得也不吓人啊。”

    塔卡莱斯安慰道:“嗯,对,你是长得……嗯,粗犷了一点,但是很有男人味。”

    蒙哈马说:“对啊,我这是男人味!”

    塔卡莱斯说:“反正你也有吉蒂了,别人对你外貌的看法对你来说又有什么影响呢?”

    这话蒙哈马爱听,他哥俩好地狂拍塔卡拉斯的背,把人拍得快吐血了,他大笑着说:“对对对,你说得对!我有吉蒂了,说我不好的人都是在嫉妒我!”

    塔卡莱斯不着痕迹地避开蒙哈马的手,说:“嗯。”

    两个人拉了一个下午的客也没人搭理他们,除了有姑娘来故意与塔卡拉斯搭讪外,连为他们驻足的人都少。就在二人唉声叹气觉得自己一定会饿死时,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向他们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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