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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弑-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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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爷,听说城主找到了一种能治愈你病情的方法,好像是要去很远的地方,寻找一种名叫鬼魂雷的东西,”陶妍芝轻声说道。

    “嗯,”林峰应了一声。

    “我还听说,鬼魂雷非常危险,而且这次历险,更是不知道会遇上什么样的危险,”陶妍芝欲言又止,最终说道。

    “是的,我们这次去的人有可能最终都死掉,也可能找不到鬼魂雷,白走一趟,”林峰又看了看宁静的星空,缓缓说道。

    “我还听说···”陶妍芝还想说什么,却又仿佛不愿提起。

    “是不是听说,如果没有鬼魂雷来治好我的病,我也只能活三年,”林峰苦笑说道。

    “少爷,”陶妍芝眼神一暗,心里早已经悲伤万分,但是脸上却不能表现出来,只能关切的看向林峰。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任何安慰的话,此刻也显得苍白无力。

    “呵呵,妍芝姐姐,你说,人的命运是不是真的早已注定呢?”林峰微微一笑,说道。

    “我不知道,”陶妍芝眼角已经泛起了雾气,难过说道。

    “妍芝姐姐,你别难过,我也不一定真的只能再活三年。只要找到鬼魂雷,我就有希望,”林峰宽慰笑道。

    “嗯,少爷一定可以长命百岁的,”陶妍芝坚定说道。

    “呵呵,妍芝姐姐也一定可以长命百岁的,到时候我们就做一对白发鸳鸯,”林峰调侃笑道。

    “去去去,谁要跟你做白发鸳鸯,”陶妍芝双颊微红,嗔道。

    “哈哈哈,今天忙了一天,有点累了,那我就先去去去了,”林峰笑道,接着便转身朝自己卧室走去。

    “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请你一定要保佑少爷长命百岁,”盯着林峰的背影,陶妍芝心里默默祈祷道。

    等林峰离开之后,陶妍芝看了会夜空,繁星满天,不多会便也回去了。

    时间流逝,无声无息。等东方泛起了鱼肚白,新的一天便到了。

    清晨,城主府内所有人都刚刚起床,开始一天的忙碌。小草上还挂着晶莹的露珠,小鸟站在枝头鸣唱,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蹬蹬蹬···”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老爷,不好了,少爷离家出走了,”一个十三四岁模样的美丽少女举着一封信,一边喊着一边朝大厅跑去,正是陶妍芝。

    清晨,陶妍芝照例去敲林峰的门,服侍他洗漱。可是敲了半天的门,也没有人回应。推开一看,床榻上被褥整齐,没有用过的痕迹。桌上放着一封信。陶妍芝当场就急了,拿起信就朝大厅走去。此时,林霸天正坐在饭桌旁边,等着林峰来吃早饭。林霸天旁边,还坐着孔思明。孔思明平时就居住在城主府,偶尔会陪林霸天和林峰吃饭。

    “嗯?”听到门外传来喊叫,但是还听不清楚,林霸天一抬头,眉头一皱。

    “老爷,少爷离家出走了,只留下一封信,”陶妍芝跌跌撞撞的跑进来喊道。陶妍芝由于跑的太激烈,此时已经气喘嘘嘘,满头汗珠了。陶妍芝顾不得礼仪了,也顾不得喘气,直接把信递给了林霸天。

    “什么?”林霸天和孔思明大吃一惊。

    林霸天立刻接过信,打开来看,内容如下。

    “爹爹在上,请恕孩儿不孝。孩儿顽疾缠身,六年来害的爹爹担心劳累,孩儿万分痛心。原本以为会这般苟延残喘,了此一生。谁曾想,上天却毫无怜悯之心,给我的生命只剩下不足三年。但是却出现了医神,让我得知鬼魂雷的存在,这也许是上天给我指明的道路吧。医神说过,鬼魂雷凶险万分,孩儿不愿再让爹爹冒生命危险。况且孩儿仍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管前途多么凶险,就让孩儿独自去闯荡吧。若是三年后没有孩儿消息,那便是孩儿已经不在人间了,请爹爹莫要伤心,好好照顾自己。若是上天怜悯,让孩儿找到鬼魂雷,并且治好顽疾,孩儿一定速速赶回,报答爹的养育之恩。”

    林霸天看过信后,双眼微闭,沉思了一会,才重新睁开,重重的叹了口气。

    “城主,我现在就派人出去找少爷,一定把少爷找回来,”孔思明也看了信,立刻说道。

    “我也去找,”一旁,陶妍芝着急说道。

    “罢了罢了,”林霸天摆手制止了两人。

    “峰儿长大了,顶天立地,敢作敢当,不愧是我林霸天的儿子,就让他去吧。”林霸天露出欣慰的神情。

    “可是,峰儿不是修炼者,一个人去寻找鬼魂雷,千难万险,如何能克服啊,”孔思明急道。

    “是啊老爷,少爷从没有一个人出去过,这次还要去那么远,那么危险的地方,”陶妍芝着急说道。

    “这是峰儿自己的决定,我相信他。况且温室里的花朵,永远也长不大。这次就让他出去经历风雨吧,而且,这也是他最后的机会了,”林霸天说道。

    闻言,孔思明和陶妍芝也冷静了下来,虽然心里还是担心,但是事实无法改变,他们也只能接受。

    就在林霸天等人替林峰担心之时,栖霞城某条繁华的大街上,一位白衣公子正牵着一头白色的鹿马闲逛。鹿马是一种代步工具,长着鹿头马身,体力极好,可一日赶路三千里,是比较普遍的交通工具。

    这位白衣公子正是林峰,此刻他正在购买一些远行必要的物品。

    “老板,给我一百斤橘子,一百斤香蕉,一百斤葡萄·····”

    “老板,给我一百只烤鸭,什么?没有?现在就给我烤····”

    “老板,给我十顶帐篷,十个皮艇,一百捆长绳·····”

    顿时,所有的店主纷纷惊愕。今天来了个活宝啊。

    足足花了一整天,林峰才将所有想要的东西买齐,一口气都装进了纳环里。纳环还有一种功能,就是可以为存放在里面的食物保鲜,所以只要是修炼者,一般都会有纳环,方便自己出去历练,所以林峰丝毫不担心买的食物过多。

    第二天,林峰便早早的出了城门。鹿马很有灵性,沿着小路漫步而行。林峰反方向坐在鹿马上,后背靠在鹿马的头部,翘着二郎腿,一边吃着零食,一边欣赏着路边的美丽风景,仿佛在春游一般,万分惬意。

    “呼呼,”林峰伸了个懒腰,脸上挂着轻松惬意的笑容。林峰从小经常被限制的府内,很少有机会出去游历,更别提像现在这样一个人自由自在的游玩。这种感觉,就好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鸟,终于回到了蓝天白云一样,兴奋无比。如果此时有人经过,便会觉得林峰是一个阳光快乐的公子哥,谁会想到他是一个只剩下三年寿命的孩子。

    “林大少爷,你很惬意啊,”就在林峰陶醉在四周的风景中时,突然响起一道声音,林峰脸色一变。

第二十二章 拜师() 
林峰转头一看,一位道骨仙风的白发老者正笑盈盈的站在路边,看着自己。

    “医神大人,”林峰一惊,赶紧下马,向医神行了一礼。

    这个突然出现的老者,正是医神华佗。

    “哈哈,老夫闲来无事,便出来游览一翻风景,没想到竟然能遇到少城主,看来我们真是很有缘分啊,”医神笑道。

    “这是好巧啊,”林峰笑道。

    “少城主这么早,一个人出现在此处,是游玩吗,怎么没有见到林城主,”医神问道。

    “这个,”林峰迟疑起来,如果说自己一个人上路寻找鬼魂雷,肯定会显得太浮躁。思考了一会,林峰决定还是说实话,“不瞒医神大人,我现在准备一个人去寻找鬼魂雷,刚刚出发。”

    “哦?”医神眉毛一挑,笑道:“就只有你一个人吗?你可知道前面等待你的是怎样的危险吗?会死人的。”

    “呵呵,医神大人觉得,以我如今的病情,我还会怕死吗,只不过少活三年罢了。”林峰苦涩笑道。

    “哈哈哈,我果然没有看错你,”医神突然大笑道。闻言,林峰倒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林峰小友,我看你颇有慧根,而且和我脾气相投,如果我想收你为弟子,不知你可愿意啊,”医神笑道。

    “收我为徒,”林峰疑惑起来。总觉得医神出现在这里,不是偶然。

    “医神大人很清楚,寻找鬼魂雷的希望十分渺茫,几乎可以断定,我只能再活三年,医神大人为何要收一个只剩下三年寿命的人呢。恐怕医神大人的一身本事还没有全部教给我,我就已经死了,”林峰说道。

    “呵呵,看来你还有疑虑啊,也罢,我就实话告诉你吧,”医神一掠胡须,笑道。

    闻言,林峰也不答话,作出一副聆听的样子。

    “呵呵,其实我这次也是冲着鬼魂雷来的,”医神说道。

    闻言,林峰一惊,继续听下去。

    “三十年前,我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一张地图,就是我给你的那张地图,我才知道鬼魂雷的存在。我生平最大的爱好,就是探索神秘的事物。经过一番打探,我对这种神秘的雷电越来越感兴趣。据我搜集的资料,这种鬼魂雷不但具有疏通经脉的奇效,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的神秘之处。更奇怪的是,在历史上,这种雷电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直到五十年前,才突然出现这种神秘的雷电,后来听说这种雷电曾经杀了无数的修炼者,不但名声大噪,更是被别人取名为鬼魂雷。鬼魂雷的所在之处,一直是一个迷,唯一的线索就是我给你的那张地图,”医神说道。

    “所以你就故意和诺玛拍卖场合作,吸引我们过去,再找机会给我看病,趁机说出鬼魂雷的事情,让我们替你去寻找鬼魂雷,”林峰说道。

    “呵呵,你很聪明,”医神笑道。

    “换句话说,你是在利用我了,”林峰平静说道。

    闻言,医神盯着林峰看了一会,突然露出欣赏的表情,笑道:“哈哈哈,看你平静的眼神,想必你已经猜出我没有恶意了,没想到你小小年纪,竟然有如此智慧与城府,倘若你能渡过此劫,将来的成就恐怕难以预料啊。”

    “呵呵,我来说说看,”林峰展颜一笑,继续说道:“医神大人想利用我去寻找鬼魂雷,可是前路艰难重重,我又手无缚鸡之力。唯一的优点就是我比任何人都想要找到鬼魂雷,来治愈我的顽疾。换句话说,医神大人是自己不方便去寻找鬼魂雷,所以想找我跑腿。医神大人今日突然出现,在半路上等我,跟我说这些话,就是想让我对鬼魂雷多一些了解。而且医神大人也猜到,我听了你说的话后,不会放弃寻找鬼魂雷,因为这是我最后的希望。在拍卖会上,医神故意提出让王一飞给我下跪道歉的条件,恐怕在灯笼节那天,出手伤害王一飞手的神秘人就是医神大人吧。由此可见,医神大人有着一颗打抱不平的心,再加上刚才想收我为徒,所以医神大人对我不会有恶意。”林峰笑道。

    “呵呵,你说的不错。灯笼节那天,是我用弹珠射伤了王一飞。拍卖会上,我也是故意羞辱王一飞。我就是看不惯他那副臭嘴脸,哈哈哈,”医神大笑道。

    “原本我是想自己去寻找鬼魂雷的,沿着地图,我便要经过栖霞城。到了栖霞城,身上的钱用的差不多了,我就想随便卖点丹药。接着便听说了灯笼节,便起了玩心,凑凑热闹。从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你的性格很合我的脾气。之后又听说你就是那位天灵经脉被淤血堵塞,不能修炼的少城主。所以我便想出了让你去寻找鬼魂雷的计划。在检查了你的病情之后,我发现情况比我预料的还要严重,对你而言,鬼魂雷真的是你最后的希望了。我也诧异,这是不是命中注定。我当即便决定实行那个计划,并且尽量给你帮助,”医神笑道。

    “谢谢医神,”林峰向医神深深的鞠了一躬。这一次,林峰是发自内心的。

    “这些是一些丹药,蓝瓶子里面装的是迷魂香,用来防身。红瓶子里面装的是疗伤的丹药,你拿去吧,”医神一抹纳环,顿时出现了十几瓶丹药。

    “谢谢师父,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林峰感激万分,立刻跪拜道。

    林峰这样说,就是说明愿意拜医神为师,医神顿时开怀大笑。

    “哈哈哈,好徒儿,快快请起,没想到我华佗一生嬉笑怒骂,别人都说我是怪人,到了晚年,竟然让我得了一个好徒儿,上天真是待我不薄啊,”医神大笑道。

    “能做师父的徒弟,是徒儿的荣幸,”林峰不失时机的拍马屁道。

    “哈哈哈,臭小子,这拍马屁的功夫可不是我的传承啊,不过这马屁拍的,舒服,”医神一掠胡须,大笑道。

    “嘿嘿,师父高高在上,万人景仰,能拍得师父马屁,徒儿万分荣幸,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徒儿呢,”林峰继续吹捧道。

    “臭小子,想给你师父灌什么迷魂汤,有屁就放,”医神脸色一敛,正色说道。

    “嘿嘿,师父说原本是打算自己去寻找鬼魂雷,现在为何不跟徒儿一起去呢?”林峰嘿笑着摸摸后脑勺,说出了心中的疑问。

    “哈哈哈,为师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探险。这个大陆上,有无数神奇的事物,能够看到他们的真面目,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鬼魂雷便是其一,但是现在既然有了你,为师便打算去探寻另一件神奇事物。要知道人生苦短,能在有生之年,多几次探险,才是为师最大的愿望。”医神笑道。

    “靠,原来医神是想着自己去游山玩水,享受人生之乐。”林峰翻了翻白眼,心里无奈想到。可是心里这么想,嘴上当然不能这么说。

    “师父淡泊名利,追求人生真谛,真乃仙人也。”林峰故意露出崇拜的目光,接着又说道:“可是徒儿手无缚鸡之力,此次寻找鬼魂雷,路途遥远,前路坎坷,万一遇上歹人,这个···那个····”林峰故意作为难和迟疑表情。

    “臭小子,在为师面前耍心眼,拿去,”医神翻了翻白眼,不屑说道。同时,一摸纳环,手里就多出了一张写满字的纸。

    “这个是?”林峰惊喜的接过白纸,仔细的看了起来。原来这张纸上写的是一种名叫霹雳珠的制作方法。

    “霹雳珠,什么东东?”林峰问道。

    “哈哈哈,这是为师苦心研究出来的,你现在使用的是弹弓,射出的弹珠只是铁珠,没什么威力。如果你有了霹雳珠,那就不一样了,它爆炸起来的威力,十分吓人的,”医神笑道。

    “这么厉害,这不就是给我量身定做的嘛,”林峰就像得了无价之宝一般,惊喜笑道。

    “一个霹雳珠就高兴成这样,真是乞丐进城,没见过世面。行了,有了这个霹雳珠,你应该就有了自保之力。峰儿,你的生命只剩下不到三年,所以你要早日寻找到鬼魂雷,不可懈怠。”医神郑重说道。

    “是,徒儿遵命,”林峰赶紧叩头领命。

    “嗯,行了,为师该说的都说了,也该走了。等你寻找到鬼魂雷,治愈了你的顽疾,我们便会再见的,”医神说完,便准备离开。

    “师父,”林峰突然喊道。

    “还有什么事?”医神问道。

    “请问师父,徒儿可有师兄师姐吗?日后如果碰面,也好相识,”林峰问道。

    “哈哈哈,为师游览天下,一向独来独往,到了晚年也不曾收过徒弟,你是第一个,”医神笑道。

    “哈哈哈,太好了,那师父百年之后,遗产不就全都是我的了,”林峰憨笑道。

    “你···。”医神顿时气得吹胡子瞪眼,张口说不出话来。

    “师父你怎么了?是不是老年得徒,太惊喜了,”林峰疑惑问道。

    “滚···”医神暴吼。

    (这是今天第一章,各位帅哥美女,请多多支持,呵呵)

第二十三章 剑齿牛虎() 
清晨,东方升起一抹红晕。林间的雾气还在飘荡,小鸟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清晨的风景总是百看不厌,令人清新。

    四周众山环绕,山下的林间小道上,一个骑着鹿马的少年正漫步其间。这个少年正是林峰,此时林峰正悠闲的吹着口哨。

    此时距离林峰离开栖霞城已经过去了半个月,林峰按照地图所指的方向一直前进,估计已经走出了上千里路。此时,林峰一边吹着口哨,一边一抹纳环,手里便多出了一张羊皮卷式样的地图,正是当日医神给他的地图。

    “你爷爷的鱼香肉丝,怎么走了这么远,好像还在原地打转呢,”林峰盯着地图上左下角一个指尖大小的黑色小脚印说道。此时那个一闪一闪的小脚印几乎一直停留在左下角,没有移动的痕迹。

    “难道是我迷失了方向,”林峰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随即便被否认了。自己一直是照着罗盘所指的方向走的,不会错。

    “难道这个地图是山寨货,”林峰脑海里又闪过这个念头,随即又念道:“不应该啊,医神师父不会骗我的。”

    “唯一的解释,就是距离鬼魂雷还有非常非常远的距离,自己所走的一千里路不值一提,所以地图上的脚印移动的不明显。”林峰最终想道。

    “你爷爷的鱼香肉丝,照这种速度,恐怕还没赶到鬼魂雷所在的位置,就已经过去三年,我就死翘翘了,”林峰狠狠的骂了一句。

    “架···架···”想到这里,林峰也顾不得心疼鹿马了,皮鞭狠狠的一抽马尾,鹿马吃痛,嘶叫一声,便飞速奔跑了起来。

    林峰也顾不得欣赏沿途的风景了,紧紧趴在鹿马身上,风吹的自己几乎都睁不开眼睛。就这样不停的奔跑了一天,直到天黑,林峰才找了一处大树下,坐下休息。生起火堆,烤了几片肉吃下,又喝了点水,吃饱喝足,顿时觉得浑身疲惫,便搭起帐篷,很快睡了。第二天一早,林峰再次匆匆赶路,就这样马不停蹄的连续赶路,一直持续了十天,十天后,林峰又掏出地图,仔细看了看,惊喜的发现,地图上的小脚印向鬼魂雷的方向移动了一毫米左右。

    “终于有效果了,”林峰浑身疲惫,酸痛无比,但是心里却是高兴的。因为这就说明自己前行的方向是对的,这张地图也是真货。

    “咦,有水流声,”林峰突然竖起耳朵,笑道。

    林峰顺着水流声音走去,走了一会,便看到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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