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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卒崛起-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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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高守回到宋朝成了一名边军小弃卒还以为地狱模式开启殊不知他渐渐发现自己的某些举动已能影响天下局势这是群狼环伺的险恶年代也是一切皆有可能的神奇年代弱肉强食是其定律那么如果把大宋这条困在浅滩的虚弱巨龙一脚踹入工业洪流这里有文臣武将的尔虞我诈有才女佳人的风月无边也有豪杰好汉的啸聚山林总之会是一个很爽快很愉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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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1章 尘世迥异() 
无论善恶贵贱,每个人的生命本身,都是一种奇迹,只是这种奇迹太过短暂,极为脆弱。

    最重要的是,这种奇迹不可能有第二次。

    高守以前也是这么认为,因此如今摆在眼前的状况,令他无法适从。

    他躺在地上,双目茫然,瞪着棚顶破洞透进来的阳光,早已愣神许久。

    刚才,他用力的掐了自己手臂一把,很疼。

    这动作虽然看起来有些俗不可耐,却能让他确认。

    这不是梦!

    身体样貌变了,但,他还活着!

    记得,之前自己是在旅行,不小心摔进一个很深很深的洞窟,应该是活不成了

    曾有个叫高晓松的胖子说了句,“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他听过后颇有感触,一直苟且于压力和奔忙的他,终于鼓足勇气,背上行囊,离开长相厮守的电脑,来一次说走就走的单独旅行,去找寻自己的“诗和远方”。

    不料在旅途中,发生了意外。

    醒来后,一切都变了,而且脑海中飞旋着许多本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残片,大部分记忆残片杂乱无章,似是而非,但真实无比,像是亲身经历。

    然而,不管情况如何诡异,只能选择面对。

    高守闭上由于太久没有眨眼,已开始发涩的眼睛,稍稍整理了下头绪。

    片刻后,他重新睁开双眸,手臂一撑,挺身站起来。

    这次他的目光中除了茫然,还带着些许好奇,仔细观察着四周,并一点点从脑海中搜索匹配的记忆残片。

    渐渐清楚,如今所处的朝代叫大宋,应该是北宋年间,似乎与想象中的北宋又不太一样,至于哪里不一样,一时也说不出来。

    这世老家是在江南杭州余杭,前身本是一心只读圣贤书,但父母相继亡故后,家道迅速中落。

    为支撑家业,他跟随一位本家族叔,从杭州、江宁一带收购绢帛、茶叶等,要到西北边境榷场贩卖,换回番人的玉石、毛皮等稀罕货品。

    不曾想,西北打仗,榷场关闭多时,想做买卖只能走窃市,所谓窃市,是未经官府准许,商人暗地里组织的“私市”。但刚开始交易,就被边军抓去,丢入军营,成为一名杂役厢兵,一做就是将近一年。

    苦役小兵?

    这比穷困潦倒还不如啊!

    高守一时难以认同自己目前的身份。

    注意到棚舍外的喧闹,他打开蓬窗,看到了附近整片杂乱的营帐或棚舍,以及土木结构的矮屋,不少大宋兵士模样的人来回走动,进进出出,不远处有个简易小校场,兵士们有的手持长枪操练,有的弯弓对着靶子射出利箭,呼喝声不断,再往外,便是黄土夯筑的高墙,墙垛上有披甲戴盔的兵士站哨

    破戎寨,这里是破戎寨!

    这破戎寨位于渭州以北的边境,渭州因渭水而得名,“泾渭分明”中的“渭”指的正是渭水。

    高守找到契合的记忆,明白这里是大宋西军的一处边境军事据点,驻扎着三千多人,十几里开外就有一个西夏敌军营寨,虎视眈眈。

    自古战场即绞肉场,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最容易挂掉的,就是像他这样的小兵卒。

    高守倒吸一口凉气,嘴角泛起一阵苦涩,一时间苦笑都笑不出来。

    自己这种情况,正是所谓的穿越重生吧,不说来个王侯将相,就算成个普通百姓,也比这尴尬而危险的身份好太多。

    苦工炮灰小兵?搞什么?

    而这些又是怎么回事?

    多维空间?折叠宇宙?

    无法理解又无比神奇,但多想无益,老天能多给一次机会,已没什么好抱怨,当该倍加珍惜,勇敢的活下去。

    想着这世的江南老家,倒是有祖辈留下来的房屋与田产。

    倘若有办法回到江南杭州,变卖掉那些遗产,吃穿暂时不用愁,还有本钱可以做点生意,凭借自己多一世的见识,图个小富想必不成问题,自能逍遥自在过活。

    跨越千年来到宋朝边塞,除了感受到群狼环伺的困境,也自然想起鼎鼎大名的唐诗宋词。

    好吧,还真算是到“诗和远方”了。

    只是这苦役兵卒的身份说诗和远方什么的那死胖子,你也过来,我保证不打你。

    此时。

    有人一把掀开棚屋门帘,打断了思绪。

    屋里一下亮堂起来,门外一阵风似的冲进来一名身量极是高壮,满脸粗黑绕腮胡子的兵汉。

    高壮兵汉看到高守愣生生的站在面前,眯着眼打量他,他微微一怔,眼神中闪过意外之色,旋即两道浓眉一扬,凶神恶煞的高声喝骂起来:“疲懒夯货,醒来还不速速出去干活?再佯死有你好受!”

    兵汉说话腔调听起来有些别扭,不过意思能听明白。

    一见到这名粗壮兵汉,有关他的记忆马上清晰起来。

    大膀子,大家都这样叫他,因为他的胳膊比有些人小腿还粗,这厮也是在几个月前的私市被抓,被抓前打翻了好几个兵士,甚是凶悍。

    他们因同样的事被抓,住在同一个兵舍里,一起负责这支厢军最累最脏的苦役,本该是同病相怜,互相扶持。

    可在高守的记忆中,对大膀子满是愤懑和怨恨,原因是大膀子一直恃强凌弱,长期欺压他,极其霸道无赖的把大部分脏累活,丢给他一人去做,稍有不从,不是骂就是打。近一年以来,不知吃大膀子多少拳脚,高守这副书生文弱身体,能撑到现在,算是非常惊人。

    “叫你去干活,还站着作甚?刚才佯死,现在还想卖傻怎地?莫不是要用拳头敲醒你?”

    大膀子见高守没有马上应声而动,很不耐烦,双目凶狠一瞪,走近一步,晃了晃他的大拳头。

    高守知道,大膀子不是说说而已,他那大拳头随时会重重落在自己身上。

    不过,今非昔比,自己不再是往日那个逆来顺受的软弱书生。

    “再打我试试看。”

    高守目光沉冷,毫不示弱的回瞪大膀子,死都死过,还有什么好怕,若是这一世过得比前世还憋屈,又有什么意义。

    大膀子愣了愣,高守反常的强硬态度,像是很出乎他的意料,回过神来后,他顿时气得哇哇大叫:“好你个小书呆,敢顶嘴?反了你!”

    正当大膀子抡起大拳头,就要往高守身上招呼,高守也紧咬牙关准备拼死反抗之时。

    一个灰白头发老兵汉,一瘸一拐,急匆匆从外面跑进来,死命拉住大膀子的胳膊,口中叫道:“小书呆今晚便要出战,料是难以活着回来,你如何还忍心打他?”

    李瘸子也是同兵房的杂役兵,由于腿脚不便,主要负责厨务,对自己一向挺照顾——且慢,他说我今晚要出战,难以活着回来,是什么意思?

    念头刚刚冒起,答案已浮现而出,高守的心却猛地往下一沉。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002章 绝不认命() 
高守离开兵房,向着棚舍另一头的马厩走去,打理马厩是他日常劳作之一。

    只是现在他步履沉重,心不在焉,有些浑浑噩噩。

    李瘸子说得没错,他今天已被申都监挑选为陷阵士,晚间就要出战,所谓趁夜扰袭敌营。

    而近两个月以来,几批去夜袭的陷阵士,全都没活着回来,听说不是给西夏巡逻队当场格杀,就是被吊在西夏营寨的大门上,活活鞭打而死,此后还得曝尸几日。

    夜袭没有将领带队,也没有辅以计谋,且被挑选上的,大多是破戎寨的老弱兵卒,但等待着他们的,将会是西夏精锐步跋子。

    所以,这效仿三国名将高顺的所谓陷阵士,简直是个笑话,申都监这样做,无疑是让人去送死。

    可是申都监统领破戎寨,军令如山,不去,也是死。

    或许是太胆小懦弱,听到被挑选为陷阵士的军令后,那位也叫高守的前身,受到惊吓跌了一跤,可能就那样猝死过去,这才有了自己的存在。

    在这里忍受着屈辱劳累,干了近一年繁重苦役,又从未接受作战训练,如今却即将被丢上战场,成为毫无价值的炮灰。

    真是够了!

    死,对如今的高守而言,并不可怕,刚才面对大膀子的欺凌,他都打算拼死反抗来着。

    但,拼死反抗是为了有尊严的活着,而炮灰是白痴一样的送死,意义完全不同。

    何况高守根本无法认同这个所谓的大宋。

    贼老天这是在戏弄我么,古代一日游?

    不,不能就这样毫无意义死掉,我要想办法活下去!

    高守深深吸了一口气,压下翻腾的情绪,收摄心神,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他很清楚,在血腥而残酷的战争中,只有冷静和坚强的面对,才能获得一丝生存希望。

    战场上,能活下来,便是最大成功。

    高守叹出一口气,举目而望,那天边的山坳上,如血残阳犹在奋力把最后的光芒,洒向大地,也给杂乱着营帐与棚屋的破戎寨,蒙上一层诡秘艳红。

    仲秋时节,这里昼夜温差很大,此刻北风渐起,吹走阳光里的余温,而破戎寨还有不少人光着膀子,挥汗如雨,除了操练的兵士,还有劳作的工匠。

    工匠们有的在建造新的房舍,有的在制作各种守寨器具,如鹿角木、蒺藜、檑木等,还有的在修补或打造兵刃、弩箭。金铁交鸣声,木槌沉闷的敲击声,军汉和工匠的呼喝声汇成一片,嘈杂不堪。

    本是无人在意路过的高守,只是高守走过燃烧着火炭的铁炉时,没注意风向,被一阵烟灰呛到,难受的捂着鼻子咳嗽起来。

    附近的工匠和兵士看到,脸上满是揶揄之色,暂时停下手中的活,把高守的狼狈,当作难得的乐子。

    “哈哈,看那小子,甚是呆傻。”

    “是那个小书呆,不是说,他听闻被挑选为陷阵士后,惊吓而死吗?起初还为此事谈笑多时。”

    “看来只是吓晕过去,但也就多活几个时辰。”

    “此等无用之人,死了也好。”

    高守并不意外,在他记忆中,破戎寨只有那李瘸子对他不错,其他人不欺负他算是好的。

    不过,经这一闹,反而让高守清醒过来。

    现在最重要的,是为自己生存做谋算。

    没有多少时间了,今夜子时就要出战,只有一个选择——逃跑。

    逃跑也是困难重重,凶险难料。

    逃兵被抓获后的惩处,是要斩首示众,可是到这个地步,也管不了那许多,能多活一时是一时,总比白痴似的冲向西夏营寨送死强。

    在这之前,自己的表现不能跟以前有太过不同,否则会引起人们的怀疑,尽量要看起来顺从怯懦些,像以前一样。

    由此,高守对于周围诸多的嘲笑与讽刺,并没有任何表示,他低着头匆匆走过去,来到马厩。

    马厩是土木结构,搭建得要比他住的草棚好很多,里面喂养的马不多,二十来匹,大部分是用作拉车或传信的驽马,真正能上阵冲杀的战马只有七匹。

    由于没有出产良马的牧场,战争又在不断损耗,大宋的马匹很少,战马更是极其紧缺,马匹比人还要精贵,不但住的比普通厢兵好,吃的也是精致草料。

    这点高守非常清楚,因为几个月来,喂养马匹这活,正是他的日常劳作之一。

    喂马听起来简单,似乎还带着几分文艺味道,不是有句话叫做“劈柴喂马,周游列国”么,可要是把扛沉重草料,清理大量臭哄哄马粪等脏累活一并算进去,肯定是文艺不起来了。

    “敢问这位少年郎,是负责马厩吗?”

    一个正从木车往下卸一捆捆干草、麦秸的年老乡民,见高守走近,带着笑脸恭谨的问了一句。

    “嗯。”

    高守没心思搭理,随意应一声,捧些新草料喂马。

    战役胜败,关系到边境乡民的存亡,做为大宋百姓,当然希望大宋军队能获胜,如同面前这对祖孙模样的乡民,从后方帮忙送来草料或食物犒军的,并不少见。

    看到高守这番态度,年老乡民憨笑一声,不以为意,不过,他身旁少年的面色,明显有些不悦。

    少年乡民大咧咧的往高守面前一站,粗着嗓子毫不客气的理论起来:“喂马的,我与阿爷大老远给你们送草料,你不来帮忙卸车便算了,为何摆出一副臭脸?真是好生无礼!”

    高守感到相当无语,啼笑皆非,怀疑自己脸上是不是写着“特好欺负”四个大字,不然怎会连一个小乡民都要跟自己过不去。

    眼前这个少年乡民与自己年纪相仿,身穿灰色短褐,脸色与老乡民一样,显得黝黑,不看黑脸上尘土脏污的话,五官倒是挺端正,明澈秀气的眸子颇有神采,而眉眼之间带着的稍许愠色,让他多了几分冷傲和距离感。

    他身形匀称,举手投足间充满一种蓬勃活力,不过,他的手太过细嫩,不像干粗活的,与自己不一样——咦,不对,这家伙是女扮男装!

    前世见过太多女扮男装或男扮女装,无形中培养了高守的某些眼力,更何况她还站那么近。

    “好男不跟女斗。”

    高守嘟囔一句,绕开少女乡民,自顾自继续干自己的活。

    他不想节外生枝,影响逃命计划。

    心中已经考量过几个方案,最佳方案是等到子时出战后,故意偏离进攻路线,然后尽快逃离战场。破戎寨的人会以为陷阵士都死于西夏人之手,自己就可以安心找个偏远村落先活下来,再想办法攒点盘缠,寻路回杭州。

    主意已定,心中稍安,子时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一点之间,还有几个时辰做准备和休息。

    高守没有注意到,刚才不经意的一句“好男不跟女斗”,却让祖孙俩瞬时面色大变,异常惊愕。

    “别走!”冷傲少女缓过神,急忙抢前一步,再次拦在高守面前,惊怒中带着一丝慌乱,“你,你如何知晓我是我是”

    女扮男装被识破后,冷傲少女显得格外焦躁,也顾不得用粗嗓子掩饰她娇美的声线。

    她当然焦躁,因为她本来对自己的易装能力相当自信,扮成男装外出多次,从未出问题,即便与熟人碰面,也未被看穿,为何这区区喂马小杂兵,正眼都没瞧她一眼,却能笃定的道出她是女的?莫非此人有何玄虚不成?

    冷傲少女吃惊的同时,高守也感到奇怪,女扮男装并不稀奇,被识破十分正常,至于这样不依不饶吗?今日生死攸关,保住小命是头等大事,可没空跟这黑脸小丫头纠缠。

    高守叹了口气,没有言语,选择继续退让,又一次绕开阻挡在面前的冷傲少女。

    但是,没走两步,冷傲少女再次闪身拦住高守去路,并张开双臂,一副不说清楚誓不罢休的执着姿态,她黑白分明的眸子宛若千年寒潭之水——幽深而寂冷,死死锁定高守。

    “你这黑脸小丫头很烦呐,”高守无奈的摇了摇头,随意抓起她的一只手,用力一搓,立时露出白皙肌肤,“你虽然装扮成男的,皮肤也故意涂黑,可这小手是个破绽,如此纤细嫩滑”

    高守话未说完,冷傲少女的手已如同被火烫到似的,从高守掌握中迅速抽回,噔噔后退两步,眼圈竟有些红了起来:“登徒子!你,你”

    她脸颊发烫,银牙紧咬,浑身微微颤抖,自懂事以来,她的手从未被至亲以外的男人触碰,何况他还用力搓揉,而且这孟浪登徒子还是最下等、最邋遢的杂役小卒,自己的冰清玉洁之躯,竟被他那无比肮脏的手

    大宋遵循古礼,崇奉贞洁,讲究男女授受不亲,正常人家,未婚男女严禁身体任何接触,甚至对异性多瞧上几眼,都会被视为非礼。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003章 奇异登徒子() 
老乡民快步奔过来,强行拉走黑脸少女。

    很快老乡民又走回来,往高守怀中塞了一张烧饼,陪着笑脸,说他孙女女扮男装,只为出门方便,请求高守不要声张。

    高守满脑子都是思考如何保住小命,自然不会在这种无关问题上多费事,何况还得到了香喷喷的烧饼,他若无其事的答应老乡民,表示理解,对黑脸少女也没太在意。

    然而,祖孙俩的注意力,却完全放在高守身上,他们在一旁,边装作整理木车,边小声说着话。

    年老乡民捋了捋灰白胡子,往马厩中忙活的高守瞟上一眼,目露思索道:“此子一眼看破你的装扮,眼力甚高,非同一般,且他言行举止,有一种这般年纪极少见的沉稳气度,为何只是个杂役小卒呢?”

    “装模作样的孟浪小人而已。”冷傲少女余怒未消,犹在用袖角重重擦拭被高守搓揉过的肌肤。

    老乡民缓缓摇了摇头,郑重的对少女说道:“不可掉以轻心,你的易装术已有小成,寻常人断然无法轻易看破。”

    少女向高守忙碌的背影,投去一个冰冷目光,口中不屑冷哼:“寻常人哪里会盯着人家的手看,还他就是个登徒子,我恨不得杀了他!”

    “稍安勿躁,这里官兵太多,一旦发生意外,或者你女子身份被公开,势必引来诸多麻烦,若是被怀疑成奸细,可就不妙了”老乡民本是浑浊的双目,在眼皮张合间突然射出两道利刃般的精光,沉声道,“防人之心不可无,只怕他言而无信,把此事声张出去。”

    “我来盯着,若是他试图声张,我便立刻杀了他。”冷傲少女说话间,眼眸中一抹煞寒杀机一闪而过,

    “如果是他言而无信在先,为了不影响大计,也只能杀掉。可惜了一个好端端少年郎,说不定是个可造之材。”由于关注点不同,老乡民对高守并无多大恶感。

    “阿爷莫非起了爱才之心?不是说,不论何人,一旦对我们有威胁,定绝不手软吗?而且他只是个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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