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听他早上的语气,应该还在生气,我现在上去,万一他问起这件事,我要怎么回答。想来想去,我叹了几口气,决定出去溜达一下。
“你出去溜达可以,要记得回来的路,我这可不好找的。”我应了一声从棺材铺里走出来。外面的阳光很温暖,快要入冬的天气,上午的阳光照在身上,总给人懒懒的感觉,真想在这样的天气里,在属于自己的公寓阳台上,懒懒的靠在藤椅上,玻璃圆桌上一杯奶茶,整个阳台都是奶香味,听着舒缓的音乐,看一个自己喜欢的故事,打发一上午的时间。
那是我向往的生活,或许,等我结束了现在的日子,等我被三生斋辞退的时候,就能享受那样美好的生活了。抬起头斜看着填上的太阳,有些刺眼,我用手遮住了眼睛,从指缝中看它,又是另一番不一样的感觉。
我在古镇里百无聊赖的走着,这件事情结束了,等大家都休息好了就会离开,下次,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才会来。我拿出口袋里的手机,找了自己喜欢的镜头拍下来,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
小巷子里传来拐杖打在地上的声音,还有老人家嘀嘀咕咕的说话声,我站在巷子口,听不清说的什么。好奇心让我往前走了两步,手里拿着刚买的冰糖葫芦,手上挂着一个铃铛,一动就有清脆的声音。
走近了,我才听清,是个老婆婆的声音,我往左转,就看见一个阿婆坐在旁边的青石板上,手里拿着一根拐杖,一下一下的在地上敲着。
“冤有头,债有主。你不带我走,那就赶紧滚。害人终害己,冤冤相报何时了,该放下的,总要放下,阿弥陀佛!阿弥陀佛!”我仔细一看,这阿婆换了身衣服,干干净净的,就是第一次在棺材铺遇到的那个钟阿婆,孟鸣一说,她是个疯婆子,每天都会说些别人听不懂的胡话,这里的人都不喜欢她。
“阿婆!钟阿婆!”我喊了她两声,这阿婆抬起头来,奇怪的看着我。系叉协技。
“阿婆,你不记得我了,上次在棺材铺门口,我们见过的,当时我和我朋友在一块儿。”
“嗯?我们见过……见过,是你啊!糖葫芦……嘿嘿!我好久没有吃糖葫芦了,我那个小孙女儿呀,和你差不多大,没有你漂亮,她走了……再也没有回来看过我了……孙女,佳佳……你不要奶奶了……佳佳……”这阿婆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我把手里的糖葫芦放在她手里,帮她擦掉眼泪,干脆在她身边坐了下来。
“阿婆,不要难过了,你的佳佳应该是工作忙,等她休息了就会来接你过去享清福的。”
“真的吗?他们都说佳佳不要我了,佳佳讨厌我,说我不帮她……这孩子,总是放不下,执念太重了,她不听我的……”阿婆一边哭,一边吃冰糖葫芦,一会笑一会哭,和孩子一样,像个老顽童。
“我看你这丫头对我这么好,阿婆送你一句话,以后……你要是遇到什么大事儿,记住,放下心里的执念,一切……都会好的。日后……你会有大劫难,你这孩子……命苦啊!命苦!老天慈悲,阿婆帮你念经,让老天帮帮你,帮帮你……”
这阿婆嘴里念叨着,就起了身,杵着拐杖,一步步往前走,没有回头,嘴里低声念叨着刚刚的话,我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巷子的尽头,脑子里一直想着她说的那句话。
日后……有大劫难?那劫难会是什么,我……命苦……
九十九章、归于平淡的结果()
整个学校的上空黑云笼罩,一黑影从教学楼天台笼罩下来,投射在地上,那妖僧附着在校长的身上,从天台跳了下来。落在地上不过在我面前百米。
“看我夺了你的肉身,吃了你的生魂,消我心头之恨。”和尚说着。身影一动,向我抓了过来,我手持伏魔剑迎了上去,刹那间,就见他身影闪动,这道行比之前高了不止一点点。
感觉到身后一股力道袭来,我侧身,还是没有躲过去,几番较量下来,已经落在了下风。
“我吃了上百只鬼的魂,你是斗不过我的,哈哈哈哈!”那和尚又出现在我面前,已经是他自己的样子,只是通体黑色。被黑雾所包裹着,红眼黑唇,看着渗人。
“哼!是吗?”我说着。用伏魔剑划破了手心,抹了血在剑上,踩着穿云步,舞出雲兮剑法,剑花漫天,那和尚终究没能躲过最后一剑,伏魔剑擦过他的肩膀,划了一道口子,那和尚惨叫着。
“你的血……啊……你究竟是什么人?”
“杀你的人!”
“既然如此,就让我抓你来练长生不老的仙药吧!”那和尚仰天大笑,一时间,狂风大作,边上的大树左摇右摆,有的拦腰折断倒在地上,头顶上黑云慢慢往下压来,这和尚的周围卷起了两股黑风。这黑风所过之处,除了灰烬,再无其他。
“不过是个妖不妖鬼不鬼的东西,还敢在这里说大话。”我脚下踩着天罡步法,捏着符咒嘴里念着咒语,不管多厉害,本质是不会改变的,就算杀不了,也不会让你好过。这符咒是我用血画的。凝聚了自己的灵魂之力,和刚刚用的符咒不一样。
符咒在我的催动下,飘在空中闪烁着淡淡的黄光,虽然微弱,那和尚却不敢靠近,每次要过来,符咒的光就会亮起来,把它击退,我看准时机,迅速出手,将符咒打在那和尚的身上。
黑风从两边卷了过来,我从地上一滚,又到了另一个方位。符咒落在了和尚的脸上,他疼得哇哇乱叫起来,脸上不断冒着黑气。
“臭道姑,我要杀了你,把你吃的骨头都不剩。”符咒伤了和尚的眼睛,他看我已经有了困难,我不和他正面交锋,一个转身来到了身后,又是一记符咒打在了他的后背,符咒没入了肉身,我看到两个虚影在晃动挣扎着,一个是和尚,一个是校长。
看来校长还有救,我毫不犹豫又打出了四张符咒,印在了他的四肢,暂时封住这妖僧的行动,他站在原地,不能动弹,不敢相信的看着我。
“你用什么东西画的符,不可能的,符咒对我根本没用,你用的是什么,是什么?”这和尚说到后来,大吼了起来,恨不得现在就把我一口吃进肚子里。
“没什么,不过是我的血而已。只是我的血比较特殊,不知道和尚你见多识广,有没有听过纯阳之血?”我呵呵一笑,往后退了,趁此机会了结了他,其他人都会恢复正常的。
“竟然是纯阳之血?哈哈!我竟然能够见到纯阳之血的主人,老天爷,你未免也太偏心了,为什么,这是为什么,我求了一辈子的东西,为什么会在一个黄毛丫头身上。啊!”
我捏着三清法印,口中念出咒语,最后一道符咒被我祭出,将这和尚整个人都包了起来,黑影变成了金色的蚕蛹,在地上翻滚挣扎着,我站在一旁,等着它烟消云散后,一切就都结束了。
谁知,就在这个时候,符文里的和尚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吼声,轰的一声,我的眼前出现一片红光,一层热浪将我包围,我本能往后退去,不知从哪里冒出一双手,一掌打在了我的背后,我整个人往前扑了去,正是一团烈火中。凭借着自己剩下的余力,我往边上侧过身子,和那团火擦肩而过,脚上滚烫的感觉,已经被我忽视掉,我看见一道黑影向我袭来。
刚刚那一掌力道十足,我忍不住,噗!一口鲜血喷了出去,正好喷在了黑影上,头顶传来和尚的惨叫。
“孽障,往哪里走。”操场的天空上方,一个透明的水晶棺材盖压了下来,朝着黑影盖了过去,地面晃动,一个水晶棺从地底下冒了出来,正好将那黑影关在了水晶棺材里。孟鸣一从一边走了过来,阿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将我扶了起来,看我这个样子,不悦地皱了皱眉,却没有说什么。
孟鸣一乐呵呵拿着手里的水晶棺材走过来,刚刚还好几米大的东西,现在看,竟然只有巴掌大小,我看那水晶棺材盖上,刻的正是玄武,这可是上古四大神兽之一,难怪这棺材这么厉害,这应该就是孟鸣一的本事了。
“看不出来,都快魔化的恶鬼,被你的血符给搞定了。不过我看这次的效果不错,起码你知道用相生相克的道理,而不是硬来了。硬来,只有像某些目空一切的家伙,才会一拳过去直接毁掉,多好的东西,被糟蹋了。”我看着水晶棺材,里面的黑影已经变成了一个黑色的小泥和尚,不停拍打着棺材想要出去。
“怎么会这样?”
“等它什么时候变成了白嫩嫩的小和尚,那就大功告成了。”我没懂,再问,孟鸣一怎么都不肯告诉我了,说是怕我偷学了去,以后用来对付他。我笑了笑,也就没有再问了。
后来我才明白,这是一种炼器的术法,如果活捉了快要魔化或者已经魔化的恶灵,将它镇压在自己的法器内,终日引导度化,当它改邪归正只存善念的时候,就会成为法器里的灵,增加法器的威力,这和以前说的神剑有剑灵是一个道理。
学校的事情总算有了一个了解,校长从学校醒过来,我才明白,和尚利用了校长对学校死去学生的愧疚,让它有了可趁之机,占了校长的肉身。校长知道是我们救了他,连连道谢,挽留我们多玩几天再走。
“他们可是大忙人,已经在这里呆了很多天了,零老弟是我的朋友,等他有空想来,自己就会来了,他可不是个客气的人。”离别的这一天,在警局的时候气氛很好,回到棺材铺,季晓枫还是没有搭理我,不知道是在气早上的事情,还是在气,我去收鬼没有叫他,连带着秦凝和我说话都冷冰冰的,没有之前热情了,气氛变得尴尬了起来。系休巨号。
走的时候,孟鸣一还不忘问我有没有兴趣留下来给她当徒弟,我摆摆手,虽然水晶棺材很漂亮,可它再漂亮也还是棺材,我怎么都喜欢不上那个东西。
回去的路上一路沉默,季晓枫上车的时候往我脖子上看了一眼,头也没回的走了。
“我是不是做了什么让季晓枫不高兴了,我和他说话他也不搭理我,我好像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吧!”我坐在副驾驶位子上,一会看看外面,一会看看天上,叹了口气,又转而看看旁边开车的阿零。
“就那么在意他对你的态度吗?”
“也不是在意,就是……他平时都不这样的,大家都是朋友嘛,他突然这样,我的心里也别扭起来了,气氛尴尬,大家见面都不愉快。”
“不愉快那就不见,和你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是我,你不是应该更在意我的态度吗?”阿零说完,轻笑了一声,打开了车里的音乐,耳边传来熟悉的钢琴曲,我只记得经常听到,又记不起它的名字了。
“你的态度?我已经习惯了,你不是一直都阴晴不定的吗?”难得放松一下,我眯着眼睛打趣道。
“有吗?”
“当然,有一句老话这样说,叫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你是当局者,不知道,我这个旁观者才看得明白。”
“呵!什么时候这么能说会道了。”一路上,我们两个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什么时候我睡着了也不知道,难得和谐的一幕,被急促的刹车声打断了,一个身材曼妙的女人摔倒在了地上,灯红酒绿的晚上,头发遮住了她的脸,我睁开眼,猜测这是传说中的碰瓷呢?还是什么……
车灯打在她的身上,黑色的晚礼服缠绕在她的身上,随意一个动作,都透着妩媚之气,只是,我怎么觉得这个背影这么熟悉呢?
地上的女人把头发撩开,我吃惊的看着她。地上的不是别人,正是赵嘉怡,只是这个样子的她,我已经快认不出来了,五官潜移默化的改变着,怎么看都让人移不开目光,她的毒已经深入骨髓的,花神的契约,只有它说结束,才可以结束。而现在,她的身上还透着淫靡之气,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她一个人出现在娱乐会所的门口,莫文轩会让自己的女人一个人来这种地方吗?
我下了车,伸手把她从地上扶了起来,赵佳怡一看是我,也有些吃惊,转眼看见车里的阿零,那双媚眼已经在放光了。如果以前她对阿零是爱慕,那么现在,只是这具越来越完美的肉身对男人的一种渴望,尤其是优秀的。
“再看,那个人也不是你的。赵佳怡,收手吧!莫文轩是爱你的,为什么就对你们的爱情那么没有信心呢?”
“收手?不,我已经收不了了,我觉得现在我很快乐,虽然我只能晚上出来。可是你永远都不知道那种万众瞩目的感觉,配全世界的男人都捧在手心里的感觉,我就是这个世界的女王,他们都要臣服在我的裙下,有什么不好的。”
“他们臣服的是你的皮囊,不是你的零魂。当你失去这副皮囊的时候,你能保证有几个人还会说他依然爱你。”我的话戳中了她内心最敏感的部位,她一把将我推开,往边上走了去,摇曳的背影是那样的诱人,又那么孤独,落寞。
第一百章、执念()
当我看到娱乐新闻的头条时,我才明白了,赵佳怡为什么会这样。现在的她已经逐渐被控制,做的事情都不是自己所想的,她无法战胜这具身体的本能。娱乐版面上。全部都是她和各色的男人出入酒店的照片,还有她在娱乐会所里纸醉金迷的样子,醉酒后放荡的样子。不知道莫文轩看到这些,又会作何感想。
看赵佳怡的反应。应该和莫文轩闹翻了,这个中的原因,只有两个人自己心里明白,我只不过是个旁观者,也没什么说的。
“在想什么?回来以后就靠在门口发呆。”阿零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我旁边,顺着我看的方向看过去,深色的夜空里,连半点星辰都没有,空洞的世界就要把人的灵魂给吸进去。
“你说,为什么赵佳怡会变成现在这样,她不是喜欢莫文轩吗?既然两个人在一起了。明明可以很幸福的,她怎么还做得出这样的事情?”我想不通,想从他的眼睛里寻找到答案,他看着我,突然笑了起来,我有些不明所以。
“你笑什么?”我皱了皱眉,不满他笑我的样子,想不通当然要问,这有什么好笑的。
“突然发现。你这个样子挺可爱。我以为,看了这么多,你应该对这种事习以为常了。”系宏医血。
“我为什么要习以为常,明明幸福被攥在手里,那是多少人都渴望得到的。她还不满足什么,我就是不懂,像她现在这样狼狈的样子,很好吗?我看不出她有半点的快乐。”我的脑子里还浮现着赵佳怡落寞的背影,那样孤单。
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她的时候,那是一个美艳且高傲的女人,就像高高在上的白天鹅,她生活在自己幸福而高尚的世界里,在她眼里,一切都是卑微的,她是那样的自信。
可当我从车上走下来,扶起摔倒在地的她时,我看到她眼神里的闪躲,虽然只有那么一瞬间,我还是看得很清楚。自信没有了,高傲没有了,她剩下的,只有这个自己都不能掌控的皮囊,什么是幸福,她真的还记得吗?
“一个人别说是活着,就算死了,同样有执念,不然三生斋早就要关门大吉了。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该有的命运,不管是生前还是死后,放不下执念,或得或失,一切都是自身制造的因,才有最终的果。人生是别人的,你只需要自己活得高兴就好了。现在这样的心态,以后,你怎么熬下去。”
阿零比我看的更多,看的更透彻,说出这些话来,看似自己超然物外了,我却永远都看不透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每个人都放不下自己的执念,那你呢?你有执念吗?”我突然把话题转向了他,我的执念是亲人,那他的执念了,活了这么久,是什么让他继续自己永无尽头的人生。
“我?我的执念……”阿零沉默了,看向了远方,我不知道此刻他在想什么,或者在回忆什么。我靠在门上,很惬意。漫不经心看着他侧面略微柔美的线条,很好奇他的父母会是如何绝艳,才会有他这样完美的外表。
“再看我可要收钱了。”他突然转过脸看着我,偷看被发现,我厚着脸皮嘿嘿一笑。
“长得这么好看,不给人看多可惜。我觉得带你摆个台子,让人参观,我坐着收钱,多好。反正你才给那么点工资。”
“财迷!”他轻笑了一声,转身往里走“你还是把这些天没做的事情做了比较实际。”
“哎呀!我头疼,头晕,腰酸背痛腿抽筋。”
“是吗?过来,本大人亲自帮你治治。”他停下来,转身看着我,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慢慢向我走过来。
“呃……小女子承受不起,真的,大人你这么尊贵的身份,是吧!就不要为我这种无名小卒劳民伤财了,我……那个……它自己就好了,我有自我修复功能。”
“小助理什么时候学的新技能,我都不知道。听着还不错,我来试试实用性如何?”
……
最后,我还是没能逆袭成功,只能被抓去书房,和他一起挑灯夜战,把落下的事情做完,需要跑腿的罗列出来,因为我太放肆太嚣张,目无老板,尊卑不分,这些天跑腿的事情必须我亲自完成,不许假手于他人,我哀嚎了半天,某些人依旧无动于衷,我也只好认栽。
通过这次的经验教训,我得到的启示就是,如果没有百分之两百逆袭成功的机会,那就老老实实的,暂时服软,好汉不吃眼前亏。
因为有一句话始终是没错的,那就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嚣张的惩罚果然惨绝人寰!
三生斋所谓的跑腿,就是那些很容易完成的小事情,比如什么孤魂野鬼跑过来想要投胎转世,用生前的福泽作为交换。可它已经变成了孤魂野鬼,所以,需要我去把魂魄给带回三生斋,这些多半是地缚灵,或者莫名其妙死了以后,不知道怎么去轮回,在尘世间飘荡,把时间给错过了,之后就不知道怎么投胎的迷糊鬼。
说到这里,有人看到肯定会说我在鬼扯淡了,人死了以后不是有牛头马面黑白无常的吗?那些不知道投胎的,都有鬼差来勾魂,把魂魄给带下去。
当然,如果没有鬼差勾魂的话,我肯定会累死,每天忙于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