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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袭!最强妻主-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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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说起三皇女来,刘宫侍就更发愁了,也不知道三皇女找没找到,边境那么乱。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

    亏得凤后还有心情在这里赏景。

    凤后似是明白刘宫侍要说什么,轻笑起来,“本宫知道阿爹担心三皇女,无妨,三皇女无碍,只是恐怕要吃些苦头了,谁让她平日里不提防她那些豺狼虎豹般的姐妹,这次让她张长记性。”

    刘宫侍松了一口气,这会儿看着窗外的雨滴唰啦啦的落下也不觉得压抑了,倒是觉得清凉的水汽冲淡了几天以来的烦躁。

    既然凤后说没事,那就是没事,难得凤后心情好,自己也不能苦着一张老脸啊,宫里的贵人们最是看不得愁眉苦脸的,若是会讨喜,贵人们心情也能好些。

    “凤后说的是,您有自己的打算老奴就不说这等扫兴的话了。”刘宫侍脸色缓下来,露出笑意,“昨天珍宝阁孝敬了您一匹大红镂金的刻丝,那料子顶好,您要不要看着做身衣服?”

    凤后露出一丝兴味,显然心情不错。

    “哦?好啊,待会儿拿过来本宫瞧瞧,本宫也做身新衣服。”

    说是这么说,这后宫几时能少了凤后的新衣服?缺了谁的也不能缺了凤后的啊!凤后三天两头裁新衣。

    刘宫侍此时倒也能理解,恐怕凤后是想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旧”吧?

    这宫里的男人恐怕除了勾心斗角,就是整日盘算着今天穿什么衣服,配什么簪子,戴什么珠花吧?

    想到这儿,刘宫侍又想起了一件事。

    “对了,老奴记得上次宫宴上,方氏头发间带了一只样式十分奇特的发钗,样式看起来有些眼生,但戴起来着实好看的紧,看起来像一朵金色的牡丹,那金色花瓣薄如蝉翼,活灵活现的,走起路来,就像是一朵鲜花随风轻轻荡漾,凤后要不要我问问他哪里做的?”

    说起这首饰来,刘宫侍滔滔不绝,眉飞色舞,显然是深谙此道。

    方氏说的就是方俞静,嫁给了曾家的一个庶女,方俞静乃是方家嫡子,如此一来,本就是低嫁,可谁知,那庶女没过一年就撒手人寰,留下了方氏和一个还在腹中的孩子。

    说不苦那是骗人的,但谁知屋漏偏逢连夜雨,也不知是谁,传出了方氏命硬,克妻克女的话,方氏一气之下挺着肚子就大归了。

    曾家不比三大家族之一的方家,没胆量跟方家叫板,再加上那早死的女儿本就是庶女,为一个早死的庶女得罪方家就更不值了,于是也就顺水推舟,不但没有阻拦,而家连嫁妆也都一分不少的给送了回去。说是即便婚姻不成,也就当结个善缘了。

    方氏回了方家那就是方俞静了,上有作为方家家主正夫的父亲护着,谁能欺负了去?

    于是就像未出嫁的男儿般,过起了逍遥自在的生活,十月怀胎生下一个女婴,方家正夫心疼儿子,更是将那女孩当眼珠子一样的护着。

    起了名字叫做方永华,方华,通芳华,意思美好的年华,但世人说刹那芳华,方家正夫又怕这女娃随了她母亲一样不长寿,于是中间加了一个永字镇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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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千丝万缕() 
“他上次不是从徐州县城回来就入宫参加宴会了吗?”

    言下之意是,要是那钗子是时兴的样式,应该是在徐州县城做的。

    刘宫侍一想,也是,自己如果明目张胆的去问不就将二人的关系暴露了吗?好不容易搭上方家这条线,可千万不能因为这些小事被人看出端倪来。

    “凤后果然机敏,不比我这生了锈的脑子。”刘宫侍笑着拍马屁,丝毫不怕凤后不快,“那我命人去打听一下,要是真的有这样的手艺,肯定名气不小。”

    三月十五这一天,徐州县城城东的美人妆来了一位稀客。

    美人妆顾客盈门,衣着华丽的男子们依旧在挑选首饰,并没有注意,伊良则领着一个头戴帷帽的男子及几个仆侍进了后院的屋子。

    说是宫里来的人。穿着便装,个个衣着虽然说不上华丽,但骨子里的气质倒真不像是骗人的。

    “不知大人来此有何贵干?”伊良心中也纳闷,美人妆几时能做宫里贵侍们的生意了?所以伊良对这个自称宫里来人的男子防备不减。

    男子也不恼,开门见山,淡淡的道:“宫里的贵人看上了你们这里的首饰样式,希望能带几件精品回去给咱贵人瞧瞧。”

    按理说宫里的首饰都有专门的机构制作,外边的手艺哪能和宫里相比?学得一身本领,谁不想卖给帝王家?

    伊良就更纳闷了,美人妆虽说在附近几座县城小有名气,但也还不至于传到宫里的程度,他们或许觉得自己的生意做的不错,卖出的首饰也不错,但能够惊动贵人?说什么也不大可信。

    就像有人告诉一只小蚂蚁,说:天上的苍鹰注意到你了,觉得你头上的角长得好,想要你过去给它看看。

    你说这不是开玩笑么?

    宫里的人哪个不是察言观色修炼到极致的人精?男子看伊良表面上和善,实际上却有些不以为然的样子。一想刘宫侍交代给自己任务时话语里的那一丝郑重,于是拿出了随身携带的宫牌。

    在宫里,但凡要与外界交流,想要自由走动,都需要一块腰牌,他因时常外出采买,才能得来一块。

    伊良一看宫牌,便知道这人的确是宫里出来的,宫牌上一只红色的朱雀雕刻的栩栩如生,民间的手艺是仿造不出来的,也不敢仿造。

    男子也不愿意拐弯抹角,直接道:“我也实话告诉你,前些日子有朱雀城的贵夫途经此地,买了一只薄如蝉翼的牡丹花钗,宫里的贵人看了觉得不错。”

    这已经是很高的赞赏了,但凡有点眼力劲的都该巴巴的赶着给自己送礼,求自己在贵人面前美言几句。

    伊良略一思索便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万一真能借此搭上宫里的人呢?对生意大有好处。

    但这种涉及到宫廷的事情,可大可小,不是自己能够做主的,要赶快给主子传个信。

    “大人放心,我过两日便将挑选好的首饰定下来,给您送过去,只是不知道大人在何处落脚?”

    这番话有点意思,男子听着也觉得伊良心思用的不错,挑选两日意思是很重视,这是人之常情,大家也都能理解。

    但事实上是不能自己做主的意思吧?听说这美人妆是凌琅阁的产业。

    送走男子,伊良扭头就写了一个小纸条,装进小竹筒,放飞了一只信鸽。

    男子坐在街对面冷冷清清的茶楼上,亲眼看着信鸽向北飞去。

    “果然做不了主,只是不知道这凌琅阁和方家有什么关系。”

    身后一个长相颇为精明的男子,伸着脖子,压低声音道:“大人是怀疑这美人妆和方家有关?”

    男子无声的呡着茶。

    “不然方氏怎么会与原无故的来这区区徐州县城探亲呢?你看以方家的门第,能和这地方的人有什么关系呢?是处反常必有妖。”

    长相精明的男子面露疑色。

    男子以眼角余光睃着他,心中不耐,精明都长在了脸上,一点没往心里长。

    “有什么话就说吧。”语气也冷了些。

    “可是那方氏能明目张胆戴在头上的东西真能当真?说不定还是有什么阴谋等着呢?”

    所以才查嘛!主子一时兴起,想不到这些小事,都得手下的人帮着处理。男子更为鄙视身后的宫侍了,为什么有些人永远都是下等的奴才?抽一鞭子才走一步的走狗,谁用着心里都会不爽,要想到主子前边才能抓住机会往上爬嘛!

    这次的事情如果自己办得好,说不定还能让刘宫侍高看上一眼,以后也好在贵人面前露个脸啊。

    不过这次的事情还真被男子摸到些门道,由此看来,这人也算聪明,可惜凭他的人脉在徐州县城想要摸清这些还太难。

    两天后,男子拿着精致的首饰离开,回去复命。

    但伊良却越想越不对劲,他这两天也没闲着,宫里的情况也摸到了一点。

    同时也问过凰宫宴会之前徐州城来了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在这里做了什么事情。

    虽说这些事情想要问出来不容易,但架不住美人妆是专门做男人生意的,有男人的地方就有八卦,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被他套出一些有价值的消息。

    还真有不该出现的人在不该出现的时间,出现在了徐州县城这么个屁大点儿的地方。

    一个客栈老板家的,说是年前有个衣着华丽的男子曾经在她们家住宿。

    好像是什么方氏的

    于是伊良就查了下这个方氏。

    不查不知道,这一查之下,果然有些不同寻常。

    方氏是方家嫡子,虽不是嫡长子,但那也是方家正夫十分宠爱的孩子,几年前,下嫁给三流的曾家的一个女儿,还是庶女?

    想想还真是有些没道理。

    但还有更没道理的,这方家儿子嫁过去没多久,妻主就死了,留给他一个遗腹女,方氏大归之后每隔一段时间就来徐州县城探亲,据说是一个远房长辈。而且还偷偷摸摸的。

    想想就觉得有猫腻,但方家是什么家族?朱雀国三大家族之首,势力大得很,就算有人觉得不对劲,也不会伸手去查,万一查出个私会什么的怎么办?反正不关自己的事,没人会去碰这种事。

    但这次的方氏探亲的事情,的确有些可疑,说不定就和美人妆有什么关系,他才不得不暗中查探。

    不然方氏以前探亲都是很低调的,为何这次竟然如此粗心,带了只有美人妆才有的首饰进宫赴宴?

    说不是故意的谁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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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乌云部落() 
如果是故意的,那么他的目的是什么?

    难道就是像刚刚发生的这样,让美人妆和凌琅阁被宫里的贵人注意到?

    这样做他有什么好处?

    他来徐州县城这么个小地方又见了什么人?

    其实换做别人,他可能也想不到这么多,但是来人口中声称的贵人让他起了疑。

    关于方家的事,主子没有瞒自己,主子生父和方家有关的事也曾和自己提起。

    思索良久,伊良都得不到结论,又想着这件事还是要尽快告诉主子,万一有什么事,自己忽略掉或想不到,给耽误了,岂不是让主子处于被动?

    伊良提笔写信,将查到的消息都告诉了凌小小。

    远在蛮荒的凌小小此时才刚刚收到他的第一封信。

    此时也觉得蹊跷。

    但她远在蛮荒,没有更多的线索,只能先把这件事情暂且压下。

    当前最主要的还是和蛮荒部落的生意。

    凌小小读完信之后,想了想,将信烧了,没对任何人说起这件事情。

    震雷不能完全相信,告诉冬雪又觉得没必要。

    思考间,只听见毡房外响起“嗒嗒”的马蹄声。

    “小小啊!快出来!”隔着老远,就喊了起来。

    这几天老族长一直在各部落奔走,前几天都没什么收获,毕竟要让蛮荒的壮年劳力走出蛮荒,远离家乡,有些困难。

    双亲在,不远游。

    但今天听族长的语气,看来是有收获了。

    凌小小收拾好情绪,换上笑脸迎了出去。

    “来了!来了!”

    出门一看,果然是有了收获,一个面带刀疤的女子正与族长并肩走来。

    “瞧瞧我给你把谁带来了?给你介绍,乌云部落的族长,李翔。”

    老族长的四国语言说的不是很通顺,一般情况下都是让正夫林语翻译,今天竟然也说了几句,可见是真高兴。

    “李族长,我是凌小小。”凌小小自我介绍的同时,也在不着痕迹的打量眼前人,主要是她的名字不像是蛮荒人。

    “凌小姐,幸会。”同时李翔也在打量眼前这个半大的孩子,语气冷淡,没一丝热情。

    按理说有胆量深入蛮荒的人,怎么说也得有些本事,先前听老友说这人年纪有些小的时候,还当是二十多岁的黄毛丫头,只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却没想到竟然是这么个乳臭未干的半大孩子。

    她顿时就觉得此事不靠谱,但碍于老友的面子,还是打了个招呼。

    “李族长怎的如此看我?没想到世人多以貌取人,今天就见到一个。”看着这老女人藐视的目光,凌小小心头火起。

    她本就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只是有时候不愿意发火,没想到这人的目光如此不加掩饰的鄙视,真当我是泥人不成?

    既然想合作,想赚钱,那就要按我凌小小划出的道道来。

    有些人就得给她个下马威,不然你对她客气,她却只当你懦弱畏惧她。

    果然李翔似乎有怒火,但还是强自压了下来,一张带刀疤的脸略带扭曲。

    换了一般人或许会怕,但凌小小是谁?长这么丑还出来吓人,你当我会怕?

    老族长有些尴尬,毕竟两个人都是自己的客人,现在这样分毫不让的对峙,让她面子有些抹不开。

    凌小小才不管这些,目中无人的道:“想合作就留下,不想合作就算了,难不成你这样轻视我,还要我屁颠屁颠的给你送钱不成?”

    但凌小小笃定她会服软,因为老族长这些日子跑了这么多部落,大家都在观望,唯有这个李翔跳了出来,而且听语言还是四国之人,不是处境不妙,估计没人会当这根出头的椽子的。

    李翔双手紧握,目露不甘,被一个半大的孩子压制的确无法让人心中愉快,但也没办法了,势比人强,现在这凌小小是自己唯一的救命稻草了,不论怎样都要抓住。

    “凌小友说笑了,我这人不善言辞,得罪之处,还望小友多多包涵。”李翔略微躬身的道歉,即便是如此,对她来说也已经是最大程度的让步了。

    老族长看的目瞪口呆,四国人原来都是如此讲话的吗?太有学问了!

    没想到凌小小这孩子还挺厉害,三言两语就让自己这老朋友服了软。

    此时也到自己出场的时候了,老族长开始和稀泥。

    “咳咳,站在这里做什么,进屋!”

    此时林语也迎了出来,呼唤人端茶倒水。

    凌小小以及两位族长进了毡房。

    凌小小朝外边道:“震雷!在周围巡视。”

    只听一声淡淡的“是”,也不知震雷从哪里冒出来的。

    等到端茶的奴仆退下之后,毡房里只剩了她们三人。

    凌小小这才端起一杯茶水,凑在嘴边,慢慢的咂了一口。

    她不打算开口,此时开口的话,刚才的努力就白费了,反正着急的不是自己。

    李翔本以为凌小小一个半大的孩子,肯定会沉不住气,但没想到对方竟然好整以暇的品起了茶,好像这蛮荒的粗茶有多美味似的。

    老族长也知道此时自己不适合说话,这是她们二人的较量,自己虽然喜欢和稀泥,但也不是不分场合的人。

    三人竟然同时沉默了,整个毡房里只剩下凌小小轻轻地有节奏的咂嘴品茶声。

    气氛凝固。

    凌小小倒是不急,但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凌小小的茶已经下去一半,李翔却是在她有节奏的轻微啧啧声中有些坐不住了。

    如果换了是其他部落,指定不会如此急躁,但她不一样。

    李翔本是四国流放的官宦家族,一路上老弱病残都死的差不多了,只剩她和一个弟弟活着到了蛮荒。

    还好她有一身蛮力,加上学过一些拳脚功夫,才聚集了一些同是流放之人的四国人,拉起了杆子,抢了地盘,以部落自称。

    这些年经营的还不错,也倒是安安稳稳,但没想到白虎国借道攻打朱雀,正好路过她们乌云部落。

    本来是相安无事的,让她们过去也就罢了,但是谁也想不到不知怎的,白虎国的几个兵痞子不知从哪里得来消息,知道她弟弟长得貌美,竟然有人打上了她弟弟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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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抉择() 
趁她们不备,竟然准备掳走弟弟。

    结果被她们发现,不得已将事情闹大,惊动了白虎军的高层人物,这才保下了弟弟一命,但是声誉算是毁了。

    后来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那白虎军行军露营好好地,怎么会知道她弟弟貌美如花?

    定是有人暗中捣鬼!这些年乌云部落在蛮荒靠武力虎口夺食,肯定得罪了不少人,于是想出这一招借刀杀人来对付她。

    本来她是不惧的,但是后来听说那几个兵痞子原来大有来头,是白虎国大家族的纨绔,家族势力大得惊人,这次她们没有手,还被上级训斥,梁子已经结下。

    又听说朱雀与白虎已经议和,从此之后北边三地就是白虎国的地盘了。

    那些来军中镀金的纨绔必定会随胜利大军班师回朝,到时候如果再次路过此地,估计她们一个小小的部落是奈何不了已有军功在身,必定会高升的那帮纨绔。

    此时,她一听到老朋友和自己说起凌小小这件事,就觉得是个机会。

    如果借此机会,回到朱雀国,那帮纨绔的手再长也伸不到朱雀境内,到时候只要自己改头换面、低调行事,必定能躲过这一劫,弟弟也好远离这片地方,重新开始。

    想到这里,李翔再也按耐不住,顾不得面子,听老友说这凌小小虽然年纪不大,但手中已有一份不小的产业,不论是靠老一辈庇荫,还是自己的能耐,都能轻易地达到她们想要的结果。

    “咳,凌小友,关于生意的事,满都老族长已经把生意的事情和我说了,我那边人马虽然不算多,但个个精壮,一个顶两。”说完,期待的望着凌小小。

    凌小小听她这样说,放下了手中的茶杯。

    轻轻地“咣当”一声落下,李翔的心也跟着稍稍放下些。

    “李族长,我猜的没错的话,你是四国人吧?”

    李翔神色微敛,颔首道:“正是朱雀国人士,被流放至此。”说到被流放的事情时波澜不惊,似乎早已遗忘,但微垂的眼睑却是闪过一丝落寞。

    “那为何不继续呆下去?你也说了,你们部落个个精壮,假以时日,必定能在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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