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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无语 隆振彪-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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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感到一阵迷惘,走出火塘间时,迎面碰上寨佬那最会唱歌的还未出嫁的满勒缅。她见了他竟吓得尖叫了一声,一步步往后退,像羊见了狼似的惊恐。难道自己是狼?
  他突然想起来了:那天,对岸似乎传来一声惊恐的尖叫,与金培落水时的惊叫都淹灭在洪水的咆哮声里。那么说,是她在对岸;看到了这一切,也说出了这一切。
  那么真是自己把金培推下河去了?他好像记得自己是扬起了拳头。为什么要扬拳头呢?是要借这来加重他语言的份量?还是一种习惯?或者什么也不是?他已无从想起。
  她肯定看到他扬起拳头,看到金培滚下河;寨佬还怎么可能相信他呢?!全寨沸沸扬扬,人们对他侧目而视,都源于寨佬这个最会唱歌的满勒缅,寨佬又怎么会为他出面?
  人们又怎么会相信他岩扎的解释?
  撒堂在上,金培真的不是他推下河去的。他扬起了拳头,却并没有打过去,也没想打过去;可是金培却滚下了河,连他自己也不明白的时候,金培就被洪水卷走了,这究竟是谁的罪过?
  他跌跌撞撞回到自己的家。
  或许家中是他唯一可以舔伤口的地方。中年得子的父亲对他并不总是很严厉。这些天,他老阴着脸,也许是因为那些闲言闲语;他在生闷气—生那些嚼舌头的人的气,知子莫若父,他能不了解自己的儿子么?
  父亲望了他一眼,额上的伤疤鼓了起来,被旱烟熏黑了的牙缝里冒出瓮瓮的声音:“做人要有良心!
  “阿爸你也不相信我?”
  “问你自己去!
  阿爸双目闭紧,全身一动不动。而他脸上黝黑的肌肉却不住地颤动。
  谁不爱自己的儿子呢?谁又愿意自己儿子是个不仁不义的人呢?众口一词,又有人亲眼所见,动摇了老人对儿子的自信,他能不痛苦?能不伤心?
  连父亲都不相信他了,世界上还有谁会相信他呢?珠美是不肯宽恕他的。“我宁可嫁一个缺胳膊的勒汉,也不嫁岩扎!”她这样对寨子的勒缅们说。她不称他表哥,叫岩扎,看见他就像看见狗一样,老远就把头扭开。
  唉,落到这种地步,还有什么脸在世上混,他活着还有什么滋味?
  他在床上躺了很久,不吃,不喝,也不吭声,像死人一样。窗外山坡上,老杨梅疏疏朗朗的枝叶间,一只赤红色的山椒鸟在叫“:不如死了好”“、不如死了好”珠美没有想到岩扎会这么消瘦,就像没有想到梳头镜里的她自己那么憔悴、苍白一样。
  痛失主象,她心如刀割,对表哥的最后一丝同情和尊重也被无情的河水卷走了。什么“女回舅屋”的老规矩,什么十九年的兄妹之情,统统化成了灰,她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同意“相搭”,和金培远走高飞?!而今,金培再也不会复活,她的心在哭泣。
  她不能宽恕岩扎,甚至远远见到他的身影都感到厌恶和愤恨。他却摇晃着走进她的闺房。
  “你还来干什么?”
  “这是最后一次—”岩扎异常平静,“我请你相信,金培不是我推下河去的!”
  “相信?哼!—”
  他慢慢解开青色侗布上衣,露出古铜色的胸膛:“珠美,我的心还没有你想的那么黑!”
  “我不想听,你走吧!”她背过身去“,我再也不愿看到你!”
  “珠美,你不明白我的心你们都不明白啊!”
  她的轻蔑、鄙夷和厌恶深深地刺伤了他那充满委屈和失望的心。他拔出腰刀,握紧刀把,缓慢、果断而又准确、有力地插进胸膛。好像有什么东西打了一下,“噗哧”一声,一阵猛烈的刺心剧痛使他倒了下去。
  珠美似乎听到什么东西倒地的声音,又好像嗅到了一种异常的腥味。她慢慢转过身,脸上的肌肉立刻缩紧了。
  “表哥,你为什么要这样啊?!—”
  珠美双膝跪下,朝岩扎身边移去,抬起他痉挛的手臂,扶住他低垂的头。
  血,鲜红的血,从刀锋上往外渗流,铁线虫似地蠕动,岩扎身边便红了一片。生命意识的深处却还在模糊地与死亡抗争,似乎还有什么事没有了结。他吃力地睁开眼,嘴唇翕动着。
  “表哥!表哥你醒醒!”珠美绝望地喊着。
  八
  “岩扎大嫂,金培从府城回来了他命大,被大水冲了几十里都没淹死,被一个木行老板救了上来后来,他就给那老板当伙计”
  一遍遍打散头发,一遍遍挽起头髻,怎么还挽姑娘们梳的两个髻呢?她已不是珠美勒缅,她是岩扎大嫂了!珠美勒缅已随着大水冲走的金培和血身子泡着的岩扎死了!随着被葬礼和婚礼酒歌燃尽了的枞膏火把变成了灰烬。
  不知什么时候,起雾了,浓浓的,稠稠的,像谁倒下一桶桶豆浆,满寨流动,能把人浮起来似的;又像从天上飘下一片片白纱巾,木楼、山寨、坡谷都被一层层白蒙蒙的雾气罩住,山风都吹不开。大雾梁哦,大雾梁!



  那天早晨没有雾

  “你得走了”
  “别动”
  “要是她回家了怎么办?”
  “不会这么早,岭背离这有十几里哩!”
  “我看她怀疑我们了,真要让她抓住了我俩,怎么办?”
  “我不怕她离婚我早就想跟她离婚了!”
  “她不会跟你离婚。”
  “那我还怕什么?”
  “你么,大场长,大书记,身份不一般哩!你怕你那力气大得吓人的老婆揍你;你怕她大吵大闹,到处告状说你是陈世美;你怕工人们戳你脊梁骨,威信一落千丈,你怕党内处分你,丢了乌纱帽!”
  袁光这三十一载春风秋雨的最大痛苦,恐怕莫过于就是怀抱中这个叫素琴的女人没有成为他的妻子。这是他自己没法了断的事。只有跟素琴在一起,他才真正感觉到自己是一个男人。别的时候不是。别的时候他是“假汉子”的真丈夫,是“一把手”的小女婿,是林业工程师,是场长,是党支部书记。如此而已,仅此而已。
  三十一岁的袁光和三十岁的素琴曾是县一中的校友—他比她高一届。那是县境内的最高学府,被认为是迈向大学金字塔的必经之门。迈过这道门坎,他俩又先后考进林学院,虽不同窗却又同校,校友加老乡。况且他那么倜傥,她那么俊秀,无论是按“郎才女貌”的传统标准还是按“门当户对”的世俗眼光,他俩都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更不用说当代青年追求爱情的强烈的“自主”意识了。
  每当袁光和素琴放寒假暑假的日子双双从省城回乡的时候,同学故旧和亲朋戚友们无不以看待才子佳人的目光打量他们,连长辈们也认为他俩的前途不可限量。
  在一个萤火虫一闪一闪的静悄悄的夜晚,在伸向河中的巨大的石块上,他第一次抛弃了大学生的矜持和“白马王子”的风度。
  山之倒影移向对岸,月辉撒满河面,河面便映出素琴的倩影。他心猿意马地从水平如镜的河面上欣赏她那张俏丽的脸。
  对岸竹林深处,一群野小子在嬉闹:“两口子,排对子,排到河边脱裤子”玩累了的顽童们唱着不知从那里学来的儿歌走远了,那稚嫩的声音却偏偏飞过河,灌进了他俩的耳朵。
  他感到体内有股热热的东西在上涌,呼吸也变得粗重了:“他们还唱得有板有眼的哩”
  她不吭声,羞怯地勾下头。
  突然,他一把将她搂住,嘴堵住了她的嘴。她似乎想挣脱他的怀抱,可越挣扎他越抱得紧。他狂吻着她迷醉的眼睛,狂吻着她挺秀的鼻梁,狂吻着她象牙般的脖颈。她被他狂热的亲吻融化了,心醉神迷。
  他便顺势将她放倒在宽宽的光滑洁净的青石板上,若非她首先从乍惊还喜的迷乱中好歹挣扎出来,那一次两厢情愿或许会以浓烈的色彩涂抹青春的记忆,而不至于产生后来的无穷遗憾。
  她使劲推开他,一边掩着襟怀,一边嗔道:“你怎么就急成这样啊?我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早晚我都会给你的一年都等不及了么?”
  她并非不敢偷食爱情禁果,而是担心怀孕,还差一年才毕业,她不愿在这段时间发生意外。
  然而“意外”却以超出他们想象力的另一种方式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那年他没能分在省城,尽管有五个留城指标,尽管那五个分在省城的同窗是以成绩的倒数第几来提高知名度的,可就凭他们有“皇冠”“、奔驰”接回家度周末便有了留大机关的“档次”。他什么也不缺;缺的就是这至关重要的“档次”。所以便顺理成章地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当然那道理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山区缺乏人材,你的专业又对口,回家乡去将大有作为。”
  当他无可奈何地带着屈尊俯就的心情黯然回乡,家乡的那座小县城并没有表示出应有的欢迎,他被分配到远离县城百里之遥的九溪江采育场。
  素琴的农民父母老实巴交,而比她大十岁的哥哥佳贵却精明透顶。他很快就看出袁光不是角色,不可能给他家带来“实惠”。
  素琴毕业了,她本来是能够留在省城的,条件是跟一位厅长的公子“共度人生之销魂时光”。她自然不答应,不答应便没法挤进上流社会,没法留在省城。她虽然很愤慨,但愤慨终归是愤慨,就像理想只能是理想一样,最后也只能步男友后尘,回到唱首歌全城都能听到的小县城。
  她的命运比袁光要好,被分配到县木材公司财会股—这已属改行,但并非太委屈。当她看到重点大学历史系的高材生在电影院扫场子,而高小毕业生坐在文管所长宝座上趾高气扬的时候,她便认为自己应该“安之若素”而不必愤愤不平了。
  而论,公司同仁对她不错,向她献殷勤的有一个“加强排”。这是因为她的“线条”呢还是因为她有文凭或者兼而有之?不得而知。不得而知的她始终如一地将那颗完整的心献给袁光。却不料袁光突然翻了脸,与九溪江采育场场长的女儿—外号“假汉子”的杨春秀闪电式地结了婚。
  “你你这个无情无义的东西”那次她在车
  站拦住他,柳眉倒竖,颤抖着的手指差点戳到他脸上。
  “你你有什么权力骂我!”
  “我为什么没权力?我恨不得杀了你!”
  “是呀,除掉我,你就好与黄金平成事了。”
  “你胡说些什么?你给我讲清楚!”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他不答理她惊诧的追问,只说了句“你比我更清楚”,便甩脱她的手,不管不顾地扯开大步走了
  两个月前,老父亲托人带信来,说老骨头快散架了,病得厉害。他急忙赶回家,父亲身体却像青桐木似的硬朗。
  老父亲递过一张五寸的彩照—素琴与另一个男人肩挨着肩、头挨着头的含情脉脉的合影。那个男人他认识,叫黄金平,木材公司业务股长,据说很有手腕,在社会上吃得开,生意场上是把好角。
  “相片是佳贵送来的,他说素琴要他转告你—以后不要再去找她了!”
  他痛苦地抱住头。他几次看见佳贵、素琴和黄金平在县城最豪华的“聚仙楼”酒家喝酒猜拳。他心里不是滋味,可又怀疑自己心胸狭窄。佳贵是做木材生意的,有求于黄金平,要妹妹陪着喝上几盅,也是人之常情。就是没有佳贵这层原因,同事之间干上几杯也并不奇怪,自己不也与杨春秀进过酒馆吗。现在看来,他们那时就有另一层意思了,他竟看不出来,或许是不愿看出来。是的,他现在还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他要当面问问她。
  恰巧场里有木材送县城,杨春秀押车,他便和她到了县里。到林业招待所挂了号,吃过饭,已月上东天。他怀着一肚子的疑问、苦闷和忧郁走到木材公司单身宿舍二楼素琴的房门前。正欲敲门,忽听到里面有男人的声音:“素琴上床睡吧!”
  “好,我就来”
  那男的声音极像黄金平,而素琴的声音他是塞住耳朵也分辨得出来,半点也假不了。他的心咚咚乱跳,半边脸紧贴门,只听得里间传来悉悉嗦嗦的声音,灯熄了。他呆若木鸡,脑海里一片空白。下意识中,他晃悠着踏进一家小酒店昏黄的灯光下,冒着热气的几碟荤菜摆到他桌上,盛满白色液体的酒杯推到他面前他听到算盘珠子响,便掏出几张钞票白色液体散发着诱人的醇香,一杯杯倒入口中,流入腹内朦朦胧胧,身子便浮了起来,云里雾里飘琼楼玉宇,仙女舞袖又似乎不是仙女,是素琴,素琴雪白地躺在青石板上
  当他终于清醒过来时,已躺在林业招待所富有弹性的棕绷床上。刚刷过的墙壁一片洁白,他感到有一只手臂搂着他的脖子,杨春秀的声音在耳旁响起“:你醒了?”
  他很快成了杨应雄的女婿。“一把手”曾很为自己的女婿是正牌大学生而感到荣耀。袁光对他的女儿没有什么情爱,若不是她坚持说在招待所的那晚上她的肚子里留下他的种子,他是绝不会闪电式地与她“洞房花烛”的。结婚三个月,他便想方设法调离了九溪江,直至岳父死后才被迫调回
  素琴曾恨了他一阵子,恨得咬牙切齿;后来不恨了,世上男人多得是,不必为这种无情无义的人伤心。经不住黄金平的殷勤和哥哥的撺掇,更出于一种对杀人不见血的舆论的变态的报复,她干脆与黄金平结了婚。
  一天,黄金平与他的狐朋狗友喝酒时吹嘘他讨漂亮老婆是靠“新技术”,引起素琴的怀疑,趁他烂醉时拿过他的钥匙,打开组合柜中他时刻紧锁的铜皮镶边的小暗屉;屉里有几个大信封,信封里装着存折和一张五寸的彩照—她与黄金平的合影。仔细端详,这才发现这彩照是她与哥哥佳贵的合影。原来是黄金平与哥哥合谋,花几百块钱买通了摄影师,将相片作了特殊处理。她一直被蒙在鼓里,而袁光则中了圈套。
  她压住心头的愤恨,不动声色,只是每晚临睡前在枕头下藏了一把闪亮的剪刀。僵持两个月后,他终于熬不住欲火,跟公司总机室的一个话务员好上了。她看出蛛丝马迹,那天晚上假装乘便车回家,下半夜潜回宿舍,将黄金平与那个女话务员赤条条堵在床上
  与黄金平离了婚,素琴不能忘怀的仍是袁光。她向他说明了一切,他也向她说明了一切,包括那晚上他在宿舍门口听到的一切。而实际上那几天她已回乡下与哥嫂一道忙着给父亲办六十大寿。那声音很可能是预先录下的,而房门钥匙则必定是哥哥给黄金平的—佳贵常到县城跑生意,她给哥配了一把房门钥匙。而黄金平为什么偏偏知道袁光这时来找她,却成了一个难解的谜。
  他亲她一阵,又将脸在她丰满的胸脯上摩擦了一会儿之后放开她,低声说“:我真得走了,还是别让人发现的好!”
  她却将他紧紧搂住“:下次”
  “我后天要去市里开会,五天后你到县城老地方,我姨妈家找我,我在那儿等你”
  姨妈是个和善的老妇人,常住邻县女儿家,城郊那空荡荡的小木屋便成为他与她幽会的香巢。
  “嗯。”她乌亮的眸子撩拨人心“:我就说送财务月报我们要多住几天,我要像真正的妻子一样买菜、做饭给你吃”
  “你以前去那里没人发现吧?”
  “没有。我是绕道去的只是调来九溪江后,你妻子总对我一副要理不理的样子,她是不是知道什么了?”
  “那几年我在古峒林场当副场长,一年都没回两次家,倒是她带着孩子老远来看我。她也打听过,没听见有关我的风言风语。她一直不知道姨妈家我俩的秘密,只是对我总强调工作忙不愿回家感到不满。去年,她怂恿她父亲出面,到公司要求把我调回九溪江,我提了一个条件:将你与黄金平一道调来”
  “结果适得其反,我俩反而不如以前那么方便了。”
  “我主要是为了工作。让你理财,替我管好这份家当。”
  “黄金平不会与你一条心!”
  “我是用他的才,不是相信他的心。他善于经销,门路广,又懂管理,木材加工厂由他承包才有活力,他愿意每年交五万元。”
  忽然听到很清脆的一声枪响,仿佛就在附近,就在场里。素琴欠起半边身“:你听,枪声!”
  “噢,又可饱口福了。”
  常有带猎狗的猎队进山过界,打得野物便就地出售。
  她复又躺下,她似乎又想起什么,问“:黄金平的上交款按时缴齐了没有?”
  “合同上规定的几项款子都交了,只有设备折旧费他不肯出”
  两人正说着,猛听见外间有人敲门。
  “素琴!素琴!”
  分明是春秀那男人似的低沉的声音。
  “素琴你赶快打开门呀!”敲门变成擂门,嗓门也提高了。
  袁光手忙脚乱,两条腿硬往一条筒里伸,任怎样也伸不进。
  “别慌!”
  素琴将纠缠不清的裤子扯平,镇定了一下,问“:谁呀?”“我!春秀!你耳朵聋了?快开门!”
  杨春秀在外面吼。
  “我还没起床哩。什么事儿呀?那么急。今儿是星期天,财会室不上班。”
  素琴异常镇定地穿着衣服。她看了慌作一团的袁光一眼,悄声说“:春秀是老虫?怕她吃了你?有我哩!”
  “快叫袁光出来?”
  咚!咚!咚!
  好像是枪托捣门,这女人是护林员,场里唯一的一支步枪就在她手里。
  素琴在房里提高了嗓门“:你怎么一大清早就上我这儿找男人?我看你八成是梦还没醒吧?连个大男人都守不住,跑到我这撒疯,告诉你,我也不是省油的灯!”
  “我昨晚不在场里,才从岭背回来。家里只有小军一个人睡觉,袁光的被筒还是凉的,办公室广播室的门都锁着,他肯定在你这里!”
  “你到别处找找—”素琴想把春秀引开,好让袁光溜出去。
  “少费话,再不开门,我砸窗了!”
  素琴住的是二楼尽头的一个小套间,前间临走廊,后间外面是绝壁,前后窗户都安有拇指粗的钢筋。春秀要砸的自然是前窗,凭她一身力气,掰开钢筋,身子是能挤进来的。
  春秀果然从门前转到窗外,用枪托敲击窗棂,高喊“;我真砸了!”
  袁光脸都吓白了。他怕她的吼声和砸窗的响声惊动大家,男女老少百十号人都围拢来看热闹,他的脸往那儿搁?
  威信扫地,臭名远扬,然后是没完没了的审查、讯问“素琴,我从后窗跳出去吧,没别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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