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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感叹道,“我的天啊,阿蒙,我刚用的就是剑气啊!我是一个能运用剑气的骑士了!”
蒙哈马狂拍塔卡莱斯的背,说:“是啊,这可真是太棒了,你总算有了点团长的样子了!唉,我也得努力了!”
塔卡莱斯说:“嗯,我每天都会陪你练剑的!”
蒙哈马说:“够义气!”
塔卡莱斯练出了剑气,这对于全团来说都是一件喜事,毕竟,团长的实力会直接决定和影响到佣兵团的整体实力。用着这个名目,众人用团费到城中的饭店胡吃海喝了一顿,顺便改善下伙食,可这顿饭吃得并不尽兴,因为来了捣乱的人。
捣乱的人是勇猛佣兵团的人,就是曾经抢走过塔卡莱斯看上的人的希曼城本土的新兴小型佣兵团,他们不是冲着白狮佣兵团来的,是冲着在饭桌上都没精打采的夏佐来的。
布达,也就是勇猛佣兵团的首领,这是一个壮实得如同小山般的男人,光论肌肉的膨胀度甚至在蒙哈马之上,与他的体型相对应,他的嗓门也很大,他一开口,这饭店内上上下下三层楼的人都能把他的话给听得个一清二楚。
布达对塔卡莱斯几人都视而不见,他居高临下地对夏佐说:“你答应过加入我的佣兵团,你该兑现你的承诺了。”
夏佐撩了撩眼皮子,说:“不要。”
布达说:“这事轮不到你说不要!”他暴脾气地拍桌,让那木桌抖得像是随时会散架,“你向我借钱时可是承诺过找到你要找的人后就加入我的佣兵团的!”
夏佐说:“嗯,我说过,但不代表我就要履行呀。”
“你!”布达气得鼻孔都要喷火了,“说话不算话你还是个男人吗?!”
夏佐说:“不是。”
布达被噎得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布达和夏佐话颇没头没脑,但以菲尔西对夏佐的了解程度他已将这二人间的恩怨给猜到个七七八八了。
夏佐是典型的大少爷做派,在阿力克城时,服侍他的仆人从不少于三个,而且他又是出了名的天才,走到哪儿都是被人捧着供着的。这也就养就了他对世俗一窍不通,对金钱毫无概念的性子。
夏佐离家时家里定是给了他钱的,可又因这是让他出门历练不是出门享福所以金钱给的并不多。但夏佐是享受惯了的,吃的用的住的都是最好的,这一来,那微薄的积蓄就不够花了。在到希曼城时,夏佐已是身无分文,而当时他的还没有找到菲尔西,倒是机缘巧合下结实了布达,就厚着脸皮跟人借钱并且胡乱许诺了一番,然后当他与菲尔西重逢后,他自然而然地就把布达这号人给忘到脑后去了。
布达振振有声地说:“夏佐,别以为你是三系魔法师就能不遵守男人间的约定了!”
夏佐说:“我说过了,其实我是女人。”
布达说:“我才不信!你说你旁边的人是个女人可信度还高一点。”
夏佐旁边的人便是菲尔西了,他说:“嗯,对,他也是女人。”
布达:“……”这家伙真的有男人的尊严么?!
菲尔西深知自己这位好友耍赖皮的功力,只得跟布达说:“他欠你多少钱,我帮他还了吧。”
布达说:“他欠我五个金币,但我不要你的钱,我就要他加入我的佣兵团!”
菲尔西说:“这个恐怕不行了,他已经是我们白狮佣兵团的人了。”他望向塔卡莱斯,问,“我说得对吗,团长?”
在一边看戏的塔卡莱斯没想到这火转瞬就烧到自己这儿了,他的目光在菲尔西,布达和夏佐三人间转了来回,迅速权衡了下利弊,说:“是的,夏佐是我们团里的人了。”
“什么!”布达“嗖——”地拔出了剑,剑尖直指塔卡莱斯,他咆哮道,“来吧,我要和你决斗!”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领导【发疯的兔子】的地雷!=3=
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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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达虽是个小型佣兵团的团长;但与塔卡莱斯不同,他所率领的勇猛佣兵团的团员已达到九十人,再多十个团员他的佣兵团就拥有升级为中型佣兵团的资格了。所以,无论是从佣兵团的规格;个人积累的战斗经验来看;布达的优势都比塔卡莱斯大得多。饭店里围观的闲人们也都认定了在布达和塔卡莱斯的这场决斗中布达会是最终胜利者。
有人说:“希望那个大块头可别打这美貌团长的脸,这可是我在希曼城见过的最漂亮的团长了;要是毁容了多可惜。”
此言一出;赞同的人都不在少数,还有人双手合十做祷告状;为塔卡莱斯的那张俊美的脸祈祷起来。
为了不破坏饭店里的设施和伤到无辜的群众,布达和塔卡莱斯的决斗地点选在了与饭店隔开一条街的空地上。
两人持剑对峙;气氛紧张,一触即发!
布达说:“我是三阶骑士。”
塔卡莱斯说:“我是无阶骑士。”
布达抖了抖他发达的肱二头肌,他说:“我去年升的三阶骑士,今年就会去参加二阶的考核,你一个无阶骑士应下我的决斗是要找死吗?”
塔卡莱斯所:“没有一个男人会逃避决斗!”
布达默默地看向夏佐,塔卡莱斯黑线地收回前言,说:“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内心是女人的男人。”
布达点了点头。
两人看似在聊天,可实际上,他们之间的剑拔弩张并未因这闲聊而有一丝一毫的减少,他们都在观察和打量对方,试图从对方的一个站姿里就找出致命的破绽!
布达说:“来吧!”
布达惊天动地地一声大吼后,就举剑冲向了塔卡莱斯,他敏捷而迅速,像是一头暴怒的公牛!塔卡莱斯没有闪避,他用自己的剑硬生生地扛下了布达的这一击。两人的剑相撞,摩擦出细碎的火光来,他们角力般地将自己的剑压向对方,面上的神色都不轻松。
布达的力气很大的,在佣兵团中,他的外号是“大力士”,他能一手掀翻一辆马车,因此,在力气的比拼上他是很有自信的。就自己与塔卡莱斯的体型,他相信他能轻而易举地拿下对方,但当两人真正对上,他却发现自己错得离谱,他万万没料到这个看上去略显瘦弱的男人不仅能扛住他的全力攻击,甚至在僵持中有了隐隐要压制住他的苗头!
布达的手腕感到的酸痛,他不再做无谓的死拼,而是卸了力,往后退去,然而塔卡莱斯并不让他得逞,布达一退,他就一进,与此同时,他的剑竟是没有章法地狂砍向布达!
布达腹诽着这人到底是在用剑还是用刀,狼狈地抵抗这塔卡莱斯一次比一次重的砍击,他简直难以置信,他这是要在力气上输给一个比自己小上两圈的人吗?!不行,他不能输,若他输了,那他和他的佣兵团都会成为希曼城的笑柄!
布达坚定了信念,转换了拼力气的套路,与塔卡莱斯打起了速度战来。布达虽人高马大,速度却不慢,他收了大部分的力气,换来了更快速的出招。可若论快,塔卡莱斯就更不输他了,更何况,塔卡莱斯如今有了秘密武器。
塔卡莱斯自言自语地说:“我正好试试剑气是不是只有在危急关头才能使出还是能随心所欲地使用。”
布达没听清他的碎碎念,问:“你在说什么?”
塔卡莱斯说:“你一会儿就知道了。”
塔卡莱斯把剑横在身前,他专注地盯着他的剑,一时竟无暇去顾及他的敌人了。布达不明白塔卡莱斯在做什么,可他又怎会放过这进攻塔卡莱斯的好机会呢?
布达调动起了全身的肌肉,平均地分配他的力气与速度,迅疾而果断地一剑刺向塔卡莱斯的胸前,但是,他的剑没有如同他臆想中那般打中塔卡莱斯,而是像触碰到了什么坚硬无比的墙壁似的停留住了,再也近不了分毫!
布达心内大骇,这是什么招数?莫非这塔卡莱斯是骑士与魔法师的兼修,会使用结界之术吗?!布达忙抽剑回身,不死心地又刺向塔卡莱斯,这一次塔卡莱斯就不再是原地不动了,他一个帅气的后空翻避过了布达的剑,随后他压低了身子,把剑往地面上一插,那明明是一把市面上最平常的大剑,可当它与地面撞击时却发出了“轰隆”之声,竟是让大地抖了一抖!这一抖动是冲着布达去的,布达脚下一个趔趄,丢人地滑倒在地,连剑都给弄丢了。
塔卡莱斯趁机欺身而上,用自己的剑尖指着布达的鼻子,他说“你输了。”
布达懊恼地用拳头捶地,默认了他输掉的事实。
布达是个愿赌服输的人,既然是他向塔卡莱斯发出的挑战,那么输了也就怨不得人,他不再提要让夏佐加入勇猛佣兵团的事,也没对塔卡莱斯放什么狠话,就沉默地走了。
懒懒地靠着菲尔西看完了全程的夏佐有气无力地带头鼓掌,不太诚心地说:“哦耶,团长威武,团长真棒,跟着团长有肉吃。”
菲尔西拍了下自家好友,说:“好好说话!”
夏佐说:“哎呀,我吃饱了就最犯困。”
菲尔西说:“你是猪啊,滚去睡你的吧。”
菲尔西把夏佐一推,夏佐就倒向了麦克米伦,他也不挑人,就干脆树懒般把麦克米伦给抱住了,头枕在对方肩膀上就打起瞌睡来。这着实让麦克米伦手足无措,他本就是极容易害羞的人,和别人多说几句话他都想将自己给埋进泥土里,更何况是和别人有身体上的接触呢。麦克米伦僵硬成了人形雕像,他想甩开夏佐,可他但凡稍微动一动,夏佐就把他抱得更紧,这让他愈加不敢轻举妄动了,连呼吸的频率都给放缓了。麦克米伦求助地望向巴罗泽,巴罗泽摸了摸自己胡子拉碴的下巴,咧嘴一笑,扭过了头,无视自家弟弟;麦克米伦又去看坦吉亚,坦吉亚则是都不与他对视的,兀自去与蒙哈马勾肩搭背。这让麦克米伦十分绝望,顿觉人世间的亲情和友情不过就是如此单薄的东西!
菲尔西这个始作俑者可不会去管麦克米伦的别扭和纠结,他关心地问塔卡莱斯,“你受伤了吗?”
塔卡莱斯说:“没有。”
菲尔西说:“这次是夏佐给你添麻烦了。”
塔卡莱斯说:“没关系,你都说了他是我们团的成员,既然大家都是一个团队的,我这个身为团长的当然有义务为他出头了。”
菲尔西说:“佣兵团团长的职责可不是为团员打架。”
塔卡莱斯笑了笑,说:“那就是为了朋友打架吧,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菲尔西也笑了,捏了捏塔卡莱斯的脸,说:“就说你变得会说话了。”
塔卡莱斯有点窘迫地拿开菲尔西掐他的手,脸上微红,他说:“咳,菲尔西,这是在大街上,当着大家的面呢,你别老动不动掐我,我……”
菲尔西说:“你多少得保持点团长的威严嘛,我懂。”他凑近塔卡莱斯,在他耳边说,“那只有我们两个人时我就能随便掐你了吗?”
菲尔西呼出的热气尽数喷洒在塔卡莱斯的耳廓,这让塔卡莱斯一颤,他别过头,小声说:“我不是这个意思。”
菲尔西只当没听到,就一个劲儿地笑眯眯地瞅着塔卡莱斯。
一顿庆贺的聚餐被不速之客给打断了,可塔卡莱斯赢了布达也是一件喜事,众人又回到饭店里继续他们的聚餐,直到酒足饭饱后,他们这才回了基地。
洗漱后,大家都各自歇下,塔卡莱斯这一天是累惨了,虽说他没有去跑任务,可他先是练了一下午剑后与巴罗泽切磋,随后又是与布达决斗,尽是做体力活了,再加上使用了两次才领悟的剑气,他这会儿整个人都要透支了。
塔卡莱斯仰躺在床上,闭目睡了一会儿,没睡着,他的身体很疲累,大脑却是反常地兴奋。他一会儿想到菲尔西和夏佐,一会儿又想到自己的剑气,怎么都没法平心静气地入睡。
塔卡莱斯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叹了口气,就在他打算翻身尝试用另外的睡姿睡觉时,他的门响了。
塔卡莱斯去开了门,站在门外的是菲尔西。
菲尔西沐浴在月光下,唇边挂着一丝笑意,这让他比白日里多了丝柔软,再衬着他那如女孩般的面庞,竟让塔卡莱斯生出了一丝他在与一位贵族小姐夜半私会的错觉。
塔卡莱斯问:“菲尔西,你有什么事吗?”
菲尔西说:“我想你今天是很难睡着了,我就来和你谈两件事。”
塔卡莱斯问:“什么事?”
菲尔西说:“一件是夏佐的事,一件是你剑气的事。”
这两件事可不就是塔卡莱斯在想的事么?他不得不为菲尔西的聪慧所折服了,这个人敏锐得像是有读心术,总是能说中他的心事。
塔卡莱斯说:“好吧,让我们谈一谈吧。”他说着就侧过了身子,让菲尔西进了屋。
菲尔西一进屋子就直奔塔卡莱斯的床,在塔卡莱斯错愕的眼神中躺到了塔卡莱斯方才睡过的位置,他拍了拍自己身边的空位,示意塔卡莱斯来和他并躺着。
塔卡莱斯说:“你不是说要谈话吗?”
菲尔西说:“谈话也不影响睡觉呀,你今天累得够呛,如果谈着谈着你想睡觉了就能直接在床上睡了啊。”
塔卡莱斯一想,觉得很有道理,就顺从地挨着菲尔西躺下了,他说:“好吧,让我们开始吧。”
菲尔西说:“嗯。”
作者有话要说:感觉文章进展好慢,该提一提速度了orz
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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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先说的是剑气的事。
菲尔西说:“你初练成剑气;不要过度使用;这会增加你身体的负担;当然,你也不能不用;你每天至少要练习一次到两次,熟悉自己对剑气的感知和控制。除此之外;你得多学一些剑术了;不然你空有剑气却没有对应的招术去使用你的剑气;这就太暴殄天物了。”
塔卡莱斯说:“可我们队里没有能指导我骑士招术的人,虽说路布对骑士职业有些了解,但他专攻的是盗贼,而他所知的骑士知识都尽数教给我了;我要到哪里去学习呢?”
菲尔西说:“骑士学院。”
佣兵团的七个职业:骑士,盗贼,弓箭手,魔法师,巫师,召唤师,药剂师。每一个职业都有相对应的学院,在学院中,学生能学到本职业的相关理论知识与实战知识,而且,在学院里的学习是会按照学生的职业等级所划分的,这就更有针对性,也能让学生学得更快。另外,每一个职业的阶级考核也都是需要在学院去进行考核的,如果你是本学院的学生,那么你在考核中将会比别人多一些优势,比如你习惯了的场地,比如导师给的特训等等,这都是外人所享受不到的。
菲尔西说:“骑士的等级考核是每年的二月和八月,你和蒙哈马都要争取通过今年八月的,算了算,也就只有一个月零几天的时间了。”
塔卡莱斯说:“我都有剑气了,我对通过三阶骑士是很有信心的!”
菲尔西说:“不,我不建议你去考三阶骑士,我建议你去考二阶骑士。”
“二阶?”塔卡莱斯挑了挑眉,说,“这个跨度太大了吧。”
菲尔西说:“我的团长大人,相信我,只要你勤加练习,突击一个月是肯定能考上二阶骑士的。”
菲尔西耐心地给塔卡莱斯分析了考上二阶骑士的利弊。
首先,二阶骑士就有资格进入大型佣兵团了,比起无阶骑士这个总被人嘲笑不是骑士的骑士的头衔,二阶骑士的名头能为白狮佣兵团招揽来更多优秀的人才;其次,一个人从无阶一步跨到二阶,这是极少有的,更何况塔卡莱斯真的专心学剑的日子横竖也就三个来月,这神速的进步说他是天才都不为过,光凭这一点,别人也都得高看塔卡莱斯一眼了;最后,菲尔西今年必定是会拿到二阶召唤师和二阶魔法师的头衔,塔卡莱斯拿到二阶骑士的话两人会比较般配了。
塔卡莱斯无语地抹去一头的黑线,他说:“菲尔西,最后一个理由是怎么回事儿啊?”
菲尔西说:“字面意思。”
塔卡莱斯说:“你可真是……般配什么,这可不是用来形容两个男人的。”
菲尔西说:“团长大人,你就不要和一个词语计较了。”
塔卡莱斯说:“你…… 你爱说般配就般配吧。好吧,我被你说服了,我会尝试去考二阶骑士的,如果不行的话,我再去考三阶骑士吧。”
菲尔西不动声色地握住塔卡莱斯的手,他挠了挠对方的掌心,在塔卡莱斯反应过来前他加大力道,就像是在给好兄弟鼓劲儿似的,说:“你能通过的。”
说完了剑气的事,两人就又谈到夏佐的事了。
关于夏佐,塔卡莱斯也不知该和菲尔西说什么,在初得知菲尔西与夏佐是好友时他产生过那么一丁点不足为外人道的嫉妒心思,这未免太上不了台面,他是不会跟菲尔西说的。再说夏佐都入队了,那大家以后就是同伴了,他肯定是不会再对夏佐有什么偏见的,尽管那是个既懒又赖皮得让他手痒痒的家伙。
菲尔西说:“我要说的很简单。”他侧过头,直视着塔卡莱斯,“就算夏佐来了团里,你仍然是我最注意的人。”
塔卡莱斯是千想万想没想到菲尔西会这么说,顿时就被自己的口水给呛住了,狼狈地咳嗽,他咳好了,这才说:“你在乱说什么呢。”
菲尔西说:“我可没乱说。”他像在调戏良家妇女版捏住塔卡莱斯的下巴,说,“谁让你是团队里最好看的人呢。”
塔卡莱斯脸上发热,他打掉菲尔西的手,面朝着墙,说:“睡觉了。”
菲尔西说:“好。”
塔卡莱斯的本意是他要睡觉了那菲尔西就该走了,这就能让他一个人冷静冷静了,可他装睡装了半天,菲尔西也没要走的迹象,他静悄悄地回转过身,无奈地发现菲尔西已规规矩矩地睡着了。他泄恨般地用手指戳了戳菲尔西,想着,这家伙长了一张女人脸说出的话却那么……哼,白瞎了一张好脸。他戳完了菲尔西,自己也犯困了,打个呵欠就沉沉睡去,睡着没一会儿,他的手臂就像有自己的意识般,如同他们在马里恩城拼床同睡的夜晚,一把就将身边的人给搂住了。
一大清早,塔卡莱斯就召集齐了佣兵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