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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渔场-第3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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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在小布什和尼米兹的指导下,秦时鸥一行人换路从山腰往下走,继续追击野猪和鹿群。

    一开始他们遇到了一个驼鹿群,就是菠萝的同类,这东西身高马大又有铲子一样的大角,虎子和豹子出去驱赶鹿群的时候,竟然遭遇了抵抗。

    虎子和豹子嚣张了一上午,还有一个照面放倒一只雄鹿的傲人战绩,故而有点轻敌,这样它们遇上驼鹿群,那就比较惨了,因为这可不是只有一只雄性驼鹿,而是一群!

    咆哮着冲出去,虎子和豹子正意气风发的吼叫着,几只身大力不亏的雄鹿轻蔑的瞪了两个小家伙一眼,放下角,好像推土机一样横冲直撞就冲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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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这不是猫(1/5)

    虎子和豹子跑到半路就觉得不妙了,因为鹿群没有逃窜,反而那些暴躁的雄鹿脑袋抄地,直接铲了上来……

    它们知道驼鹿这招的厉害,当初菠萝刚来到渔场的时候,经常用这招收拾它们,连熊大都吃过亏,坐过土飞机。另外,不久之前菠萝还用这招对付过高手。

    高手那么牛逼的一只真鳄龟,当时也栽了!

    于是,看着迎面而来的飞铲,虎子和豹子毫不犹豫,闭上嘴转身就跑。

    这是菠萝给它们留下的心理阴影,就算面对老虎它们也敢斗,因为初生牛犊不怕虎,它们没见识过老虎的厉害,但它们见识过菠萝的厉害,知道驼鹿的这个铲子很可怕。

    终于有了熊大施展身手的机会,秦时鸥拍拍它的屁股,坐在地上玩泥巴的熊大变身雄霸,嗷呜吼叫一声就冲了出去,浑身赘肉抖动,眼中凶光闪烁!

    轮到驼鹿害怕了,驼鹿们是知道棕熊的厉害的,棕熊就是坎巴尔山上的绝对霸主,碰谁灭谁。

    熊大一跑出来,驼鹿们就夹着尾巴跑进树林,有两只懵圈跑错了方向,秦时鸥起身拉开弓弩射了出去,黑刀开枪干掉了另一只,这两只驼鹿就是他们的收获。

    伯德无奈道:“熊大应该绕到对面再露面的,该死,这样只会吓跑它们。”

    秦时鸥更无奈,道:“没看到情况紧急吗?熊大再不出面,虎子和豹子要被那几只鹿给弄死了!”

    虎子和豹子一脸忧伤的跑回来,刚才丢人了。实在是丢人啊。

    秦时鸥拍了拍两个小家伙的脑袋安慰它们,不到两岁的拉拉汪是很敏感的时候。它们现在急切的需要主人帮忙建立自信心,否则以后干什么都会没自信的。

    这么想着。还是土狗好,主人什么不用管,吃屎都能长大。美国这些狗,动辄生病不说,还容易有心理疾病,秦时鸥也是醉了。

    将两只驼鹿放到雪橇上,伊沃森跟玩一样拖着走在后面,小布什转了转,又朝一个方向飞了过去。

    秦时鸥摇摇头。行了,这次捕猎到现在就可以了,继续杀下去,估计野猪鹿群要绝种了,有小布什带着狩猎,简直太BUG了。

    雪后下山是很难的,路面太滑,一个不小心,那就是大危险。秦时鸥不敢冒险。

    路上遇到了一两拨下山的狩猎者,大家收获不多,好的带着一头鹿,不好的就是腰上别一只兔子野鸡之类。还有的只捕捉到了松鼠……

    小布什不断发现野兽,它看秦时鸥不去捕捉了,便很着急。索性自己动手。

    白头海雕是鹰中天王,因为它们不光速度快、性情猛。力量也很大,双爪能抓起二十公斤的猎物。这是其他猛禽所不能相比的。

    金雕厉害吧?但负重能力还不到1千克,在捕到较大的猎物时,它们只能在地面上将其肢解,先吃掉好肉和心、肝、肺等内脏部分,然后再将剩下的分成两半,分批带回栖宿的地方。

    换成白头海雕就不是这样了,管你什么玩意儿,抓起来带走!

    所以,一直以来有人担心白头海雕会攻击人类,它们可是能抓走小孩的。

    好在白头海雕对大型食物没兴趣,而且有不低的智商,知道攻击人类会引发灭绝性反击,故而一直与人类和平相处。

    小布什开始展示它的卓越捕猎能力,一会抓一只兔子扔下,一会抓一只野鸭扔下,期间还抓了一只小驯鹿,那小驯鹿吓尿了,估计它是驯鹿中第一只在空中飞过还不死的存在吧?

    秦时鸥不能打击小布什的狩猎热情,每次飞回来他便笑纳猎物,然后抱着小布什给它整理一下羽毛。

    帮助鹰类整理羽毛,是最好的沟通感情的方式。

    快到山脚下之后,小布什又飞了回来,爪子里抓着一只半大的猫咪。这猫的毛是浅黄色的,上面有淡淡的灰色斑点,身体有些削瘦,四肢细长,小脸滚圆,被扔到地上的时候满脸惊恐,显然吓坏了。

    看到小布什竟然抓小猫,秦时鸥眉头皱起来,他不知道这是谁家养的猫还是野猫,但不能养成小布什抓家禽家畜的行为,否则小镇上谁敢养宠物?

    秦时鸥抱起吓坏的小猫给它梳理了一下粗糙的毛发,让小布什飞下来站在雪橇上,批评道:“不是不准抓小猫小狗吗?只准抓野猪野鹿野兔和野鸡,以后再抓小宠物,回家不给你吃的明白吗?”

    小布什瞪着秦时鸥,挥舞翅膀嘎嘎的叫了起来,眉弓一跳一跳,这是它表示生气的样子。

    看小布什竟然不服气,秦时鸥笑了起来,妈的回去让薇妮收拾你个小婊砸。

    秦时鸥安抚下半大的小猫,他看不出这是什么品种,有点像是家乡的普通田园猫,但是尾巴又短又粗,尾尖是钝圆,这点又和家乡的小猫不一样。

    “谁认识这是猫?会不会是镇上谁家跑出来的?”秦时鸥问道。

    沙克上来看了两眼,小心翼翼的说道:“BOSS,你怀里抱着的不是猫,是猞猁!”

    秦时鸥顿时愣了,提起正在自己暖乎乎怀里撒娇的小猫愕然道:“这东西,是猞猁?!”

    猞猁外形似猫,但比猫大得多,属于中型的猛兽,喜欢寒冷环境,往往躲在高山深处,多见于亚寒带针叶林、寒温带针阔混交林至高寒草甸、高寒草原这些地方。

    这是一种很优秀的猎手,擅长奔跑、跳跃、攀爬及游泳,耐饥性强,有耐心,为了捕食可以在一个地方趴着几天几夜不动弹,又不畏寒冷,孤傲勇猛,简直就是天生的超级战士。

    秦时鸥带毛伟龙第一次上坎巴尔山的时候,碰到过一只猞猁,不过那家伙可是体长一米左右的大猫,当时威风凛凛,秦时鸥一眼就认了出来。

    这个呢?个头一丁点也就罢了,耳朵上还没有标志性的深色丛毛,那可是猞猁的武将头盔花翎,没有这东西还能叫猞猁?

    被秦时鸥拎着颈后皮,小东西很乖巧的瞪大眼睛看着他,满脸无辜的样子,寒风一吹还哆嗦了一下,伸爪子轻微挣扎,要钻到秦时鸥怀里去。

    伯德等人围上来看了看,断定道:“是的,BOSS,这不是猫,这是猞猁!刚断奶的小猞猁!”(未完待续……)

862。辛巴(2/5)

    周末愉快!周末愉快!周末愉快!弹壳祝福每一位兄弟姐妹周末愉快,另外希望看倒贴的兄弟姐妹能回归起点看正版,那就更好了****

    被众人围观,还有两只狗一只熊一只狼,小猞猁顿时害怕了,小爪子一挥舞,很神奇的弹出了一枚枚粉嫩的指甲……

    秦时鸥怕被它伤到,就放到了地上,小猞猁爪子一粘地面,短尾巴一摆,飞快的跑到秦时鸥鞋面上,接着四个小爪子抓着他的裤子,连爬带跳飞快窜到了他的胸膛,接着钻进了衣服里。

    “哇哦,它把BOSS当妈妈了?”沙克惊呼道。

    黑刀翻白眼,道:“拜托,是老爸才对吧?”

    秦时鸥无语,只好环抱手臂拖住小猞猁,无奈的问道:“现在谁能告诉我是怎么个情况?”

    伯德分析道:“很显然,小布什把猞猁抓过来的过程中吓坏了它,刚才BOSS抱起它给了它温暖的怀抱,根据弗洛伊德心理学研究,这种情况下的小兽会下意识的对保护者产生信任感——好吧我编不下去了,谁他么知道这究竟怎么回事?”

    一行人摊开手,现在看来,这小猞猁是赖上秦时鸥了。

    秦时鸥倒不介意家里多养一张嘴,反正薇妮要生孩子了,就当给孩子准备一个玩伴也好。可问题是,这是小猞猁啊,猞猁妈妈没了孩子,肯定会着急的吧?

    这样秦时鸥只能看向小布什,问道:“你从哪里带来的这孩子?”

    小布什茫然的昂头看看天空,嘎嘎、嘎嘎的叫了几声。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索性一扭头。将脑袋塞进了翅膀里。

    “法克!这糊涂虫!”秦时鸥再次无语。

    他将小猞猁放到地上让它回家,小猞猁眨眨水蒙蒙的大眼睛。立马又利索的爬到了他的怀里。

    不愧是顶级的猫科狩猎者,小猞猁攀爬能力是真强啊,爬上秦时鸥的身体,如履平地。

    秦时鸥只好将它放到肩膀上,希望母猞猁能找到它,可小东西嫌冷,又爬下去钻进了它的怀里。

    没辙了,秦时鸥只好带着小猞猁一起回渔场。

    回到别墅,薇妮正在指挥渔夫们整理先去从山上带回来的野味。大野猪和大鹿要放进冰库里。

    冰库里塞了可能有几百公斤的知了猴,全部用盐水腌制然后冰冻了起来,必须得小心不能碰到,否则不好收拾,小东西一滚就没了踪影,当场找不出来,以后会腐烂的。

    冰库最怕有腐烂的东西,腐烂就意味着有微生物,那会产生连锁反应。污染其他东西。

    小野猪和小鹿都锁进了养殖场,小养殖场里现在就一群土猪,双方都没有攻击力,面积又够大。可以相安无事。

    秦时鸥的克制现在起了作用,他从家乡带来的土猪还剩下两对,两个公猪两个母猪。母猪都配种了,是九月份的时候发现母猪带孕的。估计月底或者下月初,就会生小猪。

    大猪生小猪。小猪再生小小猪,秦时鸥觉得这玩意儿可以连环起来,无穷无尽。

    薇妮看秦时鸥的衣服沾满了雪、泥水和草叶之类,便示意他脱下来换衣服。

    秦时鸥眨眨眼,将衣服放到她怀里,道:“里面有一个意外之喜,猜猜是什么?”

    薇妮笑着打开衣服,小猞猁一下子冒出头来,看看薇妮的样子,它抽动了一下黑黑的小鼻头,立马飞快窜出来,又钻进了薇妮的怀里,而且它还很舒适的找到了胸前的位置,软软的、热热的……

    秦时鸥顿时悻悻然,他以为先前小东西坚持趴在他怀里,是因为自己身上有海神气息,现在看来,他自作多情了。

    “哇哦,真可爱的小、小、小——这是猞猁吧?”薇妮先是惊喜的叫了起来,然后愕然。

    秦时鸥有些诧异,薇妮竟然能认出这是猞猁?法克了,就他怎么一眼没认出来?

    薇妮指着小家伙耳朵上长出来的一丢丢黑色长耳毛道:“瞧这个,这是猞猁的标志呀。”

    秦时鸥凑上去看了看,先前他还真是没注意,原来小东西已经长出耳毛了。

    雪莉等人放学跑了回来,一进屋看到秦时鸥趴在薇妮胸前,大萝莉撇撇嘴,俏脸满是不开心,道:“现在有未成年在,所以秦,请你注意点OK?”

    秦时鸥没好气的回过头道:“你乱想什么?小小孩子满脑子脏东西,我是在看这个……嗯,你看,我今天捡了一只小猫。”

    他想骗几个孩子玩。

    大萝莉跑过来一看,然后可怜的看着秦时鸥道:“不,秦,这不是小猫,这是猞猁,它会吃小猫的。没文化,真可怕。”

    秦时鸥要崩溃了,他妈的这怎么回事?怎么谁都认得这玩意儿,就他不认识?连雪莉都知道这是猞猁?!

    鲍威尔随后解释了一下:“我们刚在自然课上学了猫科动物,课本上有猞猁的照片,教学录像上也有,所以看到它的短尾巴和耳毛,很容易认出来。”

    耳毛就是猞猁耳朵顶端长着一些细长的黑毛,这东西不是装饰用的,而是能随时迎向声源方向运动,有收集音波的作用,如果失去会影响猞猁的听力,对这种动物很重要。

    不过也正是这些耳毛,曾经导致了猞猁这一种族险些灭绝,在中世纪以后相当一段黑暗年代里,猞猁被当作害兽被欧洲的人类广泛捕杀。

    那时候除了认为它们威胁家畜以外,还因为耳朵上的黑色耳毛,被人们臆想为是魔鬼的象征,认为它是“撒旦”的宠兽,直到现在还有人认为,猞猁就是地狱三头犬行走于阳光下的形态。

    猞猁是猫科动物,和猫类远亲一样,它们敏感、细腻而胆小,为了躲避杀戮,它们只好心惊胆颤的藏到高山老林深处,不过到了19世纪,这东西还是在欧洲许多国家被彻底赶尽杀绝了。

    薇妮是基督徒,知道这段往事,便对这小猞猁充满爱怜之情,一抱到怀里就心肝宝贝的叫了起来,还去厨房倒了一些热牛奶给它。

    看到牛奶,小猞猁总算愿意离开温暖的怀抱了,它跳下来跟小猫舔水一样快乐的舔着牛奶,舔一会后还上来用脑袋蹭一蹭薇妮。

    秦时鸥一看顿时完犊子,这小东西简直不要太精明,薇妮这会正因为怀孕而母性狂发呢,好家伙,家里又要添丁了。

    果然,薇妮立马追着秦时鸥问有没有给小东西起好名字,秦时鸥自然要把机会让给薇妮,不能这点眼力劲都没有。

    薇妮趴在桌子上幸福的看着小猞猁舔牛奶喝,想了好一会,像小女孩一样欢呼雀跃道:“就叫辛巴好不好?狮子王辛巴!”(未完待续……)

863。赶走雪(3/5)

    秦时鸥愕然:“辛巴?是,狮子王叫辛巴,可问题是,这是一只猞猁啊。”

    “狮子是猫科动物,猞猁是猫科动物,它们有一样的祖先,是远亲的关系,我们要给小猞猁一点志向,所以用辛巴这样的名字来鼓励它,不是很好吗?”

    薇妮越说越高兴,自己把自己先说服了。

    秦时鸥竟然无言以对,但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小猞猁不知道自己有名字了,只是两人对着它指指画画,它也知道跟自己有关,便喝光温牛奶,跑过来抱着薇妮的手卖萌,毛茸茸的滚来滚去。

    薇妮宠溺的用手指点了点它的额头,道:“好了,亲爱的,从今以后你就是辛巴了,你是北美猞猁王,对吗?”

    小猞猁知道个蛋蛋,它就知道抱着薇妮手臂打滚。

    秦时鸥觉得以后不能让薇妮起名了,太没有挑战性,全是这个王那个王,他想找白狼王小洛波,结果这混蛋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暂时找不到。

    辛巴身上挺脏的,整天上蹿下跳爬树钻草窝,毛发上全是泥沙雪草,这也是秦时鸥第一眼没认出它身份的原因之一。

    薇妮放了温水给它洗澡,虎子和豹子跑进来,躲在门口露着小脑袋看小猞猁。

    秦时鸥回头问道:“小萝卜头呢?在哪里?”

    虎子和豹子对视一眼,低下头一路小跑下了楼,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猫科动物不喜欢洗澡,猞猁也是这样。看着潾潾热水,辛巴大王顿时慌张起来。踹着小腿就想跑。

    薇妮对付小家伙们已经有经验了,眼疾手快抓住脖子。直接给塞了进去。

    小猞猁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跟下了油锅一样,竟然满脸的慌乱。

    秦时鸥怕它伤到薇妮,给它输入了一些海神能量,这样可以安抚它的情绪。

    果然,接受了海神能量之后,辛巴大王安稳一些,估计也感觉热水暖暖和和挺舒服的,眯着眼睛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开始享受热水泡澡。

    当然,它的双爪一直牢牢抱着薇妮的手腕,生怕滑入水里。

    薇妮让秦时鸥给它打了沐浴乳,这是专门给小家伙们用的,含有驱虫、蓬松毛的功能,但没有香味,因为小家伙们嗅觉灵敏,沐浴乳若是味道太刺激,会伤害到它们。

    猞猁是一种代谢比较慢的野兽。它们应该胖乎乎的才对,可辛巴大王有点瘦弱,跟当初的小萝卜头一样,毛发沾水后。就变成了一个大萝卜。

    薇妮帮它洗了两遍澡,用毛巾擦干后再用电吹风吹开毛,这样小猞猁才好看一些。

    猞猁是很漂亮的猫科动物。圆润的脸蛋很有喜感,身上毛发发达。耳尖有黑色的耸立簇毛,腹毛很长。背部毛发很厚,摸起来手感很好,这也可以帮助它们御寒。

    辛巴大王还是幼儿,毛发没有发育完整,所以它才会喜欢钻人的怀抱,因为它御寒能力不够强,总是感觉冷。

    和大多数猞猁一样,辛巴大王的脊背颜色较深,呈红棕色,腹部上的毛呈淡淡的黄白色,眼周毛色发白,两颊具有几列明显的棕黑色纵纹,看上去很有点傲娇范儿。

    最可爱的是它的爪子,好像大脚怪,小猞猁拥有一对和它身体不成正比的大爪子,上面包被着长而密的毛茸茸的绒毛,好像穿着雪靴一样。

    这是猞猁千百年来进化的结果,它们经常要在厚厚的雪地里捕食,只有爪子足够大提供的压力面积足够大,身体才不会陷入积雪中。

    有了小猞猁,别墅的氛围变得朝气很多。

    和刚刚来到别墅的小萝卜头不一样,辛巴大王不怕生,是个自来熟的小东西。

    薇妮抱它去了客厅,它跳下来后甩甩身上的毛,就东跑跑西窜窜。

    雪莉对它招手,它就跑过去亲昵的用脑袋蹭了蹭雪莉的小手,鲍威尔给它一片肉干,它张开嘴就吞了下去,然后瞪着大眼睛求继续喂。

    它也不怕虎子和豹子,拉拉汪跑进来后,它热情的迎上去,拉拉汪不屑和它这样的小东西玩耍,辛巴大王不在乎,死皮赖脸跟在后面,跟小尾巴一样滚来滚去。

    不过,它就是害怕小布什。

    小布什拍打翅膀飞进来,正在和虎子抢球玩的辛巴大王打了个哆嗦,连滚带爬冲向薇妮,然后抓着裤腿飞快窜到了怀里。

    秦时鸥觉得以后小猞猁会成为渔场一霸,这家伙厚脸皮,又能跑又能跳还能爬树爬墙,调皮捣蛋起来,谁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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