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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江湖之大漠狂刀-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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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猛又是一阵大笑,连道:“好说好说,来人,还不去把这个燕子叫出来!”

他身后的一个保镖答应一声,去叫人了。过了不久,这个保镖就回来禀报道:“庄主,查过了,那个燕子早就改名了,就是那个……嫣红。”

“嫣红?燕子就是嫣红?”胡猛有些惊诧地站了起来,考虑了一下才对王浩道:“王少侠,你可给我出了个大难题啊!”

王浩不以为意地道:“胡前辈你家大业大,还在乎一个小丫头么?”

胡猛摇头道:“小丫头?这个小丫头可不简单呐!嫣红现在是我们怡红院的头牌,而且还是个清倌,你知道这么一个小丫头,值多少钱吗?”

王浩眉头一皱,说道:“你说是头牌,是清倌,我怎么知道是真是假?还请你把她叫出来,我见一见再说!”

胡猛道:“也罢,平时要见嫣红姑娘一面,没个几十两银子都别想,今天就让你见一见。去,把嫣红叫来!”

很快,一个穿了一身嫩绿的裙子,素面朝天不施脂粉的少女被带到了客厅。王浩一见这个少女顿时一愣,这个少女还真挺漂亮,虽然只有十二三岁的样子,但已经让人有一种惊艳的感觉!若是再过五六年,还真有祸国殃民的潜质。但最重要的是,这个少女有一种知性的美,她只是静静在那里一站,就让人觉得那是一道风景,让人感觉宁静而愉悦。王浩就奇怪了,柱子那个家伙长的也就是一般啊,怎么会有这么个祸害级别的妹妹?

少女先是向胡猛施礼道:“嫣红拜见庄主,今日唤嫣红来,不知有什么吩咐?”

胡猛指着王浩道:“这位是王少侠,说是你哥哥的朋友,想要见见你。”

少女听说王浩的身份,神色微微一动,但还是沉静地施礼道:“拜见王少侠。”

王浩点点头,说道:“你叫嫣红?你原来的名字叫什么?你哥哥叫什么名字?”

嫣红道:“奴家原名金燕儿,哥哥叫金柱。”

王浩又问道:“你和你哥哥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什么时候,你知道他要去哪吗?”

嫣红道:“我和哥哥最后一次见面实在两个月前,他说他要跟着老蒯去塞外。”

王浩这时可以确定这个嫣红就是柱子的妹妹了,低声道:“燕子,我给你带来一个不好的消息,你哥哥他……死了。我们在塞外遇到了马贼,整个商队被杀的只剩下三个人。我受你哥哥所托要照顾你,你节哀顺变吧!”

金燕儿突然听到柱子的死讯,先是震惊不信,接着眼泪就含在了眼圈里,但却没有大哭出声,而是木头人一样不会动了。但正是这种把悲伤压在心底的感觉,让人更感到她此时的悲恸。王浩怕她悲伤过度,连忙走上前去,拍着她的背说道:“想哭就哭出来吧,哭出来会好受些。”

金燕儿看了王浩半天,好像才确定他是真心实意之后,这才一把抓住王浩的袖子,将脸埋在袖子里嚎啕大哭。王浩伸着胳膊不敢动,只能任由金燕儿将自己的袖子用泪水湿透。

哭了好半晌,金燕儿才渐渐止住悲声,王浩扶着她到一旁坐下,自己对胡猛说道:“胡前辈,金燕儿从今往后就是我的妹妹,我要带她离开,胡前辈有什么意见?”

胡猛早就料到王浩会这么说,嘿嘿一笑,说道:“带她离开可以,但是你不能就这么带她走。嫣红八岁时被她父母卖进我怡红院,我养了她五年,眼看只要再有一年就能接客了,你带她走了,我花在她身上的钱,岂不是都扔到水里了吗?”

王浩道:“胡前辈说的在理,你报个价出来,只要合理,我照价赔偿就是。”

胡猛一拍桌子,说道:“好!王少侠果然痛快!既然如此,我也就不客气了。嫣红在我怡红院五年,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起居坐卧都有丫环照料。而且我还特地从京城请来名师大儒,教导她琴棋书画。可以说,嫣红过的比官宦人家的小姐也一点不差。所以,我要你五千两,价钱不算高吧?”

王浩不由点了点头,五千两银子确实不高,虽说金燕儿这些年的消费,能有一千两就富富有余了,但胡猛做的是生意,虽然是皮肉生意,但总不能不让他赚钱,所以王浩痛快地道:“好,给我三天时间,我会在三日后带五千两银子过来,希望到时候胡前辈不要食言!”

胡猛脸色一变,叫道:“你说什么?五千两银子?我刚才说的是五千两银子吗?我说的是五千两金子!像嫣红这样的头牌,若是在江南,一个初夜就能卖一两千两金子,你想五千两银子就带她走,王少侠,你说笑呢吧?”

王浩刚才还觉得这个胡猛还是很通情达理的,可最后一听他竟然要的是金子,顿时大怒,冷冷地道:“胡前辈,你才是在说笑吧?五千两金子,用来铸成金人,只怕都比金燕儿还高了!”

胡猛道:“金人算什么,嫣红比纯金打造的金人还值钱!只要她留在我这里,她就能为我挣来五万两,五十万两!我才要你区区五千两,已经是看在你我是江湖同道的份儿上了。你要是拿得出钱来,这个丫头就由你带走,不然的话,就让她给我挣够了钱,人老珠黄那天,你再来带她吧!”

王浩的怒火就像被浇上了汽油,一下子高涨到难以忍耐的程度,伸手就握住了刀柄。就在他身边的金燕儿连忙拉住他道:“王大哥,不要动手,你打不过他们的!”

胡猛也笑道:“嫣红说的对,王少侠,你要是想动粗,我北地神枪的外号也不是白叫的!我手下五六百兄弟也不是吃干饭的!哼,来人,把他给我打出去!至于这个小贱人,竟然当着我的面向着外人,我今晚就破了她的身子!”

胡猛的两个保镖见胡猛发话了,立即向王浩逼来。而王浩也被胡猛要破了金燕儿身子的话刺激到了,猛然震开金燕儿的手,长刀向两个保镖劈去。两个保镖也早有准备,分别抽出兵器来,保镖甲格挡王浩的刀,保镖乙则一剑向王浩刺来。

第八章 义之所在

正文 第八章 义之所在

眼见对方一剑刺来,王浩却不闪不避,任由保镖乙的剑刺穿了自己的肩膀,然后绷紧肌肉夹住剑身,手中的刀却狂风暴雨一般向保镖甲劈去。保镖甲被王浩的疯狂下了一跳,顿时抵挡的手忙脚乱,章法全无。

保镖乙见同伴危急,急忙想要将剑抽出来再刺,可他的剑被王浩夹住,竟然抽不出来!趁这个机会,王浩长刀连劈,最后一刀砍掉了保镖甲的一只手!保镖甲捧着断手在地上打滚,惨叫声差点冲破屋顶。

保镖乙被王浩的疯狂吓住了,王浩转过来面对他时,这个家伙吓得连剑也不要了,连连后退,最后转身就逃!王浩也不管他,只是放松肩膀,将那柄剑抽了出来,任由鲜血染红了半边身子,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好像伤口不是在他身上一般!又用刀指着胡猛道:“胡前辈,金燕儿我要带走了,你有什么意见吗?”

胡猛也被王浩的豪勇吓的够呛,连连摇头,表示没意见。王浩回头又对金燕儿说道:“你愿意跟我走吗?”

金燕儿也被王浩感动了,能因为一句承诺而不惜以命相搏,可见他和自己哥哥的交情不一般,于是坚定地点了点头。两人再不说话,并肩向外走去。胡猛不敢再对王浩说什么,却对金燕儿叫道:“嫣红,你也知道你的情况,你要是离开,性命必将不保!”

可金燕儿听了他的话之后,不但没回头,反而紧赶了几步,追在王浩身后。王浩却停住了脚步,问金燕儿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说清楚了再走!”

金燕儿道:“王大哥,我一会儿都等不了了,只想尽快离开!这事我们出去再说好吗?”

王浩想了想,点头道:“也好,我们走吧。”

两人离开了怡红院,在金燕儿的带领下,来到了柱子的住处。柱子住在一处看起来像贫民窟的地方,四周都是矮小脏乱的房屋和街道,行人也都是面黄肌瘦,衣衫褴褛。金燕儿身上的衣服虽然看上去不算华丽,但也比这里的人要强得多了,而且她本身又绝色美女,行走在这个地方,给人以说不出的别扭。

可金燕儿自己却觉得很舒心,好像连哥哥的死都已经忘记了,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叽叽喳喳地给王浩讲述她和柱子在这里的生活经历,什么在这里捉过虫,在那里摔过跤之类的,不管是甜是苦,一点一滴都成了美好的回忆。

进了柱子的家之后,金燕儿先让王浩坐下,自己却忙忙碌碌地收拾起这个家来,一边收拾还一边嘟囔道:“我哥老是这样,把家里弄得又脏又乱的,也不知道收拾一下。每次我回来给他收拾好,用不上几天就又变得又脏又乱了。……哥哥总说要赚钱把我赎出来,可他哪知道,胡庄主那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他这辈子也别想赚够赎我的银子,还不如娶房媳妇,给我们金家传宗接代。……我本以为我就是做婊子的命了,我也认命了,只要哥哥能过得好,我怎么样都无所谓了。可没想到,哥哥他……”

王浩坐在那里,静静地听着金燕儿的唠叨,没有一点不耐烦的感觉。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穷苦人家,不但要受穷,还要面对官府、有钱人、小吏、地痞、盗匪、天灾等等的威胁,哪天丢了性命,一点都不用惊奇。

渐渐地,天黑了下来。金燕儿终于收拾完了这个破败的家,虽然不至于一尘不染,但也干净整齐了很多,看上去给人以温馨的感觉。王浩称赞道:“燕子,你还真是个难得的好女孩,琴棋书画样样皆通也就罢了,连家务都做的这么好,将来谁娶了你,那才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金燕儿凄然一笑,说道:“王大哥,我虽然还是个清倌,可也是从怡红院出来的,最好的命运,也不过是嫁给个有钱人做小妾,每日里被主妇打骂。……算了,不说这些了,王大哥,天已经黑了,你必须马上离开这里。胡庄主在你面前丢了那么大的脸,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他手下的打手有好几百人,你一个人是对付不了的……”

王浩打断她道:“我要走简单的很,那你呢?听你的口气,你是不想跟我一起走了,为什么?”

金燕儿凄然道:“你不是想知道胡庄主为什么说我离开他就会死吗?我现在告诉你,自从我被卖进怡红院之后,就被逼服下一种药丸,叫做‘快活丹’。这种药丸吃下去,会让人感到飘飘然的很愉快,所以才叫‘快活丹’。可是这种药丸是有毒的,只要你吃过一次,以后就得经常吃,不然就会说不出的难受。我见过好几次,有人犯了错,胡庄主不打她不骂她,只是不给快活丹吃,她们就难受的撞墙,恨不得立刻就死了。最重要的是,这种毒药没有解药,只能不听地继续服用。而这快活丹又只有胡庄主才有,所以他从来不怕手下人背叛他。”

王浩听的大吃一惊,这不就是毒品吗?可随即他又觉得不对,现代的瘾君子们,都是面黄肌瘦,满脸病容,可金燕儿吃了好几年的快活丹了,表面上看却健康的很。

快活丹到底是种什么药物,王浩无法揣测,他更加震惊的是,金燕儿既然明明知道离开就会死,又为什么会跟着他离开呢?

对于这个问题,金燕儿只是笑了笑,说道:“我当初被卖进怡红院的时候,就想着让爹娘拿了钱之后我就自杀。我那时虽然年幼,也没读过书,但也知道对女人来说,贞洁比性命更重要。可是我第一次自杀不成,胡庄主就威胁我说,要是我死了,他就把我的家人都杀了!我没办法,只能行尸走肉一样地活着。后来我爹娘死了,哥哥就成了我唯一的牵挂。现在我哥哥也死了,我还活着干什么?难道去给那些男人糟蹋吗?”

王浩看着这个才十三岁的小女孩,心中不知道是钟什么滋味。在现代社会,这么大的女孩,只怕还什么都不懂呢,而眼前这个孩子,却比成年人的思维还成熟!连面对生死抉择的时候,都显得那么平静自然。这让王浩怎么能不感慨万千?

沉默了半晌,王浩才说道:“燕子,像你这么美貌、善良、聪慧的女孩子,是上天赐给人间的恩物,你代表了人类最美好的一面,所以你不能死!我曾经对你哥哥发过誓,以后我就是你亲哥哥,有我在,我就不允许任何人动你一根头发!你放心,我一定会给你找到解药,就算胡猛没有,这个世上还有很多名医,一定有人能治好你。现在你跟我走,先找一个地方藏起来,然后我就去找那个胡猛!”

金燕儿摇头道:“王大哥,谢谢你的夸奖,可是我还知道,越是像我这样的女子,就越是没有好下场。我跟在你身边,只会给你带来麻烦。就像现在,要不是我,你也不会惹上胡庄主。王大哥,你……”

王浩坚定地摇了摇头,说道:“你不用说了,我要告诉你的是,自从我经历了你哥哥和整个商队覆灭的那场大祸之后,我就认定了一件事,那就是该做的事,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都一定要做!对你哥哥的死,我一直愧疚在心,如果再保护不了你,我还不如死了算了。你现在就跟我走,我是你哥哥,所有的事就由我来做主!”

说着,也不管金燕儿是什么意见,拉着她就向外走。可他们刚走出大门,周围就突然亮起了火把,将这个巷子照的纤毫毕现。接着胡猛的声音传来:“想走?不觉得太晚了吗?姓王的小兔崽子,还有嫣红这个贱人,我今天就让你们知道,我北地神枪不是好得罪的!来人,给我放箭!”

胡猛的话音刚落,无数箭矢就从四面八方射了过来。王浩一见不好,立即回手抱住了金燕儿,脚下一蹬,两个人就像炮弹一样窜回了屋中。可即使如此,王浩的背上还是挨了两箭。

王浩将两支箭拔了下来,扔到一边。金燕儿惊慌地道:“王大哥,你怎么样?伤的重不重?”

王浩笑道:“我没事,我练的功夫有些特殊,伤口会自动止血复原。先前我肩上挨了一剑,不也连药都没上,还不是好好的!”

这一点王浩倒是没撒谎,在绿洲上和马贼火拼的时候,他就发现了这一点。《烈日神功》的内力,能让受伤的部位自动收缩,挤压住伤口,连血液也比正常人凝固的快。这就让王浩有了拼命的本钱,以伤换伤,吃亏的永远是别人。

这时,胡猛又在外面叫道:“你们两个以为躲在屋子里就没事了吗?还是想等我们一个一个地冲进去你好各个击破,拖两个垫背的?我告诉你们,没门!老子不傻,才不上你们的当呢!你们不是当缩头乌龟吗?那我就来个烧烤乌龟!给我放火,烧死他们!”

随着胡猛的一声令下,十几个火把扔进了屋里,很快就将屋中易燃的东西点着了!金燕儿又急忙说道:“王大哥,你不要管我了,你自己逃走吧!等日后你再回来给我报仇!”

这一幕,让王浩想起了柱子,当初老蒯也是这么对他说的,可柱子却选择了同生共死。所以王浩豪爽地一笑道:“死就死了,我这条命本就是捡回来的,死在这里也没什么!燕子,我陪着你!”

第九章 杀出重围

正文 第九章 杀出重围

金燕儿痴痴地望着王浩的侧脸,心中思潮起伏。这个时代的女孩,十四岁就可以嫁人了,金燕儿也是预定要在十四岁时正式卖出她的处女之身。而且金燕儿思想上的成熟和她的年纪很不般配,所以虽然在王浩的眼里她还是个孩子,但实际上金燕儿已经是情窦初开。王浩一句“我陪着你”,让金燕儿顿时浮想联翩。

王浩却根本就没想那么多,他现在首要的任务,是怎么把金燕儿安全地带出去!环顾了这个破败的小屋一眼,这里能够用来抵挡箭矢的东西实在不多。最后他看到了那口黑漆漆的大锅,立即眼睛一亮,伸手将铁锅掀了下来,回头又问金燕儿道:“燕子,你家里有没有绳子什么的?快找出来!”

金燕儿正发呆呢,被王浩吼的一愣,连忙道:“哦,有!我这就去找!”

趁着金燕儿去找绳子的时候,王浩又将家里唯一的一张三条腿的靠背椅子拎了过来。金燕儿找来绳子,王浩让她蜷缩着躺在铁锅里,金燕儿体型娇小,尽力蜷缩起来,倒也装得下。之后王浩又将铁锅绑在椅子上,再把椅子绑在自己背上,铁锅的锅底向外,锅口则被王浩的身体挡住。这样一来,只要王浩不死,金燕儿就不会有危险。

准备好之后,这间破败的屋子也已经被烧通了顶。王浩长刀一挥,将房梁砍断。燃烧的房梁这时已经成了火柱,被砍断之后,燃烧的更加旺盛了。王浩抬腿就是两脚,分别将两段房梁踢飞了出去,直砸向外面的人群。

胡猛带领的手下人数虽然不少,但大多是些地痞混混之类的,猛然见两个火团飞过来,都吓得惊叫闪避。趁他们一乱的机会,王浩厉喝一声,身形如箭一般射了出来。胡猛一见,连忙大叫道:“放箭,放箭!”

可惜这些混混不是军队,虽然手中有从军中借来的弓箭,但在他们手里,威力发挥不出三成。正在混乱之时,胡猛即使催逼的再紧,也只有了了几箭射了出来,还大多歪歪斜斜,根本构不成威胁。

王浩狂冲大呼,对射来的箭矢依然是不闪不避,硬抗了两箭之后,就冲进了人群。近身肉搏,这些混混更加不是他的对手了!被他连劈三人,其他人顿时更加混乱,凡是王浩所到之处,众人纷纷退避。

胡猛看的焦急万分,连连呼喝道:“都给我一起上!他只是一个人,再厉害也敌不过我们这么多人!谁能拿下他的脑袋,赏银千两!”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胡猛一下子发出一千两的赏格,顿时把这些混混刺激的嗷嗷直叫,回身就像飞蛾扑火一样向王浩扑来。王浩无奈,只好大喝道:“挡我者死!”手中长刀挥舞的更加狠厉,凡是被他砍到的,无不血肉横飞,希望能用凶残的手段吓退这些人的贪婪之心。

可惜,贪婪让人疯狂,王浩的手段再凶狠,也难以扑灭这些人对银子的渴望。王浩只觉得前进的越来越困难,周围的人越聚越多。这让他越来越焦躁,突然一声仰天长号,体内的真气猛然爆发,在长刀上再次显出异象,暗红的火焰在刀身上流动,如同染上了一层血光!挥舞之间,刀法也愈发凌厉,凡是被劈中的人,不管伤在哪里,哪怕是只划破了一点小伤口,也会感到体内像是塞进个火团一般,把五脏六腑都烤焦了!

这一下,恐惧感再次在混混中间蔓延开来,王浩在他们眼中,简直如神魔一般!胡猛的重赏终于失去了作用,被王浩突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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