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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具的肖像画-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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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年轻的叛逆者会扭曲这项传统的原意,想要结党成派地形成地方势力。就像街头黑帮一样,这些小帮派常常彼此争斗。但只要他们不违反潜藏的戒律和亲王的号令,不让事情闹得太大,长老们并不会在这一点上加以过度约束。事实上,亲王通常会设法让这些街头帮派彼此不合,让叛逆的吸血鬼成员彼此压制力量。

    第三戒条:后裔

    :y

    只有在得到你的长老同意才能创造新的吸血鬼。如果你没有得到长老的同意而创造了新的吸血鬼,你和你的后裔都将被处死。

    这道传统中所谓的长老,本来是指自己的尊长,不过现在密党通常解释为该地的亲王(王子)。也就是说,如果吸血鬼要创造新的血脉,必须征得所属地亲王的同意。亲王对于新创造的吸血鬼,拥有绝对的处置权,他可以承认其资格、纳为己出、将其放逐或甚至杀掉。密党赋予亲王这项权力,以控制叛逆者的数量。

    第四戒条:责任

    :ing

    那些你所创造出的吸血鬼是你的晚辈。在他们被让渡之前,你应该在各个方面教导指挥他们。他们的罪要当成你自己的来忍耐。

    吸血鬼有义务全责照顾自己创造出来的晚辈,直到引介给亲王释放身份为止。在吸血鬼社会中,晚辈是被当作孩童一样的教导抚养,尊长必须尽力加以指导教养,使其成熟。一旦被亲王认可之后,晚辈便获得独立之身,拥有和其它正式吸血鬼社会成员一样的权利。当然,被释放的新吸血鬼成员如果仍从事一些幼稚的行为,便会受到其它吸血鬼的耻笑。新吸血鬼成员必须以能力证明自己的确有资格成为吸血鬼社会中的成人。

    第五戒条:客尊(礼敬)

    :hospitality

    应该互相尊重领权。在你到达一个陌生的城市时,应该向那里的管理者引荐自己。如果没有得到他的批准,你不能在那里做任何事。

    通常吸血鬼很少远行,但是只要进入其它吸血鬼的领地,便必须接受其统治。当代的领地指的就是亲王的辖地;当吸血鬼进入某亲王的辖地时,通常必须晋见让知晓。晋见的过程随不同的亲王而异。有些亲王要求正式的会面仪式,并且须通报血脉身份,有些则以简单的方式互相认识。进入他人领地未通报的吸血鬼,若被发现,通常不会受到太大惩罚,只会被抓到亲王面前质问一番然后饬回。这项传统主要是为了保障亲王的统辖权,因此亲王在晋见之后,通常不会过度拒绝外来者,除非是恶名昭彰之徒。

    叛逆者常不愿主动遵守这项传统。另外,远古的血族也大多不理睬亲王的权力,因为他们通常活得比亲王还长久,能力十分强大,在他们眼中,一般吸血鬼和人类没什么两样。

    第六戒条:杀亲(杀戒)

    严禁杀害你的同类。猎杀的权力只属于你的长老。只有长老之中最年长的一个有权下发猎杀令。

    这项传统向来备受争议,过去的elder指的是尊长,但当代的意义已逐渐转为特指亲王。也就是说,只有亲王拥有处决辖下吸血鬼的权力,这项权力是受到密党所认可的,只要亲王是因为维护传统而使用此权力,通常长老便会支持他。这也是当代年轻吸血鬼与年老者的主要冲突点。犯下谋杀罪的吸血鬼成员,通常会被亲王以猎杀令缉捕。

    对于严重违反传统戒律的吸血鬼,所谓的惩罚通常只有三个字:杀无赦。亲王有权下达猎杀令,他通常会秘密命令一些或全部辖地中的吸血鬼补杀犯戒者。若有其它吸血鬼敢协助被猎杀者逃亡,将视为是对亲王权威的严重触逆,而成功捕捉到被猎杀者的吸血鬼,通常会获得一定的名声,同时也可能有权取得被猎杀者的血液,因此许多年轻的吸血鬼常愿意参与猎杀行动。

    一般而言,只要亲王下达了猎杀令,便在辖地内永远有效。但是密党允许高层的秘密会议(conclave)事前否决亲王的命令,参与秘密会议的成员以正反证据作为表决依据。若亲王不遵从秘密会议决议,虽然不会受到任何惩罚,但是必然会损失相当的名望。

十 丧() 
我回到家中,手机收到一条讯息,讯息中附着一个网址。我这人有一桩好处,只要肯学,学东西特别迅速,因为我精通大脑的运作方式和记忆流程,在自我认知语言的作用下,我能隐约把握大脑结构和运作,并将其储存知识的过程记录下来,正所谓观心见性,洞若观火,也是差不多道理。因此我虽然从来未曾用过手机,但看过一遍说明书之后,我已经把手机玩得出神入化,几乎能够拆卸自如了。

    家徒四壁,空空如也,但手机信号却出奇的好。我点开网址,很快就跳出了网页界面,那是一条开通微·博的通知,告知我申请微·博已经成功,并祝贺我发布首条微·博。

    我知道我患有轻微的精神分裂症,以至于经常做出一些自己也不清楚的事情,也许我拥有第二人格,但我不太确定。我不记得自己开通**的事,也许那是我隐藏的一面犯下的罪孽,我蔑视这种张扬而低俗的网络社交生活,如果要我选择,我情愿用聊天软件玩些漂流瓶或者摇一摇这样暧·昧而有意义的活动。

    我见到“我”发送的那条微·博说:〃今天真是太开心了,猎到一条大猎物,桑树,血尼姑,随便你们叫她什么。初战告捷,拍手,鼓掌!剪刀,耶!〃

    这口气真是欠揍,但更加欠揍的是短文的内容,在外行人看来,这不过是毫无意义的呻·吟,晦涩难懂的呓语,但如果落入某些人眼中,那也许后果。。。。。。

    莫名其妙的,很快又有人帮我发了第二条微·博,微·博上说:〃成功找到了工作,成为猎人协会的一员。从此走上人生巅峰,出任ceo,迎娶白富美,想想还有些小激动呢。〃微·博下方是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女人的通缉令,那正是为我而牺牲的女神,名叫桑树的血族。

    微·博显示了我所处的位置,那正是我租住的寓所。

    更可气的是,这条微·博已经被转发了十万多次。甚至上了微·博的热门话题,话题内容是:精神病人欢乐多,聊一聊那些令人纳闷的微·博。

    我想了一会儿,大概琢磨清楚是怎么回事了,定然是雪公子他们玩的把戏,这大概就是他们所说的考验了。他们帮我注册了微·博账号,通过巧妙的手段,让我的微·博受到了广泛关注,那些隐藏在暗处的眼睛,那些不怀好意的敌人,也许很快就会找上门来。

    想到这儿,我急忙溜了出去。

    这又是一个寒冷的午夜,天上悬挂着孤零零的月亮,以及一颗孤零零的星,冰晶般的寒气在街头如幽灵般弥漫。我打算去找灰尘,我知道他一定在卖药,我可以光顾他的生意,两人可以聊些话题,打发漫长的夜晚。如果说他这人有什么优点,那就是他时常嗑·药过头,以至于不畏寒暑,通常能在街上呼呼大睡,我确定能找得到他。

    在寻找他的途中,我收到一条讯息,是挚友先生——也就是张千峰——发来的,他写道:〃我想你已经收到了短信的通知,这是我通过猎人协会的网络帮你注册并发布的内容,我必须提醒你,有一些不善的人可能已经动身寻找你。这是一场严酷的考验,根据协会的规定,我不能帮你,你必须完完全全依靠自己的力量逃脱敌人的追捕。这将是一个漫长的夜晚,也是你学会顽强生存的启蒙之夜。独自逃亡吧,面具,并且承担这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后果。〃

    他写的就像是小说一样长,我怀疑通讯的垄断巨头至少得收他超长违约金,作为他发布超长短信的惩罚。而且他好歹得告诉我找麻烦的是谁,如果是警察的话,我情愿被他们逮进局子里,也不愿意被追的满大街跑。在我曲折的一生中,我似乎进过一次局子,那儿的伙食不错,比方便面要好吃的多,就是人实在太挤,而且室友废话太多,扰人清闲。

    他说〃独自逃亡〃,但我已经看见灰尘了,他罕见的神志清醒,正站在老地方张望,现在连舞厅周围都变得凄清寂寥,他哆哆嗦嗦的直立着,像是站在法庭被告席上那样惊恐。

    他看见我,干瘦年轻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他说:〃我正在等你,面具老兄,我在这儿已经等了整整大半天了。〃

    我心绪不定,暗想:你就那么想赚我钱吗?劳烦小兄弟去坑坑旁人吧。

    虽作这般念想,但我却走近他,从怀里取出一千元钱说:〃请来一克。〃

    他神情犹豫,舔着嘴唇,慢吞吞的说:〃我不卖了,面具,我要回去读书了。〃

    我有些吃惊,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他已经哭出来了,用手背擦着眼眶,低声说:〃昨天我晕乎呢,听见你对我说的话。还收到你塞给我的钱。你看,虽然说这迷药挺猛的,让我脑子成了一团浆糊,但你那句话可让我一下子清醒过来啦。我想起这些日子来做的事,想起我遇到过的那些再也见不到的顾客,还想起我吃过的苦,我的女朋友,我的父母,我的朋友们,我。。。。。。我觉得我真是个混蛋,没救的混蛋!〃

    我迷茫的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他虽然流着泪,但却笑了出来,他说:〃你这人说话还会那么古怪,但我听得挺明白的,似乎你的话直接钻到我脑子里去啦,比我爸妈说千百句都管用。面具大哥,我想清楚了,我先去戒·毒所戒·毒,随后回学校念书,我要死命的念书,没日没夜的念书,发了疯似的念书,我要考上大学,第一流的大学,随后出国留学,做最有出息的人。〃

    我说:〃志当存高远,何患功名迟?小兄弟如此年轻,又经历如此波折,将来必成大器。〃

    他在口袋里摸索,掏出八百块钱来,说:〃我知道你也不宽裕,把这钱拿着,但不许再来买迷药了,听到了吗?你也得振作振作,真的,面具大哥,其实你比我活的更惨,更应该加把劲儿,别自己嘴里说的一套一套的,可到头来又栽倒粪坑里起不来了。我每个月会回来看看,要是再见到你在这巷子旁转悠,看我不打烂你的腿!〃

    我如何能收这钱?如今我腰缠万贯,前程似锦,如何能与他相比?于是大声推辞,两人拉拉扯扯,仿佛争的不是八百元钱,而是某种象征,某种晦暗过去的纪念。对他而言,这钱财代表着以往的黑暗,代表着曾经的罪孽;而对我来说,这钱象征着我对他的祝愿,是他摆脱泥潭的吉祥物。

    从街角走出来一拨人,穿着嘻哈的服饰,头发凌乱,似乎是小混混的造型。我微微分神,他,将钱塞到我的口袋里,撒腿就往街角跑去。

    我一时发呆,站在原地看着他,他走到那群那些小混混身前,低着头想要绕开,但其中一人伸手拽住了他,问:〃你知道石门小区怎么走?〃石门小区,正是我所住的地方,深更半夜,他们为何要前往那里?

    我留上了神,朝他们走近了些,灰尘点头哈腰,向他们指明道路,他表情有些迷茫,因为他从未在这儿遇到过这些人。一群外来者,并非神志不清之人,没有吸食迷药,神情中流露出显而易见的邪恶,毋庸置疑,这是一群恶党。

    我隐约瞧见,他们的眼睛中闪着贪婪的红光。我有些不安,心想:还是莫要刺激他们,免得连累灰尘遭殃。此事与灰尘无关,他如此乖巧配合,当不会遭罪。

    领头的小混混下巴上满是赘肉,满脸骄横表情,看了看灰尘,露出骇人的笑容,他说:〃这人身上有海·洛·因的味道,让我试试说的准不准。〃说着,他张开了嘴,露出尖牙,咬上了灰尘的脖子。

    我感到一阵惊惧,只见灰尘剧烈颤抖,但很快就归于寂静,我听到他气若游丝,在弥留之际发出最后一声喊叫,声音仿佛从胸肺中挤出来一般。

    他喊:〃是吃人怪,面具哥,快跑!〃

    他被那人单手举着,很快如破布一样左右摇晃,那人吸了半天血,将灰尘的尸首随手一抛,在地上滚了几圈,恰巧落到我的脚边。

    我俯下身子,静静凝视着灰尘年轻而毫无生气的脸,他的脸色如此苍白,在黑暗中呈现出一种异样的美。毫无疑问,他的生命随着血液的逝去而消散,他的梦想,他生前所向往的一切美好,也在这一刻变得遥不可及,变成了荒唐的梦境。

    我默默的蹲在他身边,如木头般呆呆不动,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那些小混混围了上来,领头的那个赘肉脸说:〃我饱了,你们谁还想尝尝夜宵?〃

    有一个凸嘴唇说:〃这人太瘦,一定难吃的要命,我情愿去喝老鼠血。〃

    赘肉脸说:〃宰了他,省得他到处乱说。〃

    凸嘴唇点点头,走上前来,从怀里掏出一柄西瓜刀,瞄准我的后颈,像老鼠般发笑,说:〃这人是个傻子,躲都不躲的。〃

    一个白痴脸说:〃傻子的血比较好吃。〃

    凸嘴唇似乎难以决断,说:〃那我还是尝尝吧。〃

    我念道:〃平地法雷声,天降神火雨。〃然后我站了起来,朝赘肉脸走近了几步。

    赘肉脸咋呼起来,大笑道:〃看看!谁说他是傻子?还会念诗呢?〃

    我说:〃在下并非傻子。〃顿了顿,又说:〃善恶有报,天道轮回,亡者虽逝,尔等将死。〃

十一 仇() 
〃我〃的意识开始退居幕后,而另一个不知疲倦的顽皮意识如蛮牛莽夫冲向前头,让我称呼这个意识为血面具吧。这样的现象——在凡人眼中——被称为人格分裂,或者分裂性性格障碍,是人脑中情绪剧烈切换的产物,患者性格将因此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产生多重人格的人往往不自知,当人格发生转变的时候,其余人格仿佛酒醉的醉鬼,吸·毒的瘾君子,昏迷的病患一样懵懂而健忘。

    但我的潜意识相当薄弱,而自我意识过于强烈,以至于我能够如同外科医生那样冷静的解刨自己全身器官;我能够如同观众般在睡梦中旁观古怪梦境的产生和消亡;我能够如同奴隶主那样对我另外产生的人格的一举一动指手画脚。

    虽然这人格不免心生厌烦,但哪有父母会把孩子的抱怨当真呢?

    赘肉脸是第一个倒霉鬼。当血面具的手划过他脖子的时候,他的脸因为生气而扭曲,却并没有体现出应有的恐惧。于是鲜血飞溅,他的表情凝固在那个时刻,他的头颅与肩膀分离开来,在空中转折圈,仿佛投出的篮球那样,试图寻找命运的归宿。

    与他一道同来的那四个人惊呼起来,可悲的人,他们虽然身为血族,自诩为人类的捕猎者,可依旧无法摆脱人类情绪的波动。他们取出武器——清一色的西瓜刀,真是毫无创意——迅速合围,刀刃从正面挥击而来。

    他们盲目而愚蠢,丝毫不知道配合与协作,如果他们机灵点儿,血面具也许会遇上麻烦。他们气昏了头,所有人一股脑的从一个方向攻击,这是血面具喜欢面对的敌人,邪恶而愚笨,能够完美的体现出心中所有的感情——他最喜欢别人担惊受怕,瑟瑟发抖;他也喜欢鲜血四溅、断肢残脏;当然,如果来那么点儿惨叫和求饶,血面具会更加狂热。

    刀刃在空中行进到一半,血面具的手掌与它们碰撞在一块儿,两柄刀刃当场断裂成废物。敌人的表情变化,先是惊讶,而后慢慢向惊骇转变,但血面具无暇细细品味这样的时光,在下一秒钟,血面具的手伸入他们的胸口,刺入他们的心脏,停顿片刻,将它们扯了出来。

    也许。。。。也许此刻应该有大雨落下,浇灭血面具身上炽热的火焰。他的眼前已经一片血红,剩下的敌人已经不再具备生命的象征,而成了单纯杀戮的符号,他们不再是人,不再是血族,不再是任何具备智慧的生物,而仅仅单纯只是必须结束的目标。

    哦,他们跑了,大呼小叫、惊恐万状的跑着。如果先前对他们的身份有所存疑,但他们此刻所展现出来的迅捷和体能则证明了一切。他们的冲刺宛若猛兽,虽然在惊慌之中,他们的呼吸也并没有变得沉重,他们跳过障碍物——比如说围墙,比如说楼梯,比如说低矮的平房,比如说陡然出现的雕像,都显得相当轻松,仿佛跑酷爱好者跳跃过小小的沟渠一样,他们跑的非常快,在某个时刻,足以令牙买加的短跑冠军汗颜。

    但血面具可并不傻,他知道这一带的地形,他不在躲避障碍物上浪费时间,他穿过小巷,埋伏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当第一个逃跑者出现的时候,血面具伸出手,那人的肠子被扯了出来。但逃跑者依旧生龙活虎,似乎不以为意。血面具意识到血族的生命力非比寻常,这样的伤势还不足以致命。他只能毫无新意的拧掉他们的脑袋,让血液凌乱的洒了一地。

    最后的幸存者也跑不掉,他似乎是这群混混中最冷静的一位,巧妙的利用同伴当诱饵,朝反方向跑去,找某个地方躲藏了起来。但他犯了个小错误,这不能怨他,因为血面具比他机灵,血面具在最开始就卑鄙的算计了这位可怜虫。血面具在杀死前两个人的时候,让大量的鲜血沾染到这人的身上。

    血迹未干,他边跑边滴落。血面具如同敏锐的猎犬,如同地狱的复仇者那样寻找着他的踪迹,血液在黑暗中凝聚成一条闪着光的丝线,将挂念着他的血面具如同救赎的天使般带到了他守护的孩子身边。

    逃亡者抬起头,泪眼朦胧,身子在颤抖。血面具突然觉得有些奇怪,因为他听说——血族都是些活死人,而活死人应当是不会发抖的。

    也许,也许还算是人类吧。又或者,虽然血液已经变得冰冷,身体仿佛尸体般麻木,但身为人类的情感,依旧寄宿在这些人的体内。

    现在,血面具有充裕的时间,来攫取他所希望的恐惧,享受折磨所带来的快乐,贪婪的沉浸在漫长的胜利庆典之中。

    我在意识的角落里看着,像是年幼时躲在门外,看着缠绵亲吻的父母那样,看着血面具像他的杀戮告别。噢,我希望我能再深入到血面具的意识当中,看看他能从这样的肢解中获得怎样的乐趣。但我目前还做不到,我是个胆小鬼,一个哭泣的懦夫,一个眼睁睁看着唯一的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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