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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时刻-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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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上海的大学同学打来的电话,才知道女孩子已经走了……简直是,老子太无语了!
  宁浩应该是那种最典型的“好学生”里面的好男人。在中国的教育体制下,这种男孩子或多或少肯定都有一点作,这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无可厚非的。他已经 30 好几岁,考虑问题的角度和方式肯定和当时 26 岁的方雅不一样。在这个年龄阶段的男人,再加上又有那么一段心酸的往事,所以对“感情”这个东西实际上已经看得越来越轻,在心目中地位逐渐升格的是“事业”“金钱”这些玩意儿。他对方雅,说不上爱,当然也还没有下作到玩弄那个地步。再加上方小资也是前卫 MM ,所以双方都心知肚明的“玩玩”,而已。
  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必要对宁浩太过指责,让我们套用《羊城岁月》的故事情节,如果女孩子是小唐,我相信宁浩就算没有云峰那么重情重义,但也至少不会抛下小唐一头扎向美女许静。每个人的成长环境和个人性格都不尽相同,我们不能用“完美”或者是理想化的道德标准去要求身边的每一个人……《青春》和《最后》不是英雄传奇,也不是思想品德课, this story is only our TRUE MANSHOW!
  在这里先给大家打点预防针,在下一季《青春如歌》里面你们会发现百脑并非你们心目中的“偶像”,老子也曾经软弱和下作过,老子也曾经做过对不起朋友兄弟的事情。在第 4季《曾经有一些英雄的梦想》里面你们会看到一个更加真实的云峰,一个让老父老母也要和他断绝关系的正宗人渣,当然,只是误入歧途而已,最后他仍然会 e back的,否则他娃不会成为我们的男主角之一。
  是不是觉得有点残酷?这个世界本来就很残酷。现在知道了为什么《让青春继续 II 》会取名叫《最后时刻》了吧?呵呵……
  2003年春节前,老王突然病重,不知道怎么回事一下就卧床不起。栋伟发了急,东奔西跑,上海的大医院都跑遍了,老爸的病情也没见怎么好转。所有医生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比较权威的认定就是身体素质差(老王身体素质差?这他妈有点搞笑吧),没有什么明显病状,重在调养……靠!
  栋伟比较“相信科学”,就象模象样的开始给老爸调养,认为问题应该 8会太大。但是老王自己却刚不起了,一天到晚瞎想,认为他没几天活头了,快格屁了。后来就开始天天念叨,乱七八糟的什么都念,整得栋伟人都快疯掉。他本身脾气就比较急躁,再加上 30 出头,在单位也是肩膀上抗事的人了,工作非常忙,所以弄得来整天都皮毛火燥的。罗阿姨也很急,没有什么太好办法,就让栋伟把方雅找来陪老王说说话。
  栋伟先就给方雅打了招呼“你谈朋友没有?”,方雅愣了一下“谈……还没……有什么关系?”“怎么没关系,关系大了!老头子现在就是不想见我,嫌我结婚找错了人。你要是有男朋友就带着去,让老头子见见,了个心愿!”
  方雅这下遭整瓜了,咋办咋办?……找宁浩去?不可能!他算我男朋友吗?……还有谁?大海?有点太那个了吧……后来憋了半天,赵侠给她娃出了个馊主意:让黄山去……我日这个玩笑有点开大了哈。
  然后周末,三个人阴秋秋的去了老王家,赵侠留在车里呆着,黄山战战兢兢的陪方雅上了楼。进门后,老王见到方雅,一下精神就好了起来(病中的老人一般都是这样的),在书房里拖住黄山东问西问。黄山巨紧张,额头冒汗,手都在抖。虽然方雅先就反反复复的给他娃“演习”了好几遍,但他娃还是说漏了嘴。
  老王问“你跟着小雅回过哈尔滨没有?”
  黄山一楞“回哈尔滨……干什么啊?”
  老王不解“她爸爸还没见过你啊?”
  黄山并不知道方雅老爸早已再婚回了哈尔滨,心头在想,方雅在黑龙江的家不是在齐齐哈尔么?怎么他妈会跑到哈尔滨去了?……又不敢问到底怎么回事,只好硬着头皮来了一句“王叔叔,我……我没去过哈尔滨,不过我跟着方雅去过齐齐哈尔的,见过伯母”
  老王脸色立马就变了,腾的一下起身,一言不发的回了卧室。摔门摔的震天响。
  黄山妈的简直是个瓜货,就算没去过黑龙江,也至少该知道哈尔滨是省城啊。去齐齐哈尔难道会不经过哈尔滨?这么简单的逻辑都球搞不清…… IT 男,人情世故确实需要重新上一课。
  老王退休前在上海中行是老大一级的人物,乱编两句谎话根本把他娃骗不了。他一听黄山说“见过伯母”就知道方雅在玩鬼把戏,找个小伙子来哄老子?真当老子神志不清快死慌了?
  方雅这盘祸闯大了。
  当天晚上,栋伟在老王那里被劈头盖脸的骂,骂了一个小时。到了后来老王竟然开始哭“我到底造了什么孽?你骗我,小雅也骗我!……我年轻的时候吃的苦已经够多了,连自己的骨血都没有,就盼着你长大了能懂事,能堂堂正正做人……你要找个乱七八糟的女人回来结婚,小雅更是连人都不敢带回来见我!找个不相干的人来蒙我!……我是不是前世欠了你们老妈的,都这把老骨头了还要折腾我?!……”
  栋伟是个孝子。从老爸那里出来后,他一言不发,脸色铁青,直接冲到了方雅的住处。进门就给了方雅一个大耳刮子。
  方雅完全被扇蒙了,捂着脸,痛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哥……”
  栋伟暴跳如雷“别叫我哥,我不是你哥!你怎么能做这种事?……你还是小孩子啊?啊?在上海一个人没人管,就他妈什么都乱来! 27 岁的人了还成天乱混……工作不像工作,老想着东跳西跳一点恒心都没有,外企白领了不起啊? Sony能管你一辈子?工资一分钱不存,吃光花光你以为你老爸是开金矿的?……个人问题也他妈乱搞,你自己说这两年已经换过几个男人了?啊?你别以为我啥都不知道!……”
  表哥走后,方雅靠在落地窗边,静静的看着远处延安高架上穿梭不息的车流。脸上的泪痕已经干了,她没有去擦,就那样默默的站着,发呆……
  表哥这一通臭骂,可以说是把她娃彻底点醒了。以前她的自我感觉和很多白领小资 MM 一样,那都是“超良好”:觉得自己是天之骄子,是人杰,靠自己的能力挣钱,工作环境优裕,工资奇高,在外企不靠关系不靠裙带,老子活的是“自己的人生”;眼睛长在头顶,心长在天上,这个看不起那个看不起;对男人,“玩玩”而已,要想结婚,那得要特别优质!感觉随时都有男人在为自己通宵排号,随时都有男人非我不娶!……我日你以为你裤衩底下是金子做的?
  方雅从小就没吃过什么苦,可以说是一帆风顺,最后成为“方小资”也是顺理成章的。在中国大陆的 top500 外企里面,这种女孩子太多太多了……我们一直都想说一句,中国大陆特殊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产生的外企男女这个特殊群体,实际上是一个弱势群体。这个群体在从大约 1995 年到现在,工作和事业其实都是在一种“扭曲”的氛围里面进行的。也许当我们老了的时候,再回头来看,可能都会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群人?这样一群“游离在体制之外”的人?我们到底为这个社会做过什么?
  凭什么同样的工作,我们可以拿高工资坐空调房?就因为我们高考的时候运气好?
  太大的问题我们不在这里讨论,那是第 4季和第 5季的事。在这里我们只想说,既然都已经走上了这条路,就还是应该要珍惜老天爷和父母给予我们的一切。不要把自己的工作当成是一种资本,工作仅仅是赚钱讨生活的工具而已。它本身不会给你带来一个好生活,只有通过它赚来的钱能够给你一个好生活需要的物质条件,仅此而已。
  一个幸福的人生和你从事什么工作没有必然联系。很多外企白领在生活中完全是 loser 。方雅是不是 loser?我们不知道,这个问题只有她自己能够回答。
  表哥骂了她的这天晚上,她通宵没有睡觉,一个人静静的想了一夜。其间还给我打过电话,当时我明显听的出来她内心世界已经起了很大的变化。在 2003年的这个春节前夜,她想通了很多很多事情,以后的人生之路,也许会不再一样……
  这就是《最后时刻》第二季取名为《沪江不眠夜》的原因。 30 多年前,她的妈妈离开上海, 30 多年后,她回到上海。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国际大都市”,我们祝福曾经的小资 MM 方雅能够生活幸福,至少能比她红颜薄命的妈妈幸福。我们 70s这代人里面的女孩子,学习成绩好一点的,上了大学进了外企的,或多或少几乎都有过和方雅一样的人生想法和心路历程。在此和各位姐妹共勉!
  《最后时刻》第二季《沪江不眠夜》全文完
  后面的话:= 1。是不是感觉“我靠怎么就完了?”呵呵,这是我们有意为之的。《沪江不眠夜》其实不能算是一个故事,叫作一篇记录文比较合适。这个第二季是我们作为一个“必须存在”的东西送给所有 70s女同胞的。
  2。方雅后来的经历:她在 2003 年夏天,通过表哥以前在中行的一个同事介绍,进了一家日本银行的上海分行,作一份和 Marketing差不太多的工作。我 2003年在上海见她的时候,她刚刚去那里上班。后来有没有再换过工作,这个已经超出了《青春》和《最后》的范畴,在这里就不做说明了。她在 2003 年年底结婚,至于老公是不是《沪江不眠夜》中出现过的那几个人物,或者是另外的小伙子,这里也不做说明了。(我们要避免一些和现实的冲突,请大家谅解)
  3。真情告白:这个是在文中提到过的,呵呵。怎么说呢,我不知道大家认为我会在这个 section里写些什么东西。我想写的可能会出乎一些人的意料,尤其可能会让很多小 P孩大吃一惊……
  我认识“方雅”,和她变得很熟的时候,是西安 1997 年的冬天。那时候我已经和“程璐”分手,而方雅也没有谈朋友,我们经常在一起玩。不过那时候仅仅只是朋友关系,而且经常在一起的同时还有两个人:大傻和“赵侠”。赵侠在大三以后就没有怎么住校了,住在她西安的亲戚家。这个亲戚是本系统西安市局的,和大傻家在一个单元。 So ……所以那时候大家就很熟,呵呵。
  后来在北京碰到方雅,两个人在一起了 4、 5个月。这段经历是很自然发生的,不存在什么你追我、我追你之类的事情。就是这个“很自然发生”,让当时年轻的我们都没有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如果我说一句“我和她是最合适的”,会不会招致无数程璐粉丝小 P男生痛殴?呵呵……
  《初恋故事完整版》在很多地方,对人物有程度不一的美化。我们的初衷其实是想记录下来 70s人那段难忘的青葱岁月,在其中当然要突出的就是“爱情”和“友情”(对男孩子来说,可能更难忘的应该是“友情”)。也许是我们的功底欠佳,也许是我们对大学那个纯真年代的回忆太过美好,所以造成了很多阅读者(尤其是小 P孩)看了过后“中毒”太深,认为我和程璐的故事应该是最难忘的……这个让我们有点哑然失笑。
  我想说:我和程璐,虽然那段经历的确刻骨铭心,的确终身难忘,但是我们两个人其实都知道,我们根本不合适!这是两条平行线,永远都不可能交合在一起的。具体的原因在《最后时刻》已经出了的这 1、 2季中有很多阐述,在后面的几季中都还有一些交待。其实你只要是有过相同经历的 70s人,都能同感。(我和程璐最后还是终于见了面的,是 2005 年在广州,详情见第 5季)
  但是和方雅就完全不一样,和她实际上才是真正“很有可能结合”的。要说错过,和方雅的错过才更让人惋惜:当时我和她在北京的时间只有小半年,太短暂,刚刚互相“磨合”的差不多了,她又必须要回上海去了,只能分开。后来我在广州,也争取过到我们公司的上海那边去,但是 BOSS 不同意,老子就只能留下来了。也打过电话想问她愿不愿意到广州来,但是我自己都开不了口,她回上海是背负了很多长辈意愿的,根本不可能为了一份“还没上过床”的感情又跑到广州来。等我们的骗钱公司完蛋,老子终于可以抽身了的时候,她又已经准备要结婚了……所以最后两个人只能在浦东酒店里“折腾一夜”,然后最终告别,不再联系。
  无论从成长经历、学历、工作环境、性格因素等等这些哪一方面考虑,我和她都是最合适的。说得直白一点,“更有共同语言”,因为我们都是外企男女,很多时候更能理解彼此的想法……和程璐,工作以后的我们还可能有什么共同点吗?就算老子 2000 年去了广州,找到了她,又能怎么样?读到这里的本系统哥们儿,或者是各大“本系统”的系统子女,应该都能理解:在那种环境下,出身是一个难以逾越的坎……而且这个都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我和程璐在工作以后已经越走越远,根本不可能还有什么共同语言了。“程大姐”是国家干部,根红苗正,说话都要打官腔的,你觉得这样一个“保鲜模范”和老子这种对朝廷“有点意见”的社会人士可能在一起吗?
  方雅确实没有程璐那么完美,比较小资,比较作,比较爱花钱,比较“爱喝咖啡”……但是我们两人之间没有根本性的矛盾点。至少,我说今天新闻联播上胡大爷比较萎靡,方雅会配合一句“可能昨天晚上运动过量”,要换了程大姐,可能只会被甩个白眼“好的不学,就知道看这些!”方雅的那些毛病对我来说根本就不成其为问题:小资,没关系,你小资你的,我吃我的回锅肉;作,也没关系,老子专医作女;爱花钱,老子挣好了,这是应该的;喝咖啡,没事,我来竹叶青……
  决定两个人是否合适,性格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青春》和《最后》里面,曾经数次提到过,方雅性格很温婉。事实也的确是这样的,我和她在一起,虽然很多时候有点讨厌她的小资,但是从来没有感觉不自在过,都是想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直接去做。她如果对我有不满意的地方,都会采取“点”的方式,两个人几乎就没有吵过架;在程璐面前那可是两回事,有些话不先在心头斟酌一下,那就硬是不敢出口,随便乱说乱动当心脑袋被洗冰,严重点就挨耳光。年轻的时候倒是可以随便扇,他妈不可能到了 4、 50 岁了都还随便扇老子吧?人大面大的……你们可能想说,貌似你娃有点大男人主义? 8错,本大爷就这样,随便你,爱玩不玩!
  乱扯了这么多,只想“真情告白”一下:对和方雅擦肩而过,的确是太遗憾了。后来想想,也许这才真正是年轻的代价。在北京的时候我们都才 25 岁左右,两个人经常在一些小事上吹毛求疵,等到磨合的到位了,可以更进一步了,她又必须回上海去。然后一直分隔两地,等到 2年后再重逢,更加成熟了的我们虽然都有意,但是机会已经无情溜走,太晚了……
  人生有很多错过,我们只能希望不要再错过下一次。
  方雅,希望你一路走好!
  第三季《 青春如歌》 第1 部分
  夕阳的余晖洒在黄浦江上,波光粼粼。7 月初的上海天气很热。我实在走不动了,也可能是不想再走,这一天一夜差点把老子整虚脱。马上就要上飞机回广州,再走下去可能都没力气爬到机场了。我停下来,靠在栏杆上。方雅也停下。互相看了几秒钟,笑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把手搭在我肩上,轻轻的吻了我一下,说“那……我就走了”我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
  出租车过来了,我帮她拉开门。她站在车门边说“我快要结婚了”。我一下呆住,怔怔地看着她。她浅浅的笑了一下“这一天一夜,就算是……就算是补偿一下我们各自的青春吧!”我默默点头。她钻进了车里,对我说“再见!”
  车开走了,我站在人行道上向她挥手。她没有回头。
  我们彼此都明白,这是最后的告别,从此就会永远从对方的心里消逝……
  2003年 7月 8号傍晚,和方雅在黄浦江边分手,我立即杀回酒店,退了房就往机场赶。为什么这个日子记的这么清楚?因为这天老子赶掉了飞机。我日,那天确实太霉了!而且这是我唯一一次赶掉飞机。本来到虹桥的时候时间还多的很,结果突然心血来潮,买了本三联在候机楼蹲厕所。没想到一蹲就蹲上了瘾,出来的时候才发现已经过了换登机牌的时间了。老子当场分特,上窜下跳问了半天,只有补点钱坐晚上 11 点半的一个加班机。霉霉霉!没球的法,只有掏钱了。
  还有 3个小多时,没耍的,于是切咖啡厅坐起,打开本本上网。刚上网就碰到一个在上海的成都老乡哥们儿,转了篇文章过来,是发在当时四川省内较为有名的 XX 网论坛上的。老子一看,立即毛球了!
  当时小孙(大家脱帽先!)的事情闹的很大, 6月份刚刚开庭,但是处理结果……很让人有点愤恨。这篇文章看口气,大约是广州市公 +安局内部的人写来发在互联网上的,有为自己人开脱的嫌疑。而且口气很不把当时的舆论风向当一回事,让人一看就怒火中烧……不过说句老实话,他在里面写的,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尤其是那句“我们广州公 +安负不起这个责”让你确实无可辩驳。
  论坛上跟贴的一大堆,几乎都是在痛骂,日妈捣娘骂什么的都有。当时的舆论导向已经和几个月前刚出事时不一样了,朝廷的意思应该是想尽早了结,抓了一大帮所谓的“当事人”来速判,而且过了不久就宣布永久废止筛沙制度(天朝英明啊!)。所以对于子民在互联网这种非主流渠道发泄发泄也没怎么管了,当是“堵不如疏”。大家在网上也敢说话,敢随便骂了。
  当时老子磨皮擦痒没事干,而且历来见球不得小 P孩乱叫,于是就洋洋洒洒发了篇“重贴”。比较理性的说“首先要感谢小孙让我们不用再害怕被抓去筛沙,他用生命为我们换来了自由,他永远值得我们纪念……”“但是这是制度的错,是朝廷的错,广州公 +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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