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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处其中,人的视线被压抑到了极致,你往往只能看到一米左右的距离,一米外往往都是热带雨林特有的阔叶植被。这里根本没有路,我们走的就是‘野路’,靠着指南针在这片完全没有路的林子里穿梭,时不时的就会看到一条五彩斑斓的蛇在远处,这时候,我们又得赶紧绕道。
在这样的情况下,五天其实已经是最快的速度了。
第四十三章 蜈蚣()
她也太后知后觉了,现在才想起这个问题,我没搭理她,说:“不清楚,不过这是件好事,咱们赶紧走。”
由于地面潮湿,因此这会儿可以清晰的看到其余人留下的脚印子。我和唐琳琳靠着一支防风打火机,快步顺着这条潮湿的地道往前走,这地道并没有多长,我俩小心翼翼的往前走了没多久,便猛地看见地道尽头处,赫然躺着一个人。
那人不是别人,俨然就是不久前撇下我逃命的周老三,不过这会儿,他却是躺在地上的,似乎不省人事。我心里一惊,心道难不成是被鬼兵给吸了?不可能吧,连我都逃脱出来,周玄业更不可能中招了。一边想,我一边赶紧迎了上去,将昏迷在地上的人半扶起来,却见他双目紧闭,呼吸平稳,只是后脖子的位置,有一块淤青,像是被什么东西打的。
我立刻意识到,难道是有人打晕了他?
周玄业身边当时唯一的人便是江玺,莫非是他干的?
此刻,前方不远处是一条死路,完全被黑乎乎的泥墙封死了,唯有离地两米左右处,有一个非常小的洞口。那洞一看就是有人胡乱挖出来的。洞口下方,堆了相当厚实的泥土。
一阵一阵的暗风,便是从那个洞口中灌进来的。
难道,这就是通风口?
这通风口,未免也挖的太简陋了吧?不怕它塌了吗?
虽然心中疑惑,但我也没功夫想太多,便开始试图唤醒周玄业,又是拍脸,又是掐人中,好一番折腾,他才悠悠转醒。
一醒过来,周玄业也不像之前那么阴阳怪气了,他呻吟一声,捂着后脖子看了看我和唐琳琳,松了口气,道:“你们没事,太好了。”看样子,那个阴阳怪气的周老三已经走了,现在我面前的这个人,是真正的周玄业,这让我也放下心来。
唐琳琳不知内情,哼了一声,不做理会,而是爬上了那个土堆,去张望上面那个简陋的洞口。
“周哥,你是怎么晕的?”
他扭了扭脖子,脸色有些不好看了,说:“被人偷袭,当时虽然看不见,但这地方没有别人,所以偷袭我的,肯定是江玺。”
江玺?
这个人果然有问题。
之前我就觉得奇怪,他说躲进这地方,可以避开羽门的人,结果羽门的人最后还是追上来了。再联想这一路来的经历,这姓江的,似乎一直在鼓动我们往这条地道里走。
他这么做,究竟有什么目地?
说话间,周玄业站了起来,问我:“你有看到江玺吗?”
我道:“没有,他没有走回头路,所以,我想应该是爬进通风口了。这条通风口肯定是通向外界的,这说姓江的没有骗咱们,但是……他也并不想帮我们,反而想让咱们都死在这儿。”
唐琳琳看了半晌,估计没看出个所以然来,便从土堆上跳下来,说:“姓江的也太恶毒了,居然想坑死咱们三个,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周玄业叹了口气,皱眉道:“算了,大家没事就好,那些兵头花怎么不见了?”
我和唐琳琳同时摇了摇头,说了之前的情况。周玄业一听,若有所思的看着我,道:“你转过身去。”说这话时,他神情较为严肃,我虽然不清楚他要干嘛,但周玄业是个靠谱的人,因此我也就照做了。
紧接着,也不知周玄业对唐琳琳说了什么,这丫头就猛地扑过来扒我衣服。古代的中衫本来就很松,她一扒拉,便从肩头扒到了腰弯处,一扒下来,唐琳琳就尖叫一声:“啊!天天……你、你长毛了!”
长毛?我吓了一跳,反手往背后一摸,发现背上居然真的毛森森的。
这、这怎么回事?
大惊之下,我扭着脖子往后看,只瞥到一小块地方,上面长着白毛,看起来十分恕�
我忍不住咽了咽口水,道:“周哥,你之前可没告诉我,活炼会给我炼出一背的毛来啊。”
周玄业摇头,无奈道:“这跟我没关系,应该是狐仙,如果不是它,只怕你已经当了鬼兵的养料了。狐仙寄居在你体内,是不会放任你被弄死的。”
唐琳琳一听,瞪大眼道:“这狐仙也太不靠谱了,既然如此,早些时候怎么不出来帮忙啊。”
周玄业道:“你们忘了,这狐仙本来就是受了伤的,如果它没有受伤,天顾只怕早已经被……”也就是说,这狐仙一直没有害我,是因为它暂时没那个能力,我之前遇到危险没出来帮我,也不过是还没有陷入绝境,如非生死关头,这东西是不会出来帮忙的。
不过,这毛又是怎么回事?
不等我发问,周玄业道:“它的力量没动用一次,对你身体的侵占就会进一步。所以,你不要想着有狐仙保护你,相反的,保护自己,让狐仙一直陷入休眠状态,才是最稳妥的办法。”
不过,我现在最关心的是身上这毛能不能弄掉,唐琳琳还试着拔了一根,痛的要命。周玄业安慰我两句,说等回了事务所送我一个剃毛器做奖励,我含着泪向他表达了感激之情。
这会儿通道口就在眼前,兵头花也被狐仙给吓跑了,我们三人到没什么危险,想就此离开,又担忧谭刃的情况。思索半晌,周玄业对我说:”你和琳琳先出去,我接应一下师兄。”
唐琳琳立刻点头同意,拉着我就打算去钻洞。
我心说这哪儿成,有我在,这些兵头花还不敢出来作祟,若我和唐琳琳走了,周玄业一个人,那就太难搞了,我将自己的顾虑一说,示意让唐琳琳一个人先出去。
周玄业这次并不给我面子,直言不讳道:“我不能放下师兄不管,但天顾,你留下来并不会有什么用。相反的,我一个人,即便出了什么事,跑起来也快一些。”
“……”这话真是说的我毫无反驳之力,没错,之前我还不算累赘,但被活炼一次后,体力已经消耗的非常严重,属于出了事儿跑都跑不动那一类型。周玄业这话虽然不留情面,但却非常现实,我即便再担心,留下来也只会拖后腿。相反,周玄业一个人,反而更好施展。
唐琳琳立刻给我使眼色,说:“是啊是啊,我也是这么想的。天天,之前你牺牲自己,已经帮了我们很多了。这次你就交给周狐……啊……周老板吧。”
事到如今,也别无他法了,我们三人只能分头行动,周玄业往回走,去接应谭刃,我和唐琳琳,则顺着这条黑漆漆的简陋地洞,开始往前爬。
这地洞十分狭窄,人钻进去,最窄处需要往前蹭,稍微宽一些的地方,也仅容人翻个身而已。洞里的土质同样非常湿软,明明应该是非常脆弱的结构,却不知为何,丝毫没有坍塌的迹象。
这次爬洞,是唐琳琳在前我在后,因为这地洞太狭窄,情况不明,所以我的块头相对将大,而唐琳琳身材娇小,在里面活动起来比我灵便许多,为了防止出什么意外,她便自告奋勇在前头领路。
相比起唐琳琳的轻松,我就不好过了,本来体力就非常虚弱,这会儿卡在狭小的地洞里,只觉得呼吸也不畅快,爬起来异常艰难,时不时的就得停下狠狠喘两口气。
唐琳琳在前面爬的倒是挺麻溜,见我慢吞吞的被甩了老远,便道:“天天你怎么这么慢,谁让你每天吃那么多,长这么肥的。”由于地洞里太狭窄,因此唐琳琳手里的打火机光线能透过来的也很少,周围都是黑乎乎的,我只能看到唐琳琳爬在前方的一双模糊的小腿,轻松自如,看的我想抽她。
而我自己,则跟那蚯蚓似的,只能推挤着往前。
那姓江的块头跟我差不多,似乎肩膀还要宽一些,也不知道那小子是怎么爬这个地洞的。没准儿我们如果爬快一点儿,还能追上他。
谁知,才在洞里爬了几分钟,前方的唐琳琳突然说道:“天天,你怕骷髅吗?”
骷髅?
我道:“我见过毛尸,见过腐尸,见过水里泡涨的浮尸,相比起来,骷髅有什么好怕的。你怎么突然问这个。”
唐琳琳道:“不怕就好,你不怕,我也不怕。”说着,她继续往前爬,黑暗中,突然传来了一种砰砰的碰撞声,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互相撞击。一开始我还没弄明白,直到我爬到唐琳琳之前所在的位置时才发现,原来在我前方的泥土中,赫然有一具白森森的人骨。
这具人骨已经完全被打散了,而唐琳琳,刚才就是从这副人骨上爬过去的。
此刻,她微微侧头看了我一眼,道:“天天,你说,这个人,为什么会死在这个地洞里。”她虽然胆色过人的从尸骨上爬了过去,但这会儿,未知的危险,还是将她的小脸吓的惨白。
是啊,这个人很明显也和我们一样,打算顺着这个通风口爬出去,可是……他为什么会半途死在地洞里呢?
第四十四章 汇合()
走出一段距离后,那些小蜈蚣却依然没有放弃,远远的跟着我们,爬动间,发出一连串窸窸窣窣的声音,这让我们很是纳闷,然而没多久,那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突然变的急促起来,与此同时,我们左手边的植被开始剧烈的抖动起来,仿佛有什么大家伙在靠近。
这会儿周围太暗,看东西不甚清楚,就着手电筒一闪而过的光芒,我猛地发现,在那片阔叶植物后面,似乎躲了什么东西,暗红色,块头很大。
下一刻,这东西就直接暴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整个人从植被中钻了出来!
众人的灯光齐齐打过去,猛然间便看到了一张硕大的人脸,狰狞的盯着我们。
“我操!”顺子惊叫着后退一步,我也吓得一个踉跄,一行人跟见了鬼似的连忙后退。这原始丛林里,突然冒出这么大的一张人脸,不吓死人才怪。
但很快,我们便发现,这玩意儿其实是一只足有一人多高的蜈蚣,竖起大半个身体后,从我们这个角度看上去,刚好可以看到它的头腹,上面有很多暗黄色的花纹,隐约像人的五官,只是有些扭曲,因此在黑暗中乍一看,只觉得很狰狞可怖。
顺子大喊:“这蜈蚣怎么能长这么大块头!”说话间立刻给枪支上了膛,似乎打算开枪。而就在这时,谭刃猛地喝了一声:“不要开枪!跑!”
顺子八成是想问为什么,因为这蜈蚣块头虽然大,看起来骇人,但我们有枪,有枪就可以在丛林里横着走。但谭刃这一嗓子吼完,却是顺手拽着我和周玄业就跑,根本不管其他人了。
匆忙间我回头一看,霎时间只觉得头皮发麻,原来这种大块头蜈蚣赫然不止一条,那些阔叶植物的根部,全都盘亘着这种大蜈蚣。最重要的事,这些大蜈蚣的出现,似乎鼓舞了那些小的,它们竟然不在惧怕硫磺水了,密密麻麻如潮水般朝我们爬了过来!
这样的情况下有再多枪又能顶什么用,跑是唯一的办法了。
顺子等人反映过来,也是拔腿就跑,但那大块头蜈蚣行动的太快,又惯于在丛林里生存,爬起来一阵风似的。反观我们,根本不适合在这阔叶植被丛里奔跑,速度自然是慢,一不留神,就被一些阔叶植物粗壮的根茎绊个大跟头。
谭刃实在太贼了,拽着我和周玄业提前跑,顺子等人落在了后面,被那帮大蜈蚣猛追,不得已只能边跑边开枪。最初谭刃是拽着我们的,但植被群里,这样不方便动作,所以拽了几秒钟便松手了。
等我反应过来时,才发现谭刃已经连个鬼影儿了没了。
卧槽,这丫是属兔的吧!
黑暗的环境中,我唯一能看到的也就是手电筒照亮的方寸之地,回头一看,看见的往往是其他人透出来的灯光以及宽大的阔叶,枪声变得有些分散了,看样子众人是分开跑了。
周玄业也不知窜到了什么地方,我心里着急,低头看了下手表。这是户外表,表盘里本身就配备小型的指南针,虽然暂时分散了,但我还是一头朝着北边儿跑去。
谁知跑了没两步,前方不远处的阔叶上,赫然出现了一个东西。
那玩意儿五彩斑斓的,显然是被我打扰了,竖起脖子,吐着信子,黑豆眼危险的看着我。是一条一看就有毒的蛇。
我忍住想骂娘的冲动,往旁边一拐,赶紧绕过它,咱惹不起躲的起。
身后的枪声越来越零星,时不时的,我总能听到身后响起的窸窣声,似乎还有东西在追我,但我即便回头看,也无法看到更多,无奈,只能往前跑。
也不知多久,我也听不到枪声了,那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也跟着消失了,天微微泛亮,丛林里不在是伸手不见五指时,我才停了下来。
我靠着一颗粗大的古树喘气儿,顺便看了看时间,这一口气,竟然马不停蹄的跑了半个多小时!不过我估计离之前那个蜈蚣窝应该不是很远,因为环境原因,所以跑的也比较慢。
此刻这个地方只有我一个人,脱了谭刃的福,我先跑一步,所以没有成为大蜈蚣追击的对象,但其余人怎么样,那就不得而知了。我有些担心起来,当下摸出了信号哨吹响。
尖锐的哨声传的很远,很快,从我的西北方位,传来了另一声应和的哨子声,我赶紧朝着那个位置跑过去,打算跟对方汇合。
大约三十来步开外,我看到了靠着一棵阔叶植物根茎而坐的宋侨明,满头大汗,神情十分痛苦。刚才的哨子声应该是他吹的,此刻,他坐在地上,一声狼狈不堪,一只手的手臂还在冒血,另一只手正在装备包里翻找,大概是想寻找医药处理伤口。
一看见我,宋侨明别提多感动了,说:“小苏,亲人,怪不得我一看到你就喜欢,咱俩果然有缘分呐。”我看着他手臂上的伤,像是被匕首一类的东西给划出来的,当即放下装备包去翻找医药,一边找一边道:“宋老板,都什么时候了,你就别贫了,这伤是怎么弄的。”
说话间,我翻出了纱布、消毒水一类的东西,开始给他清理伤口。宋侨明嘴里嘶嘶抽气,道:“还能怎么弄的,被那大蜈蚣给夹了一口,不过你宋哥我也不是吃素的,一枪就给它崩了。嘶……哎,轻点轻点。”
伤口的血迹,引来了不少山蚂蝗,一个个蠕动着往我们俩身边爬,宋侨明看的烦,拿枪座见一个砸一个,看起来挺恶心的。我将他伤口处理好了是,宋侨明才道:“你不是跟你老板一起跑了吗,现在怎么就剩你一个?”
这事儿我觉得挺尴尬的,道:“当时情况情急,老板顾不了那么多,宋老板你可别介意。”
宋侨明摸了摸鼻子,道:“那姓谭的,溜的也太快了,我算是把他看透了。不过你们周老板人还仗义,中途折回来救我了。”怪不得,我就说周玄业明明是跟在我身后的,怎么后来也失踪了,原来是折回去救人了。
谭刃之前的做法,肯定是让宋侨明心里不舒坦了,但作为当事人,说句实话,谭刃在关键时刻,是先拽着我和周玄业跑的。人大约都是这样,危难时候,会先帮助和自己较为亲近的人。所以在这事儿是,我没有立场指责谭刃什么,反倒应该感激,只是放在宋侨明的立场上,他估计把谭刃的祖宗都问了一遍了。
宋侨明说完,我觉得不对,道:“周哥回去救你了,那他人呢?”
宋侨明顿时讪讪的摸了摸鼻子,道:“当时追我的大蜈蚣太多,周老板垫后,我先跑了……”
“…………”我差点儿没吐血,合着他跟谭刃是同样的货。
见我脸色发黑,宋侨明打了个哈哈,示意我说:“周老板身手好的很,肯定没事儿,要不再吹吹哨子,听到哨子,他们应该就会过来?”现下众人分散在丛林里,虽然都是朝北走,但面积太大,相遇的几率很小,必须得传递信号才行。
当下,我便吸气鼓腮开始吹哨子,这次没那么顺利,我吹了二十多下,吹得腮帮子都软了,才终于传来一声回应,片刻后,不远处的植被抖动起来,像是有人来汇合了。
我立刻叫道:“在这儿!”
紧接着,两个人从植被后面窜了出来,这人不知别人,赫然是谭刃,他还扶了一个人,虽然众人都戴着防毒面罩,但身形和装备很好辨认,我看出那人是胖子。
胖子一点儿都不胖,身形挺拔,不过这会儿跟没气儿似的,有谭刃架着,身上有好几次包扎的痕迹。
我没想到来人会是谭刃,大惊:“老板,怎么是你!”
谭刃看了我一眼,不冷不热的说道:“否则你希望是谁?”
说话间,宋侨明也站了起来,跟着架过胖子,倒抽一口凉气,道:“怎么受这么严重的伤?”
谭刃没吭声,往地上一坐,摘下防毒面具,从装备包里摸出水开始喝,接着才跟我看讲起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谭刃和我分散后,也是去救人了,在这一点上,我和宋侨明都误会他了,他其实是想让我和周玄业先跑,因为他认出了那蜈蚣的来历。
那是一种罕见的红腹黄斑蜈蚣,群居,繁殖能力强,但这种蜈蚣,有互相吞噬的习惯。
大部分蜈蚣,只有在缺少食物的情况下才会吞噬同类,而这种蜈蚣,活的时间越长,就越喜欢吞噬同类,吃的越多,个头越大越凶狠,遇到一只两只还好,如果遇上一群,那绝对是一件很恐怖的事,谭刃是认出了它们,才第一时间决定要跑。
他拽着我和周玄业跑路,半途见我安全了,才转回去救人。
我听到这儿,顿时觉得愧疚,道:“老板,我错怪你了。”
谭刃道:“现在道歉晚了,心已经碎成一片一片的了。”
我大为吃惊:“老板,你居然也会开玩笑?”我觉得自己对谭刃的认识又刷新了。
第四十五章 兵分两路()
我没想到谭刃这会儿还会开起玩笑来,一时间到让有些紧张的气氛轻松下来。宋侨明查看了一下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