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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变硬金刚-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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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梁已经替他将物资搬在卡车边上,因为他不在,所以不能打开车门搬进去。

    老梁嘴里叼了颗烟,这种和平时代随处可见的东西,现在可真正成了奢侈品,他见孙大圣过来了,将烟拿了下来夹在手指上,然后走到他的面前,一脸笑容:“圣哥,你要的东西都给你搬过来了,就等你回来装车呢。”

    孙大圣打开了车门,他的车门门锁是从里面开的,只要他不回来,还真没人能够打开。

    老梁指挥着大家将那弹药、粮食、美酒、被褥一股脑地往上搬。

    找了个间隙,老梁凑到孙大圣的面前,掏了根烟递给他:“圣哥,来一支?”

    孙大圣摇了摇头,这东西读高中的时候他还是很爱的,后来戒掉了,再抽的话只觉得反胃。

    “圣哥,你还需要些什么东西吗?”

    孙大圣暂时没想到,只是问了一句:“阿娅呢?”

    老梁指了指天桥旁边的一幢建筑:“在那呢,小丫头真瞧不出来,还很有女王范呢,一上来就不含糊,连续颁布了好多的‘新规’。呵呵,我还以为她不是做领导的料,看来我是灯下黑啊。”

    孙大圣发现帮他搬东西的人当中,许多就是那些曾经做奶器的女人。

    老梁察言观色的本领不差,立刻上前解释:“这些女人,以后都吃公家饭了。阿娅说留着她们帮新政府做事,生活就有保障了。她们受尽了屈辱,是得有所补偿的。”

    说到这,老梁想起了自己屈死的妹子,眼眶有点发红。如果孙大圣这样的人能够早点来,也许他的妹子也能捡回一条命了。

    “黑豹呢?”孙大圣既然将自己的身份定位为过客,除了补充必要的物资,他是不会过多地参与“政事”的。

    老梁略有些尴尬:“暂时软禁起来了。阿娅说他是投诚过来的,具体处置,得听圣哥你的。”

    这件事,他跟阿娅是有点争议的,因为他曾经是黑豹的手下,所以觉得黑豹不会逃跑,没必要软禁,但因为阿娅坚持,他也只能服从。

    所谓软禁,其实就是呆在房子里不能自由走动,门口放一个哨岗。

    孙大圣说:“前面带路,我找他有点事。”

    两人到了软禁黑豹的房间,老梁让哨兵打开门,孙大圣走了进去,老梁则知趣的在门外候着。他还真有点担心孙大圣会处死黑豹,毕竟孙大圣这人不苟言笑,行事却是很果断的,谁也不知道他沉静的表情究竟想什么。

    黑豹坐在床上看书,看的是“毛选”,这书是他让老梁找来的,打发打发时光。

    见孙大圣进来,他站了起来。

    孙大圣也不啰嗦:“走吧,我们去骸骨山。”

    黑豹也不多问,跟着他就走出了房间,回到卡车边上,那边物资已经装好。

    孙大圣带着他一起坐在驾驶舱里,发动车,轰轰地向骸骨山进发。

    路上,黑豹忍不住问了一句:“丧王爷他驾鹤西去了?”

    孙大圣看了看黑豹,这做教师的,就喜欢掉书袋子,他点了点头:“你去接管骸骨山。”

    “只怕做不了。”

    “随便,那就让阿娅吞并了。”

    “只怕她也吞不下。”

    孙大圣有点讨厌教师的这种文臣套路,他皱眉道:“那我除了留几只乌鸦,其他的阿狗阿猫全部灭了。”

    黑豹想了想,心里有点委屈,自己说只怕做不了,那是客套话,你就不能再坚持一下么,只要再坚持一下,我就卑服了啊。

    但孙大圣就是不说啊,黑豹可是见识过他的手段的,纠结了半天,这才说:“如果这样,还是不要造杀孽了,我来管理骸骨山吧。”

    “不要太勉强。”孙大圣讥讽道,感觉打老师的脸有点爽。

    黑豹脸有点发烧,不过好在他够黑,谁也看不出来。其实他很清楚,刚才自己挺险的,如果真的不答应,那么他应该也在那要被灭的阿狗阿猫之列。因为以孙大圣的性子,他不可能在清剿了骸骨山之后,还留下他这个祸根吧。

    卡车开到骸骨山,在丧鸦的大本营前停了下来。

    虽然丧鸦已经死了,但骸骨山并没有大乱,毕竟,管理一群驯兽比管理人要容易得多,也不存在“兽心涣散”这种担忧。

    黑豹下去,那些绞肉豺和变异犬立刻退开,毕竟他是骸骨山的二号人物,他的驭兽能力,比剩下的人都强。

    有两人惊喜地迎上来:“豹爷,我还以为这卡车是谁开来的,您这也忒拉风了。”

    另一人诉苦道:“豹爷,你可不知道,出大事了,不知哪里来了个猛人,他单刀直入,将丧王爷给掳走了。”

    “可不是,那杂碎真tm可恶,根本没将我们骸骨山放在眼里。”

    孙大圣下了车,冷冷地问了一句:“杂碎你骂谁?”

    那人正过嘴瘾,抬头看到孙大圣,吓得登时口吃了。

    黑豹骂他:“你个蠢货!瞧你那张破嘴,这下惹祸了吧?还不快快道歉!希望圣哥大人大量,也许会将你当p给放了。”

    那人脑瓜子转了好久,终于明白了,这人跟黑豹是一伙的,也许是黑豹请来的帮手,杀了丧鸦,他好坐正啊,这可不是开玩笑,这是生死攸关的事情啊。

    “啪啪啪!”

    那家伙倒也拉得下脸,左右开弓扇了自己三个耳光,而且不是打着响亮那么简单,每一个巴掌下去,都是三四个指痕:“大哥,是我有眼无珠,你就将我当条狗乱吠的,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孙大圣鄙夷得很:“滚吧,以后不要将自己比成狗,你比不上。”

    待那人走了,孙大圣说:“黑豹,这人你以后要多提防,如果可以,最好找个借口宰了。”

    黑豹苦笑:“圣哥,这人虽然嘴贱,但腿脚还挺勤快的。”

    “你自己看着办。反正这种不要人格的人,我觉得是最可怕的。他们的刀子,会藏在你看不见的地方。”

    黑豹心头一凛,他毕竟是教师出生,又是教政治的,历史也没少研究,非常认同地点了点头:“圣哥说得对,我会按您的意思办的。”

    不知不觉中,黑豹也开始叫他圣哥,并且用上了敬语。

    “好了,准备一下吧。帮我放几只乌鸦出去。”

第117章 放飞() 
黑豹点了点头,带着孙大圣进了旁边的一幢楼房,打开一个暗门,露出了一间地下室。

    打开门,里面立时传来一阵阵腐臭血腥的气味。

    地下室里养着十几只变异乌鸦,它们有鹰的个头,灰黑的毛色,凑近了一看,它的眸子是红色的,看起来就不是什么好鸟啊

    而这些变异乌鸦,它们正在啄食人类的尸体,当一只乌鸦被黑豹召唤上来的时候,它的喙里还叼着一只人类的眼球。

    黑豹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说:“这些乌鸦是吃肉的,但是现在找人类的尸体,反而比找动物的尸体更容易了。”

    孙大圣理解他们的不易,话说自从末世以来,谁能轻易活下来呢。

    他问:“具体应该怎么样操作?”

    “首先,你要联络的人,必须是你的亲人,如果不是,你身上必须要有对方的贴身物件。”黑豹说。

    孙大圣有点奇怪:“为什么?”

    黑豹解释说:“因为乌鸦只能跟踪气味去寻找,你可千万不要高看了它们的智力啊。不过乌鸦这种食腐动物,它们识别气味的能力特强,它为什么会被称为不详的鸟?为什么丧王爷会给自己取一个丧鸦的绰号?就因为这种鸟,在人未死之前,就能嗅到肌体即将**的那股死气,从而提前发出预警。而这些变异的乌鸦,他们更加厉害,可以嗅出有血亲关系的人之间的气味。”

    这做过教师的就喜欢好为人师啊,这些孙大圣当然是知道的,却没想到这些变异乌鸦是通过这种方式来传递讯息,那么如此说起来,他只能传讯息给自己父母了?而江源那边,他就无从传递讯息了。但是,这些变异乌鸦又是如何知道飞多远才算到达目的地呢?

    对于这个问题,黑豹的解释是:“这个必须要借助地图,乌鸦对距离的判断是非常精准的,我们可以借助地图的比例尺,找到目标所在地的大约距离,然后由我将这个距离作为一种指令传递给它,到了目的地之后,它会在方圆大约二十公里的位置进行搜寻。”

    孙大圣点了点头,驭兽听上去很神奇,实际上还是很科学的。

    黑豹又补充说:“您放心,乌鸦的嗅觉超乎寻常,只要目的地有你的血亲之人的气味,它肯定能找到,并且顺利地将讯息带到。”

    讯息也是很简单的,在一张布条上写上字,然后用防水薄膜包裹一下,绑在乌鸦的腿上,就大功告成了。

    为了保险起见,孙大圣决定同时释放三只乌鸦,“三”这个数,是个保险系数很高的玄妙数字。道德经说,三衍万物;俗话说,狡兔三窟;刘备访卧龙,也要三顾茅庐;深思熟虑,人家会劝你三思而后行

    孙大圣在布条上的字很简单:

    爸妈:

    见信如唔,儿在外安好。近日会赶回家,务必等我。切切。

    落款是:大圣。

    黑豹走到阳台之上,此时天色已近黄昏,但乌鸦是夜里活动的禽类,所以,黑夜对它没有障碍。他释放了第一只乌鸦,并告知孙大圣,后面,他会每隔十小时释放一只。

    孙大圣看着天空,一股思亲之情油然而生,虽然父亲教育他不要做一个恋家的人,但这一次穿越了生死,那种骨肉血亲的依恋,让他心莫名惆怅,并随着那远去的乌鸦,变得格外空落。

    “放心吧,我有种预感,它一定会给我们带来喜讯的。”

    指望一只乌鸦带回来喜讯?孙大圣感觉有种苦涩的幽默。

    “今天的晚餐,就在我们骸骨山吃吧。”黑豹邀请他说。

    孙大圣摇头,感觉自己没什么时间可以耽搁,这乌鸦一个来回,也就是五六天而已,他必须要抓紧时间,把该做的事情做了。

    孙大圣上了卡车,发动起来,引擎轰鸣着,向东瓜山方向开去。

    那被孙大圣骂的家伙凑了过来,嘀咕道:“豹爷,这人什么来头?太强了,丧鸦在他面前,就跟一小孩似的,随便虐啊。”

    黑豹冷笑:“我在他面前,也跟小孩无异。怎么的,丧王爷尸骨未寒,你就直呼其名号了?果然是有奶便是娘啊。”

    那家伙本来以为黑豹勾结外人,就是为了杀丧鸦夺位的,没想到一掌又拍在了马蹄上。

    不过在黑豹面前,他没那么唯唯诺诺,腆着脸说:“豹爷,他开着车去了东瓜山啊,胆子真肥啊。”

    “别废话了。既然现在丧王爷不在了,那么暂时骸骨山就由我来做主了。”

    那人立刻挺身道:“那是肯定的,这还用说,谁敢叽叽歪歪,我第一个不答应!”

    “好了,别在这拍马屁了,去把人都给我叫齐了,今天晚上开个会,有些规矩,该改还得改的。”

    “好呢,那我这就去叫人了。”那人得令,屁颠屁颠地走了。

    黑豹看着他的背影,暗自嘀咕:“果然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家伙对我大献殷勤,要对他动杀念还真是挺难的。大圣兄弟也不知什么来头,年龄不大,那心思却果敢而深沉,非我辈可望其项背啊。”

    孙大圣将车开出了城区,然后停了下来,找了个地方扎营。

    这么些年了,他还是老习惯,喜欢在郊外扎营,即使到了末世也是如此。

    他并不准备在夜色中捕猎,而是选择在这个夜晚“磨刀”。

    卡车的射击平台需要升级一下了。

    卡车目前的两个射击平台,后面的炮塔暂时还是两具80mm的火箭发射筒,这个暂时没有替代升级品。

    而前面的步枪射击平台,他决定换成89式12。7毫米重机枪。五支步枪换成三挺重机枪。

    89式12。7毫米重机枪的重量大,射击精准度不高,但是压制性很强,短时间内的饱和射击,可以让对方领略到金属风暴的暴戾。

    同时,后面的炮塔,他也进行了改造,原本只有一个火箭筒,现在他增加到了六个,每排3组,如此可以实现一次装弹可发射六枚火箭弹,可对目标区域进行全覆盖打击。

    孙大圣目前没有什么大面积杀伤性武器,有了重机枪射击平台和炮塔,就可以对他的战斗力有效的补强。

第118章 东瓜山下() 
城北郊区的夜晚并不宁静,在东瓜山那边,一直都有恐怖的怪叫声此起彼伏,那些叫声撕心裂肺,好像是地狱中的恶鬼在遭受各种无法忍受的酷刑。

    孙大圣脱去金属肌肤,洗了个热水澡,卡车的集装箱上面是水箱,可装1千升水。在离开之前,他可以奢侈一把。

    然后他给自己泡了一杯速溶的咖啡,坐在沙发上,耳畔传来的鬼哭狼嚎之声,不仅没让他心惊,反而倍感温馨,有家真好。

    他打开了那dvd一体机,岛国的*****是没有的,他播放了变形金刚,第四集叫绝迹重生,也不知有没有什么一语成谶的玄机。

    看变形金刚,当然不是为了怀旧,而是想从中学习到一点汽车变形的知识,这说来有点好笑,但是目前他这方面的知识一穷二白的,自然也只能通过这种途径来获取一些灵感了。

    当然,这些影片都是好莱坞的大制作,那些变形的桥段,也绝对不是胡乱拼凑的,除了一些线路上的链接并不现实外,在机械上,是绝对可行的。

    孙大圣一边看电影,一边用微缩模型做了无数次的测试,结果在意料之中:完全不行。

    汽车一旦变成人形,设计到太多的力学知识和机械知识,而由汽车变成人形,更要兼顾很多,以目前孙大圣的认知,根本就做不到。

    最后,孙大圣还是放弃了,他决定暂时舍弃一步登天的想法,转而求其次:想办法让卡车多加四条金属腿,在遇到难以跨越的沟壑的时候,可以用机械腿像犬类一样行走。

    当然,即便是这样,要实现起来也是相当困难的,他用微缩模型做了数十次的尝试,还是不行,一辆重型卡车,不是加上四条机械腿就可以轻易走起来了,动态平衡和关节灵活度的问题是非常严峻的。

    看来有些事情,永远是想着很美丽,做着很困难。不过他准备在狩猎之后,去城西再找“灵感”。

    天亮之后,他准备开始新一轮的狩猎,一则可以获取更多的金属材料,二则可以获取神秘的精华元素。

    卡车轰轰往东瓜山开去,一路上,他猎取了几只食髓魔,而传说中的三尾魔蝎,那种纯粹的外域boss级生物,却一直都没看到。

    看来这个神弃之地,真的很糟糕,就连boss级别的怪物都渐渐逃离了。

    不过到了东瓜山之后,他的好奇心重又被勾了起来。

    到山脚下,他就没再坐车,因为此时卡车,还只能依靠着公路行驶,而爬山这种活,它是干不了的。

    从东瓜山这个名就可以得知,这座山峰是典型的丹霞地貌,呈棒状突起,峰高超过200米,但是如此高大的一座山峰,就这么倒下了,而且在原地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窟窿。

    孙大圣站在东瓜山往下看,下面是一个黑黢黢的大洞,深不可测,好像是一直通往地狱,昨天夜里听到的鬼哭狼嚎之声,就是从这洞里传来。

    这个大洞的北边,也有一个宽度大约12米,一直绵延至远方的塌方地带,看起来就像是地底下有什么东西,从这里开始,钻洞去了远处。

    孙大圣有点叹为观止,不管这钻洞的是龙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反正目前来看,这种体量的大家伙,根本不是他可以对付得了的。

    但现在他倒也不用慌,因为那大家伙已经离开很长时间了,估计是因为东莱的精华元素消耗殆尽,它不愿意再呆在这个地方,故此离开了。

    而大洞里那些鬼哭狼嚎的声音,应该是来自于原先基地内的boss级外域生物,东瓜山倒塌之后,基地被砸塌,里面肯定掩埋了不知多少生物,而它们的生命力又极其顽强,即使不吃不喝数月,也不会轻易死去。

    孙大圣心里暗想:难道自己人品大爆发,运气来了,这次可以轻松地获得一大群受困boss的精华元素?

    不管如何,他肯定是要下去走一遭的。

    这次的坑洞,跟上次江源基地是完全不同的,那次的基地,是建于天坑之下,而这个基地,是建于东瓜山下开凿的地下基地,因为被那未知的怪物所破坏,从而引起了东瓜山的倒塌,造成了巨大的地质灾难。

    孙大圣将金属肌肤稍微变形,全身布满细小的带钩的刚毛,在岩石上往下攀爬,丝毫不觉得吃力。

    大约往下爬行了五十米左右,已经进入了地下坑道,虽然是白天,也黑黢黢的,能见度极低。

    所幸孙大圣的金刚之眼开启,一切都以能量本质显露,所以他并没有任何黑灯瞎火的感觉。

    此地已经完全看不见任何基地的痕迹,到处都是硕大而坚硬的岩石,那动辄重达数百吨的巨石横亘在坑道里,让你无法想象此地的原貌。

    孙大圣的金刚之眼并没有看到任何生物的迹象,此地连蝼蚁都见不到。但孙大圣清晰地听到了外域生物的怪叫之声,它们应该就在这些巨石下面,被活埋了。

    但要孙大圣凭借一己之力凿开这坑道么?那岩石厚达数十米,就算他最终能够打通,但他也在时间上耗不起。

    古代有种“火烧水浇法”,利用热胀冷缩来开山砸石,倒是有用,难道说,自己还得回到东莱去,找阿娅借一些有冰系异能的人过来么?

    孙大圣有点不死心,这地下怪物的嚎叫声能够清晰地传上来,这说明这块岩石并未压死,应该说,还是有缝隙的,他只要找到那缝隙,就不必再忍受那凿石之苦了。

    他干脆关闭了金刚眼,凭着肉眼在坑底摸索,然后在一个角落里发现,碎石堆透着一丝非常熹微的灰光,看起来跟萤石有点类似,但孙大圣对这种光线非常敏感也非常熟悉,因为那就是灰光棒发出的光线。

    找到了!孙大圣心中大喜。这里有光透出,说明跟基地是相通的。

    果然,当他靠近碎石堆,并附耳细听,那些怪物的嚎叫声就变得更加清晰可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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