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的话:感谢杜娟泠红的打赏。
大家久等了,不好意思,拜托多一点推荐票啊。。
养书的读者们也给推荐票好不。。。
第72章 石屋中自有日月()
饶是筑基之后,胡不归意志坚韧远胜从前,想到陈小沉根本没办法从任何途径找到他,这三个多月他等于人间蒸发,而她承受的绝望失落和担惊受怕,他就心如刀绞。
由其是他还好死不死跟交代遗言似的,昨晚给了她一把钥匙和银行卡,这丫头恐怕会认为他知道自己即将遭遇什么不测。
抬眼从石室的圆窗望去,可以看见夕成玦单膝跪在花树之下,沉默不语。
这傻小子也守了有一百天没有离开,倒真是重诺守信。
胡不归冲出石室,伸手扶起夕成玦,说道:“这些天辛苦你了……我有着急的事要办,现在就得走,改天再和你细说。”
对于刚才的异象夕成玦攒了满肚子话要问,看见胡不归是焦急万分,硬生生咽回去了只讲了句重点:“胡仙兄,这里是你的洞天福地,没得你允许,我是不能离开的。”
胡不归:“……”
把等于变相被禁锢的夕胖子送走,胡不归直接在石屋门牌旁悬了一面镜子,以此为媒介传回了凡间家中的泳池。
落地之后他第一反应就是摸出手机给陈小沉打电话。
“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胡不归的心沉了下去,不暇多想,也忘记了身上还是去通天仙宗才穿的汉服,直接出门向着陈家跑去。
他哪有耐心等电梯,身法如电的从楼梯间奔上陈家,六七层的楼梯转瞬即到。
按门铃的时候胡不归脑子一片空白,急促的按了好几遍。
门打开,陈小沉俏丽可爱的站在门口,家常穿着件一字领的白色及踝睡袍,美眸还带着几丝迷蒙的睡意,疑惑的看着他,问道:“你门铃按那么急干吗?穿成这样是osply吗?”
她话音未落,人就已经被胡不归一把扯到怀里,哑声说道:“我想你了。”
被抱住的陈小沉怔了一怔,雪白小脸上浮起淡淡红晕,嘴角含上甜美的笑意,温柔的回抱住他,说道:“那你中午干嘛不来,发微信也不回,是没睡醒嘛?”
开门时胡不归已经察觉出来不对,如果他真失踪了三个多月,陈小沉开门的时候,绝对不会是这个态度。
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在仙界的筑基百日,在凡世的时间并没有流逝多久,他都谢天谢地。
同时在脑海里斥责书中仙道:“你时间上是怎么算的?”
“时间上小仙算过,就是百日没错。”
“那凡间现在明明是下午,我和夕成玦进洞天福地的时候也就中午,现在看时间就三点多。”胡不归抬眼看了下陈家客厅的挂钟,如释重负的在脑海里跟书中仙说道。
“仙尊,小仙所料不错的话,那个石屋是件法宝,当中自成日月,时间流逝远比外界为快,仙尊筑基时就占了这个好处,方能没消磨掉凡间的时日。”
无意中捡到如此实用的法宝胡不归喜笑颜开,全然忘记刚才的忧心如焚,松开陈小沉,仔细端详一下她的脸色,随口接茬说道:是啊,一睡醒就来找你了。“
陈小沉把他让进屋,轻快的说道:“我买了樱桃,特别甜,我去帮你洗。”
“好。”胡不归视线没有离开她,现在他能看见陈小沉娇弱的身躯上,有两处黑雾似的阴影,肺部那一处的尤其浓重,同时她身上又有一种轻纱薄雾般的淡淡灵光。
修仙者筑基之后已经可以帮人祛病禳灾,只是陈小沉病的太重,虽然他现在已经是筑基强者,对于身体已经被癌细胞侵蚀破坏的人还是无力回天。
提莫听见两人说话的动静,从狗窝里跑了出来,亲热的在他脚边蹭来蹭去,胡不归意外的发现,这只小松狮狗身上居然也有一点微弱的灵光,朦朦胧胧,不仔细看根本无法看出,跟陈小沉身上的几乎一样。
胡不归伸手抚了抚它的毛,向阳台上那盆祝余草望去,果然也发现了同样的薄弱灵光。
看来这些仙界的食材,对陈小沉的身体还是有帮助,只是杯水车薪微乎其微,起不到决定性的关键作用。
玲珑剔透的樱桃装在玻璃碗里,点缀着晶莹的水珠,几乎每一颗都是深红色,一看就知道熟透了。
胡不归拈起来一颗吃掉,陈小沉不甘心,又喂给他几颗,说道:“你最近在修仙啊?吃那么少,昨天晚上你就吃了一点樱桃,我是看你喜欢吃,今天才特意去买的。”
猫猫tv晚宴上胡不归确实基本没吃东西,但就这么一点小细节,她还是敏锐的记住了,胡不归心里甜丝丝的,比含在嘴里的樱桃还甜上几分。
陈小沉就是陈小沉,冰雪聪明善解人意,在他心里无人能及,不可替代。
喂樱桃的时候她挨得很近,嗅觉已经极为灵敏的胡不归可以闻到一种淡淡的少女幽香,糅合了樱桃馨香,随着那白皙柔嫩小手的投喂,让他有点心猿意马。
陈小沉胖之后又瘦下来,最大的好处是某个部位增了一个p,这点胡不归很满意,心里隐隐觉着一字领口太保守,不够养眼。
稳住,这可是跟人家爸妈家里呢。
胡不归收敛心神,继续做他幸福的人形樱桃毁灭机。
陈小沉见他来者不拒,不放心的问道:“你中午吃饭了没?”
“没……”胡不归下意识回答。
一个筑基修仙者基本对食物的渴求度接近于零。
“好巧,我也没吃,我去帮咱们俩弄点吃的。”陈小沉算了算,这个人睡到现在应该是有十七八个小时没吃饭,昨晚还玩过百人追逐,这是当自己身体是铁打的嘛?
“我来吧,你在这陪提莫玩一会儿。”胡不归倒是放心她厨艺,而且知道了含有灵气的食材对她身体有好处,绝对是让他来准备的好。
只是眼下他也不想出门,只想待在她身边,就用神识看耀光空间里有没有什么现成的食材可用。
陈小沉看他出神,自家先去蒸了米饭,说道:“实在不行就用祝余草炒鸡蛋?”
作者的话:五更变三更。。……
第73章 美好那么脆,一碰就会碎()
胡不归还在纠结吃啥,他面前的陈小沉忽然噗嗤一声笑弯了腰,说道:“胡不归同学,您穿成这样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真的忍笑很忍的很辛苦,好嘛?”
担心她有事,胡不归过来的时候就没换衣服,身上还穿着一套去通天仙宗专用的汉服,配上他的颜值和身高,颇有几分浊世翩翩佳公子的效果。
不过要论泰然自若,胡小爷就没怕过谁,当初还是穿着风衣牛仔裤愣生生在仙界走出超模范儿的男弟子。
对于陈小沉的善意的调侃,他极其淡定的一笑,说道:“我去换衣服,你等我回来炒菜。”
“你去哪换去啊?不会回房山租的那屋子吧?不过你就这么过来的啊?”陈小沉笑够了,有点不舍得他走,追到门边连续问了三句话。
“要不要看看我新家啊?拿上昨晚我给你的钥匙跟我来。”胡不归转念一想,正好带她去认房子。
昨晚知道他买了房子,陈小沉还是很为他开心,胡不归之前的境况她再清楚不过,现在能在京北拥有一套房子,等于是安定下来,拥有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家。
陈小沉的衣裳款式设计巧妙,穿出门并不夸张,反而更衬托出一种清新气质,她扶着胡不归的手换好凉鞋,提莫乐颠颠的跟上来,她一笑,带上它一起出了门。
“提莫挺乖的,根本不爱叫,还爱干净,给它做铲屎官一点不费心。”
“你不上车去哪啊?”见胡不归反而握着她手往小区深处走,陈小沉无奈的锁上了车,任由他牵着走,很快两人就走到了那栋被怒放的蔷薇环绕的复式小别墅。
“就是这里了。”胡不归停下来,微笑着说。
“这里?”陈小沉先是轻声重复了一句,而后抿了下粉嫩可爱的樱唇,美眸含上一层雾气,不会有人比她更懂胡不归为什么要在这里买房子。
“对,你闭上眼睛不许偷看,我有惊喜给你。”胡不归早已看到她眼里一闪而过的泪光,想了个办法要逗她开心。
趁着陈小沉闭上双眼,胡不归以手挡住她双眼,防止她偷看。
同时用意念调动灵植鲜花,以匪夷所思的速度逐一栽好,一蓬蓬花朵从匕首空间飞出,准确无误的落入花盆中,这一幕简直像金凯瑞的片子冒牌天神的某个情节。
看到转瞬间美不盛收的露台,他不由得感慨一下做神仙还真的是方便。
“好了,睁眼吧。”胡不归把手掌撤回,扶住陈小沉的肩膀。
他心爱的姑娘睁开双眼,发现眼前的露台俨然就是一座小型花园,种类繁多到几乎都叫不出名字,但都生机勃勃,娇嫩水灵的让人看了就心生欢喜,陈小沉惊喜地走过去欣赏。
胡不归没有动,就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身影,笑着说道:“家徒四壁,只有几盆花,不知道有没有哪位好心的姑娘,肯帮我买买家具什么的,我可以出力。”
“好啊,那我就勉为其难帮帮你。”陈小沉转过身,笑着说道,融入花与光晕里的她,让这岁月静好的犹如一副画卷。
太美好了,仿佛一碰就会碎。
她身上象征绝症的黑色光晕,是整幅画卷里唯一的不和谐的色彩。
胡不归叹了口气,暗想直播需要尽快提上日程,上千颗仙珠一下就消耗殆尽。
现在他最需要的就是曝光率。
一念及此,他抬眼看着陈小沉说:“我明天得飞庆重,重新开始户外直播。”
“这么快?”胡不归直播时,好多次都是生死一线或者置身险境,就是陈小沉再懂事,也并不十分乐意他去。
“是啊,我和猫猫tv签了合约,一年中至少进行十次户外直播,虽然对人气没有要求,但是考虑到热度和关注度,还是尽快继续开播的好。”
要论起面不改色心不跳,撒起谎来自己都信这一点,胡小爷堪称神仙中的一股泥石流。
“昨天给你卡里的钱就是签约金,税后的,买完房子还有不少,这花是我买来吸甲醛的,家具买什么都你说了算,或者等我回来一起买也行。”
“记住,不能太劳累,这是医生嘱咐过你的。”
陈小沉喔了一声,转头去看在露台上嬉戏的提莫,轻声说道:“这样就很好,你能不能履行完合约就不直播了,我觉得很危险。”
“行,没问题。”胡不归答应的极其爽快,要不是为了获取人气来修炼,其实去做户外
直播对他来说是无可无不可的,而且他每一次都是有的放矢,博的就是眼球和新闻话题。
不过照现在的修炼速度来说,一年时间,无论如何都够到达元婴期,只要陈小沉身体恢复,就没必要再冒这个险。
他的回答让陈小沉俏脸上重新恢复了笑容,说道:“好饿,到底吃什么?”
早就胸有成竹的胡不归笑着说道:“京酱肉丝行不行?”
懒人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因为要偷懒所以绞尽脑汁想法设法做出不少发明创造。
例如第一次钻木取火,第一次使用工具,第一次结绳记事。
例如不想出门买菜,胡不归用当康猪肉和京北烤鸭的蘸酱,炒了一份京酱肉丝,豆腐皮用鸡蛋和面粉做成,再裹上几茎祝余草。
就好吃到陈小沉赞不绝口要打包带回家孝敬父母,胡不归就又为她炒了一份,顺便拿着手机联络夏宇,让他给自己发玉匣的资料。
夏宇办事很是雷厉风行,机票行程帮他一手包办,说是马上就来接他商谈,半小时之后就亲自开车来接他。
时间一到送陈小沉回家的时候,正好在楼下碰上陈家妈妈,看着胡不归登上一辆宾利绝尘而去,而自家闺女拎着菜和食玉汤,笑眯眯的说:“妈,他买了以前那位画家的房子,以后就住这里。这是他炒的菜和给你做的汤,不是上次你和我爸喜欢吗,他特意做的。”
没心没肺浑然不知自己把一高富帅,当成二十四孝男友欺负,偏偏对方还认为理所当然心甘情愿,自己家这闺女也是没谁了。
陈妈好气又好笑,拿手轻轻点自家闺女的小脑门,说道:“你呀,就是运气好。”
作者的话:祝所有的妈妈母亲节快乐,最好送那种可以养的那种鲜花给妈妈,我就是买了一盆微型月季,我母上大人开心的不得了。
第74章 古蜀国遗迹的秘密()
对于已经没有修仙者的凡间来说,即使夏宇的老祖宗刘伯温,曾经殚精竭虑传下来聚灵法阵以及一些法宝,这些东西都因为没有充裕的灵气滋养,而在岁月的长河之中渐渐失去了效力,做为子孙的他已经几乎失去了得天独厚的修炼条件。
胡不归一坐上副驾驶的位置,夏宇就悚然一惊,感觉到他那种不同寻常的修为境界,比昨晚初见之时,高出了何止百倍。
恐怖如斯的进境,不是当世高人是什么?
夏宇稳了稳心神,尽量平静的说道:“驾驶台上的平板电脑里存着我要给你的资料,你先看看,等下到了飞机上,我们再细说。”
胡不归嗯了一声,拿起平板电脑先端详了两眼外观,发现并不属于任何一种他熟悉的品牌,甚至完全没有logo,看来应该是私家自制的。
这就证明里面保存的资料对于夏宇来说非常珍贵和机密。
实际上起初读到的内容却让他大跌眼镜。
三星堆古遗址位于川四省g市西北的鸭子n岸,分布面积12平方千米,距今已有5000至3000年历史。
是迄今在西南地区发现的范围最大、延续时间最长、文化内涵最丰富的古城、古国、古蜀文化遗址。
其中出土的文物是宝贵的人类文化遗产,在华夏的文物群体中,属最具历史、科学、文化、艺术价值和最富观赏性的文物群体之一。
在这批古蜀秘宝中,有高2。62米的青铜大立人、有宽1。38米的青铜面具、更有高达3。95米的青铜神树等,均堪称独一无二的旷世神品。而以金杖为代表的金器,以满饰图案的边璋为代表的玉石器,亦多属前所未见的稀世之珍。
看到此处,才有红色下划线标注的一行重点。
三星堆文物中,高达3。95米、集“扶桑”“建木”“若木”等多种神树功能于一身的青铜神树。
其共分三层,有九枝,每个枝头上立有一鸟,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鸟,而是一种代表太阳的神鸟。
“书老,这所谓代表太阳的神鸟是什么?”胡不归在脑海里向书中仙问道。
“三足金乌,这青铜神树应该说是古蜀国的凡人祭祀所用的圣物,不过金乌只是三阶左右的灵宠,昆仑西王母处都派它取食,很是常见。”书中仙口气很平淡,甚至隐隐透漏出一丝不屑。
胡不归继续平板电脑上的资料,被书中仙的口气逗笑,薄唇扬起弧度,倒也难怪,古蜀国眼中的神鸟,在神仙眼中不过是只宠物而已。
点击资料翻页到最后一篇,是一副拍摄下来的工笔画卷轴,宣纸黄而薄脆,一看就知经历了不少年岁。
上面惟妙惟肖画着一枚玉匣,形状椭圆,是由整块羊脂白玉挖成的,锁匙的部位恰好是一颗树形状,与三星堆的青铜神树颇有几分相似。
“玉匣和这青铜神树有关?”胡不归问道。
”嗯,据我先祖传下来的札记所说,这玉匣就藏在武隆的天坑之中。“夏宇回答说。
“你以前没找过?”
“找过,玉匣能掩盖其中所藏之物的灵气。即使是我带人亲至,也因为搜索范围过大,而徒劳无功。”
“玉匣当中存的是什么?”
“先祖遗训中没有明说,不过据我猜测应该是很厉害的法器。”夏宇犹豫了一下,才做出了回答。
一向习惯居高临下的夏宇,对跟胡不归这种平等交流,甚至隐隐处于下风的对话方式很不适应。
但心里又隐隐觉得有一丝高兴。
从头到尾,胡不归都只答应了帮他,没有提出任何要求,而且据他所知,对方根本没有机会查明自己的身份地位。
而家族之中,阳奉阴违盼着他一无所出,好趁他死后夺权的亲戚不在少数,不少人甚至更倾向于依附于罗斯柴尔德家族一方,只求永享富贵,亲情淡薄不堪。
而身畔这位很爷们的京北小伙儿,之所以选择帮他,只不过是因为不喜欢看着他早逝而已。
算起来,这可以说是他出生以来,不涉及钩心斗角和家族利益,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胡不归点了点头表示知道,虽然他听出夏宇说话之后,产生的复杂情绪波动,却并没有十分放在心上。
而是在深思他说出这些事,如果玉匣能够掩盖灵气,那以他现在的修为能不能够发现?
这还是个未知数,只能到时候再说。
之前他要去庆重武隆,是因为按照书中仙的推测,这里是古蜀国隐秘的祭祀之地。
这一点当然不是仅凭百度百科获得的,而是结合书中仙身在仙界时,的典籍获取的天路断绝之前的下界风貌中,进行资料对比走之后得出的结论。
现在再加上夏宇的玉匣古图,这里极有可能留有古蜀国之神蚕丛的法宝。
蚕丛和鱼凫是古蜀开国之王,后得道成仙,而蜀国的镇国之宝就是他曾经留下的天蚕丝匹。
虽然胡不归对一匹布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能否留存数千年不腐不坏表示怀疑,但如果真的是留存至今,那肯定是能制成防御能力相当不错的衣袍。
再过两个旬日,仙界就要师门大赛,只有拔得头筹才能去南瞻部洲找华佗仙。
虽然华佗仙也不一定能解沉疴,但双管齐下,总比只等他自己到元婴期这一个方法来的稳妥。
这样一想,一件防御型的法器就很有必要,炼制的人他都想好了,就找季雍仙君,虽然炼制耀光的人情还没还上。
但欠债这东西,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
大不了到时候给他搬台电视和ps4去,一起打打最终幻想,古墓丽影什么的,看惯了psp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