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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魂-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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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样的人,只因着别人玩笑似的一句话,简简单单的就自杀了,其震撼感是很强烈的。

    ……

    ……

    这接二连三的变故和打击让王屯屯的表情有种说不出来的紧张无措。他看着满身沾着流淌着鲜血的梁国蹒跚的向他走过来,一种极端强烈的复杂情绪扼住了喉咙,几乎让他无法呼吸。

    扑面而来的血腥气味诉说着真实,王屯屯的嘴巴喃喃自语着,右手无意识的抓取着桌旁的刀叉,接连两三次,方才成功将刀具握持在手中。多天以来对梁国的愤恨和恐惧在对方蹒跚的脚步中发酵着,变成更加复杂难陈的东西,渐渐歇斯底里起来。

    “他过来了,他过来了,他过来了……”

    “混蛋,滚回去,我是寒京王家的三少爷,我不怕你,滚回去……”

    “滚回去!”

    王屯屯这样低声念叨着,嘴唇由于紧张而有些发白颤抖起来。

    “滚回去啊……”

    格里菲斯咬着手指头看着梁国拖拽着腹部的柔软一步一步对着三爷王屯屯走过去,他的身体在流血,地面被拖拽的一片湿滑。

    但梁国的那从喉下直到胯部的一刀太过歹毒致命了,他只勉强来到王屯屯身侧,还未来得及有怎样的动作,便如同柱石一样砰然倒塌。

    梁国身材高挑,大概有接近一米九零的样子,他的尸体倒下去,刚好砸在王屯屯面前的饭桌上。王屯屯握着餐刀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随即看到桌子前面许多的菜肴汤汁叮呤当啷的乱成一团,一盘用苜蓿做成的黑色酱制料理在空中翻滚着,打在他的衬衫上,而那作为容器的盘子却‘咚’的一声掉在地上碎开了。

    梁国的半截尸体挂在桌面上由于下半身的自重渐渐滑下去,王屯屯有些无所适从的挪动了位置,那尸体便仰面朝天掉下来,掉在了王屯屯的脚边,脸向上对着他——这尸体滑落的过程像是湿重的毛巾,在它所行过的轨迹里留下了一道触目惊心的红色。

    格里菲斯惋惜的看了一眼梁国,又看了一眼桌面上已经全然混乱了的菜肴,最后将目光定睛在三爷身上。

    对方这个时候的表情看起来似乎有些委屈,好像马上要哭出来。王屯屯右手中拿着银制的餐刀,他来之前本是想着杀掉梁国,为王家人报仇立威云云,理由方面倒是颇为正派充分。只是这最终的大boss刚出来没过多久,便被自己一句话,或者自己的‘一身正气’给说死了。

    一身正气?!哼,这让他或多或少感到讽刺和滑稽,连带着王家人被杀和复仇都成了过家家般的玩闹。

    实话说来,当格里菲斯轻描淡写的将餐刀扔给梁国,而后者不假思索的便将自己剖开的时候,王屯屯真是有一些不知所措的,在他的想象里面,梁国是格里菲斯的手下,通过沙镇最近事情所表现出来的手段看来,合该是十分得力的干将才对。

    事实上,梁国直到如今仍旧穿着着那身考究的贵族式管家服,这无形之中彰显了他的身份地位,按照道理来说,这样的人对于格里菲斯来说,应当是重要的下属才对。

    但这样的干将说死就死了。

    而究其原因,令王屯屯没有想到的是,面前这个以人肉做餐的变态恶棍竟然是因为自己一番‘义正言辞’的辩白就处死了梁国,这个疯子,难道他真的以为自己是法官吗?!

    令人诧异的事情还有很多,梁国接手餐刀之后,竟然全然配合不知反抗,甚至连辩解的话都没有出口一句,便干脆利落的切腹而亡。让谁死,谁便死,这如同生杀大权集于一身的古代的帝王般。而仔细想来,这中间是透露着诡异的。

    若这一切都是对面这坐着的,有些稍显粉嫩可爱的男孩子的所为,那么他的掌控力让三爷王屯屯想起来便全身发冷。而这些终于让王屯屯意识到,自己绝对遇到了变态或者疯子之类的东西。

    这时间,格里菲斯正好将蒙在面目上的纸巾揭露下来,他哀伤的看了一眼梁国,嘴巴里好像在念叨着‘我家可怜的小梁国’之类的话,眼泪一闪一闪的,不过随后便收拾了心情,笑着问王屯屯这样的处置方式是否算满意。

    ……

    ……

    格里菲斯是疯子,他不仅杀别人,也杀自己人。

    王屯屯对于格里菲斯的认识又深刻了一层,这让他感觉不舒服。但好消息是,梁国死了,这个石室之内只剩下了他和格里菲斯两个。

    这格里菲斯神经有问题,他之前扔飞刀的那种手段能轻松杀死王屯屯一百次,但她还是个孩子。王屯屯像是在大海中漂浮着等待救援的人,他用手掌奋力摸索着,突然像是摸到了一块浮木。

    在绝望中,某种东西裂开了,发出希望的光来。对方……是个孩子……

    格里菲斯这个时间又开始有些心不在焉起来,他像王一样坐着,如老人般回忆着。王屯屯小心翼翼的将一把餐刀藏入袖口,随即佯装有事询问站起身来。

    “你的决断非常英明,梁国死有余辜,我打你是我不对,我也死有余辜。”王屯屯一点点向着格里菲斯挪动着身子,他身体有些紧绷,但表情却在尽力吸引着对方,他做的不错,格里菲斯抬着圆脑袋兴味盎然,于是,他接着说道:

    “但我还有一个问题不甚明白,梁国作为你得力的手下,可以为你效死力,你让忠心耿耿的手下为我这种小人物陪葬,值得……你去死!”

    王屯屯的语速不快,但脚下的移速却恒定平稳,当他说到‘为我这种小人物陪葬’的时候,已经踱步到了格里菲斯的面前,而当时,对方正双手托着下巴,一脸认真的倾听着。

    于是王屯屯从袖管拿出凶器,一边喊着‘你去死’一边疯狂的将手中的银制叉子捅入格里菲斯的眼睛里面。这男孩子沉浸在王屯屯的故事中,全然未有想到对方的果然、凶狠——这或许正是其身为小孩子的阅历和智慧的局限性。于是这人前一刻还在笑,下一秒便被从眼睛里插入了叉子而阿阿大叫起来。

    那刀叉具擦入眼睛极深,似乎快要贯入脑子里面,不一会儿,红色的血液开始沿着亮银色刀柄喷洒、滴落起来。

    “啊啊啊……,眼睛被刺瞎了!”脑袋并不正常的男孩子仰着面痛苦哀嚎。他的双手和身体在空中狂乱挥舞,打翻了餐桌。王屯屯慌张的退开两步,看着格里菲斯的状态随即狂喜起来。

    “这样严重的伤势很快就要死了吧,”他这样想着,心跳加速,脸色苍白,却又不动声色的退开了两步。

    山洞被粗重的喘息和格里菲斯凄凉的惨嚎声充斥着,液体喷涌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某种粘稠的自来水,这让王屯屯即害怕又兴奋。

    “你去死!你去死啊……”

    名叫格里菲斯的少年仰着脸顺着桌子,一路上打翻了各种的瓶瓶罐罐。他血流满面,红色的液体和玉色皮肤交相辉映,分外凄美妖娆。

    “好痛苦呀,好痛苦呀,快要死了,快要死掉了……”大妖手舞足蹈这样喊叫着,他慌乱中将脸上的叉子拔了下来,却因为刀具擦入太深而将整个眼珠子都带了下来。

    一时间血流如注,王屯屯喘着粗气兴奋起来,他大叫着‘你活该’,‘疼死你,疼死你’,‘疼死你个畜生’!

    血液像是喷泉一样持续着,地面上渐渐有了粘稠的红色积水。过了一会儿,王屯屯兴奋的叫喊声渐渐弱下来,他看着眼前乱七八糟正在挥动着肢体的少年人,觉得对方的血液流的似乎太多了些。

第三十一章 落幕() 
“这种失血量,正常人早就应该死掉了吧。”

    王屯屯这样想着,对面那个被擦了一叉子便只知道仰着脸瞎转圈的少年终于如同没了动力的发条木偶一般彻底僵直不动。他仰着脸气息全无,七窍里流动着的血液渐渐少了,似乎是终于死去。

    此情此景让王屯屯心底最后的一丝不安也随之散去,他小心翼翼的等了一会儿。发现对方确实决了生机,于是狂喜着庆祝着劫后余生。而那绝望之后又重获希望的感觉,是他生平仅见,爽快的几乎让他**出来。

    “**的,**的!什么垃圾玩意儿!什么破烂人体宴!吓唬哥,你倒是起来啊……垃圾玩意儿,搞那么多,还不是被我干死了!”胸中的快感像是潮水一样涌动着,绝望之后的柳暗花明,让王屯屯那阴柔残忍的人性终于在极度压抑之后翻滚起来。

    “**的破烂玩意儿!”

    王家的三少爷面色酒红,巨大的喜悦让他神经质的叫着。过了一会儿,他抹了抹嘴巴。

    “破烂玩意儿……”

    怨毒随着言语迸发,王屯屯骂了一会儿,然后从鼻腔吸出一股浓痰,准备吐在格里菲斯仰起的圆脸上。他是一个阴毒的人,之前被格里菲斯吓破胆,如今就要加倍的作践回来。

    然而,他这浓痰才要吐下去,一个白嫩的手掌却从四十五度的角度,从下而上将他整张脸扇的斜偏开来,那口浓痰便自然而然的吐偏掉了。

    骤然而来的袭击让王屯屯似乎蒙掉了,他有点迟钝的转回脑袋,既已转回,便看见格里菲斯那流着血的尸体‘嘎嘣’一声回正过来。这人之前的脸面本是仰起来对着天空,这个时候却低回来,刚好让王屯屯看到留着血液的脸颊和空洞洞带着血管的发黑眼眶。

    格里菲斯向着王屯屯咧嘴一笑,他用沾满自身鲜血的手掌揉捏了王屯屯有些呆滞的脸颊,就像是正在宠溺着同晚辈做游戏的长者一般亲昵。

    “surprise!!!”格里菲斯放开了被他揉捏成一团的脸蛋,收回双手护在胸前。王屯屯的脸蛋被他揉捏的满是血痕,横七竖八的到处横流,却仍旧不知,只是一脸茫然无措的望着格里菲斯——这个男人,究竟是怎么个情况!

    这个时间的格里菲斯已经收回了姿势,他用仅剩的一只眼睛看了一眼手中的刀具,对着王屯屯又笑了一下。

    接下来,王屯屯就看到,那个名叫格里菲斯的男孩子将叉子上面的眼珠‘biu’的一声拔下来,塞入眼眶里面,用手揉了揉,那眼睛在眼眶里面转了几个圈儿,随后恢复正常。

    等这一切都结束之后,王屯屯才大梦方醒,双腿一软,徒然向后跌坐下去。他裤裆湿润着,一边瞪着腿努力向后爬去,随即那骚臭的飘了过来。

    “真是难堪……”

    名为格里菲斯的圆脑袋少年跨过满地的汤汁零碎,脚掌踩在一个不知道是谁的被煮的有些发白的指骨上。他的身影逼近,视线居高临下。

    “永别了我的心肝……”随后,此起彼伏的狗吠声从四面八方响起来。

    ……

    ……

    记得那一天,王屯屯将格里菲斯和吉良留在王家,用做任务用的狗宴请羞辱了两人一顿。后来知道真相的吉良怒不可歇,本打算拼命来着,却被年长他几岁的王屯屯几脚便踹翻在地,被打的在桥墩子地下躺了三天。

    当然,格里菲斯作为吉良的小跟班,同样没能逃过被王屯屯痛打一顿的宿命。圆脑袋格里菲斯倒也不算太过记仇的人,被人打了他倒不一定非要找回场子。不过,王屯屯最后展开折伞风度翩翩的叫喧着‘狗肉已经吃过了,你难道还能让死狗活过来咬我’这句话竟然冥冥之中触动了那高悬于虚空之中的因果线,身为因果的执行者,又对王屯屯的小肉体垂涎已久,格里菲斯便有了充足的理由对三爷动手。

    狗鸣声响了大概十几分钟便结束了,格里菲斯站在洞口望着远方,洞内一个狗首人身的东西晃晃悠悠走出来,盘缩在格里菲斯的脚边伸着舌头舔着他的靴子。

    大妖目光平淡,弯下腰来轻柔抚摸着对方毛茸茸的脑袋。夕阳的黄昏下,一个小孩子和一个类似狗的怪物静静的望着远方的地平线,直等到那太阳下山,晚霞被黑暗所笼罩。

    格里菲斯轻轻的站起来,他最后摸了一把那趴缩在地上看起来已经睡着的生物,一个人退回到洞内。

    那趴在山洞外面的‘狗人’已经死了,事实上,在那天被王屯屯做成‘夹锅’的时候,它已经死掉了。

    三爷送给了吉良一个残缺不全的狗的尸体,吉良只来得及拿回一个狗头,格里菲斯便将狗头安在那个杀了它的家丁身上,然后让它自己亲自报了仇。

    这一系列的事情无关正义,格里菲斯也自知不是正派的角色,他做这一些全是因为它是因果兽格里菲斯,是因果的执行者,在因果的指引下,许多的事情,他有这样那样的义务。

    当然了,经过这一系列的折腾,格里菲斯也是有着自己收获的。

    首先,格里菲斯作为因果的执行者,这称号的本身即是一种义务,同样也是一种权利。

    在因果之河中所诞生的格里菲斯是宇宙中受因果羁绊最深的生物,这羁绊赋予了格里菲斯生命,同样也将赋予格里菲斯死亡。

    这其实是简单的生死循环,正是因果所蕴含的精华道理。严格来说,格里菲斯一切的力量都是源自于这因果的羁绊,他掌控因果的能力,全身却被缠满因果的丝线,然后在这丝线里,宿命般走向死亡。

    但前一世的大妖格里菲斯不甘心如此,他可以死,但绝对不能够像木偶一样被摆布着走向死亡。

    前世,当格里菲斯站在荣耀巅峰的时候,他便知道那宿命的死亡已经临近了。他在自己不知年岁的生命里用尽全力摸索着那因果力量的脉轮,大妖踏遍各个位面,穷尽了时间与智慧,终于在那宿命的死亡来临之前看到了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

    然而,可惜的是,宿命没有给前世的格里菲斯留下太多的时间。那宿命的死亡来临的时候,格里菲斯只来得及将自己的分身植入到罗托迪尔的童蛋之中便匆匆陨落了。

    不过格里菲斯之前留下的后手并非全无作用,至少,本应该灰飞烟灭的因果兽格里菲斯却以吉阿满的身份再一次活了过来。

    当然,从因果中窃取生命的代价是巨大的,相对于前世的自己,如今的大妖格里菲斯几乎耗尽了全部的力量。他现在的身体和手中掌握的力量与前世的自己相比,弱小的就像是水滴与大海之区别。

    但活着总是好的,即使失去力量,格里菲斯也从无怨言。

    当然,对于活了无数个岁月,冒死抢夺了无数资源的因果兽来说,格里菲斯并非仅仅将自己寄生童蛋再活一次就大功告成了。他实在对因果的力量研究的透彻入骨,以至于成功欺骗了因果,将自己的灵魂改造了模样。

    如今的格里菲斯灵魂本质虽然还是因果之兽,仍旧在因果的羁绊之下生活行动着。但是经过前世改良之后的灵魂,已经能够让格里菲斯在执行因果审判的时候,窃取因果之力了。

    当然,这种窃取是有条件的,而且数量不会太多,但这至少给了格里菲斯希望和方向。缠绕在他身体周围的纷乱因果,既是武器,又是囚牢,这让他强大,却又必须在宿命里随波逐流,最终死去。

    能够破除因果囚牢的必然只有因果,关于这一点,格里菲斯从很久以前便领悟明白了。但若是格里菲斯能够窃取到足够分量的完全属于自己的因果力量,他就有把握打破囚牢,成就另一种生命的进化。

    ……

    ……

    这次,格里菲斯响应梁国、判决王屯屯的行为,既顺应了因果循环,实际上也让自己真正意义上偷窃了一些因果力量。

    因为梁国和王屯屯等级过低的缘故,格里菲斯所偷窃的力量并不算多,但这却是身为大妖的格里菲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偷窃因果力量,真正拥有自己的因果力量。

    这事虽小,却是一个里程碑,它证明了前世格里菲斯对灵魂改造的正确性,即使因为童蛋的复生,更换了身体,这灵魂仍旧发挥着作用。

    当然,让王屯屯他们陷入绝望恐慌,却并不是因果执行者的必须要做的,格里菲斯这样做,一方面是因着自身的恶趣味,另外一方面是因为对方情绪的大起大落更加方便其窃取因果之力。

    ps:第四封印的第一小结已经落下帷幕了,王家的故事在此也告一段落了,剩下的无非是些收尾的事。而至此,在第四封印写到十万字的时候,我希望我给大家交了一份还算合格的答卷。

    永远爱你们的300陈尿敬上。

第三十二章 延续() 
血案过后的一个多周,沙镇人民的生活又回到了原本单调朴实的轨迹上来。那总警司失踪的事情,王家几乎覆灭的事情被百无聊赖的沙镇妇人拿来吵闹了一阵子,然后有人附和着,但最终变得可有可无起来。

    张警司失踪后的第十三天,沙镇调来了一位新的总警司,姓何,名字叫做东健,是个看上去很稳重可靠的人。

    何警司跟张警司应该是不对付的,有可能是分属着两个阵营,他这次来或许还有着揪已故张警司小辫子的嫌疑,但这些事情吉良这种样子的小人物是不得而知的。

    ‘丢’了总警司当然是要彻查的,况且中间死了人,还有王家的家主。事实上张东健警司对此事是重视的,他分派了一些人,在后山搜寻了许多时间,但却一无所获。

    新官上任三把火,作为张警司的‘政治敌人’,何东健警司来到沙镇之后确实大大整治了一番,在治安方面抓的卓有成效,尤其重点打击了因为凶杀案和缺失刑施部管理下故态复萌的小偷小摸。

    另外一方面,前些年因为利益关系而被张警司压制下来的一些错案冤情,只要有人提报,何警司也是处理的。吉良跟着乡民就着‘吉良万事屋’被王家侵吞的事情向着何警司倾吐了一番,新来的警司想了一会儿,便表示会彻底调查清楚,还吉家一个清白。

    吉良经历的与‘政治’、‘权利’沾边的事情不多,但大抵觉得这位新来的警司是个威严正派的人。他们最近做了许多的事,有些大张旗鼓,有些很低调,但许多隐秘的事情也不知道经过怎样的途径悄悄传了出来。

    新上任的何警司最近是比较忙的,早出晚归,给吉良的印象就是正义的清官体察民间疾苦挑灯审阅冤假错案,反正每时每刻都好像有一堆事情要做的样子。

    吉良的万事屋最近倒是‘火’了一把,凶杀案和多位身份高贵的人物失踪的事情刺激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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