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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灵时代-第2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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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也没有任何好处。

    “刚才那些事情,都是你安排好的吧?”孔颖达的声音响了起来,苏宁一边把他扶到座椅上,一边说道:“是的,学生以为,这样一来,更能说服孔师不要对承乾那样的苛责,孔师来之前几日学生与承乾私下交谈了一些事情,感到承乾心中的不满,任何大的错误,都是小的错误酝酿而成的,学生预感到危险,不想让这种事情真的发生。”

    孔颖达深深叹了一口气,叹道:“你说的有道理啊,有道理啊,太子也是人,也会犯错,也有自己的感情,老夫之所以那么做,就是因为担心太子会走上弯路,没有一个老师希望自己的学生会走上弯路,也没有一个臣子会希望皇帝成为昏君暴君,老夫被陛下委以教导太子之重任,从领命的那一天起,就不敢有丝毫懈怠,可是,却被你说成这样,老夫这才惊觉的确有些不妥,但,唉……”

    孔颖达没有发怒,没有因为苏宁的话语对他不尊重而感到怒气勃发,反而是轻声细语,仿佛一下子老了好几岁。

    苏宁说道:“孔师之言也有些不妥,孔师的做法本来无可厚非,这是对的,孔师对太子充满责任心,这也是难能可贵,但是,孔师最大的错误,就是把太子当做圣人,不希望太子犯一丁点儿错误,而在太子犯错误的时候,又不能心平气和的让太子认识到错误,并且改正,而是以严厉的措辞对待太子。

    没有任何一个人喜欢被别人责骂,陛下宽容大度,饶是如此不还是对魏侍中的顶撞恼怒不已,喊着要杀了魏侍中吗?太子渐渐长大,更是如此,从小被责骂到大,谁能承受得了?孔师为何不能拿对待学生的态度去对待太子呢?太子就真的那样的不同凡响,若是孔师这样认为的话,那么学生可要告诉孔师,太子恰恰希望被孔师像对待学生一样对待,少些责骂,多些宽容,对于谁都有好处。”(未完待续。。)

马技乞丐(本章免费)() 
《防、采、集、章、节,与。小。说。内。容。无关,请勿。阅读!!正确。的内。容在》

    兵器坊这一条街并不是很长,毕竟地处东海之畔,似乎离战争很远,至少这里并不是战争的集中地,所以富贵人家宁愿多花钱买些品鉴贵重之物,增加风雅,而普通百姓更愿意多买几张,为他们的生活增加一些保障,真正购买兵器的并不多,所以开着兵器坊的铺子也并不是很多。

    燕国不像魏国,魏国人从小就接受军事化的训练,被灌输着魏人是优等民族的思想,那里的人们对于兵器和骏马的狂热爱好,是其他国家远远不能比拟的。

    这条街的街头,有一块空地,平时都是闲汉们坐着吹牛聊天的地儿,几株参天的大树下,总会坐着一群人,也有一些小商贩雇不起门面,就蹲在这个地方摆个摊儿卖些东西,通常情况下,衙差们也并不会去管,从这些小摊贩的身上,他们明白挤不出什么油水。

    韩青带着韩漠来到这里时,只见一棵大树下已经挤满了人,三四人围成一个大圈子,里面传来骏马的嘶叫声,那骏马声音极响,中气十足,韩漠只听马的声音,就知道那是一匹好马。

    围观的人群时不时地叫起好来,这些叫好声,显然也是情不自禁地发出来,这让韩漠很疑惑,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好节目在等着自己。

    韩青凭借着十几年锻炼出来的好身体,很轻松地为韩漠挤开了一条道,等韩漠钻进去,这才发现,在人群之中,却是有一人正在表演马技。

    那骏马鬃毛茂密,全身都是油亮的乌黑顺毛,健壮高大,而在它身上轻盈地窜上窜下的,却是一个身材瘦弱的小个子,不过二十三四岁年纪,皮肤黝黑粗糙,像是穷苦人家出身,至少他身上穿着的衣裳在东海城只有乞丐会去穿,邋遢不堪,残破的不成样子。

    不过这邋遢的乞丐马术倒真是让人惊叹不已,骏马前奔后退,在乞丐的控制下,表演着各种超难度的动作,有些动作几乎是难以想象出来的,他甚至可以两腿挂在骏马脖子上,与骏马来个大眼瞪小眼,引得四周的人们一片哄笑,但却又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韩漠内心佩服的人并不多,能让他钦佩的,必定在某一方面确实有着独特的造诣和能力,而这个表演马技的小个子乞丐,还真让韩漠生出几分钦佩之心,也跟着人们一起鼓起掌来。

    就在人们看得眼花缭乱,惊喜连连之时,那小个子忽地勒住马,以一个漂亮的翻身落在地上,尔后对着四周众人拱了拱手。

    韩漠这时候才看清这个乞丐的脸庞,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像一块岩石,即使是那一对深黑的眸子里,也没有半丝情绪,给人一种几位冰冷的感觉。

    他本以为这乞丐拱手之后,必定来上一段讨要赏钱的说辞,但是和他想的不同,这个乞丐似乎很拙于言辞,拱手之后,回身从地下拿起一顶斗笠托在手中,尔后走到人群边,很木讷却又带着一丝期盼地看着面前的客人,那是希望能够得到几文赏钱。

    这年头,开热闹的事儿人人都愿意往前凑,可是掏钱的事儿,那都是避之不及,乞丐刚刚拿起斗笠,便有不少人散开,等到乞丐伸出斗笠讨要赏钱的时候,所有人刚才那种兴奋的情绪立刻消沉下来,毕竟东海城的百姓远远谈不上富裕,自家都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哪里还愿意搂钱赏人。

    乞丐转了一圈,也不过得到十几文铜钱。

    “驯马的,你这匹马多少银子卖?”一个看起来还有些阔气的公子道:“你开个价,我出银子买下来。”

    乞丐依旧是面无表情地摇摇头,只是托着斗笠,在所剩不多的人群转了一圈,终于来到韩漠面前,探出斗笠。

    他的脸色黝黑中带着枯黄,身体很单薄,看起来似乎营养不良,额头微微凸起,长相很平凡,是那种丢在人堆里也不会吸引任何人注意的那一种。

    韩漠笑眯眯地问道:“你是一个堂堂男子,有的是本事,这样在街头卖艺讨要赏钱,不觉的有失颜面?”

    乞丐抬起头,瞥了韩漠一眼,声音如冰一样冷淡:“我自己做事卖力气,得到的银钱不丢人!”

    “好!”韩漠嘻嘻笑道:“有意思,有意思。”他正要摸银子,忽地想到自己的银钱方才全都给了韩掌柜,于是向韩青道:“你带了多少银子,都给他!”

    韩青一愣,但很快就摸出一两碎银,道:“少爷,就这么多。”放进了乞丐的斗笠中。

    乞丐没有再说话,只是看了韩漠手中的阴阳棍一样,眉角微微跳动,转身走开。

    “少爷,为何给他这么多银子?”韩青低声问道。

    韩漠托着下巴道:“他是一个有骨气的人,混到这个样子,恐怕是落难了,一两银子或许能帮他一帮。”心中却在盘算着,要不要将这乞丐领回府中,毕竟拥有这种神乎其技的驯马高手并不多见,带回去教习自己习练马术,倒也是一个极好的主意。

    他正想上去请乞丐到酒楼坐一坐,却听身后有人叫道:“黄班头来了!”

    围观的人迅即闪开,本来被挤得密不透风的人群,此时早只剩下稀稀落落几个人。

    韩漠嘴角泛起一丝冷笑,这黄班头是东海府衙的护卫班头,算得上是东海郡守萧幕瓒的亲信,他本身更是萧幕瓒当初上任时从燕京带过来的。

    韩漠扯了扯韩青的衣裳,二人走到了大树后面,往远处望去,只见黄班头一身皂衣,领着三四名手拎杀威棒的衙差正悠悠然向这边行来。

    人群中有好心的对着乞丐轻声叫道:“驯马的,快些骑马走吧,待会儿想走都走不了了。”

    乞丐正在收拾东西,听到叫声,竟是回过头来,对着那提醒的人微微一笑,他本来冰冷的脸庞,却因为这一笑而温柔的多。

    乞丐收拾好东西,黄班头已经领人到了,几名衙差立刻将乞丐围起来,嘿嘿地笑着。

    黄班头腰间挎着一把刀,走三步晃两步,眼睛一直盯着那匹骏马,满是贪婪之色。

    他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一眼就看出这匹骏马是地地道道的魏马,而且是魏国骏马中的上品,脚力和速度那是顶呱呱的,拉到马市上,就算贱卖,也能值两三百两银子,那可是大大的宝贝。

    “打哪儿来啊?”黄班头瞥了乞丐一眼,淡淡问道。

    乞丐依旧如同一块岩石,脸上没有半丝表情,淡淡地道:“魏国!”

    “就知道你是魏国人!”黄班头嘿嘿冷笑:“你脚上的破靴子,也只有魏人才穿的习惯。”

    乞丐脚上穿的靴子已经很是残破,但却和燕国的靴子大不相同,除了又高又深,最显眼的就是靴后有一个弧形弯卷,就像月亮一样,看起来还颇有些美观。

    黄班头又打量了乞丐两眼,才继续问道:“来东海郡做什么?”

    “讨生活!”

    “讨生活?”黄班头冷笑道:“魏国活不下去了?”

    乞丐抬起头,眉角微微一紧,淡淡地道:“大人,我犯了什么燕国的律法吗?”

    黄班头握着刀柄,冷声道:“你一个魏国人,穿得破破烂烂,却有这样一匹上等好马,在我东海郡意欲何为?嘿嘿,该不会是魏国的探子吧?我听说魏国有一个衙门,叫什么‘黑旗’。那黑旗部众遍及各国,打探他国情报,暗中破坏他国秩序,我看你就是黑旗部众。”

    “我不是!”

    “不是?”黄班头便要上前去拉骏马:“这可由不得你说了算,走吧,和咱们去衙门一趟,是不是,你和郡守大人说去。”

    他还没有碰上马缰,那骏马忽然打了一个响鼻,一声长嘶,两只前蹄抬起,便要向黄班头踩踏下来。

    黄班头吃了一惊,好在他还有几分本事,就地一滚,躲过骏马这致命的一踩,虽是如此,但是一场大雨刚过,地上早已泥泞不堪,这就地一滚,整个衣裳顿时泥污一片,好不狼狈。

    “妈的!”黄班头恼羞成怒:“弟兄们,给我打这个魏国的奸细!”

    几名衙差应了一声,毫不犹豫地冲向乞丐,抡起杀威棒,对着乞丐劈头盖脸地打了下去,那乞丐却似一块岩石,也不还手,任由杀威棒雨点般打在自己身上,只几棒子打下去,乞丐的额头便被打破,鲜血顿时流了下来。

    “少爷!”韩青一攥拳头,便要冲过去,却被韩漠拉着,轻声道:“等一下,我倒要看看,这个小子有多大的忍性!”

后记 战歌() 
于此同时,元始天尊高座于台前,下面二代弟子三代弟子静坐于下面。看着那自己千挑万选的弟子,每一个都是精挑细选而出,也许是自己太过于呵护,让他们基本上无灾无难。为了他们与自己兄弟产生隔膜。不过看着自己师兄师弟远走洪荒,整个三教只有靠自己掌握,不能让这些弟子做的有些过火。

    原始天尊点头对身后的白鹤童子点头试一下。白鹤童子马上敲响宫前的钟声,让这些弟子在这里安静些。

    “你大师伯和三师叔还有一些洪荒大能要前往混沌之中,与山元汇合,求机缘。走的时候托付于我,让我代为照顾一二,尔等切记,三教本一家,尔等这段时间不可以寻找截教晦气,要不然我必要重罚。”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玉符飞向原始天尊。元始天尊伸手接过玉符一看,不由的笑了起来。那个山洛原始天尊去金鳌岛见过,在元始天尊眼里,那个孩子资质不错,跟脚更是非凡,通天此意就是给山洛找个靠山,不被人欺负,可见通天对山洛的喜爱。

    “老师,弟子想随大师伯还有三师叔前往混沌寻找机缘,毕竟洪荒圣位已满,神道神圣以将有两位,弟子不修神道,还望老师允诺。”云中子从座位上起来,对着原始天尊拜道。

    “你可要想好,那混沌中危险无处不在,一处混沌一处骨。虽然有机缘,可危险更大,在这洪荒中,有为师守护,何必去混沌中冒险。”原始天尊看着云中子言,这个弟子福源深厚,在封神中,还有其他劫难中,可以说万劫不沾,真不想让其去混沌中冒险。

    “老师,我等修道之人,岂可永远安逸,劫难伴随这机缘,为求大道,万劫临身那又如何?还望老师成全。”

    “罢了,既然你要去,你就去吧,为师的盘古幡给你三师叔了。你就带着为师这个如意去吧。”原始天尊把随身携带的玉如意交给云中子,然后开始讲解大道。

    山中无甲子,一梦可千年。百年时光在修道者眼中只不过是打个瞌睡而已,紫霄宫召集众人的钟声又传遍万界。

    无数大能纷纷前往紫霄宫,基本上去混沌钟有那一二百人。只见那万年不挪动一步的鸿钧,拿着那半黑半紫的蒲团走出紫霄宫。

    “见过老师。”看见鸿钧出来了,每一个人都低头拜道。

    “恩,我之久施法,通过命运的指引,让尔等寻找到山元的所在。”鸿钧说完,把蒲团丢向混沌之中。

    “天地万物,命运无常。命运长河现。”随着鸿钧的话语,一条通天彻底的河流浮现而出,每一朵浪花,每一个气泡都不断的演化每一个人的一生。那些大能因为有鸿钧镇压的关系,几乎不能道命运长河,现在鸿钧召唤而出,每一个人都仔细的看着命运长河,寻找自己的命运所在,正当所有人把目光投入进去的时候,整个命运长河云雾缭绕,哪怕那可以看透九天九幽的神目,也不能透过那看似薄如轻纱的烟雾。众人知道是鸿钧阻挡自己看那自己的命运,都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只见那个蒲团在那命运长河中轻轻的掠过,带着那丝丝的水汽,一道巨大的紫色气泡浮现而出,上面刻画着一个巨大的山川,尽显紫色。这就是山元的一丝投影气泡,紫色高贵,代表的山元的身份的高贵。只见那个蒲团穿过汽包,停留在混沌中。

    “命运牵引,寻踪。”鸿钧看着那穿过命运长河汽包的蒲团手指一点,只见那个蒲团开始想混沌中飞去。

    “尔等跟随者蒲团就可以,这个是手决,若是可以控制蒲团。”鸿钧看着众人淡淡的说道,随后交了个简单的手势,众人想鸿钧拜别之后,顺着蒲团的方向开始踏上混沌之路,寻找山元所在的神木世界。

    此时山元还不知道洪荒中,一批最顶尖的大能前往混沌寻找他,也没有发现自己被天魔算计,总是感觉这段时间自己亦动怒,脾气暴躁。因为一点点小事情就能引发自己的无名之火。每一次发怒,自己都感觉好奇,这可能跟自己接受天魔的传承有关。

    为了不再对着其他人发怒,找回自己那洁净的道心,山元不得不独自来到混沌之中,演化自己的大道,净化自己的道心,让自己的道心在一尘不染,不被俗事所染。可山元不知道的是,当独做那混沌之中,一丝丝魔气从哪识海中溢出,笼罩着山元整个身子,慢慢的尝试着刺激山元那隐藏深处的记忆。

    前世的孤独,这一世的拼搏。前世恨一切,只因自己微弱,只好装作清高,恨为什么要夺去自己的父母生命,让自己独自的生活,一个人寂寞的生活,没有一个朋友,永远的孤独,羡慕那些上学接送的孩子,可这又怎么样?命运多磨,仇恨只是隐藏于内心深处。

    这一世,自己虽然出身高贵,可加入截教却知道截教的命运,自己不敢和任何一个说,生怕自己触怒天道。当封神临近的时候,心中的恐惧也无法向旁人诉说,本想隐藏于诸天之中,可自己怕了,怕失去朋友,怕失去自己的爱人。可自己就是知道太多,也无法向老师诉说,一幅幅伤心的画面,有前生,有今世···无不显示出山元的恨意。

第264章 以我之名,冠你之姓() 
《本章与小说内容无关,请勿阅读!!!,正确的内容在69书吧》

    那样的一刻,说南溪心底不动容是假的!

    陡然想起,那天晚上她出去见他,他吻她的时候,她尝到了咸湿的味道!

    那是泪水的味道!

    那天,自己没有掉眼泪,那么掉眼泪的人是陆寅初?

    她以为是错觉,原来一切,都是真的!

    这个男人,到底爱她,爱到什么程度?

    到底她凭什么,让他这么全心全意的爱着她?

    摄影师不远处在对着两个人嘱咐:“看这里,靠近一点,对,保持微笑的弧度,很好……”

    “喂,陆寅初!”她看向镜头,微酸着鼻子,却努力牵起唇角,带着笑容!

    “嗯?”

    “我爱你!”

    “咔嚓——”的一声快门声传来,将两个人嘴角的上扬,定格在了一张小小的照片上!

    ……

    席慕蓉说: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

    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

    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陆寅初,在二十四岁的时候爱上了她,而她,在二十二岁的时候爱上了陆寅初!

    他爱她八年,她爱她数月,不过没关系,在有限的生命长度里,她比他早了两岁爱上他,未来她有很长的时间对这个男人好?给这个男人爱?不是吗?

    陆寅初,我想我爱你,虽然可能,不及你爱我的十分之一,但是我爱你,这一点,肯定!

    ……

    从民政局出来,南溪还觉得恍若梦中,可是手里的两个红本本,是真的,她现在跟陆寅初,结婚了?

    大脑迷迷顿顿的南溪被陆寅初拉到了车前,莫彦看着南溪手里的结婚证,一直以来的冰山脸露出了一抹笑容,淡淡两个字,“恭喜!”

    陆寅初勾唇,“谢谢!”

    南溪脸红,迟钝的应了一声,“谢谢!”

    两个人上了车,陆寅初的手始终拉着南溪,不曾放开!

    手心里的汗湿消失了,或者说,转移了,转移到了南溪的身上!

    “这个……我来保管吧!”陆寅初从南溪手里拿过结婚证,南溪乖巧的没有阻止!

    其实,她也没打算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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