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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变硬金刚-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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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人是你放倒的吗?”凤珑玲再次问道。虽然有点不相信,但是内心里,她还是希望真的是他做到的,作为女人,自然希望身边的男人强大些,这样更有安全感。

    孙大圣摇了摇头,然后不再多说,带着她加速过了银仙桥。

    现在离黎明越来越近,他们必须抓紧时间到达江景一号,否则大白天地背着步枪招摇过市,那可真不知会有什么后果了。

    凤珑玲一路小跑紧追孙大圣,虽然累得气喘吁吁,却也不敢叫苦,只是孙大圣突然一个急刹车,她一个不留神撞在了他那厚实的背上,她摸了摸脑袋,正想数落他几句,蓦然发现在他们的面前站了一个高个子男人,月色下,此人脸色阴鸷,拎着半边脸笑着,显得格外的坏。

    孙大圣没有动枪,此人正是前面那长臂猿,不知为何在此地截住了他们。

    见两人不说话,还很沉得住气,那人打了个哈哈:“你们两个倒会捡战利品,我辛辛苦苦撂倒了那几个人,你们却把枪给顺了。”

    凤珑玲这才明白,他们原来占的是此人的便宜,她知道孙大圣是哑巴,于是挺了挺胸,大声说:“我们没想要,你要你拿去。”

    “哈哈哈,我要那些破烂干什么用?放心,我拦你们不是为了那些破烂,我只是想知道你们是什么人。”那人看了看凤珑玲,有点狐疑地问:“你是进化人?”

    凤珑玲反问了一句:“什么是进化人?你也是进化人吗?”

    这一句反问聪明,孙大圣暗暗竖起了大拇指。

    那人顿了顿,摇了摇头说:“我不是,我是变异人。”

    “进化人和变异人有什么区别吗?”

    那人倒也不瞒:“进化人会使用一些特殊的元素,比如火、寒冰、闪电之类的。而变异人,拥有一些兽类的力量。”他说自己拥有兽类的力量,一点都没有害臊的意思。

    凤珑玲“哦”了一声,不知道说什么好。如果自己是进化人的话,那这种进化早已经慢慢发生了,只是以前没有发作出来而已。难怪前些日子老爸总怪我用美瞳会损坏视力,原来那蓝眸子也是进化的一种表现

    见凤珑玲陷入了沉思,那人说:“我叫谢云翔,我们可以交个朋友。”

    凤珑玲知道,不管这个朋友的含义是什么,至少比现在翻脸成为敌人要好,于是她点了点头:“我叫凤珑玲。”然后又指着孙大圣说,“他是我的朋友,叫小哑巴。”

    谢云翔听到她介绍孙大圣,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显然刚才他说的交朋友,根本就没有包括孙大圣在内。他说:“我从你身上能够感觉到进化人的力量波动,如果我们联手,强强合作,那么即使这世界破败下去,我们也能够很好地活下去。”

    凤珑玲听到他在公然招徕自己,一时有点迷乱,不知道说什么好。

    “凤珑玲,你要知道,这个世界,最终将属于进化人和变异人,普通人,他们将被淘汰。”说到这,他又有意无意地斜睨了孙大圣一眼。

    孙大圣一直没有说话,但他知道,谢云翔不可能是最近两天才变异的,否则他不可能知道这么多,在大变发生之前他早已经变异,只是一直蛰伏着而已。

    凤珑玲抬头说:“你真的是高看我了,可是我现在一点都没感觉到自己有什么进化。”

    谢云翔可不信,他嘿嘿一笑:“那是因为你还没发现自己身上的强大潜力你的眼界要开阔一些,不要拘泥于进化人和变异人的区别,你只要知道,我们是这个世界的强者就行了。”

    “我只是个女孩子,可不想做什么强者,现在我只想回家找我的父亲,只要能找到我的父亲,比什么都强。”说到这,凤珑玲触动自己的伤心事,竟然流下泪来。

    谢云翔有点意外,但他对凤珑玲并不能感同身受,只是假惺惺地问了一句:“需要我帮忙吗?”

    “就不劳烦你了。”凤珑玲说,“如果以后有需要,我会来请求你的帮助的。“

    凤珑玲将话说到这份上了,谢云翔也不便再勉强,毕竟他现在是来招徕人,不是抢人的,于是他略遗憾地说:“那就先这样了。如果你要找我的话,来源峰区政府吧,我想,这段时间我都会住在那里的。”

    说完他转身准备离开,但末了又回头魅惑一笑:“凤珑玲,我有一种预感,我们不仅还会见面,还会在一起发生许多许多事。这些事,一定非常非常有趣。”

    凤珑玲:“”

第11章 鸠占鹊巢() 
目送谢云翔离开之后,凤珑玲回头尴尬一笑:“这人自信得有点可笑了。”

    孙大圣却没在意,向她使了个眼色,带头向前走去。被谢云翔这么一耽搁,东方已经渐渐发白了。

    凤珑玲在后面跟着,忍不住主动说:“你一定奇怪我为什么不答应他吧,毕竟他那么强大,至少比你强大得多,是不是?按照正常的思维,我是应该选择他的吧。”

    这丫头片子还真是直接啊,但孙大圣并不在意这些,作为一个能够独自美丽的青年而言,他的内心已经足够强大,绝对不是语言的飓风能够刮得倒的。

    但凤珑玲继续在后面唠叨:“其实很简单,我没选择跟他合作,是因为不想做别人的喽啰。而且,我信不过他。”

    孙大圣心里暗叹:“其实你也不应该信任我,信任,是多么沉重的东西。”

    “其实我也不那么信任你。但我们同舟共济过,我希望以后,我们能够继续同舟共济说到这,我好饿啊,还有红薯吗?”

    虽然她的话没有错,但是孙大圣很不以为然,这个小丫头片子显然是受了谢云翔的影响,自以为是什么进化人,然后就可以高人一等了。她刚才那些话,虽然貌似很懂事,但那种居高临下的心态却隐隐浮现,令人很不舒服。

    孙大圣现在虽然没心思跟她扯这些,但很想给她一个当头棒喝,告诉她,就凭你现在的异能,一“发功”自己就躺下,装逼就是纯粹找死。在小溪边自己救了她一次,下一次可就未必了,因为他不想老追在后面帮她擦屁股的。

    世界的残酷真相这个娇娇女能够理解么?就孙大圣而言,如果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那绝对是会舍弃她的,因为在他的人生观里,自己的生命,一定是高于世界上其他任何人的!

    这个人生观,也是他那奇葩老爸从小灌输给他的,他老爸的说法是:为了活命,如果有必要,老爸你也要舍弃。因为一个人连自己都不爱惜,那更不要指望他去爱别人了。那种将舍生取义杀身成仁挂在嘴边的人,不是被忽悠的傻子,就是想忽悠世界的奸贼。

    对于凤珑玲红薯的要求,孙大圣也没有理会。饿几顿是饿不死的,眼下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面对孙大圣的冷暴力,凤珑玲很无奈,可又发作不得,毕竟对方是哑巴,哑巴不理人那不是天经地义的么?

    略有些欣慰的是,他们端着枪一路走进江景一号,虽然有点扎眼,好在没有出任何事。这个黎明,路上没有跑步的人,没有叫卖的小贩,没有匆匆的上班族,一切显得那么怪异

    但孙大圣很清楚,在那些窗户后面,许多双目光正牢牢地盯着他们,甚至充满了敌意。如果不是他们各自背着一支步枪,就冲他鼓鼓囊囊的背包,就会引起许多人的觊觎。被封城之后,粮食暂时成为了不可再生的资源。

    既然没办法低调,那就干脆放得更开一些,孙大圣一反先前的谨慎,单手将步枪举起来,昂首挺胸地往前走着,然后目光挑衅地射向那些窗户后面的眼睛,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姿态。

    果然,许多躲在窗户玻璃后面的目光,跟他有毒的目光一经接触,就受惊地缩了回去。弱肉强食的游戏规则下,即使你不强大,也要扮得强大一些,确实可省却许多麻烦。

    进了江景一号小区之后,凤珑玲走在了前面。令孙大圣略有些奇怪的是,凤珑玲家的房子不是独立别墅,也不是很好的楼层,而是座落14楼的一个普通套间。后来认真想了想,也可以理解,这套房子陈宏利不是用来住的,而是用来藏东西的,不显山露水才好。

    现在电力已经完全中断,他们要上14楼,只能一层层爬上去。

    孙大圣发现,许多楼层是不住人的,房门已经被砸烂,里面一片狼藉,偶尔还能够从一些房间里飘出腐肉的恶臭,不知道这些恶臭的源头是人肉还是别的什么动物的肉,令人感觉既恐怖又恶心。

    1404,这是凤珑玲家的门牌号,无论楼层还是门牌号,以4结尾都是犯了国人的忌讳,但陈宏利就是要利用这一点,将非常重要的东西藏于此。

    房门是紧闭的,那防盗门上虽然有几道砍砸的痕迹,但这扇门显然是经过了特别加固,并没有被损坏。

    门是密码锁的,只是那面板已经被人砸烂,凤珑玲看在眼里,一脸的无奈,怎么进去呢?她摊开了双手。

    孙大圣示意她让开,然后自己从袋里拿出了一支飞刀。

    凤玲珑以为他要撬门,结果发现他用飞刀锯门,那她就有些想不明白了,这小小的飞刀又不是锯子,能锯开这门么?

    “小哑巴,你开什么玩笑啊,你拿把小刀就想锯开这门?你当门板是豆腐做的,你没见到门上的斧头砍砸痕迹吗?”

    孙大圣不理她,但接下来的一幕令凤珑玲目瞪口呆了,因为不过十几秒钟,孙大圣的小刀就顺利地在门板上锯开了一个口子,而且是直接贯穿了门板!

    其实孙大圣能够这么快锯开,凭的不仅是小刀的锋利,还有改变门板金属的质地,使得它变软,如果不是怕惊了凤珑玲,他甚至都可以直接让这金属门板自己张开嘴来!

    “小哑巴,你怎么做到的?你这把小刀,难道是什么传奇利器?”

    孙大圣没有理会她,但是刹那间,他感觉到一丝异样,正要有所反应,那门却突然打开,然后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他的脑袋!

    屋里竟然有人,这可真是个意外,天大的意外!看来先前所见是一种假象,是有人刻意制造出门未被破开的假象。这屋内的人,真是有够狡猾的!

    站在孙大圣面前的是一名女子,瘦高个,应该在180cm以上,比孙大圣都还要略高几公分。她双手紧握手枪,枪口在孙大圣和凤珑玲两人之间摇摆,只听她大声冲凤珑玲叱道:“放下枪!你马上放下枪!不要逼我!”

    孙大圣在锯门,枪放在一边,现在持枪的只有凤珑玲,而她根本就不会开枪,局面有些不妙啊。

    但也不知道是不是魔怔了,凤珑玲不仅没有放下枪来,反而一扬枪口做出要持枪对峙的动作!

    要糟!随着孙大圣下意识的念头,一颗子弹呼啸着擦着他的耳轮飞过,然后直听一声惨叫,凤珑玲小腿中枪,人扑倒在地!

    那女子声音更大了:“不要逼我!放下枪!!否则下一颗子弹,就会打爆你的头!”

    孙大圣本来可以在短时间内废掉女子的手枪,可惜事情发生得太快,而凤珑玲又太着急,没给他留下操作的时间,更烦人的是,这凤珑玲也是个倔脾气,都已经到这份上了,竟然挣扎着还想举枪。

    情急之下,孙大圣扑过去,将她手中的枪抢下来,使劲丢给那女子,然后抓住凤珑玲的双手,用沉静地目光看着她,希望她能够冷静下来,不要再做斗气般的挣扎,造成无谓的牺牲。

    凤珑玲气得双目蓝芒闪烁,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用吃人的目光狠狠地盯着门口的那名女子。

    孙大圣不想多说,一使劲将她从地上抱起来,然后向12楼走去,他记得12楼有一间房,门是开着的,应该没人住。

    进了房门,他将凤珑玲放在沙发上,看她的血还在汩汩地往外流,当即扯下衬衣的一只袖子,然后将她的伤腿暂时包扎起来,先止血再说。

    凤珑玲的情绪依旧很激动:“这个贱女人,强占我的家,还用枪打我,我非杀了她不可!”

    孙大圣心中也很生气,从兜里拿出电纸书,问她:“你明明不会开枪,为什么还要举枪?你这是找死!”

    “我,我怕她用枪打你,而且,我的是步枪,看起来吓人一些,我以为可以唬住她!那女人真是太可恶了,闯进了我的家,鸠占鹊巢,还敢那么凶恶!我非杀了她不可!”

    孙大圣默然,过了一阵子,他写道:“以后不要做这种冒失的事了。你当时应该稍微冷静一下,人家拿枪指着我们,不是非开不可的,否则开门就直接射击了,现在秩序崩坏,人心险恶,大家都很紧张,一不小心就会做出违背内心的事来。”

    这一次,孙大圣多说了一些,原本是希望凤珑玲理解时下的变化,遇事冷静,没想到凤珑玲却哼了一声:“我看你这些话,怎么好像是在替那女的开脱呢?你们男人都一个德行,见到漂亮女人就全无原则了。我知道她长得美,跟明星似的,还有一双大长腿,但这就能说明她是好人了?”

    孙大圣心中生出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跟女人讲道理,这完全是找罪受。

    凤珑玲皱起眉头:“这房间怎么这么臭?你让一下,我去个洗手间。”

    她咬牙站起来,一副很坚强的模样,一瘸一瘸地走到洗手间门口,突然爆发出一声尖叫来,那叫声,好像比中枪的时候还要惨烈。

第12章 取弹() 
孙大圣走过去,发现洗手间里的一幕有点令人作呕。

    有个男人被杀死在洗手间,尸首分离,脸部侧对着门口,五官已经被老鼠吃得面目全非了,皮开肉绽处可见翻滚的驱虫。

    孙大圣镇定地将门关上,然后去主卧看了看,发现那里的洗手间是干净的,于是回头向凤珑玲努了努嘴。

    凤珑玲会意,一瘸一瘸地走进去,然后将门关上。

    孙大圣坐在沙发上,想了想,从兜里摸出了一个红薯,用飞刀快速削好,等凤珑玲从卫生间出来,他将红薯递了过去,凤珑玲想到刚才看见那恶心的一幕,根本没有胃口,摇了摇头。

    她现在腿上中枪,成了累赘,而且自己原本的优势,那密室中的食物也被人给占了,她顿时有些担忧起来:“小哑巴,我们怎么办?不会就住在这里吧。”说着她心有余悸地往洗手间瞥了一眼。

    “我先帮你将子弹取出来。”孙大圣答非所问。如果等到血结痂再去打开伤口,那处理起来更加麻烦。

    “会不会很痛?那贱女人,都拜她所赐,姑奶奶我成为中过枪的人了。”

    孙大圣苦笑,他怎么知道痛不痛,他又没中过枪。

    他让凤珑玲横着躺在沙方上,然后揭开包扎的袖子,发现血已经慢慢止住了,于是他用飞刀割开了伤口处的牛仔布,然后用手覆盖在她的伤口上,以念力感应那颗弹头的位置。

    凤珑玲扭过头去,她不敢看,根据她平常从电影中看到的剧情,取弹头都是极痛的,孙大圣又没有工具,估计要先拿刀切开一个十字伤口,然后用手指塞进去搅来搅去,如果分不清骨头碎片和弹头,那就要摸鱼似的摸很长时间,让她受更多的受罪,小哑巴想必也不懂外科手术,那么她受罪的几率高达99。99%

    越想她越胆寒,忍不住叫起来:“你拿个布团让我咬住啊。”

    孙大圣好奇地看着她,觉得她这个要求有些怪,然后又用两根手指捏着一颗变形的弹头给她看。

    凤珑玲呆了:“已经取出来了?怎么这么快?我还没准备好痛呢小哑巴,你不会是学外科的吧?”

    孙大圣可没想向她解释,那实在太复杂了,事实上,他是让弹头自行爬出来的。

    他起身向厨房走去,摸了半天万幸找到了一小包盐,然后兑了点水,摇匀之后,倒在凤珑玲的伤口,聊以消毒。

    一开始,凤珑玲还没在意,以为清水洗洗无所谓,等到那盐水侵入伤口之中,直痛得她小脸痉挛变形,就跟演恐怖片似的,但意外的是她这次竟然没叫出声来。人经历越多越成熟,凤珑玲也知道,女人动不动就叫唤,实际是很丢脸的。

    孙大圣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件比较干净的衣服,撕开了,然后将她的伤口包扎起来,心里默念:“消毒条件这么差,希望不要感染才好。”

    然后他突然又想起了什么似的,用电纸书对凤珑玲说:“你的寒冰能力,也许可以帮助你止血消炎。”

    低温消炎止血,这确实是个好办法。

    凤珑玲点了点头,但她两次使用寒冰异能,都是在绝境之中被逼迫出来的,她还不太会用。

    孙大圣写了几个字给她看:“戒骄戒躁,精神专注,用心感悟,你会掌握这种力量的。”

    然后他自己就盘坐在沙发上,开始了自己例行的吐纳之术。自从发现吐纳之术可以提高自己对金属的控制力,他就更加努力了。

    在以前,他也专门研究过道门的吐纳之术,而且还颇有心得。

    道家认为心属火,而肺属金,引申一下,那么就是意识属火,而呼吸属金,吐纳之术,在于以呼吸入手,引导意识以虚空之光朗照下丹田,这就是道门不传秘术的火逼金行。

    而这个火,又分为文火和武火,所谓文火,在于滋养,所谓武火,则是加强意念,用于冲关或者释放念力。

    原本在孙大圣看来,所谓的周天运转,打通任督二脉,这些都是子虚乌有的东西,他练习道家的静坐吐纳,不过是为了心神的宁静和专注,可是没想到经过这一段的锻炼,他竟然在无意中发现自己已经打通了任督二脉,只要一运用火逼金行的秘术,一股暖流就会穿过会阴升腾而起,过玉枕后从头顶百会而下,再至下丹田为一周天。

    打通任督二脉有什么好处呢,那就是不用刻意盘坐吐纳了,只要放松肢体,控制呼吸和意识,火逼金行,就可以无论坐、卧、行不间断地运转小周天。

    通了小周天,这只是第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接下来要继续所谓的“炼精化气”,直到第二个质变的产生,那就是所谓的打通大周天了,进入“练气化神”阶段。

    以前他觉得这些道家典籍说的太虚无,直到自己实证打通了小周天,他才明白,原来这一切都是可行的,而且这“呼吸操”也是科学的。

    通了小周天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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