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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萤火虫-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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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把我的形象撕得支离破碎,那段时间爱护我的七月不想理我不想看我看见我就烦,她说你是个好孩子只是走错了一步亲爱的康你仔细想一想就清楚了。我对沈甜失望透顶加上舆论的压力终于迫使我在她的大哭大闹中开了一大脚,像踢一只不会生蛋只晓得瞎叫的草鸡婆一样把她踹飞了。周围的亲朋好友热烈鼓掌,我从而有了获得重生的欣喜。也有了对女孩的畏惧和能爱却不敢爱的胆怯。
  我的小说已经搁浅了两个星期。如果不每隔一些日子就清醒几天我会陷在小说的故事情节里无法自拔的,前天在寝室里闭门造车,看见一只指甲大的蛾子停在墙上,我拎起一个热水瓶就朝它砸去,咣一下半天没回过神来。〃五一〃有九天假,丁丁提前消失,据说他和一个印度留学生去了山西挖煤。西西坨去北京见几个网友,我们嘱咐她要小心。拉酷酷去他广东叔叔家,走时把房间的钥匙给我了。泡泡住她长沙的婶婶家,她说她要专心地背诗看碟,还说要节省路费和生活开支等到某天天气晴朗就去一个陌生的城市最好临海可以享受日光浴把自己晒得黑黑的。胡同会去找份兼职的工作,这倒也符合他的性格。我打算待在拉酷酷那里自残般的写几天小说。我幻想在一间属于自己的屋子里,窗帘拉上门锁上台灯调得恰到好处,我刚洗完澡,头发还是湿的,然后认真地坐在桌前虔诚地用那支日本
  水笔把我想说的话想做的事用美丽的中国文字交待得清清楚楚。我跟我非常信任的一个朋友唐果说了这个打算:
  〃我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作家!〃
  〃天啊。〃
  〃唐果,我很严肃的。〃
  〃天啊。〃
  〃唐果,你不相信我吗?〃
  〃天啊。〃
  〃唐果,我会出名的!〃
  〃天啊。〃

()
  〃唐果,如果我的小说出版了,我就要开签名会。我站在高架上,高架上铺白布,一直垂到地上,我手拿大瓶香槟朝所有人喷酒,喷完后砸碎酒瓶。我们大声喊耶酥的名字,然后就转圈,转到头脑发胀为止。〃
  〃亲爱的你无药可救了。〃
  唐果常梳马尾辫,容易激动,不容易妥协。是拉酷酷介绍我们认识的,大一第一学期他们一起参加了漫画社,参加以后才知道那不是漫话社,他们不会画画便退出了,然后就认识了。他们还合作排演过一出名叫《猴子和皇后的故事》的校园话剧,因为话剧情节涉及多角恋爱所以还没排完就被团委枪毙了,这是他们第二次失败。于是拉酷酷虔诚地拉着唐果的手说我们总是一起失败的,干脆成为好朋友吧。唐果就答应了。拉酷酷觉得唐果是个有魅力的女生,于是他做了和她谈恋爱的打算,但结果他们并没有谈过恋爱,因为唐果在恋爱上是有阴影的,她在刚进校的时候给自己做了一个最简单最完美的校园恋爱情节:她天天在图书馆自习,然后有个男生天天会在她身旁自习,然后他们认识了。
  于是真有这么一个男生出现了,那个男生留长发,油腻腻地贴在脸上,穿大裤脚牛仔裤,有湿淋淋的眼神和紧闭的嘴唇,一副甜如蜜的模样,他会做饭会弹吉他,还组了乐队,租了房子,喜欢在日记本上写摇滚是疼痛的精髓,他唱多愁善感的情歌,仿佛是一名作风正派热爱音乐的城市旅客。唐果有那么一段时间因为爱他而迷失自我,后来有天跟着一起去他排练的地方,进门看见好大一只老鼠在墙角嘲讽般的暴笑,于是不声不响和他分手,并从此开始对谈恋爱感到轻微恶心。不过,拉酷酷和唐果还是很好的朋友。多半对恋爱有阴影的女生都会对我感兴趣,从我这里找到安慰,唐果也不例外。她手舞足蹈地说我是她午夜梦回时在窗边飞翔的水晶小天使,这个比喻让我十分满意,所以最后我和她也
  成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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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五、像作家那样活着(下) 字数:3568
  最后唐果答应在五一期间陪我一起住在拉酷酷的小房间里,她安静地写论文我进行我美丽的文学创作,尽管她对我的小说不屑一顾,但是她还是答应了,也许她觉得和我这样一个沉默又瘦弱的漂亮男生住在一起一定会既有创意又安全吧。我和拉酷酷都喜欢唐果这样的女孩,她不但长得清纯如棉花糖漂亮如富贵豆还聪明绝顶如斑点狗,高等数学总是打满分,英语在大一时就已经过了六级,她最喜欢研究手机牌子和保险套,擅长于描述各种不同国家产的保险套的款式和颜色,比如说她曾经告诉我和拉酷酷她发现韩国的保险套就比较精致,外面是磨砂的袋子,还印有韩文和星星月亮孔雀草的图案,真是漂亮极了,她甚至在钱包里放了一个荧光的保险套作护身符,她说:〃知道吗,这种荧光的伤身体,已经停产了,绝版啊!〃七月认识唐果,她说唐果很可爱,像她以前的样子,所以她总是约我们一起去她的书店玩。
  这几天她一直会留在书店。她说:〃你们记得要来啊,我爱你们。〃放假前几天我就和唐果搬进了拉酷酷的家,我的心情像没起风时的窗帘布静静地从高处垂下。如我设想的一样,我把各种精选集名人传记杂志报纸铺在地上,我们买了整箱方便面和很多水,随便收收衣服就算完事了。我不喜欢电脑写作,我觉得那样像在做体力活,变得一点也不高尚。唐果说对,我坐在电脑前看拉酷酷的文章,她睡在地上照镜子梳头发,嘴里在唱〃海蓝
  蓝的天气海蓝蓝的天气〃,然后洗衣服,擦地,说些漫无边际的话,甚至还读了一会儿《疯狂英语》。我看得很认真,拉酷酷有一段是这么写的:每个局促而充满幻想的夜晚来临的时候我的心脏就会止不住以它特有的方式跳动,它的频率随着我大脑中颜色的不停改变而不停改变,我无法抑制,就像很远的地方的拉锯声,对此我无能为力。然后我会上一辆公车,很紧张地走上去并叮咚投一枚硬币再平静地坐下,然后又紧张地凝视窗外。我衣着的色彩搭配与我极不稳定的情绪,还有我跳跃的想法有着莫大的关系。
  这些千变万化的色彩搭配可以证明某种夜晚,证明某个楼梯口的灯光和老鼠发出的声音,证明窗台上那块被谁咬过一口的老婆饼。悲伤而没有人知道的时候我会穿红底白色条纹的睡衣,黑色拖鞋,悲伤而有人知道的时候我会穿深绿色的上衣灰色的裤子,内心复杂的时候我会在白色工匠裤上写字,有时写单个的字,有时写整句话,如〃雪啊雪啊埋葬山顶倒数第二只兔子〃。我常常忘记自己身上的颜色,也常常在孤独的时候忘记自己的情绪,一个人在五一路走啊走,头上是闪耀着星星的天空和盛开在黑夜的命运之花。他还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我是谁呢?当我专心用电脑写作专心喝水专心畅想未来的时候,我会突然忘记,我当然会很怕……忘记自己是谁还不够可怕吗?幸支的是我能够很快想起来,我是一个诗人,这是一个多么有诱惑力的头衔,我在为之努力不停。
  我有一个可爱的朋友叫康,他的眼睛睁不开,讲起话来像在呻吟,头发乱乱的而且干燥,他穿木头拖鞋的样子很有文学气质,在对待文学的态度上他比我还虔诚,他说写诗好写诗好,我告诉他说写诗很难,因为我总需要一些琐屑的回忆加上悲天悯人的心情,以及很多很多触景生情的惊讶。这些惊讶来自街上混混沌沌的宣传音乐;oSo酒吧长发女贝司手醉人的眼神,无数个兴奋又饥渴难耐的梦境。拉酷酷的文字总是能够给我最为严重的生理感觉:焦躁不安,大脑贫血,优柔寡断,害怕自己呼吸的声音,为自己的创作而站起来思考。唐果此时在整理拉酷酷的磁带和CD,她问我关于爱情的问题,我随便敷衍了一下。我突然说:〃好无聊,原来写作可以很无聊的,怎样会这样呢?〃
  〃亲爱的康,你终于醒悟了。〃她在看自己美丽的指甲。
  〃亲爱的唐果,我想亲你一下。〃
  〃不准。〃
  〃就一下。〃
  〃不准。〃
  〃一下一下一下一下。〃
  〃一下?〃
  〃一下。〃
  〃那只可以亲脖子以上的部分。〃
  〃好的!〃
  〃那好吧。〃
  我还得继续我的小说啊。
  这几天我不分昼夜,饿了就泡方便面吃,精力充沛就做仰卧起坐,每次收到呼机就下楼在一个破旧的IC卡电话亭复机。有时候我会和唐果一起去吃口味虾,边剥虾壳边讨论一些俗气的话题,她偶尔也会回去一趟,带些她妈妈做的菜和市面上流行的言情小说过来。我当然不会忘记给泡泡打电话,她的声音像用白瓷碗盛好的绿豆汤晶莹剔透清凉解渴。她首先关心地问小说写得怎么样了,灰后说因为要给婶婶带小孩,所以就算想念我也不能来看我,所以我应该好好写作,她还饶有兴致地给我描述她叔叔家的大房子,外面全是绿油油的爬山虎密密麻麻地拥抱着憨厚老实的大房子,大把大把的叶子当中开了一个别致的小窗,窗子下面是一口早已退休的肥胖水缸,在窗子旁侧喝汽水哼前苏联的民歌翻一翻尼季伏洛娃的书(排除她看不懂的可能性)折些小纸伞让它们跌进水缸里,就像写诗。她还告诉我胡同在一家小学找到了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教一群努力的少年儿童学英语,并推销一种叫小蜜蜂的英语教材及光盘,而且她学会了新的诗歌创作方法并已尝试着做了几首。然后再嘀嘀咕咕一些废话,便挂了。
  每次接完她的电话我的双手关节处就会有阵阵的酥软,然后就会发脾气,对此,唐果已经司空见惯。因为她能接受我发脾气的方式,我不停地洗冷水澡,还在身上涂强生婴儿润肤露,不说话,紧锁眉头,并且坚持不懈地在纸上画草原上的野生动物。这时候她会认真地写论文,要不就说我们一起去七月姐姐那里吧。我说好,然后就去了。在七月那里我可以做短暂的逃亡,我的心脏像河边的小花一样轻松,呼吸正常,血液流畅,唐果和我都很喜欢〃纸片〃。七月见我们来了就越显得动作麻利起来,像在做一个表演,她忙碌地整理书架,她在书架上还摆了各种颜色和牌子的葡萄酒瓶,还有大块的黑绒布平铺在柜台上,大把的黄玫瑰堆在墙角,漂亮极了。在这里我又认识了一个叫十一月的顾客,她留娃娃头,穿黑色连衣裙,提红色皮手袋,系白色领带,有深邃的目光和平缓的语气,面部表情始终如一。七月说有很多男人爱十一月,但是十一月总是拒绝,越是拒绝越是有很多男人爱,真想不通。七月说,大家都说她像鲁迅写的刘和珍君,她是一个有修养有才学的人,她在湖大学日语,喜欢写政论文,还准备考比较文学硕士。
  但是我和唐果都很怕她,我想怎么文学青年都这么令人不可接近啊,好像她们都有某种危险的特质。这时,五月的那恐慌的表情又出现在我脑海中,像一把厚重而暗淡的古剑从黑暗深处刺来,我的耳边就会〃砰〃一声猛响。还好每当我怕得难以忍受的时候,就可以看到唐果的微笑,听见七月柔情似水丁丁冬冬的声音。这让我又回到我的美丽新世界。当我的精力恢复时,我又要回到小房间里写小说,唐果听歌或是和我不合时宜地接吻,我们陶醉地笑投入地拥抱,但是马上我们又幽默地分开做自己的事,精神一直在感性的半空中停留,我几乎忘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别的生活方式,每天过得安慰而踏实,只是偶尔会有牙龈出血。唐果看我一眼说要多吃蔬菜,记住了哦。后来,我们忘记了时间,甚至懒得去看表,我们只能通过肚子是否饿了来判断大概到了几点。我咬着笔杆为小说发愁,后来同时收到两个呼机,一个是爸爸的,一个是拉酷酷的。
  我又跑到楼下的电话亭,爸爸对我说不要因为小说而烦恼,心平气和才好,对一个男孩子来说,身体和思想健康更重要,如果为了这本小说而舍弃美好的大自然,那多不划算啊。我爸爸是个喜欢边抽烟边思索中国光辉历史的中年人,他言行正统,从来不去肯德基,也不欣赏大学生逃课,他说:〃孩子,有时间多出去走走,要不回家吧这样也好,老是呆在一个地方多多少少思维会变得狭隘,情绪无法乐观。〃他说妈妈去了苏州度假,连她也懂得生活愉快就是一切。我哼哼了几下就挂了。拉酷酷说下午会到长沙,因为有很多行李所以我必须去接他,他最为关心我小说的进度,不仅如此,他对我本人也抱有非常之高的希望,他觉得我以后会出名,而且一定会与他成为亲密战友,他说他给我买了一块ADIDAS的运动手表,是银灰色的,很好很好看,本来想换成绿色,但是问了好多
  人,都说银灰色最好看。然后就挂了。
  回头的时候,天阴了下来,我的头一阵眩晕,我在原地站了许多,我分明听见有人在一个神秘的黑暗之洞里喊我,我听见他声音嘶哑还带痰,如同满是蜘蛛网的老屋中一个老管家的声音,甚至我还听得见他在咳嗽并咳出阵阵花香和鱼腥。我的小说已经成为一声枪响,让人随时惊恐。那篇受精卵似的小说已成为我生命中至亲至爱的一部分,它像某种难于言表的精神力量左右我的生活和思维方式,这种力量一旦形成就变成压力,这种压力一旦背上就无法卸下,我不忍心看着它流产。我爱我的小说。我爱一些美得难于言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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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六、少女周小馒(上) 字数:3180
  九天的假期温柔得像一只食肉的母狮。几天以来我一直带着一触即发的冷静和多愁善感的烦恼与我的小说相濡以沫,我夜不能寐并有了明显的厌食趋势。我做好些光怪陆离的事,比方说晚上在热闹非凡的五一广场买好多氢气球牵它们绕着喷泉奔跑然后把它们放飞,在房间里把拉酷酷心爱的柯南和孔雀王海报换下用绿色的染料写上金属般的诗句。桌上拉酷酷的照片木木地望着我,可能在监督我的行为。但我对此视而不见,但心里还是疙疙瘩瘩,所以我把照片锁进抽屉。我发呆的时间越来越长,在洗澡间时,我全身都是沐
  浴液的泡沫,我推开窗子,看着别人阳台上晒着的衣服一动也不动。
  写小说之外我会花很多时间想泡泡,幻想她从半空中升起来,出现在洗澡间的窗口,然后我脸红,我觉得自己真无耻。在我潜意识里,我希望胡同不要对泡泡表白,虽然我知道,以胡同的性格来说,其实完全没必要担心这个,我骄傲地以为,我的就是我的,跑不了的。
  5月4号,洁白的墙壁天蓝的天花板粉红色的灯。
  5月6号,洁白的墙壁天蓝的天花板粉红色的灯。
  5月7号,我在睡觉,世界一片漆黑。
  我的小说像坏掉的抽水马桶缓缓渗出温暖的尿液,自己往前翻了翻,感觉像被一双纤瘦却?力的女人的手把头按进全是沐浴液泡沫的水池中慢慢死去,我的语言很倔强很有情绪感染力我在落英缤纷的情感世界里制造着梦幻、悲伤、颓废和天翻地覆。七月前天来我这里看过手稿并对它评价很高,她说读它时有时如同听见玻璃渣刺进手臂肉里的干脆,有时像在名典咖啡厅喝那种极苦的巴西豆煮的咖啡,但她又觉得主人公太具暴力倾向,是个虐待狂和被虐狂的隐患者兼统一体,时不时在提醒读者他会做出残杀白色小猫咪,吞食有色金属片,死死抓住仙人球赌气不放等可怕的事。她问这不会是你自己吧,好可怕的。我边听边用手托着腮朝她认真地笑,她愣了半天又问不会真的是你吧,我便笑得更厉害了。我喜欢听这种评价它让我觉得自己很成功。不错,我的目的就是要把自己的报复心理、对性的盼望、自杀动机(心理学老师说人站在高楼上就会有种向下跳的心理倾向)、敏捷的思维在写作行为中红红地盛开,再让自己在其中尽情地流血、恋爱、眨着眼睛,在自怨自艾的复杂心情状态下一如既往地呼吸成长,让大学生活流溢着唐三彩般蛊惑神奇的小光芒。
  可我理性正直的爸爸却指望我能写出亮丽无比的东西,他成为继拉酷酷和泡泡之后的又一个我的小说的观注者,他说了不少能激励我斗志的话并期望在我十八岁生日时能带点学者风范地把一大沓手稿双手奉上请他指正,他或许在等待我送上一份美味可口的冰镇莲子汤,可我很抱歉我亲爱的爸爸对你来说那可能只是一大碗隔夜的咸菜扣肉,这让我无限地愧疚不停地惆怅。我咬咬手指头我清楚我的小说可能根本无法出版,就像在织一件令我向往的毛衣,我造的毛料是会缩水的可我还是一无反顾继续织。爸爸善良的眼神体贴的语气就像这件毛衣上不十分协调的一根线条,在我柔软疼痛的心上来回搓动,让我时时会有负罪感。拉酷酷的精神状态非常好,很远就向我招手,他里面是白色长袖T恤,外面套了件网状的棕色短袖,还有复杂的登山鞋,像个积极向上的高中生。天气很好心情也好。长沙火车站人头攒动,拉酷酷给了我那块漂亮的银灰色手表,还有一书包零食:烤鱼片、盒装草莓、怡口莲奶糖、旺仔牛奶。
  我挤上一辆空调巴士,心情像采蘑菇的小兔子一样好极了。现在若给我一张书桌,我可能毫不吝啬地用上更多干净漂亮的字眼,譬如宝蓝色、暖气流、水星、白开水、台北豆浆、用花篮和白布装着的餐包、瓷制的维他命小子等等,这样整篇小说就会显得朝气蓬勃。我乐意于在小说里一个适当的时间地点,当我本人和小说主人公都很快乐时,安排他遇见另一份爱情。这份爱情事实上要真实自然一点,并比自生自灭的蒲公英更有生命力,随处可撒下希望的种子并挣扎着不愿服输。我必须让主人公在满18以前能体会到浪漫相遇的乐趣,也让我早已面黄肌瘦的激|情在这里丰润起来,让我逃离现实躲避生活在美丽的文学创作中爱与被爱,以免在这样与爱情针锋相对的病态中滋生了对它的抗体。
  而精致的小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也并非不可能,把灯红酒绿的长沙比喻成一瓶花俏的香槟并不过分,酒精含量不高却极易醉人,在这个孕育着无数风花雪月的发展中城市的每个角落包括迪厅、电玩厅、茶坊、死胡同、湘江大桥、超级市场,甚至校园,四处充斥着年龄不等社会背景不同的街头少女和马路求爱者,你若把他们全部归入飞妹烂仔就错了,虽然他(她)们中有不少都染发、刺青、打三个以上的耳洞、和陌生人攀谈、吃完炸鸡腿后会吮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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