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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志-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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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弓在手,前面的光亮就是目标,岳飞射术精湛,箭不虚发,还未接敌,已经将十几人送进了地狱。丈八蛇矛枪在手,心中升起无限豪情:看天下英雄,谁是敌手?

夜战中的蛇矛枪,仿佛真的变成了毒蛇,刺、撩、带、扫、挑,一招一式,若灵蛇吐信,渺小的敌人又怎是敌手?

“某乃大宋岳飞是也,任纯忠可敢一战!”

杀得兴起,刺穿小兵的胸膛已经没什么感觉,还是枪挑任纯忠更刺激一些吧!

“任纯忠可敢一战!”

马前有大将张保,马后有勇夫王横,岳飞如有神助,锐不可当!

捧日军团的士兵们,帮着大帅叫阵,帮着大帅杀敌。

跟随在岳飞身边的,除了象影子一样的亲兵,还有一枝军队,就是捧日军团最精锐的一军——背嵬军。背嵬之名,取之西番,战士都经过优先选拔,犒赏异常、勇健无比,有“背嵬军马战无俦”之称。背嵬军,全军二千五百人,平日充近卫,战时则为全军团的先锋。军都指挥使董先,勇冠三军,有军团第一军都指之称。

背嵬军就是战场上最锋利的宝剑,而岳飞和董先就是这把剑的两面,董先手中的月牙铁铲舞得山响,每杀一人都会大喝一声,此时已经杀成了血人。

前面是刀山,背嵬军的士兵也会把山峰劈开;后面是枪林,也不必顾及,因为身后的同伴会将危险消于无形。

身前一丈处,一员大将,手中三尖两刃刀竟连杀三名背嵬勇士,岳飞正待杀上前去,结果了他的性命,斜次里董先杀到,与敌将战到一处。

就在这时,一名夏军弓箭手,向董先射出一箭。

董先正全力大战,哪能分心旁顾,岳飞想救,已是迟了。

“噗哧”一声,董先左臂中箭,拨马回战之际,董先一把拔出雕翎箭,将箭上的血肉放进嘴里,尽数咽下,投箭于地,大吼三声,挺身再战。

射箭的小兵得寸进尺,还要再射,岳飞的一箭已经到了,箭插在夏兵的咽喉处,箭尾的雕翎还在“簌簌”抖动。

突破口在不可遏制地扩大,捧日军团的士兵从背嵬军撕开的口子处蜂拥而入,进来了就不想出去,除非再没有力气战斗,除非身躯被战马碾成齑粉。

弓箭在人群中飞舞,热血如上元夜的烟花,钢刀一次又一次斩落,战马在不知疲倦地奔驰,勇士在不知疲倦地战斗!

风在吹,血在流,战马在向前冲锋,士兵们追随着统帅的脚步,奋勇冲锋。

“大宋种无伤在此,吉德尼玛衮可敢一战!”

“小白脸休要嚣张,老子到了!”

岳飞抬头一看,不远处,种无伤与一名夏军大将斗得正凶:无伤的衣服依然雪白;无伤的宝刀依然锋利,那名夏军大将也是非常了得,手中的镔铁狼牙棒少说也有六七十斤,舞起来风声霍霍,而且,棒法娴熟,杀伐凌厉,竟不在种无伤之下。

种无伤到了,也就是说,敌人骑兵已经被拦腰斩断,已经到了收获的时候。

“放烟花!”

用于夜间通信的烟花在天空炸响,看到烟花,王贵将率领左厢骑兵拦截敌军前锋,徐庆将率领右厢的兄弟杀向敌军后队。

摇曳的光亮中,岳飞突然看见一名夏军将领:金盔金甲金色战炮,就连胯下的战马都是金黄色的黄骠马,这样的人物,端地少见。此人身后竖着大旗,离得远看不清楚旗面上的字,不过看架势,此人应该就是夏军统帅任纯忠。

“背嵬军,随我来!”

岳飞一马当先,向任纯忠杀去!他断定此人就是任纯忠,经过大小几十仗的磨砺,这点判断力还是有的。双方距离大约四十丈,距离虽然不远,不过这中间都是正在厮杀的士兵,要杀过去,殊为不易。几乎就在岳飞有所动作的同时,天武军方面也杀出一枝人马,领头的竟是冤家对头曹沅。看不出,他还有这份眼力,也许,曹彬将军的威武终于在这位后辈子孙身上显灵了。

“任纯忠哪里走!”

岳飞大喊一声,已经杀到近前,丈八蛇矛枪“啪啪”一个“金鸡乱点头”,荡起无数的枪影,将任纯忠笼罩在枪下。那边曹沅也策马挥刀杀上来。

突然,远离了背嵬军兄弟的岳飞,身后风声乍起,三枝利箭,一杆长枪同时杀到。

“岳帅莫慌,我来助你!”

曹沅突然转向,放弃了任纯忠,身子从马背上弹起,挥刀就斩。枪折,箭落,最后一枝箭,曹沅刀势已尽,回救已迟,大叫一声,挥左拳轰了出去。一拳竟将利箭击碎,曹沅都不相信自己有这么大的本事,低头一看,左手好好的,也不觉得疼痛,真是怪事呢!

双脚在岳飞的战马上一点,飞身落回马背,抽眼观瞧:任纯忠的胸口处多了一杆长枪,岳飞叱喝一声,双把用力,将任纯忠的尸身送上了半空。

好一个威武的岳飞!

曹沅暗赞一声,嘴里叫道:“任纯忠死了,杀啊!”

“任纯忠死了,杀啊!”

这样的好消息,听着都提气,宋军的叫声,似乎将天地间的黑暗减弱了三分。

听在夏军耳朵里,与魔鬼的叫声没什么两样,最要命的是,任纯忠真的死了,没法出来辟谣,夏军士气衰落,溃败不可避免。

岳飞枪挑任纯忠,吉德尼玛衮看在眼里,惊在心头,正欲拨马后撤,只是露出了一个小小的破绽,就酿成了致命的大错,再也无法挽回的错误。

种无伤的刀,从一个任何人都想象不到的角度,刺进吉德尼玛衮的左肋,剧烈的刺痛传来,吉德尼玛衮低头一看,宝刀已入五寸,那不是刺到了心脏?

生命力在迅速流逝,吉德尼玛衮的灵魂仿佛已经回到了西海湖,他又爱又恨的故乡。

“好刀!”

第一句赞的是刀;

“好身手!”

第二句赞的是武艺;

“好一个种无伤!”

第三句就是由衷地赞叹种无伤本人了。

无伤道:“我的兄弟因你而死,所以,我必须杀你祭奠我的兄弟!”

吉德尼玛衮本想再狂笑几声,这样死亡的方式才与他的身份很相称,但是,他做不到了,他已经没有力气再去狂笑。

西夏第一勇士的身躯,轰然倒下,他的死亡,对于普通夏军的刺激比任纯忠更厉害。

几息之间,主将阵亡,大夏第一勇士牺牲,夏军夺气,谁还有勇气再战?

与董先缠斗的李纯亮,觑一个空当,拨马就走!

兵败如山倒,夏军骑兵被击溃,骑兵后面的步兵则成为宋军的希望。升官发财,光宗耀祖,封妻荫子,大好前程就在前面的火光中微笑,只要冲上去,伸伸手就可以得到的。

一直追到静州城下,见守备森严,无机可乘,遂收兵凯旋。

岳飞远远地看到曹沅,今天这家伙看着,怎么可爱多了?

甩蹬下马,紧赶几步,抱拳拱手,道:“多谢兄弟襄助!”

“大帅恁地客气!”曹沅含笑回道。

岳飞上下看了个仔细,奇道:“没有受伤?”

曹沅扬起左拳显摆起来:“只轻轻一拳,将来箭击成碎屑,哈哈,想不到我曹沅也有今天。仔细想想,今日之事,多亏了当年大帅的教诲啊!”

岳飞有心和好,听到这话,心中不快,这时种无伤走来,凑趣道:“来来来,曹将军的拳头摆好了,我随便找一名弓箭手射上一箭,看看到底如何!”

曹沅脸沉下来,道:“种帅不信?”

无伤坏笑着:“刚才是信的,现在又不信了!”

曹沅干笑几声,道:“岳大帅可以作证!”

岳飞本不知说些什么,突然灵机一动,道:“我刚才是信的,现在也不信了!”

稍加修改,非常贴切呢!

曹沅怒道:“你们都是国之长城,陛下爱将,不带这样的!”

无伤与岳飞相视大笑,竟是从未有过的畅快!

第八卷 第六章 屠龙(一)

第六章屠龙(一)

李纯亮一路狂奔,都不知是怎么回到静州城的。

眼前是沉沉的黑暗,脑海中充斥着士兵的呐喊,战马的长嘶,兵器的撞击声,以及时断时续的呻吟。脑袋仿佛要炸了,就像被活生生塞进几枚手榴弹,不知道一声“轰隆”巨响之后,天地间还是否有他李纯亮存在。

前段时间,百试不爽的战术今天失效了,而且中了宋军的圈套,败得很惨,活下来得兄弟,一定是少之又少吧?就连任纯忠、吉德尼玛衮都死了,战斗是从未有过的惨烈。李纯亮不清楚,这场战斗的失败对于整个战局会有多大的影响,国家难道会因此陷入万劫不复之地?难道,自己就此会成为千古罪人?父亲、家族怎么办?国家怎么办?任姜呢,他最钟爱的女人,该怎么办?没有任姜,他活着也不会有任何乐趣,任姜没有他,会怎样?

不!

一定有办法!

绝没到山穷水尽的时候,怎么会没有办法呢?办法不是人想出来的吗?

即使我想不出办法,南凌烟肯定会想出来,他是大夏最睿智的人,他一定行的。

前面没路了,这是到了哪里?

很宽的门,很高的墙,墙上面还有一座房子,灯笼好亮啊!

几个人跑到他身前,看了几眼,忽然喊道:“是李大帅,李大帅回来了,李大帅回来了。”

李大帅?他们说的李大帅又是谁?不会是我吧?

被士兵们扶下马,李纯亮突然感到后背一阵疼痛,而手脚已经麻木,跟本就不听使唤了。

“大帅,你中箭了,中了三箭呢!老天有眼,大帅回来了,老天有眼啊!”一人不停地絮叨着,说着话,居然跪下给老天爷磕了三个响头。

“大帅,我来背你!”

李纯亮被背起来,心中还在想:他们怎么对我这么好,就像一家人一样!难道,他们是我的兄弟吗?

这时,一人飞马赶来,不等战马停下,一跃而下,拉起李纯亮的手,哭道:“大帅,真的是你吗?你说句话,我是仁多保庆啊!”

李纯亮的脑子突然变得清晰起来,仁多保庆的名字好熟啊!呀,是白马强镇军司的那个仁多保庆?

李纯亮笑笑,想说些什么,毫无征兆地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初七日的上午。

最先看到的是仁多保庆,然后是南凌烟。

李纯亮深吸了几口气,问道:“回来了多少兄弟?”

“连带受伤的,两万五千多人。现在,城里能打仗的,骑兵一万,步兵两万二千人。娘的,十万大军,稀里哗啦就剩了这么一点人,我都要疯了。”仁多保庆道。

只有三万二千人,解西平府之围是做不到了,只能勉强自保。唉,自保也不过是几天的事情,西平府一旦陷落,京城兴庆府都保不住,更不用说静州城了。

南凌烟轻声道:“今天卯时左右,朝廷来了旨意:大帅行静州都部署一职。朝廷希望大帅能整顿部伍,打通与西平府的联系,将宋军赶出国境。”

精神似乎好了一些,除了背部时时作痛,并没有其它不妥。李纯亮道:“西平府方面怎么样了?”

“还在我们手中,不过,吴阶已经把整座城池团团围了起来,我们没办法与城里取得联系!”

局势糜烂,不能再起了吗?

李纯亮伸出一只手,道:“保庆兄弟,扶我起来!”

“大帅,您的身子还不行,就躺着吧!”仁多保庆还想再劝,怎奈李纯亮态度异常坚决,只得把他扶起来,半躺在床榻之上。

“来人,更衣!我要巡城!”

仁多保庆看看南凌烟,希望南先生劝几句,南凌烟微微摇头,示意就不要阻拦了。惨败之后,士气低落,李纯亮只要能撑得住,出去走走也是好的。

用了一碗参汤,身上立即有了力气,李纯亮在仁多保庆、南凌烟的陪同下,巡视城池四壁。

东城,士兵们看到大帅,一齐跪倒,一名四十多岁的老兵,哭道:“大帅,听说您的伤很重,怎么就来了呢?您可一定要保重身体啊!”

李纯亮上前,脸上挂着微笑,扶起老兵,道:“起来,大家都起来吧!我的伤没事,你若是不信,咱们当着兄弟们的面,过两招如何?”

士兵们听到大帅身体奇迹般康复了,立即爆发出惊天的喝彩声。李纯亮转战两千里,杀敌无数,自身损失可以忽略不计,如今已经成为士兵心目中,完全可以信赖的统帅。

穿过人群中闪出的过道,拍拍这个的肩膀,踢几脚坏小子的屁股,问问受伤的士兵,伤重不重;骂几句寒冷的鬼天气。这一圈走下来,几乎耗尽了他的精神、体力,自打记事以来,从来没有的疲倦啊!

憋住一口气,强撑着,上马回到府中,躺在床上,很是喘了一会气。

“保庆再扶我起来!”

刚刚好一点,又要折腾了。

李纯亮扶着床站着,命令仁多保庆扶南先生上座,忽然跪了下来:“求先生救城中兄弟,救我党项一族,救我大夏!”

仁多保庆先是一惊,然后似乎想到了什么,马上走到李纯亮身后,也跪了下来:“求先生救城中兄弟,救我党项一族,救我大夏!”

南凌烟热泪盈眶,将两人扶起来,道:“为今之计,只能杀国贼,振朝纲,集中一切力量,保住西平府,保住京城。如果能挺过这一关,再徐图振作,进而收复失地,也未可知!”

南凌烟的意思很清楚,杀掉任德敬兄弟,将权力握在自己手中,那就有了更大的力量,抵抗大宋的进攻。

这个方法,可能比那一天的上中下三条计策还要疯狂,不过,李纯亮马上就认定,这是当前唯一可行的办法了。

任德敬,汝头尚在否?

要做非常之事,还须非常之人。就从城内的三万军兵之中,挑了又挑,选了又选,凑成二百人。选拔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忠诚,其次才是能力。

李纯亮又休息一日,就在帅府大厅,召见这些非常勇士。

在大厅中央立定,李纯亮沉声道:“本帅欲为国买尔等性命,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听到李纯亮的话,勇士们静静地坐着,没有人说话,现场气氛非常压抑,仿佛雨前沉闷的空气都集中到了这里。

李纯亮又道:“我们要去做一件事情,非常危险,活命的机会不超过五成,只有放下生死,勇往无前,才有成功的希望。所以,不愿意去的可以退出,本帅决不勉强。愿意去的,说出你们的条件,看看本帅是否能够满足你们临死之前的最后一个愿望。”

十九名士兵,退出大厅,剩下的才是真正的死士。

“大帅,你也去吗?”一人问道。

纯亮点点头,笑道:“当然!”

“大帅,我们什么都不要,命都没有了,要那些东西作甚?”

“咱的命就交给您了,您就吩咐吧!”

“跟着大帅,痛快!”

等士兵们说完了,纯亮就在大厅里跪了,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头,起身道:“大恩不言谢,李某愿与兄弟们同生死共富贵,若违此誓,天诛地灭!”

一百八十一名大夏勇士,纷纷跪倒,向苍天厚土,郑重地说出自己的誓言。

“来呀!”

一声令下,抬进八个大箱子,箱子里是金灿灿的黄金,白花花的白银。

“这些东西,兄弟们先拿去,逍遥三天,然后出发!”

没有人去动这些梦寐以求的东西。

“大丈夫来到人世一遭,何妨荒唐一时?况且,即使你们不需要,家里的亲人总是需要的。来来来,象个爷们,想拿多少就拿多少!”

这些放下了生死的人,取了自己需要的金银,扬长而去。

任德敬,老匹夫,多日不见,非常想念!

兴庆府之南三十里的地方,有一处庄园,名曰“麒麟”庄园,这里是濮王李仁忠的产业,李纯亮带着人秘密潜回京城,就藏在这儿。

十二日,他化装成一名进城卖柴的汉子,挑着几十斤干柴,来到城门边。京城显然已经加强了警备,看到李纯亮身上的柴火,一名军兵道:“这年头,都烧石炭,还有人买柴吗?”

李纯亮将扁担放下,用手抹一把汉,笑着回道:“这不是要过年了吗,想换些钱,给孩子们做几件新衣服。俺听说,最近东边打得热闹,俺就想,石炭没准供应不上来,有人肯买柴呢!”

“什么东边打的热闹!这样的话可不能乱说,你只管卖你的柴,别的话少说,记住啦?”

“是,是!”

“进去吧!”

李纯亮进了京城,径直来到濮王府后门,担心有人监视,不敢久留,看了两眼,顺着街道就过来了,一边走一边高声叫卖。

突然,迎面走来一名小厮,此人王府官家的儿子,好像叫什么二宝。李纯亮急中生智,迎上去,肩上的干柴猛然转了一个圈,将二宝撞了一个趔趄,好悬摔倒在地。

装着很着急的样子,将干柴放下,上前问道:“哎呀,官人,这话怎么说的,没伤到您吧!”

二宝大怒,扬手就要打,一下子看到那张熟悉的面孔,手僵在半空,喃喃道:“二……”

李纯亮生恐他交出二衙内,抢过话头,急道:“没伤到就好,没伤到就好。官人,您买柴吗?”

“买柴?”二宝非常机灵,“好,你就跟我来吧!”

说完在前带路,将李纯亮领进王府。在书房,见到了父亲。离开京城,离开家不过一个月多一点,书房内的摆设没有任何变化,父亲风采依旧,他却有再世为人的感觉。一个月里,他经历了太多死亡的考验,经历了太多失去兄弟的苦痛,他已经与当初离京北上的李纯亮不一样了。

父亲打量着他,良久方道:“我儿长大了,是顶天立地的汉子了。”

都现在这个岁数了,听到这样的话,不知是该高兴还是伤悲。

“我儿此次回来,所为何事?”

李纯亮一字一板道:“我要杀了任德敬!”

本来是取茶杯的手停下来,抓起了桌子上的纸扇,屋子里的温度不高,李纯亮就觉得浑身发冷,即便如此,父亲还是展开纸扇,一下快似一下地扇起来。

足足摇了两刻钟,父亲的纸扇忽地停下,脸色凝重,道:“你想好了?”

“是!”只有一个字,这一个字就够了。

李仁忠起身,来到书桌前,提笔写了几个字,连同纸扇一起送到儿子面前,道:“决定了,就去做吧!去找这个人,他可以帮你!”

李纯亮看到纸上的名字,心中一喜:这个人若是肯帮忙,胜算就更大了。辞出来,转念一想,决定这么一件大事,他与父亲说的话出乎意料的少。看来,这真是唯一的办法了。

任德敬三兄弟,二弟任得聪为卓啰和南军司监军使,镇守盖朱城,他的职责就是守卫任氏老家;三弟任得恭,中央侍卫军都统,他的作用就是保护既得利益,进而攫取更大的利益。任德敬的外号是“狼”,任得聪的外号是“狐狸”,而任得恭的外号则是“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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