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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变硬金刚-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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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考虑到以前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放射物泄露事件引发国人抢盐,那么在如此重大的灾难面前,只怕到了城里,也不见得会有好生活在等着他们,既然如此,那又何必着急?

    孙大圣之所以选择在凌晨2点进去,那是因为按照一般情况,此时人是最疲累的,大多数人都会处于睡梦之中,那么他们偷偷摸进去,无疑就会安全很多。俗话说,惹不起躲得起,此乃是救命真理。

    凤珑玲自然不敢一个人进城,虽然她自以为是个女超人,但是她的胆子却不足以支撑她做出超然的事来。

    当天完全黑下来,一开始她还在不断地跟孙大圣唠叨,但是因为对方是个哑巴没有回音,没多久,她就沉沉睡去了。这丫头,这一天折腾下来也真够她受的了,睡着之后开始说梦话,哭着喊爸爸,完全没有了白天的坚强。

    孙大圣心中也是一声惋叹,值此大灾,人命如草菅,亲情如敝履,一切和平时代被视为珍宝的东西,此时都显得微不足道。他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件衬衣,盖在了凤珑玲的身上。

第8章 银色护臂() 
晚上10点,离凌晨两点还有4个小时,孙大圣没想过睡觉,继续行自己的吐纳之术。

    他发现,吐纳之术比睡觉更能长精神。首先,将身心放松至极致,虽然没有躺下,但脏腑悬空而挂,气血反而更加通畅。

    再者,吐纳之时,需要精神守一,这个“一”极其玄妙,似守非守之时,精神获得的补益最为神奇,哪怕就是睡一个囫囵觉都无法与之比拟。因为睡梦之中,大脑皮层并未完全抑制,甚至某些时候比醒着的时候更为活跃,所以才会有人做了个恶梦醒来,反而比睡前更加累。

    而且灾难发生之后,孙大圣发现自己的吐纳之术也功效更加明显了。

    不过吐纳之术虽然神奇,但是目前他的功力尚浅,不可能做到传说中的“不倒禅”境地,每次吐纳一两个小时,就会坐不下去,心开始浮躁起来,就像吃撑了一般,到这个时候就不能硬撑下去了,硬撑的话效率就会很低下,必须站起来走一走,活动一下。

    孙大圣从背包里拿出了虫茧,他想做一个真正的护臂,将整个前臂全部保护起来,而不仅仅是一个“手环”那么简单的东西。

    先用虫茧将自己的左前臂全部包裹起来,然后以念力注入,这种感觉极其诡异,闭上眼,念力像是拥有了自己的“眼”,在这只眼睛里,那虫茧中金属元素散发出一层迷蒙的白光,它并非是固体,而是可以缓缓流淌的凝胶在念力的关注之下,物体固体和液体的界限似乎被打破了。

    在整个变形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沟通,孙大圣必须用念力沟通金属元素,如此才能控制它们,做出符合自己意愿的变化,但这个沟通的过程极其消耗精力,他忙到夜里12点,才完成一半。

    到12点,万籁俱寂的时候,偶尔可以听到间歇性枪声传过来,很缥缈,似梦似幻,跟着末世灾难一样不真实,令人难以接受。

    孙大圣为了恢复精力,再次盘腿吐纳,大约半小时后,他继续做护臂,一直到凌晨1点半,他才完成了这只护臂,月下看了看——从肘部到腕部,全部被一层薄薄的金属包裹,而且不是一种圆筒状,就像是肌肤一样非常贴合,如果不是颜色银白,根本就看不出来是肌肉还是护臂。

    他想知道这仅仅1mm厚的金属护臂可靠性强不强,就用自己的钛钢飞刀扎了扎,结果完全刺不进去,而令他吃惊的是,他好像跟这些与自己很“亲近”金属有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联系。

    比如说,虽然他不会感觉到疼痛,但是他能够清晰地感觉到飞刀的刀锋对护臂的破坏度,1mm的护臂,被飞刀狠扎了一下,只留下了不到0。1mm不到的印痕,而且还很快就愈合了。没错,只要他的念力到位,这护臂可以快速愈合,这实在有点变态强啊。

    又比如说,那把飞刀,它的锋刃钝了1。2mm,刀尖几乎卷了,这些也被孙大圣瞬间洞悉。他同样可以让它复原,只是这个“愈合”的时间却要慢上不少。

    为什么呢?是因为护臂的金属来自虫茧,被那巨蛛加工过?还是因为这护臂被自己加工过?这个,他只能留待以后慢慢研究了。而现在,世界慢慢沉寂下去,却是他准备出发的时候了。

    他准备去叫凤珑玲,这小妮子睡相可不好,原本侧着睡,现在髋部侧着,胸部朝天耸立着,头却是歪斜的,一副坠楼而亡的可怕姿势,那胸部,虽然货不大,却很坚挺,侧睡仰睡都不影响其形状,年轻就是好啊,可以自然克服地心引力。

    想叫醒她,可是他哑着呢,想了想,凑过去,用两根指头捏住了她玲珑的鼻翼。

    凤珑玲四肢不断屈伸,挣扎了一阵子,突然从睡梦中醒来,叫了一声:“我勒个去,差点被淹死。”说完之后,看到月色下一脸无辜的孙大圣,于是又补充了一句,“嗯,做了个可怕的恶梦,被水淹了。幸亏是个梦,太吓人了。怎么的?要出发了么?”

    孙大圣点了点头。将那被她甩到地下的衬衣捡起来收进背包里,然后就领头向山下的小路走去。

    凤珑玲跟在后面,突然指着他的左臂说:“你这是什么东西?你原先的腕环呢?”她心里想的是,这护臂在月下泛着银光,看起来还蛮酷的呢。

    孙大圣可没心思跟她扯这个,干脆从背包里摸出了一件长袖衬衣穿上。

    凤珑玲见了,心里暗自嘀咕:“小气鬼。”不过她心里的疑虑可是一点都没打消的,因为她记得那环是摘不下来的,难道说,自己说了他,他就用锯子把环给锯断了?他这么在乎我的看法?嘿,闷骚的假正经男人。

    但她很快就没有心思再想这些了,因为前面的孙大圣越走越快,走到最后,她必须要小跑着才能跟上了。不过她也是个倔脾气,硬是咬着牙跟上,没服软。

    两人大约走了4公里,到了进城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孙大圣停了下来,凤珑玲一屁股坐在地上,也不管什么脏不脏的了,她可算是累瘫了。幸好这次离开江源市,她穿的是牛仔裤配t恤,要是穿个连衣裙,现在可是糟糕透了。

    孙大圣没去理会她,而是趋近过去,躲在电线杆后面仔细观察这条路口。可以肯定是,江源市的电力是中断的,路灯是黑的,放眼望去,所有的大楼都是黑黑的,没有亮一盏灯,而且附近一排的楼房,临街的门面都是开着的,从那些被撕开大口子的卷闸门,不难想象这里发生了什么。

    在确认没有危险之后,孙大圣在电纸书上写了几行字,回到凤珑玲的面前:“从哪条路去江景一号近?”

    凤珑玲不假思索地回答:“左转走霞光路要近许多。直行的话就去火车站了,不过到火车站之后再左转也是可以的。”

    孙大圣想了想,写了一句:“那就左转吧。这里到你家大约多少公里?”

    “6公里吧。”凤珑玲扁了扁嘴,“我不是很清楚,平常回秦州都会走这条路,坐车也就是10来分钟的样子。”

    “你不是江源本地的?”

    “不是,我爸在这里做生意。”

    孙大圣想问她秦州还有什么亲人,可是想想,那跟自己有什么关系?于是就没再多问了。只是现在离目标近了,心里反而有些荒谬感,无论是他或者凤珑玲,去江景一号都有点不知所谓。

    不过,不管去不去江景一号,他必须都要进入江源市,无论这里会有多难,总归比跟巨蛛打交道要好一些。

第9章 秘密储备() 
月华如水,勾勒出城市的轮廓,犹如兽背踊跃的巨兽,两人犹如老鼠,溜墙根躲进暗影里,孙大圣在前面走着,凤珑玲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走在城市的钢筋水泥里,却比走在丛林里还要安静和危险。

    这次孙大圣走路的速度没那么快了,他绷紧了弦,力争不错过周围一丝涟漪。

    两人顺利地穿过了北城区,到达银仙桥。

    银仙桥,这是座老桥,修建于76年,桥上还刻着“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的铭文。但历经这么多年之后,此桥路面狭窄,平常总是会堵车。

    令两人无法想象的是,桥头横躺着几辆废弃的汽车残骸,将桥头完全堵死,而在残骸边上,有三个人背着枪械,来回走动着,骇然是封路了

    孙大圣心中好生奇怪,这些人敢如此嚣张行事,一定是得到什么人的支持,也就是说,南北城区,已经划分了势力范围了?

    他的疑问又回到了原点:警察跟武警哪里去了?他们都不管么?地方势力再强,哪怕能够端掉警力薄弱的公安局,但恐怕也斗不过驻地的武警吧?

    这才五六天功夫,其实只是被巨蛛锁城,但城里的光景犹如一场大战后的势力割据。他心里真正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社会秩序一旦崩溃,几十年的建设可以毁于一旦。

    孙大圣将凤珑玲拽进临街的一个废弃门面里,这是临街的一个小门面,平时做的是纸马生意,饶是如此,也被人砸了个稀巴烂。

    凤珑玲看着那些死人用的东西,心里很是发毛,孙大圣拿出电纸书来写了一阵子,然后递给她看:“你父亲今天早上出来的时候,这里有没有被封路?”

    “封路了啊,但是我父亲好像跟他们熟,交涉了几句,给了几袋子大米,就放我们过去了。”

    孙大圣想了想,写道:“那你觉得,我们拿不出一粒米来,还要通过这里,可能吗?”

    凤珑玲虽然只有十七岁,而且娇生惯养长大,但是脑瓜子并不傻,她点了点头:“不可能。我想,他们不仅不会放我们过去,还有可能像郊区那些人一样对待我们。”

    江源市由两个城区构成,北边的叫江北区,南边的叫源峰区,目前来看,这两个区各由不同势力把守了。虽然说还有别的路可以通过,但那些地方路更宽广,那么封堵路的武装力量也肯定更加强大。

    孙大圣又问:“这里的警察和武警呢?你知道他们去哪里了吗?”这是他第二次问她这个问题了,他不想听到上次的答案。

    凤珑玲显然是不想事的,哪怕末日来临,一切也全交给父亲。现在见孙大圣问起,她皱起了眉头,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

    那样子,虽然很努力,但孙大圣却深刻地觉得很欠揍,如果自己有这么一个女儿,肯定直接一掌拍死省事。也不知道那些娇惯孩子的父母是怎么想的,你能娇惯孩子一辈子么?你能指望自己老了之后,别人还会像你一样娇惯你的孩子么?

    还好凤珑玲突然一拍脑袋说:“我想起来了。在整个城市突然被静默了之后,那些武警和警察第二天一早就出发开辟道路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下孙大圣恍然大悟了,原本他就在路上见到过军车的,只是金属件被虫子给吃了,只剩下一些木质的挡板,想来这些武装力量还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只是一个地级市的武装力量有限,一个武警支队实际也就六百来号人,而江源市又是重要的交通枢纽,要打通的道路极多,第一日早上的攻坚战,肯定让这些对困难估计不足的武装力量消耗得差不多了。

    在这种情况下,靠剩下的力量来镇守一个人口达到120万的城市乱局,恐怕是力有不逮。

    那么,还有没有其它的办法来联系外面呢?

    孙大圣记得军用的光缆线是深埋于地下的,就算无线通讯被全部切断,那军用专线还是可用的。只不过,也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因为这些怪物是以金属为“补品”的,所以不排除它们会将地下的军用专线也切断,如果真到了这一步,那么所有的城市都会成为孤岛了。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这次的诡异袭击,是仅仅针对区域性的还是全局性的,世界各国是不是同时都受到了攻击呢?

    先前还生活在信息时代的孙大圣,心中突然涌上一种无力感,以前想知道什么信息,上网或者用手机一搜就是,可是现在突然信息静默,像是回到了原始社会,要想知道外面的世界,简直比登天还难。

    “现在怎么办?”凤珑玲在他身边悄声说,人有点失神,像是问他,又像是自言自语。

    “活着。”

    “那我们就必须要回源峰那边去。”凤珑玲说,表情很认真,语气很坚定。

    “为什么?你在那边既无亲人,也没朋友,至于房子,现在还重要吗?”

    “因为——那里储藏着食物,够我们吃很长时间。”

    凤珑玲终于吐露了这个秘密。原本她是不想说的,因为这个秘密,父亲曾经叮嘱过她,对任何人都不能透露,那里面不仅储藏着粮食还有黄金珠宝。但凤珑玲想明白了,如果这个世道继续崩溃下去,黄金珠宝什么的一钱不值,那些粮食如果不能拿出来,也一样会白白霉烂掉。

    “很长是多长?”

    凤珑玲想了想,说:“如果依照我的食量,一两年都没问题,加上你,至少也能够挺半年吧。”

    孙大圣想笑,哥可没那么大的食量。不过凤珑玲能够自动算上他这一份,他的心里倒是挺受用的:“你将这个秘密告诉我,就不怕我图财害命,省了你这份粮食?”

    “死在你手里,总比死在他们手里好。”

    凤珑玲看着远处那些荷枪实弹的人,幽幽地说。

    孙大圣一时无语,看来这末世还挺能锻炼人的,这娇生惯养的小丫头,一夜之间就好像成长起来了,就这种决断能力,还真不可小觑。从她的角度来看,不管怎么样,至少她抛出这么一个诱饵,自己一时半会就不能离开她了。

    他也不是个磨叽的人,从纸马店里搬了一摞纸钱,然后坐在上面,慢慢地行起吐纳之术来。

    凤珑玲想说话,孙大圣举起电纸书,上面写着:“睡觉。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飘里斯嘉丽说的话,她处的年代跟他们现在所处的年代,一样动荡困窘。

    很奇怪,凤珑玲觉得这个哑巴男人身上仿佛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能够让她很快镇定下来。按理说,她拥有寒冰异能,而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虽然她先前也口口声声说自己保护他,但在她内心深处,这个男人就像主心骨一样,跟在他身边她就会觉得安全许多。

    这个纸马店虽然让她有些毛骨悚然,但有这个不会睡觉的男人坐在身边,她暂时忘记了眼下的纷乱和困难,趴在纸跺上竟悄然入睡了,这丫头随遇而安的能力也是超强的。

    而在她睡着之后,孙大圣睁开了眼,就像一只暗夜的狸猫熠熠生辉。他拿出了三柄飞刀,分别放置在离自己1米、1。5米、2米的距离,然后就念力专注,改变飞刀的形状。

    经过大约1个多小时的摸索,他发现,就目前而言,第一,他对金属控制的极限距离为2米,超过2米就很难跟金属物保持“沟通”;

    第二,在1米范围内,他可以在5分钟内改变金属的形状,比如使飞刀弯曲,如果是1。5米,则为10分钟,2米的话,就需要将近半个小时,也就是说,随着距离的增加,这种念力控制效力的衰减非常明显。

    他之所以做这个测试,目的是要对付眼前封路这三人,如果能够靠近他们,然后拖延5分钟的时间,那就有足够的把握然让他们的枪报废。只要他们的枪废掉了,以他们的本事,就不足以对自己造成太大的威胁。

第10章 变异人() 
凌晨3。45,孙大圣决定出击。虽然他一向小心谨慎,但是该拼的时候是绝对不含糊的。

    然而就在准备跨出纸马店的那一刹那,他突然停了下来,扭头向街口望去——

    月下,一人从十字路口大步流星而来。

    孙大圣窥见其侧脸,瘦削而苍白,一身白衣,几疑是那白无常,此人身量极高,看起来有两米出头,但走路却轻盈如猫,凭借着夸张的步幅,只几步就到了桥头。

    今年南国的秋意比往年来得更早,三人用废弃的油桶烧了些火,正围着抽烟聊天,突然见到此人如鬼魅般的出现,齐齐吃了一惊,三人不约而同地往后一缩,同时抬起枪来,恫吓道:“什么人?举起手来!”

    那人背起手来,嗤笑道:“嘿,实在是你们的肉臭吃不得,否则你们就死定了。”

    这话来得嚣张,一人一都抖枪栓,喝道:“你小子蛮狂的,知道这是大坤哥的地盘么?”

    那人似乎不耐烦跟他们聊天,只见他一语不合就开打,也不知道他如何出拳的,只听蓬蓬蓬几下,那三人就脱离了地面,斜着飞了出去,滚落在地之后,再也没有了声息,竟然是被此人瞬间给打晕了。

    孙大圣目力不错,不过也是一阵咂舌,此人本来就身高臂长,出拳之时,那手臂又长了将近半米,悍然就是天马流星拳。近战之时,一寸长一寸强,何况突兀增加了半米有余?

    看着那人扬长而去,孙大圣暗想:“这人难道也跟凤珑玲一样是变异人类么?只不过类型有点不同,看他这样子,手臂可以自由伸展,跟长臂猿似的,难道是返祖现象?”

    此时过桥,倒是最好的机会。

    一念至此,孙大圣推醒了凤珑玲。

    “天亮了么?”凤珑玲睡眼迷离。

    但孙大圣懒得跟她啰嗦了,做了一个“followme”的手势,迈开大步就向桥头走去。凤珑玲虽然全身懒洋洋的,可也不敢被他落下,起来紧追了几步跟了上去。

    到了桥头,凤珑玲看到那三人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心中好生奇怪:“小哑巴,这些人是你干掉的?”

    孙大圣懒得跟她多说,将其中两支81式自动步枪拎在手中,并褪下了剩下一支枪的弹匣,然后丢了一支枪给凤珑玲。

    凤珑玲抱着那六七斤重的步枪,心里略有点发慌,这就是女人跟男人的不同了,男人抱着枪,心里肯定觉得安稳些,女人抱着枪,就像抱了雷,反而慌乱,她轻声嘟囔道:“拿枪给我干吗?我又不会用。”

    孙大圣没有搭理她,不管会不会用,一枪在手就有威慑力。其实和平年代成长起来的,又有多少人善用枪械呢?他也是军训的时候学会的。

    “那些人是你放倒的吗?”凤珑玲再次问道。虽然有点不相信,但是内心里,她还是希望真的是他做到的,作为女人,自然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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