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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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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跑步时太纠结于姿势的美观,成绩肯定还能更好。可是她在班上并没有个一官半职。那个时候,高中生的官职多得简直跟一个班的人数相等,老师要想让差学生当白丁,就得让好学生身兼数职。像神经病这样的情况,只能说明我妻子当时的班主任毕竟是一个理智的成年人。可是,每当老师布置一件事,接下来需要人帮助组织协调时——例如开全校大会需要所有人把椅子搬下楼,或突如其来的大规模彻底扫除等——讲台上就会立刻出现神经病的身影。她大声下命令,配以丰富的肢体语言,指点江山,挥斥方遒,可惜没有人听她的。大家默默地自己忙自己的事,或是去投靠班长,听他的指挥。我听罢妻子讲这段,深恨当年没有跟她同校。妻子问我为什么,我说可以在感情上少走很多弯路。这当然是原因之一,而另一个原因显然是可以一睹神经病挥斥方遒的奇景。

神经病的家境不太好,不过这并不容易看出来,因为她穿的戴的使的用的哪一样都并不次。少则少矣,但没有便宜货。当她看到别人用上什么新鲜玩意儿的时候,又会不远万里地赶到人家面前去“嘁”人家一下,百试百灵。我妻子眼睛不好,若不戴眼镜,走路经常撞到门框,为此赔了学校好多钱。但是她就是不喜欢戴眼镜,你要是强迫她戴,她就把眼镜一副一副地弄丢。我老丈人一怒之下给她配了一副隐形眼镜。天可怜见,让我妻子进行戴隐形眼镜这种操作,无异于派一位炊事班的大厨开战斗机。所以她的隐形眼镜总是掉出来,要么就是翻到眼珠后面去。每当她讲到这里,我就喊道:“打住!别说了!”如果她执意要讲,我还要在“别说了”里面依次加上点程度不同的语气词。因为这太恐怖了。有一次,她正在将自己从这种恐怖景象中拯救出来,患有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的神经病扭了过来,顺手拿起了桌上的隐形眼镜盒,结果里面的护理液洒了出来,我妻子千辛万苦摘下来的一片隐形眼镜也随之飘落凡尘。当时她正忙着弄出眼睛后面的隐形眼镜,没有搭理神经病,这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否则以她性格之刚烈,说不定要闹出人命来。不知死活的神经病“嘁”了一声,款款扭开去,似乎还说了一句什么。没过几天,只见她也在桌上放了一盒护理液,午休的时候,毛手毛脚地折腾起来。问题是,她视力很好,根本不需要戴眼镜。

高二的时候,神经病的同桌跟外班的女生谈起恋爱来。我现在已经想不起高中生谈恋爱是怎么个谈法,反正据说这两人爱得死去活来,情书遗书什么的写了一大堆,虽然只有一墙之隔,却用邮局投递,浪漫得紧。神经病看在眼里,十分恼怒,也不知道恼怒个什么劲。总之,一有工夫,她就偷看男生书桌里的情书。她这位同桌,性情十分粗豪,依我看跟我妻子倒是合得来,可惜没有近水楼台,怪不得别人。例如,他喜欢把所有东西摆成令人头皮发麻的一大片,任谁看了都觉得是垃圾堆,但其实样样有用,伸手即得。有一次,神经病不知道犯了什么神经病,放学以后把他的书桌收拾了一个干干净净,连桌子底下的鼻屎都擦了。桌子里的各种纸张信件不用说当然是扔了。第二天一早,同桌勃然大怒,发了一通脾气,然后气冲冲地扎进三角柜里的垃圾桶,把东西都捡了回来,一一摆放在原来的位置上,形成一个可歌可泣的垃圾场后,长舒一口气,闭目入定了。前些日子我参加同学聚会,回了趟自己的高中,进教室一看,那种放垃圾桶的三角柜已经没有了,想必现在的孩子们难以想象这个场景。神经病对这件事非常生气,就像她生的每一场气一样,她不知道气从何来,只是干生气。神经病在楼道里撞见了同桌的女朋友,便叫住她,大声喝道:“喂!你那个玫瑰的‘瑰’写错了!”说罢扬长而去,留那个女孩在楼道里气得发抖,因为她很快就明白神经病看了自己的情书。假使一个犯罪分子抓住一个高中女生,让她在自己的身体和情书之间选择一个给他看,女生多半是死也不会选择情书的。

我妻子最后一次见神经病是几年前的高中同学聚会。酒过三巡,残席撤下,班长拿出一份同学录递给大家,顺次登记联系方式。同学录这个东西估计跟三角柜一样早就不流行了。这是一种纯手工制品,用活页纸穿上五彩缎带装订而成,每一页都有同学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以及一段简短的附言。其意义跟网络上的个性签名差不多,可以帮助想不起来你是谁的观看者恢复记忆。这种手制同学录,据我所知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流行的玩意儿,且本来存在意义就不大,也不知道怎么鬼使神差出现在二十一世纪的聚会上。结果,“神经病”同学(据称其为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因为没有人通知她)从怀里掏出一支金笔,在附言上写道:

优秀乃是一种习惯。

我妻子表示,看了这行字,胸中顿时翻江倒海,以极大之定力克制才没有吐出来。这件事的影响非常深远,导致她很长一段时间的营养不良,并且还留下一个后遗症:一旦看见“××是一种××”这种句式就想呕吐;若是中间还有个“乃”字便无论如何也忍不住要吐出来。她这个人与我不同,爱憎分明,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讨厌的人多,喜欢的人少。这一点最好的证明是,当我得知这个神经病已经去世了的时候,我觉得浑身不舒服,而我妻子则泰然自若。这事就发生在我去参加同学聚会、回中学参观游玩的那天晚上。因为在同学会上谈到一位已经去世的男生,大家感慨良多,也很怀念那孩子。那孩子死得早,高中毕业没多久就去世了,所以他的年龄停留在十九岁,在现在和以后的我们看来,将永远是个孩子了。回家以后我对我妻子讲了这件事,妻子听罢,并没多说话,大概是构思去了。再开言时,便有了上面这篇回忆录。不公平的是,她把一切都讲完了,才告诉我神经病已经死了。说是病死的,十分突然,什么也没留下,加班的时候干着干着就死了。在我看来,如果早知道她已经去世了,就不该讲那些不好的事情,还加以讽刺挖苦。因为我知道我讲一件事时,如果里面有反面角色,那么不百般讽刺挖苦,我就讲不下去。但是我妻子的看法则相反。她是这么想的:你如果喜欢一个人,不会因为他死了就不喜欢他了。同样,你讨厌一个人,也不会因为他死了就不讨厌他了。我总觉得这里面有什么逻辑问题,但是一想到要跟她这种人谈逻辑,我就脊梁沟发凉,两腿发软,舌根发硬,一口心头血就要吐出来了。所以,由她去吧。

跑得最快的人

昨天晚上,我再次想起黑八,是在上厕所的时候。为了上班方便,我搬到了父亲单位的库房里住。全院共用的厕所与我的床一墙之隔,每晚总是传来恼人的冲水声。我常常需要顶着三九天北方夜晚的冷空气去关厕所的龙头,然后想到既然都来了,就顺便小解。小便时我便想起了黑八。

这可能有两个原因。因为是“顺便”,我尿得不准,这让我一下子回想起《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的描述:“年轻时他尿得又准又直,在学校里,他曾是瞄准瓶子撒尿的冠军。”同时,也回想起我尿得又准又直的学生时代。为了尿得准,我不得不使劲瞄准那个黑洞洞的蹲坑。乌尔比诺医生说:“抽水马桶一定是某个一点儿也不了解男人的家伙发明的。”也许他这么说是因为他没用过这种前面带有一个莫名其妙的半球的陶瓷蹲坑:如果你从后往前尿,就会溅到鞋上;如果你从前往后尿,就会溅到地上。如果你蹲着尿,保不齐还会溅到眼睛里,这种抽象的描述,没体验过的人是无法理解的。总之,当我看着那个黑漆漆的蹲坑圆洞时,我不可遏止地想起了黑八。与其说是想起,不如说其中甚至有一些想念的成分。

黑八是一个总会让人在上厕所时想起的人。像我高中时多数朋友一样,他生得人高马大,性情粗豪,皮肤黝黑,劣迹斑斑。他成绩极差,却喜欢写小说,写出来的东西匪夷所思,有一篇最著名的,是这样写的:有一个少年,上厕所时拉出了一条形状奇特的大便,上面遍布鱼鳞,在水里一张一翕,十分像某种怪鱼。少年煞是惊奇,慌忙盖上马桶盖准备冲水,结果大便突然穿透马桶盖飞出来,把少年吃了。这是在我们学校流传甚广的一个故事,我们当时说它有点像卡夫卡,现在想来一点都不像,当年我们一定是根本没看过卡夫卡。总而言之,这只是黑八所写的关于屎和尿的故事中的一个。除了写这种东西,他几乎不写字。毕业以后,我父亲的一个同事想要我的模拟试卷,我便去找黑八要来一份,因为他的都是新的。他上学时,什么叫考试,哪叫作业,一概不交,如果老师骂他,他就在放学以后把老师揍一顿。很多老师都挨过他的揍。

关于黑八打架的故事,可以讲很多,不过这不是现在该讲的事。现在应该先说说我们是怎么成为朋友的。我们的友谊只有三步,非常简单:高一的时候,计算机课留了编程的作业,让我们用一种叫作Basic的愚蠢语言,在纸上写出一段代码。这是真正的纸上谈兵。黑八当然不会写,而我是课代表,于是他便来找我。结果我不但给他写了作业,还写了将近一作业本的说明,希望他看了这本秘籍之后,能改过自新,自己写作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怕他揍我。结果他拿着作业,临表涕零,发誓要跟我做好兄弟,我根本没听懂,也没想到他对这件事有多认真。这是我们友谊的第一步。

高二时我跟女朋友分手了,实际上那个女生的头发丝我都没碰过,前后处了也就一个礼拜。我万没想到黑八也喜欢这个女孩,而且也没想到他对这件事有多认真。这么说吧,如今我们都已经毕业十几年了,我、黑八和那个女生各自都结了婚,有了孩子,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黑八依然爱着那个女生,就像爱着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每当喝醉时,他就要提起那个女生,然后把她历届的男朋友咒骂一番,包括我。末了,往往有个左近的倒霉鬼要被他揍一顿出气。但对他来说,我是跟他“爱过同一个女人”的人,此外也没有碰过她,这大概可以算我们友谊前进的第二步。

高二期末的一个傍晚,不知因为什么事,黑八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擒住了一个老师,差点儿把他打个万朵桃花开放。而我根本不知道小卖部里发生了什么,只是碰巧在门口抽烟,这件事我可以用任何一位英灵的名义发誓。结果,以“殴打老师时为其站岗放哨”的名义,我和他一起挨了处分,还留级了。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天大的冤案,因为我是一个乖宝宝,从不主动打架,抽烟也只是装装样子,并且从没有像那个期末一样6门不及格,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误会。结果,我跟黑八成了坏学生战略同盟。这不但标志着我们的友谊前进了第三步,还意味着我走上了被冤作不良少年的不归路。

从那时开始,我们的友谊就牢不可破了。到现在,我的高中同学里唯一跟我有联系的就是黑八。比如,当他有一次把女朋友的肚子搞大了的时候,立刻就来找我借钱了。这份牢不可破的友谊带来的坏处是,我被卷入了各种莫名其妙的斗殴事件,在此之前我连吵架都没吵过,更别提动手打人了。而好处则是在我们共同参与的不计其数的斗殴事件中,我每次都能全身而退,从没挨过一拳一脚。这有两个原因:一是黑八的战斗力太强,每次都能吸引绝大多数的火力;二是我跑得太快,没人追得上。

当时,我曾是我们那一带跑得最快的人,闻名遐迩。当然,我并不是校运动会短跑冠军和纪录保持者,虽然我的百米成绩也十分不错。我之跑步,比之百米,就像是把拳击和无差别格斗放在一起,不具备可比性。我除了直线加速快以外,更长于蹿蹦跳跃,登高纵矮,横跳江河竖跳海,万丈高楼脚下踩。我每天都在楼道里毫无目的地狂奔,遇到人,闪开,遇到桌子,越过,遇到一切障碍均不减速。我精通从各种形状的障碍物前高速通过的技巧:从翻越栅栏,到跳下两米高的墙头,从老式居民楼二楼的缓台攀援而上,再顺着骇人的排水管滑下来。仅翻栅栏一项,就有铁栅栏门、马路隔离栅栏、花园护栏等不同的高度,及不同的翻法。不管什么人追我,每遇到一处栅栏和铁门,就会减少一层追兵。巴西柔道练习者经常说这样一段话:“I am the shark,and you don't even know how to swim。”(当我将你拉至地面时,地面就是我的海洋。)这对我同样适用:当我翻过一道道护栏,穿过一扇扇铁门,最终进入了昏暗、曲折、遍布障碍的老旧胡同时,你最好别追我,否则你就得随时提防着从暗处飞出的痰盂。

不知为何,当时的人们对我这项绝技都非常不齿,觉得我是个没劲的人。到后来,打架时他们看见我都当没看见,没有人搭理我,也没有人追我。反正每次打架都是因黑八而起,主要打的也是他。而他不管对手有多少个,从来都不跑,只是揪住其中一个,一边施以连续的右直拳,一边头也不回地对我喊:“傻×,快跑!”每当此时,我都觉得他才是个货真价实的傻×。他这么一喊,本来没人理我,这下立刻会有一两个人扑过来追我,而我只好抹头就跑。如果有经验的话,他应该喊:“松人,扯活,马前翘!”这话我每次都想事后告诉他,但是事后就都忘却了。

关于“跑得最快的人”这个称号,当时曾有两个有力的竞争对手:兄弟两人,一个叫刘军,一个叫刘兵——要不就是叫李军和李兵,总之跟我的名字一样是两个爹妈太懒的产物。姑且让他们姓刘吧。刘军个子不高,身体结实饱满,一触即发,平时总是穿运动服和运动鞋,每次打架只要有这小子,他就是专门追我的。刘兵是个比我还瘦的刀螂,爬墙登高一把好手,在我溜胡同的时候,高处有一对眼睛看得见我总让我很不舒服。

如果让刘兵追上了,倒也没什么,反正他也打不过我,估计他打不过任何人。但是让刘军逮住可不得了,此人凶狠异常,浑身满脸都是伤疤。不但跑得快,而且力大无穷,抗击打能力强,痰盂什么的对他无效。这人是我最头疼的对手,为了对付他,我在小花园里和胡同里到处摆满了碎砖头,但有个由退休大妈组成的团体总是捡得一干二净。有一回我买了一瓶芝麻酱,抹在砖头上,想让她们以为是屎,结果还是被捡走了。

高三的一个傍晚,我落了单,提着一斤切面往家走,遇见了刘军。这家伙发一声喊,二话不说,冲我飞奔而来。我回手给了他一切面,然后利落地翻过顶端有尖的铁栅栏门。眼前是一家废弃的电机厂的后院,看上去一马平川,没有什么障碍可言。穿过这个院子,翻过一道院墙就是电机厂家属院,届时只要喊一嗓子“黑八!”就能活命。我提一口气,开始百米冲刺。我根本没有时间回头看刘军,只是闷头跑个不停。我跑步的姿势很难看,弓腰驼背,步子极大,抬腿极高。说书的说古人夜路飞奔,常说这么几个字:“膝盖打前胸,后脚跟踢屁股蛋儿。”这是什么怪异的姿势,我始终想不出来,也许跟东汉击鼓说唱陶俑差不多,总之一定非常难看,但我的姿势也比这个强不到哪儿去。我正以这种姿势奔跑,忽然听得身后脚步嘈杂,有一个笨重的脚步声“咚咚咚”地夹杂进来。扭项回头往后观瞧,原来是黑八不知从哪里追了上来。此时红轮西坠,玉兔东升,只见黑八如同一个巨大的煤球,势如奔雷,仿佛每一步都在洋灰地上踩出一个坑,跑到切近,劈手揪住刘军的领子,两人立刻滚成了声势浩大的一团人肉。

黑八出手打人,从不打眼睛,不打喉咙,不打胯下。他打完的人,动都动不了,但是外面不带伤,真是太凶残了。从那次往后,刘军整个人都萎缩了一圈,给人一种漏气了的感觉,走起路来也不再一颤一颤的了。他也没再追过我,甚至很少在小花园出现了。

连刘军都不追我了,当时简直没有人能追得上我,大家也都有这个觉悟。高三一整年,我除了体育课,几乎没怎么跑,连在楼道里像发疯的猫一样无目的地狂奔都少了。黑八常常问我:“傻×,你怎么不跑了?”我俩说话,不是以“傻×”开头,就是以“妈了个×”开头,这都是他教我的。不得不说,他在这方面感染力很强。我当时说:“妈了个×,没人追我,我跑个屁啊!”黑八便呵呵傻笑。

体育课是我唯一活动筋骨的机会。我虽然不是校运动会冠军和纪录保持者,但我是那一届理科生里英文最好的和文科生里跑得最快的(我留级前是理科生)。要发挥这个特长,有一个必要条件,就是有人追我…》小说下栽+。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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