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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文坛霸主-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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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哦!

    郑龙突然想到,既然郭明明所写得幻城之中抄袭圣传之处颇多,那么我直接看圣传不就好了?

    既能帮助自己回忆剧情,还可以进行一些完善和补充,说不定自己能写得比郭明明更出色!

    毕竟,作为一个广告文案,郑龙对自己的文字功底还是拥有充分的自信!

    圣传,在80后那一代少年之中,有着神一样的地位!

    圣传是日本漫画团体clamp创作的一部幻想少女漫画,1989年在杂志月刊wings(ウィングス)的季刊south(サウス)上首次连载。该作讲述夜叉王为了小阿修罗,一族被灭,自己也被迫走上了逃亡的旅途,但是他坚信只要集齐六星,就一定可以打倒邪恶的帝释天的故事。

    仔细又在百度上搜索了一遍圣传的内容之后,郑龙又增添了许多信心,大致勾勒出一些郭明明幻城的轮廓了。同时,为了减少将来必将出现的抄袭质疑,郑龙绝对对幻城进行适当程度的改写。

    当然,故事的核心并没有变,冰火两族的情仇,兄弟手足相爱相杀还有两世轮转的****纠葛都没有变也不能变,只是在具体的一些情节设定上,还有语句做了许多增删。

    尤其是对于幻城原作做时不时就出现的“大片大片的樱花”,郑龙很是反感。郑龙本身就不太喜欢日本,虽然很日本的电器和小妹子,但对日本这个国家却是一点好感也没有。更何况在经历了后世许多两国关系紧张时期,郑龙相较于2001年的其它人而言,对日本的态度就更加激进一些。而樱花这种具有深刻日本烙印的道具,则是能减少就减少了。

    想来想去,郑龙把这些樱花的描写改成了更加空灵的描述,比如嗜血花,彼岸花之类不存在于世间的东西。

    总之,只要不大幅度改变原作的意境,适当的删改也是必要的。

    另外,对于原作中那句脍炙人口的“哥,我死之后,请自由地”,郑龙思来想去,终究还是改写成——我死之后,你也一定要自由地

    意思虽然几乎一样,但抄袭的感觉却减少了许多。这样一来,将来就算是遇到抄袭的官司,也能有理有据,不至于进退失据。

    想到这,郑龙的嘴角不禁翘了起来,脸上挂满笑意。

    不知不觉,他已经到网吧三个多小时了。进来时窗外还是黄昏的景致,而现在则已经是华灯初上的时候了。

    “已经这么晚了啊!看样子,来不及上传到榕树下上了,还是晚上回家再弄吧!”

    郑龙感叹道,再看一眼word文档上的统计数字,发现已经码了将近一万字。

    虽然三个小时码一万字对于后世的网络小说作家来说,简直不要太轻松。但对于刚刚开始尝试“创作”的郑龙来说,还是个不小的成就!

    肩膀酸疼,双手沉重,看来网络小说作家也不是个轻松的活计啊!

    “哎,又被这个满级的混蛋杀了!他到底是哪个混蛋!有本事出来干一架啊!”

    林晨望着电脑,气哄哄地说。

第十章 错过发表() 
郑龙凑过去一看,才发现林晨的账号又处于被杀倒地的状态中,就嘲笑他说:

    “嘿嘿,你不行啊!”

    “你懂个蛋!是这个家伙神经病,无缘无故就跑过来砍我。”

    “嘿嘿。”

    无所谓,反正对郑龙来说,今天的任务已经基本搞定。他把u盘插进电脑,将今天所写的稿子保存进u盘里,就关机回家。

    “回家吧。”

    “再玩玩吧,再玩玩。”

    那个年代的少年,对于网吧都有种迷之执着。就算家中已经有了电脑的郑龙,也是更喜欢网吧的氛围。毕竟许多人在一起放浪形骸的感觉,是无与伦比的。

    不过,天色真的已经晚了。

    “还玩,你看看都几点了?”

    林晨这才一惊,赶忙看了看手表,“啊!”

    “都这么晚了!你刚刚怎么不提醒我?”

    “我刚刚提醒你的话,估计你要砍的人就是我了。”

    “不跟你说了,我得赶紧回家,不然要被揍死了!”

    话音未落,林晨就关上电脑,一溜小跑到网吧前台下机,然后头也不回地跑出了网吧。

    “呵呵,还真怕死。”

    郑龙笑了。

    他一个人回家。

    2001年的莆城市,还是个比较落后的小城市,跟后世到处都在修建高楼新区截然不同,整个城区简直一览无余。平素逃课上个街,都有很大几率碰上正好休假的老师。

    郑龙走在空荡荡的大街上,用口袋里仅有的两块钱买了个烧饼吃。

    只不过是简单地撒上一点芝麻,烧饼便香气四溢。

    “真好吃!”

    说来也怪,后世中郑龙早已不知道吃过多少烧饼,但没有一个有少年时代吃过的好吃。

    这就跟朱元璋曾在打仗时吃过一家农妇做的菜,但等他得了天下,再找到那农妇做给他吃时,却怎么也吃不过当年颠沛流离时所享受的美味了。

    又好像后来有许许多多人写青春文学,但没有人能写得过郭明明一样;就好像后来有无数人高中退学去写小说,但没有一个人再能像韩寒那样引发媒体的强烈关注。

    好像之后无数人写玄幻修真都市,情节千奇百怪,但很多人却还是罪喜欢中原五白那些小说一样。

    人,或许还是念旧的。

    不知不觉,郑龙就走近家门。

    “你还知道回来!”

    还没进家门,郑南星的声音就从屋子里传了出来。郑南星不是个很严厉的人,但郑龙最近一段时间的表现,也是让他有点生气,声音自然便透出点威严来。

    “刚刚在学校自习了一会。”

    郑龙很流利地撒了个谎。

    “我信你才叫有鬼了!”

    “好了好了,别说这些了,快进来吃饭吧!”

    钱丽珍从冰箱里拿出饭和菜,放进微波炉里热了一下,就给郑龙端了出来。

    有煎带鱼,还有台式香肠。

    都是郑龙最喜欢的菜。

    “吃完了赶紧回房间复习去!”

    “嗯!”

    说吧,钱丽珍重又拿起报纸看了起来。而郑南星,则是在一旁不紧不慢地喝着功夫茶。

    韩信点兵,关公巡城

    这就是郑龙一家的日常状态。很简单,也透着一点温馨。

    “妈,这两天有没有我的电话?或者我的信?”

    郑龙边咬台式香肠,边随口问了一句。

    “信倒是没有,电话也”

    钱丽珍犹豫起来,又说:

    “电话倒是有一个,不过是个诈骗电话。”

    “诈骗电话?找我的?”

    “对啊,说是要发表你的一篇小说,我一听就给挂了!这年头,骗子越来越多了”

    “什么?”

    正在吃饭的郑龙一听到这句,差点没把快要咽下去的饭喷了出来!

    自己苦等数天的电话啊!就这么被娘亲当成诈骗电话了!

    “妈,那个电话应该不是诈骗电话”

    正在喝茶的郑南星听到郑龙的话,不屑地说:

    “就你也想发表文章?呵呵,也不看看你的成绩怎么样?你语文成绩很好吗?”

    “这跟语文好不好没啥关系好吧,或许有点关系,不过总之,那通电话很重要,我要打回去的!”

    然后,郑龙跟郑南星以及钱丽珍说明了来龙去脉,又告诉他们电话应该是从上海打来的。

    “这么说来,难道是真的?”

    钱丽珍睁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置信——毕竟在老一辈人心目中,发表文章是一件大事,代表着通往仕途的道路。虽然他们不太明白,写文章再也不是像古代一样,是知识分子的专利了。

    不过,在拿到白底黑字的证据之前,他们是绝对也不会相信郑龙的话的。

    “妈,我们家电话有没有来电显示的功能?”

    “没有,废那个钱干啥?”

    哎!

    郑龙简直要崩溃了,一个大好的登上文坛的机会,或许就要这么被错过了,怎么会不叫人扼腕叹息!

    不过,转念一想,芽萌杂志社应该有在网上留下什么电话之类的东西吧。传真,只要有传真也行。明天就自己打过去跟他们讲!

    而此时,芽萌杂志社的史一编辑,也是异常地郁闷。

    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对方家长居然把自己当成了诈骗犯。

    试想,在海上市乃至包邮地区,只要一提到芽萌杂志社,谁不是觉得如雷贯耳响当当的?哪知道在建福省,自己杂志的知名度居然到了这种程度?!

    而且,今天晚上就是下月组稿的最后期限了!

    在那个信息尚不畅通的年代,想要直接联络作者,实在是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可是,按照杂志社的规定,未成年作者第一次发表文章,是要经过其监护人同意和许可的!

    虽然,不通过同意和许可也没有什么大问题,但这个习惯作为一个杂志社的传统被保留了下来,作为刚进来实习的员工,也不太好破坏。

    “哎,也只有忍痛割爱,先把这篇文章放下来,下期要是有机会再放上去吧!”

第十一章 美女来访() 
“史一姐姐,你为啥这么惆怅啊?”

    说话的人叫荞麦,是个文学女青年,现在正处在逃学途中。

    2001年左右的芽萌杂志社,还承担了收留华夏各地逃学男女青年的重任。编辑们不但要操心各种稿件,更要作为知心姐姐知心哥哥,给这些文艺男女青年好吃好喝,然后辅助公安机关将他们送回老家继续认真学习。

    2001年的时候,年轻人的选择还比较少,如果辍学了就可能真的得去打工了——那时候没有网文可以写,没有代练可以做,也没有很多轻松的工作。然而年轻人的苦闷是相同的。

    这位叫荞麦的女青年,就是从华夏的东北地区跑出来的,已经到海上市待了半个多月了,还是不愿意回家去。身上带出来的钱已经花光了,现在就靠着写文章认识的朋友接济,晚上去24小时便利店或者肯德基将就一晚,有时候帮便利店看看店,拿点报酬换点饮料和便当。

    当然,在她自己眼里,并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问题,反而是觉得自己在流浪,是狂拽酷炫的。

    对于这样的文艺女青年,史一已经救济过好几个,渐渐从一开始的赞许到中立,到现在有些厌恶。

    用海上市的人经常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拎不清!

    不过,史一毕竟是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必要的涵养还是要有的,还是把自己叹息的原因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

    “哦?真有这么好看,我可不信!”

    荞麦的眼睛瞪得很大——对那时候的狂热文艺女青年而言,发现一篇好文章,远比发现一个金城武那样的大帅哥要有意思得多。

    “喏,你要愿意看的话,你自己看好了,稿子就在那里。”

    荞麦赶紧捡起桌上的稿子,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一会明媚,一会忧伤,一会晴空万里,一会乌云密布。四季的天气都完整地呈现在荞麦的脸上了。

    半小时后,终于看完了。荞麦的脸上已经挂满泪滴,梨花带雨的样子着实让人觉得可怜。

    “你没事吧?”

    史一小心翼翼地问道,毕竟看荞麦那样子,情绪非常不稳定的感觉。

    “我我没事。我只是只是太久没有看见过这么好的文章了!”

    “呵呵。”

    史一不置可否。

    “我要去找他!”

    “找他?”

    史一笑了起来,心想这小姑娘真是异想天开。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读者单枪匹马去见作者的。

    “不,我要去找他。他在我心中就是一匹奔腾的野马,而我,或许就是那一片草原。他需要我,他是那么地孤独,而我也是。在茫茫人海中遇见,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史一赶紧拉住了她说:

    “别别,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你不会真要去找这个作者吧?你知道他家在哪里吗?你一个女孩子跑那么远不害怕吗?你知道去的路吗?”

    “史姐姐,你大概忘记了我是怎么从东北跑到海上市来的吧?我不怕,纵然千难万险吾亦往矣!我要把我的心剖开来,让他看一个究竟!”

    我了个去现在的文学小姑娘,脑袋里究竟都在想些什么

    史一拦不住,也不想管,只好说:

    “好吧,你去我也管不着你。路上小心。另外,我给你200块钱,多了我也没有了。”

    “谢谢史姐姐!”

    望着荞麦远去的背影,史一不禁长叹一口气都tm都什么事啊!后生可畏啊啊啊

    而在建福省莆城市的郑龙,此时也正在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状态之中。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就这样错过了,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会不会就此改写。

    既然睡不着,干脆起来码字好了。郑龙蹑手蹑脚地趁着月色爬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敲打着键盘,尽可能不让爹妈听见声音。

    因为,真的很晚了!

    终于,等到凌晨两点整的时候,幻城的前两章终于被完整地修改出来了。当然,其中有很多郑龙自己的改进。

    总的来说,效果应该是明显的。郑龙自己又仔细校对了一遍,保证没有错别字。和后世的网络小说不太一样,这时候的读者对于错别字的容忍度还是很低的,甚至有人因为看见一个错别字就果断弃书的。

    所以,小心驶得万年船。

    “搞定!”

    郑龙在榕树下网站注册了一个账号。2001年的时候,榕树下的界面还是比较粗糙的,不过也跟现在相去不远。作为初代网络文学的鼻祖网站,榕树下寄托了一代人的文学梦,曾经也是文青聚集的所在。只不过后来因为精英路线问题,又没有准确抓住文学市场化的大潮,才渐渐落伍,淡出人们视野。

    郑龙把整理好的文档复制了一份,全部复制进榕树下网站的论坛里,发表在里面的小说栏目。

    顺便,郑龙还看了看别人的帖子,发现这时候这个论坛的火热程度,一点也不逊于后世的许多论坛。

    那个时候的人们还是比较文艺的,市场还没有被完全细分,既有非常小白的文章,也有珠玉,可以说质量是参差不齐的。

    随手点开几个帖子,就看见了好几篇蹩脚的小说。郑龙很明显地看出来,这些小说要么是模仿金古黄梁温道的武侠,要么是故作矫情的安妮风,或者是抄袭当时很流行的台湾文学风格(第一次亲密接触)总之,总的来说质量不算很高。

    又辗转到其它几个栏目,诗歌和散文部分就更加怎么说呢,准确地说,应该是惨不忍睹差不多。由于这时候人们还没完全养成网络阅读的习惯,很多人不过是把网站当成自己的博客来写,导致为自己内心写作的人居多。

    看到这些,郑龙不由得又多了几分信心。

    嗯,自己一定能够成功,坚信这一点!

    和着月色,郑龙又想起重生之前的那些事来了。想起自己初入广告公司事,为了一个广告案通宵达旦想idea的场景,想起林晨和自己为了保护自己的创意跟甲方大吵一架差点被老板开除的事情。

    那个世界的林晨,兄弟你过得怎么样?郑龙思绪万千,不知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郑龙一早就去上课了。因为走得急,也根本没有时间去开电脑看看榕树下有多少人看过自己的小说。

    毕竟,这时候的网络并不发达,即使看过自己小说的人不少,但知名度传播开来还是需要一定时间,所以也就不必太过心急。

    一来到学校,郑龙就看见林晨远远朝他走来。

    “早上好啊!”

    “好”

    林晨的回答有点有气无力的,显然昨天晚上应该是熬夜了。

    “你小子,昨天晚上又跑去网吧了?”

    “我哪敢啊!”林晨挠了挠后脑勺说:

    “嘿嘿,昨天我到我表姐家玩去了,她家有电脑啊,我玩到很晚才回家!”

    “哦?”郑龙一听来了兴趣:

    “你表姐长得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让我做你的姐夫?”

    “滚!你个死变态!”

    初高中的生活,总是充满这种同学之间的打打闹闹,让郑龙觉得很惬意。不知不觉就到了上课时间,这正是他和林晨补觉的时间了。

    有课不睡是犯罪。

    不过,第一堂课是林丽丽的课,郑龙也不好太过分张狂,还是强打起精神准备听一会课。

    林丽丽是班主任,但也是语文课老师。虽然在郑龙看来,初高中的语文课是所有课程里最没用的一堂课。

    原因就在于,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学好政史地,吹遍天下能咋的,但偏偏就是语文,毛用都没有。

    真的,初高中语文课好的人,后来不是去当广告文案,就是去做编剧了,混的差的,甚至去当销售了。

    总之都很惨。

    不过,今天的林丽丽显得容光焕发,好像有什么好事要宣布。

第十二章 发哥,以后就是同桌了!() 
站在林丽丽身后一起进来的,居然是蔡良发!

    可以说,全班同学都震惊了。因为蔡良发的大名,在整个莆城市都是有所耳闻的。而其中最为震惊的两个人,就非郑龙和林晨莫属了。

    尤其是郑龙,简直就要把早上刚刚吃的鸡蛋灌饼吐出来。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个新同学,蔡良发。大家鼓掌欢迎!”

    顺着林丽丽说话的声音,郑龙朝蔡良发望去,只见他似乎一百万个不愿意的样子,还是勉勉强强地挤出一点笑容来,好不让气氛显得太过于尴尬。

    “良发同学的事情大家以前可能有所耳闻,但他现在决定改过自新认真学习了,也希望我们这个班级能够有足够的正能量帮助他,大家要一起进步,好不好啊?”

    “好!”张萌带头喊起来。

    “好”其它学生的反应倒不是很热烈。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大魔王蔡良发的到来,究竟会给班级带来什么样的改变,谁也不知道。所以,大家都战战兢兢的。

    顺便说一下,郑龙所在的这个初中,是莆城市第四初中,在莆城市的所有初中里面算不上最好的,但也算是比较不错的几个初中之一了。在四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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