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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妾翻身宝典-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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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东青一向孤傲,在搏击中吃了大意轻敌的亏,有羽毛凌乱地落在地上,但是绝对没有元宝所描述的那样夸张。

    百里九一声响亮的呼哨,空中的海东青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地上的对手,向着百里九俯冲过去,阖拢翅膀,乖乖地停驻在他的肩头。

    “这是欺负我家神勇将军娘家没人吗?”百里九凉凉地道:“一人一犬,以二敌一倒也罢了,还专门挑选夜里比试,胜之不武。”

    诺雅走过去,梳理泡泡有些凌乱的金毛:“你怎么不说你家海东青还以大欺小呢?再说了,对敌比试原本就是以己之长,克敌之短,若都是谦谦君子的风度,还比试做什么,坦然认输或者握手言和好了。”

    “貌似你比我的神勇将军要大,以大欺小,以多欺少的是你。“百里九不屑地撇嘴。

    泡泡看不惯百里九,对着他和海东青做了一个凶狠的表情,表示不甘示弱。

    海东青有人撑腰,恢复一副高傲的姿态,半合拢了眼睛,扭过头去,看也不看诺雅和泡泡一眼,一副“主人,你看着办“的流氓姿态。

    “果然什么人玩什么鸟,还神勇将军,我家泡泡还叫金毛狮王呢。”

第四十五章 吹灯,作伴儿

    海东青嚣张,它的靠山更嚣张。

    诺雅横竖看不顺眼,又得罪不起,叫住泡泡,扭身就走。

    “你若是不服气,不如明天我们比试一场?”

    百里九突然心血来潮,出声提议,他觉得这只獒犬太嚣张,它的主人更嚣张,他有必要让她们知道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做人要低调。

    诺雅脚下一顿:“我家泡泡从不好勇斗狠,没兴趣。”

    “若是一起出去打猎呢?你带着泡泡,我带着神勇将军。”百里九突然觉得,这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林诺雅有些心动,而且是十分的心动。她不得不承认,泡泡原先的凶残褪去大半,越来越馋嘴懒惰,而且惯会撒娇耍赖。若是能够带着它出去转一圈,让他重新见识一下那些弱肉强食的血凛凛场景,会不会重新唤醒它的天性?

    正所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但是,这样的好事,怎么会少得了秦、安两人的掺和,只怕到时候自己就变成了她们两人的猎物,众矢之的。

    诺雅神色的变化都看在百里九的眼里,他继续抛出诱惑:“明天我找个借口出府,你从后院角门处偷溜出去,城西汇丰楼前等我,骑马去西郊,我知道那里有一片原始草原猎场,猎物颇丰,意下如何?”

    林诺雅极没有出息地被诱惑了,甚至超越了她对面前这个男人的抵御心理,乖乖弃械投降。

    “好,成交!”

    百里九笑得媚态横生,透着狡诈,果真像极了那只躲在假山里避难的血狐。

    诺雅受不了,转身就走,百里九跟在身后亦步亦趋。

    “你跟着我做什么?”林诺雅毫不客气地质问。

    “貌似这里是我家,凭什么说是我跟着你?”

    “那你走前面。”林诺雅被他跟在身后,如芒在背。

    “女人就是事儿多。”百里九毫不客气地绕到她前面,意气风发地向前走,墨发随意散落在宽展的肩上,随着他的脚步,如波荡漾。大红袍裾也层层叠叠地绽开,在他软缎靴面上划出优雅的弧度,风度翩翩。

    诺雅不由看得呆了,只觉他就连背影 ,都赏心悦目,果真是勾魂摄魄的妖孽。

    逐渐她才觉得不对劲,好心提醒:“九爷,你好像走错路了。”

    百里九头也不回:“我在这府里住了二十多年,比你熟悉。”

    诺雅闭了嘴,过不了一会儿,终于又忍不住开口抗议:“那是我的屋子!”

    百里九已经大摇大摆地打开门,走进去,轻车熟路:“也是我的屋子。”

    “这里是一念堂。”

    “我自然知道,我比你识字。”

    “我个人感觉,一念堂比较像是佛堂,戒嗔戒色戒荤,九爷乃是性情中人,不太适合您久呆。”林诺雅站在自己房间门口,把着门框,满怀戒心,磨牙切齿道。

    百里九煞有其事地点头:“夫人真聪明,一念堂原本就是佛堂。”

    “啊?”诺雅有些吃惊,没想到果真被自己胡乱言中了:“既然是佛堂怎么可以改成宅院,岂不亵渎佛祖?”

    百里九自顾倒了茶水,一饮而尽:“前些年,我老娘嫌我不省心,处处惹是生非,特意找个传说中的得道高僧给我相面。

    老和尚给我批了一句话‘一念花开,满堂繁荣似锦铅华;一念花落,一世逍遥如素淡泊。’还胡说什么,我老娘累与不累,全在她一念之间。而我,能否浪子回头,功成名就,也只在这一念之间。”

    “一念花开,一念花落?不就是门首两侧镌刻的小字?”

    百里九点点头:“老和尚说的话故弄玄虚,老娘偏生相信,所以特意建了这座一念堂,将老和尚顺口胡诌的话当做警世恒言镌刻起来。

    原来她是经常来这里诵经念佛,可惜许多年过去,俗世太多,心里浮躁,也没有参透这句话玄妙,照旧累心。我呢?祸越闯越大,别人也就习以为常了。

    后来,老娘才醒悟过来被骗,这一念堂也就荒废了。”

    诺雅暗里撇嘴,难不成这将军府已经被百里九败光了?至于寒酸成这样么?竟然将荒宅修葺了迎娶新人。无怪乎他大半夜的无家可归,死乞白赖地跑到这里不走。

    百里九环顾屋子一周,继续道:“我提出迎娶你进门那两日,老娘跑去老和尚那里卜卦求签,又被蛊惑,骗了二百两香火钱不说,还一回来就折腾,把一念堂粉葺一新,提出给你做院子。”

    诺雅直觉奇怪,靠近墙壁处屈指轻叩几下,疑心这屋子里是不是有什么古怪之处,否则闲置的院落不少,为何唯独挑中这一个。

    百里九立即明白了她的心思:“一念堂乃是整个将军府风水汇聚之地,最是旺子旺孙,老娘一片苦心,你不领情也就罢了,还这样疑神疑鬼。”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没办法,在你将军府一念定生死,马虎不得。

    诺雅心里嘟哝,却是敢怒不敢言,手下敲打不停:“我就奇怪了,你母亲既然这样不待见我,又怎么会答应你迎娶我进府呢?难道你也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吗?”

    “爷会用那样没出息的手段吗?” 百里九对此嗤之以鼻,舒服地伸个懒腰:“我也不怕告诉你,我最初的时候,告诉老娘,自己中意一个唱花旦的戏子,想要娶进门做夫人。”

    “然后呢?”难得百里九主动招供自己的风流韵事,诺雅顿时来了精神。

    “当时老娘自然暴跳如雷,与我大战三百回合,一直不屈不挠。后来我才告诉她,琳琅阁里新来的厨娘也不错,若是赎进门里做姨娘,我就勉为其难放弃原本的打算。老娘简直欣喜若狂,就退而求其次,忙不迭地答应了。”

    “你说你老娘宁可你迎娶一个青楼厨娘,也不愿意让戏子进门?”诺雅仔细梳理思绪,提出疑问。并非她妄自菲薄,而是这无论怎么排,青楼里出来的人也不会比戏子高贵吧?

    百里九上下打量诺雅,不怀好意。

    果然,诺雅话音刚落,百里九就不咸不淡地道 :“相比较起你,我老娘自然容得下戏子,主要是那唱花旦的戏子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

    “咳咳!”诺雅忍不住咳呛了几声,面红耳赤,古怪地打量百里九一眼:“爷的口味真特殊,诺雅佩服得五体投地。只是不知道是哪家戏班的戏子竟然有这样的本事,令九爷您这样宠爱?”

    百里九鄙夷地看了林诺雅一眼,认真纠正:“爷的口味很正常。”

    林诺雅方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只狐狸九是故意杜撰了一个男戏子出来,气得老夫人濒临崩溃的时候,再抛出真正的目的,老夫人自然就立即落入了他的谈判技巧之中。

    人才,果真是人才;狡猾,果真是狡猾。

    林诺雅不由暗自叹服,不由自主地离他更远了一些。暗自告诫自己,这样的男人以后只能捧,不能摔,否则论本事,耍心眼,哪里是他的对手?

    只是,他这样费尽心机地将自己娶进将军府,究竟有什么目的?

    “九爷为了迎娶诺雅果真是用心良苦,诺雅何德何能?”她做出感恩戴德的样子试探道。

    百里九邪魅一笑,油嘴滑舌道:“九爷我的标准很低,娶媳妇就为了点灯,做饭,吹灯,作伴,早上起来梳小辫。碰巧你都会。”

    自己这简直就是自取其辱,诺雅忍不住想撞墙。

    百里九将林诺雅的反应尽收眼底,心里暗自好笑,这个女人果真就是一台戏,满脸都是灵动,举手投足都是故事。他发现,与她过招,虽然费神,但是很有趣,尤其是故意逗弄她时,她一颦一笑,故作风尘的妩媚,咬牙切齿的痛恨,都使他兴味盎然。

    她做的饭,百里九很满意,作伴儿,他也喜欢,很期待。

    他是这样想的,果真也就这样做了,自顾除去鞋袜,喊院子里的丫头伺候洗漱。冷不丁一抬头,见诺雅仍旧守在屋门口,警惕地打量自己。

    “夫人愣在门口做什么,难不成等着为夫伺候你更衣?”

    林诺雅被鸠占鹊巢,想逃,无处可去,愁眉苦脸地道:“爷,两位夫人正望穿秋水地等您回去呢,要不我唤元宝过来服侍您?”

    百里九一本正经地摇头:“弱水三千只取一瓢,我对夫人向来忠贞不二。”

    面对着他的厚颜无耻,林诺雅瞬间有了泪奔的冲动。

    丫头朝三暮四得了百里九吩咐,端水进来,伺候他洗漱,将热烫的帕子绞干了递到百里九手心里,小心翼翼。

    朝三发髻上簪的一朵雏菊抖啊抖的,可以看得出来,她很紧张。

    门外的纪婆子捅捅诺雅腰眼:“这种事情还是你自己亲力亲为比较好。”

    林诺雅置之不理,气鼓鼓地站在门口,看见那个男人洗漱过后,宽衣解带,脱去外衫,毫不客气地半躺在她的床上,一脸舒适惬意。

    诺雅恨不能将他拖出去,丢进泡泡的窝里作伴。

    朝三一遍一遍在水盆里清洗着百里九用过的帕子,略施了粉黛的小脸红扑扑的。

    暮四拧了帕子递给诺雅,诺雅一边磨蹭,一边暗自盘算主意。

    “小姐,”暮四轻声唤她:“帕子凉了。”

    诺雅将帕子丢还给暮四,暮四悄悄拽拽呆愣的朝三:“走了。”

    两人相携着一起出去,轻手轻脚,闭了屋门。

第四十六章 肉包子引发的战争

    一只飞蛾许是冷了,在烛火附近盘旋围绕,不小心掉落进热烫的烛油里,“吱吱”地燃烧,“啪”地爆开,骇了诺雅一跳。

    “杵在那里做什么?还不赶紧过来休息。”百里九冲着她热情相邀,媚眼如丝。

    “我突然有点饿了。”诺雅终于找到一个还勉强算作借口的借口,转身往外逃。

    “九爷我秀色可餐,你还怕吃不饱吗?”

    诺雅使劲开门,门却纹丝不动。她艰难地吞咽下一口口水,转过身来,绞尽脑汁也不知道究竟该如何赶走这只大色狼。此时倒巴不得秦宠儿过来,大吵大闹一通,将这魔王打包带走。

    “我暂时还睡不着,想出去走走。”诺雅干笑两声道。

    “明天一早去打猎,可能会比较辛苦。我劝你还是早些休息的好。”

    诺雅出不去,将气撒在门上,恨恨地踢了一脚。

    泡泡在门外听到她的声音,抬起爪子挠门,委屈地低声呜咽撒娇。

    诺雅眼睛一亮,好像见了救星一般:“泡泡胆小怕黑,自己不敢睡。”

    百里九狭长的眸子危险地眯起,盯着诺雅,一字一句道:“你不要告诉我,你天天晚上搂着一只狗睡觉。”

    诺雅惊慌摆手否认:“没有,没有,不过……它习惯我晚上带它出去散步。玩得累了,自然就安生了。”

    床上的百里九不怀好意地望着诺雅笑,笑得春光灿烂。

    “假如你还不够累,睡不着的话,我不介意辛苦一点,陪你一起松松筋骨。”

    说完,百里九撩开被子,拍拍床,向着诺雅做出邀请的姿势。

    诺雅几乎想也不想,两三步跑到床跟前,甩掉鞋子,爬上床,盖上被子,躺下,闭眼,一气呵成。

    “累了,也困了,马上就睡。”

    百里九一声轻笑:“我建议你脱掉外面衣服再睡,若是懒得动,我也可以帮你。”

    诺雅立即弹起来,三两下脱掉外面裙衫,随手往床尾一丢,躺下,闭眼,利落干净。

    百里九不睡,玩心大盛,支起身子,侧身看着她。

    他身边接触的女人多是烟花女子,善于痴缠,喜欢伸手向他巧言讨赏,纵然是见过世面的大家千金,如秦、安二人,也是不断奉迎讨好。他以为,世间女子皆如是。

    从未被冷落嫌弃过的百里九第一次遇见林诺雅这样的女人,竟然将她视之为洪水猛兽,避之唯恐不及。

    谁给她的自信?哪里来的优越感?

    他的自尊受到挑战,百里九很不服。但是,他又喜欢靠近她,知进退,不用被纠缠得厌烦透顶,浑身都感到轻松惬意,就像是雨后的天气,就连深呼吸,胸腔里都透着干净的青草气息。

    百里九在心里剖析自己的真实想法,盯着诺雅的侧颜,看她浓密卷翘的睫毛,倔强高挺的瑶鼻,娇嫩中透着坚毅的唇瓣,不觉入了神。

    “你第一眼见我的时候,为什么要拿刀子跟我拼命?”

    百里九突然想起成亲那日,林诺雅过于激烈的反应。最初他以为是欲擒故纵的把戏,借此来吸引自己的注意力,现在他才发现,这个女人果真是嫌弃自己的。

    林诺雅紧闭着眼睛,全身紧绷,整颗心都提在嗓子眼里。猛然听百里九提起这事,不知如何作答,沉默着,呼吸清浅,装作熟睡。

    “你该不会是把我当作什么登徒浪子了?”百里九知道她是假装,继续追问。

    诺雅仍旧不搭理,继续装,装着装着,就果真睡着了。

    剩下百里九一脸挫败地瞪着熟睡的人,懊恼地嘀咕一声,重重地躺下去。

    一夜果真无话。

    第二天晨起,刚刚天泛鱼肚白,百里九就被老夫人跟前的丫头喊门叫走了。

    他起身窸窸窣窣地穿衣;林诺雅紧闭着眼睛装作熟睡,身子蜷缩成一团,努力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百里九听她的呼吸急促,明显心里有些紧张,不由一声轻笑,俯身靠近她的耳边,低声道:“辰时,我在汇丰楼门口等你。”

    诺雅面红耳赤,抿着唇不应声,听耳旁有叮咚清脆的声响,百里九抓起她的手,向着她手心里塞进来一样冰凉坚硬的东西,然后打开屋门出去,回身掩了房门,交代候在门口的桔梗。

    “不用打扰你家小姐,她有些累了,需要好生歇息。”

    语气暧昧,惹人遐想。

    屋子里侧耳倾听着的诺雅心里刚刚升起的一点旖旎,瞬间烟消云散,低低地啐了一口:“登徒子。”

    她睁开眼睛,看向手心里,原来是一枚古铜钥匙。想起他昨日说过的话,推断应该是临近一念堂的东角门钥匙。

    诺雅再也躺不住,兴奋地翻身起来,急匆匆地洗漱了,两三口吃罢早饭,从衣柜里翻腾半天,方才挑拣出一件稍微利落一点的裙袄穿了,用缎带将袖口束紧,仔细交代了桔梗千万保密,若是有人问起她的行踪,实在遮掩不过,就推脱到百里九身上。

    桔梗对于自家小姐这样胆大妄为的举动有些提心吊胆,送她出去的路上,明显是做贼心虚一样探头探脑。

    诺雅扫看四下无人,用钥匙打开门锁,带着泡泡偷偷潜出去,叮嘱桔梗锁了角门,然后若无其事地回去守好院门。

    泡泡从来没有出来见识过,一路之上撒了欢,兴奋难捺地围绕着诺雅一圈一圈地转,将尾巴摇得欢快。

    诺雅并不知道汇丰楼的具体位置,她原本对于京城就不熟悉,对于临近的街道完全陌生。因此走走停停,一路打听,一路游玩,还未到汇丰楼,就已经累出一身细密的薄汗。

    身后传来一阵骚动和惊叫,诺雅好奇地转身,还未完全回过头来,就见一道灰色的身影从自己跟前迅疾擦肩而过,因为冲势过急,将自己撞了一个趔趄。

    灰色身影也不道歉,慌里慌张地往前跑,将行人都撞得跌跌撞撞,怨声载道。

    “站住,站住!”

    自街道另一边,一人气喘吁吁地追赶过来,捂着胸口,满头大汗。

    “抢劫啦!”那人上气不接下气地喊:“抓住他!”

    诺雅几乎是想也不想,使唤身边的泡泡:“泡泡,上!”

    泡泡得令,犹如离弦之箭一般,向着前面狼狈逃窜的那人就追了过去,在人群里灵活地左冲右突,充分展现出作为一条犬的绝对优势。

    大街之上行人拥挤,那人逃得费力,跑不多久,就被泡泡撵上,一口叼住了他的裤腿,死不撒口。

    这时诺雅方才看清,那人衣衫褴褛,浑身脏污,原来是大街之上游手好闲的叫花子。

    他的衣服原本就破烂不堪,如今被泡泡叼着,“刺啦”一声,断裂开。腿脚猛然得到自由,打了一个绊,稳不住栽倒在地上。一样白生生的东西从他手中滚落到地上。

    正欲扑上去咬他的泡泡住了口,对着那东西直了眼睛。

    身后追赶的人跌跌撞撞地追上来,是一位十四五岁少年,身上虽然也有些脏污,但是衣服还算齐整。

    少年二话不说,上前就骑在了小叫花子的身上,左右开弓,对着小叫花子就是迎面两拳。只是他浑身早就没有了气力,两拳下去,小花子也不过是红了脸。

    “看你还敢不敢抢我东西!”

    小叫花子自然不甘示弱,也是在市井间惯常偷鸡摸狗,跟人打架生事惯了的,身手蛮利落,而且惯会抠眼睛抓头发的下三滥招式。他在少年腋下挠了两把,腿脚支地一个使力,就将少年掀翻在地,两人变换了姿势。

    那少年看起来有些瘦弱,身上并无多大的气力,跟这小叫花子厮打,体型明显处在劣势,想要反败为胜有些困难。

    诺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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