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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际宠婚手册[重生]-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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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对高朗来说,他很确定,就算没有俞元恺,他也绝对不会去将就别人。相信俞元恺也是一样的。

    这种融洽和契合,便仿佛陈酿的美酒,让高朗沉醉其中,不可自拔。

    他想起自己第一眼看到俞元恺的时候,为什么竟然会以为这是个无趣的人呢?实际上,到现在,他觉得相处过程中的每一点一滴,都值得自己一遍一遍的去品味。俞元恺并不是没有情趣,只是他掩饰得好,外人根本不会知道罢了。

    这种感觉很好。

    如果说高朗自己是光辉夺目的钻石,一出场就注定会吸引别人的注意力,让人无法忽视,那么俞元恺就是包裹在石头里面的美玉,价值连城,但未经雕琢之前,谁也不知道他的价值。

    所以他们两个人在一起,正好互补。

    鉴于送了一份合对方心意的礼物,又收了一份让自己十分激动的礼物,所以这天晚上,两人免不了又是一番亲密。结束之后,两个人相拥着躺在床上,高朗忽然说,“元恺,等到工作上的事情差不多落实之后,我们就去要个孩子吧?”

    他满以为俞元恺听到自己这么说会很高兴。――这是高朗的直觉,就算没有问过,他也觉得俞元恺会喜欢小孩子,喜欢一个完整的家庭。

    然而俞元恺却没有立刻回答,而是陷入了沉默。这让高朗有些意外,他不得不撑起上半身,抬头去看俞元恺的表情,“怎么了,你不喜欢吗?”

    “不是。”俞元恺说。但他脸上没有高兴的表情,显然也没有多喜欢。

    高朗看着他,“我还以为你会很喜欢小孩子的。”

    “喜欢的。”俞元恺点头。

    “那你为什么表现得好像很不喜欢这个话题?”高朗不解。om

    俞元恺沉默片刻,才说,“我的确不喜欢这个话题。”

    “理由?”

    “我虽然喜欢小孩子,但是更喜欢你。有你就够了。”俞元恺将脸埋在高朗的脖子里,声音闷闷的道。

    高朗不由失笑。

    因为两个人的表现都很自然,在一起之后便迅速的进入老夫老夫模式,好像两个人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很久时间,所以他都快忘记了,其实他们现在还在新婚蜜月期。

    这时候弄出个孩子来,的确是有些扫兴。毕竟要照顾孩子,肯定会挤压两人相处的时间,而他们现在还在恨不得整天跟对方在一起,总是嫌时间不够多的状态之中。

    “那就算了。”他想了想,说,“其实我也只是忽然奇想,手头的工作一时半会儿也不可能做完。反正有三年呢,不着急。”

    三年是联邦政府给新婚伴侣们订立的时限,在这期间必须要孕育一个孩子。这是为了保证联邦的人口增长率,为将来的大宇宙计划添砖加瓦。

    俞元恺还是不怎么高兴,显然,三年的时间对他来说,也并不显得长远,到时候,就要有一个孩子来跟自己争夺高朗的注意力了。

    其实有一点高朗想错了,俞元恺是喜欢小孩子,但仅限于远观。偶尔逗弄一下别人家的小孩子,也挺有趣的,但是要自己生一个,他有些无法接受。

    因为他觉得自己可能并不知道该如何去做一个父亲。

    除了跟高朗相处之外,俞元恺觉得,他跟其他任何人在一起的时候都是隔着一层的,即便是傅听辙。这种隔着一层,倒不是说他不愿意跟对方交流接触,而是他始终不能感同身受的去体会对方所表现出来的种种情绪,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同理心。

    他无法想象自己像是普通父亲那样去照顾和教导小孩子。而觉得自己做不到的事,俞元恺就不会去多想和尝试。这是他的习惯,无关他自己是否喜欢。

    但是――他自己喜不喜欢不好说,高朗却分明很喜欢。

    这让俞元恺有些发愁。

    “想什么呢?”见他不说话,高朗问道。

    俞元恺摇摇头,高朗说,“你如果实在不喜欢的话,孩子生下来之后我们可以”

    “不要。”俞元恺打断他的话,“不要把孩子送去育幼院。”

    他自己就是在育幼院长大的,怎么说呢,那里的一切都很好,但是俞元恺却始终不能发自内心的喜欢。大概是因为那里的一切都太公事公办,按照数据来说话,跟他在傅听辙家里感受到的氛围截然不同。

    他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在那里长大。

    高朗失笑,“我还以为你不喜欢呢。不过我也没打算把孩子送去育幼院,我只是想说,到时候我们给米歇尔装个保姆程序,大部分的事情就都可以交给他了。”

    俞元恺松了一口气,说,“我不是不喜欢,只是怕做不好。”

    “咦?”高朗惊奇的看着他,“我以为这世上不会有俞教授做不到的事。”

    俞元恺皱了皱眉,为难的道,“照顾孩子跟做实验完全不一样。”事实上,他能做到的很多事,都是索性当成一项实验来完成的,所以没有会不会的说法。但是小孩子不一样。

    高朗明白了他的意思,实验可以失败,孩子不行。

    他想了想,问俞元恺,“其实有件事我一直很好奇,元恺你一直是把其他事情当成实验来看待的吗?那我呢?”

    俞元恺微微一愣,发现这个问题他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高朗对他来说,是可以像做实验那样分解步骤,最后得出结果的吗?显然不是,否则他也就不会有那么一段时间因为高朗陷入混乱,甚至打乱了自己的生活节奏。

    在高朗这件事上,他更多的,是凭一时的直觉。

    “你看,我们在一起也不是做实验,你不也做得很好吗?所以照顾孩子也是一样的。其实我也不懂,但我们可以努力去学。从现在就开始准备,等需要用到的时候估计就差不多了。”高朗说。

    俞元恺轻易的就被他说服了。

    这是两个人第一次一起规划他们的未来。大概是因为提到了孩子,所以高朗心里忍不住生出了几分迫不及待。对于他来说,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爱人和孩子,原本只是个模糊的概念,但是现在加入了一个俞元恺之后,好像就变成了触手可及的吗,明天。

    而为了这明天更加的美好,也是时候搬开挡在前面的石头,让自己走得更稳当了。

    在秦珈给高朗的那份资料之中,有斯克集团每个人的详细资料,也不知道这东西他从哪里弄到的。

    其实家族发展到一定的程度,都是相似的。就像中世纪的西方贵族追求纯血统,而古中国的大家族往往规矩森严。斯克集团作为四大财团之一,发展到现在,已经成了庞然大物,背后牵系着许多人的利益。

    托马斯作为第一继承人,目前虽最大的受益者。而只要多看基本历史或者宫斗文,就会发现,其实这个位置表面风光,却是很难坐稳的。――纵观历史,很少有太子的位置能够安安稳稳的坐到登基那一天的。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有无数人想要将他从这个位置上拉下来。

    托马斯也不例外。

    而在他的竞争对手之中,他的叔叔史蒂芬是最强劲的一个。

    和所有的狗血剧情一样,史蒂芬是老斯克先生最喜爱的小儿子,并且跟继承家业的斯克先生并不是同一个母亲所生。老斯克先生从不掩饰自己对小儿子的疼爱和培养,很多人都认为,将来斯克集团肯定是史蒂芬的囊中之物。可惜老斯克先生去世的时候,史蒂芬才刚刚二十出头,为了家族的稳定,他不得不将斯克集团交给了自己的大儿子。

    但理所当然的,为了保护小儿子,也给他留了很多财产和后手。而史蒂芬也的确很有能耐,借助手中拥有的这些东西发展壮大,连横合纵,建立了斯克集团第二大派系,跟斯克先生分庭抗礼。为了避免他取得顺位继承权,斯克先生才不得不全力培养儿子托马斯。不过也许是用力过度,托马斯长得有点歪。

    其实说起来,这个故事跟高朗家发生的也差不多,所以说,狗血的故事都是相似的。

    所以现在托马斯选择了帮助林静雪和高明来对付自己,高朗就决定投桃报李,去跟史蒂芬联络,一起对付斯克先生和托马斯。

    ――论野心论能力,高朗可不会逊色托马斯,对方有胆量对高氏动手,他就有能力狙击斯克集团!

64。第64章 应对之策() 
要跟史蒂芬联系上很容易,因为几乎所有跟斯克集团有生意往来的人都知道,最近春风得意的斯克集团董事史蒂芬正陷入一个巨大的麻烦之中。om

    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找上门来认亲了。

    作为一个花花公子,史蒂芬身边的女人更换速度自然非常快,以至于当这个女人找上门来的时候,他甚至根本不记得自己身边是否有过这么一个人。

    但是血缘鉴定说明一切,孩子的确就是他的。

    史蒂芬还没到收心结婚生子的年纪,不过既然有个现成的孩子送上门,他自然也不会拒绝,毕竟有一个继承人,对他在公司里的形象是有好处的。但孩子他妈要怎么处置,就有些棘手了。

    如果只是普通的女人,史蒂芬会有无数的办法来处理她,但是偏偏,这个女人的来历非常不简单。她父亲是联邦军方的人。任何事情一旦跟政府扯上关系,处理起来总是会让人束手束脚。

    但是要让史蒂芬就此手心,跟这姑娘结婚,他又觉得有些憋屈,好像自己被人带着孩子上门逼婚,而且还成功了。

    当然,仅仅这样,也不过是一桩桃色新闻,远远称不上是“巨大的麻烦”。但是高朗知道,实际上,这件事本身就是个针对史蒂芬的巨大陷阱。

    有人盗取了他的精子,再提供卵细胞,培育出了一个孩子,目的是什么自然不言而喻。

    这个办法对其他人可能都没有用处,因为睡没睡过自己心里有数。然而史蒂芬偏偏就是个数量太多所以根本记不住的奇葩。他私生活糜烂,也从不讳言此事,所以知道这一点的人不少。

    高朗直接将相关的证据发送给了史蒂芬。――说是证据,但实际上也很模糊。不过史蒂芬这种在大家族里长大的奇葩,疑心病自然很重,所以不怕他收到之后不去调查。而他去查,可就要比高朗去查方便多了。

    反正高朗也并不是打算要借助这件事向他要什么好处,而是想送个人情出去,从而跟史蒂芬搭上关系,所以这样的消息轻易给出去了,也不觉得可惜。

    果然没多久,他就收到了来自史蒂芬那边的消息。

    两边的接触非常顺利,史蒂芬对合作的事情自然也十分感兴趣,毕竟在这件事情里,他是完全的受益者,既能够得到一项出色的业绩,又能够趁机打压侄子,他自然不会拒绝。

    但他提出要见高朗一面。

    虽然高朗说得很含糊,但是史蒂芬对托马斯的动向,也一向是十分关注的,自然知道他最近正在对高家下手,而且从那边传回来的消息,说他是看上了高氏的当家人。所以史蒂芬非常好奇,能够让托马斯如此大动干戈的人,究竟是什么样子?

    哦,忘了说,史蒂芬此人,毫无节操和下限可言,生冷不忌,男女不分。

    不过总体来说,他身边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美人。

    高朗自然不怕跟他见一面,况且这么重要的合作,肯定是要见了面坐下来细细商谈的。不过他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要史蒂芬到这边来见面,理由是他的伴侣工作太忙走不开。

    听说高朗已经有了婚姻伴侣,史蒂芬不免失望。然而等他真正见到高朗时,立刻被惊艳到,生出了几分蠢蠢欲动的心思。史蒂芬忽然有点儿明白自家侄子的心思了,如果有个机会,既能够得到高氏这样一家大财团,又能够将高朗这样的绝色美人收入怀中,他也肯定是无法拒绝的。

    这叔侄俩骨子里实际上是同样的人。

    不过史蒂芬比托马斯更能够看明白形势。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没见面的时候就领教过了高朗的厉害。毕竟那个女人来历成谜,他也不是没有怀疑过,但是几次调查的结果却都是没问题。

    但高朗却查出来了。虽然高朗只给了一点模糊的提示,但史蒂芬不相信他是查不出来,只不过想让自己亲自去查清楚罢了。

    美人带刺是情趣,但如果美人本身就是一朵食人花呢?

    所以史蒂芬倒是很快收敛起了种种心思,开始专心的跟高朗就合作事宜讨价还价。

    高朗要跟他合作的,就是之前研究出来的新材料。

    托马斯利用斯克集团的人脉让这个项目不能成立,高朗索性将事情交给史蒂芬去解决,相信对于托马斯的人,他是很有兴趣的。而且这个项目实际上很大,高氏要吃下来很吃力,也需要有人分担。

    上辈子高朗的处境比现在糟糕得多,斯克集团没有暗地里耍手段,而是正大光明的上门要求合作,但条件却苛刻得高氏完全无法接受。比如他们注资项目之后,居然要占到六成的份额,跟强抢简直没什么区别。

    在这样的压力下,高朗不得不寻找其他的合作伙伴,最后跟金财团搭上了线。不过彼此之间的合作虽然没出什么问题,但也算不上多么愉快。现在高朗自己占据主动地位,跟谁合作都是一样,如果能够将斯克集团的当家人和继承人一起拉下马,也算是报了上辈子的一箭之仇。

    史蒂芬果然很识货,而且胃口也没有那么大,他要求的份额是百分之四十。

    但高朗只愿意给百分之三十。

    双方都坚持自己的分配才是最合理的。对于高氏来说,他们慧眼识珠发现了新材料项目,并且投入了不少资金和时间,才得到了最后的成果,专利权也在他们手里,占百分之七十理所当然。但史蒂芬表示,斯克集团甚至可以分摊当初高氏投资进去的钱,但必须要占百分之四十的份额。

    两人一时僵持不下,就在高朗以为今天的见面会不欢而散时,秦珈忽然出现了。他似乎跟史蒂芬也很熟悉,笑着寒暄了片刻,然后弄明白了两人争执的原因,便笑着说,“两位如果肯给我一个面子,不如将中间这百分之十转让给我,如何?”

    高朗眯了眯眼睛,没有说话。秦珈现在应该不会站在他的对立面,所以他倒是不着急,打算看看斯克集团的应对,也弄明白他这是想做什么。

    但让他意外的是,史蒂芬竟然也没有拒绝。不仅如此,他在考虑了片刻之后,竟然真的点头道,“如果是秦你需要,我这边没问题。”

    秦珈转头看高朗。高朗想了想,说,“我这边也没有问题,但是具体的方式,还需要再谈。”

    “这是当然。”秦珈点头。

    之后又说两句话,史蒂芬就起身告辞了。

    高朗这才问秦珈,“你这是在搞什么?”

    “没什么。这些股份到时候会写小默的名字,你不用担心会有陷阱。”秦珈道。

    高朗闻言有些惊讶。他知道秦珈为什么会这么说,毕竟他秦珈也许可能会坑自己,但是赵默之绝对不会。不过说实话,高朗并不觉得秦珈手里的这些股权能够送出去。

    于是他不遗余力的打击道,“赵默之如果要投资,我当然会替他分出一份,秦总这些就自己留着吧。”

    秦珈认真的考虑了一会儿,竟然真的点头道,“也好。”跟赵默之一起持有同一家公司的股份,而且还是他的好友的公司,想来两个人以后的交集会更多。

    高朗见不得秦珈这样子,忍不住问,“秦总怎么会跟史蒂芬认识?”

    他着重的点出了史蒂芬这个名字,秦珈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史蒂芬是个花花公子,跟他来往的人多半也都差不多。如果秦珈是那种人,高朗肯定转头就会去告诉赵默之了。

    “之前有过生意来往,但我跟他不一样。”秦珈立刻正色道。

    高朗没有继续追究这个问题,而是道,“合同条款我拟好了之后会发给你的。到时候我们这边先定下来,然后你去跟史蒂芬谈。”

    秦珈点头同意,没有问为什么。显然他之前就在这家店里,而史蒂芬的表现自然也都被他看在眼里,知道高朗是因为容貌的问题不胜其扰,这时候当然不会拒绝。

    谈妥了一件事,高朗的心情本来很好,但是一回到家,看到等在门口的人,他的好心情就瞬间消散殆尽了。

    是高明。

    他买这套房子的时候,还没有从高家搬出来,所以林静雪和高明知道他的地址,并不奇怪。让高朗惊讶的是,高明竟然会来找他。

    这个所谓的弟弟从小就被林静雪教导,从不跟他亲近。以前当着高广的面两人就当对方不存在,高广都没有想过要协调两人的关系,更何况是他去世之后?所以他突然跑到这里来,高朗还是有些吃惊的。

    高明本来靠在墙上,看见高朗,连忙站直了身体。他在高朗面前好像总是会保持着防备的姿态,脊背挺直,眼神锐利的盯着他,好像随时能够开启战斗。所以虽然常常听别人夸高明乖巧懂事性格善良,但高朗却是一点都没有感觉到。

    他走到门口,也不开门,问,“你来做什么?”

65。第65章 高明() 
不论高朗怎么想,但林静雪作为一个母亲,显然是非常尽心的。om她将高明这个儿子教育得很好,既不给他灌输仇恨的概念,也不让他直面家产的争斗。所以高明沉默、骄傲,对他这个哥哥既不讨好也不仇视,只是疏远。

    所以他出现在这里,高朗实在是难以理解。

    听到他的问话,高明垂下眼,不说话。

    高朗又问,“你妈知道你过来吗?”

    高明还是不说话。高朗抬了抬肩膀,开门进了屋。他没关门,高明果然默默的跟了进来。

    高朗便道,“关门。”

    两人走到客厅里坐下,高明还是低着头,高朗也不管他,回房间换了衣服,然后才去冰箱里拿了冰水出来,递给高明一瓶,“说吧。”

    高明沉默了一会儿,默默的打开自己手腕上的光脑,将画面设置为对高朗可见。

    高朗看了一眼,然后囧了,“所以你跑到我这里来,就是因为你考试没及格?”

    “要签字。”高明终于开了口。

    高朗气笑了。林静雪对儿子尽心尽力,管束自然十分严格。生活上的事情不需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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