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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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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住!”

暴躁地狂吼一声,视野被茂密的树叶占据,唯有剧烈摇晃的枝叶,留下那个“人”的踪迹。我的全身被雨水淋湿,顺着额头模糊眼帘,胸口也冰凉一片。眼前不断闪过华院长的脸,惊骇地盯着天空的眼睛,这双眼球里刻录下的人,就是这个逃窜的黑影。

哪怕黑影会夺取我的性命,也无法阻挡我追赶的脚步。当我冲出树林,世界已完全陷入黑夜,将我彻底地抛弃。医院后面是大片稻田,双腿浸泡在深深的泥水中,甚至感到小龙虾在咬我的袜子。

我看不到。

除了脚下的稻田,身后的树林,那个“人”已彻底逃出我的视线。

只有雨,冰冷的雨,像箭镞射在我的脸上。

他(她)走了吗?

艰难地在雨夜的稻田跋涉,眼睛已失去作用,第一次体会到盲姑娘秋波的感受。

不,我又感觉到了,通过身体,通过皮肤,通过心脏,通过夹杂在风雨中的喘息,隐藏在黑暗中的目光。那个人就在我的身边,如同一块透明胶,永远无法让我看清,却永远与我形影不离。

“你是谁?”

猛烈却无力地在雨中挥舞拳头,仿佛自己与自己搏斗。

渐渐地,那个影子已然远去,像虚幻的风吹过稻田,隐入辽远的田野,躲进乌云背后的星空。

“华金山死了!”

“昨晚,我已知道了。”

端木良不紧不慢地与我说话,神情自若仿佛死的只是个陌生人。

上午,雨刚停。

几天来第一次回办公室,便冲到端木良面前,毫不客气地盯着他的眼睛。

“你不害怕?”

“听说是自杀,从医院楼顶跳下来——我并不感到意外,他一天到晚研究心理学与大脑,早晚有一天犯失心疯,走火入魔自取灭亡。”

“可他不是你们蓝衣社的一员吗?”

“是,但不是‘你们蓝衣社’,应该说‘我们’,我们蓝衣社。”他笔直地站起来,“古英雄,私下里我可以叫你的真名,你也是蓝衣社的一员,最重要的一个!”

奇怪,我看不出这句话是说谎:“我真的是蓝衣社的社长?”

“在你的父亲离开以后,你自然继承为蓝衣社唯一合法的社长。”

“那晚是常青在视频里说的,让我怎么信任你?”

“你丢失了全部记忆,假如一下子都告诉你,恐怕你自己也无法接受。”

“那么请告诉我,华金山是怎么死的?那个杀死他的黑影是谁?”

“杀死他?”端木良眉头一耸,“他不是自杀的吗?”

“我是目击者!他就摔死在我面前。”突然眯起眼睛,脑中浮起昨天雨夜,晃动在树林间的幻影……“一个黑影,飞快地逃出去,下着雨,天黑了,我没有追到他。”

“凭什么说华金山是被他杀的?”

“除了我以外,没有任何人看到过那个黑影。但我确信,这是一桩谋杀!就是那个黑影,我距离他十米之遥,便感应到了那种气息。”

“杀气?”

“是,但看不清这个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只有一个模糊的黑影,风一样消失了。”

端木良凝思许久,意味深长地吐出一句话,或是一句警告:“他不是我们蓝衣社的人。”

再度紧盯他的眼睛,读心术也再度告诉我,这句话并没有说谎。

事态超出我的想象是正常的,但我难以置信的是——事态已超出了蓝衣社的想象,在蓝衣社之外还有一个人!

他(她)是谁?

一下子想到莫妮卡,但这位混血美女正远在美国,不可能穿越回来杀人。

脑子全都乱了,原本剪不断的千头万绪,又多了一座迷宫。

“别多想,这只是一个插曲。”端木良站起来微微一笑,给我冲了杯咖啡,“华金山这个人行为怪异,不排除有我们不知道的仇家,何况现在他对我们来说,也没什么太大作用。”

“所以你一点都不对他的死感到悲伤。”

端木良的态度让我想起了两个成语——鸟尽弓藏、兔死狗烹。

“对不起,你不要以为蓝衣社是冷漠的,其实我们都是充满热情的人,为了那个共同的目的。”

“兰陵王的秘密?”我感到肩膀在剧烈颤抖,“为了发现这个秘密,你们就可以不择手段!甚至给我移植死人的脸,欺骗我那么长时间,让我代替另一个人生活!”

“抱歉,如果你没有丢失记忆,你也会这样选择的。”

“那么现在给我的选择呢?”

端木良靠近我的眼睛:“你在犹豫?究竟去不去美国?本来你已打定了主意,但因为目睹华金山的死,又害怕了?”

我不置可否地后退一步,不想让他感觉到我的恐惧。

“不仅仅是华金山,还有在我的办公桌上自杀的陆海空,失踪的严寒和方小案,我希望知道这些人出事的真相。”

“以后会告诉你的。”

这句话就等于承认了,我的三个前同事的意外,确实与蓝衣社有关。

“端木良,你真让我失望!”

“你这么说,我也感到非常遗憾。”他走到窗口背对着我,悲哀地长叹一声,“虽然我比你年长几岁,但从中学时代开始,当你还叫古英雄,我们两人就是最好的朋友,可以用情同手足来形容。”

“难以置信,我有过你这样的朋友!我妈妈还记得你吗?古英雄的妈妈。”

“不,我从没去过你家。关于蓝衣社,你的父亲一直对家里保密,你的妈妈向来一无所知。但是,你的父亲经常带你去我家,有段时间我们形影不离,挤在同一张床上抵足而眠,彻夜谈天说地。”

“不可思议!”

然而,端木良的语气越发怀旧与伤感:“英雄,当你出事变成植物人,最伤心难过的人是我!我每天都期待你能醒来,重新回到这个世界上,担负起蓝衣社社长的使命。”

我竟有些不寒而栗,端木良说起我们两个的往事,竟然充满男女之间才有的感情,难不成我们还是少年同志?怪不得妈妈说我以前从没谈过女朋友。赶紧中断他的抒情:“别,不管是真是假,请别再说了。”

“好,不谈往事,只说现在,那晚说的事情,你决定好了吗?”

“以高能的身份去美国?”

“别装傻了,我知道你心里还在挣扎,害怕陷入更深的危险,但又不想放弃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如果你放弃了选择,就等于放弃了亿万富豪的人生!放弃了你最后的未来!你就永远做一个失业的小职员,活在别人的鄙视之中,活在我的蔑视底下吧!我最亲爱的兄弟!”

该死的端木!为什么每句话都像利刃,准确地捅进我的心窝!

“够了!请再给我几天时间,我会作出决定的。”

“好。”他的攻势得手,见好就收,“古英雄,我等你的消息,这几天就帮你办手续,美国方面会给你发出邀请。但愿你不要让我们失望,我的社长。”

“再见!”

我厌恶地退出房间,再也不想看那张脸了。

接下来的许多天,一直默默问自己——

去?

还是,不去?

依然to be or not be?

我没有再去上班,没有再见过端木良,他们似乎胸有成竹,一直没来骚扰我。

最近头发全长好了,恢复了原来的发型,为了不让妈妈担心,我每天早上出门,傍晚坐地铁回家。经常坐在公园长椅上,乘着凉爽的树阴,度过炎热的漫漫夏日。无聊时捧起一本书,斯蒂芬?金的《黑暗的另一半》,小说开头有这样一句话——

“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

我叫高能的生活开始于2007年11月,这一点正好与我古英雄原始的肉体相反。古英雄的生命终结于2007年11月,从此他的灵魂变成了另一个人。

至于那辆心爱的宝马Z4,我从没机会开过,前几天连牌照把它卖了。虽然作为二手车缩水了不少,还是一次性套现了50万元——我活到二十六岁赚到最多的一笔钱。

我没有像许多人那样,拿到现金先犒劳自己一把,也没有花天酒地大肆放纵,甚至连一件新衣服都没买,依旧保持原来的生活水准。我也没把这笔钱做任何投资,更不敢涉足股票和基金。虽然据说现在是“抄底”良机,但究竟是谁被“抄”尚未可知。

50万静静躺在银行,直到我取出5万元,匿名汇款给我的妈妈——古英雄的妈妈。

至于与我共同生活的另一个妈妈——高能的妈妈,我却对她守口如瓶,这样反而对她更安全,就像父亲认为的那样:她什么都不要知道,平平安安远离邪恶。

七个多月以来,我一直把他们当做自己的爸爸妈妈,他们也把我看做自己的儿子。他们对我的爱无私而真诚,是发自内心的天下父母心的爱——这是我从他们的眼睛里看到的。

不能把真相告诉妈妈,她失去了丈夫已万分痛苦,如果知道儿子也早就死了,毫无疑问会精神崩溃。就算为了安慰,我也必须演下去。

酷热的八月,突然收到一封挂号邮件——美国邮政局的邀请函和担保函,邀请我到美国商务考察四十天。美国邮政是美国少有的几家国有公司之一,2008年世界500强排名第64位,由美国的国有部门发出的邀请函,拒签可能性极低。

几天之后,我意外地发现个人账户里增加了几万美元。

同时,端木的公司送来一张收入证明,居然说我的年薪有30万。

拿着这些烫手的材料与美元,其实与我完全没有干系,几天几夜令我难以入眠。

我决定去找端木良。

“你果然来找我了。”

端木良满面春风地招呼我坐下,殷勤地冲了杯咖啡。

“对不起,到底去不去美国,我还没决定呢!”

“如果要等你决定,再去准备这些材料,又要耽误好几周了。”

我不知道该发怒还是恐惧,眼前这个看似温文尔雅,其实诡计多端的男人,居然是我少年时代最好的朋友?

“你们怎么搞到美国邮政局邀请函的?”

“那是常先生的本事,他在美国有很多朋友,包括一些神秘的大人物。别说美国邮政,就连白宫的邀请函都不成问题。”

“常青!”

说起这个名字,就想起自杀的父亲,心头仿佛被扎了一刀。

端木良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小心地交到我手里:“这是你的机票,一个月后从上海飞往洛杉矶。还有一份高额的旅行保险,包括在美国的酒店订单,全部费用由常先生支付。”

“你们把我去美国的一切都准备好了?”

“古英雄,我这个人说到做到,只要你交出护照——高能的护照,去美国领事馆办签证。”

我沉默了片刻,却不正面回答:“你们可真是周到啊。”

“这些材料可以确保你的签证万无一失。”

“连我在美国的酒店都预订好了?不管我去还是不去,可以告诉我都有哪些行程吗?”

“对不起,现在行程还未确定,我只知道你的第一站是洛杉矶,接下来要听常先生的安排。至于信封里的酒店预订单,纯粹为了应付签证手续。”

“洛杉矶?”想起那座天使之城,想起珠光宝气的好莱坞,“如果第二站是地狱呢?”

“如果是天堂呢?”

“不,只要是人间就好!”

“古英雄,我最好的兄弟,你会在美国得到一个更好的人间。”

“也可能是更坏的。”

端木良不想再玩文字游戏了:“我希望得到你的回答——yes or no?”

“等一等!等一等!”

我低下头躲避他的目光,太阳穴神经又剧烈疼痛起来,无数碎片穿过大脑,化出眼前奇异的幻影……不……又要来了……华院长……间歇性昏迷……失去的记忆……我是谁……黑色人影……爆炸了……

爆炸过后。

幸运的是,我还活着。

这是大脑的爆炸,意识的爆炸,恐惧的爆炸,没有声音与硝烟的爆炸。

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坐在端木良的椅子上,办公室里安然无恙。窗外已是黑夜,所有人都下班了,包括所谓少年时最好的朋友。

我是怎么了?又是间歇性昏迷?让我难以抉择的使命,一切都准备好了,只要交出护照办理签证,“高能”就将飞往美国……

猛然摇头清醒神智,才看到桌子上有张字条,是端木良的笔迹——

古英雄,你可以选择同意,也可以选择拒绝。如果你选择拒绝,就等于背叛了蓝衣社,你也不再是我们的社长,而是敌人。你可以选择隐藏或逃跑,但别以为能躲过我们的眼睛,因为蓝衣社无所不在,无时不在。朋友,你的命运,由你自己掌握。

赤裸裸的威胁。

愤怒地将字条揉成一团,但转瞬又将它铺开。看着被我捏皱的文字,手指几次摸上去又缩回,最后将它小心地折好,放到自己的口袋里。

这不是属于我的世界,从前的天空集团也不属于我。假设我答应去美国,以后的天空集团呢?我的世界究竟在哪里?

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并非现在的这张脸,而是另一个看似相貌平凡,目光却隐含力量的年轻人。他的眼睛里藏着什么?蓝衣社邪恶的阴谋?还是某个千年前的秘密?

这是古英雄的脸,三年前我自己的脸,却是那么陌生那么遥远。

如今这张脸早已化为灰烬,跟随高能躺在坟墓里,以及妈妈的记忆之中。

当我刚知道自己不是高能,无端想象真正的我,应该是个年轻才俊,家境良好、品学兼优、风度翩翩,是许多女孩梦中的白马王子。

现实却那么残酷,虽然我叫古英雄,实际却与英雄相差甚远,除了十五岁救过一个少女。

我是个看似普通的保险推销员,私下里却是蓝衣社的新任社长,一个秘密家族的继承人,整天梦想某些肮脏的计划,见不得人的卑鄙勾当。而我的同伙都是些什么人?变态的医生华金山,阴险的奸商端木良,跟踪狂与偷窥狂南宫,还有远在美国的神秘人常青,我是和他们一样的人,而且比他们隐藏得更深更龌龊。

我恨自己!

什么是“自己”?自己的脸?自己的名字?自己的家人?还是心里的那个字——我?古英雄,从前的古英雄到底是什么人?魔鬼、英雄还是凡人?

下意识地打开端木良的电脑,不奢望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否则他不会把我留在这里。

我只是上线搜索三个字——古英雄。

翻到搜索引擎的第二页,就发现了一个名为“古英雄博客”的网页。

“古英雄”这三个字本来就不像生活中的人名,倒是很适合做网名或标题。

然而,博客首页有一张照片,居然就是——

瞪大眼睛拿起手中的照片,没错,就是他!

确切地说,就是我。

挂在博客首页的这张照片,正是我手中这张古英雄的照片。

这才是我从前真正的博客——古英雄的博客,而不是高能的“在卡夫卡的地洞里”。

手指颤抖着移动鼠标,博客访问量仅有91次。最后一篇文章,发表时间是2006年10月25日——三周之后,古英雄就与高能一同在杭州遭遇车祸,从此古英雄变成复活的高能,而高能变成死去的古英雄。

没错,这就是我,古英雄。

就连这张照片,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张,以至于挂在博客首页,就这样毫不遮掩地处身于网络,只要搜索我的名字就能找到,静静等待主人再度来访,才得以幽灵重生。

古英雄的博客总共只有七篇文章,最早一篇发表于2005年7月14日,内容很简短——

“今天,是我的23岁生日,开通了自己的博客。我知道没人会来这里看,唯一的读者就是我自己,一个小小的保险推销员,祝我晚安!”

博客第二篇,是2005年7月30日——

“该死的夏天,热得要人命。我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在大街上跑了整个白天,去了五家公司,却全吃了闭门羹。臭汗湿透了衣服,再跑一天大概就要中暑了!这就是我的命运?”

博客第三篇,一下子跳到了2005年12月1日——

“许多天没来这里看过了,点击量没有过变化(苦笑中)。对不起,我还在寻找父亲,已经找了一年零六个月,还是没有他的任何消息,就像他失踪的夜晚那样神秘。父亲会不会已经死了?”

博客第四篇,已经跨越到了2006年2月14日——

“情人节,我一个人在街上闲逛,没有女朋友,也没有男朋友,谁会喜欢我呢?”

看来古英雄与高能还真是有许多相似之处。

博客第五篇,2006年4月5日——

“清明节,跟着妈妈去给爷爷扫墓,我忽然问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妈妈,我的墓什么时候造好呢?”

这句话简直令人绝望,是什么原因让24岁的年轻人想到自己的坟墓?

接下来博客第六篇,2006年9月19日——

“梦,我又做了那个梦,回到十五岁那年,跳到黑色的水中,救起那个盲人少女。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感觉自己是个英雄。”

啊,那个梦,自从我苏醒以后,也经常做这个梦。

梦是唯一没有断裂的记忆,在失忆以前和以后,这个梦永远都无法被抹去。

奇怪的是,博客看到这里,却没有半个字提到兰陵王,也没有提到过蓝衣社,更没有任何与面具相关的内容。也许,我以前隐藏得实在太好了,就连这个只是写给自己看的博客,也不泄露半点秘密。

第七篇,也是最后一篇博客,2006年10月25日,距离那个致命的时间愈来愈近——

“假如我死了,请在我的墓碑上,刻下这样几行歌词:

别哭,我最爱的人

今夜我如昙花绽放

在最美的一刹那凋落

你的泪也挽不回的枯萎

别哭,我最爱的人

可知我将不会再醒

在最美的夜空中眨眼

我的眸是最闪亮的星光

是否记得我骄傲地说

这世界我曾经来过

不要告诉我永恒是什么

我在最灿烂的瞬间毁灭

不要告诉我成熟是什么

我在刚开始的瞬间结束

这是郑智化的《别哭,我最爱的人》,希望在我死的时候,能够有一个我最爱的人,来到我的坟墓前为我唱这首歌。”

别哭,我最爱的人?我以前有最爱的人吗?现在还有吗?

当即下载这首郑智化的歌,用端木良的电脑放出来,晚上没人时把音量调到最大,整个楼面飘荡夜半歌声“别哭,我最爱的人……”

这个沧桑与沙哑的歌声,伴随绝望的情绪,几乎走向毁灭的尽头。却在每一句的字里行间,透露着对生命的无限眷恋,“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屏幕里的古英雄博客,照亮我被替换成高能的脸,听着那生离死别的激情,仿佛对这个世界道别。

突然,手机铃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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