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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王侯的荣耀-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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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这乱世,属于王侯的荣耀莫过于一统河山、结束战乱,还天下一份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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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狙杀() 
东汉光和元年,秋,幽州上谷郡广宁县境内的一处山谷,两支人数悬殊的骑兵队正在追逐交战。追击的一方人多势众,士气高昂,他们身穿皮袍皮甲戴着护耳的皮帽,手执弯刀,装备着朴素实用的骑兵短弓。

    被追的一方人数不及对手两成,身披汉军制式骑兵轻装甲,此刻士气低落,疲于奔命,情势十分狼狈。

    两支队伍从拂晓接战,一直鏖战到正午,五十名汉军骑兵损失殆尽,所剩仅十余骑,不过追击一方的鲜卑人也没有占到好处,原先一百人的队伍现在只剩下六十余人。

    前面是个地势险峻的山谷,当地人称之为“野猪肚”。

    这是一个入口小,肚子大,有进无出的葫芦型谷地。

    败阵的汉军士兵被追的狠了,慌不择路,竟一头扎进了“野猪肚”。

    急速追击的鲜卑骑兵在谷口处回旋停顿了一下,分成两批,主力五十骑风卷一般坠入峡谷,另留十三骑在谷口外接应。

    冲入“野猪肚”的鲜卑骑士马速不减,如风卷残云般追赶着十余骑汉骑,一路杀到了谷底。前方已无路可退,十余汉骑折还马头,开始排列阵形,他们的箭已经射完,现在只能靠手中的刀与鲜卑人做最后搏杀了。

    “哟嘿,哟嘿!”

    鲜卑骑兵迅速布列起攻击队形,向着残敌发起了最后的冲锋。鲜卑人自称勇士,但在战场上他们却像沙漠土狗一样,讲究实效,不逞英豪。

    一阵羽箭射过去,四五名汉军骑士跌落马下,余者伏在鞍上催马激攻,主动向鲜卑人发起了冲锋。

    鲜卑人又发了一波箭,相距太近,良弓变成了摆设,鲜卑人把手中的骑弓挂回马鞍,舞动着弯刀,呈弧形阵型向残存的汉骑包抄过去。

    这是他们打猎或抢掠时惯用的阵法,早已操练纯熟,眼看着猎物在包围圈里无路可逃,猎手们的脸上露出了狞笑。

    那捕蝉的螳螂,眼睛里只有蝉,全不提防一只黄雀已经登场。

    “咝”地一声疾响,一支冷箭破空而至。

    停在葫芦口外观战的十三名鲜卑人中,突然有一人闷声跌倒,死者的脖子上插着一支雕翎箭!按照草原上的规矩,有资格使用雕翎箭的皆可称之为神射手。

    猝然遇袭,鲜卑人立即明白自己中了汉人的埋伏,但他们并不十分惊慌,拨转马头,组成一个盾形阵型,急速撤退。

    “咝!”“咝!”“咝!”雕翎箭连发,又有三名骑士跌落马下。

    “嗖!”“嗖!”“嗖!”鲜卑人的神射手也向偷袭者反击,他们的箭也很锐利,似乎有偷袭者闷声倒地的声响。

    蓦然,鲜卑人的左侧出现了一股骑兵小队,是汉军,人数虽只有六人,却十分致命,那名箭无虚发的神射手便在其中!

    不过鲜卑人并不惧怕,对方只有一名神射手,而他们却人人都是神射手。

    相距两百步,双方进行了一次对攻。

    鲜卑人射杀了五名汉军骑射手,己方则折损了四人。最后一名汉军骑士如有神助一般,左右驰骋,竟毫发无损。

    不得已鲜卑人祭出大招,众人一起发力,射倒了他的战马,那名汉军骑士落马之后,一度趴在地上一动不动,正当鲜卑人以为他已死时,却见他突然以一个诡异的姿势跳了起来,茫然四顾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就张弓搭箭与骑士对射起来。

    真是邪了怪了,他就那么无遮无挡地站在那,鲜卑神箭手的箭总是绕着他飞,而他的箭却总是能准确无误地射中对手的要害。

    鲜卑人因此认定此人有天神护佑,伤他不得,不敢再与他纠缠,他们摘下轻便的皮盾,护定队中一人急冲冲而去。

    直到此时,一直驻马在山坡上的刘琰嘴角才露出一丝笑容。

    他不慌不忙地取出自己的雕花大弓,淡定地搭上一支金翎箭

    金弧破空,如索命无常!

    一众鲜卑武士拱卫的那位贵人轰然跌落马下。

    时间瞬间凝固下来,随着那名鲜卑贵人的倒地,护卫他的骑士们一下子傻了,痴痴地停了下来,折身返回那贵人陨落之处,呈鼎足之势将他围定。

    他们丢弃弓刀,卸掉皮带,除去斜背着的皮囊,解下颈项上挂着的金链、金环、玉石,拔掉手上的戒指,除去手腕上的护身佛珠,然后扒开衣服,坦露胸膛。

    鲜卑武士们围成一个圆圈,同时跪了下去,五体投地拜向尸体,态度虔诚而沉重,口中念念有词。

    然后,他们抓起弯刀,将刀尖对准胸口。

    把眼一闭,猛力插了下去,插入胸膛的尖刀在腕力的压迫下,一路向下,划开了肚腹,执刀之人趁着最后一口气,猛地探手入腹,抓出自己的肚肠,铺排在贵人面前。

    血流尽,鲜卑武士们带着无尽的忏悔纷纷逝去

    至此,祸害幽州边境多年,杀害上万边民的鲜卑酋长赤髯倒山王身死名裂,魂归黄泉。

    用金翎箭射杀赤髯倒山王的人名叫刘琰,因为射的一手好箭,绰号“小李广”。

    他的金翎箭从赤髯倒山王的左侧太阳穴钻入,贯穿他的颅脑后从右太阳穴穿出,赤髯倒山王一声没吭就栽落马下,魂归西天。

    百步之外取敌手性命对刘琰来说不算什么事,真正棘手的是,他无法判断那十三名骑士中谁才是赤髯倒山王的真身。

    狡猾的鲜卑酋长穿着跟侍卫们一模一样的服饰,拿着一样的兵器,甚至在行军中也不居上位。

    如此狡猾谨慎,猎杀他谈何容易?

    若非那位不怕死的少年射手甘冒奇险跟鲜卑人对射,逼着鲜卑人忙中出错暴露了赤髯倒山王身份,那么他的兄弟就是白死了。

    若让这狡猾的狼王逃过这一劫,又不知要有多少百姓惨遭蹂躏呢。

    所以这狙杀之功,有那少年射手的一半!

    赤髯倒山王死后,追入谷中全歼他们对手的鲜卑骑兵像疯了一样来为他们的首领报仇,他们的冲锋悍烈无比,所向无敌。

    但这一回老天仍然没有眷顾他们。

    刘琰的结拜弟兄夏侯忠骤然如战神附体,一口泼风大刀舞起狂天怒潮,一口气斩杀了二十名鲜卑骑兵,杀的鲜卑人最后一丝胆气也没了,只得狼狈溃散。

    夏侯忠跃马舞刀还要追赶。

    却被刘琰叫住:“老三,穷寇莫追,别去了。”

    夏侯忠听了这话,手中大刀锵然坠地,他力气已经耗竭,而且几乎要吓破胆。

    今天他的表现实在太反常,单人独骑狂劈二十名鲜卑骑士,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诧。

    所以那股劲过去后,他感到浑身无力,手中的大刀是再无拿不住了。

    他从马上滚落下来,躺在沙地上,撒欢打滚地狂笑起来。

    三年了!整整三年了!

    他们终于击杀了赤髯倒山王,这三年来他们为了除掉这个祸害折损了多少弟兄,挨了多少军棍,受了多少委屈?

    但这一切都随着赤髯倒山王的陨落而成为过去,现在他夏侯忠可以堂堂正正地吼一声:敢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刘琰也想像夏侯忠那样就地打个滚儿,但他忍住了,他好歹是个队率,领着几十个弟兄呢,这样撒欢耍泼,以后还怎么当老大?

    喘了口气,他拄着弓站起来,过去翻过赤髯倒山王的尸体,仔细检查了他的脸,从他的手指上摘下那枚象征着“狼山之主”身份的赤金三眼骷髅戒,他往戒指上哈了口气,用力在袖子上擦了擦,那一层冷酷的白色之下是赤色的金子。

    刘琰咧嘴笑了起来:“好东西,好东西啊!”

    赞了两声,他又掣出短刀割断赤髯倒山王的绊带,解开他的衣甲,只见这尸体的胸口前挂着一面纯钢打造、金玉镶边的护心镜,揭开护心镜,却见那满是黄毛的结实胸口上赫然纹着一头黑熊。

    他果然是真真切切的赤髯倒山王!

    此时此刻,刘琰终于仰天长啸起来。

第2章 天外来客() 
“咱们的大功臣在哪呢?”

    和鲜卑人的神箭手在百步之内对射,汉军营中有句话叫找死,只有不要命的莽汉才会干这等蠢事。

    但有个人就这么干了,天可怜见,他竟然还活着。

    “大哥,这呢,吓傻了,话都不会说了。”刘琰的拜把兄弟石重接着他,引着他进入一间军帐。战事已经结束,刘琰来不及清理战场就匆匆返回了驻地,一则是怕鲜卑人报复,二来他要把赤髯倒山王被击毙的消息报告上面,以便及时组织搜捕行动。

    刘琰的顶头上司幽州军帐前左校尉邹靖闻听赤髯倒山王被击毙,大喜,立即组织军马抄袭鲜卑人的老巢,同时把刘琰这一队人马留了下来——五十人只剩八人,差不多已经废了。

    “李二愣,老大来看你来了。”

    石重掀开帘子,叫了一声。

    刘琰满脸堆笑地走到一个少年面前,打量这少年:十六七,细胳膊细腿的,个子不高,相貌也普通,长的也不算结实,一脸的茫然,真像个傻子一样。

    若非亲眼所见,谁能想象就是他一力单挑鲜卑十三骑,最后居然还能全身而退。

    “兄弟,请了。”

    “请,请,请了。”少年结结巴巴,手忙脚乱。

    刘琰眉头一皱:“听兄弟的口音不是本地人?敢问一声,兄弟是打哪来的?”

    这少年非但有些结巴,口音听着也怪怪的,刘琰觉得有些奇怪。

    “小弟李轨,是从、从深圳来的。”

    “深镇(圳)?”刘琰摸不着头脑,不知道深镇在哪?

    “深圳就是在”少年抓耳挠腮,“哦,在广州,岭南那边啦。”

    “岭南?哦”

    刘琰依稀听过这个地方,好像是很远很远的地方,怪不得他的口音怪怪的。

    “原来是岭南来的兄弟,咱这军中多是河北人,也有河东人、山东人,岭南那块倒是不多啊。”刘琰心中疑团解开,暗想怪不得这小子敢跟鲜卑人对射,感情是打南面来的棒槌,不晓得其中的厉害。

    他一巴掌拍在李轨的肩上:“兄弟,你够种,敢跟鲜卑人对射,你可知军中管这叫什么吗?”

    “傻比?”

    李轨一脸淡淡的忧伤,他当然知道跟鲜卑人对射意味着什么,但他有得选吗,加班加到凌晨三点,回出租房时发现电梯坏了,于是爬楼梯,中途实在太困了,就打了个盹儿,结果一脚踏空,骨碌骨碌,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一脚踏空,跨越千年,睁眼时正身处战场,一群蛮人射杀了他的坐骑,还要干他,嚣张的一笔雕凿。

    他不拿弓箭跟他们对射,难道等死?

    仗是打赢了,李轨也彻底吓懵了,又因为灵魂与宿主的融合出了一点点小问题,思维经常性短路,语言功能也出现了紊乱,导致他看起来像个傻子一样。

    “哦,我想起来了,你是三队过来支援的锐卒,对了,你不是叫李二愣吗,怎么又改叫李轨了。”

    李轨道:“刘大哥好记性,二愣是我的绰号,我大号叫李轨,这个名字是父亲大人花钱请城里的先生取的,咋样,不错吧?”

    “不错,不错。”刘琰不疑有他,一巴掌拍在李轨的肩膀上,“李轨兄弟,你立大功了,我会为你请赏的。”

    回头吩咐他的结拜兄弟夏侯忠:“老三,李兄弟有伤,你来照顾他。”

    在夏侯忠的关照下,李轨洗了个热水澡,吃了顿有酒有肉的好饭,又美美地睡了一觉,总算是缓过来了。

    现在一些情况已经明了,他的灵魂不知因为何种缘故穿越时空来到了中国历史上最为黑暗混乱的东汉末年,附身在一个叫李二愣的少年身上。这伙计无亲无故,半年前从徐州流浪到幽州,应募参军,他当兵就是为了混口饭吃,因为没钱巴结上司甄野,所以被选作锐卒来支援刘琰,所谓的锐卒就是敢死队,战场上的炮灰。

    同行一共八个人,那七个都挂了,李二愣其实也挂了,不然李轨的灵魂也不会夺舍他的肉身。

    李二愣的父亲是个猎户,他自幼跟随父亲在深山老林狩猎,所以习得一手好箭法。这才有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与鲜卑人对射,最终帮助刘琰狙杀赤髯倒山王的壮举。

    身份方面无须洗白,已经很白了。

    下一步

    李轨也已经有了主意,他原来的那个上司叫甄野,是个心术不正的家伙,克扣军饷,虐待下属,对穷鬼出身的李二愣态度极为恶劣。反观刘琰这人一身正气,他的兄弟也都是可交之人,李轨决定以后跟着他们混。

    东汉末年是三国,那种暗黑、混乱的时代,没个三朋四友别说出人头地,怕是连性命也保不住啊。

    刚想到这,夏侯忠就进来了,手里捧着一碗热腾腾的羊汤。

    李轨赶紧装睡。

    “小子,还睡,太阳都晒腚了。”

    说到腚,夏侯忠还就真的盯着李轨的腚出了神,呆呆地望了一阵,嘴里叨咕了两句,转身从墙角一个柜子里拽出一个柳条箱,打开箱子翻找起来。

    李轨大汗:我擦,这厮居然好男风,特么的还要动器械。老子真是倒了十八辈血霉,竟然遇到了这种人,我看我还是赶紧回甄野那吧,至少不必受这种羞辱。

    夏侯忠撅着屁股翻了一会儿,啊了一声,语气兴奋,显然是找到了要找的东西,他走回床边,口中念念有词,单膝跪在床榻上,一双魔爪就摸向了李轨的腚。

    李轨一跃而起,劈手抓住他的手腕:“老玻璃,你要干啥?”

    夏侯忠吃了一惊:“干啥?你裤子破了,露着腚呢,我给你缝补缝补。”

    “嗯,竟有这事?”

    李轨一摸自己的屁股,果然是有个大洞,小半拉屁股露着外面呢。

    再看夏侯忠,手里拿着一支穿了线的缝衣针,正横眉怒眼地瞪着他。

    “你以为那个呢,我呸,就你这猴样,白送我也不要。”夏侯忠义正言辞道,不过他马上就恢复了贱人本色,一脸猥琐地说:“要说你这屁股还挺白的,跟个女人似的。”

    李轨简直无语了,他以前没事喜欢看点野史,知道古代军中的老兵都好这一口,没办法,军士常年在外征战,有时候一两年都见不到女人,有道是“军营里呆三年,老母猪赛貂蝉。”当官的还有营妓可以纾解纾解,小兵只好互相搞基。

    好在夏侯忠不是那种人,否则自己还真有些危险,这家伙长的腰粗腿壮的,李二愣这孱弱的身子骨未必干的过他。

    这件事给了李轨很大的刺激,天下将乱,得抓紧锻炼身体,修炼武功啊。

    “对不起老三哥,我错了,我内心肮脏,我思想龌龊,我误会了你的好意。”

    “没啥,防人之心不可无嘛。对了,大哥叫我来跟你说个事,你可要挺住,甄野那边出了点事,我知道你们兄弟情深,但这种事,你也知道的,打仗嘛,难免的。就是那什么”

    “甄野挂了?”

    “你咋知道的?”

    “知道?我当然知不道,嘿嘿,我的野哥,你死的好惨呐。是哪个王八蛋害了你,兄弟一定把他碎尸万段替你报仇雪恨啊,野哥啊,我那可怜的野哥耶——”

    李轨一听甄野死了,高兴的差点没跳起来,他跟甄野无冤无仇,但他继承了李二愣的部分记忆和肉身,甄野虐待李二愣的种种场景历历在目呢,所以这个死变态死的好!

    这可真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啊。

    浪里格朗,浪里格朗。

第3章 赐宴() 
“兄弟,兄弟?你别这样,人死不能复生,再说你大哥死的也不冤屈,他是喝酒醉死的。”

    “靠!居然是这样!这样,也好,那我就好受多了。不过——”

    见李轨欲言又止,夏侯忠忙道:“你有话就说。”

    “三哥,我求你件事,甄哥死了,我就成了孤家寡人,我想留下来跟着刘大哥,跟着老三哥你。”

    夏侯忠听了这话,松了口气,把厚实的胸脯擂的轰轰响:“小事一桩,包在我身上。”

    夏侯忠走了,李轨痛快地吐了一口气。

    人总得有个归属。

    尤其适逢乱世。

    老天保佑,他找到了。

    用了一下午时间,李轨把思路好好整理了一番,穿越后第一步已经完成,身份洗白,又找到了组织,下一步,他要站稳脚跟,做一名优秀的骑射手。

    这个时代太血腥太残暴了,无一技傍身,分分钟会被人秒。幸运的是他的起点不错,他继承了李二愣的身体,继承了他的一些记忆。

    他的箭射的相当不错,不过这仅限于步射,李二愣穷苦出身,自幼没机会骑马,参军之后虽然学会了骑马,但马术很一般,他步射可以做到百步之外十发九中,骑射能有十发三中就很不错了。

    而且他身体瘦弱,拳脚器械都很一般,马上甚至还不能挺槊击杀。

    这些距离一名优秀的战士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艰辛刻苦的努力。

    解决了这些问题后,下一步是不是弄个伍长或什长干干?

    这当然是后话了,穿越之前他只是个被人逼着没日没夜加班的底层小兵,凭什么穿越之后就能当官,古人又不是傻子,这个还是随缘吧。

    赤髯倒山王危害边境多年,一朝被杀,边军一片欢腾。

    整整三年了,他们抛家舍业浴血沙场,九死一生,天可怜见,终于除掉了这个恶贼。

    高唱凯歌,得胜回营,自是人生一大快事。

    大队行军不可能很快,这一路磨磨蹭蹭,走走停停,竟耗去七八天时间。

    某日中午,李轨拄着自制的拐杖正走的热汗淋漓,目力尽头忽然出现了一道城墙,一座雄阔之城跃然入目。

    “瞧见没,幽州城到了!唉呀,这真是好运气,听说明公设宴犒赏三军,有吃有喝还有得拿,几世修来的福分哟。”

    夏侯忠摩拳擦掌,馋的直流口水。

    他口中的“明公”就是大名鼎鼎的幽州刺史刘焉。

    李轨虽然对三国时期的历史不甚了解,但三国演义总是囫囵看过一两遍,电视剧也看过,各种游戏也玩过。刘焉这个名字他并不陌生。貌似资格很老,武力一般,智商,统御什么的也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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