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清末四公子-第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为太后。“泣血”亦不典,或者由评丁卯的诗:“却赖汉庭多烈士,至今犹自伏蒲论”而来,以“泣血”之泣来强调“烈士”之烈。

这句诗中,梁启超用意最深的是改掉“青”字,抹煞“青蒲”即所以隐瞒林旭曾有向慈禧力谏之意。因为这表现了林旭调和两宫的本心,变成妥协主义。而梁启超要表现势不两立的战斗精神,当然要隐藏林旭的真心本意。末一字改“补”为“用”,亦所以表现并无商酌的余地。

再谈第二句:慷慨难酬国士恩(原作)

慷慨何曾报主恩(改作)

原作及改作酬报深恩的对象,虽皆为光绪,但报恩的原因大不相同。这一点于林旭的原意,颇有出入。就诗论诗,是点金成铁;就事论事,是抹煞作者的心迹。仅就前者而言,梁启超已经愧对故友了。

按:林旭的原意是“国士待我,国士报之”,报恩是因为光绪以国士相待,并非由于光绪是皇帝的缘故。作诗讲究贴切,切人切时切地切事,不独移用不到他人身上,即为其人,亦移用不到他时他地他事。此即是宋诗精髓。

照梁启超一改,则是一般化了,凡为臣子,无不可用。化特殊为一般,恰就是梁启超改诗的用意,以君臣大义立论,则人人当奋起勤王,黄彰健:《戊戌政变记》记林旭此诗头两句作:“伏蒲泣血知何用,慷慨何曾报主恩。”其言“报主恩”,与梁撰《谭嗣同传》“酬圣主”语气相同。恐系梁有意窜改。

我完全同意这个说法,所谓“酬圣主”之语见梁启超所撰《谭嗣同传》:(八月)初六日,变遂发。时余方访君寓,对坐榻上,有所擘划,而抄捕南海馆之报忽至。旋闻垂帘之谕,君从容语余曰:“昔欲救皇上,既无可救,今欲救先生,亦无可救,吾已无事可办,惟待死期耳!虽然,天下事知其不可为之。足下试入日本使馆谒伊藤氏,请致电上海领事而救先生焉。”余是夕宿于日本使馆,君竟日不出门以待捕者,捕者既不至,则于其明日入日本使馆,与余相见,劝东游,且携所著书及诗文词稿本数册,家书一箧托焉。曰:“不有行者,无以图将来;不有死者,无以酬圣主。今南海之生死未卜,程婴杵臼,月照西乡,吾与足下分任之。”遂相与一抱而别。初七、八、九三日,君复与侠士谋救皇上,事卒不成。初十日,遂被捕。被逮之前一日,日本志士数辈,苦劝东游。君不听,再三强之,君曰:“各国变法,无不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卒不去,故及于难。

第三章狱中壁诗(1 )

以下即记谭嗣同狱中壁诗。六君子在狱中情形,只有间接传闻,如唐恒的八十韵长诗所记,今参以汪精卫所言,足证唐恒所记为实录。汪虽亦为间接传闻,但身在狱中,所得较唐更真切,故益可信。

汪精卫银锭桥刺摄政王载沣事败,以民政部尚书肃亲王善耆,与立宪派暗中有往还,汪得不死,系刑部狱。凡入刑部狱者,均为钦命要犯,软称“诏狱”,俗名“天牢”。清朝的刑部,系就前明锦衣卫改建,其下有镇抚司,原掌本卫刑名。永乐时增置北镇抚司,凡特殊事件,得由北镇抚司任意处理,为明朝暗无天日的特务组织之滥觞。

记狱南北两监,北监即北镇抚司旧地,有参天老槐,乃杨椒山手植。狱屋阴森凄黯,墙上每多黑紫晕迹,乃忠臣烈士的碧血。狱卒谈往事,虽前明佚史,历历可证。汪在狱中,与一老狱卒刘一鸣相善,会作一文记其人,题目甚隽雅,名为“故人故事”。刘一鸣尝看守戊戌六君子,所以汪精卫所言与梁启超所作为宣传用的传记,颇有异词,黄秋岳的《花随人圣摭忆》,谓之为“字字实录”。今据黄秋岳所记,条录如下:谭在狱中,意气自若,终日绕行室中,拾取地上煤屑,就粉墙作书。问何为?笑曰:“作诗耳!”可惜刘不文,不然可为之笔录,必不止“望门投止思张俭”一绝而已也。

林旭,秀美如处子,在狱中时时作微笑。

康广仁,则以头撞壁,痛哭失声曰:“天哪!哥子的事,要兄弟来承当。”林闻哭,尤笑不可仰。既而传呼,提犯人出监,康知将受刑,哭更甚。

刘光第曾在刑部,习故事,慰之曰:“此乃提审,非就刑。毋哭!”既而自西角门牵出,刘知故事,缚赴市曹处斩者,始出西角门,乃大愕!既而骂曰:“未提审,未定罪,即杀头耶?何昏愦乃尔!”

同死者尚有杨深秀、杨锐,无所闻。

谭嗣同题壁之诗,取煤屑书于粉壁上,自是不久即湮没,墨迹不存,无可印证,所以梁启超得以大改特改。观其“终日绕行室中”,苦吟不已,则知谭以自分必死,欲于此极有限的余生中,表明心迹,一句一字皆自肺腑中出,留待后世论定其真面。是故梁启超改他的诗,即是抹煞他的苦心,谭嗣同地下应有余憾。

至于康广仁,据梁启超为他所作的传说:被逮之日,与同居二人程式、钱惟骥同在狱中,言笑自若,高歌声出金石。程钱等固不知密诏及救护之事,然闻令出西后,乃曰:“我等必死矣!”君厉声曰:“死亦何伤?汝年已二十余矣,我年已三十余矣,不犹愈于抱病岁月而死者乎?特恐我等未必死耳!死则中国之强在此矣,死又何伤哉?”程曰:“君所言甚是,第外国变法皆前者死,后者继,今我国新党甚寡弱;恐我辈一死,后无继者也。”君曰:“八股已废,人才将辈出矣,何患无继哉?”

神气雍容,临节终不少变。

据此,则康广仁则是慷慨成仁,从容就义,兼而有之。汪精卫所闻,却又是如此茸窝囊,直如两人。平心而论,汪精卫述谭、林的态度,既已可以证明真实不误,则转述康广仁的神态语言,亦自可信。我们找不出汪精卫对广仁有何嫌隙,即绝不能武断汪精卫在厚诬康广仁。

当然,康广仁死得冤枉。据康有为自编年谱,完全归咎于文悌,其言如此:政变之狱,一以文悌之折为案据。先是四月大阅,吾与幼博出西直门视之,还游极乐寺,入西直门,经文悌之宅,吾顺为幼博访之,后文悌直入室,来视吾疾,幼博陪之,舆论变科举数言,文悌劾吾,竟牵及幼博名,自是京师无不知幼博者,谣谤之兴,乃至谓幼博出入内廷,曾有乾清宫门遇之者,辗转传述,或信为真,故旧党泄愤,遂及大戮。而杨漪川亦以文悌劾之,有不可告人一语,遂致京朝谣言满听,吾及漪川之祸,皆出于此。

文悌在《清史稿》中,与吴可读、安维峻并列一传,许之为名御史,此人字仲恭、姓瓜尔佳氏,虽为笔帖式出身,颇有文采。康有为本来是想跟他结纳的,《清史稿》卷四百四十六文悌传,载其于王照一案,礼部六堂尽罢后,上折云:康有为向不相识,忽踵门求谒,送以所著书籍……明似推崇孔子,实则自申其改制之义。乃知康有为之学术,正如汉书严助所谓以春秋为苏秦纵横者耳!

以下叙他与康有为相晤,劝他改过。不意又私聚数百人立保国会,接着又说:曾令其将忠君爱国合为一事,勿徒欲保中国而置我大清于度外,康有为亦似悔之。又曾手书御史名单一纸,欲臣倡首鼓动众人,伏阙痛哭,力请变法,当告以言官结党,为国朝大禁,此事万不可为。以康有为一人在京城,任意妄为,遍结言官,把持国事,已足骇人听闻。而朱伯鲁、杨深秀,身为台谏,公然联名庇党,诬参朝廷大臣,此风何可长也?伏思国家变法,原为整顿国事,非欲败坏国事,譬如屋宇年久失修,自应招工依法改造,若任三五喜事之徒曳之倾倒,而曰非此不能从速,恐梁栋毁折,且将伤人,康有为之变法,何以异是?此所以不敢已于言也!“

于此可知,康有为本想结纳文悌,而文悌反过来告了康有为一状。这一状没有告准,斥回原衙门行走。这是对言官合法的最严厉处置。文悌由户部郎中改御史,回原衙门即仍回户部候缺。

及至政变既作,文悌走李莲英的路子,得以外放河内知府。此人人品,有两种不同的说法,恶之者丑诋万端;但亦有人说他颇能持正,郭则《庚子诗鉴》云:戊戌新政,朝臣多腹诽,其抗章谏阻者,惟仲恭侍御文悌,以是斥罢,寻又起出守豫省,故事郡守以下见长吏皆屈膝为礼,仲恭独持不可,曰:“令典未之载也!”庚子之乱,感愤时事,榜所居曰此处停灵,人目为怪,步啸梧司马和仲恭庚子感事四律有云:“相勖此身同效死,悲风先过北邙山。”当即指此。

文悌的诗,亦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诗不成诗;一种则诗笔清奇,诋之者亦录其《扈送慈禧太后回京跸路》题壁四首云:插足尘中客乘虚,独寻僻地暂闲居,到门尚有衣冠客,薰穴微闻征辟书。岛国累人追窜鼠,泥涂笑我驾疲驴,归来倦倚楼窗看,绕屋风芦绝倒如。

为看青山一卷帘,楼中景物望中添,槐柯众蚁才梦醉,灯火飞蛾枉附炎。置兔都因贪捷跃,网鱼应悔不深潜,举头明月群星淡,皎洁清辈爱素蟾。

第三章狱中壁诗(2 )

第一首“岛国累人追窜鼠”,殆指清廷多方追捕逃在日的康有为等:“薰穴微闻征辟书”,可能指开“经济特科”。凡天子亲诏以待异等之才,称为“制科”。清朝制科凡三举,一为康熙己未,一为乾隆丙辰,皆为博学鸿词,故称“词科”。举词科之意,在笼络高级知识分子,使岩穴之士,亦受禄位羁縻。实际上即是瓦解前明遗民志士的反清组织。此意在己未更为明显。

“经济特科”亦为制科之一。当变法之际,贵州学政严修,请举此科,下总理衙门及礼部议奏。奏未上而变法失败,经济特科自然不必谈了。辛丑议和,赔款商定,回銮有期,乃下诏复开经济特科,但至光绪二十九年方始举行,由张之洞主持。梁士诒因姓名“梁头康尾”(康有为榜名广诒)而被黜。取一等九人,张一第二;俞曲园之孙,平伯之父陛云第八。二等十八人,诗人陈曾寿为殿。此科实敷衍舆论,草草了事。而张之洞谓其门生:“你们这一榜阔极了!”意思是物以稀为贵。三年出一个状元,而乾隆元年丙辰,至光绪二十九年癸卯,相隔一百六十七年始再举制科。

“薰穴”之典出《庄子》:“鼷鼠深穴神丘之下,以避薰凿之患。”以开经济特科诱使岩穴之士入彀,犹之乎薰鼠以使其不能安处穴中,此是应经济特科者为鼠辈。翁同日记戊戌五年初三:“文仲恭(悌)送诗骂余。”文悌喜作诗骂人,而观乎“薰穴”之语,可知其人为刻薄一流。

第二首两联,骂四种人:一、“槐柯众蚁才梦醒”,指大阿哥溥俊被逐。

二、“灯火飞蛾枉附炎”,骂赵舒翘等一班明知义和团为非,但趋附载漪、刚毅,以致被祸。

三、“置兔都因贪捷跃”,捷跃犹言躁进,此骂四京卿,兔贪捷跃而入置。

四、“网鱼应悔不深潜”,这也是骂康有为。言戊戌八月初搜捕新党,布置不周,行动不速,以致康有为漏网。自然也兼骂戊戌政变幸得无事诸人。

相形之下,倒是三、四两首,悱恻温柔,后胜于前:乱树丛中昼闭关,药卢茗碗任萧闲,眼前光景随缘法,耳畔秋风任往还。酒国尽堪容盛世,书城何必住名山,乡鸡午唱惊浓睡,心在巢由沮溺间。

我思无极独哀吟,旷野人稀草树森,世事如云殊变化,禅机指水悟深沉。衔泥燕又营新垒,避网鸿宜有去心,凭个书楼石城下,未妨拥鼻日登临。

现在回头再来谈“四京卿”。按:清朝自雍正七年设置军机处后,大学士即非真宰相。辛酉政变,两宫垂帘,恭王以亲藩掌枢,军机大臣进一步建立了固定的制度。第一,以亲贵为军机领班。第二,军机大臣为四人,连领班共五人。相传枢廷忌满六人,否则必有一人亡故出缺。第三,四大臣两满两汉,两汉则一北一南,如先为李鸿藻、沈桂芬。光绪十年以后为孙毓汶与笔者叔曾祖恭慎公,甲午以后稍有变化,但大致亦须论地域、讲资格。总之,军机大臣的进退,牵涉甚多。所以光绪决定在军机章京方面稍作更张,而且只添新、不废旧,以期阻力较小,集事稍易。

自戊戌七月十二日起,光绪召见陈宝箴荐举,可任新政的官员,不下十员之多,最后选定四名,于七月二十日降旨:候补侍读杨锐、刑部候补主事刘光第、内阁候补中书林旭、江苏候补知府谭嗣同,均着赏加四品卿衔,在军机章京上行走,参与新政事宜。

据康有为自编年谱,说光绪用这四个人,完全是因为他的关系:上之用林旭,以其奏折称师,知为吾门生。上之用谭嗣同,以其与我同为徐学士及李园(端芬)尚书所荐,皆吾从也,故拔入枢垣。杨刘为楚抚陈宝箴所荐,而陈宝箴曾荐我,杨漪川又曾保陈宝箴,上亦以为皆吾从也,而用之。时谭复生实馆于吾,林暾初(旭)亦日日来,上意有所欲传,吾有所欲曰,皆借谭林通之。时李园奏荐甚力,上以忌西后未敢显然用,故用谭林杨刘代之,上之意极苦矣。

此亦不免大言炎炎,借此装点。其实光绪所最欣赏的是杨锐,而杨锐与谭、林并不甚洽。据杨锐致其弟肖岩信中说:现在新进喜事之徒,日言议政院,上意颇动。而康梁二人,又未见安置,不久朝局恐有变动。

此函作于七月二十八日。所谓“新进喜事之徒”,由措词可见其轻视与不以为然之意。而对“康梁二人,又未见安置”引以为忧,则心目中亦认定康梁无非猎官而已。

同函又云:每日发下条陈,恭加签语,分别是否可行,进呈御览。事体已极繁重。而同列又甚不易处。刘与谭一班,兄与林一班,谭最党康有为,然在直尚称安静;林则随事都欲取巧,所答有甚不妥当者,兄强令改换三四次,积久恐渐不相能。

按:军机章京例分头班、二班,四京卿轮值,亦即与康有为的主张不合。谓“林则随事皆欲取巧”者,必是林旭在加签时,将康有为的意见,夹带在内,而杨锐不以为然,“强令改换三四次”,则其持重亦可想见。

“谭最党康有为,然在直尚称安静”两语,亦深可注意。按:四京卿的任务及所能发生的作用,在当时及后世,一直被夸张而致失实。如刘光第家书所言:同……四人,不过分看条陈时务之章奏耳。因有“参与新政”四字,遂为嫉妒者诟病,势如水火,将来恐成党祸。

第三章狱中壁诗(3 )

可知所谓“参与新政”的真相,职权其实有限。而康有为则务为夸大,意中若谓,用其门徒参与新政,实为便于其主持新政的一种手段。此则仿佛以甲申以后的醇亲王自居了——光绪十年甲申三月,恭王领枢,以盛是一疏,全班被逐。军机用礼王世铎及孙毓汶,实皆听命于醇王。醇王以光绪本生父,不便任何主持大政的名义,康有为则以为慈禧所恶,此时亦不便任何主持新政的名义,故而隐居幕后以待时。他希望时人有此错觉,就必得夸大招摇,而益为旧党所嫉。袁世凯谓赞成帝制者,置其于炉火之上。我则谓康有为之于四京卿,直是有意推之于绝岭断崖,而己蹑其后,成则自居首功,败则犹可抽身。我很疑心光绪嘱康有为离京赴沪办官报,是他自己筹好的一条退路。这不是我故意探求,实在是康有为鬼蜮为心,奸诈百出,不能不令人随处皆疑之故。

兹由前引杨锐、刘光第两家书,参以光绪的两次朱谕,大致可以想见当时的情形:第一,光绪推行新政,虽有彻底改革的决心,但在做法上却是缓进的,一方面诏求直言,广采舆论,作全盘改新的准备;一方面择可行者先行。此所谓“可行”,即以不致激怒慈禧太后为原则。至于彻底改革的时机,要等到筹得能尽罢“老谬昏庸”之大臣,“而又不致有拂圣意”的善策,才谈得到。此看光绪所赐杨锐的密诏,自然明白。

第二,四京卿基本上仍是军机章京,不过指定了专看“时务条陈”的任务。赐杨锐密诏中指示,有所陈奏,仍由“军机大臣代递”,可知光绪并无意推翻原有体制,以四京卿代替军机大臣。可知任命四京卿为革新的做法,而非革命的做法。

第三,光绪亦无凡行新政,必从康有为意见的想法。相反地,杨锐对林旭的签,常“强令改换三四次”,而光绪向用杨锐,此可见宸衷总以持重为主,不取盲目急进。

第四,林旭希望利用看时务条陈加签的机会,实现康有为的主张。而谭嗣同意不在此,此所以“在值尚称安静”。不知“最党康有为”的谭嗣同,别有不“安静”者在!

总之,武装夺权为康有为、谭嗣同及徐致靖父子的主张。四京卿中,林旭曾与闻其事,但并不十分热心,更反对谋诸于袁世凯,杨锐、刘光第则根本不知。所谓“今朕位几不保,汝康有为、杨锐、林旭、谭嗣同、刘光第等,可与诸同志妥速密筹,设法相救,朕十分焦灼,不胜企望之至”的“衣带诏”,断为伪造,亦更明白。因为果有此诏,杨锐一定会声明“不奉诏”。对拟时务条陈之签,“所答有甚不妥当者”,杨锐尚且强令之三四改而后上,谓其能奉措词如此不妥当的密诏,其谁信之?杨锐的一条命,实在是送在康有为手里的。而康有为自编年谱中,对杨锐犹深致不满。只好说是前世冤孽,命该如此。至于谭嗣同,我不知道他看了林旭的诗,是不是悔悟听信康有为武装夺权的计划为失策,但死无怨言,来得光明,去得磊落,即此一端,已足不朽。而与康有为并论,其贤愚不肖,亦彰彰明甚。

关于武装夺权,康有为有一把如意算盘,倘能成功,扶光绪登午门宣诏,是一次新的夺门之变,他就是另一个徐有贞。及至见事不谐,款段出都,先期避祸。至于谭嗣同,则早就存着成与不成皆牺牲的决心,此亦有诗为证。他的《莽苍苍斋诗》有一首《儿缆船并叙》,其叙如下:友人泛舟衡阳,遇风,舟濒覆。船上儿甫十龄,曳入港,风引舟退,连曳儿,仆!儿啼号不释缆,卒曳入港,儿两掌骨见焉。

诗为乐府,应分三段:北风蓬蓬,大浪雷吼,小儿曳缆逆风走!

惶惶船中人,生死在儿手。缆倒曳儿儿屡仆,持缆愈力缆縻肉。儿肉附缆去,儿掌惟见骨。

掌见骨,儿莫哭!儿掌有白骨,江心无白骨!

我相信,这“十龄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