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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都市法眼-第6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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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不成,这里埋葬的人是闯王李自成?”

    瞬间,刘宇浩感觉自己脑袋不够用了,整个人都傻愣愣地张大嘴巴,不敢相信自己脑中得出的那个结论。

    近四百年来有关,闯王李自成生死之谜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且不同版本越出越多,最有名的当数“九宫山说”和“夹山寺说”。

    刘宇浩很快摇摇头,撇开了脑中那个荒唐的念头。

    不管历史上李自成到底最后死在什么地方,他的骸骨也不可能埋葬于远离九宫山或夹山寺几千里之外的此处。

    但有了这个意外的发现后,刘宇浩的对自己脚下这个神秘墓葬的兴趣更浓了,通过再次观察,他发现,甬道中的干尸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头戴白色毡笠,身着蓝色缥布箭衣的农民军,而另一种则是衣衫褴褛的地地道道农民。

    那些衣衫褴褛的农民真实身份是什么刘宇浩不敢肯定,但熟知历史的刘宇浩一定“认得”,蓝色缥布箭衣是闯王李自成军队的军服。

    黄色自古以来,一直都是皇帝的专用颜色,不论是平民百姓还是公侯将相,甚至包括御弟皇叔在内,谁要是胆敢穿着黄色服装,就会被视为是犯了大逆不道的“欺君大罪”,就是企图“谋朝篡位”的明证,轻则挨一顿打,关进监狱,重则连脑袋都保不住。

    但是李自成的大顺军却一向不把黄色视为尊贵,这里面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故事。

    传说因为按照宋献策的占卜算卦,崇祯皇帝属火命,李闯王属水命;水能克火,所以李自成一定能够打败朱由检,并最终取而代之。

    黄色代表火,蓝色代表水,李自成不但自称“水德王”,自己穿浅蓝色的箭衣,称为“缥衣”,所有部下,除文职人员之外,从将军到士兵,也一律都穿浅蓝色的“缥衣”。

    称帝以后,也不沿袭穿黄袍的传统,只在外出的时候加一柄黄伞,以表明“皇帝”的身份,所以才有了以蓝色缥布箭衣为军服的大顺军。

    其实,类似于这种传说还有很多,最典型的就是皇脉五行说。

    翻开历史,朝代转换,令人眼花缭乱,其中有一主脉可循。就说唐朝吧,号称东土大唐,五行属土。

    宋朝属木,木克土,所以后来宋朝替代唐朝,之后北方一少数民族建立金国,金国建立十几年,消灭北宋,金克木的力量有多强大?

    一条长江以水生木,滋养南宋。用水泻金,耗泄金国。元朝也属金,其官服军服全是白色,这是金的本色,元字也属金。所以,最后元朝一统江山。要替代属金的元朝只能是属火的朝代,明朝就这样产生了。

    而日月为火,明朝的军服官服多是红色,再加上一个姓朱,朱为红,属火的皇帝。明末,李自成起义,国号大顺,改官服军服全是蓝色……有高人指点,下一朝代属水,水是蓝色的。这时候,北方有一少数民族建国后金,屡犯明朝,均遭失败。

    因为火克金,公元1636年,经另一高人指点,改国号为清。清者,水清也。改官服军服全是黑色,水的表面是蓝色的,水的五行本色是黑色,笑传,李自成就失败在此。

    八年后,清军入山海关,后来多少人反清复明,只是汪洋大海中的星星之火。太平天国红衣红巾闹起义,占领南方半壁江山,可惜的是南方属火,所以最后起义也终因火不克水而失败。其北伐军被水淹,石达开也败于大渡河畔。

    齐老爷子当年还跟刘宇浩开过这样一个玩笑,老爷子说:“一国之名,如此重要;那么一地之名、一人之名又何其重要啊!”

    为了解开心中的困惑,刘宇浩加快速度又将异能推进了百米,结果,在甬道的尽头,另一个发现让刘宇浩更加错愕不已。

    “我去个去!”

    原本以为自己发现的是一座疑冢,可看到了甬道尽头的“丰富内容”后,刘宇浩实在忍不住暗暗骂了一句。

    百米外的甬道尽头向右五十米处,压根没有刘宇浩想象中精美的壁画,更没有令人垂涎三尺的青铜、玉器,也没有可以解密“墓主人”真实身份的棺椁。

    出现在刘宇浩眼前的居然是一个大到让他咂舌的“作坊”。

    是的,那就是一个大作坊。

第1213章 真相大白

    斧、削、锛、牛油和黄蜡、大、小风箱和山西阳城所出坩埚。。。。。。

    作坊内的物件虽然已经腐朽,但也有许多仍保留着最初的原貌,刘宇浩一件一件看过去,眼睛珠子差点没瞪出来掉到地上。

    “这。。。。。。这是地下黑工厂吗?”

    刘宇浩哭笑不得的腹诽了一句,那些工具虽然距今四五百年,可全部放在一起,刘宇浩还是知道它们到底是干嘛用的。

    杨木桴炭、光砂和玉田砂乃磨料用途,砖、石灰等用于筑炉,黄砂用来制作模坯,坩埚的用途就更简单了,直到现在还有不少手工作坊在利用坩埚铸造大型器物。

    由此,刘宇浩推断,墓中里的那些器具组成在一起,其实就是一个失蜡铸造作坊。

    失蜡法,又称脱蜡法,也称“熔模法”,是一种铸造方法。

    在现代的精密铸造中失蜡法称为熔模精密铸造,古代在青铜铸造上就已经开始使用这种方法,其技术原理起源于焚失法。

    失蜡法的做法是,用蜂蜡做成铸件的模型,再用别的耐火材料填充泥芯和敷成外范。加热烘烤后,蜡模全部熔化流失,使整个铸件模型变成空壳,再往内浇灌溶液,以便铸成器物。

    现代熔模铸造,铸件重量一般不超过五十公斤,但古代却用失蜡法铸造大型器物。

    《天工开物·冶铸篇》有这么一篇记载,“凡造万钧钟与铸鼎法同。掘坑深丈几尺,燥筑其中如房舍,埏泥作模骨。其模骨用石灰三和土筑,不使有丝毫隙拆。干燥之后,以牛油黄蜡附其上数寸。。。。。。凡万钧铁钟与炉、釜、其法皆同,而塑法则人人省啬也”。

    在历史上,利用失蜡法铸器,将其技术推向巅峰的就是宣德炉,刚好刘宇浩手中就有一件,为了更好的了解精美绝伦的宣德炉,刘宇浩对失蜡法做过深入的研究,所以一眼就能辨别墓室内那些器物的用途。

    越来越好玩了!

    虽然这个发现让刘宇浩心中难掩激动,但与此同时,他脑袋里更加糊涂了。

    某些沿海城市的确有利用地下室加工假冒产品的“地下加工黑工厂”,但那些毕竟只能是在地下室里进行,像这样把一个失蜡铸造作坊搬到墓穴里来,刘宇浩还是第一次听说。

    那啥,闯王也忒有才了点吧!

    如果刘宇浩没记错的话,明末清初那会应该是没有侵权一说,更没有什么所谓的假冒伪劣产品,李自成这么做,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呢?

    想起那个后来成为短命大顺皇帝的李自成,刘宇浩头脑里就闪现出来的是一个农民英雄形象。

    其实,在发动起义前,李自成是个下岗驿卒。说白了,在下岗前,人家闯王本是捧“铁饭碗”吃官家饭的“工人”。

    李自成童年家贫,曾为地主放过羊,吃尽了生活之苦。明末陕北连年旱荒,农民纷起**。不过,天启六年那会,时年21岁的李自成还仅仅只是米脂县银川驿的一名驿卒。

    所谓驿卒,其任务是传递公文,护送过往官员和重要宾客,运送重要物资。

    这是一种苦差事,报酬却很低,一天不过工银三分。明代,十里置铺,六十里置驿,但驿站这个公家设施却成为了官员谋利的工具,常常以此损公肥私。驿卒们本来就很低的工资,也常常被贪官们克扣得分文不剩。

    工资少倒也罢了,毕竟那时的闯王还能借着“工人老大哥”的身份混口饭吃,可没想到,崇祯三年,朝廷为节省开支整顿驿站,裁撤数万驿卒。

    就这么,李自成下岗了。

    丢了工作没饭吃谁能忍受?

    下岗以后的李自成自然不甘心,愤而参加农民军,“奋臂大呼,九州幅裂”,最让人不敢想象的是,这个当年在政府部门做过事,有很强的组织能力,结果被优化组合下岗了的李自成,十来天内就把队伍发展到数千人。

    造反?在那个年代换作别人早就玩完了,可李自成却凭着坚韧不拔的意志,竟一次次咸鱼翻身,东山再起,卷土重来,最后拥军百万,占领了北京,宣告了大明的灭亡。

    在刘宇浩所学的书中,后世的研究者们尊闯王李自成为世界500民族英雄之一、世界15位革命崛起者之一……

    很可惜的是,由于没有正确认清形势,没有能很好地巩固来之不易的胜利果实,李自成的大顺皇帝昙花一现,功败垂成,以悲剧英雄结束了人生。

    这么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居然在一座墓穴里开起了“黑工厂”?

    刘宇浩怎么想,都觉得他的这个推断有点滑稽。

    须知,工人出身的李自成,始终不忘本色,性格中有艰苦朴素、淡泊财色、宽以待人等许多优点,连站在统治阶级立场上的《明史》都不得不如此记载他:“不贪财利,不好酒、色,脱粟粗粝,生活简朴,与其下共甘苦。很能礼贤下士,纳人善言。”

    试想,这样的一个个人品德还不错的人又怎么会人性泯灭到把上千人全都活埋于地下呢?

    刘宇浩越想越觉得不可能。

    对讲机里又陆续传来好几次“兹啦,兹啦”的响声。

    但刘宇浩顾不得去理会那些,丹田内强大的真气呼涌而出,立刻,位于“黑作坊”几十米开外的两排库房模样的“窑洞”被笼罩在他“视力可及”范围内。

    “嘶。。。。。。”

    异能穿透不足三尺厚的土坯,刘宇浩倒吸了一口冷气,突然惊叫了一声,脸上更是不断的变换着颜色,古怪到了极点。

    那库房样式的墓洞中,居然存放的是白银!

    在异能下,外形极似长方形的银锭发出自然的黑绿色银锈,细看之下,银锭表层呈现出灰褐色的色彩,蜂窝排列自然,孔中有金黄色的多色彩光。

    银锭已经黑红的顶部刻有“大顺库府元年”六个大字,而底部则附着了一层薄薄的铅釉,更加让人惊骇的是,在银锭两侧各有一行篆刻,上书“白银万两”。

    让刘宇浩目瞪口呆的自然不是墓葬中发现了银锭,可以说,那些银锭的体积之大,前所未闻,在整个五千年历史长河中都没有出现过。

    刘宇浩粗略估计了一下,每间“库房”里存放了十锭一模一样的超大银锭,如果那些银锭真的如上面所刻有万两之巨的话,那么整个墓室中竟存放了白银一亿一千万两。

    这是什么概念?

    明末清初的时候还在使用十六进制,也就是说,一两白银应该是现代社会的三十六克,一亿一千万两换算成现代计量方法的话,就应该是三百九十六万公斤。

    刘宇浩不敢再算下去了。

    上次在香港刘宇浩用计谋从吴凌柏那里弄来了五吨多的白银就已经把薛浩然给笑趴下了,如果让薛浩然看到这一幕,嘴巴还不要笑到后脑勺上去?

    当然,刘宇浩还没有傻到要钱不要命的地步,尽管这座墓中墓的宝藏之巨震撼了他的小心脏,可假如他被钱绕花了眼,妄图想私吞下这笔宝藏,恐怕最后自己怎么死的都没人知道。

    钱嘛,没了可以再赚,人没了就什么都成浮云,这点简单的道理刘宇浩还懂。

    在我国,白银作为货币有着悠久的历史。《史记·平淮书》里记载:“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黄是指黄金,白是指白银,赤就是铜。

    但白银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却一直要到明朝中后期才形成。

    当年,明成祖从南京迁都北京后,由于受条件限制,北京官员的俸禄仍要在南京支付,负责经办的人员“将各官俸米贸易货物,卖贵贱酬,十不及一,朝廷虚废米禄,各官部得实惠。”

    到明英宗正统元年,户部为了克服这一弊端,才决定将江南租赋改成白银、布帛等物品运往北京发放官俸,次年又将苏州、松江、常州存留的近百万石粮食也折换成白银给官员发放俸禄,明朝政府的这些决定,使白银成为当时官方认定的合法货币,从此以后,各朝代的财政收支也逐渐转向以白银为主的货币支付方式。

    刘宇浩还记得齐老爷子书房里有专门记载明朝银本位政策的线装书。

    书中记载,最初的时候,白银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其一为碎银,即一两以下的银子;其二为银锭,即元宝,普通大元宝是50两一锭,最大的有500两重,元宝上多有文字,大的有铸造地名、重量和银匠的姓名,但小的有时不铸明重量;其三为银元,是从外国流入的银币,主要流通于闽广地区。

    “万两一锭?真亏李自成想得出来!”

    虽然真相终于大白,可看着这么大一笔宝藏却不能得手,刘宇浩心里哪有不酸溜溜的?自然是把闯王那哥们给腹诽了个够,他却忘了万两一锭的白银铸造并非李自成所独创,其实早在明朝中期就已经有人开始这么干了。

    这种事看似荒诞不经,却有它存在的道理。

第1214章 善后

    刘宇浩是被藤轶给逼出来的,倘若他再晚一秒出现,藤轶可就要“拆房子”喽。

    “你干嘛?”

    从盗洞里钻出来的刘宇浩翻了个白眼,模样有点狼狈。

    虽然他身手敏捷能一把抓住藤轶用尽全身力气夯下来的铁镐,可还是不可避免的被镐头上落下的泥土弄了个满头满脸。

    藤轶愣了愣,鼻头有点酸,丢下铁镐一下子把刘宇浩拽进自己怀里,像极了被抢走雪糕的孩子般,“刘哥,你总算出来了,刚才差点没吓死我。”

    以前刘宇浩从来都不知道自己释放异能的时候会产生强大的磁场,当藤轶再三联系不上刘宇浩的时候,他当然要疯狂地挖开盗洞亲自下去“救人”。

    刘宇浩感受到藤轶这份真实的友情,心中一暖,轻轻拍了拍对方,“没事,我这不是上来了么。”

    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也无外乎亲情、友情和爱情。亲情自不必多说,父子情、母子情、兄弟情等这类感情来源于人类最亲近的血缘之情。

    而友情与爱情呢?

    最初的时候刘宇浩和藤轶并不是因为有共同爱好和共同语言才走到一起的,但后来,两人却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兄弟。

    这大概,就是说所谓最普通的“惺惺相惜”吧。

    很真实!

    施保看到这一幕也是苦笑,道:“老弟,你知不知道,刚才那一会我才是最惨的人。”而且,看样子,施保脸上的神色似乎有点不自然。

    刘宇浩抬起头,这才发现,在施保的身边,多出了两个陌生人。

    怪不得呢,被“控制”了。

    “你们是。。。。。。?”

    刘宇浩有点疑惑的皱了皱眉,那两个陌生男子一看就知道是“练家子”,瞳孔中爆射出的那种凌厉,普通人可做不到。

    其中一个陌生男子身子挺得倍儿直,率先道:“报告首长,我是特战大队一营刘伍”。

    “我是贾柱。”

    刘宇浩知道自己指挥不动那两男子,所以也没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冲两人点来点头后,目光却扫到藤轶身上,眼睛里充满“这是怎么回事”的疑问。

    不过,这个问题已经不用藤轶来回答了。

    几乎是同时,毛周推开门闯了进来,急吼吼道:“俺兄弟呢?俺兄弟人呢?”

    看样子,这家伙也是刚刚才赶到,要不然也不会问的这么急促。

    “大哥,我不是好好的站在这儿么。”

    刘宇浩很无语地摇了摇头,不用问,毛周一定是被藤轶给弄来的,要不然,堂堂的卫戍区副司令员怎么可能半夜三更出现在荒郊野外的小山村里。

    “哈哈。。。。。。俺就知道俺兄弟有本事。”

    毛周夸张地张开双臂准备上前熊抱刘宇浩,却被对方巧妙地避开,但他也不以为意,仍然一脸笑意,道:“兄弟,以后可不准再干这种冒险事了,干妈那头俺不好交差呢。”

    刘宇浩笑笑,也不解释,话锋一转道:“大哥,让你这两位兄弟放开施老哥吧。”

    “唔!先把这人带到外面。”

    毛周鼻子哼了哼,很随意地朝两男子挥了挥手,看向施保的神色非常冷淡。

    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外表看似粗犷,有时候还有些傻乎乎的,可心却细的紧,有时候,很多人都被毛周这种外表所迷惑,却不知,毛周骨子里是非常护短的人。

    不管是谁,只要得罪了自己兄弟,他就不会给对方好脸色,更遑论刘宇浩是毛周兄弟。

    什么施老哥?他竟敢让自己兄弟涉险?

    这种人还想让毛周善待他不成?

    “你,你也出去。”毛周指着姚四儿冷漠地摆了摆手。

    这种时候姚四儿哪儿敢放个屁?忙不迭地点头哈腰,协助两男子将施保的轮椅推出门外,目光中充满敬畏。

    哇噻,刘少也忒牛掰了点吧,堂堂少将都那么在乎他的安危,看来咱以后得再多在刘少面前下些功夫才成。

    这是姚四儿此刻的真实想法。

    等一干不相干的人出去以后,毛周又变成了一脸笑呵呵的模样,说道:“兄弟,你也别怪藤轶,是俺让他这样做的。”

    自从这次刘宇浩彻底跟老吴家撕破脸,毛周心里紧张的不行生怕自家兄弟会吃暗亏,所以就把一个军用追踪器交给了藤轶,以便随时联络。

    没曾想藤轶第一次启动追踪器开关,地点却是在荒郊野外,要不是京城不允许他一个少将随意乘坐直升飞机,毛周一准比驻扎在郊外的一营战士先赶到追踪器上提示的事发地点。

    当然,这些故事刘宇浩后来才知道。

    可现在,刘宇浩要做的并不是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lang费时间,“大哥,你来了也好,我正好有事求你呢。”

    “看俺兄弟说的啥话,什么求不求?天底下可不兴兄弟之间说这种话的道理,什么事说吧,哥哥马上就去办。”

    毛周哈哈笑着挥动大手,反正这身军装是捡回来的,大不了再还回去罢了,但兄弟的要求却不能不答应。

    这些年,干妈和刘宇浩给的钱足够毛周花几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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