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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看千秋-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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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狼右手向上一托,所有的兵马都停了下来,他们的脸上都有难掩的震惊,胡狼的脸色也使阴晴不定,空气重新陷入一种奇妙的安静。
  我平淡的望着他。不愧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爷,看见猎物近在眼前,他这个老谋深算的猎手竟波澜不惊,面上依然罩着淡淡的、似有还无的微笑,朦胧的月光下,更加看不真切。
  “商兄好雅兴,月夜吹笛,小王粗鄙,望尘莫及。”胡狼言笑晏晏,仿佛是老友叙旧。
  笛声依旧。
  我亦双手环抱在胸前,静静地望着他。
  一曲终是了了。商文柏轻轻一声长叹,息声低不可闻。
  “有劳王爷十里相送,商某一介庸医,不值王爷这般兴师动众。”他浅浅的微笑扫去了脸上冰冷的疏远,仿佛刚刚听到朋友的问候,正在回礼。
  “商兄此言差矣,堂堂神医,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莫不是小王招待不周,怠慢了神医,商兄这才要离开?”
  “王爷圣眷,草民磨齿难忘,只是背井离乡已久,该到回去的时候了。”
  ……
  两个人都是转文的祖宗,不过寒暄过后,还是迅速切入正题,谈话的焦点落到了我的去留问题上了。
  “商兄执意要走,小王也不便勉强,还往商兄日后若得空,常来小王处走动。至于司姑娘,国主已经聘请她为宫廷讲师,我这个王叔也在几位小王子面前保证巴顿节后,他们的中土先生就能给他们授课了,所以还是有烦姑娘在西秦多留些时日……”
  “承蒙王爷和国主错爱,小女子受宠若惊。本当鞠躬尽瘁,以报青眼,无奈小女子才疏学浅,不堪委以重任,若勉力为之,势必误人子弟,所以还请王爷另请高明。”
  “可是王子们是非你不可啊。”胡狼忽而一笑,眼睛却淡淡的,“所以还是有劳姑娘了。”
  “王爷有所不知,中土女子最忌抛头露面,尤其是有婚约在身,更不宜出入宫廷。”商文柏懒懒的开口,“没有一个中土男人会允许自己的未婚妻进宫的,当讲师也不行。”
  他已经欺身拦在了我前面,高挑瘦削的背影仿佛在无声的安慰我:“别怕,我说过会保护你的。”
  又来了,如果胡狼真信守“朋友妻不可欺”,就不会置若罔闻了。
  “为人臣者,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既然国主已经下令命司姑娘为宫廷讲师,我等臣子,就必须让国主的命令顺利实行。所以司姑娘恐怕今夜得留下了。”
  不留下成吗?浩浩荡荡的马队,彪悍勇猛的士兵。
  我和商文柏相视一笑,我挥手示意他低下头,俯身在他耳边低语:“骨笛是不是也能控制狼群攻击?”
  他的眼底有一闪而过的讶然,漆黑的眸子里饱含欣赏和一种难言的情绪。他明白我的意思,狼群现在成了我们的保镖。
  “可是我实在不习惯这里的食物,我现在怀念中土的小吃了。”我巧笑倩兮,不动声色的估算追兵的数目,黑压压的一片,不知狼群能否拖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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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好办。”他笑容不减,语气温和的仿佛在哄一个被惯坏了的孩子,“西秦的宫廷里有会做中土菜肴的御厨,如果姑娘吃着觉得不满意,本王还可以帮国主再寻一个。”
  “不必了。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实则味不同。中土的东西被强行嫁接到这里会水土不服的。王爷,小女子告辞了。”我双手作揖,“后会有期。”
  “今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见;何必要分别呢;不如留下。”
  “此言差矣;有道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自会再见面。”我静静地微笑;让那该死的孽缘见鬼去吧。
  “想必王爷不希望与狼群为敌。”
  “这算不算是在威胁本王呢?”他笑容依旧,眼底却不复温柔,冰冷的暗芒若隐若现。
  “怎么会呢?”我假装惊讶,“小女子何来这等胆量,王爷你实在是太冤枉我了。”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何况我本来就不是什么纤纤淑女。
  “你以为区区几头长毛畜牲就能拦住本王?司姑娘再机敏过人也始终是个闺阁弱女,商兄,你实在应该好好劝劝她。”
  “没法子,我们商量好了,正式拜堂之前,我什么都得听她的。这年头,想讨个媳妇实在不容易,我若不顺这点她的意思,我老商家怕是要绝后的。”商文柏唉声叹气,无辜的望着胡狼,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
  “商兄的意思是陪着司姑娘胡闹了。”胡狼的脸色完全阴沉下来了。
  “她就是要放火烧着玩,我也只能舍命陪娘子了。”商文柏平静的微笑,骨笛重新抵在唇边
  静谧,诡秘的静谧。
  幽幽的笛声从他的唇边逸出,狼群骚动起来,一双双绿莹莹的眼睛敌意的盯着追兵。
  胡狼脸色铁青,他突然用西秦语说了句什么,马队立刻分成两列。商文柏脸色微动,低声一转,声势陡然加剧,似有金戈铁马。狼群咆哮着向追兵扑去,商文柏拉着我在混乱中东躲西藏,望着那些冲向我们的追兵,我了然,论狠,十个我也比不上一个胡狼,他居然以一部分士兵为饵去缠住狼群,自己率部追捕我们。
  商文柏趁乱讲两名士兵斩杀于马上,不用他多说,我咬牙骑上了其中一匹。马匹认生,不肯前行,我狠狠心,拔除小藏刀向马屁股扎去,马儿吃痛,向前狂奔。商文柏也很快赶了上来,因为要抓着缰绳,他只能停止吹笛,希望刚刚的笛声能够多控制狼群一点时间。
  追兵已经就在身后,有部下的舍命相护,胡狼根本就没被狼群纠缠多长时间。好在追上的人并不特别多,狼群一旦解除笛声的禁锢就绝对没有对眼前的“美食”视而不见的道理。商文柏索性勒马而立,幽幽笛鸣,凄清暗哑,远远的,有绿莹莹的光芒迅速向我们的方向移来:商文柏又招揽狼兵了。
  我看过的最恐怖的好莱坞巨片是《狂蟒之灾》,又名《人蛇大战》,当时看完后,我吓得好几夜不敢合眼。
  眼前的人狼大战比银幕上电脑3D技术更加直迫人心底。鲜血淋漓,到处是残肢断臂,嗜血的群狼仿佛来自地狱的阿修罗使者,看的我不寒而栗。用狼群拖住追兵是我的主意,可是眼前这幅人间惨剧却是我不愿看到的悲惨。咬紧牙关,我拼命告戒自己,这与你无关,是他们自寻死路,硬要和狼群为敌。
  我不能丢下吹笛的商文柏先行逃走,只好静立在马上,不动声色地观看人狼大战,士兵们已从最初的慌乱中恢复镇定,在胡狼的指挥下与狼近身搏斗;西秦男儿多彪悍,又是从小在草原上爬滚长大,杀狼自是好手,很快与狼群胶着上了。
  卓玛是个从不撒谎的好女孩,她会如实告诉胡狼她所见的一切:我只骑那头枣红马。她没说错,我在此之前只骑过那头马,就好象我出门向来只乘公交和地铁一样,这不表示我赶时间时不会拦辆出租车。人们总说眼见为实,也确实相信自己所看见的东西,可事情发展却往往出乎意料,与自己的推断大相径庭,欺骗他们的其实不是眼睛,而是头脑的定势思维。
  我骑术不精,又只骑同一匹马,加上我也有意诱导她往这方面想,所以卓玛很自然的认定我有认马的习惯。难怪胡狼见我策马而逃,脸上的表情会又惊又怒。
  追兵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嘶杀声,我与商文柏面面相觑,明白若不赶快脱身,等他们的后援一到,就再也没机会逃走了。可是没等我们顺利甩掉眼前的追兵,又有一队人马杀到。
  阴魂不散,又是那个青衣僧。众人惊讶,胡狼的神色亦是不豫,淡淡的跟他说了句什么。
  也许是我冷笑里的嘲讽悲凉意味过浓,商文柏策马过来,微笑着抓紧了我的手:“别怕,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他的手干燥而温暖。
  我抬头,对他淡淡地微笑。
  狼兵已经渐渐败退,人类不愧是地球的主宰。
  拔刀在手,准备血刃。我的个性中有一种古怪的执拗,只要是我决定了的事,我都会竭尽全力的去做,不管后果有多可怕。
  士兵很快就将我们团团围住,一马当先的就是那个青衣僧;胡狼沉默的在一旁作壁上观。猫在吃掉老鼠之前总会狠狠的戏耍自己的猎物一番,直到老鼠晕头转向。看过美国动画片《汤姆和吉利》的都知道,小老鼠也不是乖乖束手就擒的主。
  商文柏长刀屹立,目光灼灼的盯着来犯者,从容而镇定。我不着痕迹地估算逃生的可能,微乎其微,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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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高估自己了。……也不是没可能,或许他会轻敌大意。
  赌这一把了。
  我忽而一笑,策马奔驰。士兵并没有用锋利的刀剑招呼我,看来我赌赢了,胡狼并不想伤我性命;一个死了的司嘉洛不仅毫无利用价值,而且还得浪费棺材钱。士兵们的攻击对象无一例外是我跨下刚劫来的马,希望马匹吃痛,会将我摔到地上。我手忙脚乱的应对追兵,不惜用身体保护坐骑。忌惮会伤到我,士兵们束手缚脚,一时间攻势竟有些不成章法。
  青衣僧怒喝,率着他带来的人马冲了过来,我左闪右避,最后干脆翻身下马,躲藏于众多铁蹄之间,马上功夫我技不如人,下了马,孰优孰劣,那可未必。对商文柏突然间大喊一声,趁众人微怔之际,藏刀霍霍,刺向马肚,与此同时,心领神会的商文柏刀背拍上青衣僧的脑袋,后者一声惨叫,被吃痛的坐骑重重地摔到了地上。我上前用血淋淋的藏刀抵住他的背后,他的手下害怕会伤到他,只能踯躅不敢上前。左手捏住他的下颚,强迫他张开嘴,在他惊恐的眼神中,一颗碧绿的药丸应声落入其口。我刚松开他,他就食指插入喉咙,极力想吐出来。
  “没用的,碧酥清风入口即化。服用者三日之类浑身不能动弹,若是男子,三个时辰内若无解药醉忧仙兰,必全身经脉寸断而死。”商文柏淡淡的陈诉,笑容温文尔雅。
  药性已经发作,青衣僧瘫软在地上,商文柏以刀挑其衣襟丢在马背上,我也翻身上马。青衣僧就象一条垂死的老狗趴在马背上,你也有今天,讥讽冷酷的笑意浮上嘴角。
  “商兄意欲何为?切不可伤了国师的公子。”胡狼感受到了我眼底的恨意,连忙出口劝阻。
  “人质在她手里,”商文柏朝我一努嘴,笑容淡淡,“我作不了主,我也劝王爷不要惹毛任何女人。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我乜了他一眼,目光转移到胡狼身上,平静地保证:“王爷放心,我从来不会亏待还有利用价值的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一次,我姑且放过他,只要王爷让我们离开,我保证不会伤害‘大师’的性命。”
  “他是死是活,与我何干?司姑娘高估了他的利用价值了。”胡狼也恢复了惯有的宠辱不惊,语气平淡的仿佛在说一个真理般的事实。如果不是我平日审时度势加上从21世纪带过去的搜集各种信息的习惯,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归纳分析,断定胡狼有拉拢收买国师的必需性,我真的会被他漠不关心的表情给骗过去。
  “不。我不会给货物标错价,商品的价值随着时间的变化和购买者兴趣的转换而时涨时落,我相信他的价值正处于最高点。”
  卓嘎沉默。西秦阶级森严,王爷不开口,众僧侣尽管急的抓耳挠腮也不敢造次。只能干瞪眼的怒视我,我波澜不惊,正常人都不会关心猪如何看待自己。
  “王爷,已经过了半个时辰了。从这里到姆布桑王爷的属地,以司姑娘的马术需要半个时辰,从那里到国师爷的神庙需要……当然,王爷的坐骑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肯定是来得及送他回去的。”商文柏打破了沉寂,这简直是赤裸裸的威胁,胡狼果然脸色铁青,恨恨地一摆手,所有人向后撤去。
  “多谢王爷。夜色已晚,就不劳王爷再远送了,后会无期。”我回眸浅浅一笑,纵马前奔。平心而论,胡狼是个不错的人,而且还救过我的命,可惜命中注定我们是敌非友。
  利箭破空的声音,夹杂着尖锐的风声,我知道背后遭人暗算了,可是我无能为力。唉,老天爷,你是不是习惯性让我功亏一篑,好叫我明白人算不如天算。
  背后一紧,我的肩头被人抱住了,奇怪的是没有疼痛从身体的任何部位传来。我讶然,回头迎上一双漆黑如墨的眸子。
  “我说过,我会保护你的。”
  生死存亡的瞬间,他居然从马上纵身一跃,落到我的背后,用身体挡住了那支射向我的利箭。
  与此同时,他的刀也呼啸着飞出,有人惨叫落马。
  我的视线兀自越过他的肩头,冷漠地斜睨胡狼,后者的脸色在一群慌乱的追兵中静如秋水。落马的是一个僧侣,商文柏的长刀将他牢牢的钉在了地上。
  你希望赢得他的喜爱,那么请对他微笑;你希望赢得他的尊重,那么就迎面给他一拳。
  探身、取箭囊,拔箭、弯弓,长箭破空。西秦的男子左耳上都佩有银制的大圆耳环,卓嘎王爷也不例外。
  他左耳的银圈就是我眼中的10环。正中红心最好,一箭震群雄;不小心误伤了王爷也不赖,擒贼先擒王,主子受伤,他的兵马势必会乱成一团,这样子更方便我们逃之夭夭。
  苦练卓有成效,我的箭按既定路线顺利穿过10环,呵呵,后劲还不小,箭深深扎进了他身后的枯木。
  马蹄不停,飞奔离去。身后有僧侣和士兵的怒斥声。
  “半个时辰后来寻这头猪。”
  转头微笑;月光下卓嘎的脸波澜不现;骄傲地昂起头;我忽而一笑:“王爷;人生何处不相逢;不劳相送。”
  冷月无声
  我快马加鞭,青衣僧为人虽猥琐,坐骑却是一等一的宝马。我的背后湿湿的,不是冷汗,而是商文柏的血,他已经陷入轻微的昏迷状况了。刚才跟士兵肉搏时,他们可没有因为他的神医身份而有所顾忌,长衫几乎成了破布片,就我亲眼所见已经有两刀落在他的背上和腹间。以怨报德就是这么回事,不为己所用,则毁之。
  青衣僧被我抛到了半路上,因为我希望马能跑快点。要不是时间紧迫,我没准会阉了这个淫僧,反正我只是说不伤他性命,割了他的命根子死不了人,否则宫里的太监岂不是没活路了。不过,从疾驰的马上摔下去料想也不轻,搞不好伤了他的椎骨落个半身不遂,最好干脆不能行人事,也算是替他断了红尘俗念,有利于出家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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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跑了多久,马已经累的口吐白沫。商文柏轻轻地说了一句:“已经到姆布桑的地盘了,他们应该不会追来了。”
  眼前还是看不到尽头的荒原。也许是天黑,暮色限制了我的视野。
  拍拍马背,我低叹:“你走吧,虽然我讨厌你的主人,但跟你没关系。”
  商文柏淡淡的微笑:“不怕马匹泄露行踪?”
  “泄不泄露已经无所谓了,没理由再逼着这匹马作无谓的牺牲。”我又不是嗜血成狂,杀马有瘾。白了他一眼,这才发现他已经摇摇欲坠,刚刚的急行军让他伤口再次崩裂,雪白的汗巾上,鲜血不断掩盖着殷红的血迹。
  我扶着他走进一个废弃的帐篷,大概是牧羊人的临时居所,牧草还没返绿,牧羊人也没有住在这里。帐篷里还算干净,最妙的是居然还有个铜壶。没等我赞叹,商文柏就晕了过去,我勉强把他扶坐起来,以免压到伤口。我在他面前晕过三回,这次终于轮到他了。虽然这次他还是代我晕的。
  好在逃跑时火石没有丢掉,我支起火堆,简陋的帐篷里顿时温暖起来,草草检查了一下新伤,好在刀口并不深,止血不会很困难。忙完这一切,我出去取水。借着月色,我在水边寻到了几株可以止血的草药,可惜时令尚早,它们也只是刚刚冒出点嫩芽而已。时间不允许我再挑三拣四,他的伤口必须立刻止血。我用清水给他清洗好伤口,将捣烂的草药敷在上面,细细地包扎好伤口。嫌他的上衣碍事,我干脆剥掉了那件长衫。患者的身材好坏与医生毫无关系,尽管说起来有点奇怪,可是眼前这个半裸的美男在我看来跟浸泡在福尔马林液里的标本真的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他小腹和背上的伤口处理起来比较麻烦,没有胶带,实在是不好包扎,思索再三,只好包成木乃伊式。
  该做手术了。我轻轻吸了一口气,背上的箭必须尽快取出来。他已经被我包扎伤口时痛醒过来,我递给他准备好的湿布。
  “咬在嘴里,免得崩到牙齿。”
  他依言做了。商文柏不仅是个好大夫,也是个懂得配合医生的好病人。
  洗净的小藏刀放在火上烤消毒,一个时辰前,它还是把凶刃,现在它是我所能找到的最好的手术刀。刀者,可以杀人,也可以救人。它倒成了最好的诠释。
  刀划在他背部的肌肉上,他一阵痉挛。我低声道歉:“对不起,我没能找到麻醉药。”如果有株曼佗罗就好了。
  他轻轻地摇头,示意我继续手术。其实就算他疼的哭爹喊娘,我也得继续下刀,为医最忌讳的就是看见病人痛苦就下不了手。
  所以医生都有几分冷酷,这既是看惯了生死,神经麻木了,也是职业本身的需要。
  他的手紧紧的攥着身下的破毛毯,背上沁出一粒粒细密的汗珠。我的额头也是大汗淋漓,熊熊燃烧的火焰让帐篷里温度陡升,几乎是暮春的气温了。手尽量稳着不颤抖,我下意识的咬住嘴唇,低声提醒:“我拔箭了。”
  我咬咬牙,用力将箭头拔了出来,三角形的箭头上粘着斑斑的血迹,被黑色的铁一映,成了殷红色。他发出一声低沉的闷哼声,虚脱般向右边倒下,我连忙扶住。箭伤因为创口小,反倒几乎没流血,我给他敷上了点草药包扎好,扶他躺了下来。商文柏一声闷哼,身体痉挛着弓起来。伤口虽深,好在创面不大,几乎没有什么血流出来,《三国演义》中记载关羽在华佗为他刮骨疗伤之际,谈笑自如,风云不变。那是事实,不过,他服了麻沸散。任何正常人都不会对疼痛无动于衷的。
  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叫过一声疼,可是额头上不断冒出的冷汗已经足以说明一切。我手足无措地蹲在一旁,不时用热水搓过的汗巾擦着他额头上的汗;一个学习了六年西医的国家重点大学的研究生在没有任何现代医疗设施的情况下,还不如一个赤脚医生。早知道有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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