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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扫娥眉-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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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波追在后面呼唤,陆子周猛然惊醒,回身施礼道:“舅父有何吩咐?”
  赵波抓住陆子周的手,人却迟疑起来,半天才很不好意思地说:“子周,能不能帮小舅舅作篇策文?”
  陆子周讶然道:“不知写什么内容,做什么用处?”
  赵波又是踌躇了好一阵才红着脸说:“我最近遇见一个心仪的女子,有意追求。她是有名的才女,非有她看得入眼的策论才能登门。子周,你知道,我的策文实在拿不出手的……也不拘什么内容,只要经世致用便成。”
  陆子周听他说得诚恳,自然不好拒绝,问道:“不知是哪位才女,我早年游学时也曾识得几位,或许可以拿来参详为文?”
  赵波双目放光,现出无限憧憬之色,仿佛很骄傲地说:“便是蜀中第一才女欧阳怜光。”
  “是她……”陆子周不由自主地皱眉。
  怜光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上次忙着写剧透(38章啊),所以才隔这么长时间才更新新内容。抱歉了!原谅我吧!
  赵瑟已经很久没有在这样早的清晨出过门了。平时这个时候,她应该才刚刚睡去不久,马车咕噜而响的印象还没有完全从她的混沌朦胧中消逝。她小小地打了个哈欠,头有点沉。


  上都的贵族们,仕女或者公子,未婚的或者已婚的,未授官职的或者已有官职而无需早朝的,她们一般总习惯于在正午之前一点点儿的时刻苏醒——她们往往把这一点点的风韵把握得很精确。之后的一段时间则是她们一天之中最为闲适的时光。他们可以在这段时间里干一些自己喜欢的,可有可无的事情。或者什么也不干,只是呆坐着发愣当然也是可以的。等太阳的威力显露出虚张声势的迹象时,她们的世界才猛然间鲜活起来,就像一副水墨画卷拉到此处便赫然泼上了重彩。
  即使是经过悉心筛选也不可能一眼计算出件数的、裁剪合适的、完全适用的华衣美服,上都今天最流行的发髻样式和今天最流行的化妆手法,目前还在绽放的,可供选择的各个品种的牡丹花,超过一百种色泽、用途各不相同的脂粉香精,各种各样的精致的小配件,还有侍儿们的忙乱的奔跑和呼唤,捧着请柬的管事小心翼翼的催促,她们本人的喋喋不休……这一切交织在一起持续一阵之后,她们总能以无可挑剔的妆容立于她们的宝马香车之前。
  这里所说的无可挑剔很多时候是根据上都流行的风向而言的。流行这样的东西就像春天里的柳絮,飘来荡去的,或许让人兴致勃勃得有些乏味甚至讨厌,但却根本就没有办法忽视。大概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吧,乌齿赭面的时世妆和完全露出Ru房的低胸裙能在一夜之间大行其道,连外城的妇人们都跟着模仿起了百鬼夜行的驾势,而又莫名其妙地在一夜间销声匿迹。
  不管怎么说,她们香喷喷地在正合适的时间踏上她们正合适的马车,或跨上她们正合适的宝马——通过踩踏着侍奴们跪伏于地平坦得正合适的脊背,意气风发地应约赴会。她们往往带着长长队伍的侍奴,侍奴们都骑着骏马。通常人和马,或者马和人,一样出色,能为他们的主人增色不少。如果一定要深究它们——人和马——和它们所服侍的主人究竟那个更出色的话,似乎很多时候真是一个不太好说出的答案。那么,简单的说,马蹄磕在青石大路上和銮铃叮当的声响往往在这个时候由一股股的溪流汇聚成大海,最后连整个内城都跟着沸腾起来。
  赏花、游园、赛马、打马球、斗酒、品诗、、泡茶、论道……大约就是类似这些东西吧。完全不用担心名目的问题,像其他别的东西一样,约会也是存在流行风的,只要跟着做就行了。事实上,它们也并不重要。一般情况下,这一时间段的约会往往是被看做热身或者开胃菜。真正的生活是入夜之后才开始的。
  达官贵人们喜欢在这种宴会上聚集。有比星星还明亮的宫灯火把,有奢华而又堂皇的庭院和殿堂,有清晰而又飘渺的歌舞声平,有新鲜精致的小惊喜——比如刚从波斯运回来的绝色奴隶,比如会跳舞的狐狸,比如精通房中术的和尚,比如矮小滑稽的侏儒……就是这些奇怪的、能令人亢奋的东西。这里有这一种让人欲罢不能的魅力,征服黑夜快感——必须承认,夜幕下的东西往往更惊心动魄。万籁俱静与喧嚣沸腾同时存在,恢宏辽阔与淫靡旖旎同时存在,这本身就是一种能令血液在身体里战栗的力量。
  从入夜到拂晓,她们通宵达旦的饮酒作乐。上都自立朝时就严格规定了的宵禁之制从来没有包括过内城。在类似的宴饮上,从下一任皇帝的人选到涂胭脂的窍门,都可以成为她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值得注意的是,一部分随意说出来的活正常情况下都具备一言成谶的潜力。或许是因为,事实上,这些事情往往就是在这种时候决定的吧。
  目前上都流行的是高髻桃花妆和十二层到十八层加起来不超过八两重的满绣礼服。对于这一点赵瑟多少有点庆幸。虽然她坚定地认为在深秋时节非要穿得让自己打哆嗦的做法实在有点缺心眼,但怎么说也要比乌齿赭面的时世妆和露|乳裙更不需要她的勇气和自我牺牲精神。
  赵瑟抵抗着秋露渗入自己皮肤的寒意,向身旁的碧玉的身上靠了靠。暖和了一点儿,似乎。于是,赵瑟就更加鄙视自己不肯穿太学服去国子监应卯的虚荣心。就在这时候,她路过大哥赵筝平时居住的院落。
  赵瑟的大哥赵筝从小就在京都长大,并没有考科举,二十一岁的时候依照惯例被授了从五品下的朝议大夫,如今,已经升到了从四品上的秘书少监。以家世而言,勉强也能算作少年得志。上都的名门公子,他完全可以排上一号。
  如今,这位公认的风度翩翩的未婚公子正以一种完全不符合他名声的风采扒着院门探头探脑。沿着院外青砖路延伸到院墙拐角的地方,同样有一个偷偷摸摸的小厮,贴着墙避鬼头鬼脑地探望。他的怀里还抱着一个蓝布包裹,不大,和京都诸省、司、监包公文的包裹没什么区别。这小厮,赵瑟识得,正是自己大哥赵筝的贴身侍儿麻雀儿。
  麻雀儿四面张望过一阵,回身向赵筝的方向招手。赵筝,怎么说呢,赵瑟实在不愿意用这个词,但她的确感觉着赵筝是“吱溜”一声钻了出来,像一个刚得了手的小毛贼一样向前疾行。于是,赵瑟从路的另一头转出来,大声叫道:“大哥?是你吗?等等我!”赵筝的身体明显一僵,回身望见是妹妹赵瑟,他才大松了一口气。
  “是你呀,阿瑟!快来!别喊!”他说。
  赵瑟快走几步,和赵筝并排前行。她笑着问:“大哥,你这是做什么,怎么看起来……偷偷摸摸的?”
  赵筝这片刻的功夫已经恢复了他上都佳公子的风采。长身信步,挥洒自如,和风细雨,这些是上都最古老的传统。奇妙的是,它们往往和最新潮的流行风尚一样受到人们最热烈的追捧。
  “一些公文落在家里了,回来取。”
  “那也不必偷偷摸摸的呀?”
  “啊,我在躲祖父大人。”赵筝的声音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叹息。他说:“祖父大人正在极力促成我和崔家表妹的婚事,只要在家里见到我就要教导一番。我实在是奉陪不起,只好躲着不回家。”
  崔家表妹啊,换了自己来叫便该是崔家表姐。她不就是祖父妹妹的的孙女,虢国夫人崔氏的世女崔滟吗?她和大哥赵筝从小便很相得的,本该就是天生一对儿,既是议婚如何要躲呢?
  赵瑟怀着这样的疑问望向赵筝,说:“难道大哥你也不想这么早成婚吗?可你都二十七岁了呀,又不是我,怎么也该成婚了!你作什么还要拖着?”
  赵筝摇头道:“不是拖着,是我不想和崔滟成婚。”
  “啊?难道你移情别恋,不喜欢崔表姐了?你怎么能这样?不是从小就说好的吗?”赵瑟大吃一惊。
  “也算是吧,我近来的确是有了心仪的女子。”赵筝笑笑说,“何况,为了我这婚事,祖父大人和外祖父大人相持不下,一个要我和崔表妹成婚,一个要我去角逐公主正君。我夹在中间……”
  “你说什么,公主正君啊?”赵瑟急忙打断兄长的话,“不是说不可卷入公主立君的纷争吗?不然去年嘉选的时候干嘛那么折腾着要把二哥给傢出去?”
  “我是我,赵箫是赵箫,能一样吗?你别我和那个流氓放一起说!”赵筝怫然变色。
  换过一口气,赵筝平复了心情,接着说:“此一时彼一时,去年那时候张家的那个张芝玉还没被册封为楚王妃,也还没有生下女儿。如今,她顺利诞育皇女,封为寿春郡主,是公主之后皇位继承人。虽然同是皇上的外孙女,这位寿春郡主可和赵王妃卢文谣生下来的那个邯郸郡主不一样,她是有张氏鼎力支持的。如此算来,清飏郡主——咱们家的那位表姑,外祖父那甥女,姑祖母那女儿——虽然是皇姐,长上一辈,却也几乎没什么胜算了。既是如此,外祖父的意思,便是要在公主身上下些功夫了。不管怎么样,她都是储君,大义名分,不可小觑。”
  “公主……不是有徐氏吗?皇后徐氏……五舅父那里……咱们不是和徐氏不睦的吗?”
  “有备无患总是好的,何况……”赵筝笑笑说,“不是说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吗?”
  “那么祖母大人的意思呢?”
  “祖母大人,她什么也没说。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最后我能傢给那个我心仪的女子呢。在上都,到底什么都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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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着兄长用这样一种出脱的口吻议论自己的终身大事,赵瑟心里终究有点闷。她换了话题问:“既然你这么怕被祖父大人捉住,做什么还回家,公文你派个小厮回来取不就行了?”
  “是河东观察使曹文昭的奏表。他不是前一阵遇刺了吗,要托病辞官。他的奏表我岂敢随便派个人就过手?倘若出了差错,麻烦就大了!”
  “曹文昭……”赵瑟的心猛的抽紧。十一烁然一剑刺向傅铁衣的景象在她眼前闪过。那个被傅铁衣误以为是十一身后执刀之人的就是曹文昭吧。这个倒霉的老头!十一啊……我的十一……
  赵筝明显误解了赵瑟的沉思,他把他的妹妹看得太有天生的政治嗅觉了。他点点头说:“你也琢磨出味道来了吧!曹文昭这只老狐狸呀,竟然玩起了欲擒故纵的把戏。刺客,什么刺客能有这般本事能让他重伤不起?没有刺客变出刺客,无伤变成小伤,小伤变成重伤,不过是为了胁迫朝廷授他为河东节度使。可是,傅铁衣做得范阳节度使,曹文昭却做不得河东节度使。河东是什么地方,既是上都的门户,又能俯制东都,如何能授藩将全权?”
  “……该怎么办呢?”
  尽管赵瑟这句疑问很明显是自说自话,和赵筝所说的完全没有干系。但模糊不清的言辞正好能让赵筝顺着自己的思路说下去。
  “当然是慰留了!”赵筝说,“陛下亲笔写的信,另外加封曹文昭从一品的太子太傅衔,荫一子为千户侯。下个月,曹文昭的公子大概就会来上都……说起来,幸好他最有本事的那个儿子不久前被汝州匪寇误杀了。”
  赵瑟微微摇头,努力把小三翻卷身体将暗器射入曹公子喉咙的淫靡景象甩开。小三,他是和那个玉面阎罗一起去了吧,现在也不知如何?十一啊……我的十一……你现在又怎样了呢?她的身体仿佛被密室里与十一亲密相处的点点滴滴充盈了。
  不可控制地,她摇摇欲坠。
  “小心台阶!”赵筝扶着赵瑟的手臂和她一起出了门。把她送上车时,他说:“上都要热闹了呀,阿瑟……”
  于是,赵瑟和赵筝以背道相驰的方式,越离越远。
  从可以供三十六匹马并驾而行的朱雀大街驶出内城,拐进外城第二街东面的务本坊,就是远比大郑牡丹王朝历史悠久得多的国子监学宫了。
  虽然是作为上都重要的衙署之一,但这里常年聚集着近十万的太学生,并且,春闱之前,这个人数会成倍的增长。
  这里应该算是全大郑最百家争鸣的所在,除了造反叛乱之外,所有的言论都可以在这里随意发表并争论。所谓言者无罪的秉政之道,在全大郑,唯有在这个地方还能彻底地执行。这个传统已经维持了将近两千年,一切世俗权利在如此漫长的时间力量前都不堪一击。
  把所有的侍仆留在门外——这也是学宫诸多的传统之一,赵瑟独自一人踏上台阶。石阶湿漉漉的,有点滑。石阶顶端,学宫的门很气派。门上的巨幅的匾额上是“西都学宫”四个大字,有点旧。赵瑟想,国子监祭酒一定想换个新的,鎏金弄上“国子监”什么的挂上。但是没办法,“西都学宫”这块“破”匾出自太祖皇帝手书。
  门里是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尽管已经是深秋,在这里却像春天一样生机勃勃。能容纳十万人以上的院落当然没有必要再去形容它的宽阔。这样的院子里,总有成千上万的仕人,或者坐着,或者侧卧着,甚至站在高处;有比赵瑟年纪还要小的,当然也有须发皆白的;有名满天下的,当然也有无声无息的;有才绝当代的,当然也有彻头彻尾的骗子。有人宣讲,就有人辩难。他们或者独自一个人,或者三五个聚成一伙,或者上百人围成个大圈儿,每一个都像一处世界。
  这就是所谓的坐而论道了。
  比起狭隘的殿堂,无遮无盖的庭院明显更能讨得他们的欢心。如果原野里也存在“言者无罪”这样优待的话,赵瑟相信,他们可能更愿意把一切搬到野地里去。
  在大殿的门口的名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之后,赵瑟脱下鞋袜步入大殿——当然了,这也是学宫的传统之一。
  大殿能容纳三千人,草席铺地,讲学的人和听讲的人都正坐在草垫上。
  今天讲学的内容是赋税。国子监一个皱把成一团儿、绰号“核桃”的老博士坐在正中尽头的草垫子上讲得眉飞色舞。大约几百个太学生坐在两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赵瑟找了个空位,跪坐下来。
  大郑的税法,虽然纷复繁杂,归结起来说基础主要是田赋和户税。田赋按地亩征税,户税按人口征税。田赋征米粟,户税征钱。分夏秋两季分别收田赋和户税,夏季收户税,秋季收田赋。征税不分土著客居,按每户的资产分等征收。征税的数额和比例依照国家的需要每年制定,行商固定三十税一。另外,盐铁专卖,丝、茶十税一。当然,依照惯例,诸侯封地户民之田赋户税尽入诸侯,税率由户部指定,爵列侯以上之家免征户税。
  这些,赵瑟一早就懂的。但太学就是这样,刚入学的半年,懂不懂你都得来。在赵瑟看来,太学之所以能这么蛮横完全是仗着“所有科举仕子都得至少入太学读书半年之后才有资格参加殿试”这条无理规定。
  跪坐得久了,有些累。终于熬到“核桃”说完,还要照例写策文。策文的题目相当喜人,果然不外乎是如何加赋凑军费的章程换个文雅的说法。这个题目的策文,陆子周昨天晚上就帮她写好了。赵瑟的记性还算说得过去,连背代打小抄的,绝对在前三个交差出门——第一个啥时候出门的没看见,反正她和第二个前后脚。
  那是个男人,而且是个邋遢出一定境界的男人。胡子头发多少年都不剃的人很多,可人家至少梳洗啊!前面这位仁兄,很明显,少说也得有三年五载没梳洗了,又脏又乱的结在一起几乎把脸面全盖住了。身上穿的是那种圆领套头,往往会在腰带以上堆起一个圆弧的太学服,脏的,估计永远也洗不出来了。和太学府配套的乌帽子当然是不知道上哪去了。
  该仁兄一出大殿就在台阶下面找了个暖和的角落睡下了。赵瑟本来还纳闷他咋不穿鞋袜呢,这会才明白过来,人家根本就不用费那事儿啊,人家根本就没有。赵瑟很怀疑,此人是不是来太学蹭吃蹭住的丐帮中人呢?于是,她很客气地绕过这位仁兄,然而,她还是走不了。
  这时候,赵瑟猛然觉得院子里很安静,只闻得一个清冷的声音在说话,像珠子次第跌落在玉盘上。
  “平寇之策,非在加赋,而在减赋。关东河北之寇从何而来,农户;农户何以落草为寇,赋重!赋何以一加再加,平寇!是以赋越加越重,寇越平越众。如今天下田赋,大河以南富庶之乡方得勉力维持,于河北之地,生产尚不足纳赋,不为匪寇,又何以为生呢?”
  赵瑟举目四顾,见院中九成以上的人都聚拢到大殿一侧,集得密密织织。赵瑟跳上石狮子的底座,抱紧石狮子的脖子立住,才勉强确定说话之人大约是个……女子。
  她之所以对说话之人的性别有一点儿小小的迟疑,并不是因为那人的声音不好听。实际上,除了声音太过波澜不惊之外,很好听,至少比赵瑟的好听。当然也不是因为她的模样不漂亮。实际上,除了没有笑容之外,很漂亮,至少比赵瑟漂亮。赵瑟之所以有迟疑,完全是因为她的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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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穿的是白袍黄罩的太学服,和前面那个邋遢一样。当然,是干净的。头上是很高的乌帽子,络缨从两侧垂下来在颌下打结。没有施脂粉,也没有戴首饰。如果不是亲眼得见,赵瑟完全不相信,上都还会有女人会去挥洒自如地穿这身衣服。更令赵瑟愤慨不已的是,她看起来是这样有聪慧和精神,明艳不可方物,让人自惭形秽。她讨厌这个女人。
  一时不服气,赵瑟没抱紧石狮子,从上面跌落下来,正摔到邋遢旁边。邋遢翻翻眼睛,又眯上晒太阳了,根本没扶赵瑟的意思。
  赵瑟负气似的扯开所谓“十八层总重不超过八两重的满绣礼服”由于摔倒而窝在腹部的裙摆,抱着膝盖,苦着脸小声嘀咕:“这女人是谁啊?”
  出乎意料的,邋遢转过身,以同仇敌忾的语气说道:“那个女人啊,嗨,你不知道啊!不就是现在上都最受追捧的那个吗?不就是那个刚进太学第一天就找国子监祭酒论道,把祭酒给论得一头载在地上,现在还半边身子不管用的那女人吗?”
  赵瑟茫然地摇摇头。
  “还不知道啊?看你的打扮也是住内城的吧?咋比我这在整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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