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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前-第2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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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钱有闲,李喆便决定做点儿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说欣赏那些艺术品,陶冶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

    李喆本来觉得自己是个挺没有艺术细胞的人,世界上著名的画作他看来看去也就是个女人在笑而已,而且那女人还太胖了,不符合他的审美,那动辄拍卖价格千万百万的瓷器,在他看来除了好看也就只有光滑或可称赞,至于其他,杯盘碟盏,看着难道能够吃饱饭?

    等到穿越后,第一世就在古代,倒是给了他一个培养环境,可惜最开始一心忙着科考了,后来想着改变命运,想着为百姓做点儿事儿,等到老了以后能够培养培养了,又拉不下脸去学,偏偏那时候的专科书籍什么的,不得不说“意会”实在是太坑人了,还不如现代那些连条裂缝都要看出宽窄粗细的细致来得言之有物。

    接下来便是上一辈子了,不用说,也是没什么培养时间和环境的,于是尽管他觉得自己对此还是比较有欣赏兴趣的,却于此道上实实在在是个门外汉,充其量也就是凑热闹看鉴宝的程度,最终为价值惊叹。

    如今这个机会不错,原主并不是不学无术,或许说纨绔也总要有一两样压箱底的本事,他对这方面的欣赏能力是很好的。

    穿越过来的李喆也就继承了部分这方面的能力,某些知识就像是印在脑子里一样,让他真真切切第一次体会到系统所给予的金手指是什么。

    不太清楚这是因为他通过了实习期才有的福利,还是因为前两位脑子太空了,实在没什么东西,这才在这里发现还有这样的好处。

    李喆不想深究,没什么意义,反正他为此欣喜万分,一头扎进了艺术的海洋中。

    原主此时还没有显露多少“坏”来,充其量有些骄纵任性,似乎还有些中二霸道的样子,不允许别人对他说“不”,而以他的身份,敢拒绝他的也少得可怜。

    年龄小的时候还有几个嬷嬷看着,但等到原主大了,因为不喜嬷嬷管束,又嫌弃她们年龄大,不好看,全都换成了年轻漂亮的丫鬟,身边伺候的丫鬟年龄最大的也没超过十八岁,这般情况下,也没有哪个敢再对他说教。

    这般,倒是方便了李喆,他可以放任自己的性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过度的自由让李喆很是思考了一下,发现他其实也没什么大的目标和计划,索性就由着喜好来了。

    对于他这个新爱好,长公主是乐见其成的,金石玉器,古玩字画,捡着珍品真品一xiāng zi一xiāng zi流水似的送过来。

    尽管知道自己富有,但是真的摸到这些价值万金的东西时,李喆还是有些受宠若惊的,哪怕他上上辈子当了大官,见识过不少,但某些东西还是没见过的,毕竟真正的好东西都在皇家,外人连看都看不到,更不用说摸了。

    如今自己上手感受到了才明白为什么有人形容瓷器会那般猥琐地说成是“少女的肌肤”了,那种光泽和手感,恐怕是再好的皮子也比不上的。

    有脑海中的知识作为辅助,再看这些珍品,李喆只觉得感受完全不一样了,有些像是第一次读书懂得道理的恍然大悟感,以前是“知其然”,现在是“知其所以然”,那种知识带来的优越感简直让人沉沦。

    有了收获,自然愈发不能罢手,眼瞅着过了三天李喆的爱好都没变,长公主颇感欣慰,果然孩子大了就懂事了,这个爱好很好,值得培养。

    第四天,长公主带着李喆进宫去了。

    宫中的太后健在,有宫中秘法保养,虽然遮挡不住白发丛生,但气色容颜真是不像老年人,快三十的长公主也如二八少女一样,在太后身边撒娇卖乖,跟儿子争宠不在话下。

    作为一个中二少年,原主早就不做撒娇卖萌的事情了,李喆从善如流,他很沉稳很大人样地行了礼之后,便在皇后及一众嫔妃的夸奖之下告退了,自去寻朝阳公主。

    在这个时间段,朝阳公主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少女,文静娴雅,拥有一切淑女的品格,却又比那些少女多了些天生的尊贵,再加上那很是拿得出手的漂亮容貌,说是天之骄女也不为过。

    谁也不会想到就在秋后,琼林宴见了那位青年探花郎之后,朝阳公主便有了女儿家的心事,又因为之后的赐婚而染上了忧郁之色。

    原主常随长公主进宫,身边跟着一个相熟的小太监就直接往朝阳公主那里去了,也不管那地方是不是后宫所在,他在皇宫之中从没有什么地方不能去的,肆意得很。

    也就是因为这份肆意,后来李喆的后院之外还有过一个皇帝舅舅的年轻妃嫔,而两人的私会曝光后,皇帝念着亲情隐忍,瞒下了这件事,另找了个理由赐死了那位妃嫔。原主什么事情没有,连担心都不曾有,还白得了皇帝舅舅新赏赐的美人。

    回忆起这一段剧情,李喆先是为原主的荒唐滥情而摇头,下一瞬,却是顿了一下脚步,在小太监还没察觉前再次迈步,脸上的轻松却没有了,沉静下来的模样颇有些不怒生威,让本来说笑着的小太监大气也不敢喘,暗自感慨到底是天生的皇亲国戚,这股子威势真吓人呐。

    “荣哥儿呢?荣哥儿呢?谁看到荣哥儿了?”

    “都这会儿了,那孩子瞎跑什么,跑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跑到哪个犄角旮旯了,这孩子,真是会跑。”

    “你说什么呢?是不是你搞鬼?你把荣哥儿藏哪儿去了?”

    “自己的孩子没看好,关我什么事儿!”

    “贱人,谁知道你是不是… …”

    外面的争吵一时近一时远,赵沧颉还有些没头脑,却也知道似乎情况有什么不对,顾不得去看冗长的剧情,他赶紧从所在处跳出来,这是一个花圃,只不过中间的这个坑有些隐蔽,必然是人为造就的。

第455章() 
此为防盗章有了这个一二就相当于给那些祖祖辈辈的匠人提了个醒,打开了某个他们很难自己打开的窍,经过反复的实验论证,夹杂了赵沧颉提出的一些对比实验的方法玻璃终于现世。樂文

    这种一出现就会引起人们喜爱的东西自然是好的很清楚这里面利益的赵沧颉没有什么谋私利的想法实在是懒得操那份心索性在朝会的时候把事情奏给了皇帝。

    这个时代是一个hé ping的时代,不敢跟那些盛世相比但至少皇帝不是什么昏聩的,一开始他就是觉得有些奇怪从没有哪个人会把这种能够谋利的东西堂而皇之说出来,一时感兴趣私下里跟赵沧颉多聊了聊。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他随便说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立马把人提拔起来,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

    那些坑人的主意自然不能随便泄露于是所有的人都以为赵沧颉是用利换官只不过这个利是直接塞给了皇帝。

    有些人不屑他的举动却又不能不承认他的聪明,这独一份儿绝对能够让皇帝上心,以后的人再来便是东施效颦了不见得还能同样成功。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皇帝对赵沧颉的重视都让人以为他是趋炎附势成功的典范。

    几年后,某个邻国被不费一兵一卒纳入版图之后,皇帝一时高兴在宫宴上说明了赵沧颉的“功劳”。

    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人悚然,谁能想到一个“买羊毛羊肉”的点子就能够让那偌大一个草原民族就此成了附庸,甚至因此绝了生存的土壤?偏偏这计策的阴毒之处,非要人说明白了才能够想到,实在是……

    几乎是一下子,赵沧颉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权臣,哪怕他之后的那些年一直平庸,并未做过什么大功之事,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连带着他写的那些书也都有了些人重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善谋,计深远。”

    史书上,这样评价赵沧颉这位名骚一时却又很快毫无建树的内阁大臣。他一生最大的亮点便是那一条毒计,而最深远的影响则是那几本几乎开创了先河的书。

    很多后世的学子都能够从自家的历史书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首位系统归纳数理化知识的科学家”、“首位开创专科学习的教育家”……这样的“家”足以成为kǎo shi的重点,让以后的学子哀叹不已。

    而赵沧颉,他那时候也曾想过,后世会不会把“某某之父”这样的头衔挂在自己头上,但想到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其实也不全是出自他手的发明就是玻璃,如果是“玻璃之父”,还是把这个头衔给那个真正做出成品的工匠吧。

    总觉得那个词好像有些别的含义似的。

    想着这些的时候,赵沧颉的颌下已经有了白须,他如同时人一样开始放任胡须的生长,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十多了,也是培养一些威严的时候了,只不过胡须并没有留很长,也就是方便捋一下,拿捏一种态度的程度。

    他到底还是不习惯那些拖拖拉拉的长须,生怕自己纠结“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应该放到被子外还是被子里”的问题,更怕吃饭的时候先喂了胡须。

    而他的膝下,已经有了两子一女,都是继室宋妙所出,加上已经正式过继给南平侯的嫡长子,其实是三子。虽然不算多,但对赵沧颉来说已经太多了,多到他开始担心子孙后世,因为孙子辈的已经有几个在活蹦乱跳了,而那些小家伙们的品性,他实在看不了那么长远。

    “都说入土为安,但你们若孝顺,就把我火葬了吧。”赵沧颉临终的时候姿容还是极好的,些许病容并未有损他的气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是靠在迎枕上的,面带微笑,声音自然。

    跪在他面前的是三个儿子,长子宋悦泽也在,他自幼就在南平侯府长大,侯爷待他好,却也从没瞒过他的身世,少年的时候因为这点儿不一样还曾犯过拧,跟亲爹呕过气,猜疑过继室宋妙是否在此事上有什么牵连。

    后来长大了,成家立业了,渐渐也就把这一段少年心事放下了,这也是因为亲爹对他挺好的,不曾因为过继出去就疏远,对他和弟弟们都一样,实在没什么好让人不平的。

    这时候反应最大的也是他,第一个就喊出了不同意,被亲爹瞪了一眼:“此事就如此。”

    后半辈子都在内阁待着,赵沧颉一身官威不缺,斩钉截铁地一说,再没有人敢吭声犯拧。

    哄了孩子们出去,末了又对陪了他半辈子的宋妙说了几句话,安排得都是极妥当的,唯一不妥当的便是没有了那个应该有的合葬。

    “有时候想想也是可笑,可怎么分呐,合葬不合葬的,多挤啊,且容我轻轻松松去吧。”赵沧颉说到这里,又笑了笑,他不知道这一死是不是终结,眼里头也有些不舍,笑着缓缓闭上了眼。

    “你可真是狠心啊!”两鬓苍苍的妇人满身绫罗,满头珠翠,一双眼却是泪下如雨,一辈子的夫妻最后竟是连个“死同穴”都无,他可曾想过这会让她多难堪?

    也许想了,也许不曾,直到此时,宋妙才不得不承认,她从来不了解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一如当初那般果断地把宋悦泽改了姓。

    这么多年,他对她不是不好,没妾室没通房,该有的体贴关怀更是半点儿不曾少过,多少次都让人感激上苍能给这样的一段缘分,但是临到终了,他挂念的竟没有一点儿是她,怕她后来偏心,更是早早把家财分了,不是没有给她留下保障,但这明显不要让她当老封君的意思实在是有些寒人心。

    想着,宋妙在扑上去痛哭的时候狠狠捶了一下那已经闭目的人儿,那一句哽在喉间的质问被悲鸣压下,问与不问,又有什么意思呢?

    朝堂上早已换了新帝,这位跟赵沧颉还有些师徒之情,听闻这位老师故去,特意给了加封,容其以“太师”之位风光大葬,听闻对方的遗命是要火葬,愕然之后唯有一笑,早知道是个与众不同的,就连死了都要让人多记忆一回。

    “且随太师的意思吧。”皇帝没有不允的理由,死者为大,旁人总不好违逆的。

    因为这个,还让礼部犯了一回愁,这火葬的礼到底该怎么办呢?

    应该说人类的思维总有共通之处,香木床架起来,大火烧了,再把灰拢一拢,锦绣包裹着,装到防虫的棺材里依旧埋了。还别说,大火燃起时候的场面,悲声都要被那熊熊的火焰压下了,莫名有了另一种悲怆。

    多少年后,后世的人说起这位“火葬始祖”,也曾有人这样调侃:“还别说,这位还真是聪明,早早预见了土葬占用耕地的不良后果,以身作则,率先火葬。只可惜那时候没流行起来,倒是现在,活人住的房子都不够了,这才想起来压缩死人的占地面积。”

    “依我看,那是他为了防盗墓的才这么决绝。”想想他曾经对邻国的绝户计,这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事情似乎也不是做不出来,只可惜子孙后dài li解得不太好,到底还是给大葬了。

    不过,盗墓的再猖獗又能怎么样?能够盗走那些陪葬,难道还能破坏那棺材里的骨灰不成?也不用担心后世那些剥皮割肉的研究了。

    若是赵沧颉不死,大约会十分赞同后者的想法,他就是那样想的,火葬于现代人来说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比起盗墓之后尸身被破坏,都是一把灰了,哪怕随便洒哪儿呐,也是肥了田地不是。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因此存下的一棺材骨灰也因为没有什么需要打马赛克的地方,就此长居博物馆,成了很多人参观时候不得不看一眼的有意义的历史文物。

    同样留存下来的还有他三十岁的时候请了画师画的一幅全家福,因为用了写实的画法,栩栩如生的画卷被精心保存了下来,有幸挂在了他的棺材前,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够看到他年轻时候的样子,博得不少人的赞叹。

    胡家没有什么变化,或者说剧情的强大性并不是能够轻易挑战的,这都六七年了吧,胡父依旧安然坐在原来的位置上,难得他不升不降的坚持。

    胡尚敏则如同剧情中那样的颇为混得开,具体的职务听大太太提了一嘴,胡尚荣没有在意,很快忽略过去了。

    胡秀还是嫁了那个军阀,这些年胡家能够这般平安,这位军阀妹夫的威力也是不小,但比兄长年龄还要大的军阀,且不要说他最初在乡下的那位原配太太,那是被所有人甚至被剧情都遗忘了的,若不是偶然听大太太提起一句前头的子女,胡尚荣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烧脑的存稿

第456章() 
此为防盗章赵沧颉这一辈子没什么大的成就成为京官之后倒是能够闲下来潜心研究些东西。【不练的,仗着数理化远超这时代的人,他很是认真地整理了几本专科书籍出来。

    因为回忆起了数理化,尤其是化学这才想到玻璃这一项穿越者的发家利器他对化学公式能够记下来的不多但玻璃的基本成分还是知道的,再有某些网文常会提及的烧制过程他也能够回忆起一二来。

    有了这个一二,就相当于给那些祖祖辈辈的匠人提了个醒打开了某个他们很难自己打开的窍,经过反复的实验论证,夹杂了赵沧颉提出的一些对比实验的方法,玻璃终于现世。

    这种一出现就会引起人们喜爱的东西自然是好的,很清楚这里面利益的赵沧颉没有什么谋私利的想法实在是懒得操那份心索性在朝会的时候把事情奏给了皇帝。

    这个时代是一个hé ping的时代不敢跟那些盛世相比,但至少皇帝不是什么昏聩的,一开始他就是觉得有些奇怪从没有哪个人会把这种能够谋利的东西堂而皇之说出来一时感兴趣私下里跟赵沧颉多聊了聊。

    经历过现代那样信息爆炸的时代赵沧颉的见识自然要远一些,他随便说了些坑邻国的主意就让皇帝在意起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一番对奏之后皇帝觉得赵沧颉是个大才,立马把人提拔起来,从御史台塞到了内阁预备役里头。

    那些坑人的主意自然不能随便泄露,于是所有的人都以为赵沧颉是用利换官,只不过这个利是直接塞给了皇帝。

    有些人不屑他的举动,却又不能不承认他的聪明,这独一份儿绝对能够让皇帝上心,以后的人再来便是东施效颦了,不见得还能同样成功。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皇帝对赵沧颉的重视都让人以为他是趋炎附势成功的典范。

    几年后,某个邻国被不费一兵一卒纳入版图之后,皇帝一时高兴在宫宴上说明了赵沧颉的“功劳”。

    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人悚然,谁能想到一个“买羊毛羊肉”的点子就能够让那偌大一个草原民族就此成了附庸,甚至因此绝了生存的土壤?偏偏这计策的阴毒之处,非要人说明白了才能够想到,实在是……

    几乎是一下子,赵沧颉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权臣,哪怕他之后的那些年一直平庸,并未做过什么大功之事,却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于他,连带着他写的那些书也都有了些人重视,这也算是一件好事。

    “善谋,计深远。”

    史书上,这样评价赵沧颉这位名骚一时却又很快毫无建树的内阁大臣。他一生最大的亮点便是那一条毒计,而最深远的影响则是那几本几乎开创了先河的书。

    很多后世的学子都能够从自家的历史书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首位系统归纳数理化知识的科学家”、“首位开创专科学习的教育家”……这样的“家”足以成为kǎo shi的重点,让以后的学子哀叹不已。

    而赵沧颉,他那时候也曾想过,后世会不会把“某某之父”这样的头衔挂在自己头上,但想到自己一辈子最伟大的其实也不全是出自他手的发明就是玻璃,如果是“玻璃之父”,还是把这个头衔给那个真正做出成品的工匠吧。

    总觉得那个词好像有些别的含义似的。

    想着这些的时候,赵沧颉的颌下已经有了白须,他如同时人一样开始放任胡须的生长,这个时候他已经五十多了,也是培养一些威严的时候了,只不过胡须并没有留很长,也就是方便捋一下,拿捏一种态度的程度。

    他到底还是不习惯那些拖拖拉拉的长须,生怕自己纠结“睡觉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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