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老独从茅屋后边转了出来,长长的出了口气。
简旭到了山下,见有一条大路,应该是通往城里的,几步窜到路边的沟壑中趴下,然后伸出脑袋往路上观望,想搭个方便车,到此时他都不敢轻易现身,怕那高驰没有走远,或是老独追上来,人心叵测,还是小心为上。可是等了半天,连个人影都没有,别说是车,气的从沟里爬出来,心里道:“如果老天真不容我,就让我遇见高驰,如果我能峰回路转,就让我遇到进城的车。”
他自己在那里嘟嘟囔囔的,迈着大步往前走,突然,后边马铃声响起,他乐的回头看去,一辆马车遥遥而来。也不走了,立在路边等候,到了近前,他挥挥手,赶车的人停下,车很大,无厢,有男女几个人坐在上面。
“大哥,请问你们是去城里吗?”简旭问道。
车把式是个年过四旬的汉子,看了看简旭。
“是,你要搭车吗?”
简旭双手扣在一起,施礼道:“正是,怎奈一直没有看到车辆,能捎我一段吗?”
“这有何不可,来大家挤一挤,让这位公子上来。”车把式热情的说道。
车上的人靠了靠,给简旭腾出个空地,简旭上了车,车把式喊了声“驾”,奔城里而去。
简旭打量了一下车上的人,看他们皮肤光滑,不像是一般的农人,而穿着打扮亦不像是富贵之家,车前面放着一面大鼓,各人手中有抱着琵琶的,有拿着笛子的,还有几个人拿的东西他叫不出名字,但看看像是乐器。他经不住好奇,一打听,才知道这是一个戏班,去县城走场子,班主叫洪安庆,所以这个戏班便叫安庆班,先有一些人已经去了,他们这是后一拨。
简旭笑笑:“同行!幸会!”
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问道:“公子是哪个班子的?”
简旭想想,我是哪个班子的,想起以前当临时演员的事,说道:“跑单,哪里有需要去哪里。”
一直坐在那里很严肃的一个中年人道:“若是这样,不如加到安庆班。”
简旭指指腿,“前些日子受伤,不然早就演出去了,撂了很久,恐怕有些生疏了。”
中年人说道:“没有关系,练几日就捡起来了。”
简旭正想找个落脚之地,岂有不答应之理。
此时,众人才互相介绍,那邀请简旭的中年人,便是班主洪安庆,那个小姑娘是他的女儿,洪月仙,剩下的都互相报了号,瞧瞧,这个简旭,如今又成了安庆班的演员了。
第二卷 回京记 第三十一章 成了大腕
简旭随安庆班进了城,城门之内与城门之外真是两重天,城外行了许久都看不到路人,而城里却是热闹的很,街上商家鳞次栉比,天气虽冷,依旧是车水马龙,叫卖的叫买的,热包子臭豆腐,炒瓜子炸丸子,水粉摊修鞋铺,红男绿女,一看就是富庶之地。
简旭在路上已经打听明白,此城是青鱼县的县城,心里还寻思,没听说过有此县,算了,还没听说过有大乾朝,就像不能拼命的去想宇宙之外是什么一样,很多事情真不能动脑筋,不然脑筋累断了,你还是一无所获。咱不是历史学家,没必要纠缠这城的真实存在与否,更非哲学家,哲学家都喜欢钻牛角尖,喜欢研究事物的极端,太累,咱若是硬要评个什么家,那充其量是玩家,开心就好。
安庆班初到此地,事先联系好了合作伙伴,准备在此搭台子演一段时间,这样的富庶之地,若是能成功,定赚个盆满钵满,但为了一炮而红,他们并不急于演出,先把准备功夫做足,与先前来的那一拨会合,下榻在一个叫『久家』的客栈,安顿好之后,在客栈的后院,演员们练功的练功,吊嗓子了的吊嗓子,班主洪安庆出去打点一切相关事宜。
简旭是个闲不住的人,换了个地方,哪有不溜达的道理,先走走看看,然后欣赏一下安庆班的演出,再去找刘紫絮她们一伙人。思谋好了,就要出去逛,洪班主不在,和洪月仙打了招呼,刚走到客栈的大门口,洪班主迎面回来,低头只顾着走路,不住的哀叹,愁眉不展的样子,和简旭打了照面,略略寒暄几句,便转身要走。
简旭好奇,忍不住问了缘由,且原来,有一个官宦要为母亲做寿,请安庆班去热闹一番,但有另一个要求,所唱的剧目不能是已经有的,这老太君是个戏迷,一般的剧目都看过,官宦是个孝顺子,为了哄老太君高兴,别出心裁,要安庆班创作一个新剧目,这可难坏了洪班主,安庆班只是个地方上的小戏班,类似于家庭作坊,并没有自己的剧作家,所演剧目皆是旧有的,可是,若不接了这官宦的生意,在这青鱼县又如何立足。
“哎!愁煞我也。”洪班主唉声叹气。
简旭明白“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的道理,看洪安庆发愁,自己有心相帮,却又无计可施,在那里抓耳挠腮的干着急,自己没写过戏剧,做过演员也非科班出身,舞台剧也没有演过,古代的戏剧倒是看过不少,也知道很多剧作家,比如关汉卿,慢着慢着,关汉卿一词刚跃入大脑,他想起了那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响珰珰一粒铜豌豆”的家伙,元曲看过不少,宋词也熟稔,会不会就是那种形式的东西,俗话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权且一搏。
“洪班主,你把手里现有的剧目都拿给我看看。”简旭道。
洪班主不解其意,“这是?……”
简旭啪的一拍胸脯,一股壮志凌云的气概,“我来写!”
洪班主犹疑的看着简旭,“你写过?”
简旭摇摇头,“没有,但演过不少,也看过不少,依葫芦画瓢,换汤不换药,不会太难,不然,你有更合适的人选?”
洪班主也摇摇头,若是有就不会如此发愁,时间紧任务急,反正是走投无路,看简旭眉宇间灵气彰显,又一副镇定自若、胸有成竹的样子,索性就依了他。
说干就干,简旭开始闭关似的苦熬,一边回忆所看过的宋词元曲,一边翻看安庆班的所演过的剧目,敲定好了语言形式,故事内容,演出场次,便开始动笔,吃饭吩咐洪月仙送到房里,除了上厕所,就闭门写,自己在那里还自嘲:“这正是闭门造车,但愿拉出去能跑起来。”
三天之后,简旭出了房门,眼窝深陷,肤色暗黄,头发凌乱,衣衫褶皱,捧着一叠写满字的纸递给洪班主。
洪班主半信半疑,接过来看了一段,突然一拍简旭的肩膀,兴奋的说道:“好!太好了,想不到你还真是个旷世奇才。”
安庆班所有的人都欢呼雀跃起来。
洪月仙对简旭道:“先生,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来。”
简旭眯着眼睛看着洪月仙,这就把称呼改了?一个剧本就成了先生,道:“我,我只想睡觉。”
安庆班如约往官宦的府宅演出,此官姓余,是县衙的主簿,官位不高,但余府的富丽程度却让简旭瞠目结舌。因为天冷,台子就搭在大厅之内,不大,距离观众也很近,这样也方便眼神不好的老太君。陪着老太君看戏的,除了余主簿,便是来贺寿的宾客。
老太君看了新剧,到最后是吧嗒吧嗒的掉眼泪,指着台上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余主簿大怒,一声号令,门口站岗的家丁忽地冲了进来,安庆班的人吓的是面如土色。
此时,老太君用绢帕抹了一把眼泪,呵退了家丁,喝斥了儿子,“这么好的剧,老身还是第一次看见,班主在哪儿?看赏,这剧目以前没有看过,谁写的?”
宾客听老太君此言,都拍马屁的鼓掌叫好。
安庆班众人才出了一口气,乌云开散,把绷紧的神经放松,齐刷刷跪在舞台上给老太君祝寿,直乐的老太君又是抹眼泪。
洪班主过来回复老太君的问话:“回老太君,是我们安庆班自己的剧作家写的,此人叫简旭。”
“快,把他请来我看看。”老太君道。
简旭就在大厅的一角观看,这是自己的处女作,有些骄傲,又找出了很多不足,正琢磨回去如何改正,洪班主领了老太君的命令,过来请简旭去相见。
简旭眉飞色舞的,一副夸张的表情:“不会吧,一不小心,成了大腕,没心理准备。”
他所写何剧,竟然让老太君如此待见。其实,古人最注重的就是忠孝之事,特别是家有儿女的老年人,无非盼个儿孝媳贤,简旭投其所好,写了一出“吴老三背母赶考”,说的是,一个叫吴老三的青年才俊,逢赶考之年,欲进京应试,又撇舍不下年迈的老母,遂一步步的背着老娘,进京赶考,最后一波三折,皇榜高中,大团圆结局。
儿子孝顺,是老太太欢喜的,大团圆,亦是老太太欢喜的,岂有不成功的道理。
洪班主带着简旭来见老太君,老太君见简旭高大挺拔,器宇轩昂,容貌清俊却又不失男子气概,眼神英气勃发却又毫无粗俗,心里欢喜的不得了,想起了自己的那个乖孙,若是活着,也应该有这样大了,看着看着,竟然抹起了眼泪,简旭不知道老太太为何如此,不敢贸然安慰,但见老太太老泪纵横,却又于心不忍,便上前说道:“老太君何故如此伤心,倒叫晚辈不安了。”
老太君才觉自己有失仪态,急忙拭干眼泪,道:“先生休怪,人老了,容易触景伤情,看见先生,我便想起了我那过世的孙子,若是活着,刚好与先生一般大小。”
明白了缘由,简旭不禁可怜起老太君来,所谓中年“中年丧夫,老年丧子”是人生大苦,更何况孙子是老太太的心尖,怎样来安慰一个老人家,说:“你别哭了。”没说一样,不疼不痒,拍拍脑袋,有了,忙说道:“老太君,你为何要哭?”
老太君听简旭此言,愣住,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不是刚刚说过我孙子去世了吗,还问。
简旭接着说道:“人有人界,鬼有鬼界,我们在此生活,逝去的人在另一个地方生活,也许你的孙子在另一个地方生活得非常好呢,大苦之人必是大材,他英年早逝,定是因为有某种异能,被阎王请去做大材了。”
老太太听简旭一言,冷不丁的没有反应过来,思索一番,豁然开朗,面上竟有了喜色,说道:“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白白活了几十年。”突然,脸又阴沉下来,叹口气道:“阴阳相隔,总是揪心。”
简旭又道:“您是说孙子不能承欢膝下,这您就有些自私了,想当初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就说现在,有多少将士为国为民征战沙场,多少年,有的甚至是一辈子都不能回家,因为他们是大材,是上天降到人间的,他们,不能归属于我们哪一个人。”
老太太直眼看着简旭,生怕漏掉哪个字似的,他一语说毕,老太太又乐了,“对对,我孙子从小就聪明,是大材,一定是去了某个地方做大事去了,怎能老是待在家里呢。”
两个人正在那里说笑,忽然一股香气袭来,随着香气而入的,是一个妙龄少女,她急匆匆的赶来,脚步细碎,面上忧虑,进了屋子直扑老太君,娇声说道:“祖母如何又想兄长了。”
第二卷 回京记 第三十二章 醉酒之后
那少女蹲在老太君膝前,仰着一轮满月似的脸,老太君怜爱的用手轻轻拍了一下少女的脸蛋,说道:“不打紧,看把你急的,青书,来来,见过先生。”
这叫青书的少女是余主簿的女儿,老太君的孙女,自余家大少过世之后,老太君更是宠爱这个孙女。
余青书顺着祖母的手指看去简旭,微微一笑,然后走到简旭面前,道了一个万福,“见过先生。”
简旭见这余青书端庄娴雅,吐气如兰,说话声音不高不低,语速不快不慢,典型的大家闺秀,随即想起刘紫絮、淳于凤和朱可道来,这几个女子,朱可道纯朴,说话也很直率,想发火就发火,忽然间又会眉开眼笑,淳于凤豪爽不比男人差,眉宇间英气十足,刘紫絮没有英气,倒有些仙气,瘦弱纤细,说话总是有气无力的,而且言语极少,无论自己对她说什么她是一笑置之,觉得难堪的就用转移话题来避开,眼神游移,心机颇重。这个余青书,看人的目光很温暖,一看就是随和之人,容易相处,特别是她身上有股好闻的香气,暖暖的扑面而来,简旭不禁有些心神摇曳,见对方给自己施礼,慌乱中他不自觉的学着余青书的样子,也轻蹲身子,福了一下,只见余青书微微一愣,随即微微一笑,旁边的丫鬟婆子有的忍不住就笑出声来。
简旭才发现自己错了,尴尬的咧嘴笑笑,然后作了个揖。
老太君眼神不好,也不知道大家笑什么,只觉得此时气氛融洽,许久没有这样的开心了,便吩咐下人:“去叫厨房重新准备酒菜,我要请先生吃饭。”
简旭刚要推辞,余主簿走了进来,此人中等身材,体瘦貌端,有些书卷气,他见过老娘,然后对简旭道:“先生能否留下来小酌几杯,今日是老母寿诞,又有先生的《吴老三背母赶考》助兴,难得她老人家如此开心。”
老太君道:“我已经吩咐厨房了,先生当然留下来,刚刚的话还没有说完呢,看他年纪不大,懂很多道理,老太婆还有很多事情相问呢。”
简旭谦虚的说道:“老太君缪赞了,简某乃凡夫俗子,说的都是大实话,若是说有道理,那也是粗理,只为博老太君一笑。”
这年轻人稳重,又会讨好人,老太太更加高兴了,站起来挥手让余主簿忙他的事情去,然后拉着简旭和余青书就往餐厅走去。
吃过饭,老太君又拉着简旭说话,问他一些有关幽冥之事,简旭知道这老太太是太想自己的孙子了,就发挥自己擅于编故事的特长,借鉴了从民间老辈人嘴里听到的和书上看到的,什么阎王、小鬼、判官、孟婆汤、奈何桥的,说鬼界如同人世一样,也是过日子。
老太君就问:“不是有什么阿鼻地狱吗?那里很苦的。”
简旭道:“那是坏人去的地方,您这样的好人,孙子也一定善良,不会去那种地方的。”
老太君又问:“若我百年之后,能见到我的孙子吗?”
简旭愣了一下,这个问题有点尖锐,说能见到吧,老太太想孙子心切,为了去见孙子,一旦拿根绳子上吊可不得了。若说不能见到,她又伤心怎么办。冥思苦想策略已经来不及了,顺口说道:“若是你好好活着,一定能,因为,你如果整天的愁眉不展,或想寻死,那你一定见不到了,因为,你孙子是大材,他在那里正风光无限呢,你哭哭唧唧的去见他,他会感到丢人,不能见你,并且,你整天的忧愁,容貌就极其容易改变。”他说着,用双手捏住老太太的面颊,继续道:“原来你的脸很漂亮,像青书小姐一样,现在却是上半部往下垂,和先前的容貌已经是大变样了,若是继续愁下去,会越来越丑,到时你去了那里,你孙子已经不认得你了。”
老太君听简旭说完,自己用手摸摸脸,自言自语的说道:“对啊,原来都说青书长的像我,现在这脸真是越来越松弛了,难道是我整天忧愁所至。”忽然茅塞顿开似的对简旭道:“先生一句话提醒梦中人,老身以后会开开心心的活着,不然我孙子到时不认得我了,那该如何是好。”
简旭就想给自己鼓掌叫好,总算是过了这一关。俗话说“老小孩、小小孩”,人老了就如同孩子一般,非常好哄,虽然是童叟无欺,但这是善意的谎言,老天会原谅自己的。
两个人继续聊,简旭讲的是口若悬河,老太君听的是如痴如梦。
天色已晚,简旭就起身告辞,老太君不放,留他在余府过夜,简旭百般推辞不得,唯有遵命。
到了晚上,余府又开几席,招待宾朋。简旭看见满桌子的鸡鸭鱼肉,口水直淌,中午和老太君余青书一起吃饭,哪里放得开,装着很“淑男”的吃了几口,蜻蜓点水般的,现在早已是饥肠辘辘,和客人们一起,简旭就不顾左右的,开吃。差不多了,忽然想起在老独师父那里,过的是野人一般的生活,今日总算饱了口福,想起老独,心里微微一颤,眼前竟然出现了这样的情景,老独一个人,孤单单的立在莽原上,简旭的心里有些酸,老独师父与余主簿差不多的年纪,过的生活却是天壤之别,可叹可叹,一边感慨,一边喝,肚子里有大鱼大肉垫底,也不能辜负了这美酒,一杯接一杯的喝,一会儿,头竟然晕乎乎的,眼皮都懒得抬,急忙喊一边侍立的余府下人,带自己回房间休息,再不走,别醉倒在地,丢人现眼。
下人知道简旭是谁,余主簿也早有安排,所以就在前边带路,简旭努力稳住脚步,跟着往房间走,简旭看那下人直晃,说道:“你晃什么,小心摔倒。”
下人忍住不敢笑,心想,是你晃,还说别人。
来到房间,他也来不及与老太君道晚安,鞋都没脱,噗通倒在床上,进入梦乡。
过一阵,自己晃晃悠悠的来到一片沙漠,狂风肆虐,飞沙障眼,他不知走了有多久,口干舌燥,想找点水喝,只见近处远处都是黄沙,哪里有水,他跑,拼命的跑,突然朱可道出现了,依旧是那副中毒的模样,脸色惨白,甚是可怜,简旭想拉住她,她却被一匹骆驼载走了。简旭继续跑,渴的实在难以忍受,想找水,突然从沙子里拱出一个怪兽,面目狰狞恐怖,他大叫,此时淳于凤又出现了,依旧是男装打扮,手持一柄长剑,嗨哈几下,便把那怪兽杀了,然而还没等简旭和她说话,淳于凤却慢慢下沉,一直沉没到沙子深处,简旭拼命的去用手拉她,却怎么也够不着她的手。简旭接着跑,口渴啊,他要找水喝,突然刘紫絮又出现了,依旧是那愁肠百转的模样,含情脉脉的看了看简旭,想说什么,一股风刮来,瘦瘦的刘紫絮就被卷到了天上,简旭吓的大叫:“紫絮,紫絮!”
他忽地坐起,四下里看看,原来是做梦,自己把自己喊醒了,吧嗒吧嗒嘴,干的连唾沫都没有一丝了。屋子里漆黑,也不知道油灯或蜡烛在哪里,摸索着来到门边,喧嚣的余府已经安静下来,只有一个房间灯火闪烁,想必是很晚了,客人该走的都走了,该休息的也都休息了。简旭出了房间,想找水喝,也不知哪儿是厨房,哪儿是客厅,院子里连个下人的影都没有,想忍住不喝,但是渴的滋味比饿还难受,看看那亮着灯的房间不是正房,应该是下人住的,索性就奔了过去,讨点水喝。
他怕惊动别人,又施展开一戒师父教授的跑的功夫,轻轻的来到门前,就要抬手去敲,此时屋里有人说话:“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