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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魂-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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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的少爷满身文人历经沧桑风骨的直起身子,稍稍走了几步,转过身去,徒然又折了回来:“当然了,对我心怀怨恨也没有什么,但千万别让我知道。我这人呐,心胸狭隘,做事不择手段,我若知道你们吉家恨我、诬我……”

    “我会回来……弄死你们全家。”

第十一章 来自左岸的交易者() 
三爷说的没有错,吉良并没有受到刑施部的难为,而且他很快找到了刚从吉良万事屋出来的吉阿满。

    万事屋被吉庆作为换回吉良和格里菲斯不坐牢的条件送了出去,无家可归的众人分外灰心。此刻站在道旁一棵枯树前的吉良正满心感叹,心疼到不行,同时又沮丧的觉得为姐姐吉庆攒嫁妆的事情变得更渺茫了。

    在确认了格里菲斯身体完好后,他便苦大仇深的在一旁碎碎念起来:“阿满啊,咱们现在无家可归了啊。偷东西被人抓住,运气不行啊……哎呀,你看我干什么,这责任在你呀,胳膊短腿粗的,还老掉东西,我要是店员也抓你……”

    独自懊恼了一会儿,大哥吉良有些沧桑的望着天,摆出一副看透红尘得道高人的神态,长出了一口气:“唉,时运不济,命途多舛,罢了,罢了……我吉良一生,顶天立地,却不想落得如此境地,奈何奈何哇——但事已至此,没什么好抱怨的。阿满你过来,让哥你看看你脑袋,嘶,被打这么惨啊……说到底,大哥也是有责任……”

    兀自在自我标榜与否定之间摇摆了一阵之后,天性乐观的吉良不再纠结责任的问题,他只用了二十分钟又变得有干劲起来。于是猛地站起身来,胯部刚好平齐在坐在地上的格里菲斯的大饼脸上,然后奋力耸动着腰肢,一脸坚毅的大声说道:“困难不可怕,怕的是人失了战胜困难的斗志。虽然我们如今一无所有,但只要人还在,兄弟齐心……”

    格里菲斯坐在一旁隐晦的翻了个白眼,实在懒得理他了,吉良这货什么德性,继承了吉阿满记忆的格里菲斯岂会不知,吹起牛皮,讲起似是而非连自己都不甚明白的大道理来,真的是口若悬河,死人都能说活。但往往于现实而言,却风马牛不相及,并没有什么卵用。

    一边听着自家‘大哥’滔滔不绝的励志长篇大论,大妖顶着圆滚滚的憨厚脑袋,就开始神游物外,他有些心情愉快的想到不久前见到的那个叫做王屯屯的少年。因果兽的修行并不在乎物质、时间,它需要的乃是更加虚无更接近因果本源的东西。有了因果,身为因果兽的格里菲斯便可以利用因果做成任何事,实现任何愿望,之前为梁国的断肢重生或者意识交流只是等闲。因此大妖会在这一世竭力收集因果、执念,和一些心灵层面的类因果的东西。

    例如大妖之前所看到的王屯屯,透过这

    个有洁癖爱洗澡的少年皮囊,大妖实际上闻到了一种来自灵魂层面的诱人味道,怎么讲,闻起来有点像淡淡的苹果派。

    “三爷啊。”格里菲斯舔了舔嘴唇,想到那一个下午,王家的奴仆对王屯屯的称呼:“真是个性格别扭的好孩子啊……”

    “什……什么?”此时还在碎碎念叨吉良,模糊听到了格里菲斯好像说了某些文字,有些不确定的反问。

    于是脑门上还缠绕着绷带的矮胖少年便抬起脸来,冲着对方,裂开了唇瓣人醋无害的憨厚笑了笑。名叫吉良的少年眼见自家弟弟的神态,不疑有他,重重叹息,又愁苦起来。

    这个季节的天空已经有些湿冷,北燕还巢,是夕阳西下的时间了。

    吉庆跟在格里菲斯身后,落后半步,低着脑袋正在愧疚私自将老宅‘吉良万事屋’的房契送人的事。

    身为家主的吉良望了望天空,脸色凄凉,有心事,是在忧愁晚上吃饭和睡觉的问题。如今吉良万事屋已经改姓为‘王’了,这意味着他们失去了厨房卧室以及一切可以让人过上安稳日子的东西。

    苦思一番之后,家主吉良的乐观性格终于又起了作用。他挠了挠脑袋:“算了,算了。我这里还有30几个贝元,原本是留给秀姐姐做嫁妆的。但形势所迫,只能暂时先拿出来,凑合着把今天的晚饭解决掉……嘿,这一分钱难道英雄汉啊。”

    格里菲斯跟在吉良的身后默不作声,原本的吉阿满本来就有一些因为主人格缺失行为呆傻,傻言寡语,所以看起来倒也无有异样。

    大妖因为记忆全面苏醒,已经可以自立,并不需要跟在吉良、吉庆后面讨生活。

    但被吉良、吉庆孵化、照顾了十几年,格里菲斯倒是欠下了对方不少的因果。他是格里菲斯,是因果兽,以因果为食,种族特性让它比其余任何生物都要在乎因果循环,所以前十几年欠下的,终归是要还的。

    另外,格里菲斯对吉良、吉庆兄妹的主观印象还不错,横竖没有地方要去,倒不如陪着两个傻兮兮的小家伙走一遭,看一看这大好红尘。

    通过吉阿满的记忆,格里菲斯认知到这是一个文明中等偏下的位面,有列车、有火枪、有贵族,有在商业化进程中被急速推动的大都市和与贵族制度背道而驰的模糊松散社会结构。当然,听说在远离群山的沙镇之外的地方,人类社会的科技实力,还是十分发达的。

    ……

    晚饭是六个中号包子,每人两个,是从吉良万事屋隔壁的包子铺买的,就是早晨吉良和格里菲斯两兄弟练手的那一家。

    吉良吉庆兄妹的包子是素馅的,格里菲斯因为是病号的缘故,需要营养,额外照顾了一个肉馅包子——所以说祸福相依,被人打过也不算是坏事。

    吃过晚饭,吉良带着姐弟两人去了北水的石板桥。那石板桥是一座气派的拱形建筑,从东到西有一个平缓过渡的优美弧线,十分气派,而其桥身之下是众多首尾相连的细小半圆弧,拱立着桥面。

    北水的石板桥是小镇上唯一泄洪的建筑,拱形的结构和宽阔的底面让水流穿过其身可以畅通无阻,又不会影响桥本身的功用。

    不过最近干旱连年,洪水虽没有,粮食的收成却也欠佳,久而久之,这石板桥下地面干燥坚实,便成了乞丐乞讨休息的地方。

    吉良因为早年间做过万事屋的老板,用破铜烂铁跟这里的乞丐做过些小生意,倒是跟这里一个叫‘阿三’的人相识。这一次,脑袋多少有些小聪明的吉良便打算带着家人去这座桥下栖息。

    不过,世界冷暖,并非如此简单。有人的地方就有阶级,世界上有贵族、平民,乞丐堆里也是有高下的。

    格里菲斯看到吉良被阿三带走到三四百米开外一个穿着青衣的高瘦男子身旁。青色衣服的男子身量接近一米九零,坐在桥墩下最舒适干燥的地方,他的左右手边分别坐着两三个衣着相对干净考究的中年人,算上冷着面的阿三,这些人便是石板桥下乞丐这个小团体中最顶端的阶级者了。

    青衣人名叫梁国,三年前来到穷山而水的沙镇,伸手不错,是个狠人。听说他来的时候新断了右手,右眼,好像被人一刀剜掉了眼睛又顺势劈断了右手。

    当年的梁国身无分无,又身体伤残,被人施舍了些饭食勉强活了下来,顺势便做了乞丐。

    因为梁国会些功夫,为人狠辣言出必践,很快便成了沙镇这个没见过多少市面的乞丐们的老大。

    这个时候,习惯了沉默寡言的梁国抬起仅剩的一只眼睛看了一下过来‘拜山头’的吉良,没有过多表情,抿起嘴唇说了一个数字,然后吉良便涨红了脸愤然又不情愿的从裤兜里面掏出了一些贝元。

    自从吉良‘拜过山头’之后,吉家三口就在北水的石桥下面安顿了下来。可喜可贺,这也算半个沦为乞丐了。

    ……

    ……

    时间是吉良一家入住北水石桥的第三个星期。

    梁国一个人坐在河边回忆往事,那把陪伴了他多年的青铜刀片被他放在脚边,下意识的磨蹭。

    一刻钟之后,他遇见了一个人。

    当这个改变了他一生的男人悄悄的出现在面前的时候,男人甚至能够听到命运的拐点不堪重负的发出齿轮碾压的‘吱嘎’声。

    那是一个自称格里菲斯的人,声音从背后响起来的时候让梁国没来由的感到温柔亲切。那人款款而来,在梁国的左手边坐下,自然随和的像多年未见的知交好友。他眉眼相望而来,目光浮动,虽是第一次见面,却不禁让人眼前浮现出在垂垂老去的黄昏暮晚,踏着橘光和蛙鸣绻绻而来的友人。

    “我的朋友,为何面色发沉呢?我从你心中走来,知你里面愁苦,有所求而不得,如若不弃……”名叫格里菲斯的男人眯着眼睛笑了笑,他带着黑色的圆顶帽子,遮掩住半边脸颊。这人眉眼似新月,右半边嘴角微露半颗白色的牙齿——相貌似天使如魔鬼。仿如是勾人堕落的鬼:“我的朋友,说出你的愿望,让我来为你实现。”

    这话之后,梁国的记忆便开始混乱了,似乎有一种力量模糊了大脑的运行。他毫不知防备的张口,异想天开的要求对方恢复他的右手和右眼——那是他最心底的自卑和绝望,难以想象,他竟对着一个毫不相干的外人轻易启齿。

    但更令人惊讶的是,在为数不多的记忆中,他犹记得对方鱼钩般闪烁着光芒的嘴角和在这耀眼的弧度里,对方轻描淡写的应允了这样的事——好啊,你的执念和愿望我收下了。

    然而,整个宇宙,是一份硕大的因果。要有所得,必有所付出。

    “亲爱的朋友,就我而言,世界的事,没有难成的……为你恢复手脚,不算什么,关键在于你打算为此付出什么?”

    河岸的的风吹开来人柔和的头发,他的目光清澈,靠近过来,轻柔的抚摸着梁国模糊的右眼和断臂的结疤处,竟然在那男人的一抚之下,放热发光,蠕动出肉芽。

    “我知你穷困潦倒,一无所有……这样吧,我为你实现愿望,相应的,我要你去为我做一件事。”

    记忆在这个时候又剧烈波动模糊不清起来,梁国知道那是希望与恐惧在发芽沸腾。那名叫格里菲斯的男人在他耳畔轻声漫语,但温柔间他吐露恶意,蜜饯般的嘴轻声开合着,说了一些名字。

    不过当时意识模糊,又被强烈恢复手眼的渴望霸占的梁国最终还是答应了格里菲斯的要求。同时作为回报,格里菲斯将会医治梁国失去的眼睛和手臂。

    事实上,在那做梦般混沌的对白里。梁国的愿望实现了。他的手臂和眼睛的回复过程离奇古怪,他在浑浑噩噩之间,看见自己的手臂像素描般被银色的丝线勾勒,编织、具现,最终清晰完全,肉光质质。

    ……

    ……

    以上整个过程如同发生在某个虚幻的空间或者意识深处,等梁在河堤上醒来,身边早已经空空如也,连格里菲斯曾经存在过的痕迹都未留下。

    记忆中关于那男人的印象一片模糊,仿佛他正置身在一片巨大的因果线团里,遮天蔽日的银白色丝线打成结垂下来,让一切可以看见的、琢磨的事变得混乱。这就仿佛一根被抓到起头的丝线,线头后面的部分,全然凝结在一团剪不断理还乱的丝结里。

    所以,在梁国的脑海之中,那人的脸颊清晰又模糊,丑陋又俊俏,他仿佛看见过他高耸的鼻梁、优雅的眼睛,却又仿佛没有过。甚至于对方是男是女,高矮胖瘦,甚至成人还是孩童,在他努力回忆却愈加模糊的记忆里,也更加含糊了。

    这件事之后,梁国曾找手下盘问过那个时候的事情,得到的结果让人惊悚。见过梁国的人都说,他一个人在河边呆了整个下午,并没有人靠近过他。话里话外,那个与他签订了‘契约’达成了协议的格里菲斯竟是如空气般不存在。

    (因果的定义其实是无所不能,自然也可以实现与梁国意识层面的交流,也可以治疗梁国的手臂,所有的愿望都是果,只要掌握了足够的因,便能实现一切。大家可以将因果理解为钞票,有钞票就能买到想要的一切,不过只有身为因果兽的主角一个人有购买权罢了。所以全书主角会努力收集因果,也就是‘赚钱’,以便购买实现自身愿望。)

    以上,当然只是身为妖物,理所淡然的能力之一。这年头,没点吓人一跳的本事,怎么好意思自诩为人类公敌啊。

第十二章大妖的獠牙() 
若不是被修复的眼睛、手臂,梁国或许会劝自己否认那人的存在,认为其只是自己的一场春秋大梦罢了——这样的事,对于正常人,毕竟太奇幻了些。

    但重新生长而出的完整灵活的肢体活生生的证明着一些他不愿意相信的东西,那名叫格里菲斯的人,那个与他签订了契约,达成了协议的人,他举止优雅,却满怀恶意。让人不禁猜测其身份,为人、为鬼亦或者恶魔。

    名叫梁国的男人倒是想过赖账,反正手臂都被治疗好了,干脆一走了之。但是,对方的神秘莫测和治疗他手臂眼睛时候展现的超越常识的手段,让梁国将这种心理狠狠的压制了下去。他可是在和戏文里听过与魔鬼签了契约的人,不履行义务会有多凄凉的下场。

    这人曾经是狗王张坤手下的三号悍将,因为一次任务被围困,狗王舍弃梁国并砍了他一刀,迫使其断后、吸引追兵。

    因着这样的事,梁国深陷沦宇,那些曾跟随过梁国的手下拼死拦下追兵为梁国争取了一线生机。才有了后来梁国落魄沙镇被救的桥段。

    流落沙镇的这些年,梁国过的并不舒适,他习惯了在狗王手下的尊贵与锦衣玉食,也常想起当年的挥斥方遒和事发那一夜为了掩护自己逃命,那些战死兄弟的悲鸣。

    但如今梁国身体的残疾被医治,许多事情就必须要去做了。不过在此之前,曾经的狗王座下的三帮主摸了摸黄铜匕首,神色复杂而嗜血的抬头望了一个方向。

    “王家……”

    ……

    要说王屯屯有什么事情得罪过格里菲斯倒也未必,而且格里菲斯也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

    王屯屯谋获吉家老宅,甚至摸着格里菲斯的脑袋放狠话,打他踹他,都是小事情,他并不在乎。格里菲斯找王屯屯的麻烦实在是因为对方灵魂层面上散发出来的那股水果般的美味清香,那由内而外来自魂魄的特殊味道让对饮食一向挑剔且压抑着饥肠辘辘的大妖也不禁微微颔首。

    恩,苹果派的味道……

    用力深吸一口气,余味香甜。绑着绷带的圆圆大脑袋男孩子张牙舞爪却憨态可掬的努力调整着表情让自己看起来凶神恶煞:

    “大妖格里菲斯要张开獠牙啦!”

    ……

    自从搬到北水石桥之后,吉良、吉庆和格里菲斯的生活倒是相对安稳了些。王屯屯和吉家人倒是在路上偶遇过两次,吉良和格里菲斯被人家狠狠侮辱训斥了一番,便两看相厌的各自走路了。

    吉良虽然被王家人羞辱,甚至被打过嘴巴,尊严受了迫害。但有更现实的问题摆在眼前,他们如今饥寒交迫缺衣少粮的,这吉家的大公子,倒也没有第一时间感到悲伤。实际上,他最近正在忧愁自身的职业规划,毕竟手里面只剩下二十初头的贝元,不能坐吃山空。

    而王屯屯‘强占’吉良万事屋的时候,曾经让人把万事屋里面的那些‘垃圾’丢出去。被王家丢出去的所谓垃圾的东西,是吉良家曾经的家具和日常用品。吉家的大公子吉良先生是个实在而少怜寡耻之人,王屯屯前脚把‘垃圾’扔的地点一脸嫌弃的告诉了他,他下一脚就乐巅巅的跑过去捡漏了。

    不要看如今仍是艳阳高照,实际上,沙镇大概还有两个月就要入秋了。深明居安思危精神的吉良大家主原本估摸着还要花些贝元买几床棉被御寒,还苦哈哈的心疼贝元来着。瞌睡遇上枕头,后来捡到了王家扔出来的,原本是他们的家当。吉良满意的点着头,暗想这其中有些旧衣服破被子倒是可以节省不少了。

    所谓职业生涯规划,规划职业,规划人生,规划未来,最重要的是要规划自己和家人不饿肚子。吉良看着脏兮兮的手掌心里,静静躺着的一二十枚贝元,默默叹气。

    这显然支撑不过整个冬天嘛……

    其实在沙镇泄洪的唯一拱桥之下住着的新邻居们,倒是给了吉良灵感。这些家伙也没有什么一技之长,反倒不事劳作,躺在地上向人讨饭就可以温饱,堪称不劳而获的典型。

    而做乞丐的话倒不是不可以,吉良想着做乞丐不用干活,白吃白喝,若是放的下自尊,从一方面讲确实逍遥自在。不过,一向精明鬼脑袋乱转的吉良大人又转念又一想,姐姐吉庆还未出嫁,这倒是有点难做,因为肯定没有人会愿意娶一个面貌平平的乞丐,就是单单有一个做乞丐的小舅子就能为吉庆的婚姻带去许多困扰。于是念来想去,终究觉得这乞丐职业会拖家人后腿呀……

    况且,乞丐存不住钱呐。他们吉家可不是只有姐姐吉庆要嫁人的……

    吉家的老大哥忧忧郁郁的往身后看了一眼,果然看到脑袋圆圆的吉阿满正憨憨的奶着手指头望着天发呆,他捂着脸想着这个跟在屁股后面叮当直响了十数个年头的少年年龄也不小了,这温饱思yin欲的,于是满腔悲愤情怀难以抒发,忽然大吼一声:“你他娘的也要结婚啊,老子的礼钱,还要再奋斗几年啊……”

    乞丐是不能做了,吉良琢磨着是否能做一些正经小生意。他思前想后,最终还是决定做回老本行,继续打响自家‘吉良万事屋’的招牌。

    祖屋吉良万事屋被王家人占去了,店铺没有了,自然没有人再去店里委托任务。但是吉良本着山不过来,我就过去的实干主义精神,用小竹竿挑起了一面写了‘吉良万事屋’招牌的小旗子走家窜巷的吆喝。

    因为沙镇地方并非特别大,吉良经营万事屋又已经有些年头,很多人在吉家店里委托过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再加上格里菲斯这个蛋中少年的噱头让吉良在某段时间里声名鹊起了一把,所以,当吉良吆喝了一个多小时,走了接近两公里的路途之后,还是真收到了一些委托的。

    破家之后的吉家,除了大公子吉良外,姐姐吉庆也在为了维系家庭的正常运转努力奔波着。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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