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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不管妳在想什么,明天至少要有一个陪在妳身边,妳抗议是没有用的。」孙月下巴微扬,明天的行程安排就此定下。
孙宜平点头,从镜子里和小姐的目光对视,道:「妳现在的心思只要放在姑爷身上就好了。他不好对付,就该全心去对付,别分心到无关紧要的地方了。其它的,有我们在呢!」
两票对一票,孙湉湉也只好妥协。承认三人之中,自己果然是最弱的那一个,想帮人都不够看。吁了口气,拿过梳子梳头,等会准备睡觉了。
孙月站起身,开始铺床、拍松枕头。沉默了一会,轻轻说道:「小姐,妳也别怪我们强势。之前……敏伦姐就是太顺着大小姐了,才会帮着大小姐瞒天过海弄出那些事。要是有个好结局也就罢了,偏偏变成那样伤了自身也坏了家族脸面。大小姐的将来不管过得是好是坏,心口都划着一道伤,再快乐也有限了……小姐,妳这一生,一定要平平顺顺的。」
孙湉湉怔怔望着镜中的自己,想到自家姊姊的事,总不免唏嘘。
「我们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也不知道它到底比生命贵重多少,可是如果它得以身败名裂做代价的话,无论如何,我们一定会阻止。」孙宜平坚
定道。
这是个太沉重的话题,孙湉湉不想谈下去,以开玩笑的口吻转移道:「是啊,所以我最好爱上自己的丈夫,这一生就安全了,对吧!」
「……如果可以,还是别爱了吧,喜欢就好了。」生性理智的孙月一直是这么想的。「爱情」两字实在是太疯狂危险的字眼,尤其对小姐这样出身的人来说,她的人生,乃至于她对配偶的态度,都不应该被「爱」这个强力毒药般的字眼给污染。
「是啊。说的也是。」孙湉湉想了想,笑了。她心中向来也是这样打算的。
爱与不爱的问题,她从来没有担心过。眼下,还是让她想想要怎么喜欢上那个将会与她共度一生的男人再说吧。
那样的强势,心计又如此之深,要喜欢上他,实在很有难度呢。
「还好吗?」王子齐控制着爱马的速度,始终跟随在孙湉湉身边,与她并行。
「还好。我的骑术不佳,只能在这种速度中行进。你别委屈自己了,跟他们去跑跑吧。」
「不了,我陪妳。」
「我很慢的,而且我有宜平跟在身边,不会有什么事的。」
「我跟她,怎么会一样呢?」王子齐对她微笑。当然是不一样。算了,随他吧!
于是也回他一笑,专心驾驭,不说话了。
孙湉湉并不常骑马,身为书香世家的小姐,不擅长体能类活动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她极少在这种事情上用心。马术是贵族活动之一,学会基本的驾驭就算了事,从来没打算学精到足以参加马术比赛的程度。
她并不热中户外运动,可是她知道骑马这项活动肯定是王子齐热爱的活动之一,光是看他拥有专属的名种马便知道了,更别说王家的祖上本是以赫赫军功跻身庙堂,历代以来出了不少名将,对武术马术的娴熟专擅也是想当然耳的。
王子齐的爱马是纯种的阿拉伯马,栗色马身,肌肉贲扬,充满力量,纯黑色的马尾呈现健康的油亮色泽,蹄声轻快,显得精神奕奕,像是随时可以狂奔千里。此刻的小跑步对牠来说实在是难以忍耐的缓慢蹒跚,从牠不时嘶叫扬首来看就知道了。
与他同行的友人早就忍不住策马在山林间奔跑,其它女士也不甘人后的追了过去。
半个小时下来,孙湉湉已经远远落在最后头了,她并不急着跟上,很能悠哉的自得其乐,如果王子齐可以不那么充满绅士风度的始终跟随在一旁护花的话,她想她的心情会更好一点。东恒山群自古以来都属于皇家和贵族的狩猎园林,王家拥有其中的一整座山头。在王家的私人地界规画了这一条马道,环山而建,像这样悠闲跑马一圈大概需要两个小时的时间。沿路都是千年未经砍伐的珍贵参天古木,非常原始壮观,没有一点城市污染痕迹。在这座受法令保护的山林里,除了自行车与马可以进来之外,任何会污染环境的现代化交通工具都是不被允许的。
在古代,这片好山好水是贵族的专属,一般人自然进不来,很好的保存了山林的完整,也逃过了工业时代对大自然的滥垦滥伐。后来环保主义成了全世界的共识之后,东恒山这片山群直接被政府立法为环保区,不得开发、不得破坏、不得污染。虽然不会强将私人土地征为国有,但若是这些大地主们哪天想要贩卖这些产业了,只能卖给国家环保署。
属于皇家的中心山群已经捐给国家,成为国家公园。而许多大家族因为不想付出大把金钱养护这些不能开发使用的土地,也早早将土地贩卖给政府;只除了少数几家财力雄厚的世家不在乎每年缴交高额的税金、不在乎持有的土地不能有任何商业开发用途,甚至还得雇请许多人巡山养护,仍然在东恒山占有一片好山好水,享受着大自然的恩赐。王家的东恒山庄开发于二百年前,在七十年前山林保护法订定之后,法律也无法追溯既往,要求已开发的物产推倒消失,顶多发文要求不得污染环境。至于原先就存在的房舍、马场、球场等,只能维持现有的规模,
可以修整,但不得扩建。
孙湉湉昨天居住的山庄位于东恒山下,位于保护区之外,也是停放汽车的地方;山庄后方有座小马厩,而真正养马的大马场则在山顶上。此刻他们正放马往山顶跑去,清晨的阳光非常温和,穿过树梢的缝隙细碎的洒落下来,周遭都是阳光和着树木的味道,凉凉的,有点湿意,但很清新。
她忍不住深深吸气。转头对王子齐道:「这里空气真好,令人神清气爽。」
「这就是我选在清晨跑马的原因。他们那些一心只放在竞赛速度上的人,不会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王子齐点头。
又走了一段路,王子齐指着前方不远处道:「等会我们在那边停一会。」
勒马停下,王子齐已经下马来到她身侧,向她伸出手。她心中微诧,脸上保持着微笑的表情,让他扶下马。然后,她的右手就被他一直掌握着,再也没放开,被他拉着往一条小径走了进去。
「从这条小径走进去,有一片油桐花,现在开得正好,微风吹过,一片一片的花雨飘落下来,景致难得。」他走在她前方半步,右手上的马鞭不时扫过周遭的草木树丛,将可能藏匿其中的蛇虫给驱走。
孙湉湉原本还想回头看一下宜平有没有跟上来的,但这条小径实在不平顺,不小心走的话,随时有拐到脚踝的可能,加上又被他拉着手,只能跟着他的步伐行进,只好作罢。仔细侧耳倾听,没有听到后头的脚步声,知道宜平大概是留下来看马了。
当油桐花林进入视线之内时,正好风过,好大一片油桐花雨漫天洒落,像是下雪一般,拂了他们一脸一身。
开满花的树林里,漫飞的白色花瓣在阳光里飘落,将地面铺成雪色的地毯,蝴蝶蜜蜂穿梭其中,忽上忽下的飞舞,在阳光碎片里展现春天盎然的生机,美丽的景致让人不忍破坏,静静的看着,无声的加入其中,每踏出的步伐都小心翼翼,生怕惊扰。
他拉着她的手,在漫步走过花林之后,没有马上原路回转,反而更往山林深处走去,阳光似乎就停留在油桐花那处,不再移步,只是数步之差,景致瞬换。孙湉湉抬头往上望,枝叶太过茂密,将阳光完全阻隔在外,几乎透不进来,所以周遭变得很暗,地面显得潮湿,每一步都要踏得小心翼翼。当周遭的温度很明显的变得非常凉爽时,她听到了流水声。
「我们采些山菜回去,中午加菜。」在一片长满野生山苏、蘑菇、木耳、山葵的包围里,他终于停住步伐,回身对她道。边说着,边帮她将身
上沾着的花瓣轻轻拾落。
「可以采吗?」她记得这里是国家保育区,虽然是私人土地,但一草一木不是都不能轻易攀折的吗?
「当然可以。只是采一些,并非连根拔起,对植物本身没有伤害。妳以为这些野生蔬果给人类吃掉,或者给山里的动物吃掉,有什么差别
吗?」他从衣袋里拿出一只折迭成手掌大小的扁平环保袋,展开之后,竟有四十公分见方的大小,用来盛装一些山菜绰绰有余。
看着这么一个贵公子丝毫不显别扭的、行为极之自然的做出采摘山菜的动作,孙湉湉承认,自己有几秒的时间是处于不可置信的傻眼状态的……
非常违和的感觉,觉得这世界真的是……太神奇了……
终于好不容易强自镇定下来,跟着他蹲身在一丛山苏前面,虽然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喜欢,但不介意试试看自己有没有采摘的天分,然而却是无从下手,生怕自己动作不好,造成了损害,所以有些羞赧的对他请求着:「我……没有采过蔬菜,你可以教我吗?」
「很简单的,这个只要将中间的嫩叶采下来就可以了。取十公分左右的长度折下来即可,不要使力扭它或者硬扯。」
他示范了几次之后,孙湉湉也上手了,跟着他在每一丛山苏间寻找嫩叶,都只采集几根下来,很快的将环保袋装了个半满。
「山上的庄园里也种植了一些蔬菜,供家里食用,没有喷洒农药,吃起来很健康,但比起野生的,总还是差了一些。所以每次有机会上山,我都会过来采一些回去。」将各种山菜采满了一袋之后,王子齐带着她到一条小溪旁洗手。接着介绍道:
「这山泉水来自东恒山主峰上的雪水,非常干净清冽,山庄上接了一条管线取水,专门用于煮食和泡茶。」
她闻言,忍不住双手接了一捧水尝尝,果然带着微微甘甜的味道。正想抬头对他表达一下自己的感言,却不料他竟凑过脸来,就着她还捧着水的双掌,将剩下不到一口的水给吮干……
他的唇并不炙热,她捧着山泉水的双手非常冰凉,可不知道为什么,当他的唇碰触到她的手心时,她竟然感到灼热起来,若不是向来肢体反应迟钝,怕不在一瞬间给惊蹦得半天高,竟只能瞠大眼呆呆望着他,她相信自己此刻看起来一定很呆……
「很甜。」他说了她原本想说的话……关于,对山泉水的评价。
她相信他的「很甜」两字绝对是针对山泉水而说,可是,她还是,无法克制的……脸红了。
完全的不知所措,尴尬得手足没个放处,脑部当机,无法应变。她知道她是他的未婚妻,也知道两人将会在这一年内培养感情,更知道两人之间的行止愈来愈亲密是必然。
然而,所有的「知道」,不表示在实际操作时,能有得心应手的完美呈现。
她懊恼自己的呆若木鸡,心中更微微怨念着他的唐突……在做出这种调情的举动之前,就不能提早三天通知一下吗?!
她实在不擅长应付没有准备的事啊!
「在想什么?」他像是终于欣赏够了她木头的表情,毫不在乎她的表现只有「不解风情」四个字足以当评语,心情很好似的勾着唇角问她。
他笑得很温文,但她却觉得那勾起来的微笑弧度很刺眼。很勉强的让自己露出一抹客气的笑,道:「没想什么。我们该走了吧?让大家久等了不好。」
他点头同意,拉着她的手往回走,仍然是走在她前方一些,将杂草拨开,为她开路。孙湉湉默默抬眼望着他的背影,突然明白了一件事。
他已经进入了未婚夫的角色,胜任愉快;而她,却还没有真正产生已经成为别人未婚妻的自觉。
眼前这个人,她至少要做到喜欢他。可是截至目前为止,她甚至对他仍然所知不多,何谈喜欢?
唉,太懒果然会有报应。眼下,这不就是遭报应了吗?
对于责任,他比她执行得更出色。对于这一点,说真的,她很佩服他。
5
「妳不会打马球啊?真是太可惜了,王大哥可是个打马球的高手呢!所有跟骑马有关的运动,他都爱极了。从中学时代开始,他就是马术社的社长,还曾经带领社团出国比赛得到大学组的第一名呢!」柯立欣很努力的在让孙湉湉了解王子齐的出色不凡。
「我想他向来都是极出色的。」孙湉湉微笑道。
「那是当然!」像是被称赞的人是自己似的得意。「而且这些还只是他二十八年来的人生里最微不足道的呢,我想妳知道的一定很有限吧?」
「是啊。」同意的应着。
场上的马球比赛已经进行到第四小节,两队人马实力相当,比分一比一,战况颇为激烈。两方人马都有一名女性成员,虽然是临时征召上来凑人数的,却是没有拖后腿的情况,反而巾帼不让须眉,表现得十分出色。
马球比赛每队四个人,除了王子齐和四个友人外,再加上孙宜平,以及两名任职于王氏马场的育马专家,也就凑足了人数。柯立欣的目光始终牢牢锁定场上甲队的二号球员王子齐身上;而孙湉湉则是随着孙宜平的动向而移动眼球,虽然很礼貌的应付着柯立欣随时兴之所至的闲聊,不过心思却是放在场上。她知道宜平的运动神经非常发达,也很喜欢刺激性的活动,但是马球这种运动宜平似乎不怎么接触过,顶多是知道规则,却是缺少实际体验的。
再说,孙家没有马场,也不兴这样的娱乐,宜平的马术还是大学参加社团时学的,绝对称不上专精。一个顶多算是会骑马的人,怎么可以轻率的就去参加激烈的马球运动,即使宜平看起来非常的乐在其中且游刃有余也一样。今晚回房之后,一定要好好的说说她!孙湉湉在心中严肃的做出决定。
孙湉湉把大部分心思放在思考上,一旁柯立欣的滔滔不绝就难免成了耳边风,虽然扰人了些,但好歹也听进了两三分,务求不要将一些较为重点的字眼遗漏,造成无法得体响应的后果即可。
「对于书香世家出身的妳来说,马球这种运动妳大概是一窍不通的吧?」
「嗯,是的。对于马球,我毫无所悉。」她淡淡应着,微微侧着头,像是专注于比赛场上那八人的英姿,其实心中在想着几天后到王家学苑上课时,凡有马术课时,要不要让宜平都跟着。看起来她对骑马这个运动也很喜爱,既然如此,那就让她彻底去熟悉吧。
「那么让我来好好跟妳说说吧!B 国的Silchar 是现代马球的发源地,而成立于一八五九年的Silchar俱乐部也成为世界上最古老的马球俱乐部。
现在所有马球的规则就是由这个俱乐部订定,逐步完备的。从最早选手九人,变为七人,乃至于到现在的四人一队。马球比赛在B 国上流社会非常流行,从古代起就是贵族圈里风行的运动。」
「是这样。」转头看了眼辛苦介绍的柯小姐,有礼的对她详尽的说明表示出谢意后,再看回球场上。
「妳知道,一场比赛分作八小节,每一小节七分钟。每一小节中间休息三分钟,而赛了半场之后,会休息五分钟。等一下我们应该趁休息时间上场去踏草皮,这是比赛时对观众而言最有趣的部分,现在进行的这个小比赛不算正式,其它也就不讲究了;但踩草皮是一定要的,这可是很重要的传统呢。」柯立欣看了看自己早已经换好的短靴休闲鞋,再看了看仍然一身骑装、脚上蹬着长统雪白马靴的孙湉湉,脸上像在克制着笑意。
孙湉湉大概知道柯立欣在暗笑什么。赛场上的草皮已经被马蹄和球杆给翻成一坑坑的泥泞,更别说可能还有马粪之类的暗器隐藏在注意不到的地方,自己穿着这双雪白的新靴子去场上踩踏,八成得将鞋子报销在这里。
「当然,如果妳不方便的话,就坐在这里也没有关系的。」柯立欣看着手表,中场休息时间快到了,她的目标始终就是马场上最英姿飒爽的那一个。
孙湉湉只是笑笑,没有回答,像是全心专注于球赛,所以没注意到柯立欣有些刺人的打量眼光。
只是一个普通且无趣的女人罢了……
从小到大,柯立欣心目中认定的王子不是货真价实端坐于皇宫里等着继承皇位、等着当国家门面摆设的那几个拥有王子身分的秃头男,而是
他,一直是他,这个叫王子齐的男人!一个比真正王子更具有王子气质与风姿的男人!
虽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多年努力之后,仍然不能成为王子齐的选择?但那并不表示她必须放弃!如果她得不到名正言顺站在他身边的位置,那她还是可以退而求其次的,只求能站在他身边,或者身后,都好!她太爱他了,爱到只要得到他的人就好,哪怕只有那么一点点专注,甚至是一个为她而起的凝视,她就可以为此将一切光鲜亮丽的虚荣都抛弃。有哪一个名门千金可以做到像她这样?委曲求全又何妨,只要能得到她心中最渴盼的!
没有哪一个名门千金能做到她这样的牺牲,眼前这个女人更是不可能!
这个叫孙湉湉的女人太弱小了,安静而胆怯,既不进取也守不住自己已然拥有的,人生字典里更不存在「冒险」这个名词。其一生的结局如何,极之简单就可以知晓;反正就是待在某一个身家匹配的男人身边暗淡一生,没有声音、没有容貌,甚至没有名字。幸而时代进步至斯,不然放在一百年前,在死亡之后记入宗祠族谱的,也不过「孙氏」两字,这便概括了她无聊的一生。
只是,这个暗淡的「孙氏」不应该与如此光彩耀眼的王子齐比肩而立!这个什么特色都没有的女人,甚至不具备她自家亲姊姊的勇气!
柯立欣虽然觉得孙家大小姐的故事有点蠢,也曾经在与人闲话时带着嘲笑的口吻,但并不全盘否定孙家大小姐的叛逆之举。孙家大小姐之所以被她们这些年轻一辈所嘲笑,不过是因为她是个失败者;闹出天大的事件,却是失败到什么也没得到,这才是被轻视的原因。老一辈看重的或许是孙微涟的败坏门风、给家族蒙羞之类的,但在她们这些生于传统却勇于突破古老腐朽的新一辈人眼中,其实比较实际的只讲求结果论。所以,孙家大小姐的失败,让她们这些人对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