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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梯血祭-第1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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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此刻四五个帮凶一窝疯的涌上来,只可惜来一个倒一个,笨重镣铐在王子手中分明变成犀利武器。骚乱惊动看守,三五个埃及兵冲进来:“干什么?!想造反吗?”

    他们似乎达成默契一般,对真正的闹事者不闻不问,直接将王子拘押在地。努比亚人总算从剧痛中缓过劲,重新站起身恶狠狠走过来,挥起铁拳就将王子打翻在地!他对看守使了个眼色,兵丁因此很配合的退出‘游戏’。努比亚头目指节咯咯作响,咬牙道:“瓦格力?呸,想在我这里做硬石头,除非你真有这个本事!”

    王子抹掉嘴角鲜血,实在忍不住露出轻蔑笑容。而就在这时,窝棚一角那个曾给王子递面饼的希腊奴隶忽然开口说:“嘿,旺迦狄姆,好心劝你一句别闹了,你可不是他的对手。”

    旺迦狄姆显然是努比亚人的名字,他恶狠狠回头瞪过去:“马格休斯?他妈的,这里什么时候有你说话的份?”

    叫做马格休斯的希腊奴隶两手一摊,居然用一种风风凉凉的语气说:“你不听就算了,反正我只是想提前声明观点,免得事后再说,被当作是在拍新霸头的马屁。”

    新霸头?!

    这个字眼让窝棚里几十号人都骚动起来,开玩笑吗?旺迦狄姆在整个阿玛纳都是出名的大猩猩,论块头也不可能输给这个新来的呀!旺迦狄姆被彻底激怒了,他责令众人谁也不许插手,哼,他坚决不信这个明明矮上一头的家伙会有这个本事!

    胜者为王!这是雄性世界确立地位最原始的法则!王子欣然应战,纵然饿着肚子体力不佳,但要扳倒这个大猩猩嘿,在他眼里这分明就是找死!以为打架只要有蛮力就能行?任何时候做赢家都是要用脑子的!攻击不在狠,而在准!什么部位能让对手最大限度失去反击能力,这才是制胜关键!专攻麻筋软肋,几招下去旺迦狄姆两条胳膊就抬不起来了,让他跪就得跪,让他倒就得倒!片刻功夫大猩猩已毫无反击之力,粗重镣铐勒上脖颈,此时此刻任何人都看得出,只要他愿意,勒断脖子不过是举手之劳!

    王子放开镣铐,旺迦狄姆倒在地上一阵猛烈咳嗽,很长很长时间窝棚里鸦雀无声。奴隶们面面相觑,分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眼冒金星的旺迦狄姆半天站不起来,坐在地上直勾勾瞪着打败他的家伙,复杂的表情难用笔墨形容。不知过了多久,他狠狠一锤地咬牙道:“妈的,你赢了,老子认输!从今往后这里你说了算!”

    王子斜眼看他一眼,哼,玩**的恶心东西,倒也并非全无血性。

    从第二天开始,几百号奴隶的风向标就变了,这实在让一心整治新人的工头大吃一惊。马格休斯凑到身边对王子说:“还要提醒你一句,奴隶中的霸头,必须和监工一条心才能真的成为霸头,你明白吗?”

    王子看他一眼,他忽然发现这个全身没四两肉的家伙,居然有一颗精明贼滑的脑袋。不是吗,和大猩猩那场架根本和什么霸头之争毫不相干,如果不是他那番提前说辞在不知不觉中来了个偷换概念,就算旺迦狄姆输了,人们也未必就会把他视作新霸主。换言之,眼前的结果根本就是他一手促成的。

    *******

    奴隶每日的劳作异常艰苦,要戴着手铐脚镣步行十几里到达山中石场,用极其原始的工具开凿山石,从山体剥离的岩石动辄重达几吨,奴隶们要将之切割成规则形状、然后搬运下山,可以想见工作量有多么繁重浩大。饥饿、劳苦,难以下咽的饭食终究还是要吃下去,但这些显然不够,十几天下来,王子已经明显感觉到精神体力都在迅速衰退。看看周围面黄肌瘦的奴隶,长此以往,用不了多久他也会变成这副模样!心里的警钟明确提醒他,这样不行!慢性自杀一般的摧残,最终结果会让他连自保的能力都彻底沦丧!时至此刻,他终于明白马格休斯的提醒,黑猩猩旺迦狄姆已在此做工三年,他为何能保持强壮?是不是与工头一条心,差别已清晰的摆在眼前!

    中午短暂歇工的时候,王子看着不远处颐指气使的工头,暗自揣测有什么办法能令现状改观。走过去低头?哼,做梦都不可能!那除此之外

    长着鹰勾鼻子的工头和几个监工聚在一起,在午休时分喝着小酒——那是埃及人最爱的啤酒,麦香味甜,酒精度不高,大多数人都会拿来当饮料喝。笑骂闲聊的时候,周围林子里扑楞楞飞过几只山鸡,工头看到了,哼道:“妈的,要是能抓一只来下酒”

    王子露出一抹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浅笑,是,这些山鸡徘徊在石场左近根本不怕人,但想逮住它们也基本是妄想——野生动物的生存能力本就很高嘛!看到这一点他立刻行动,找来两块重量大小都很相近的石头,差不多鸡蛋大小,随后从工地里截取一段麻绳,比一比大概手臂长短,两端分别绑住石块。马格休斯凑过来问他在干什么,王子也不理,等到工具做好了,就站起来目不转睛盯着工头背后的山林。

    工头等人注意到这边异样,嬉笑戛然而止,指着他大喝道:“他妈的,看什么看!”

    王子根本不理会,忽然就抡起麻绳——这种工具按照学名是叫‘投掷绳’,两端石块负重,用的时候只要抓住麻绳中间抡起来,带动石块一起转动,由此形成强大的回旋离心力,等到力量积蓄到一定程度,乍一脱手就能远远飞出去,从而羁绊捆绑住敌人或猎物。

    王子对一切呼喝充耳不闻,抡动绳石越转越快,工头等人都看得有些害怕了:“瓦格力,你你想干什么?停下!”

    忽然间投掷绳脱手而飞,眼看直挺挺向着自己飞过来,工头等人不由吓得尖声掩面,谁知绳石自头顶飞过,下一刻,身后林子里就传来山鸡悲鸣。一只足有四五磅重的大山鸡,刚要扑楞翅膀离开枝杈,就被飞来绳石结结实实打下来!砰然落地,任凭如何挣扎都挣不开绳索捆缚。工头等人看得目瞪口呆,转过头就听到王子冷淡的声音说:“送你的。”

    对于他们这种工头小吏,野味绝对是难得一见的奢侈大餐,通常也只有赶上重大节期才舍得去市场买一只,而市场上除了风干腌肉,最新鲜的货色也都死了一两天,论到这种现杀现尝的美味,啧啧啧,除非改行当猎户,否则谁能有这种口福?

    从那以后成了习惯,每天都会有山鸡下酒,多余吃不了的还能拿到城里卖钱。工头由此态度180度大转弯,再没有一记闷棍敢抡到他头上,日常劳作更是大把放水,就算什么都不干也不会有人管。享受美味的时候,工头还会凑过来套近乎:“喂,瓦格力,你从前当过猎户?”

    “是,当过。”

    王子淡淡的应着,他现在俨然成了名副其实的新霸头,只是级别实在要比从前的黑猩猩旺迦狄姆高多了。他要求洗澡,要求住单独的干净草棚,还有每日饮食,用野味换取监工们的口粮,虽然也没好到哪里去,但终究能算是人吃的东西。

    数百号奴隶无不投来羡慕的眼光,如今彻底失去地位的旺迦狄姆更是满脸愤愤,没办法,谁让工头为了‘讨好’这个大餐+外块的保障,就开始收拾曾经冒犯过他的家伙,美其名曰为他出气。哼,随便吧,反正事不关己,王子也懒得搭理。

    这样的日子过了十几天,石场周围就再也看不到半只山鸡的影子——这些精明畜牲显然是长了记性,纷纷转移阵地跑走了。工头犯愁了,这几天贩卖多余山鸡的钱就足够他一个月的薪饷,这么诱人的外块不会就此说再见吧。他让王子再想想办法,结果换来一声冷笑:“天天吃鸡你就不觉得腻?给我一杆标枪,放我到林子里,保证会有更好的回报。”

    工头吓了一跳:“那怎么行?你要是跑了不得害死我?!不行!绝对不行!”

    王子一声叹息:“跑?如果想跑早就跑了,这个世上已经没有能再回去的地方,无国无家,我还能往哪里跑?难不成跑进山林做野人么?”

    冰蓝色眼中浮现悲伤,工头看着想着,似乎有些动心了:“那必须有人跟着你,而且我可没有地方弄标枪,只能你自己做。”

    行,自己做。削制木棍,入山捕猎,可是好几次都让跟从的监工闹出动静惊了猎物,所以王子干脆甩开他们。山林回转忽然就找不到人影,监工立刻吓坏了,就在他们满心慌乱要回去报信的时候,谁知王子却赫然扛着一头麋鹿重新现身。

    至少有一点大家相信了,他如果想跑的确是有办法跑掉的。几天下来,工头干脆不再让人跟从,因为每到日暮收工时分,他都一定会很守信用的带着猎物回来。

    这一天收工后,王子随从队伍回到城外驻地,就发现四处弥漫着一种仿佛过节般的热闹氛围。监工送来晚餐时笑嘻嘻告诉他:“喂,瓦格力,你这个赫梯人听说千万不要哭啊。伟大之王向所有城邦发出喜讯,我们的大将军在叙利亚,把赫梯十几万大军打得哗啦惨败啊!就连你们那个号称‘百人斩’的三王子,嘿嘿,都被我们的大将军杀死啦!”

    王子懒得理他,十几万?开赴叙利亚的大军一共只有五万人,要吹牛也该有个限度吧!真要派出那么多人马,国内岂非都要被掏空了

    等等,他忽然心里咯噔一下,看样子拉美西斯打了胜仗是没错的,而自己‘阵亡’也的确没有错想到这里他不由面色一变,军心!他太清楚一旦乱了军心意味着什么!难道说是因为自己不在,结果五万人马都被拉美西斯打败了?那么

    王子霍然而起,他忽然想到一个更严重的问题,苏毗乌力一世国王陛下!对于这种出乎意料的惨败父王岂能善罢甘休?十几万?难道说是父王派了援军?那么埃及人这样大肆宣扬胜利意味着什么?凭海伦布万事求稳的作风,难道他不担心赫梯的报复?还是说他已经确信赫梯没有了报复能力?!

    王子一把揪住监工细问通告文书是怎么说的,援兵!父王果然派出援兵,整整七万人啊,居然也被打被了!而且竟然是赫梯主动停战!王子的心被彻底震乱了,怎会这样?凭父王的性格怎么可能主动撤兵?那除非是败到不可收拾,已经到了非撤不可的境地?!那意味着什么?难道拉美西斯不仅打败了他,就连英雄一世的父王也都败在他的手上?!那头让他耿耿于怀的埃及狼,真会有如此超凡的能力?!

NO。229 智者() 
振奋人心的喜讯通传四方,法老因此颁布特赦令。死罪免死,轻罪出牢,举国的奴隶也因此得到特别恩赏,歇工三日还能改善伙食。人们因此欢呼雀跃,只有王子独坐一隅说不出那种心痛的滋味。从卡迭什中箭落崖,到今天满打满算还不到三个月,这么短的时间,以帝国之强,前前后后十二万大军居然就落到惨败?!这让他怎能不垂泪?!数算立国三百年的征战史,赫梯何曾遭受过如此重创?这是耻辱啊!是愧对祖先的奇耻大辱!

    伤心时刻,希腊奴隶马格休斯忽然走进他的窝棚,王子连忙转过头去,他不想被人看到眼泪,可偏偏就是没办法止住。

    “出去。”

    冷声喝令,马格休斯充耳不闻,坐到身边忽然用一种很奇怪的语气问他:“你是在为故乡伤心呢?还是在为那个阵亡的三王子难过?”

    王子根本不理,马格休斯笑了笑:“知道吗,见你第一面我就很吃惊,我不敢相信,觉得一定是自己搞错了,但是现在终于能肯定我的确没搞错。”

    王子心头一震,这才转过头:“什么意思?”

    马格休斯又笑了笑,指着自己的鼻子说:“别看现在模样凄惨,我曾经是个学者呢,服侍迈锡尼城邦的主人。奉城主之命,大概三年前游历到过哈图萨斯,那个传说中的三王子,我曾经有幸在街上见过他。”

    王子吃了一惊,努力搜索记忆,三年前的确有迈锡尼的访问团队到过哈图萨斯,但是他不记得曾经见过这家伙啊。

    马格休斯嘿嘿一笑,感叹道:“传说中赫梯女子最爱的三王子,啧啧啧,风流倜傥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够相比,在街上遇见的时候,看到仆从驾着马车,他自己居然就扛着一个女人,后来才听说,原来是把祭祀用的祭品抢回来做妃子了。”

    王子暗骂一声该死,几乎是逃避的扭过头去,冷声道:“扯谎也该有个限度,你是学者?哼,服侍城邦的学者怎么可能沦为奴隶?”

    马格休斯眨眨眼睛:“连王子都能沦为奴隶,何况是学者?”

    王子不吭声,马格休斯忽然变得严肃起来,居然很认真告诉他:“我说这些,不是想刺激你,更没打算出卖你,我只是觉得与其在这里垂泪,为什么不回去做点什么呢?你如果想离开的话是一定有办法做到的,不对吗?”

    王子还是不吭声,眼神在无声中黯淡,回去?!王子被俘乃奇耻大辱,自古以来就没听说有一个曾经被俘的王子还能担当重任!这关乎国家的脸面和荣耀,战死,至少还有尊荣可言,但如果活着回去除了沦为天下邦国的笑柄又还能做什么?

    一声叹息透出无限落寞,他知道,从睁开眼看到拉美西斯的那一刻,他的人生就已经完了,一朝铸就千古错,在名誉尽毁的今天,他又怎能指望再翻身?

    *******

    三日歇工过后,奴隶的生活还在继续,王子依旧每日进山为那些不值一提的小头目猎杀野味。每当猎物倒地,他总在第一时间割开咽喉,痛饮一番还是滚烫的兽血——这是他不沾肉食却保持充足体力的秘诀。可是啊,纵然保住这份强健体魄,他又能用来做什么?每当思及于此王子就没法不心痛,他的万丈雄心啊,心中尚未实现的宏图大业就这么通通化为泡影,他不甘心!可是不甘心又能怎样?!最眷恋的土地已经注定没有办法再回去,流落异乡,那么无论是奴隶、小民,或者其他任何身份对他又有什么意义?

    四顾无人的荒野山林,也只有在这种时候他才能尽情发泄积郁满怀的愤懑和绝望。有好多次,他都已经用锋利长矛对准自己的咽喉,真的,与其这样活着忍受屈辱,倒不如一死来个痛快。可是每当想到拉美西斯,想到那头埃及狼现在得意的样子,他又说什么都咽不下这口气!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把长矛扔到一边,王子颓然倒地,仰望头顶日光斑驳的枝杈,整个人似乎只剩一具躯壳。头脑中空洞茫然,过往的一切仿佛都在远去,没有现在,也不再有未来,他的人生已经什么都没有。

    “世间没有谁,会真的一无所有。”

    骤然而起的声音让王子一惊,寻声看过去,发现不知何时不远处竟出现一个老太婆,她拿着铲子在树根下挖着什么,挖出来的东西擦掉泥土,原来是入药用的植物根茎。老太婆身裹一件邋遢至极的破披风,一双草鞋更好像随时都能烂掉似的,王子看得一愣,这个老太婆怎么有些眼熟呢?

    老太婆还在低头挖着,沙哑的笑声中开口说话:“因你而生,代你凋零,一个尚未出世的孩子为你交换生命,难道,就是为了用来自杀吗?”

    王子大吃一惊,她他忽然想起来了,也因此不顾一切的冲过去。

    “那孩子在哪?!把他还给我!”

    他与老太婆之间,明明只有十几步的距离,可等他冲过去,老太婆却还在十几步之外!她好像根本就没动过地方,却任凭王子如何飞奔,就是没法抹杀这十几步的距离。

    王子这下心惊肉跳,怎么回事?掐一掐自己,此刻不是在做梦啊!

    老太婆依然在笑:“你是奴隶?你是王子?你究竟是谁?该由谁决定?穿上华服就一定是王子吗?烫上烙印就一定是奴隶吗?”

    老太婆摇摇头:“身份是别人给的,本质是自己决定的!王子为何是王子,奴隶为何是奴隶嘿嘿,神明可从来都不曾给人标注角色啊,究竟想做什么样的人,说穿了,都是自己的选择。”

    选择?他现在还有选择的余地吗?

    老太婆又笑了:“奴隶,也可以做很多事。”

    随着笑声,她的身形在逐渐远去,王子吃了一惊:“等等!等一下!”

    他拼命追上去,可是林木回转间却哪里还有老太婆的踪影?王子分明听到自己的心跳,她是谁?怎么好像什么都知道?直至日暮回归石场,老太婆沙哑的嗓音还在心中久久萦绕不去。她说的话,字字句句都仿佛在敲击心灵,王子为何是王子?奴隶为何是奴隶?一个人的角色,真的可以由自己决定吗?

    收工回程的时候,马格休斯凑到身边:“你怎么了?有点不对劲。”

    王子看看他,忽然问他:“你是学者?还是奴隶?你怎样看待自己?”

    马格休斯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怎么?你也开始思考哲学问题了?”

    王子不明白:“哲学?那是什么?”

    马格休斯说:“是希腊学者研究的课题,专门思考人、神,存在和自我认知这些通常人不太关心的问题。就譬如说你的问题吧,如果要我回答,我就是我,无论学者还是奴隶,我都是马格休斯!”

    王子似乎听出了意思:“你不在乎别人赋予你的身份?”

    马格休斯嘿嘿一笑,用一种学者特有的口吻说:“对研究哲学的人,重要的不是别人怎样看待你,而是你怎样看待这个世界。举个例子说吧,我们每天都在挖石头、搬石头,却从来没有人问过这些石头是准备做什么用的。在我的家乡,曾经流传着一个很经典的故事,说的也是三个奴隶,他们都被勒令去做苦工。有一天,一个大学者走到他们面前,他问第一个人,喂,你在干什么?第一个奴隶很不耐烦的说,你没看到吗,我在搬石头。然后他又问第二个人,喂,你在干什么?第二个人的脾气就好多了,很客气的回答说,我正在遵照城主的命令砌一堵墙。接着,学者又问第三个人,喂,你在干什么?第三个奴隶满脸荣光,用一种无比向往的声音告诉他,我在修建一座神殿,多么希望能早点看到它啊。”

    王子听明白了,也因此露出一抹久违的笑容,真的,他甚至笑得没办法停住。同样的事情,原来只是因为看待的眼光不同,人的区别也就全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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